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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探十二緣起支中之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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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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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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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長 恆

玄奘大學研究所碩士生

【綱 目】

壹 、 前 言

貳 、 十 二 緣 起 支 的 各 種 說 法

參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的 思 想 淵 源

肆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的 開 展

伍 、 抉 擇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陸 、 結 論

(2)

【摘 要】

緣起甚深,這是佛對阿難所說的殷重訓勉,佛弟子因對緣起法

的甚深體悟,達到煩惱永盡的涅槃境地。佛法之主要內容無它,

緣起則可代表其主體。中道的緣起說,出於《雜阿含經》。《阿

含經》以因緣來明一切法,作為修行解脫的正見。佛教主張的

緣起說,說明了萬事萬物的組成皆由各種因緣、條件所構成,

所謂「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

「分位」及「剎那」緣起等學說乃根源於有部之《阿毘達磨大

毘婆沙論》

,而其出於阿含、尼柯耶等經證也可說證據確著。但

其所開演的不同說法可說如百花齊放般之多采多姿。

筆者願以此篇論作,調和「分位」及「剎那」緣起等學說在流

傳時的相互窒礙,而疏以「方便有多門,歸元性無二」之立場。

緣起甚深,涅槃復甚深。見緣起即見法;是吾人修行的首要目

標之一,不管佛法如何將緣起演變成多種不同的說法,其主要

目的皆是要讓吾人趨入涅槃正法。期盼以此篇之寫作,釐清正

見之源頭——緣起。

(3)

略 探 十 二 緣 起 支 中 之 分 位 緣 起 與 剎 那 緣 起

壹、前 言

緣 起 甚 深 , 這 是 佛 對 阿 難 所 說 的 殷 重 訓 勉 , 佛 弟 子 因 對 緣 起 法 的 甚 深 體 悟 , 達 到 煩 惱 永 盡 的 涅 槃 境 地 。 佛 法 之 主 要 內 容 無 它 , 緣 起 則 可 代 表 其 主 體 。 中 道 的 緣 起 說 , 出 於《 雜 阿 含 經 》。《 阿 含 經 》 以 因 緣 來 明 一 切 法 , 作 為 修 行 解 脫 的 正 見 。1佛 教 主 張 的 緣 起 說 , 說 明 了 萬 事 萬 物 的 組 成 皆 由 各 種 因 緣 、 條 件 所 構 成 , 所 謂 「 諸 法 從 緣 起 , 如 來 說 是 因 ; 彼 法 因 緣 盡 , 是 大 沙 門 說 」。2(Ye dharmā hetu-prabhavā hetu te a tathāgato avadat, te ā ca yo nirodho eva vādī mahā-śama ah)。

佛 教 的 緣 起 論 主 要 以 有 情 的 生 生 不 已 為 說 明 的 中 心 , 緣 起 的 定 義 為 「 此 有 故 彼 有 , 此 生 故 彼 生 ; … 此 無 故 彼 無 , 此 滅 故 彼 滅 。 」3緣 起 的 支 數 隨 根 機 不 同 而 有 各 種 說 法 , 如 二 支 說 ( 集 與 苦 )、 三 支 說 ( 煩 惱 , 業 , 苦 )、 五 支 說 ( 愛 , 取 , 有 , 生 , 老 病 死 )、 十 支 說 ( 識 , 名 色 , 六 處 , 觸 , 受 , 愛 , 取 , 有 , 生 , 老 病 死 ) 及 十 二 支 說 ( 無 明 緣 行,行 緣 識,識 緣 名 色,名 色 緣 六 處,… … 有 緣 生,生 緣 老 病 死 )等4。佛 陀 的「 緣 起 說 」, 從 距 今 兩 千 多 年 的 印 度 開 始 流 傳 , 傳 遍 了 不 同 的 地 域 , 也 經 歷 了 不 同 時 期 佛 弟 子 的 闡 釋 , 開 展 了 不 同 的 適 應 與 變 化 , 而 存 在 於 各 學 說 之 間 的 差 異 , 其 學 說 根 據 的 初 期 聖 典 又 是 如 何 闡 釋 呢 ? 這 是 筆 者 很 好 奇 的 一 個 問 題 。 基 於 此 , 筆 者 預 就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十 二 緣 起 支 中 之 「 分 位 緣 起 」(āvasthika-pratītyasamutpāda ) 與 「 剎 那 緣 起 」(k a ika-pratītyasamutpāda), 探 討 其 思 想 淵 源 、 開 展 及 其 重 要 性 。

貳、十二緣起支的各種說法

緣 起 說 除 了 有 以 上 諸 支 ( 二 支 、 三 支 、 五 支 、 十 支 及 十 二 支 ) 之 說 法 外 , 在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卷 24 更 云 :「 世 尊 為 受 化 者 , 施 設 緣 起 少 、 多 不 定 。 謂 或 有 處 說 一 緣 起,… 二 緣 起,… 或 復 有 處 說 十 二 緣 起 … 」5可 知 從 一 支 至 十 二 支 都 可 為「 緣 起 法 」 施 設 的 內 容 。 然 而 若 有 較 整 體 性 說 明 的 , 莫 過 於 十 二 支 緣 起 。 漢 譯 經 論 中 , 有 部 論 師

1 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頁 219。 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 2(大正 23,1027b21~22)。此頌之漢本異譯:《佛說初分說經》卷 2(大 正 14,768a23~24)云︰「若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及《大智度論》卷 11 (大正 25,136c4~5)云︰「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 3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雜阿含經》卷 10(262 經)(大正 2,67a5~8)。 4 印順法師著,《成佛之道》頁 159~頁 160。 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24(大正 27,122a9~b1)。

(4)

認 為 「 十 二 緣 起 」 可 有 四 種 說 法 :「 一 、 剎 那 , 二 、 連 縛 , 三 、 分 位 , 四 、 遠 續 」。6印 順 法 師 認 為 : 這 四 說,毘 婆 沙 師 認 為 都 是 合 理 的;特 別 是 世 友 的 連 縛 緣 起,通 於 一 切 有 為 法 , 受 到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編 集 者 的 稱 讚 : 是 了 義 說 , 是 勝 義 說 。 然 佛 說 十 二 緣 起 重 於 惑 、 業 、 苦 的 三 世 因 果 ; 聲 聞 乘 法 重 於 生 死 的 解 脫 , 所 以 毘 婆 沙 師 還 是 以 分 位 緣 起 為 主 。7 又 《 瑜 伽 師 地 論 》 卷 9 亦 云 : 云 何 緣 起 體 ? 若 略 說 , 由 三 種 相 , 建 立 緣 起 。 謂 :( 1) 從 前 際 、 中 際 生 。( 2 ) 從 中 際 、 後 際 生 。( 3) 中 際 生 已 , a、 若 趣 流 轉 ; b、 若 趣 清 淨 究 竟 。 8 有 情 的 生 命 是 由 緣 起 而 來 , 緣 起 的 體 性 可 以 由 三 種 相 來 建 立 :( 1) 從 過 去 的 生 命 體 到 現 在 的 生 命 體 。( 2) 從 現 在 的 生 命 體 創 造 未 來 的 生 命 體 。( 3) 現 在 的 生 命 體 現 起 之 後 , 繼 續 流 轉 到 下 一 世 或 修 行 解 脫 。 近 代 的 北 傳 佛 教 , 則 將 佛 陀 一 代 聖 教 中 有 關 緣 起 的 教 說 , 歸 納 整 理 為 幾 項 說 法 , 如 :「 一 、 說 一 切 有 部 ( 俱 舍 宗 等 ) 的 業 感 緣 起 論 ( 十 二 支 緣 起 ), 二 、 瑜 伽 行 派 ( 唯 識 法 相 宗 ) 的 阿 賴 耶 識 緣 起 論 , 三 、 法 性 宗 ( 大 乘 起 信 論 ) 的 如 來 藏 緣 起 論 ( 或 真 如 緣 起 論 ), 四 、 華 嚴 宗 的 法 界 緣 起 論 ( 重 重 無 盡 緣 起 論 ), 五 、 真 言 宗 的 六 大 緣 起 論 … 等。」其 實 這 只 是 依 宗 派 作 概 略 的 分 類,各 宗 派 之 間 的 說 法 還 是 有 不 同 的 交 涉 與 重 疊 , 或 許 這 是 為 了 需 要 而 作 的 通 俗 說 明 吧 ! 在 《 太 虛 大 師 年 譜 》 中 , 印 順 法 師 整 理 了 太 虛 大 師 對 於 現 今 北 傳 佛 教 流 傳 各 種 緣 起 論 的 看 法 , 文 中 云 : 師 乃 作 《 緣 起 抉 擇 論 》 … ( 業 感 、 賴 耶 、 真 如 、 法 界 、 六 大 ) 五 種 緣 起 , 於 所 知 法 , 於 能 知 人 , 皆 當 以 六 大 緣 起 為 最 淺 ! … 起 信 論 之 緣 起 義 , 乃 以 登 地 以 上 菩 薩 心 境 而 說 。 無 漏 無 間 續 生 無 漏 , 無 漏 無 間 忽 生 有 漏 , 可 云 真 如 緣 起 或 如 來 藏 緣 起 。 有 漏 無 間 忽 生 無 漏 , 有 漏 無 間 續 生 有 漏 , 可 云 無 明 緣 起 。 印 順 法 師 說 : 太 虛 大 師 綜 緣 起 說 為 六 , 大 分 為 三 : 以 六 大 緣 起 、 業 感 緣 起 為 『 色 心 緣 起 』; 以 空 智 緣 起 【 真 如 緣 起 】、 無 明 緣 起 為 『 意 識 緣 起 』; 以 真 心 ( 法 界 ) 緣 起 、 藏 識 緣 起 為『 心 識 緣 起 』。論 意 識 緣 起,以 為:此 約 等 無 間 緣 說 緣 起,以 通《 起 信 論 》, 為 其 後 《 起 信 論 唯 識 釋 》 之 所 本 。 論 心 識 緣 起 , 以 為 :『 各 現 各 種 , 現 現 增 上 遍

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23(大正 27,117c3~4)。 7 印順法師著,《印度佛教思想史》頁 190~頁 192。 8 《瑜伽師地論》卷 9(大正 30,321a17~19)。

(5)

諸 法 ; 頓 起 頓 滅 , 起 起 不 到 攝 十 世 。 』 此 二 義 為 唯 識 與 華 嚴 之 共 義 。 大 師 年 來 講《 成 唯 識 論 》, 於 唯 識 之 緣 起 義 , 欣 尚 日 深 , 故 極 讚 :『 立 言 善 巧 , 建 議 顯 了 , 以 唯 識 為 最 』 !9 從 上 文 來 看 , 太 虛 大 師 是 極 力 讚 賞 唯 識 大 乘 之 阿 賴 耶 識 緣 起 說 了 , 而 認 為 六 大 緣 起 為 最 淺 ! 從 以 上 之 《 阿 含 經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瑜 伽 師 地 論 》 所 記 載 以 及 近 代 北 傳 佛 教 對 緣 起 的 看 法 , 筆 者 理 解 到 : 說 明 緣 起 似 乎 大 部 分 以 法 為 主 , 除 了 法 性 宗 ( 大 乘 起 信 論 ) 的 如 來 藏 緣 起 論 , 是 約 人 ( 登 地 以 上 菩 薩 ) 心 境 而 說 。 相 對 地 , 也 有 以 人 為 主 來 詮 釋 緣 起 說 。 如 《 大 智 度 論 》 卷 80 云 : … 十 二 因 緣 有 三 種 : … 初 十 二 因 緣 , 但 是 凡 夫 人 故 , 於 是 中 不 求 是 非 。[ 第 二 ] 十 二 因 緣,二 乘 人 及 未 得 無 生 忍 法 菩 薩 所 觀。[ 第 三 ]十 二 因 緣,從 得 無 生 忍 法 , 乃 至 坐 道 場 菩 薩 所 觀 。 …10 以 及 南 傳 佛 教 的 泰 國 佛 使 比 丘 對 於 緣 起 思 想 的 詮 釋 等 , 如 云 :( 1) 解 說 「 道 德 」 的 對 象,定 位 為「 常 見 」所 惑 的 人 — — 有 我 見、人 見 … 等,所 用 的 語 言 為「 日 常 用 語 」。 而 ( 2 ) 解 說 「 勝 義 諦 」 的 對 象 , 則 是 沒 有 「 常 見 」 的 人 , 宣 說 的 「 勝 義 諦 」 內 容 , 即 是 「 緣 起 」。11此 中 之 「 緣 起 」 有 五 種 說 法 :「 一 、 順 說 緣 起 , 二 、 逆 說 緣 起 , 三 、 從 中 間 開 始 而 至 最 初 說 緣 起,四、從 中 間 開 始 而 至 最 後 說 緣 起,五、在 中 間 的 滅 盡12。」 前 四 種 曾 出 現 於 《 清 淨 道 論 》, 主 要 說 明 流 轉 門 的 各 支 之 順 逆 相 續 ; 後 一 種 則 較 少 出 現 , 說 明 還 滅 的 道 理13。 概 略 地 總 結 現 存 佛 典 對 十 二 緣 起 支 的 各 種 說 法 — — 有 以 法 為 主 的 緣 起 說 : 如 有 部 的 四 種 緣 起 、《 瑜 伽 師 地 論 》 的 三 種 緣 起 , 以 及 北 傳 佛 教 流 行 的 六 種 緣 起 教 說 等 ; 以 人 為 主 來 詮 釋 緣 起 說 , 如 :《 大 智 度 論 》 中 的 三 種 人 所 觀 緣 起 , 以 及 佛 使 比 丘 的 五 種 緣 起 說 ( 他 認 為 解 說 「 緣 起 」 的 對 象 是 沒 有 「 常 見 」 的 人 ) 等 。

参、

「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的思想淵源

佛 陀 時 代 的 法 義 是 扼 要 而 精 簡 的 , 緣 起 說 也 是 如 此 ; 然 而 到 了 部 派 分 化 時 期 , 為 了 增 進 對 外 弘 化 的 需 求 , 而 對 法 義 化 簡 為 繁 並 做 各 種 的 開 演 , 如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及 《 清 淨 道 論 》 提 到 了 各 種 緣 起 說 , 更 甚 而 至 大 乘 佛 法 之 《 大 智 度 論 》 及 《 瑜 伽 師 地 論 》 等 亦 有 此 趨 向 ; 儘 管 有 不 同 的 解 說 , 其 思 想 淵 源 都 不 難 在 初 期 的 聖 典 找 到 蛛 絲 馬 跡 。 俗 語 說 :「 飲 水 思 源 」, 欲 探 究 部 派 時 期 的 佛 法 異 說 , 不 能 不 回 到 佛 陀 時 代 的

9 印順法師著,《太虛大師年譜》頁 178~頁 180。 10 《大智度論》卷 80(大正 25,622a26~62313)。 11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頁 23~24。 12 只記載在某些經典中,如《相應部》因緣篇,因緣相應,家主品。請參見《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14 冊,85 ~87 頁。 13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頁 91~96。

(6)

聖 典 作 一 番 考 察 ; 本 文 所 欲 探 討 之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就 現 存 聖 典 來 看 : 應 可 說 最 早 是 出 現 於 說 一 切 有 部 之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之 後 的 論 書 如 :《 清 淨 道 論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等 , 也 多 少 沿 用 此 說 法 。 以 下 就 先 針 對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所 提 的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探 討 其 思 想 之 淵 源 。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卷 9〈 世 間 品 〉 引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中 的 「 分 位 緣 起 」 說 道 : ( 1)如 何 有 情 前 際 愚 惑 ? 謂 於 前 際 生 如 是 疑 。 我 於 過 去 世 為 曾 有 非 有 。 何 等 我 曾 有 ? 云 何 我 曾 有 ? ( 2)如 何 有 情 後 際 愚 惑 ? 謂 於 後 際 生 如 是 疑 。 我 於 未 來 世 為 當 有 非 有 。 何 等 我 當 有 ? 云 何 我 當 有 ? ( 3 ) 如 何 有 情 中 際 愚 惑 ? 謂 於 中 際 生 如 是 疑 。 何 等 是 我 ? 此 我 云 何 ? 我 誰 所 有 ? 我 當 有 誰 ? … 以 《 契 經 》 說 :「 苾 芻 諦 聽 , 若 有 苾 芻 , 於 諸 緣 起 、 緣 已 生 法 , 能 以 如 實 正 慧 觀 見 , 彼 必 不 於 三 際 愚 惑 , 謂 我 於 過 去 世 為 曾 有 非 有 等 。 」14 很 明 顯 地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是 引 《 契 經 》 來 成 立 此 說 法 , 並 詳 細 解 說 之 ; 對 照 漢 譯 《 雜 阿 含 經 》 卷 12( 296 經 ), 亦 可 看 到 類 似 的 文 脈 , 如 云 : 多 聞 聖 弟 子 , 於 此 因 緣 法 、 緣 生 法 , 正 智 善 見 。 ( 1) 不 求 前 際 , 言 我 過 去 世 若 有 , 若 無 , 我 過 去 世 何 等 類 ? 我 過 去 世 何 如 ? ( 2) 不 求 後 際 , 我 於 當 來 世 為 有 , 為 無 , 云 何 類 ? 何 如 ? ( 3)內 不 猶 豫,此 是 何 等 ? 云 何 有 ? 此 為 前 誰 ? 終 當 云 何 之 ? 此 眾 生 從 何 來 ? 於 此 沒 當 何 之 ? …15 《 雜 阿 含 經 》 卷 12( 296 經 ) 是 說 明 : 因 佛 陀 的 開 示 , 有 情 可 通 達 貫 通 三 世 的 緣 起 法 , 並 對 於 過 去 、 現 在 及 未 來 的 存 在 不 再 迷 惑 。 此 「 緣 起 法 」 是 : 在 今 生 與 過 去 世

14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9〈世間品〉(大正 29,48c8~49a18)。 15 《雜阿含經》卷 12(296 經)(大正 2,84b12~c10)。南傳《相應部》,因緣篇,第一因緣相應,第二食品, (20)第十緣(S. 12. 20. Paccaya 緣)亦有類似的說法: …緣無明而有行。…於此有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相依性者,…此謂之緣起。…何為緣生之法耶?…老死… 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離貪之法、滅法。… 聖弟子對此緣起及緣生之法,以正慧如實善見故。 (1)彼憶起宿世,即:「我於過去世有耶?我於過去世無耶?何故於過去世有耶?於過去如何有耶?於過去 世如何有耶?如何而有耶?」 (2)[彼聖弟子,]馳思未來… (3)於今之現世就已有惑。…

(7)

之 間,來 世 與 今 生 之 間,構 成 吾 人 身 心 的 五 蘊,各 於 其 時 表 現 的 因 果 關 係。由 上 可 知 , 世 親 菩 薩 抉 擇 有 部 一 向 傳 說 承 認 的「 分 位 緣 起 」, 並 以《 契 經 》證 成 其 成 立 的 確 當 性 。 接 下 來 說 明 本 文 另 外 一 個 論 述 的 要 點 — — 剎 那 緣 起 。 如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卷 23( 尊 者 設 摩 達 多 ) 說 道 : 一 剎 那 頃 有 十 二 支 , 如 起貪 心害 眾 生 命 , 此 相 應 癡 是 無 明 , 此 相 應 思 是 行 , 此 相 應 心 是 識 , 起 有 表 業 必 有 俱 時 名 色 , 諸 根 共 相 伴 助 即 是 名 色 及 與 六 處 , 此 相 應 觸 是 觸,此 相 應 受 是 受,貪 即 是 愛,即 此 相 應 諸 纏 是 取,所 起 身 語 二 業 是 有 , 如 是 諸 法 起 即 是 生 , 熟 變 是 老 , 滅 壞 是 死 ; 瞋 、 癡 心 殺 有 十 一 支 無 愛 支 故 。16 竭 力 擁 護 有 部 學 說 的 眾 賢 論 師 , 亦 在 其 著 作 《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 云 : 又 佛 自 說 , 剎 那 緣 起 , 謂 剎 那 頃 , 多 物 相 藉 。 如 《 契 經 》 說 :「 眼 色 為 緣 , 生 癡 所 生 染 濁 作 意,此 中 所 有 癡 即 無 明,癡 者 希 求,即 名 為 愛,愛 者 所 發 表 即 名 業。」 17 《 論 》 中 所 說 之 「 剎 那 緣 起 」, 即 以 《 契 經 》 作 為 其 聖 言 量 , 解 釋 為 : 十 二 支 作 用 於 同 一 剎 那 之 「 同 時 的 論 理 關 係 」, 也 就 是 說 事 物 現 象 在 一 剎 那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 這 是 以 較 近 於 邏 輯 的 立 場 來 談 緣 起 。 此 中 之 《 契 經 》, 亦 可 比 對 漢 譯 佛 典 中 之 《 中 阿 含 經 》, 其 云 : … 彼 眼 見 色 , 樂 著 好 色 , 憎 惡 惡 色 , 不 立 身 念 , 少 心 , 心 解 脫 、 慧 解 脫 不 知 如 真 , 所 生 惡 不 善 法 不 滅 盡 無 餘 , 不 敗 壞 無 餘 。 … 彼 如 是 隨 憎 、 不 憎 所 受 覺 , 或 樂 或 苦 , 或 不 苦 不 樂 , 彼 樂 彼 覺 , 求 著 受 彼 覺 。 彼 樂 彼 覺 , 求 著 受 彼 覺 已 , 若 樂 覺 者 , 是 為 受 彼 , 緣 受 有 有 , 緣 有 有 生 , 緣 生 有 老 死 、 愁 慼 、 啼 哭 、 憂 苦 、 懊 惱 可 得 生 , 如 是 此 淳 大 苦 陰 生 。 …18 從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 及 《 中 阿 含 經 》 經 文 來 看 : ( 1)《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與 《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 皆 提 到 了 與 「 無 明 」 相 應 的 「 癡 」,《 大 毘 婆 沙 論 》 解 釋 則 較 詳 細 : 一 剎 那 中 , 有 無 明 、 行 … … 老 死 等 十 二 支 。 如 果 起 了 「 貪 心 」, 與 此 「 貪 心 」 相 應 而 同 時 生 起 「 錯 誤 的 認 知 , 以 思 心 所 為 主 發 動 的 行 為 產 生 六 識 等 了 別 , 再 經 由 錯 誤 的 感 受 , 生 起 可 意 、 不 可 意 及 俱 非 觸 , 並 產 生 我 語 、 欲 、 見 及 戒 禁 取 等 」, 這 時 有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及 意 」 根 與 客 觀 的 「 心 理 、 生 理 」作 用 相 伴 , 接 連 產 生 的 即 是「 有 、 生 、 老 、 死 」; 愛 支 即 是「 貪 心 」。 另 外「 瞋 、 癡 」 心 有 十 一 支 , 無 與 「 貪 心 」 相 應 的 「 愛 支 」。

1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23(大正 27,118c7~15)。 17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 27〈辯緣起品第三之七〉(大正 29,494a7~29)。 18 《中阿含經》(210 經)後品〈嗏帝經〉(大正 1,767~768b)。

(8)

( 2)《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 說 明 的 剎 那 緣 起 , 則 較 《 大 毘 婆 沙 論 》 簡 略 , 只 從 無 明 觸 、 受 、 愛 、 取 等 談 起 , 此 說 法 與 《 中 阿 含 經 》 義 同 , 然 仍 較 《 經 》 簡 略 。 ( 3) 剎 那 緣 起 , 1、 詳 盡 的 說 明 是 : 一 剎 那 頃 有 十 二 支 , 如 起 貪 心 害 眾 生 命 , 此 相 應 癡 是 無 明 , 此 相 應 思 是 行 , 此 相 應 心 是 識 , 起 有 表 業 必 有 俱 時 名 色 , 諸 根 共 相 伴 助 即 是 名 色 及 與 六 處,此 相 應 觸 是 觸,此 相 應 受 是 受,貪 即 是 愛,即 此 相 應 諸 纏 是 取 , 所 起 身 語 二 業 是 有 , 如 是 諸 法 起 即 是 生 , 熟 變 是 老 , 滅 壞 是 死 ; 瞋 、 癡 心 殺 有 十 一 支 無 愛 支 故 。 2 、 簡 略 的 說 明 可 為 : 眼 見 色 以 為 緣 , 因 貪 心 而 起 染 濁 之 瞬 間 , 在 彼 時 剎 那 間 心 中 充 滿 愚 癡 、 無 明 , 故 有 愛 著 之 意 願 產 生 。 ( 4 ) 緣 起 的 產 生 是 一 瞬 間 的 , 很 難 從 中 區 分 出 無 明 造 作 行 、 識 、 名 色 及 六 入 等 的 相 續 關 係 , 這 也 是 身 為 凡 夫 的 侷 限 ; 而 我 們 容 易 觀 察 的 是 苦 、 樂 等 受 , 乃 至 其 後 所 衍 生 的 各 種 狀 態 等 。 以 上 則 是 略 說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中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的 思 想 淵 源 。19

肆、

「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的開展

現 代 佛 教 研 究 , 有 接 著 前 人 所 說 以 及 照 著 前 人 所 說 等 兩 種 動 向 。 本 節 欲 自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立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等 學 說 後 , 後 代 對 其 開 展 之 狀 況 , 以 現 代 佛 教 研 究 之 兩 種 動 向 , 探 討 此 二 說 對 流 傳 中 佛 教 的 影 響 。 從 漢 譯 《 雜 阿 含 經 》 卷 12( 296 經 ) 中 , 可 探 究 「 分 位 緣 起 」 思 想 的 淵 源 ; 而 到 了 部 派 及 大 乘 佛 教 時 期 , 則 對 「 分 位 緣 起 」 有 不 同 的 論 述 。 一 般 說 的 分 位 緣 起 , 如 果 就 說 一 切 有 部 來 說 , 稱 為 「 業 感 緣 起 」; 屬 於 唯 識 大 乘 之 《 攝 大 乘 論 本 》 則 稱 為 「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 先 說 說 一 切 有 部 的 業 感 緣 起,佛 說 十 二 緣 起,在 前 後 不 同 的 階 位,或 說 無 明,或 說 取;或 說 行 , 或 說 有 : 如 《 阿 毘 達 磨 發 智 論 》 卷 1 云 : 一 補 特 伽 羅 於 此 生 十 二 支 緣 起,幾 過 去 ? 幾 未 來 ? 幾 現 在 耶 ? 答:二 過 去。謂 : 無 明 、 行 。 二 未 來 。 謂 : 生 、 老 死 。 八 現 在 。 謂 : 識 、 名 色 、 六 處 、 觸 、 受 、 愛 、 取 、 有 。20

19 同樣地,近代南傳佛使比丘大力闡揚之「剎那緣起」(此說近於有部之「剎那緣起」),亦以《契經》作為其 學說的經證,如於《生活中的緣起》,頁 137~138 所說:「在《世間經》中,佛陀如是依緣起宣說世間、世 間的生起、世間的滅盡和滅盡的方法:『…以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 之緣生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 生起。』」此《契經》出於《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16 冊,《相應部》六處相應〈世間經〉,116 頁。另外《漢 譯南傳大藏經》第 9 冊《中部》雙大品〈愛盡大經〉359 頁中亦有類於〈世間經〉的說法:「…彼以眼見色, 樂著愛好於色,憎惡不好之色。於身不確立正念而住於劣惡心。而且不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因此彼對 於彼等惡不善之法,不便無餘滅盡。彼如是隨其親疏愛樂、或苦、或不苦不樂之受,彼喜其受。歡迎、執著 之。彼善其受,歡迎、執著而生歡喜。於受歡喜者,即取也。…」 20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 1(大正 26,921b16~19)。

(9)

這 只 是 舉 以 為 代 表 而 已 。 對 於 這 一 解 說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稱 之 為 「 分 位 緣 起 」, 解 說 為 一 一 位 中 , 都 是 具 足 五 蘊 ( 或 四 蘊 ) 的21, 如 論 云 : 問 : 如 是 緣 起 自 性 是 何 ? 答 : 五 蘊 、 四 蘊 是 此 所 說 緣 起 自 性 。 謂 欲 、 色 界 五 蘊 為 自 性 ; 若 無 色 界 四 蘊 為 自 性 。 如 說 : 自 性 (svabhAva) , 我 、 物 、 相 、 分 、 本 性 ( prakRiti) , 亦 爾 。 已 說 自 性 , 所 以 今 當 說 。22 在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中 所 說 , 雖 有 四 種 說 法 ( 一 、 剎 那 , 二 、 連 縛 , 三 、 分 位 , 四 、 遠 續 ); 但 依 說 一 切 有 部 一 向 傳 說 承 認 的 , 佛 說 緣 起 , 是 約 分 位 ( 三 世 緣 起 ) 說 的 , 不 是 據 剎 那 等 ( 剎 那 、 連 縛 、 遠 續 ) 說 的 。23如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世 間 品 〉 云 : 傳 許 約 位 說 , 從 勝 立 支 名 ; 於 前 、 後 、 中 際 , 為 遣 他 愚 惑 。 … 所 以 者 何 ? 以 《 契 經 》 說 :「 苾 芻 諦 聽 , 若 有 苾 芻 , 於 諸 緣 起 、 緣 已 生 法 , 能 以 如 實 正 慧 觀 見 , 彼 必 不 於 三 際 愚 惑 , 謂 我 於 過 去 世 為 曾 有 非 有 等 。 」 有 部 的「 分 位 緣 起 」不 單 只 是 為 此 說 明 而 已,最 主 要 還 是 要 解 除 眾 生 對 於「 過 去 、 現 在 、 未 來 」實 有 自 我 的 迷 執( 於 前 、 後 、 中 際 , 為 遣 他 愚 惑 )— — 因 為 過 去 所 有 的 , 祇 是 無 明 與 行 而 已;未 來 所 有 的,祇 是 生、 老、 死 而 已; 而 現 在 所 有 的, 不 過 祇 是 識 、 名 色 、 六 處 、 觸 、 受 、 愛 、 取 、 有 的 八 支 緣 起 而 已 。 又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世 間 品 〉 云 : 言 三 際 者 : 一 、 前 際 , 二 、 後 際 , 三 、 中 際 。 即 是 過 、 未 及 現 三 生 。 云 何 十 二 支 於 三 際 建 立 ? 謂 前 、 後 際 各 立 二 支 , 中 際 八 支 。 故 成 十 二 。 無 明 、 行 在 前 際 , 生 、 老 死 在 後 際 , 所 餘 八 在 中 際 。 … 有 時 但 說 二 分 緣 起 : 一 、 前 際 攝 , 二 、 後 際 攝 。 前 七 支 前 際 攝 , 謂 : 無 明 乃 至 受 ; 後 五 支 後 際 攝 , 謂 : 從 愛 至 老 死 。 前 後 因 果 二 分 攝 故 。24 業 感 緣 起 , 即 無 明 與 行 是 於 過 去 世 起 煩 惱 造 業 時 有 情 之 分 位 , 指 身 心 ( 五 蘊 ) 而 言 。 依 此 過 去 世 之 二 因( 無 明 、 行 ), 感 招 現 在 世 之 五 果( 識 、 名 色 、 六 處 、 觸 、 受 )。 其 後 , 造 成 現 在 世 之 三 因 ( 愛 、 取 、 有 )。 由 此 因 感 生 未 來 世 之 二 果 ( 生 、 老 死 )。 對 於 此 , 唯 識 大 乘 對 於 十 二 支 緣 起 則 有 不 同 的 詮 釋 方 式 , 如 《 大 乘 阿 毘 達 磨 雜 集 論 》 卷 4 云 :

21 印順法師著,《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 188。 2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23(大正 27,117c21~23)。 23 演培法師,《俱舍論頌講記》頁 58。 24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9〈世間品〉(大正 29,48a27~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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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引 支 者 , 謂 : 無 明 、 行 、 識 , 為 起 未 來 生 故 , 於 諸 諦 境 無 智 為 先 , 造 諸 行 業 熏 習 在 心 故 。 所 引 支 者 , 謂 : 名 色 、 六 處 、 觸 、 受 , 由 心 習 氣 力 能 令 當 來 名 色 等 前 後 相 依 次 第 生 起 種 子 得 增 長 故 。 能 生 支 者 , 謂 : 愛 、 取 、 有 , 由 未 永 斷 欲 等 愛 力 , 於 欲 等 中 愛 樂 , 妙 行 惡 行 差 別 為 先 發 起 貪 欲 , 以 有 有 取 識 故 , 於 命 終 位 將 與 異 熟 隨 順 貪 欲 , 隨 一 業 習 氣 現 前 有 故 。 所 生 支 者 , 謂 : 生 、 老 死 , 由 如 是 業 差 別 習 氣 現 前 有 故 , 隨 於 一 趣 一 生 等 差 別 眾 同 分 中 , 如 先 所 引 名 色 等 異 熟 生 起 故 , 生 、 老 死 言 為 顯 依 三 有 為 相 故 , 所 以 老、死 合 立 一 支 者,為 顯 離 老 得 有 死 故,非 於 胎 生 身 中 離 名 色 等 得 有 六 處 等 法 , 是 故 於 彼 各 別 立 支 。25 就 以 上 之 經 論 可 知 , 唯 識 大 乘 將 十 二 支 緣 起 分 類 為 四 種 : 能 引 支 、 所 引 支 、 能 生 支 及 所 生 支 。 唯 識 大 乘 立 二 世 一 重 因 果 , 從 無 明 到 有 十 支 為 因 , 生 和 老 死 二 支 為 果 。 此 十 因 二 果 , 必 不 同 世 。 如 從 過 現 二 世 來 看 , 十 因 在 過 去 世 , 則 二 果 為 現 在 世 ; 如 從 現 未 二 世 來 看 , 十 因 為 現 在 世 , 二 果 即 在 未 來 世 , 終 究 不 出 二 世 一 重 , 所 以 稱 為 二 世 一 重 因 果 。 因 為 無 明 和 行 二 支 是 引 出 識 至 受 五 支 的 因 , 所 以 這 二 支 叫 做 能 引 支 , 五 支 叫 做 所 引 支 。 愛 、 取 、 有 三 支 為 因 , 緣 起 生 和 老 死 二 支 , 所 以 稱 愛 、 取 、 有 三 支 為 能 生 支 , 或 生 起 因 , 稱 生 和 老 死 二 支 為 所 生 支 。 又 《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 卷 9 也 說 到 了 「 二 分 緣 起 」, 如 《 論 》 云 : 《 大 緣 起 經 》說 具 有 故,彼 說:「 佛 告 阿 難 陀 言:識 若 不 入 胎 得 增 廣 大 不 ? 不 也 ! 世 尊 ! 乃 至 廣 說 。 有 時 但 說 二 分 緣 起 : 一 、 前 際 攝 , 二 、 後 際 攝 。

25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 4(大正 31,711b26~c10)。又《成唯識論》卷 8 亦云: 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 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識、名色、六處、觸、受],是前二支所引發故。… 或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由斯識等亦說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 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為緣引發親生 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依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緣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 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 種故。… 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何緣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別立識等五支?因位難知差別 相故依當果位別立五支。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滿名色相增,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觸因觸起受, 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依此果位立因為五,果位易了差別相故總立二支以顯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為生厭 故說生老死,若至現在為令了知分位相生說識等五。…

(11)

前 七 支 前 際 攝 , 謂 無 明 乃 至 受 ; 後 五 支 後 際 攝 , 謂 從 愛 至 老 死 ; 前 後 因 果 二 分 攝 故 。 」26 此「 二 分 緣 起 」與 唯 識 大 乘 的「 二 世 一 重 因 果 」, 差 別 在 於 :《 俱 舍 論 》從「 無 明 」 到 「 受 」 為 前 際 所 攝 ,「 愛 」 到 「 老 死 」 為 後 際 所 攝 ; 然 也 不 出 二 世 一 重 。 所 以 可 推 知 : 唯 識 大 乘 之 「 二 世 一 重 因 果 」 應 有 取 法 於 世 親 菩 薩 之 《 俱 舍 論 》 義 。 說 一 切 有 部 的 「 分 位 緣 起 」, 最 主 要 還 是 要 解 除 眾 生 對 於 「 過 去 、 現 在 、 未 來 」 實 有 自 我 的 迷 執 ( 於 前 、 後 、 中 際 , 為 遣 他 愚 惑 ); 相 對 於 此 , 唯 識 大 乘 成 立 「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同 樣 也 是 要 糾 正 眾 生 在 造 業 受 果 方 面 的 錯 誤 認 知,《 攝 大 乘 論 本 》中 云 : 若 愚 第 二 緣 起[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復 有 分 別 我 為 作 者,我 為 受 者。… 又 若 略 說 , 阿 賴 耶 識 用 異 熟 識 , 一 切 種 子 為 其 自 性 , 能 攝 三 界 一 切 自 體 , 一 切 趣 等 。27 此 中 之 「 我 為 受 者 」 及 「 我 為 作 者 」, 就 是 印 度 當 時 的 主 要 外 道 思 想 : 數 論 外 道 與 勝 論 外 道,然 此 皆 脫 離 不 了「 自 性 執 」的 窠 臼 ! 又 上 引 文 提 到「 阿 賴 耶 識 用 異 熟 識 , 一 切 種 子 為 其 自 性 , 能 攝 三 界 一 切 自 體 」, 就 是 佛 教 為 了 糾 正 他 們 對 於 宇 宙 人 生 的 計 執 而 建 立 阿 賴 耶 識 , 依 此 說 明 : 依 賴 耶 中 的 有 支 熏 習 , 否 認 自 我 靈 魂 的 存 在 , 但 並 不 否 認 生 命 的 相 續 ; 業 果 的 循 環 , 確 乎 是 有 的 。 總 結 說 一 切 有 部 與 唯 識 大 乘 對 於 十 二 支 緣 起 詮 釋 的 差 異 : ( 1) 說 一 切 有 部 是 通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 而 唯 識 大 乘 則 是 立 二 世 一 重 因 果 。 ( 2 ) 說 一 切 有 部 多 以 階 段 性 主 流 敘 述 支 的 特 性 , 而 唯 識 大 乘 則 以 「 能 、 所 」 來 銜 接 支 與 支 之 關 係 。 ( 3) 說 一 切 有 部 以 「 五 蘊 或 四 蘊 」 為 其 「 緣 起 自 性 」, 而 唯 識 大 乘 已 有 發 展 「 熏 習 」 與 「 種 子 」 之 概 念 , 也 就 是 說 : 唯 識 大 乘 是 以 依 阿 賴 耶 識 中 的 有 支 熏 習 來 成 立 十 二 支 緣 起 說 。 在 《 攝 大 乘 論 本 》 中 可 看 出 , 唯 識 大 乘 的 發 展 , 與 十 二 緣 起 的 關 係 極 深 。 賴 耶 緣 起 可 說 是 唯 識 大 乘 的 緣 起 思 想 核 心 ; 然 而 阿 賴 耶 識 不 就 是 十 二 支 緣 起 中 的 識 支 嗎 ? 識 為 感 受 生 死 的 異 熟 果 報 體 。 唯 識 家 從 此 說 起 , 著 重 種 子 生 現 行 , 這 才 發 展 為 賴 耶 緣 起 說 。28再 者 , 唯 識 大 乘 所 提 出 之 賴 耶 緣 起 , 就 佛 教 思 想 之 演 變 , 是 有 其 脈 絡 可 循 的 。 如 大 眾 部 的 根 本 識 , 與 化 地 部 之 窮 生 死 蘊 , 為 大 乘 賴 耶 緣 起 論 之 先 驅 。《 攝 大 乘 論 本 》 云 :

26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9(大正 29,48b6~10)。 27 《攝大乘論本》卷 1(大正 31,135a4~a21)。 28 印順法師著,《大乘起信論講記》頁 149。

(12)

( 1) 聲 聞 乘 中 亦 以 異 門 密 意 , 已 說 阿 賴 耶 識 , 如 彼 《 增 一 阿 笈 摩 》 說 :「 世 間 眾 生 , 愛 阿 賴 耶 , 樂 阿 賴 耶 , 欣 阿 賴 耶 , 憙 阿 賴 耶 ; 為 斷 如 是 阿 賴 耶 故 , 說 正 法 時 , 恭 敬 攝 耳 , 住 求 解 心 , 法 隨 法 行 。 如 來 出 世 , 如 是 甚 奇 希 有 正 法 , 出 現 世 間 。 」29 ( 2) 於 聲 聞 乘 《 如 來 出 現 四 德 經 》 中 , 由 此 異 門 密 意 , 已 顯 阿 賴 耶 識。( 3)於 大 眾 部《 阿 笈 摩 》中,亦 以 異 門 密 意,說 此 名 根 本 識,如 樹 依 根。( 4) 化 地 部 中 , 亦 以 異 門 密 意 , 說 此 名 窮 生 死 蘊 。 有 處 有 時 見 色 心 斷 , 非 阿 賴 耶 識 中 彼 種 有 斷 。30 可 見 , 賴 耶 緣 起 說 之 主 體 — — 阿 賴 耶 識 , 在 聲 聞 乘 中 早 已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 如 : ( 1)《 增 一 阿 笈 摩 》 中 的 「 世 間 眾 生 , 愛 阿 賴 耶 , 樂 阿 賴 耶 , 欣 阿 賴 耶 , 憙 阿 賴 耶 。 」 ( 2) 於 《 如 來 出 現 四 德 經 》 中 , 已 說 到 阿 賴 耶 識 。 ( 3 ) 於 大 眾 部 《 阿 笈 摩 》 中 , 說 到 根 本 識 。 根 本 識 , 就 是 細 心 , 就 是 識 根 。 由 這 細 心,六 識 依 之 生 起,所 以 此 識 叫 做 根 本 識。大 眾 部 的 根 本 識,是 六 識 生 起 的 所 依 ; 無 著 論 師 在 《 攝 大 乘 論 本 》 裏 , 早 已 把 它 看 成 阿 賴 耶 識 的 異 名 。 又 此 中 說 的 根 本 識 , 實 在 就 是 意 根 , 就 是 十 八 界 中 的 意 界 , 它 與 唯 識 思 想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 此 名 義 似 採 取 大 眾 部 所 說 。 ( 4 ) 聲 聞 乘 化 地 部 所 設 定 的 輪 迴 主 體 , 有 三 種 蘊 , 窮 生 死 蘊 即 是 其 中 之 一 。 指 的 是 眾 生 直 至 窮 盡 生 死 之 前 , 永 無 間 斷 相 續 之 根 本 蘊 。 即 六 識 之 外 的 微 細 意 識 。 無 性 之 《 攝 大 乘 論 釋 》 卷 2 列 舉 化 地 部 所 計 如 下 ︰ 「 有 三 種 蘊 , 一 者 一 念 頃 蘊 , 謂 一 剎 那 有 生 滅 法 ; 二 者 一 期 生 蘊 , 謂 乃 至 死 恆 隨 轉 法 ; 三 者 窮 生 死 蘊 , 謂 乃 至 得 金 剛 喻 定 恆 隨 轉 法 。 」31 總 結 以 上 說 法 , 聲 聞 乘 諸 部 皆 只 說 六 識 , 但 六 識 有 時 斷 絕 不 起 , 不 能 以 之 為 生 死 相 續 之 本 質 , 故 別 立 一 種 恆 轉 不 斷 之 識 ;《 增 一 阿 笈 摩 》 先 說 到 「 愛 、 樂 、 欣 、 憙 阿 賴 耶 」, 大 眾 部 《 阿 笈 摩 》 中 說 根 本 識 , 化 地 部 則 說 為 窮 生 死 蘊 等 。 唯 識 大 乘 則 認 為 此 等 係 以 異 門 之 密 意 而 說 阿 賴 耶 識 者 。 唯 識 大 乘《 攝 大 乘 論 本 》中 之 緣 起 觀,實 包 含 了 分 別 自 性 緣 起 與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

29 可與之對應參考的是《相應部》(六)〈梵天相應〉(南傳 12,234~235),如說: 我所證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微妙,超尋思境,深妙智者之所能知。然此眾生,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 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故,眾生於此緣性、緣起難見。一切諸行寂止,一切依棄捨,愛盡、 離、滅、涅槃,亦甚難見。若我為眾生說法,不能解了,徒自疲勞、困惑。 30 《攝大乘論本》卷 1(大正 31,134a17~b1)。 31 《攝大乘論釋》卷 2(大正 31,386a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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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不 是 一 般 所 認 為 的 , 只 有 賴 耶 緣 起 而 已 。 任 何 緣 起 , 其 實 是 無 法 脫 離 釋 尊 最 初 的 教 法 — — 十 二 緣 起 , 而 可 單 獨 成 立 的 , 有 的 只 能 就 其 所 要 強 調 的 部 分 做 偏 重 的 取 捨 , 而 其 主 要 架 構 中 , 還 是 原 來 十 二 緣 起 之 的 意 涵 。 如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 其 實 也 是 以 十 二 緣 起 作 為 綱 目 , 而 強 調「 識 支 」( 阿 賴 耶 識 )為 其 所 依 。 分 別 自 性 緣 起 則 是 更 深 入 闡 釋 , 自 性 生 自 性 的 因 果 觀 , 而 主 體 亦 還 是 以 阿 賴 耶 識 為 根 本 。 印 順 法 師 曾 善 巧 地 結 合 此 二 種 緣 起 , 如 云 : 分 別 自 性 緣 起 在 名 言 熏 習 上 說 ,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在 有 支 熏 習 上 說 。 一 切 法 皆 依 賴 耶,就 在 這 阿 賴 耶 上 建 立 二 種 緣 起 的 差 別。雖 有 二 種 緣 起,但 它 們 是 統 一 的 , 不 是 對 立 的 。 … 整 個 宇 宙 人 生 的 構 成 , 可 以 分 兩 類 : 一 是 差 別 不 同 的 質 料 , 一 是 能 夠 令 質 料 成 為 物 體 的 組 合 力 。 … 質 料 因 和 組 合 因 , 缺 一 不 可 , 質 料 因 就 是 名 言 熏 習 , 組 合 因 就 是 有 支 熏 習 ( 業 力 )。 …32 南 傳 上 座 部 之 覺 音 尊 者 也 是 以 「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 來 說 明 分 位 緣 起 , 如 在 葉 均 所 譯 之 《 清 淨 道 論 》 中 云 : ( 1)二 種 有 輪 的 三 時 : 有 輪 的 根 本 是 無 明 與 渴 愛 , 過 去 等 是 它 的 三 時 , 依 照 十 二 支 中 的 自 性 , 分 為 二 、 八 、 二 的 諸 支 。 … ( 2)三 連 結 及 四 攝 類 : 這 有 輪 而 有 以 因 及 果 與 因 為 首 的 三 連 結 , 有 四 分 攝 及 二 十 行 相 的 輻 , 有 三 輪 轉 , 輾 轉 不 息 。 … ( 3) 二 十 行 相 的 輻 : 過 去 有 五 因 , 今 世 有 五 果 , 今 世 有 五 因 , 未 來 有 五 果 。 … ( 4) 三 輪 轉 : 有 三 輪 轉 , 輾 轉 不 息 。33 總 結 南 、 北 傳 佛 教 對 「 分 位 緣 起 」 說 思 想 的 開 展 , 可 知 ︰ 漢 傳 佛 教 發 展 為 以 「 三 世 」 或 「 二 世 」 來 述 說 十 二 支 緣 起 的 差 異 。 其 中 唯 識 大 乘 是 以 依 阿 賴 耶 識 中 的 有 支 熏 習 來 成 立 ( 二 世 ) 十 二 支 緣 起 說 , 並 進 而 開 演 「 賴 耶 緣 起 」。 阿 賴 耶 識 在 緣 起 支 中 , 即 識 支 , 識 為 感 受 生 死 的 異 熟 果 報 體 。 唯 識 家 從 此 說 起 , 著 重 種 子 生 現 行 , 這 才 發 展 為 賴 耶 緣 起 說 。34而 南 傳 覺 音 尊 者 所 提 及 的 「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 則 頗 類 似 說 一 切 有 部 的 業 感 緣 起 。 不 管 南 、 北 傳 「 分 位 緣 起 」 如 何 異 說 , 其 主 要 皆 是 在 說 明 前 生 和 後 生 , 因 果 相 續 的 關 係 ; 至 於 三 世 、 二 世 , 倒 並 不 重 要35,《 大 緣 起 經 》 中 似 乎 已 出 現 此 同 類 之 二 種 說 法36。 「 剎 那 緣 起 」 的 影 響 , 也 可 在 漢 譯 《 佛 華 嚴 經 》 看 到 其 脈 絡 , 此 《 經 》 文 可 說 是

32 印順法師著,《攝大乘論講記》頁 88~頁 89。 33 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頁 600~603。 34 印順法師著,《大乘起信論講記》頁 149。 35 印順法師著,《唯識學探源》頁 24。 36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9(大正 29,48b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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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剎 那 緣 起 」 的 翻 版 , 如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 卷 37〈 十 地 品 〉 云 :「 三 界 所 有 , 唯 是 一 心 ; 如 來 於 此 , 分 別 演 說 十 二 有 支 , 皆 依 一 心 , 如 是 而 立 , 何 以 故 ? 隨 事 貪 欲 , 與 心 共 生 , 心 是 識 , 事 是 行 , 於 行 迷 惑 , 是 無 明 , 與 無 明 及 心 共 生 是 名 色 , 名 色 增 長 是 六 處 , 六 處 三 分 合 為 觸 , 觸 共 生 是 受 , 受 無 厭 足 是 愛 , 愛 攝 不 捨 是 取 , 彼 諸 有 支 生 是 有 , 有 所 起 名 生 , 生 熟 為 老 , 老 壞 為 死 。 」37然 此 是 被 稱 為「 一 心 緣 起 」 的 , 且 有 唯 心 之 傾 向 。 在 南 傳 , 佛 使 比 丘 也 有 類 似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 剎 那 緣 起 」 說 的 敘 述38, 但 異 於 南 傳 佛 教 的 一 般 說 法 。39

伍、抉擇「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

從 有 部 於 其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中 立 有 「 分 位 」 與 「 剎 那 」 等 緣 起 以 來 , 其 所 根 據 經 證 皆 可 於 《 契 經 》 中 找 到 其 相 似 的 說 法 ; 古 來 的 祖 師 、 大 德 們 亦 根 據 其 自 身 認 知 之 究 竟 了 義 思 想 為 基 礎 , 善 巧 地 抉 擇 、 安 立 了 其 心 目 中 理 想 的「 十 二 緣 起 學 說 」。 以 下 就 佛 教 部 分 傳 播 區 域 所 開 展 出 的 「 分 位 」 與 「 剎 那 」 等 緣 起 , 抉 擇 其 共 通 以 及 差 異 處 。 首 先 抉 擇 「 分 位 緣 起 」 之 學 說 , 如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卷 24 云 : 復 次 , 此 十 二 支 緣 起 法 , 即 「 煩 惱 」、「 業 」、「 苦 」 展 轉 為 緣 , … ( 1)「 煩 惱 」 生「 業 」者 , 謂 :「 無 明 」緣「 行 」。( 2)「 業 」生「 苦 」者 , 謂 :「 行 」緣「 識 」。 ( 3)「 苦 」 生 「 苦 」 者 , 謂 :「 識 」 緣 「 名 色 」, 乃 至 「 觸 」 緣 「 受 」。( 4)「 苦 」 生 「 煩 惱 」 者 , 謂 :「 受 」 緣 「 愛 」。( 5)「 煩 惱 」 生 「 煩 惱 」 者 , 謂 :「 愛 」 緣 「 取 」。( 6)「 煩 惱 」 生 「 業 」 者 , 謂 :「 取 」 緣 「 有 」。( 7)「 業 」 生 「 苦 」 者 , 謂 :「 有 」 緣 「 生 」。( 8)「 苦 」 生 「 苦 」 者 , 謂 :「 生 」 緣 「 老 、 死 」。40 論 云 :「 煩 惱 、 業 、 苦 展 轉 為 緣 」。 由 惑 業 而 引 生 苦 果 , 依 苦 果 而 又 起 煩 惱 , 又 造 業 , 又 要 招 感 苦 果 ; 惑 、 業 、 苦 三 者 是 這 樣 的 流 轉 無 端 , 故 說 生 死 是 無 始 的 , 有 情 因 此 而 不 得 解 脫 、 多 生 輪 迴 生 死 。 世 親 菩 薩 雖 不 全 然 接 受 有 部 之 思 想 , 然 於 所 造 之 《 俱 舍 論 》, 仍 以 「 傳 許 」 定 位 了 有 部 認 為 正 宗 的 「 分 位 緣 起 」, 也 沿 用 了 有 部 對 「 分 位 緣 起 」 的 一 貫 說 法 。41在 此 , 筆 者 要 多 做 一 下 說 明 : 一 般 人 認 為 的 十 二 支 緣 起 說 , 多 以

37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37〈十地品〉(大正 10,194a14~20)。 38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頁 91~96:「在與無明相應的接觸中,剎 那間就造作出緣起。如我們的眼睛接觸到外境的一剎那間,就立刻發生了一次完完整整的愛或瞋,這過程快 如閃電,但是這一瞬間,可分析為十一種狀況,這才是緣起。」 39 印順導師致慧瑩長老尼信:「在《生命之囚》中,覺得佛使是重五支緣起的(也近於部派的『一念緣起』); 著重當前的一念,說六趣——八趣,怎樣能不起自我的愛著。著重說當前一念的不起執著,近於中國的禪宗, 所以他翻譯《六祖壇經》等為泰文。在南傳佛教中,這不是傳統的,是特出的自成一流。」 4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24(大正 27,122b2~b17)。 41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9〈世間品〉(大正 29,48b11~49b12): 於宿生中諸煩惱位,至今果熟,總謂:「無明」,…於宿生中福等業位,至今果熟,總得「行」名,初句位言 流至「老、死」。…於母胎等正結生時,一剎那位五蘊名「識」。…結生「識」後,「六處」生前,中間諸位 總稱「名色」。…眼等已生,至根、境、識未和合位,得「六處」名。…已至三和,未了三受因差別位,總 名為「觸」。…已了三受因差別相,未起淫貪,此位名「受」。…貪妙資具,淫愛現行,未廣追求,此位名「愛」。… 為得種種上妙境界,周遍馳求,此位名「取」。…因馳求故,積集能牽當有果業,此位名「有」。…由是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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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 惑 」「 發 業 」 並 「 潤 生 」 進 而 感 「 苦 果 」 來 說 明 之 ; 其 實 , 在 各 《 論 》 中 所 提 到 十 二 支 緣 起 的 完 整 教 說 , 是 「 煩 惱 、 業 、 苦 」 展 轉 為 緣 的 , 如 下 表 所 示 : 惑 、 業 、 苦 緣 起 支 煩 惱 生 業 無 明 緣 行 取 緣 有 業 生 苦 行 緣 識 有 緣 生 苦 生 苦 識 緣 名 色 , 乃 至 觸 緣 受 生 緣 老 、 死 苦 生 煩 惱 受 緣 愛 煩 惱 生 煩 惱 愛 緣 取 生 死 的 流 轉 可 總 集 約 有 五 種 , 即 : 1、 煩 惱 生 業 , 2、 業 生 苦 , 3、 苦 生 苦 , 4、 苦 生 煩 惱 , 5 、 煩 惱 生 煩 惱 。 前 二 種 即 是 常 聽 的 : 煩 惱 → 業 → 苦 的 流 轉 。 後 三 種 的 說 法 則 較 少 提 及 , 如 說 :「 苦 生 煩 惱 」。 一 般 人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或 許 也 有 這 樣 的 體 會 , 如 恰 巧 遇 到 一 件 非 常 得 意 之 事 , 內 心 即 喜 悅 萬 分 , 但 此 般 此 景 畢 竟 是 會 過 去 的 , 而 後 又 造 成 內 心 的 不 安 、 擾 動 ; 另 也 有 負 面 的 說 法 , 如 : 飢 寒 起 盜 心 等 的 事 例 ; 此 說 明 了 由 「 苦 生 煩 惱 」 可 能 的 症 狀 。 至 於 「 煩 惱 生 煩 惱 」 及 「 苦 生 苦 」 等 的 事 例 , 更 是 多 的 不 勝 枚 舉 了 ! 「 煩 惱 、 業 、 苦 」 是 展 轉 為 緣 , 非 只 如 一 般 認 為 的 : 煩 惱 → 業 → 苦 。 又 南 傳 上 座 部 之 覺 音 尊 者 也 是 以 「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 來 說 明 分 位 緣 起 , 在 《 清 淨 道 論 》 中 亦 有 充 分 說 明 。42當 然 , 如 果 從 一 整 體 架 構 來 敘 述 ,「 分 位 緣 起 」 說 有 其 重 要 的 解 說 功 效 ; 但 是 如 果 再 細 究 其 精 微 處 , 則 有 未 臻 圓 滿 之 憾 , 如 近 人 印 順 法 師 評 論 有 部

從此捨命,正結當「有」此位名「生」。…「生」剎那後漸增,乃至當來「受」位,總名「老、死」。…(1) 從「惑」生「惑」,謂:「愛」生「取」。…(2)從「惑」生「業」,謂:「取」生「有」,「無明」生「行」。… (3)從「業」生「事」,謂:「行」生「識」及「有」生「生」。…(4)從「事」生「事」,謂:從「識」支 生於「名色」,乃至從「觸」生於「受」支,及從「生」支生於「老、死」。…(5)從「事」生「惑」,謂: 「受」生「愛」。… 42 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頁 600~603: 1、二種有輪的三時:「無明」及「渴愛」二法是有輪的根本。有輪有二種:(1)從前際而得來,故「無明」 是根本,而「受」為最後。…(2)從後際的相續,故「渴愛」是根本,而「老、死」為最後。…(3)過去、 現在、未來是它的三時,從它們的自性說:「無明」與「行」二支為過去時,以「有」為最後的「識」等八 支為現在時,「生」及「老、死」二支為未來時。… 2、三連結及四攝類:這有輪而有以因及果與因為首的三連結,有四分攝及二十行相的輻,有三輪轉,輾轉 不息。… 3、二十行相的輻:(1)過去有五因:不只是說「無明」與「行」的二種而已,亦包攝了「愛」、「取」、「有」。… (2)今世有五果:此世的結生為「識」,入胎為「名色」,淨色為「處」,去「觸」為「觸」,曾受為「受」。… (3)今世有五因:即「愛」、「取」、「有」三者,亦包含了「無明」與「行」…(4)未來有五果:未來的結 生「識」,入胎為「名色」,淨色為「處」,去「觸」為「觸」,曾受為「受」。… 4、三輪轉:「行」與「有」為「業」輪轉;「無明」、「渴愛」、「取」為「煩惱」輪轉;「識」、「名色」、「六處」、 「觸」、「受」為「異熟」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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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 分 位 緣 起 」 說 「 未 免 機 械 一 點 」43; 世 尊 應 機 說 法 之 善 巧 , 或 受 限 於 此 機 械 化 的 說 明 中 , 顯 得 窒 礙 難 行 了44! 更 有 對 於 「 分 位 緣 起 」 激 烈 的 批 判 者 , 如 南 傳 佛 教 的 泰 國 佛 使 比 丘 佛 使 ( 巴 Buddhadasa; 1906~ 1993), 他 在 《 生 活 中 的 緣 起 》 中 對 「 分 位 緣 起 」 也 有 其 獨 特 的 看 法45。 其 中 , 佛 使 比 丘 把 印 度 佛 教 的 滅 亡 歸 咎 於 弘 揚 「 三 世 緣 起 」 的 思 想 。 筆 者 認 為 是 佛 使 比 丘 錯 解 了 《 清 淨 道 論 》 之 說 法 , 如 《 論 》 說 :「 對 於 輪 迴 而 迷 妄 者 , 他 不 以 為 輪 迴 的 意 義 是 這 樣 說 的 : 諸 蘊 和 界 、 處 的 相 續 , 不 斷 的 進 行 名 輪 迴 。 可 是 他 卻 妄 計『 這 有 情 從 此 世 界 去 其 他 的 世 界 , 從 他 界 而 來 此 界 』等 。 」46覺 音 同 樣 也 是 反 對 輪 迴 中 「 實 有 自 我 的 迷 執 」, 何 以 佛 使 比 丘 會 如 此 地 駁 斥 「 三 世 緣 起 說 」 呢 ? 從 前 文 中 可 知 : 佛 使 比 丘 所 安 立 的 「 日 常 用 語 」 與 「 法 的 語 言 」, 是 將 「 緣 起 」與「 性 空 」看 作 是 截 然 不 同 的;然 而 從 緣 起 的 定 義「 此 有 故 彼 有,此 生 故 彼 生; … 此 無 故 彼 無 , 此 滅 故 彼 滅 」 來 看 ,「 凡 生 必 滅 , 凡 有 必 無 , 事 事 物 物 的 生 與 有 , 本 身 就 蘊 蓄 一 種 趨 於 滅 無 的 必 然 性 。 如 海 浪 的 湧 來 , 也 就 內 在 的 決 定 它 必 然 的 消 失 , 所 以 當 『 此 有 彼 有 , 此 生 彼 生 』 的 時 候 , 立 刻 透 視 到 它 的 『 此 無 彼 無 , 此 滅 彼 滅 』」。47這 樣 子 的 思 惟 是 可 導 向 「 無 常 、 苦 、 空 、 無 我 」 的 「 勝 義 諦 」。 且 「 勝 義 諦 」 還 是 依 緣 起 法 說 的 , 即 是 緣 起 法 的 空 寂 性 。 所 以 說 :「 聞 如 來 所 說 修 多 羅 甚 深 明 照 空 相 應 隨 順

43 印順法師著,《中觀論頌講記》頁 522~526: (1)有部的分位緣起,就是約階段講的。「無明」發生主動作用的時候,是「無明」的階段;由「無明」踏 上「行」的階段,就是以「行」為為主要者了。所以,每一階段,不是自性獨存的,「無明」不僅是一「無 明」,「行」也不單是一個「行」,他都是有五蘊的。 (2)這以某一支為某一階段主流的緣起觀,足以代表佛陀的緣起觀。… (3)不過佛法是無自性的,「無明」與「愛」,也不能獨存;不過他起著主動的作用罷了!或以為前後各階 段,既都是五蘊,為什麼說「無明」支、「行」支、……「生」支、「老、病、死」支呢?這是約主力說的。… 所以佛陀的緣起觀,是組織的,不是獨立的;是階段的,不是同時的。… (4)分位緣起,是敘述緣起流轉中的過程。不過像有部那樣講,「識」為入胎最初的一念;「名色」是身心 漸發育的階位;「六入」是六根具足將出胎的階位;出胎後,在二、三歲的時候,不能識別事物是「觸」;能 了苦、樂的差別,到六、七歲時是「受」;……未來世受生是「生」;未來世「老、死」,是「老、死」;這未 免機械一點。 44 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頁 26~27: 後代論師: (1)偏重在形式上的「惑」、「業」分別,只說「愛」「取」是「惑」,不知「業」也攝在「愛」、「取」裡, 反而把「有」限定在「業」的意義上。 (2)以為「行」只是「業」,不知它總攝著「愛」、「取」,反而說「愛」、「取」支是「無明」所攝。 (3)望於過去的「無明」、「行」,而說「觸」、「受」是現果,不知「觸」、「受」正是逐物流轉的前提,「無 明」正隱在「觸」支裡。自從十二支的三「惑」、二「業」、七「苦」說判定以來,釋尊開合無礙的本義,早 就很難說的了。 45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頁 91~96: 《清淨道論》以三世的觀點來解釋緣起。…佛陀所教化的原則,是不可能貫通三世的,但為什麼會出現貫通 三世和有個主體的解釋,以致脫離佛陀教法的軌則呢?…佛陀所教導的緣起絕對不主張有一個自我、靈魂、 梵我或其他類似的東西。如果有人把佛教的中心思想──緣起,解釋成貫通三世或有個主體,那麼他就能成 功地同化佛教。…佛教中無人、無眾生,但現在既然把緣起解說成貫通三世,就有個流轉其間的「眾生」或 「人」,這實在是佛教真正的滅亡! 46 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頁 59~60。 47 印順法師著,《佛法是救世之光》頁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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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起 法 。 」48如 來 所 說 的 緣 起 法 是 與 出 世 間 之 空 相 應 的 , 並 不 是 「 完 全 相 對 的 」。 再 者 , 筆 者 認 為 印 順 法 師 以 及 佛 使 比 丘 對 「 分 位 緣 起 」 說 的 批 評 有 其 合 理 處 ; 然 而 如 果 以 龍 樹 菩 薩 在 《 大 智 度 論 》 中 的 敘 述 , 或 許 稍 能 解 除 以 上 兩 位 大 德 的 疑 惑 。 在 《 大 智 度 論 》 中 , 龍 樹 解 釋 《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 中 的 「 巧 說 因 緣 法 」, 即 是 隨 順 說 一 切 有 部 之 「 分 位 緣 起 」 的 說 法 。49龍 樹 的 緣 起 思 想 , 在 因 果 生 滅 的 見 地 , 接 近 上 座 系 ; 龍 樹 學 說 到 法 相 , 也 大 都 採 取 古 典 的 毘 曇 。50但 龍 樹 的 解 釋 非 僅 於 此 , 他 更 進 一 步 闡 釋 三 種 十 二 因 緣 , 如 《 大 智 度 論 》 云 : … 說 十 二 因 緣 有 三 種 : 一 者 、 凡 夫 : 肉 眼 所 見 , 顛 倒 著 我 心 , 起 諸 煩 惱 業 , 往 來 生 死 中 。 二 者 、 賢 聖 : 以 法 眼 分 別 諸 法 , 老 、 病 、 死 心 厭 , 欲 出 世 間 。 求 老 、 死 因 緣 由 生 故,是 生 由 諸 煩 惱 業 因 緣。… 是 故 知 煩 惱 為 生 因,煩 惱 因 緣 是 無 明,… 持 戒 、 禪 定 、 智 慧 , 諸 善 根 本 , 是 涅 槃 樂 因 緣 , … 是 中 無 有 知 者 、 見 者 、 作 者 。 … 是 但 滅 苦 故 , 入 於 涅 槃 , 不 究 盡 求 諸 苦 相 。 三 者 、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 大 智 人 利 根 故 , 但 求 究 盡 十 二 因 緣 根 本 相 , 不 以 憂 怖 自 沒 。 求 時 不 得 定 相 , 老 法 畢 竟 空 , 但 從 虛 誑 假 名 有 。 … … … 初 十 二 因 緣 , 但 是 凡 夫 人 故 , 於 是 中 不 求 是 非 。 [ 第 二 ] 十 二 因 緣 , 二 乘 人 及 未 得 無 生 忍 法 菩 薩 所 觀 。 [ 第 三 ] 十 二 因 緣 , 從 得 無 生 忍 法 , 乃 至 坐 道 場 菩 薩 所 觀 。51 龍 樹 所 闡 釋 的 十 二 因 緣 有 三 種 , 在 近 人 印 順 法 師 的 著 作 中 有 詳 細 說 明52。 筆 者 認

48 《雜阿含經》卷 47(1258 經)(大正 2,345b13~14)。 49 《大智度論》卷 5〈初品中摩訶薩埵釋論第 9〉,(大正 25,100b12~c10): [經]巧說因緣法。 [論]十二因緣生法,種種法門能巧說,「煩惱」、「業」、「事」法次第展轉相續生,是名十二因緣。是中「無 明」、「愛」、「取」三事名「煩惱」,「行」、「有」二事名為「業」,餘七分名為「體」事。是十二因緣,初二 過去世攝,後二未來世攝,中八現前世攝。是略說三事:「煩惱」、「業」、「苦」,是三事展轉更互為因緣:(1) 是「煩惱」,「業」因緣;(2)「業」,「苦」因緣;(3)「苦」,「苦」因緣;(4)「苦」,「煩惱」因緣;(5)「煩 惱」,「業」因緣;(6)「業」,「苦」因緣;(7)「苦」,「苦」因緣。是名展轉更互為因緣。過去世一切煩惱是 名「無明」;從「無明」生業,能作世界果故,名為「行」;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識母,自相識故 名為「識」;是「識」共生無色、四陰及是所住色,是名「名色」;是「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 情、塵、識合是名為「觸」;從「觸」生「受」:「受」中心著,是名「渴愛」;「渴愛」因緣求,是名「取」; 從「取」後世因緣業,是名「有」;從「有」,還「受」後世五眾,是名「生」;從「生」,五眾熟壞,是名「老、 死」;「老、死」,生憂悲、哭泣種種愁惱,眾苦和合集。 50 印順法師著,《中觀論頌講記》頁 511。 51 《大智度論》卷 80〈釋無盡方便品第 67〉(大正 25,622a9~623a13)。 52 印順法師著,《中觀論頌講記》頁 7~8: [1]凡夫身心的活動,一切的一切,無不是緣起,但日坐緣起中,受緣起法的支配,而不能覺知是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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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 龍 樹 菩 薩 的「 巧 說 因 緣 法 」, 除 了 沿 襲 說 一 切 有 部 之「 分 位 緣 起 」的 法 相 說 明 外 , 更 提 出 了 中 觀 學 精 闢 的 見 解 — — 一 切 法 空 ; 有 部 的 「 分 位 緣 起 」, 應 是 建 構 於 自 派 所 宗「 三 世 實 有 」的 見 地 上 , 修 行 者 或 許 可 依 此 而 達 涅 槃 之 境 地 , 然 仍 是「 我 空 法 有 」。 如 果 以 印 順 法 師 及 佛 使 比 丘 各 對 其 所 知 之 「 分 位 緣 起 」 說 的 批 評 ,「 一 切 法 空 」 或 許 更 能 提 供 另 一 種 思 考 的 方 向,也 較 能 彌 補「 分 位 緣 起 」說 之 種 種 缺 失:如 過 於 機 械 化 、 善 巧 不 足 , 以 及 易 讓 人 誤 認 有 一 實 有 輪 迴 的 眾 生 等 。「 一 切 法 空 」 掃 蕩 了 對 緣 起 法 認 為 實 有 的 執 著 , 也 善 巧 安 立 種 種 的 言 說 、 假 施 設 等 , 世 尊 曾 說 :「 方 域 言 詞 不 應 堅 執 , 世 俗 名 想 不 應 固 求 。 」53如 果 在 施 設 的 善 巧 上 有 不 同 的 理 解 , 則 應 隨 順 其 方 域 、 及 時 節 因 緣 等 的,容 許 其 不 同 闡 釋,但 如 能 歸 結 於「 一 切 法 空 」之 中 道 觀 來 說 明 則 較 理 想 。 另 外 筆 者 想 以 天 台 宗 之 說 法 , 善 巧 會 通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在 佛 教 聖 典 中 之 持 平 的 地 位 。 天 台 宗 依 《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 指 出 , 依 三 世 兩 重 、 二 世 一 重 、 剎 那 一 念 三 種 十 二 因 緣 觀 , 各 依 序 可 破 斷 常 、 有 無 、 世 性 見 等 三 種 見 解 。 如 智 者 大 師 在 其 大 作 《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 云 : 如 經 中 說 :「 愚 癡 多 者 , 教 觀 因 緣 。 」 … 分 別 籌 量 不 得 正 慧 , 邪 心 取 理 , 名 為 愚 癡 愚 癡 之 病 , 既 有 三 種 , 對 治 亦 應 立 三 。 一 、 明 治 斷 常 癡 病 者 , … 應 教 觀 三 世 十 二 因 緣 。 … 二 、 明 治 計 有 無 癡 病 發 者 , … 應 教 觀 果 報 十 二 因 緣 。 … 三 、 明 治 世 性 愚 癡 發 者 : 若 見 細 微 之 性 , 能 生 萬 法 , 如 是 邪 念 , 名 計 世 性 。 … 還 作 一 念 十 二 緣 觀 。 …54 遠 從 有 部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中 所 傳 來 的 「 分 位 緣 起 」 與 「 剎 那 緣 起 」 說 , 歷 經 時 間 之 流 的 洗 禮 , 在 不 同 的 佛 教 弘 傳 區 域 , 可 說 已 深 入 各 地 各 派 之 根 本 思 想 的 骨 髓 裡 , 佛 教 思 想 在 時 空 的 移 轉 中 , 確 實 出 現 了 不 同 的 解 說 方 法 ; 佛 教 也 需 適 應 其 當 下 的 眾 生 根 性 、 好 樂 等 , 能 「 契 理 與 契 機 」 地 宣 揚 佛 法 , 一 直 是 吾 人 所 努 力 的 目 標 。 儘 管 佛 教 諸 師 對 於 其 忠 誠 的 佛 教 思 想 有 其 取 捨 , 如 佛 使 比 丘 對 《 清 淨 道 論 》 中 之 「 分 位 緣 起 」 有 過 強 烈 評 論55等 ; 然 而 , 如 果 能 回 歸 其 思 想 差 異 的 立 足 點 , 探 討 其 流 變 的 善

也就因此得不到解脫。 [2]聲聞,佛對他們說緣起,他們急求自證,從緣起因果的正觀中,通達無我我所,離卻繫縛生死的煩惱, 獲得解脫。他們大都不在緣起中深見一切法的本性空寂,而從緣起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我所的觀慧中, 證我空性,而自覺到「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他們從緣起的無常,離人我見,雖證 入空性,見緣起不起的寂滅,然不能深見緣起法無性,所以還不能算是圓滿見緣起正法。 [3]菩薩,知緣起法的本性空,於空性中,不破壞緣起,能見緣起如幻,能洞達緣起性空的無礙。 53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2(大正 29,11b5~6)。 54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 6(大正 46,503a26~b28)。 55 相關資料,請參閱: (1)呂凱文,《佛使比丘對於緣起思想的反省及意義》,法光雜誌 vol.109,1998 年 10 月出版。 (2)如石法師,《略究佛使的緣起思想》,如石法師論文集,2001 年 10 月出版。 (3)楊郁文,《生活中的緣起導讀》(有聲卡帶 46 卷,約 50 小時的錄音帶),甘露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 (4)黃瑞凱,《認識論緣起觀的爭議與解消》,第十五屆全國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論文集,福嚴佛學院出版, 民國 9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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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 說 明 , 何 妨 不 將 其 說 法 皆 列 為 可 施 設 的 項 目 之 一 呢 ? 智 者 大 師 的 善 巧 容 攝 此 二 種 主 要 說 法 ( 果 報 十 二 因 緣 應 可 看 為 三 世 十 二 因 緣 的 同 類 ), 有 其 不 同 於 常 人 的 睿 智 , 也 有 其 悲 愍 、 權 巧 度 生 的 用 心 , 吾 人 不 妨 以 此 為 借 鏡 — — 細 微 之 差 異 點 不 妨 深 探 , 宏 觀 之 共 通 處 則 不 妨 廣 納 。

陸、結論

「 分 位 」 及 「 剎 那 」 緣 起 等 學 說 乃 根 源 於 有 部 之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而 其 出 於 阿 含 、 尼 柯 耶 等 經 證 也 可 說 證 據 確 著 。 但 其 所 開 演 的 不 同 說 法 可 說 如 百 花 齊 放 般 之 多 采 多 姿 。 如 : ( 1)「 分 位 緣 起 」 說 影 響 了 中 觀 以 及 唯 識 大 乘 , 二 者 皆 是 於 其 基 礎 上 做 了 不 同 的 詮 釋 或 補 充 : 大 乘 中 觀 以 「 一 切 法 空 」 作 為 其 學 說 的 究 竟 歸 宿 , 大 乘 唯 識 以 「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及 分 別 自 性 緣 起 」, 作 為 其 述 說 十 二 緣 起 的 主 要 綱 目 , 然 中 觀 及 唯 識 皆 無 脫 離 有 部 「 分 位 緣 起 」 的 論 述 範 疇 ; 南 傳 赤 銅 鍱 部 所 傳 之 《 清 靜 道 論 》 也 引 述 此 說 法 , 並 做 部 分 之 修 訂 。 ( 2 ) 而 「 剎 那 緣 起 」 說 之 影 響 力 也 同 樣 逮 於 南 北 傳 佛 教 區 域 , 如 近 人 佛 使 比 丘 之 緣 起 說 則 頗 近 之 ; 漢 地 的 賢 首 宗 也 幾 乎 照 單 全 收 地 引 用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之 敘 述 , 然 其 歸 於 唯 心 傾 向 則 與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原 意 不 符 。 由 以 上 之 流 傳 、 開 演 分 佈 之 區 域 來 看 , 此 二 緣 起 說 可 謂 影 響 後 代 的 佛 教 思 想 甚 巨 。 曾 聽 聞 說 :「 研 究 佛 法 , 最 怕 是 定 於 一 種 說 法 」, 而 這 不 也 是 眾 生 的 妄 執 之 一 嗎 ? 故 筆 者 願 以 此 篇 論 作 , 調 和 「 分 位 」 及 「 剎 那 」 緣 起 等 學 說 在 流 傳 時 的 相 互 窒 礙 , 而 疏 以 「 方 便 有 多 門 , 歸 元 性 無 二 」 之 立 場 。 緣 起 甚 深 , 涅 槃 復 甚 深 。 見 緣 起 即 見 法 ; 是 吾 人 修 行 的 首 要 目 標 之 一 , 不 管 佛 法 如 何 將 緣 起 演 變 成 多 種 不 同 的 說 法 , 其 主 要 目 的 皆 是 要 讓 吾 人 趨 入 涅 槃 正 法 。 期 盼 以 此 篇 之 寫 作 , 釐 清 正 見 之 源 頭 — — 緣 起 。

【 參 考 書 目 】

一 、 原 典

0 1 、《 中 阿 含 經 》 6 0 卷 ( 東 晉 ‧ 瞿 曇 僧 伽 提 婆 譯 ) 大 正 藏 第 1 冊 , N o . 2 6 。 0 2 、《 雜 阿 含 經 》 5 0 卷 ( 劉 宋 ‧ 求 那 跋 陀 羅 譯 ) 大 正 藏 第 2 冊 , N o . 9 9 。 0 3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 8 0 卷 ( 唐 ‧ 實 叉 難 陀 譯 ) 大 正 藏 第 1 0 冊 , N o . 2 7 9 。 0 4 、《 佛 說 十 地 經 》 9 卷 ( 唐 ‧ 尸 羅 達 摩 譯 ) 大 正 藏 第 1 0 冊 , N o . 2 8 7 。 0 5 、《 大 方 等 大 集 經 》 6 0 卷 ( 隋 ‧ 僧 就 合 ) 大 正 藏 第 1 3 冊 , N o . 3 9 7 。 0 6、《 根 本 說 一 切 有 部 毘 奈 耶 出 家 事 》 4 卷 ( 唐 ‧ 義 淨 譯 ) 大 正 藏 第 2 3 冊 , N o . 1 4 4 4 。 0 7、《 阿 毘 達 磨 發 智 論 》20 卷( 迦 多 衍 尼 子 造,唐‧玄 奘 譯 )大 正 藏 第 26 冊,No.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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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 阿 毘 達 磨 大 毘 婆 沙 論 》 2 0 0 卷 ( 五 百 大 阿 羅 漢 等 造 , 唐 ‧ 玄 奘 譯 ) 大 正 藏 第 2 7 冊 , No.1545。 0 9、《 阿 毘 達 磨 俱 舍 論 》30 卷( 尊 者 世 親 造 , 唐 ‧ 玄 奘 譯 )大 正 藏 第 29 冊 , No.1558。 1 0、《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80 卷( 尊 者 眾 賢 造,唐‧玄 奘 譯 )大 正 藏 第 29 冊,No.1562。 11 、《 成 唯 識 論 》 1 0 卷 ( 護 法 等 菩 薩 造 , 唐 ‧ 玄 奘 譯 ) 大 正 藏 第 3 1 冊 , N o . 1 5 8 5 。 1 2 、《 攝 大 乘 論 本 》 3 卷 ( 無 著 菩 薩 造 , 唐 ‧ 玄 奘 譯 ) 大 正 藏 第 3 1 冊 , N o . 1 5 9 4 。 1 3、《 大 乘 阿 毘 達 磨 雜 集 論 》16 卷( 安 慧 菩 薩 糅,唐‧玄 奘 譯 )大 正 藏 第 31 冊,No.1606。 1 4 、《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 1 2 卷 ( 隋 ‧ 智 顗 說 ) 大 正 藏 第 4 6 冊 , N o . 1 9 1 6 。 1 5 、《 清 淨 道 論 》( 繁 體 版 ) 覺 音 著 , 葉 均 譯 , 正 覺 學 會 , 民 國 9 1 年 。

二、現代人著作

1. 印 順 導 師 ,《 成 佛 之 道 》( 增 注 本 ), 新 竹 , 正 聞 出 版 社 , 民 國 8 3 年 6 月 初 版 。 2 . — — ,《 空 之 探 究 》, 台 北 , 正 聞 出 版 社 , 民 國 7 4 年 7 月 初 版 ( 8 1 年 1 0 月 6 版 )。 3 . — — ,《 說 一 切 有 部 為 主 的 論 書 與 論 師 之 研 究 》, 台 北 , 正 聞 出 版 社 , 民 國 5 7 年 6 月 初 版 , 民 國 81 年 10 月 七 版 。 4 . — — ,《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 新 竹 , 正 聞 出 版 社 , 1 9 8 8 年 4 月 。 5 . — —,《 中 觀 論 頌 講 記 》, 新 竹 , 正 聞 出 版 社 , 民 國 41 年 6 月 初 版 , 87 年 1 月 出 版 。 6 . — —,《 唯 識 學 探 源 》, 台 北 , 正 聞 出 版 社 , 民 國 5 9 年 1 2 月 重 版 , 8 7 年 3 月 修 訂 二 版 。 7 . 法 尊 法 師 譯 講 ,《 四 宗 要 義 講 記 》, 台 北 縣 , 大 千 出 版 社 , 民 國 8 7 年 初 版 , 9 1 年 初 版 二 刷 。 8 . 演 培 法 師 釋 註 ,《 俱 舍 論 頌 講 記 》, 台 北 市 , 天 華 出 版 社 , 民 國 7 7 年 一 版 。 9 . 佛 使 比 丘;聖 諦 編 譯 組、香 光 書 香 編 譯 組 譯,《 生 活 中 的 緣 起 》,嘉 義 市,香 光 書 香 , 民 國 84 年 初 版 , 93 年 二 版 。 1 0 . 一 行 禪 師 ,《 正 念 的 奇 蹟 》, 台 北 , 橡 樹 林 文 化 出 版 社 。 11 . 呂 凱 文 ,《 佛 使 比 丘 對 於 緣 起 思 想 的 反 省 及 意 義 》, 法 光 雜 誌 v o l. 1 0 9 , 1 9 9 8 年 1 0 月 出 版 。 1 2 . 如 石 法 師 ,《 略 究 佛 使 的 緣 起 思 想 》, 如 石 法 師 論 文 集 , 2 0 0 1 年 1 0 月 出 版 。 1 3 . 楊 郁 文 ,《 生 活 中 的 緣 起 導 讀 》( 有 聲 卡 帶 46 卷 , 約 50 小 時 的 錄 音 帶 ), 甘 露 道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 1 4 . 黃 瑞 凱 ,《 認 識 論 緣 起 觀 的 爭 議 與 解 消 》, 第 十 五 屆 全 國 佛 學 論 文 聯 合 發 表 會 論 文 集 , 福 嚴 佛 學 院 出 版 , 民 國 93 年 9 月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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