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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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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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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 102 年度 新移民徵文活動

壹、依據:

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102 年度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新移民徵文比賽活動,給予新移民學習語文成效展現之機會。

二、宣揚孝道表達孝親之情,教育新移民重視代間的家庭關係,維繫子女與 長輩之間的血緣關係。

三、鼓勵移民及國人以文字表達不同族群間互動、生活所激盪出的一切人、事、

物,促進不同族群互相欣賞,落實社會多元文化價值。

四、將新移民徵文比賽甄選出之優秀作品彙集成冊,製作成新移民 優秀作品集贈予各界。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忠貞國小)

肆、實施方式:

一、配合孝親月主題寫出自己及父母間的親情。

二、透過新移民徵文比賽活動,甄選出45 件優秀作品,獲選為優秀作品之新 移民,將頒發禮券及獎狀以茲鼓勵。

三、將甄選出45 件優秀作品編輯成冊,製作成新移民作品集。

伍、甄選方式:

一、辦理日期: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止,請將作 品及填妥之個人資料表(如附件一)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 概不受理)至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324 桃園縣平鎮市龍興村龍南 路315 號;電話:03-4506279,洽中心詢問)。

(二)甄選結果:10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於忠貞國小新移民學習中心 網站(http://163.30.118.12)公告甄選結果。

(2)

二、甄選地點: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

三、參賽資格及組別:

1.參賽資格

(1)移民:依聯合國國際移民日(International Migrants Day)

對移民(Migrant)之廣義定義,下列人士得以移民 資格參賽:

A.在台停留、居留之外籍人士。

B.在台停留、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C.已歸化之外國人或定居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 民(以上民眾請附居留證影印本或護照影印本)

(2)本國人組:中華民國國民。(請附國民身分證影印本、無身分證者請附 戶籍謄本)

2.參賽組別

(1)移民組 (2)國人組 (3)國小組 四、徵文主題內容:

(1)題目自訂,寫作內容以新移民來台心路歷程或在台生活分享尤佳。

(2)我國國人與移民之間互動之工作、生活等經驗。

五、甄選方式:由本縣對語文專精之教師擔任評審,針對投稿之作品各組徴 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佳作10 名,

共計15 名。

六、徵稿用紙:請自行準備500 字稿紙書寫。

七、徵稿字數:1000 字左右。

八、評分標準:

(一)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 50。

(二)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5。

(三)標點:占百分之5。

九、獎勵辦法:

(3)

1.移民組、國人組、國小組各取前五名。

(1)第一名 禮券 3,000 元、獎狀一紙。

(2)第二名 禮券 2,000 元、獎狀一紙。

(3)第三名 禮券 1,000 元、獎狀一紙。

(4)第四名 禮券 800 元、獎狀一紙。

(5)第五名 禮券 700 元、獎狀一紙。

2.各組取佳作 10 名 禮券 500 元、獎狀一紙。

3.優秀作品之指導老師亦頒發獎狀乙張,以示獎勵。

十、附則:

(一)參加徵選作品不可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妨害他人著作權的情 形。

(二)作品文體不限型態,請以中文正體字書寫。

(三)參加徵選者一律使用500 字稿紙撰寫,書寫用筆則一律使 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請勿使用鉛筆。

(四)徵稿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五)得獎作品所有權屬本縣縣政府。

陸、獎勵:辦理本活動優異人員,依桃園縣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

由承辦學校提報人員簽報敘獎。

柒、本計畫奉核後實施。

附件一

102 年新移民徵文活動投稿者基本資料表

(4)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住址

國籍 投件

方式

□自行投稿

□學校統一收件

組別 □移民組國人組國小組

就讀 學校

就讀 班別

□ 成人及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

□ 國中補校 □國小補校

□ 在家自修 □其他 學校聯絡人: 聯絡電話: 手機:

(如送交學校統一收件請註明聯絡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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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成績複查:請於 107 年 7 月 17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十、成績複查:請於 1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就 業促進科 黃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郵寄報名文件: https://reurl.cc/l0lZ1Q 下載報名文件,包含活動報名

一、101-2 教育局(部)獎補助款,請於 6/30 前執行完畢並將粘貼憑證送至會計 室以便彙整報局核銷請款, 收件至 收件至 7/5 收件至 收件至 7/5 7/5 7/5 止逾期不候 止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