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業務輔導員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業務輔導員"

Copied!
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業務輔導員

>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職系: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109/03/16~109/04/07

>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 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 10 字以 上),錯誤率 10%以下。

3.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且具公文撰寫、文書處理、總務出納、電子試算 表、簡報製作等軟體操作能力。

4.具備英語能力,可與外國人士以英語流利對談,如具有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證書 或對照相同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之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5.上述工作經驗計算至 109 年 02 月 29 日止,請檢附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 以不合格論。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者。

> 工作項目:

(2)

(一) 辦理訓練場職前及在職招生宣導、甄試報到作業、實習材物料管理、學員 宿舍管理等。(二) 辦理訓練場形象行銷事宜、接待國內外參訪團體及人員等。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自辦訓練科 五股訓練場 (24219 新北市 五股區五權路 17 號 7 樓)。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 109 年 04 月 07 日前(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自銓 敘部網站下載,附照片、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 500 字以上,簡 述工作理念、考試動機,並經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 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 分署人事室收(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 人事室收,信封請 註明『應徵自辦訓練科業務輔導員』。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 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分署將於 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三)其他事項

1.薪資標準:專科畢業每月薪資 30,415 元,學士學位者 32,480 元,碩士學位 以上者 37,135 元。

2.甄試範圍:

(1)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 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 10 字以 上),錯誤率 10%以下。未符合標準者,不得參加筆試測驗及口試。

(2)筆試測驗(佔總成績 60%)。

(3)口試(佔總成績 40%)。

(4)總成績應達 70 分以上。

3.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日 1 個月內報到,逾期以棄權論。本案視成績得擇優候用 2

(3)

名,候用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956399 分機 1735 人事室陳小姐;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 (02)89956399 分機 2601 丁場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