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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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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 1 —

附 1 件

2018 年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申 报 材 料 要 求

、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 所

(2)

— 2 —

提 交 的 材 料 必 须 准 确 可 靠

。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对 照 专 业

(3)

— 3 —

技 术 资 格 条

件 的要求,按照《(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的内容和说明提交下列材料:

( 09版 1份 一)《送评材料目录单》( 表一) ,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 09版 1份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表二) 。

( 09 三)《( )级专业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版 A3纸 20 份 1 表三)要求填写简明扼要,不附页,不装订, 打印,一式 ,其中

份 原件,其余可以复印,全部均需加盖公章。

( 09版 1份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表四) 。

( 五

国 1 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

( 09 单位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具“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

(4)

— 4 —

版 2015 ~ 2017 年 3 表五)的相应页上;提供

个 年 度 的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须 从

“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5)

— 5 —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09 系统”登记打印,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

版 1 表五)的相应页上;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须由所缴纳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09

版 表五)的“其他证书、证明”页上。

( 1 六)任现职以来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等各

份 09 ,并与《业绩、成果材料》(

版 表 六

) 相 应

(6)

— 6 —

页 合 订 成 册

。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论

文 材料,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要求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发表在具有

CN 或 ISSN

刊 号 的 专 业 期 刊

(7)

— 7 —

( 不 含 电 子 期 刊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并 已 公 开

(8)

— 8 —

出 版

) 或 译 著 及 解 决 专 业 技 术 难 题 的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9)

— 9 —

( 论 证

) 报 告 或 实 例 材 料

。 上 述 论 文

( 论 著

) 必 须

(10)

— 10 —

提 交 原 件 一 份

, 只 提 交 与 本 人

相 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即可,请剔除无关的内容。

( 1 张 1 七)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 和身份证复印件

份 09版 ,并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表七)上。

( 09版 1份 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 表八) 。

( 09 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版 1份 表九)以及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 ,装订成册。

(11)

— 11 —

( 3000 字 2000 字 1 十)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高级 内,中级 内)

份 。

( 十

) 非 首 次 申 报 同 一 层 级 职 称 的 专 业 技

(12)

— 12 —

术 人

员 ,需提交《本年度

增 专业技术工作 经 指 历和业绩成果表》(本年度是 职称申报年度,即

2017 年9月1日 2018 年8月31 日 至

) 。

上 述

材 料 中

, 第

( 一

) 到

( 九

) 项 相 应 表

(13)

— 13 —

格 可 在 省 人 社 厅

( www.gdhrss.gov.cn

、 省

环 厅 境保护

( ,材料 格以省人社 下 表格上要求 准。 www.gdep.gov.cn ) 载 规 厅 载 为 下

、 申 报 人 应 符 合 省 的

(14)

— 14 —

职 称 政 策

, 根 据 自 己 的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对 照 相 应 资

(15)

— 15 —

格 条 件 和 申 报 评 审 办 法 的 规 定

, 认 真 客 观 填 报

相 性 关表格,并一次

交 符 后不 得补充 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送 过 )。 单 位 审核、公示(

(16)

— 16 —

、 所 在 单 位 要 对 申 报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职 业 道 德

、 思

(17)

— 17 —

想 政 治 表 现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 字

左 右

填 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 )级专业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按 照

(18)

— 18 —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19)

— 19 —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的 管 理 办 法

》 要 求

, 须 在

“ 广 东 省 专

(20)

— 20 —

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打印,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

方 为 有效。

、 多 方 合 作

、 多 人 合 作 项 目

, 必 须 如 实 注 明

(21)

— 21 —

并 明 确 列 出 本 人 承 担 部 分 及 所 起 的 作 用

, 并 附 上 合

(22)

— 22 —

作 方

( 多 方

、 多 人

) 出 具 或 加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 如 用

(23)

— 23 —

模 糊 句 法 表 述 造 成 理 解 误 差

, 或 未 附 有 合 作 方 证 明

(24)

— 24 —

文 件 的

, 该 项 业

绩 成果以无效论

处 完 励 ,要 注 授予 的部门和等级。 。对学术技术成果 成项目的奖 、表 彰 明 及

、 为 更 加 有 效 了 解 掌 握 申 报 人

(25)

— 25 —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和 业 绩 成 果

, 非 首 次 申 报 同 一

(26)

— 26 —

层 时 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

提 交

《 本 年

度 新增 专业技术 经 见 历和业绩成果表》( 附件

2) 。

七 A4纸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在 文件

盒 宽 内( 长34cm 、 25cm 、 高

6.5cm) 避 ,

免 申

报 实保证申报材料 严 控制数量 ,请对照附件 材 料 散失 。要 切 质量 、 格

3、4 、5 中 最 资格条件,提交

主 要 的

、 最突 出的“业绩成果”,文件 原 上不 得超过 盒 则 5

。 送 审 的 文 件 盒 一 律 要 求 密 封

(27)

— 27 —

并 加 盖 骑 缝 章

, 确 保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否 则 不 予

(28)

— 28 —

理 。不

受 后, 把 封并加盖 骑缝 章,及 按原报送 渠道退回 。 理的申报 因 材料 密 时 材 料 ,写明原

八 凡 、

不 合上述 弄虚 作 的,不 符 规定 要求或 假 予受 理。

附 2 件

本 年 度

增 专 业 技 术 经 历 和 业 绩 成 果 表

单 位 盖

(29)

— 29 — 章

填 报 日

: 年

日 月

增承

1 2

方合

1 2

方 项

1 2

型的

(30)

— 30 —

1 2

增专

评价

1 2

方合

1 2

方 项

1 2

型的

(31)

— 31 —

1 2

增论

/ /

1 2

1 2

(32)

— 32 — 注

: 职称申报年度, 本 即 年 度是 指 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 日

附 3 件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33)

— 33 —

保 护 专 业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须 精 通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34)

— 34 —

和 专 业 知 识

, 把 握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最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趋

(35)

— 35 —

, 熟 悉 相 关 专 业 国 内 外 的 科 技 发 展 动 态

; 根 据 国

(36)

— 36 —

家 和 本 省 科 技 发 展 的 需 要

, 确 定 本 专 业 的 研 究 方 向

(37)

— 37 —

, 提 出 具 有 重 大 科 技 价 值

( 或 学 术 价 值

) 或 开 创 性

(38)

— 38 —

的 研 究 问 题

, 承 担 完 成 国 家 或 省

( 部

) 级 重 大 工 程

(39)

— 39 —

技 术 或 研 究 项 目

, 解 决 关 键 性 的 技 术 问 题 或 重 大 疑

(40)

— 40 —

难 问 题

, 取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或 重 大 的 科 技 发 展

, 或 进

(41)

— 41 —

行 科 技 成 果 的 开 放

、 推 广

, 取 得 显 著 的 效 益

, 发 表

(42)

— 42 —

了 高 水 平 的 论 著

; 学 术 造 诣 深

,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43)

— 43 —

是 本 专 业 的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 有 指 导 本 专 业 高 级 技

(44)

— 44 —

术 人 员 工 作 的 能 力

; 熟 练 运 用 一 门 外 语 获 取 信 息

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粤人发〔2001 〕89

(45)

— 45 —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技术工作,具备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发〔2001 〕89

号 粤 、

人 社

发 〔2018 〕86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46)

— 46 —

和 国 宪 法

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发〔2001 〕89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 三)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三 、学历、资历条件

取 环境 得 保 护 专业高级工

师 资格后,从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满 事 3

年 以上。(

粤 人发 〔2003 〕178 号 )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 及

(47)

— 47 —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48)

— 48 —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人发 〔 下列条件 之两 项( 粤 2001 〕89 号 ):

(49)

— 49 —

( 一

) 作 为 本

专 负责 人,主 业技术

完 成国家或省部级环境保护 大工 程 攻 究 重 项目,技术 关项目或研 项目 1

项 型 以上,或大

目 关 问 2项 了 键性 的技术 题。 以上,解决

( 二

) 作 为 本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50)

— 50 —

主 持 完 成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工 开发工作,解决 关 问 大 难 题, 取得了显 著的效 。 作 或 新产品 了 键性 的技术 题或 重 疑 问 益

( 三

) 具 有 培

(51)

— 51 —

养 本 专

业 才 中级以上专门人

的 力, 曾指导 展 显 能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 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效果 著。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一( 粤 下列条件 之 人发 〔2001 〕89 号 ):

( 一)国家级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励 准、下同)。 成人(以奖 证书 为

(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成人。

( 三

) 省

( 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

市 厅 完 前 ( )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 成人(均 排 3 要

) 。

( 四

) 获 国 家 级

(52)

— 52 —

技 术 成 果 奖 项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 以

获 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为 成人。 准、下同);或获省级技术 完 成 果 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

( 五

) 作 为 本 专

(53)

— 53 —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 主 持 完 成

的 环境保护

重 技术项目或研 究 经 。 大工 程 成果, 同行专家 鉴定达到 国内 领先 或国 际先进水平

( 六

) 作 为 本 专 业 技 术

(54)

— 54 —

负 责 人

, 主 持 完 成 的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工 程

技 术项目或科技成果

化 工作,在全国或全省 产生重 影响 , 著的效 。 范围 内 大 取得了较显 益

( 七

) 在

(55)

— 55 —

承 担 环 境 保 护 科 研 项 目 或 新 产 品 开 发 过 程 中

, 取 得

(56)

— 56 —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技 术

创 成果, 显经济 ,或获 有 大 取得显 的技术发明专利 新 产生 明 和社会效 益 得 较 价值 并 著效 益 1

项 (发明人)。

八 、论文、著作条件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发〔2001 〕89

(57)

— 57 —

号 粤 和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一)出版专著 (第一作者)。

( 1部 )及 1 二)出版著作 (主要编著者 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以 上 ( 第一作者)。

( 2篇 三)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以 上 ( 第一作者)。

( 1 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以 大 上 ( 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 较 价值 的发明专利 1项 (发明人)。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58)

— 58 —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59)

— 59 —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项 技术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60)

— 60 —

( 二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授 发明专 替代 论 利 文 ( 要 求 权 排名 前3) 1篇 的,在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可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二)

重 对国家或本 区 展 较 影响 的科技成果。 大科技成 指 地 科技发 有 大 果 :

( 三

) 科 技 成 果 奖

: 国

(61)

— 61 —

家 级 奖 包 括 科 学 技 术 奖

、 发 明 奖

、 自 然 科 学 奖

、 科

(62)

— 62 —

进 奖; 自 步 省 ( 部)级奖包括

然 市 厅 进步 奖等。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 )级奖包括科技

( 四)获奖

名 :以奖 证书 为 励 准。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五)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六

) 工 程 类 技 术 成 果 奖 项

: 包 括 优

(63)

— 63 —

秀 工 程

奖 优秀 设计 奖、全 、

优 程 以 奖、 梁 成奖、 奖等。 工 奖、 优秀勘察 奖、 鲁班 奖、 茅 升 思 詹天佑

( 七)环境保护

重 环境保护 重 项目。 大项目: 指 要(大)的大 型

( 八)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

附 4 件

(64)

— 64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须 系

(65)

— 65 —

统 掌 握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 熟 练 掌 握

(66)

— 66 —

本 专 业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 规 程

、 法 规

, 熟 悉 相 关 专

(67)

— 67 —

业 知 识

, 及 时 了 解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最 新 技 术 状 况 和 发

(68)

— 68 —

展 趋 势

, 能 将 新 技 术 成 果 应 用 于 工 作 实 践

; 有 丰 富

(69)

— 69 —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验

, 能 独 立 解 决 本 专 业 复 杂 疑 难

(70)

— 70 —

技 术 问 题

, 业 绩 显 著

, 取 得 较 大 价 值 的 科 技 成 果

(71)

— 71 —

或 在 技 术 创 新 或 引 进

、 消 化

、 吸 收 新 技 术 中 取 得 良

(72)

— 72 —

好 效 果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论 文

(73)

— 73 —

、 著 作

; 有 培 养 专 门 技 术 人 才 和 指 导 工 程 师 工 作 的

(74)

— 74 —

能 力

; 熟 练

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粤人职〔2000 〕1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科 研

、 监 测

、 评 价

(75)

— 75 —

、 规

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职〔2000 〕1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职〔2000 〕1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76)

— 76 —

( 三)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三 、学历、资历条件

根 据粤

发 〔 2003 〕178 号 精神 ,学历、 文 资 历 条件如下:

( 一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 其 专 业

技 经 术工作

( 能 得 做 〕 力)、业绩成果、 博士 学位后 出的 方为 有效。 论 著 等条件必须是获

(77)

— 77 —

( 二)

得 中级工 事 程师 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满 3年 以上。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 及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78)

— 78 —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79)

— 79 —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历( 能 一( 粤 下列专业技术工作 经 力) 之 人职 〔2000 〕1

号 ):

( 事 一)从

环 境 科 研

工 下列条件 之 作 的 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 主

持 主要成员 参 重 科研 课 究 达到 国内 领先水平 。 或作 为 加国家、省(部)级 点 题的研 ,成果

2

. 主 持 或 主 要 参 与

(80)

— 80 —

二 项 以 上 省 级

业 务主管部门、

地 市 课 究 先进水平 或填 补 空白 。 级 级科研 题的研 ,成果具有国内 国内、省内

3.

主 或主要 与三项以上不同 新 广项目,并 著效 益 持 参 类型 的 技术成果 推 取得显 。

4. 负责

开 发

环 新产品 新 艺 新 新 著效 益 保 、 工 、 材料、 技术三项以上,并 取得显 。

( 事 二)从

环 境

工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程 备 一:

1

主 或主要 与一项以上大 型 环境工 的全 过程 ,并 通过 验 。 持 参 或二项以上中 型 程 收

2.

主 或主要 与五项以上 型 程 收 持 参 小 环境工 的全 过程 ,并 通过 验 。

3

. 作 为 技 术 负 责 人

(81)

— 81 —

, 负 责

大 型 程运 行,并主 持 环境工 检修 、 。 中 工 二项以上大中 型 程设备重 大 抢修 方案制定 和实 施

4.

主 或主要 与开发、应用环 著效 益 境 工 持 参 程新 技术三项以上,并 取得显 。

( 事 三)从

境 监测 、评 价 备 一: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1

. 完 成 省

( 部

) 级 科 技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82)

— 82 —

或 省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 地 级 市 科 技 项 目 二 项 以 上 或

(83)

— 83 —

地 级 市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县 参 了 方案设计 、 施 级科 负责 人,并 加 相应的 组织 实 和报告编写。 技 项 目四项以上的技术

2

. 作 为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84)

— 84 —

国 家 级 科 技 项 目

一 地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二项以上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市 级科技项目三项以上。

3

. 作 为 某 专 项 技 术 负 责 人

, 负

(85)

— 85 —

责 数 据 综 合 分 析 和 各 类 报 告 编 写 于 审 核

工 作三年以上,

到 省级以上 先进水平 一项或 地 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用的三项以上。 经 市 采

4

. 作 为

(86)

— 86 —

技 术 负 责 人

, 从 事 采 样 选 点

、 分 析

、 数 据 处 理 到 报

(87)

— 87 —

告 编 写 等 全 过 程 四 年 以 上

; 或 作 为 某 一 环

境 素 要

责 人,从 素监测 理、分析、报告编写等技术工作四年以 上 。 事该 要 数据处 达到 省。

级 以上

先 进

水 一项以上或 地 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用三项以上。 平 经 市 采

5

(88)

— 88 —

主 编 环 境 标 准

、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 技 术 规 范

、 技 术 规

(89)

— 89 —

程 三 项 以

上 持 ,或主

编 写 环 保

部 期 划 重 项目的论证三项以上,并 有关部门 采 门 中 长 规 及有关 点 被 用。

6.

主 或作 为 类型 的 技术或 仪器 三项以上。 持 主要成员,开 监测 新 新 发 应 用不同

7

. 在 环 境 监 测 信 息 利 用 中 有 独 到 见

(90)

— 90 —

, 起 草 或 主

持 草 起

关 环境 状 污染 事故 )等专题报告五项以上,并 被 采 于 况(含 省(部)级环保部门 用。

( 事 四)从

环 境 技 术

管 下列条件 之 理 工 作的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主 参 制定 、 订 市 颁布 的环境 规 、 准、技术政 等三项以上。 要 与 修 地 级以上 法规 、 划 标 策

2

. 主 持 制 定 年 度 科 技 或

监 计 三年以上, 践 计 行 有效,对出成果出人 具有 重 测 实 划 证明其 划既 先进 又 之 才 要作用。

3

(91)

— 91 —

. 对 三 个 以 上 企 业 的 三 废 治 理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 提 出

(92)

— 92 —

工 艺 技 术

改 并 施 取得显 经济 效果, 验 , 面的认可。 进 方 案 付诸 实 , 著的技术、 经鉴定 收 得到 有关 方

4.

主 新 实 所应用,效果 显 持推 广环保 技术三项以上,并 为 践 著。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一: 下列业绩成果条件 之

( 一

) 国 家

、 省

( 部

) 级 科 技 成

果 奖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 )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 成人。 主 要 成人,或 市 厅 完

(93)

— 93 —

( 二)

市 厅 完 ( )级科技成果 成人。 奖 三 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

( 三

) 获

得 较 价值 或 著 益 和环境效 益 有 大 取得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 备 四)具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1

被 为重 点 广项目的 课 究 负责 人。 省( 成果 推 题或研 成果的技术 部 ) 级以正式文件列

2

. 被 省

( 部

) 级 确 定 为 定 型 产

(94)

— 94 —

品 并 转 化 为 商

品 著 益 和环境效 益 成果二项以上的技术 生 产 、并 取得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研 究 负责 人。

3

. 作 为 技 术 负 责 人 完 成 的 研 究 成 果

(95)

— 95 —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 有 三 项 以 上 解 决 了 所 在

地 在的环 问 找 解决环境 问 策 使 题 。 存 境 题,或 到 题的对 , 环境 问 得到 有效 控制 或明 显改 善

4

. 承 担 完

(96)

— 96 —

成 大 型 环 境 工 程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 或 中 型 项 目 二 项 以

(97)

— 97 —

、 或 小 型 项 目 五 项 以 上 的 技 术 负 责 人

, 实 施 后 经

(98)

— 98 —

有 关

部 门验

收 有效解决 了 环境 问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确认 为 所在 地 题,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5

. 开 发 应 用 环 境

新 得 商 ,在实 中获 得推 广应用三项以上的技术 负责 人 。 技术 国家专利,并 转化为 品 际 获

6

. 负 责 重 大 监 测 技 术 工

(99)

— 99 —

作 或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环 境 科 研

、 环 境 调 查

、 环 境

(100)

— 100 —

规 划

、 影 响 评 价

、 工 程 验 收

、 毒 性 鉴 定

, 以 及 准 则

(101)

— 101 —

条 例

、 手 册

、 技 术 规 程

、 规 范

、 质 量 报 告 的 编 写

(102)

— 102 —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和 维 护

、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 监 测 方

(103)

— 103 —

法 研 究 开 发

、 监 测 新 技 术 推

广 监测仪器 研 、 ( )级以上表 或 应 用 和 制 改进 等,其成果有三项以上 受到市 厅 彰 被采 用。

7.

获 国家或 质 的主要技术人 负责 人。 省 级 得 优 实验 室

8

. 制 订

、 修 订 地 市

(104)

— 104 —

级 以 上 环 境 法 规

、 划 标 策 正式 推 规 、 准、技术政 等的技术 负责 人,其技术管理成果有三项以上 被 广应用。

9

. 对 企 业 三 废 治 理 进 行 技 术

指 的技 导 术

责 人,有三项以上 企 采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被 业 用,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八 、论文、著作条件

(105)

— 105 —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106)

— 106 —

论 文

( 第 一 作 者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职〔2000 〕1

号 粤 和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1篇 一)出版著作 ,及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107)

— 107 —

( 2篇 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1 三)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杂 难技术 题 撰 。 以 及 解决复 疑 问 而 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 2篇

( 1 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论文 。 以 及 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 议宣读 2篇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108)

— 108 —

科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府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109)

— 109 —

项 技术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 二

(110)

— 110 —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授 发明专 替代 论 利 文 ( 要 求。 权 排名 前3) 1篇 的,在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可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完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

成 人

: 等级 额 获奖人员(以奖 证书 为 指 定 励 准)。

( 三)科技成果奖:主要

指 然 发明奖、 自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四 疑 )

难 技

术 题: 指 定性 作用的本专业 领 中 题。 问 在项目中 起到 决 域 最重 要的技术 问

( 五

) 主 持 或 负 责 科

(111)

— 111 —

研 课 题 或 工 程 项 目

: 指 负 责 科 研

课 程 总 、论证、 组织 、 指导 工作,并承 其中 重 题或 项目的 体设计 协调 和 担 要技术工作。 工

( 六

) 技 术 骨 干

(112)

— 112 —

主 要 参 与

( 加

、 技 术 负 责 人

: 指 为 科 研 课 题 或 工

(113)

— 113 —

项 一 面的技术 负责 人或具 承 某 成其中的具 工作。 目 的 某 方 体 担 一项主要技术工作,并 完 体

七 )项目全

程 :包括项目的 方案 调 设计 、实 施 调试 、验 收 研、论证、 、 、报告编写等。

( 八)大中

小 项目:按国家环 资 要求 划 。 境 工 型 程设计 质 定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九)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十)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

(114)

— 114 —

附 5 件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工 程 师 须 系

(115)

— 115 —

统 掌 握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 以 及 本 专

(116)

— 116 —

业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 规 程

、 法 规

, 了 解 相 关 专 业 知

(117)

— 117 —

识 和 本 专 业 最 新 技 术 状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 能 将 新 技 术

(118)

— 118 —

成 果 应 用 于 工 作 实 践

; 有 较 丰 富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119)

— 119 —

, 能 解 决 本 专 业 较 复 杂 疑 难 技 术 问 题

, 业 绩 较 显

(120)

— 120 —

, 取 得 一 定 价 值 的 科 技 成 果 或 在 技 术 创 新 中 取 得

(121)

— 121 —

较 好 效 果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一 定 水 平 的 论

(122)

— 122 —

、 著 作

; 有 指 导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工 作 的 能 力

(123)

— 123 —

较 熟 练

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粤人职〔2000 〕1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科 研

、 监 测

、 评 价

、 规

(124)

— 124 —

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职〔2000 〕1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职〔2000 〕1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 三)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125)

— 125 —

三 、学历、资历条件

根 据粤

发 〔 2003 〕178 号 等文件要求,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 一)

士 学位获 者 事 得 , 从 专业 2 技 术 工作

年 得 以上,或获

士 学位前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累 事 计3年 以上。

( 究生 班 二)研

毕 业 或

获 得 学 学位,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双 士 取得 助 事 2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4年 以上。

( 取得 助 三)大学本科毕业,

理 级 资 格 后

从 专业技术工作 事 3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5年 以上。

( 四

)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126)

— 126 —

含 师 技

学 高级工 、技 师 、 备 师 毕业), 取得 助 事 院 班 班 预 技 班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4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8年 以上。

( 校 五)中专毕业(含技工学

毕 业

从 专业技术工作 事 15

年 以上,或

得 助 事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8年 以上。

( 六

) 技 工 院 校 中 级 技 工 班 毕 业 生 可

(127)

— 127 —

与 中

专 待 学历人员同等对

, 高 级

工 班 预 技 (技 师 班 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 。 、 备 师 ) 毕业 生 待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 及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128)

— 128 —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129)

— 129 —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历( 能 一( 粤 下列专业技术工作 经 力) 之 人职 〔2000 〕1

号 ):

( 事 一)从

环 境 科 研

工 下列条件 之 作 的 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作 主要成 参 重 科研 课 究 员 为 加国家、省(部) 点 题的研 。 级

2

作 主要成 参 市 厅 题的研 , 题应具有省内 先进水平 。 员 为 与二项以上 ( )级以上科研 课 究 课

3

.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加二 参 项 以 上不同

型 的 技术成果 推 、 工 、 材料开发项目。 新 广项目和环保 新产品 新 艺 新

(130)

— 130 —

4

. 作

为 与 订、 修 区 的环境 划 标 新 主要 参 制 订 域 规 、 准、技术条例、 监测 方法 等二项以上。 成 员

( 事 二)从

环 境

工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程 备 一:

1.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 设计 、 过程 。 员 为 与一项以上大中 环境工 项目的 调试 等

2.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 标 员 为 与大中 二项环境工 招 。

3.

作 主要成 参 小 环境工 的 调试 等 员 为 与三项以上 型 程 设计 、 过程 。

4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设备重 大 抢修 方案 的 。 员 为 与二项以上大中 环境工 检修 、 制定 和实 施

5

作 主要成 参 环境工 化 吸 的工作。 员 为 与二项以上环境技 外 程新 技术 消 、 收 术 的 开发、国

6

.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与二项 程 改造 或 制 。 参 以 上 环境工 技术 改进 、 设备 研 等工作,并已 通过 技术 鉴定 和验 收

( 事 三)从

境 监测 、评 价 备 一: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1

作 技术 骨 市 厅 关 题或 重 为 干参 加 ( )级主管部门以上科技 攻 课 点课 题一项以上。

2

(131)

— 131 —

作 技术 骨 市 厅 市 厅 为 干参 加 ( )级以上科技项目或 ( )级主管部门科技项目二项以上。

3.

作 主要成 参 标 订。 员 为 加二项以上环境 准的 制

4

. 作 为 主 要 成 员 参 加

二 市 项以上

( )级环境 规 或主 持 型 设 影响 评 全 厅 划 中 以上 建 项目的环境 价 过程 及报告编写。

5. 加四 参 年 以 上环境

测 包括 采样 、分析、提交 数据 报告等全 过程 技术工作。

6

. 加四 参 年 以 上环境

测 数据处 质量 报告编写等全 过程 技术工作。 理、分析、环境

7. 成 完

测 新 广项目或开发应用 监测 新 新 技术成果 推 技术或 仪器 一项以上。

( 事 四)从

环 境 技 术

管 下列条件 之 理 工 作的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加 参

制 订环境 规 、 准、技术政 等二项以上。 订、 修 法规 、 划 标 策

2. 加编 制 参

年 度 科 技

或 划 监测 计 二年以上。

3

. 加 参

新 广或对 业三 废 理提出工 艺 技术 推 企 治 技术 改进方案 二项以上,并 被采 用。

(132)

— 132 —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具 备 一: 下列业绩成果条件 之

( 一)

市 厅 成人。 ( )级科技成果 完 奖 获 奖项目的主要

( 二

) 获

得 或 益 和环境效 益 有一 定价值 取得较好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 备 三)具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1.

被 为 广项目的 课 究 参 省( 成果 推 题或研 成果的主要 加者。 部 ) 级以正式文件列

2.

被 转化为 品生产 成果主要 参 省( 定为定型产品 并 商 的研 究 加者。 部 ) 级确

3

. 研 究 成 果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133)

— 133 —

, 有 一 项 解 决 了 所 在 地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找 解决环境 问 策 使 题 的主要 加者。 题, 到 题的对 , 环境 问 得到 有效 控制 或明 显改 善 参 或

4

. 作 为 主 要 技

(134)

— 134 —

术 骨 干 承 担 了 大 型 环 境 工 程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 或 中 型

(135)

— 135 —

项 目 二 项 以 上

, 或 小 型 项 目 五 项 以 上

, 实 施 后 经 有

(136)

— 136 —

部 门验

收 有效解决 了 环境 问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确认 为 所在 地 题,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5

. 开 发 应 用 新 技 术

, 或 消 化

、 吸 收 国 外 环

境 程新 技术一项 工 以 上 ,在实

际 效 、社会效 益 的主要 应用中获 得经济 益 和环境效 益 贡献 者。

(137)

— 137 —

6

. 作 为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完 成

二 项以上环境工

程 改造 等工作,并已 通过 技术 鉴定 或验 收 达到 省内 先进水平 。 技术 改进 、 ,

7

. 在 监 测 技 术

(138)

— 138 —

工 被 作中,其成果有一项以上

国 家

、 省

、 ( )级主管部门 采 推 市 厅 纳,并 广应用的获奖者。

8.

在 室 质控 考核中 骨 。 国 家 或省级实验 质量 保证与 取得 优异 成绩的技术 干

9.

在 建 优 ( 室活 动 骨 。 创 国家和省 质 优秀 )实验 中, 取得 优异 成绩的技术 干 级

10

. 主 要 参 与 制 订

、 修

订 规 、 准、技术政 等,其技术管理成果有一项以上 被 广应用。 环 境 法规 、 划 标 策 正式 推

11

. 对 企 业 三 废 治 理

(139)

— 139 —

设 备 实 施

技 保证 企 设备 连续正 运转 , 企 显 。 术 管 理, 能 业 常 被 业和环境部门认可,并 取得 明 的效 益

八 、论文、著作条件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140)

— 140 —

较 高 水 平 的 论 文

( 第 一 作 者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141)

— 141 —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职〔2000 〕1

号 粤 和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一)出版著作 。

( 1篇 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142)

— 142 —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府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项 技术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143)

— 143 —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 二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144)

— 144 —

授 发明专 去 利 ( 权 排名 前3) 论文要求。 的,申报中级资格可免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完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

成 人

: 等级 额 获奖人员(以奖 证书 为 指 定 励 准)。

( 三)科技成果奖:主要

指 然 发明奖、 自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四 疑 )

难 技

术 题: 指 定性 作用的本专业 领 中 题。 问 在项目中 起到 决 域 最重 要的技术 问

( 五

) 主 持 或 负 责 科 研 课

(145)

— 145 —

题 或 工 程 项 目

: 指 负 责 科 研

课 程 总 、论证、 组织 、 指导 工作,并承 其中 重 题或 项目的 体设计 协调 和 担 要技术工作。 工

( 六

) 技 术 骨 干

、 主 要

(146)

— 146 —

参 与

( 加

、 技 术 负 责 人

: 指 为 科 研 课 题 或 工 程

项 一 面的技术 负责 人或具 承 某 成其中的具 工作。 目 的 某 方 体 担 一项主要技术工作,并 完 体

(147)

— 147 —

七 )项目全

程 :包括项目的 方案 调 设计 、实 施 调试 、验 收 研、论证、 、 、报告编写等。

( 八)大中

小 项目:按国家环 资 要求 划 。 境 工 型 程设计 质 定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九)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十)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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