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組織章程 (增修)
108.8.29 校務會議訂定審議通過 109.1.16 校務會議增修訂
壹、 依據: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第2 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編 印)
貳、 目的:
成立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昇學校午餐品質,加強午餐之管理、
輔導,並強化學校營養教育及各項午餐業務之推動。
參、 組織:
本會設置委員17人,家長代表成員應至少佔四分之ㄧ以上。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
學務主任為副主任委員,午餐執行祕書擔任本會執行祕書。其餘委員由教務主任、總 務主任、衛生組長、營養師、國中部導師代表共3 人、高中部導師代表 1 人、國中部 學生代表1 人、高中部學生代表 1 人,家長代表4 人擔任。
肆、 委員任期: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任期為一學年,自每學年8 月 1 日起至隔年 7 月 31 日止。
伍、 委員職掌:
(一)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
1.綜理本會相關事宜。
2.各項午餐業務督導。
(二)副主任委員:由學務主任兼任。
1.綜理各項午餐相關業務。
2.督導學生午餐供應、學生飲食習慣及用餐常規。
(三)執行祕書:由午餐執行祕書兼任。
1.辦理午餐相關業務。
2.推行午餐委員會決議事項。
3.召開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及午餐工作相關會議。
4.午餐採購(採購小組)與會同食材驗收 5.辦理午餐各項採購招標事宜。
6.辦理廚房設備維護與修繕。
7.午餐相關經費核銷請款。
8.辦理午餐考評相關業務。
9.辦理政府規定事項或市府交辦相關業務。
(四)營養師:
1.辦理營養教育相關工作。
2.督導膳食製作與環境衛生。
3.午餐食譜之研訂與營養分析。
4.廚房管理。
5.廚房工作人員管理與訓練。
6.午餐食材申購及小額採購。
(五)委員:
1.協助並督導午餐工作及營養教育之實施。
2.協助審核學生午餐補助申請。
3.擔任學生、家長及老師意見溝通之橋樑。
陸、 本會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2 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會會議之決議,應有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柒、 工作小組
(一) 本會另設工作小組(生活教育組、午餐教育組、行政工作組、考核評估 組),負責學校午餐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其成員由主任委員兼聘之。
(二) 工作小組其編組及任務如下
1.生活教育組(學務主任、衛生組長、生教組長)
(1)學生午餐用餐指導。
(2)督導衛生習慣訓練。
(3)督導佈置午餐環境。
(4)用餐時間之校園巡視。
(5)督導用餐禮儀訓練。
2.午餐教育組(教務主任)
(1).督導營養教育之實施。
(2).食育課程之融入。
(3).其他關於午餐供應教育之事項。
3. 行政工作組(總務主任、會計主任、庶務組長、出納組長)
(1)負責午餐食材供應廠商招標等事宜。
(2)廚房管理設備維修及安全。。
(3)用餐人數統計及經費收支事宜。
(4)午餐供應帳務之處理與控制。
(5) 每月經費收支公佈。
(6) 收據審查與整理。
4. 考核評估組(午餐執行秘書、營養師)
(1)督導學生偏食矯正之輔導。
(2)學校午餐意見調查及整理分析、建議。
(3)負責監廚及驗收等相關事宜。。
(4)督導檢查菜單數量品質。
(5) 督導午餐反映問題及追蹤改善情形。
5. 班級指導(各班含特教班導師)
(1)指導學生飲食衛生習慣及推行營養、衛生教育。
(2)協助每日供膳驗收。
(3)協助調查及統計人數。
(4)指導學生班級打菜服務、及餐後整理工作。
(5)經濟弱勢學生補助之申請。
捌、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