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 1 件
2018 年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申 报 材 料 要 求
一
、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 所
— 2 —
提 交 的 材 料 必 须 准 确 可 靠
。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对 照 专 业
— 3 —
技 术 资 格 条
件 的要求,按照《(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的内容和说明提交下列材料:
( 09版 1份 一)《送评材料目录单》( 表一) ,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 09版 1份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表二) 。
( 09 三)《( )级专业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版 A3纸 20 份 1 表三)要求填写简明扼要,不附页,不装订, 打印,一式 ,其中
份 原件,其余可以复印,全部均需加盖公章。
( 09版 1份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表四) 。
( 五
)
国 1 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
份
( 09 单位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具“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
— 4 —
版 2015 ~ 2017 年 3 表五)的相应页上;提供
个 年 度 的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须 从
“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 5 —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09 系统”登记打印,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
版 1 表五)的相应页上;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份
(须由所缴纳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09
版 表五)的“其他证书、证明”页上。
( 1 六)任现职以来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等各
份 09 ,并与《业绩、成果材料》(
版 表 六
) 相 应
— 6 —
页 合 订 成 册
。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论
文 材料,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要求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发表在具有
CN 或 ISSN
刊 号 的 专 业 期 刊
— 7 —
上
( 不 含 电 子 期 刊
)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并 已 公 开
— 8 —
出 版
) 或 译 著 及 解 决 专 业 技 术 难 题 的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 9 —
( 论 证
) 报 告 或 实 例 材 料
。 上 述 论 文
( 论 著
) 必 须
— 10 —
提 交 原 件 一 份
, 只 提 交 与 本 人
相 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即可,请剔除无关的内容。
( 1 张 1 七)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 和身份证复印件
份 09版 ,并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表七)上。
( 09版 1份 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 表八) 。
( 09 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版 1份 表九)以及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 ,装订成册。
— 11 —
( 3000 字 2000 字 1 十)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高级 内,中级 内)
份 。
( 十
一
) 非 首 次 申 报 同 一 层 级 职 称 的 专 业 技
— 12 —
术 人
员 ,需提交《本年度
新
增 专业技术工作 经 指 历和业绩成果表》(本年度是 职称申报年度,即
2017 年9月1日 2018 年8月31 日 至
) 。
上 述
材 料 中
, 第
( 一
) 到
( 九
) 项 相 应 表
— 13 —
格 可 在 省 人 社 厅
( www.gdhrss.gov.cn
)
、 省
环 厅 境保护
( ,材料 格以省人社 下 表格上要求 准。 www.gdep.gov.cn ) 载 规 厅 载 为 下
二
、 申 报 人 应 符 合 省 的
— 14 —
职 称 政 策
, 根 据 自 己 的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对 照 相 应 资
— 15 —
格 条 件 和 申 报 评 审 办 法 的 规 定
, 认 真 客 观 填 报
相 性 关表格,并一次
提
交 符 后不 得补充 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送 过 )。 单 位 审核、公示(
三
— 16 —
、 所 在 单 位 要 对 申 报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职 业 道 德
、 思
— 17 —
想 政 治 表 现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 字
左 右
)
,
填 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 )级专业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四
、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按 照
— 18 —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19 —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的 管 理 办 法
》 要 求
, 须 在
“ 广 东 省 专
— 20 —
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打印,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
方 为 有效。
五
、 多 方 合 作
、 多 人 合 作 项 目
, 必 须 如 实 注 明
,
— 21 —
并 明 确 列 出 本 人 承 担 部 分 及 所 起 的 作 用
, 并 附 上 合
— 22 —
作 方
( 多 方
、 多 人
) 出 具 或 加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 如 用
— 23 —
模 糊 句 法 表 述 造 成 理 解 误 差
, 或 未 附 有 合 作 方 证 明
— 24 —
文 件 的
, 该 项 业
绩 成果以无效论
处 完 励 ,要 注 授予 的部门和等级。 。对学术技术成果 成项目的奖 、表 彰 明 及
六
、 为 更 加 有 效 了 解 掌 握 申 报 人
— 25 —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和 业 绩 成 果
, 非 首 次 申 报 同 一
— 26 —
层 时 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
提 交
《 本 年
度 新增 专业技术 经 见 历和业绩成果表》( 附件
2) 。
七 A4纸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在 文件
盒 宽 内( 长34cm 、 25cm 、 高
6.5cm) 避 ,
免 申
报 实保证申报材料 严 控制数量 ,请对照附件 材 料 散失 。要 切 质量 、 格
3、4 、5 中 最 资格条件,提交
主 要 的
、 最突 出的“业绩成果”,文件 原 上不 得超过 盒 则 5
个
。 送 审 的 文 件 盒 一 律 要 求 密 封
,
— 27 —
并 加 盖 骑 缝 章
, 确 保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否 则 不 予
— 28 —
受
理 。不
受 后, 把 封并加盖 骑缝 章,及 按原报送 渠道退回 。 理的申报 因 材料 密 时 材 料 ,写明原
八 凡 、
不 合上述 弄虚 作 的,不 符 规定 要求或 假 予受 理。
附 2 件
本 年 度
新
增 专 业 技 术 经 历 和 业 绩 成 果 表
单 位 盖
— 29 — 章
:
填 报 日
期
: 年
日 月
( 新增承 一)本年度
担 过
何 专业技术工作
起 止
年 称 月 任 名 工 务、项 目 的 作 说 明
甲
、力成的专业技 术 工 作 独完
1. 2.
乙
、 多 完 多方合作、 人合作 成的工作
1. 2.
丙
、 揽 甲方乙方 项目 发 包 承 关系的
1. 2.
丁
、 其 他 类型的专业技术工 作
— 30 —
1. 2.
( 新增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二)本年度 成 果
起 止 年 月
承
担 称 成 情 况 及效果、 专业 名 完 受 技 术 工作
何
部 、评价 起 门 奖 励 本 的作用 人所
甲
、力成的专业技 术 工 作 独完
1. 2.
乙
、 多 完 多方合作、 人合作 成的工作
1. 2.
丙
、 揽 甲方乙方 项目 发 包 承 关系的
1. 2.
丁
、 其 他 类型的专业技术工 作
— 31 —
1. 2.
( 新增论文或著作 三)本年度
论标 文
题 称 次 称 办 / 著名 作名 发时间 刊名 刊 单位及刊 / 述 者 表 物 物主 号
著 述出版社及刊号
甲
、 论 文
1. 2.
乙
、 著 作 、译著
1. 2.
— 32 — 注
: 职称申报年度, 本 即 年 度是 指 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 日 至
附 3 件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 33 —
保 护 专 业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须 精 通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 34 —
和 专 业 知 识
, 把 握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最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趋
— 35 —
势
, 熟 悉 相 关 专 业 国 内 外 的 科 技 发 展 动 态
; 根 据 国
— 36 —
家 和 本 省 科 技 发 展 的 需 要
, 确 定 本 专 业 的 研 究 方 向
— 37 —
, 提 出 具 有 重 大 科 技 价 值
( 或 学 术 价 值
) 或 开 创 性
— 38 —
的 研 究 问 题
, 承 担 完 成 国 家 或 省
( 部
) 级 重 大 工 程
— 39 —
技 术 或 研 究 项 目
, 解 决 关 键 性 的 技 术 问 题 或 重 大 疑
— 40 —
难 问 题
, 取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或 重 大 的 科 技 发 展
, 或 进
— 41 —
行 科 技 成 果 的 开 放
、 推 广
, 取 得 显 著 的 效 益
, 发 表
— 42 —
了 高 水 平 的 论 著
; 学 术 造 诣 深
,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
— 43 —
是 本 专 业 的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 有 指 导 本 专 业 高 级 技
— 44 —
术 人 员 工 作 的 能 力
; 熟 练 运 用 一 门 外 语 获 取 信 息
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粤人发〔2001 〕89
— 45 —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技术工作,具备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发〔2001 〕89
号 粤 、
人 社
发 〔2018 〕86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 46 —
和 国 宪 法
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发〔2001 〕89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 三)
弄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三 、学历、资历条件
取 环境 得 保 护 专业高级工
程
师 资格后,从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满 事 3
年 以上。(
粤 人发 〔2003 〕178 号 )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号
) 及
— 47 —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 48 —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行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规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历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人发 〔 下列条件 之两 项( 粤 2001 〕89 号 ):
— 49 —
( 一
) 作 为 本
专 负责 人,主 业技术
持
完 成国家或省部级环境保护 大工 程 攻 究 重 项目,技术 关项目或研 项目 1
项 型 以上,或大
项
目 关 问 2项 了 键性 的技术 题。 以上,解决
( 二
) 作 为 本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
— 50 —
主 持 完 成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工 开发工作,解决 关 问 大 难 题, 取得了显 著的效 。 作 或 新产品 了 键性 的技术 题或 重 疑 问 益
( 三
) 具 有 培
— 51 —
养 本 专
业 才 中级以上专门人
的 力, 曾指导 展 显 能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 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效果 著。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一( 粤 下列条件 之 人发 〔2001 〕89 号 ):
( 一)国家级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励 准、下同)。 成人(以奖 证书 为
(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成人。
( 三
) 省
( 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
市 厅 完 前 ( )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 成人(均 排 3 要
名
) 。
( 四
) 获 国 家 级
— 52 —
技 术 成 果 奖 项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 以
获 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为 成人。 准、下同);或获省级技术 完 成 果 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
( 五
) 作 为 本 专
— 53 —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 主 持 完 成
的 环境保护
重 技术项目或研 究 经 。 大工 程 成果, 同行专家 鉴定达到 国内 领先 或国 际先进水平
( 六
) 作 为 本 专 业 技 术
— 54 —
负 责 人
, 主 持 完 成 的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工 程
技 术项目或科技成果
转
化 工作,在全国或全省 产生重 影响 , 著的效 。 范围 内 大 取得了较显 益
( 七
) 在
— 55 —
承 担 环 境 保 护 科 研 项 目 或 新 产 品 开 发 过 程 中
, 取 得
— 56 —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技 术
创 成果, 显经济 ,或获 有 大 取得显 的技术发明专利 新 产生 明 和社会效 益 得 较 价值 并 著效 益 1
项 (发明人)。
八 、论文、著作条件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
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发〔2001 〕89
— 57 —
号 粤 和
人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一)出版专著 (第一作者)。
( 1部 )及 1 二)出版著作 (主要编著者 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篇
以 上 ( 第一作者)。
( 2篇 三)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以 上 ( 第一作者)。
( 1 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篇
以 大 上 ( 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 较 价值 的发明专利 1项 (发明人)。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 58 —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 59 —
府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管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研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项 技术
创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组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 60 —
( 二
)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篇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项
授 发明专 替代 论 利 文 ( 要 求 权 排名 前3) 1篇 的,在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可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则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二)
重 对国家或本 区 展 较 影响 的科技成果。 大科技成 指 地 科技发 有 大 果 :
( 三
) 科 技 成 果 奖
: 国
— 61 —
家 级 奖 包 括 科 学 技 术 奖
、 发 明 奖
、 自 然 科 学 奖
、 科
— 62 —
技
进 奖; 自 步 省 ( 部)级奖包括
然 市 厅 进步 奖等。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 )级奖包括科技
( 四)获奖
排
名 :以奖 证书 为 励 准。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五)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六
) 工 程 类 技 术 成 果 奖 项
: 包 括 优
— 63 —
秀 工 程
奖 优秀 设计 奖、全 、
优 程 以 奖、 梁 成奖、 奖等。 工 奖、 优秀勘察 奖、 鲁班 奖、 茅 升 思 詹天佑
( 七)环境保护
重 环境保护 重 项目。 大项目: 指 要(大)的大 型
( 八)
该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
附 4 件
— 64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须 系
— 65 —
统 掌 握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 熟 练 掌 握
— 66 —
本 专 业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 规 程
、 法 规
, 熟 悉 相 关 专
— 67 —
业 知 识
, 及 时 了 解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最 新 技 术 状 况 和 发
— 68 —
展 趋 势
, 能 将 新 技 术 成 果 应 用 于 工 作 实 践
; 有 丰 富
— 69 —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验
, 能 独 立 解 决 本 专 业 复 杂 疑 难
— 70 —
技 术 问 题
, 业 绩 显 著
, 取 得 较 大 价 值 的 科 技 成 果
,
— 71 —
或 在 技 术 创 新 或 引 进
、 消 化
、 吸 收 新 技 术 中 取 得 良
— 72 —
好 效 果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论 文
— 73 —
、 著 作
; 有 培 养 专 门 技 术 人 才 和 指 导 工 程 师 工 作 的
— 74 —
能 力
; 熟 练
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粤人职〔2000 〕1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科 研
、 监 测
、 评 价
— 75 —
、 规
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职〔2000 〕1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职〔2000 〕1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 76 —
( 三)
弄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三 、学历、资历条件
根 据粤
人
发 〔 2003 〕178 号 精神 ,学历、 文 资 历 条件如下:
( 一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
〔 其 专 业
技 经 术工作
历
( 能 得 做 〕 力)、业绩成果、 博士 学位后 出的 方为 有效。 论 著 等条件必须是获
— 77 —
( 二)
取
得 中级工 事 程师 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满 3年 以上。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号
) 及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 78 —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 79 —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行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规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历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历( 能 一( 粤 下列专业技术工作 经 力) 之 人职 〔2000 〕1
号 ):
( 事 一)从
环 境 科 研
工 下列条件 之 作 的 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 主
持 主要成员 参 重 科研 课 究 达到 国内 领先水平 。 或作 为 加国家、省(部)级 点 题的研 ,成果
2
. 主 持 或 主 要 参 与
— 80 —
二 项 以 上 省 级
业 务主管部门、
地 市 课 究 先进水平 或填 补 空白 。 级 级科研 题的研 ,成果具有国内 国内、省内
3.
主 或主要 与三项以上不同 新 广项目,并 著效 益 持 参 类型 的 技术成果 推 取得显 。
4. 负责
开 发
环 新产品 新 艺 新 新 著效 益 保 、 工 、 材料、 技术三项以上,并 取得显 。
( 事 二)从
环 境
工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程 备 一:
1
.
主 或主要 与一项以上大 型 环境工 的全 过程 ,并 通过 验 。 持 参 或二项以上中 型 程 收
2.
主 或主要 与五项以上 型 程 收 持 参 小 环境工 的全 过程 ,并 通过 验 。
3
. 作 为 技 术 负 责 人
— 81 —
, 负 责
大 型 程运 行,并主 持 环境工 检修 、 。 中 工 二项以上大中 型 程设备重 大 抢修 方案制定 和实 施
4.
主 或主要 与开发、应用环 著效 益 境 工 持 参 程新 技术三项以上,并 取得显 。
( 事 三)从
环
境 监测 、评 价 备 一: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1
. 完 成 省
( 部
) 级 科 技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 82 —
或 省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 地 级 市 科 技 项 目 二 项 以 上 或
— 83 —
地 级 市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
县 参 了 方案设计 、 施 级科 负责 人,并 加 相应的 组织 实 和报告编写。 技 项 目四项以上的技术
2
. 作 为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 84 —
国 家 级 科 技 项 目
一 地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二项以上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市 级科技项目三项以上。
3
. 作 为 某 专 项 技 术 负 责 人
, 负
— 85 —
责 数 据 综 合 分 析 和 各 类 报 告 编 写 于 审 核
工 作三年以上,
达
到 省级以上 先进水平 一项或 地 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用的三项以上。 经 市 采
4
. 作 为
— 86 —
技 术 负 责 人
, 从 事 采 样 选 点
、 分 析
、 数 据 处 理 到 报
— 87 —
告 编 写 等 全 过 程 四 年 以 上
; 或 作 为 某 一 环
境 素 要
负
责 人,从 素监测 理、分析、报告编写等技术工作四年以 上 。 事该 要 数据处 达到 省。
级 以上
先 进
水 一项以上或 地 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用三项以上。 平 经 市 采
5
.
— 88 —
主 编 环 境 标 准
、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 技 术 规 范
、 技 术 规
— 89 —
程 三 项 以
上 持 ,或主
编 写 环 保
部 期 划 重 项目的论证三项以上,并 有关部门 采 门 中 长 规 及有关 点 被 用。
6.
主 或作 为 类型 的 技术或 仪器 三项以上。 持 主要成员,开 监测 新 新 发 应 用不同
7
. 在 环 境 监 测 信 息 利 用 中 有 独 到 见
— 90 —
解
, 起 草 或 主
持 草 起
关 环境 状 污染 事故 )等专题报告五项以上,并 被 采 于 况(含 省(部)级环保部门 用。
( 事 四)从
环 境 技 术
管 下列条件 之 理 工 作的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
主 参 制定 、 订 市 颁布 的环境 规 、 准、技术政 等三项以上。 要 与 修 地 级以上 法规 、 划 标 策
2
. 主 持 制 定 年 度 科 技 或
监 计 三年以上, 践 计 行 有效,对出成果出人 具有 重 测 实 划 证明其 划既 先进 又 之 才 要作用。
3
— 91 —
. 对 三 个 以 上 企 业 的 三 废 治 理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 提 出
— 92 —
工 艺 技 术
改 并 施 取得显 经济 效果, 验 , 面的认可。 进 方 案 付诸 实 , 著的技术、 经鉴定 收 得到 有关 方
4.
主 新 实 所应用,效果 显 持推 广环保 技术三项以上,并 为 践 著。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一: 下列业绩成果条件 之
( 一
) 国 家
、 省
( 部
) 级 科 技 成
果 奖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 ( )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 成人。 主 要 成人,或 市 厅 完
— 93 —
( 二)
市 厅 完 ( )级科技成果 成人。 奖 三 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
( 三
) 获
得 较 价值 或 著 益 和环境效 益 有 大 取得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 备 四)具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1
.
被 为重 点 广项目的 课 究 负责 人。 省( 成果 推 题或研 成果的技术 部 ) 级以正式文件列
2
. 被 省
( 部
) 级 确 定 为 定 型 产
— 94 —
品 并 转 化 为 商
品 著 益 和环境效 益 成果二项以上的技术 生 产 、并 取得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研 究 负责 人。
3
. 作 为 技 术 负 责 人 完 成 的 研 究 成 果
— 95 —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 有 三 项 以 上 解 决 了 所 在
地 在的环 问 找 解决环境 问 策 使 题 。 存 境 题,或 到 题的对 , 环境 问 得到 有效 控制 或明 显改 善
4
. 承 担 完
— 96 —
成 大 型 环 境 工 程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 或 中 型 项 目 二 项 以
— 97 —
上
、 或 小 型 项 目 五 项 以 上 的 技 术 负 责 人
, 实 施 后 经
— 98 —
有 关
部 门验
收 有效解决 了 环境 问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确认 为 所在 地 题,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5
. 开 发 应 用 环 境
新 得 商 ,在实 中获 得推 广应用三项以上的技术 负责 人 。 技术 国家专利,并 转化为 品 际 获
6
. 负 责 重 大 监 测 技 术 工
— 99 —
作 或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环 境 科 研
、 环 境 调 查
、 环 境
— 100 —
规 划
、 影 响 评 价
、 工 程 验 收
、 毒 性 鉴 定
, 以 及 准 则
— 101 —
条 例
、 手 册
、 技 术 规 程
、 规 范
、 质 量 报 告 的 编 写
,
— 102 —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和 维 护
、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 监 测 方
— 103 —
法 研 究 开 发
、 监 测 新 技 术 推
广 监测仪器 研 、 ( )级以上表 或 应 用 和 制 改进 等,其成果有三项以上 受到市 厅 彰 被采 用。
7.
获 国家或 质 的主要技术人 负责 人。 省 级 得 优 实验 室
8
. 制 订
、 修 订 地 市
— 104 —
级 以 上 环 境 法 规
、 划 标 策 正式 推 规 、 准、技术政 等的技术 负责 人,其技术管理成果有三项以上 被 广应用。
9
. 对 企 业 三 废 治 理 进 行 技 术
指 的技 导 术
负
责 人,有三项以上 企 采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被 业 用,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八 、论文、著作条件
— 105 —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 106 —
论 文
( 第 一 作 者
)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职〔2000 〕1
号 粤 和
人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1篇 一)出版著作 ,及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 107 —
( 2篇 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 1 三)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篇
, 杂 难技术 题 撰 。 以 及 解决复 疑 问 而 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 2篇
( 1 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篇
, 论文 。 以 及 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 议宣读 2篇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 108 —
科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府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管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研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 109 —
项 技术
创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组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 二
)
— 110 —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篇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项
授 发明专 替代 论 利 文 ( 要 求。 权 排名 前3) 1篇 的,在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可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则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完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
成 人
: 等级 额 获奖人员(以奖 证书 为 指 定 励 准)。
( 三)科技成果奖:主要
指 然 发明奖、 自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
四 疑 )
难 技
术 题: 指 定性 作用的本专业 领 中 题。 问 在项目中 起到 决 域 最重 要的技术 问
( 五
) 主 持 或 负 责 科
— 111 —
研 课 题 或 工 程 项 目
: 指 负 责 科 研
课 程 总 、论证、 组织 、 指导 工作,并承 其中 重 题或 项目的 体设计 协调 和 担 要技术工作。 工
( 六
) 技 术 骨 干
、
— 112 —
主 要 参 与
( 加
)
、 技 术 负 责 人
: 指 为 科 研 课 题 或 工
— 113 —
程
项 一 面的技术 负责 人或具 承 某 成其中的具 工作。 目 的 某 方 体 担 一项主要技术工作,并 完 体
(
七 )项目全
过
程 :包括项目的 方案 调 设计 、实 施 调试 、验 收 研、论证、 、 、报告编写等。
( 八)大中
小 项目:按国家环 资 要求 划 。 境 工 型 程设计 质 定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九)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十)
该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
— 114 —
附 5 件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2018 年
汇 编)
评 审
标 准
: 环 境 保 护 专 业 工 程 师 须 系
— 115 —
统 掌 握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 以 及 本 专
— 116 —
业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 规 程
、 法 规
, 了 解 相 关 专 业 知
— 117 —
识 和 本 专 业 最 新 技 术 状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 能 将 新 技 术
— 118 —
成 果 应 用 于 工 作 实 践
; 有 较 丰 富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 119 —
验
, 能 解 决 本 专 业 较 复 杂 疑 难 技 术 问 题
, 业 绩 较 显
— 120 —
著
, 取 得 一 定 价 值 的 科 技 成 果 或 在 技 术 创 新 中 取 得
— 121 —
较 好 效 果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一 定 水 平 的 论
— 122 —
文
、 著 作
; 有 指 导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工 作 的 能 力
;
— 123 —
较 熟 练
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粤人职〔2000 〕1
号 )
一 适 、
用 范围
我 省
从 事 环 境 科 研
、 监 测
、 评 价
、 规
— 124 —
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粤人职〔2000 〕1
号 )
二 思想 政 、
治 条件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粤人职〔2000 〕1
号 )
(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
受 报 评者, 单位 通 批 延迟 1年 申报。
( 二)
受 过 分或已 技术 责 事故 的 任人。 记 以上 处 定性为 任 直接责 延迟 2年 申报。
( 三)
弄
虚 作 , 假 伪造 学历、资历, 剽窃 他人成果者, 延迟 3年 申报。
— 125 —
三 、学历、资历条件
根 据粤
人
发 〔 2003 〕178 号 等文件要求,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 一)
硕
士 学位获 者 事 得 , 从 专业 2 技 术 工作
年 得 以上,或获
硕
士 学位前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累 事 计3年 以上。
( 究生 班 二)研
毕 业 或
获 得 学 学位,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双 士 取得 助 事 2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4年 以上。
( 取得 助 三)大学本科毕业,
理 级 资 格 后
,
从 专业技术工作 事 3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5年 以上。
( 四
)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
— 126 —
含 师 技
学 高级工 、技 师 、 备 师 毕业), 取得 助 事 院 班 班 预 技 班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4
年 未取得 以上;
助 事 理级资格的,从 专业技术工作 8年 以上。
( 校 五)中专毕业(含技工学
毕 业
)
,
从 专业技术工作 事 15
年 以上,或
取
得 助 事 理级资格后,从 专业技术工作 8年 以上。
( 六
) 技 工 院 校 中 级 技 工 班 毕 业 生 可
— 127 —
与 中
专 待 学历人员同等对
, 高 级
工 班 预 技 (技 师 班 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 。 、 备 师 ) 毕业 生 待
四 外语 和 、
计 算 应用技术条件
根 据
《 共 央 关 人 发 的 的 中 中 印发 〈 于深化 才 展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 通知 》(中发 〔2016 〕9
号
) 及 我 省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 128 —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不 作 统 一 要 求
, 成 绩 仅 作 为 参 考
— 129 —
条 价外语 件。确需评
、 水平 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 推荐 申报环 计算机能 力 节增 加相关要求。
五 、继续教育条件
继 执 续教育条件
行
《 专 业 技 术
人 规定 》(人社部 第 员 继 续教育 令 25
号 )及有关
规
定 ,申报评审 需提供 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 、
年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 经 、专业技术工作
历
( 能 力)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历( 能 一( 粤 下列专业技术工作 经 力) 之 人职 〔2000 〕1
号 ):
( 事 一)从
环 境 科 研
工 下列条件 之 作 的 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作 主要成 参 重 科研 课 究 员 为 加国家、省(部) 点 题的研 。 级
2
.
作 主要成 参 市 厅 题的研 , 题应具有省内 先进水平 。 员 为 与二项以上 ( )级以上科研 课 究 课
3
.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加二 参 项 以 上不同
类
型 的 技术成果 推 、 工 、 材料开发项目。 新 广项目和环保 新产品 新 艺 新
— 130 —
4
. 作
为 与 订、 修 区 的环境 划 标 新 主要 参 制 订 域 规 、 准、技术条例、 监测 方法 等二项以上。 成 员
( 事 二)从
环 境
工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程 备 一:
1.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 设计 、 过程 。 员 为 与一项以上大中 环境工 项目的 调试 等
2.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 标 员 为 与大中 二项环境工 招 。
3.
作 主要成 参 小 环境工 的 调试 等 员 为 与三项以上 型 程 设计 、 过程 。
4
.
作 主要成 参 型 程设备重 大 抢修 方案 的 。 员 为 与二项以上大中 环境工 检修 、 制定 和实 施
5
.
作 主要成 参 环境工 化 吸 的工作。 员 为 与二项以上环境技 外 程新 技术 消 、 收 术 的 开发、国
6
.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与二项 程 改造 或 制 。 参 以 上 环境工 技术 改进 、 设备 研 等工作,并已 通过 技术 鉴定 和验 收
( 事 三)从
环
境 监测 、评 价 备 一: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 下列条件 之
1
.
作 技术 骨 市 厅 关 题或 重 为 干参 加 ( )级主管部门以上科技 攻 课 点课 题一项以上。
2
— 131 —
.
作 技术 骨 市 厅 市 厅 为 干参 加 ( )级以上科技项目或 ( )级主管部门科技项目二项以上。
3.
作 主要成 参 标 订。 员 为 加二项以上环境 准的 制
4
. 作 为 主 要 成 员 参 加
二 市 项以上
( )级环境 规 或主 持 型 设 影响 评 全 厅 划 中 以上 建 项目的环境 价 过程 及报告编写。
5. 加四 参 年 以 上环境
监
测 包括 采样 、分析、提交 数据 报告等全 过程 技术工作。
6
. 加四 参 年 以 上环境
监
测 数据处 质量 报告编写等全 过程 技术工作。 理、分析、环境
7. 成 完
监
测 新 广项目或开发应用 监测 新 新 技术成果 推 技术或 仪器 一项以上。
( 事 四)从
环 境 技 术
管 下列条件 之 理 工 作的人员,必须具 备 一:
1. 加 参
制 订环境 规 、 准、技术政 等二项以上。 订、 修 法规 、 划 标 策
2. 加编 制 参
年 度 科 技
或 划 监测 计 二年以上。
3
. 加 参
新 广或对 业三 废 理提出工 艺 技术 推 企 治 技术 改进方案 二项以上,并 被采 用。
— 132 —
七 、业绩成果条件
任 间 现职期
,
具 备 一: 下列业绩成果条件 之
( 一)
市 厅 成人。 ( )级科技成果 完 奖 获 奖项目的主要
( 二
) 获
得 或 益 和环境效 益 有一 定价值 取得较好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的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 备 三)具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1.
被 为 广项目的 课 究 参 省( 成果 推 题或研 成果的主要 加者。 部 ) 级以正式文件列
2.
被 转化为 品生产 成果主要 参 省( 定为定型产品 并 商 的研 究 加者。 部 ) 级确
3
. 研 究 成 果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 133 —
, 有 一 项 解 决 了 所 在 地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找 解决环境 问 策 使 题 的主要 加者。 题, 到 题的对 , 环境 问 得到 有效 控制 或明 显改 善 参 或
4
. 作 为 主 要 技
— 134 —
术 骨 干 承 担 了 大 型 环 境 工 程 项 目 一 项 以 上
, 或 中 型
— 135 —
项 目 二 项 以 上
, 或 小 型 项 目 五 项 以 上
, 实 施 后 经 有
— 136 —
关
部 门验
收 有效解决 了 环境 问 显 经济 效 、社会效 益 。 确认 为 所在 地 题, 取得 明 的 益 和环境效 益
5
. 开 发 应 用 新 技 术
, 或 消 化
、 吸 收 国 外 环
境 程新 技术一项 工 以 上 ,在实
际 效 、社会效 益 的主要 应用中获 得经济 益 和环境效 益 贡献 者。
— 137 —
6
. 作 为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完 成
二 项以上环境工
程 改造 等工作,并已 通过 技术 鉴定 或验 收 达到 省内 先进水平 。 技术 改进 、 ,
7
. 在 监 测 技 术
— 138 —
工 被 作中,其成果有一项以上
国 家
、 省
、 ( )级主管部门 采 推 市 厅 纳,并 广应用的获奖者。
8.
在 室 质控 考核中 骨 。 国 家 或省级实验 质量 保证与 取得 优异 成绩的技术 干
9.
在 建 优 ( 室活 动 骨 。 创 国家和省 质 优秀 )实验 中, 取得 优异 成绩的技术 干 级
10
. 主 要 参 与 制 订
、 修
订 规 、 准、技术政 等,其技术管理成果有一项以上 被 广应用。 环 境 法规 、 划 标 策 正式 推
11
. 对 企 业 三 废 治 理
— 139 —
设 备 实 施
技 保证 企 设备 连续正 运转 , 企 显 。 术 管 理, 能 业 常 被 业和环境部门认可,并 取得 明 的效 益
八 、论文、著作条件
任 现
职 期 间
, 公 开 发 表
、 出 版 本 专 业 有
— 140 —
较 高 水 平 的 论 文
( 第 一 作 者
)
、 著 作
( 主 要 编 著 者
— 141 —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粤人职〔2000 〕1
号 粤 和
人
发 〔 2005 〕300 号 ):
( 1部 一)出版著作 。
( 1篇 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根 《关 于进 一 据
步 改
革 价 若干意见 》( 粤 科技人员职称评 的 人社 规〔 2015 〕4
号 规定 , )
符 要求: 合下列条件的 代替 相应论文 数量 或不 做 , 可
( 一
) 获 得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 142 —
学 基 金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 民 政 府
科 集体 奖)、主 持 学技术奖(不含
管
理 企 研发技术 创新产品 (项目)近 业的技术 创新 工作 且 3
年 年均
销 售
收 入 800 万 以上 税 100 元 或 年 均缴
万 以上 为新型 元 、 作
研
发 机构 的主要技术 成 负责 人并 完 2
项 技术
创
新 并实现成果 之 转化 等条件 一的,可以 1
— 143 —
篇 专 业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由 本 人 单 独 撰
写 位相关,含 工 设计方案 、技 改方案 方案 等, 每篇 字 不 并 与 工作 岗 施 方案 、 、技术 数 少于
3000 字 ,由单位
组
织 专家 做 鉴定意见 ) 论 文 要 求。 出 代替 1篇
( 二
)
科 技人员在
参 时 荣 优秀 奖、广东专利 金 与职称评审 , 获中国专利 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 替代 2
篇
论 获 优秀 奖(发明人 替代 论 获 文 文 要 要 求; 求; 荣 1项 排名 前3) 1篇 荣 1 广东专利 的可
— 144 —
项
授 发明专 去 利 ( 权 排名 前3) 论文要求。 的,申报中级资格可免
( Nature 、Science 、Cell 发 领 三)在 表论文或在专业
域 子 影响因 30
以 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
通 作者)的,对论文的 讯 篇数 不作要求。
九 、附
则
( 一)
凡 冠有“以 数量 。 上 ” 的,均含本级或本
( 完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
成 人
: 等级 额 获奖人员(以奖 证书 为 指 定 励 准)。
( 三)科技成果奖:主要
指 然 发明奖、 自 科学奖、科技 进步 奖等。
(
四 疑 )
难 技
术 题: 指 定性 作用的本专业 领 中 题。 问 在项目中 起到 决 域 最重 要的技术 问
( 五
) 主 持 或 负 责 科 研 课
— 145 —
题 或 工 程 项 目
: 指 负 责 科 研
课 程 总 、论证、 组织 、 指导 工作,并承 其中 重 题或 项目的 体设计 协调 和 担 要技术工作。 工
( 六
) 技 术 骨 干
、 主 要
— 146 —
参 与
( 加
)
、 技 术 负 责 人
: 指 为 科 研 课 题 或 工 程
项 一 面的技术 负责 人或具 承 某 成其中的具 工作。 目 的 某 方 体 担 一项主要技术工作,并 完 体
(
— 147 —
七 )项目全
过
程 :包括项目的 方案 调 设计 、实 施 调试 、验 收 研、论证、 、 、报告编写等。
( 八)大中
小 项目:按国家环 资 要求 划 。 境 工 型 程设计 质 定
( 指取得 CN 或 ISSN 九)专业学术刊物:
刊 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电子期刊)。
( 十)
该
汇 编如与原文 的,以原文件 为 件 不 符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