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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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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修訂版)

01.政策形成、權責分工、補助額度及適用對象 ... 1

Q.01.01.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之政策原因為何? ... 1

Q.01.02.國民旅遊卡措施各權責機關之分工及相關業務查詢? ... 1

Q.01.03.國民旅遊卡是以何種方式發行? ... 2

Q.01.04.國人持有信用卡已相當普遍,公務人員為何須另行申辦國民旅遊卡? ... 2

Q.01.05.有關休假補助費之申請限於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部分,是否合法妥適? ... 2

Q.01.06.公務人員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時,應具哪些核發要件? 3 Q.01.07.為何不直接根據持卡人的消費金額,由各機關直接將強制休假補助費撥付發 卡機構? ... 3

Q.01.08.公務人員應至何處找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相關訊息及列印公務人員強制 休假補助費申請表? ... 3

Q.01.09.公務人員休假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是否每日僅能消費1,143元? ... 3

Q.01.10.公務人員未具休假14日資格者,其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為何? ... 4

Q.01.11.國民旅遊卡措施之適用範圍為何? ... 4

02.「國民旅遊卡新制」刷卡內容相關事項 ... 5

Q.02.01. 106 年國民旅遊卡新制之做法為何? ... 5

Q.02.02.106131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觀光旅遊之額度如何請領? .... 6

Q.02.03.各機關是否可依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規定,排除適用國民旅遊卡新制? ... 6

Q.02.04.國民旅遊卡新制觀光旅遊額度之產品可否與親朋好友共同參加? ... 6

Q.02.05.公務人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 輸業特約商店消費金額超過8,000元時,超過之金額如何請領休假補助費?6 Q.02.06.公務人員如與特約商店串通或業已刷卡消費參加旅行業者安排之觀光旅遊, 惟並未參加觀光旅遊且旅行社已退費給公務人員,卻請領休假補助之情形如 何處理? ... 7

Q.02.07. 10631日起,公務人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旅宿業 或觀光遊樂業特約商店消費,於旅遊期間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或於前後一日 之交通費用,屬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 ... 7

Q.02.08.國民旅遊卡新制跨年度如何請領?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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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Q.02.09.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刷卡消

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併入觀光旅遊

額度或是自行運用額度? ... 8

Q.02.10. 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其補助總額中8,000元是否仍須適 用觀光旅遊額度? ... 9

Q.02.11. 有關學年制人員之國民旅遊卡新制實施日期? ... 9

Q.02.12. 有關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服務機 關應如何認定? ... 9

Q.02.13. 1061月至2月份已先刷卡消費旅行業之非觀光旅遊產品、旅宿業、觀 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於10631日休假改進措施規定修正後,得否 追溯生效,將上開消費改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 10

Q.02.14. 休假改進措施修正後,各機關之文康活動是否得與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以國 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之休假旅遊結合辦理? ... 10

Q.02.15. 公務人員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預訂旅遊行程,惟公務人員請休假後如經服務 機關因公要求停止休假或休假期間經機關因公務需要召回休假人員中止休假 時,致無法參加或繼續參加團體旅遊行程,以致須賠償業者之損失時,是否 得由機關負擔? ... 11

Q.02.16. 106 11日至228日,以及10631日以後應分別適用國民 旅遊卡新制何種規定? ... 12

03.「休假」及「輪休」相關事項 ... 13

Q.03.01.「休假」及「假日」之區別為何? ... 13

Q.03.02.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補助? ... 13

Q.03.03.有關強制休假補助費是否須於全年休假日數之前14日內,以國民旅遊卡依規 定刷卡消費方能申請? ... 13

Q.03.04.何謂輪休日?輪班輪休人員(如醫護人員等)於週六、週日請休假,並使用 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可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 14

Q.03.05.公務人員於週六補行上班日請休假,並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可否請領 強制休假補助費? ... 14

Q.03.06.公務人員及警察人員在外島服務者,由於休假採集休方式,無法適用國民旅 遊卡核銷,是否能有特殊方法適用? ... 14

Q.03.07.每次休假是否至少請休假1日,始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 15 04.「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刷卡消費及「預購型交易」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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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 16

Q.04.01 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未具任何消費,僅於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具 1 筆旅行 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補助金額如何 計算? ... 16

Q.04.02 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附設餐飲部刷卡用餐,或具其他非住宿之 消費,得否請領補助? ... 16

Q.04.03 公務人員休假時於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則相連假日之刷卡 消費得否請領補助?與休假期間之相連假日住宿,是否符合補助規定? ... 17

Q.04.04 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其刷卡日與實際消費日(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 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不同之預購型交易,應如何核銷? ... 17

Q. 04.05如預購明年初之觀光旅遊行程,而跨年度適逢機關簽約之發卡機構變更,刷 卡付款時,究應使用哪張國民旅遊卡? ... 18

Q. 04.06購買預購型商品時,是否要請休假刷卡? ... 18

05.「特約商店及購買商品」相關事項 ... 19

Q.05.01.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包含哪些業別? ... 19

Q.05.02.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消費,有無消費種類之限制?哪些行業商店排除於國 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範圍? ... 20

Q.05.03.加油站特約商店之汽車維護、保養、打蠟、美容服務等,得否補助? ... 21

Q.05.04.公務人員出國旅遊搭乘本國航空公司班機之機票,可否申請休假補助費? . 22 Q.05.05.部分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買賣價金較其他信用卡或現金支付昂貴,或拒絕小 額消費刷卡,該如何處理? ... 22

Q.05.06.我想知道哪些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可以消費? ... 22

Q.05.07.我現在已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 23

Q.05.08.以國民旅遊卡至第三方行銷公司網站刷卡訂房,可否申請休假補助費? ... 23

06.「交通費用」相關事項 ... 24

Q.06.01.公務人員如於休假期間未具任何消費,僅於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具 1 筆旅 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交通費用之 補助金額如何計算? ... 24

Q.06.02.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預購旅遊地之來回交通票券,且 2筆消費僅有 1 刷卡支出,是否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 24

Q.06.03.公務人員於週一請休假,前週五下午下班後於交通運輸業租車出遊之租車費 及週一住宿費和當日加油費,或搭飛機至高雄之機票可否補助?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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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Q.06.04.如於週一請休假,得補助交通費用之休假前後1日係指哪2日? ... 25

Q.06.05.公務人員週四請休假並無刷卡消費,於週三之交通費用(如購買高鐵票)得 否補助? ... 25

Q.06.06.公務人員上午休假半日刷國民旅遊卡,其休假後一日交通費用是否核實予以 補助? ... 26

07.使用檢核系統相關事項 ... 27

Q.07.01.國民旅遊卡網站的網址如何輸入? ... 27

Q.07.02.公務人員及政府機關之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之帳號密碼為何? ... 27

Q.07.03.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帳號及密碼為何?另我的密碼不知為何原因會被鎖住該 如何處理? ... 28

Q.07.04.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提供之網路服務有那些功能? ... 28

Q.07.05.公務人員如對國民旅遊卡相關之使用及檢核系統操作有問題,如何諮詢? . 29 Q.07.06.公務人員是否要在請休假核准後及旅遊前進入檢核系統登記旅遊日期才能申 請休假補助費? ... 29

Q.07.07.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為何無法進入? ... 29

Q.07.08.各機關應於何時提供發卡機構哪些相關資料,以利公務人員請領強制休假補 助費? ... 29

Q.07.09.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為何查不到休假資料?或發現休假資料有誤時該 如何處理? ... 30

Q.07.10.想要查詢交易資料是否符合請領資格,在網站上要從哪裡開始查? ... 30

Q.07.11.消費完1週後,仍無法在檢核系統上查到消費資料時,該如何處理? ... 31

Q.07.12. 如何列印補助費申請表? ... 31

Q.07.13.如何列印補助費清冊? ... 31

Q.07.14.如果已完成「通知撥款」,才發現弄錯了,該如何處理? ... 32

Q.07.15.補助款請領程序為何? ... 32

Q.07.16.請問如有公務人員單位調動或調出離職等異動,服務機關該如何處理? ... 32

Q.07.17.請問人事、主計及出納權限於檢核系統中所擔任的功能及請領之操作程序為 何? ... 33

Q.07.18.如果我已通知撥款但尚未印補助費申請表怎麼辦? ... 33

Q.07.19.人工審核認可補登需提供哪些資料? ... 34

Q.07.20.公務人員的工作郵區異動應如何處理? ... 34

Q.07.21.請問填寫「國民旅遊卡新增人員異動單」,學年制及曆年制如何區分? ... 34

Q.07.22.已辦國民旅遊卡但未開始使用,為何檢核系統查無卡號資料?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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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7.23.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休假維護」可否改以「半日」為檢核單位? ... 35

Q.07.24.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請領休假補助費多項商品之單筆消費中,如部分金

額不符合補助相關規定時,應如何處理? ... 35 08.「不合格交易」相關事項 ... 36

Q.08.01.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如列為「不合格交易」之原因有哪些? ... 36

Q.08.02.哪些不合格交易之情形,可由服務機關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中以人工核可

方式,將該筆交易改列為合格交易處理? ... 37

Q.08.03.我確定在合格之國民旅遊卡店家消費,但為何還是以『非國民旅遊卡特店』

之原因,列為不合格消費? ... 39 Q.08.04.預購型交易可申請補助款,但卻出現在不合格交易,應如何處理? ... 39 Q.08.05.為何交易資料在合格交易明細表中查詢不到? ... 39

Q.08.06.合格消費交易落入不合格交易或是於不合格交易上亦查不到時,有何補救措

? ... 39 Q.08.07.不合格之消費交易被列在合格交易上,如何將其轉變為不合格交易? ... 40

Q.08.08.若一直找不到交易或交易列入不合格,但仍要請領該筆款項應如何處理? . 40

Q.08.09.如交易因休假程序未完成致不合格,其後以人工補登方式補登成合格交易,

而使補助費申請表無法顯示旅遊休假日期,得否用人工書寫方式補登旅遊休 假日期? ... 40 09.請領休假補助費相關事項 ... 42

Q.09.01公務人員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後,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核銷程序為何?42

Q.09.02 公務人員申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所需之申請表,應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或公務人

員負責列印? ... 43

Q.09.03 公務人員調職至新機關,前於原服務機關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之刷卡消費,

究應向原機關或新機關請領休假補助費? ... 43

Q.09.04 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後,請款有無期限?如逾請款期限,可否

補發? ... 43

Q.09.05年度中因故離開公職(含退休或死亡),未請領之強制休假補助費,可否繼續

請領? ... 43

Q.09.06 夫(公務人員)妻及其他親友一行人參加旅行社舉行旅遊或購買機票及火車

票之刷卡費用,可否全部補助? ... 44

Q.09.07有關116日屆齡退休或屆齡免職之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44

Q.09.08公務人員可否將強制休假補助費作為公益捐款?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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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相關事項 ... 46

Q.10.01.如遺失國民旅遊卡,應如何處理? ... 46 Q.10.02.可否自行選擇國民旅遊卡之發卡機構申辦國民旅遊卡? ... 46

Q.10.03.公務人員調職至新機關,如新機關簽約之國民旅遊卡發卡機構與舊機關不同,

是否須重新申辦國民旅遊卡? ... 46

Q.10.04.如國民旅遊卡因到期無法使用,應如何處理?如已請休假外出遊玩,得否使

用其他信用卡代替? ... 47

Q.10.05.有關身心障礙者、懷孕或重大傷病,以及長期請病假或復健中之公務人員,

以及公務人員因長期照顧眷屬而無法參加旅遊,得否放寬國民旅遊卡之相關 限制? ... 47

Q.10.07.如曾有信用瑕疵,該如何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得否檢據核銷或以其他替代

方式請領休假補助費? ... 48 Q. 10.08.有關申請國民旅遊卡個人資料被盜刷、盜賣,誰應負責? ... 48

Q. 10.09.政府推動國民旅遊卡,將使發卡機構掌控每位公務人員出勤紀錄及資料,有

何具體防範措施,以杜絕資料外洩之問題? ... 49 Q. 10.10.國民旅遊卡之金融風險? ... 49

Q.10.11.原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之簽帳單顧客存根聯及發票已遺失,如有部分消費交

易需要人事單位以人工補登方式補登為合格交易,可否以該國民旅遊卡發卡 機構信用卡消費明細對帳單為證明? ... 49 Q.10.12.我的帳單已經來了,是否等補助款下來才繳款? ... 49 Q.10.13.公務人員申請國民旅遊卡後,是否須負擔年費等相關費用? ... 50

Q.10.14.為何不向發卡機構要求權利金以挹注國家財政?且花費人事成本協助發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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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政策形成、權責分工、補助額度及適用對象

Q.01.01.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之政策原 因為何?

A:

1. 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自 92 年起改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除為 鼓勵公務人員利用休假旅遊,藉以調劑身心外,主要目的係考量我 國90 年初期結構性失業問題嚴重,以及中高齡失業者再就業困難之 現象,藉由公務人員帶動國內旅遊之相關措施,以利振興觀光相關 產業之發展。

2. 國民旅遊卡制度 103 年起政策目標調整為兼顧提振觀光、促進內需 消費及鼓勵公務人員休假。為檢討國民旅遊卡政策,主政機關國家 發展委員會於 105 年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國民旅遊卡政策協調會,並 簽奉行政院核定,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先行試辦 1 年。

Q.01.02.國民旅遊卡措施各權責機關之分工及相關業務查詢?

A:國民旅遊卡措施係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中小 企業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負責規劃辦理,其分工如下:

1. 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政策協調。

2. 交通部觀光局:負責簽約發卡作業及特約店之佈設與審核。(該局全 球 資 訊 網 設 有 國 民 旅 遊 卡 新 制 專 區

【http://taiwan.net.tw/m1.aspx?SNo=0024167】)。

3.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負責形象商圈的擴大與輔導。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負責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相關規定、允許消 費業別範圍、負面表列界定、電腦檢核系統委託修正與維護等。

為便於公務人員反映相關意見及解決所遭遇之問題,交通部觀光局

( 聯 絡 窗 口 電 話 :02-2349-1500 或 0800-011765 , E-mail : tbroc@tbroc.gov.tw)、本總處(聯絡窗口電話:02-2397-9298,E-mail:

(8)

2

chief@dgpa.gov.tw)及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聯絡電話:

02-2715-1754,E-mail:service@mail.nccc.com.tw)並均設有聯絡 窗口,如有相關疑義,得依各機關負責業務部分,逕向各該機關聯 絡窗口查詢。

Q.01.03.國民旅遊卡是以何種方式發行?

A:國民旅遊卡係採行信用卡方式發行,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使用,

除可作為觀光旅遊消費之支付工具及同時享有相關旅遊業者提供之 優惠配套措施外,其他功能與一般信用卡相同。另交通部觀光局與 各家發卡機構已簽訂契約,自103 年 1 月 1 日起對一般民眾提供國 民旅遊卡之申請及相關優惠。

Q.01.04.國人持有信用卡已相當普遍,公務人員為何須另行申辦國民旅 遊卡?

A:自 92 年 1 月起,公務人員均應申辦國民旅遊卡持用,於休假期間 持卡消費時,方能透過「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之檢核機制,對符 合補助規定之消費交易核給強制休假補助費,如使用一般信用卡,

其交易消費資料,因不能透過上開檢核系統作業,將無法據以核發 強制休假補助費。

Q.01.05.有關休假補助費之申請限於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部分,是否合 法妥適?

A: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之發放係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10 條「休假 並得酌發給休假補助費」之規定辦理。因此,休假補助費並不屬於 公務人員之法定「固定給與」,且本項補助之源起係於 85 年 7 月 1 日起,為撙節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請領未休假加班費之 國庫支出,且為鼓勵公務人員從事休閒旅遊活動以調劑身心、增加 工作活力,因此發給「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至於休假補助費之申

(9)

3

請限於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係屬行政裁量權,並無違反相關法令 規定。

Q.01.06.公務人員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時,應具 哪些核發要件?

A: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持國民旅 遊卡於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並 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 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即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依規定補助。

Q.01.07.為何不直接根據持卡人的消費金額,由各機關直接將強制休假 補助費撥付發卡機構?

A:因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及按期繳交消費費用,係持卡人與發卡 機構彼此間所應負之權利與義務,服務機關尚不宜介入。是以,發 卡機構將依一般信用卡作業,按期將包含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明細之信用卡繳款通知書寄發至公務人員(持卡人)登記之帳單地 址。公務人員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自行繳納帳單款項,其權利義 務與一般信用卡相同。至請領之強制休假補助費,將由服務機關另 行核撥至公務人員之薪資帳戶。

Q.01.08.公務人員應至何處找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相關訊息及列 印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

A : 國 民 旅 遊 卡 特 約 商 店 之 相 關 訊 息 請 參 考 國 民 旅 遊 卡 專 屬 網 站

(http://travel.nccc.com.tw)。另列印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 表請逕至「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址:https://inquiry.nccc.com.tw)

列印。

Q.01.09.公務人員休假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是否每日僅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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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元?

A:公務人員具有 14 日以上之休假資格者,如符合持用國民旅遊卡請 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規定,即得予以補助,每日補助新臺幣(以下 同)1,143 元,全年最高補助總額為 16,000 元,惟尚無每日僅得消 費 1,143 元之限制。惟嗣後仍應繼續休完應休畢日數,至年終未休 畢者視為放棄。

Q.01.10.公務人員未具休假 14 日資格者,其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為何?

A:公務人員強制休假(14 日以內)補助費,每人全年最高補助總額為 16,000 元;未具休假 14 日資格者,其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 假日數依比例核發,以每日 1,143 元計算。例:某君全年休假日數 為8 日,當年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為 1,143 元×8 日=9,144 元。

Q.01.11.國民旅遊卡措施之適用範圍為何?

A:國民旅遊卡措施之適用範圍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之公 務人員(含學校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又依「聘用人員聘用 條例」聘用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之人員 比照公務人員實施國民旅遊卡措施。至各機關(構)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人員,是否比照實施國民旅遊卡措施,宜由各主管機關依勞動 基準法相關規定本於權責自行核處。

(11)

5

02.「國民旅遊卡新制」刷卡內容相關事項

Q.02.01. 106 年國民旅遊卡新制之做法為何?

A:

1. 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國民 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於各行業別均核實補助,106 年 1 月 1 日起,又補助方式區分為下列2 種:

(1) 自行運用額度:係指公務人員應於休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至交 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各行業別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額度。

(2) 觀光旅遊額度:

I.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2 月 28 日:係指公務人員應於休 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特 約商店刷卡消費觀光旅遊產品之額度。(包括參加各機關或 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第1 類、第 2 類】、透過旅行社選 購「台灣觀巴」及「台灣好行」旅遊服務網站之套裝旅遊產 品【第3 類】。又上開旅遊產品係指信用卡業別與國民旅遊 卡適用行業別代碼分類對照表中行業別代碼為7901 者。)

II. 106 年 3 月 1 日起:係指公務人員應於休假期間,持國民 旅遊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 樂業或交通運輸業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額度。(即自由行方 式【第4 類】)

2. 公務人員當年所具休假資格在 7 日以下者,其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 用額度。

3. 公務人員當年所具休假資格逾 7 日者,補助總額中 8,000 元之額度 屬觀光旅遊額度;觀光旅遊額度以外之補助額度屬自行運用額度。

4. 觀光旅遊額度與自行運用額度並未限制使用之先後順序,公務人員 在各該額度內只要符合休假改進措施之規定,均可請領強制休假補 助費。

5. 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先行試辦 1 年,後續視執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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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由國發會進行滾動檢討。

6. 另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相關內容,亦可詳見交通部觀光局全球資訊

網 國 民 旅 遊 卡 新 制 專 區

【http://taiwan.net.tw/m1.aspx?SNo=0024167】或請電洽該局專線 02-2349-1500 或 0800-011765。

Q.02.02.106 年 1 月 31 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觀光旅遊之額度 如何請領?

A:依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738 號函,106 年 1 月 31 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得不適用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第 2 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 運用額度。

Q.02.03.各機關是否可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排除適用國民旅遊 卡新制?

A: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如有確因特殊情形未能照 休假改進措施實施者,應列舉具體事由並擬訂可行措施報請主管機 關核定後實施;其非屬個案性質者,並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

為使國民旅遊卡新制有效落實行政院政策方向,仍請各機關確依規 定審慎辦理。

Q.02.04.國民旅遊卡新制觀光旅遊額度之產品可否與親朋好友共同參 加?

A:為鼓勵公務人員利用休假旅遊調劑身心,並藉由公務人員帶動國內 旅遊之相關措施,國民旅遊卡新制 8,000 元用於觀光旅遊額度之產 品,公務人員可邀請親朋好友共同參加。

Q.02.05.公務人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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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業或交通運輸業特約商店消費金額超過8,000 元時,超過之 金額如何請領休假補助費?

A:

1. 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當年所具休假資格逾 7 日者,補助總額中 8,000 元之額度屬觀光旅遊額度;觀光旅遊額度 以外之補助額度屬自行運用額度。是以,自 106 年 3 月 1 日起公務 人員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輸業消費之金額如超 過8,000 元時,超過之金額於該員之自行運用額度補助。

2. 例如:某員具 16,000 元休假補助費額度,其 106 年 3 月 1 日起於 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旅行業刷卡消費 9,000 元,其中 8,000 元 由觀光旅遊額度內補助;超過 8,000 元部分之 1,000 元於自行運用 額度內補助。

Q.02.06.公務人員如與特約商店串通或業已刷卡消費參加旅行業者安 排之觀光旅遊,惟並未參加觀光旅遊且旅行社已退費給公務人 員,卻請領休假補助之情形如何處理?

A:公務人員如與特約商店串通真刷卡、假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一經查獲,除涉及詐欺取財、偽造文書行為應依刑事法令處斷外,

將依公務人員懲處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及追繳已請領之強制 休假補助費,至特約商店部分,交通部觀光局將依規定要求收單機 構取消其特約商店資格。

Q.02.07.106 年 3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 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特約商店消費,於旅遊期間於特 約商店刷卡消費或於前後一日之交通費用,屬觀光旅遊額度或 自行運用額度?

A:

1. 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於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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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 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 度之補助範圍;符合第2 目請領休假補助者,其休假期間前後一日 於交通運輸業或加油站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交通費用,得按其行業 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因此,觀光 旅遊期間至其他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或休假期間前後一日之交通費用,

應按其消費之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

2. 例如:公務人員週五請休假,且於週六住宿於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 約商店(週六住宿,週日退房),除該筆住宿費用於觀光旅遊額度核 實補助外,週五至週日之連續期間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 消費,以及週四及週一之交通費用,均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 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3. 又如於 106 年 3 月 1 日請休假,106 年 2 月 25 日至 106 年 2 月 28 日連假期間於各行業別之刷卡消費或前後一日之交通費用,仍請依 行政院105 年 12 月 29 日修正之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辦理,即 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Q.02.08.國民旅遊卡新制跨年度如何請領?

A: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6 年 1 月 1 日實施,考量新制將強制休假補助 費區分為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與 105 年強制休假補助費 皆為自行運用額度之規定不同,且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之 補助比例亦有不同,是以,公務人員之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 續期間橫跨不同年度,且跨年度前後兩年度均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 關規定皆有合格消費者,得自行擇一年度並依各該年度休假改進措 施規定請領休假補助費。

Q.02.09.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 遊樂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特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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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之消費,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是自行運用額度?

A: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第 6 目規定,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 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 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 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Q.02.10. 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其補助總額中8,000 元是否仍須適用觀光旅遊額度?

A:

1. 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第 5 目規定,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

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 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2. 又有關渠等人員之核銷作業方式,建議參照 Q.09.01.-5 之方式辦 理。

Q.02.11. 有關學年制人員之國民旅遊卡新制實施日期?

A:

1. 依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30 日院授發力字第 1051101026 號函規定,

學年制人員自106 學年度(106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1 年。

2. 各級機關、學校如有適用學年制人員且實施國民旅遊卡制度者,請 依前開規定辦理。

Q.02.12. 有關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 法參加,服務機關應如何認定?

A: 為賦予機關實務運作彈性,休假改進措施並未規範公務人員需檢附 何種證明,爰提供下列參考做法供參:有關身心障礙認定之標準,

得參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 條相關規定;重大傷病認定之標 準,得參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訂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 病範圍;至懷孕認定之標準,當年如有懷孕之情形,其參加觀光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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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確有困難者即符合上開規定,並未限制懷孕週數。

Q.02.13.106 年 1 月至 2 月份已先刷卡消費旅行業之非觀光旅遊產 品、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於106 年 3 月 1 日休 假改進措施規定修正後,得否追溯生效,將上開消費改列為自 行運用額度?

A:

1. 於 106 年 1 月至 2 月份已先刷卡消費旅行業之非觀光旅遊產品、旅 宿業、觀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之情形者,仍請依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29 日修正之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辦理,即均列為自行運用 額度,不得改列為觀光旅遊額度。

2. 又前開所稱「刷卡消費」之時點係指「刷卡日」而非實際消費日,

如於106 年 1 月、2 月份刷卡消費,惟實際消費日為 106 年 3 月 1 日以後之情形,仍應列為自行運用額度。例如,於106 年 1 月刷卡 消費預購106 年 4 月之旅宿業產品,仍應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Q.02.14. 休假改進措施修正後,各機關之文康活動是否得與依休假改 進措施規定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之休假旅遊結合辦理?

A:

1. 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 97 年 3 月 31 日以局考字第 0970061264 號函釋略以,部分休假與文康活動之結合,如該休假期間(含前後 接連之假日)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請領休假補助費;

惟請領休假補助之休假期間不得再補助文康活動經費。

2. 是以,各機關辦理之文康活動與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以國民旅遊卡 刷卡消費之休假旅遊二者如得按活動日期或消費項目等予以明確區 分時,得參照前開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7 年 3 月 31 日函釋規定合 併辦理,並依同一消費項目不得重複報支請領原則處理;惟如二者 無法明確區分時,為免發生相關爭議,建議不宜合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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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15. 公務人員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預訂旅遊行程,惟公務人員請 休假後如經服務機關因公要求停止休假或休假期間經機關因公 務需要召回休假人員中止休假時,致無法參加或繼續參加團體 旅遊行程,以致須賠償業者之損失時,是否得由機關負擔?

A:

1. 為期落實公務人員休假期間之代理人制度,以及使公務人員能安心 預訂休假旅遊行程,以達成國民旅遊卡新制振興觀光產業之政策目 的,各機關休假人員休假期間,其職務應確實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 則第12 條及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2. 公務人員請休假後如經服務機關因公務要求停止休假或休假期間經 機關因公務需要召回休假人員中止休假時,應保留其休假權利,又 如致渠無法參加或繼續參加團體旅遊行程時,建議該員先行與旅行 業者協商轉團、延團或改由其他人員參加;如協商不成立(包含公 務人員無法覓得其他人員代為參加,而旅行業者亦不同意轉團或延 團,或轉團、延團顯有困難之情形),再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 13 點(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 任)、第 23 點(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規定辦理。

3. 公務人員依前開規定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後,其所生賠償費用、無 法退還之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得由公務人員檢具單據,經服務機 關核實認定後負擔費用(包括公務人員與眷屬共同出遊,且眷屬費 用係該員以國民旅遊卡所支付之情形),惟機關負擔之金額以該員當 年度休假補助總額為上限。

4. 至服務機關所負擔費用之支付預算科目,可由休假補助等相關預算 支應。

5. 另如公務人員預訂「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輸業」等 業別之產品,若有因公取消行程之情形,亦得參照前開處理原則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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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16. 106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以及 106 年 3 月 1 日以後應 分別適用國民旅遊卡新制何種規定?

A:

1. 106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應適用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29 日院 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 號函修正之休假改進措施,如有相關疑義,

請參照本總處105 年 12 月修訂之國民旅遊卡 Q&A。

2. 106 年 3 月 1 日起:應適用行政院 106 年 2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60037099 號函修正之休假改進措施,如有相關疑義,請參照本 Q&A(本總處 106 年 3 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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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休假」及「輪休」相關事項

Q.03.01.「休假」及「假日」之區別為何?

A:休假係指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相關規定,依服務年資 累計休假日數,並應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實施休假。

至假日係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紀 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等規定,公務人員每週有 2 日的例假(行政 機關為週六、週日),另包含上開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所定之各紀念日 及民俗節日(請自行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建置之年度政府 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Q.03.02.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補助?

A:

1. 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

觀光遊樂業等 3 行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 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 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例:某甲於週五下午請半日休假,且無任何 消費,於週六或週日具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之任 1 筆刷卡 消費,則週六至週日之合格消費,均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 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2. 公務人員如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未具上開 3 行業 之合格消費,則該連續期間之消費,仍不得予以補助。例:某乙於 週一請休假 1 日,且無任何消費,於週六具體育用品業之消費,則 因體育用品業非屬上開3 行業範疇,爰該筆消費不得予以補助。

Q.03.03.有關強制休假補助費是否須於全年休假日數之前 14 日內,以 國民旅遊卡依規定刷卡消費方能申請?

A:為使公務人員休假持用國民旅遊卡更具彈性,行政院 92 年 12 月 23 日院授人考字第 0920056508 號函規定略以,放寬公務人員於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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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休假日數內(不限前 14 日),如符合國民旅遊卡相關使用規定,

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並自93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Q.03.04.何謂輪休日?輪班輪休人員(如醫護人員等)於週六、週日請 休假,並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可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 費?

A:

1. 「輪休日」係指輪休人員之例假日,人事人員可於檢核系統上之「休 假資料維護」功能註記輪休日。

2. 實施輪班、輪休制度機關之公務人員,如週六、週日為正常上班日,

其於該 2 日請休假者,視同週一至週五期間之休假,如符合休假改 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核給休假補助費。

3. 如休假期間及其相連輪休日之連續期間,具有旅行業、旅宿業及觀 光遊樂業之消費,該連續期間之合格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 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如該連續期間未具上開 3 行業之合格消費,則僅休假日當日合格消費得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 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Q.03.05.公務人員於週六補行上班日請休假,並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 費,可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於週六補行上班日請休假刷卡消費,該日視同週一至週五 上班日,如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核給休假補助費。

Q.03.06.公務人員及警察人員在外島服務者,由於休假採集休方式,無 法適用國民旅遊卡核銷,是否能有特殊方法適用?

A: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各機關如有確因特殊情形未能照休假改 進措施實施者,應列舉具體事由並擬訂可行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後實施,其非屬個案性質者,並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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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主管機關,指各部、會、行、總處、署、院、省政府、省諮議 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 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公 務人員及警察人員在外島服務者,如確有特殊情形未能照休假改進 措施規定實施,得依上開規定辦理。

Q.03.07.每次休假是否至少請休假 1 日,始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只需請休假半日,以國民旅遊卡於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 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即得依相關規定請領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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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刷卡消費及「預購型交易」等相 關事項

Q.04.01 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未具任何消費,僅於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 日具1 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刷卡消費,其補助金額如何計算?

A:

1. 自 106 年 3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 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 3 行業刷卡消費者,其 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

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基上,如公務人員於該休假期間未具任何消費,僅於與該休假期 間相連之假日有上開 3 行業之合格消費,仍得併入觀光旅遊額度 補助範圍。

2. 例:公務人員某甲如於週五請休假且未具任何消費,於相連之週 六具觀光遊樂業(或旅行業、旅宿業)之刷卡消費 1,000 元,週 日於藝文圖書業刷卡消費2,000 元,總計可請領補助 3,000 元(計 算式為 1,000+2,000=3,000 )。其中 2,000 元係自行運用額度,

1,000 元係觀光旅遊額度。

3. 又公務人員如僅於週五「上午」請休假半日無任何消費,且於週 六、日具旅宿業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惟因該週六、日與週五上午 休假不連續,故週六、日刷卡之消費尚不得併入補助範圍。公務 人員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

應主動刪減,以避免溢領休假補助費。

Q.04.02 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附設餐飲部刷卡用餐,或具 其他非住宿之消費,得否請領補助?

A: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如於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自行經營之附屬 營業場所之消費,如經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檢核列為旅宿業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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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非屬國民旅遊卡13 種排除行業之相關產品,亦非屬具儲值性質之 產品,爰於觀光旅遊額度核實補助。惟部分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雖經 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為旅宿業特約商店,其附設之餐飲部門採委 外經營,如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於該餐飲部門之消費,不得 予 以 補 助 。 是 以 , 公 務 人 員 宜 於 消 費 前 至 國 民 旅 遊 卡 網 站

(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查明欲消費之特約 商店詳細資料。

Q.04.03 公務人員休假時於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則相 連假日之刷卡消費得否請領補助?與休假期間之相連假日住 宿,是否符合補助規定?

A:

1. 自 106 年 3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於與休假期間之相連假日,於旅宿 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住宿刷卡消費,除給予核實補助外,該休假 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

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2. 例:公務人員週五請休假,且於週六住宿於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 商店(週六住宿,週日退房),除該筆住宿費用於觀光旅遊額度核實 補助外,週五至週日之連續期間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 費,均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 範圍。

Q.04.04 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其刷卡日與實際消費日(休假期間 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不同之預購型交易,應如 何核銷?

A:

1. 預購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之交通票券或旅 遊套裝行程等預購型交易,其刷卡日期與實際消費日期不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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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商店將使用網際網路服務為持卡人鍵入收單機構代號、特約商 店代號、卡號、消費金額、消費日、授權碼、行程起迄日、旅遊 地等資料至「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中,經檢核系統比對特約商 店鍵入之資料如符合於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 間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刷卡消費等條件,該筆預購型交易,

得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 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請於消費時提醒特約商店上開事項,方 可正確檢核交易。

2. 預購型交易可申請補助款,但卻出現在不合格交易時,可依 Q.08.04.之方式處理。

Q. 04.05 如預購明年初之觀光旅遊行程,而跨年度適逢機關簽約之發卡 機構變更,刷卡付款時,究應使用哪張國民旅遊卡?

A:如跨年度適逢機關簽約之國民旅遊卡發卡機構變更,則應以各該年 度有效之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是以,如於今年度預購明年之觀光 旅遊行程且符合休假補助相關規定,仍應以今年有效之國民旅遊卡 刷卡,惟於明年度之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內予以補助。

Q. 04.06 購買預購型商品時,是否要請休假刷卡?

A:購買預購型商品時,毋須請休假刷卡,惟實際消費日須符合休假改 進措施之相關規定(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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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特約商店及購買商品」相關事項

Q.05.01.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包含哪些業別?

A:

1. 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附表,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業別如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藝 文圖書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農特產及手工藝品業、加油站、體 育用品、其他觀光服務業、服飾業、皮鞋皮件業、美容護膚業及商圈 及其他業別,合計 14 種業別。

2. 自 104 年 7 月 1 日起,「輪胎業」及「MIT 產品」放寬納入「觀光休 閒及藝文業別」。

3. 自 106 年 3 月 1 日起,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及交通運輸業 均屬觀光旅遊額度之核銷範圍。

休假改進措施第5 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

業 別 細項分類

觀 光 休 閒 及 藝 文 業 別

旅行業 旅行社

旅宿業 旅宿業、民宿業、郵購(網購)旅館、一般旅館 業、觀光旅館業、其他住宿服務業

觀光遊樂業 觀光遊樂業、遊樂園業、森林遊樂業、休閒農 場(園)、觀光果(茶)園、生態教育農園、其他 觀光遊樂業

藝文圖書業 書店、博物館、美術館、畫廊、藝廊、音樂會、

戲劇、舞蹈、郵購(網購)藝文展演

交通運輸業 交通運輸業、停車場業、交通工具租賃業、民 用航空運輸業、海洋水運業、一般汽車客運業、

計程車、鐵路運輸業、郵購(網購)交通運輸業、

其他運輸輔助業

餐飲業 餐飲業、飲料店業、餐館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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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特產及手工藝 品業

農特產及手工藝品業、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 業、其他木製品製造業、其他農事服務業 加油站 加油站業

體育用品 體育用品業、體育用品器材零售業、自行車專 賣店

其他觀光服務業 運動場館、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業、攝影器材 及沖洗專賣店、未分類其他服務業(輪胎及汽 車維修)、未分類其他零售業(MIT 微笑協力專 賣店)

商 圈 業 別

服飾業 服飾業、成衣零售業

皮鞋皮件業 皮鞋皮件業、服飾配件零售業 美容護膚業 美容護膚業、化妝品零售業

商圈其他業別 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業、其他休閒服務業、其 他無店面零售業、未分類其他零售業、其他綜 合商品零售業、交通工具租賃業、食品什貨零 售業、其他

附註:

1. 各行業別之刷卡消費均核實補助。

2. 表列「商圈業別」係指在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經濟 部輔導之形象商圈、商店街與地方政府輔導之商圈及觀光夜市範圍 內之行業。但不包括珠寶銀樓、電器、資訊、視聽服務業、通訊器 材業、鐘錶、眼鏡行、一般家具、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

醫院(診所)、藥局等行業。

Q.05.02.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消費,有無消費種類之限制?哪些行業 商店排除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範圍?

A:下列商品及行業別排除於強制休假補助範圍:

1. 儲值性商品: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購買油票、提貨券、禮券、住 宿券、旅遊券、空白機票、火車月票、捷運儲值票、悠遊卡、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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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電子收費卡(eTag)、餐券及金飾與珠寶等具儲值性質,屬無法 確定實際使用日期之消費,與國民旅遊卡政策目標不符,不得列入 休假補助費核銷範圍。換言之,購買得於一段期間內任意擇期使用 之票券(如旅遊展所售之住宿券、餐券、旅遊券),即不得列入休假 補助範圍。

2. 桶裝加油:以國民旅遊卡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加油站刷卡加油,如有 將車輛油箱加滿,剩餘並用桶裝之事實,其中「桶裝加油」部分因 與實際需求不符,除悖離國民旅遊卡政策宗旨外,是類消費行為亦 具有潛在危險性。是以,當事人如未能就該「桶裝加油」部分提出 合理事由,則該「桶裝加油」之支出不得列入休假補助範圍。

3. 購買汽、機車:交通部觀光局於觀光地區及形象商圈、商店街等佈 設之汽、機車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係考量公務人員休假外出旅遊,

或有租賃及維修汽、機車之需要,惟購買汽、機車,與政府推動「國 民旅遊卡」措施之宗旨未合,是以自 96 年 12 月 31 日起,購買汽、

機車不得列入休假補助範圍。

4. 排除行業別:排除珠寶銀樓、電器、資訊、視聽服務業、通訊器材 業、鐘錶、眼鏡行、一般家具、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醫 院(診所)、藥局等13 種行業之相關商品,不得列入休假補助範圍。

又如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消費請領休假補助費之商品,

經查含有不得列入核銷範圍之項目,應由服務機關本於權責認定扣 除之。扣除該筆不得列入核銷範圍項目之消費金額消費後,其他刷 卡消費支出如符合國民旅遊卡相關規定,服務機關仍得核實補助。

Q.05.03.加油站特約商店之汽車維護、保養、打蠟、美容服務等,得否 補助?

A:交通部觀光局審核加油站特約商店資格時,僅核准其「加油」部分,

至於附設之汽車維護、保養、打蠟、美容服務,非屬核准項目,依 規定應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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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5.04.公務人員出國旅遊搭乘本國航空公司班機之機票,可否申請休 假補助費?

A: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請國內休假者得依規定核 發休假補助費。公務人員休假出國旅遊搭乘本國航空公司班機之機 票,因非屬國內休假,與上開規定不合,不得請領休假補助費。

Q.05.05.部分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買賣價金較其他信用卡或現金支付 昂貴,或拒絕小額消費刷卡,該如何處理?

A:國民旅遊卡措施須靠公務人員、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及特約商店共 同配合推動,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交通部觀光局已建立特約商店 及收單機構定期考核機制。公務人員如發現有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對於公務人員刷卡消費買賣價金較其他信用卡或現金支付昂貴、拒 絕使用者小額消費刷卡,或訂有最低刷卡消費金額等相關不合理之 情事,請將該特約商店名稱及具體事實,逕向交通部觀光局反映(電 話 : ( 02 ) 2349-1500 或 0800-011765 , E-mail : tbroc@tbroc.gov.tw)。

Q.05.06.我想知道哪些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可以消費?

A:

1. 查詢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資訊,可至國民旅遊卡網站之【特約商店】

單元中查詢。查詢時,請輸入「商店名稱」,並選擇【有效店】或【解 約店】,網站會顯示查詢到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的電話、地址、建 檔日(即為簽約生效日)、解約日、收單機構及優惠訊息等相關資訊,

若對於特約商店所提供之資訊內容有疑義時,可洽詢該特約商店或 其收單機構。

2. 經交通部觀光局認可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在其商店門口及收銀 機上貼有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識別標章,即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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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約商店隨時會解約或簽約,請於出發前 1 日務必上國民旅遊卡 網站查詢,或致電特約商店洽詢。

Q.05.07.我現在已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A:刷卡消費時可再提醒商店此為國民旅遊卡之消費,以避免商店誤刷 非國民旅遊卡刷卡機(一家商店可擁有國民旅遊卡專用/非國民旅 遊卡刷卡機),致交易列為不合格消費。

Q.05.08.以國民旅遊卡至第三方行銷公司網站刷卡訂房,可否申請休假 補助費?

A:刷卡交易如透過非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第三方行銷公司(例如:

Agoda 或 Booking 等)刷卡訂房,刷卡對象為該第三方,而非特約 商店本身或其官網直接訂房,則該筆交易不符合國民旅遊卡使用規 定,不得請領休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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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交通費用」相關事項

Q.06.01.公務人員如於休假期間未具任何消費,僅於該休假期間相連之 假日具 1 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 店刷卡消費,其交通費用之補助金額如何計算?

A:

1. 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

觀光遊樂業等 3 行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 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 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該連續期間於各特約商店之消費,均可申請 休假補助,且上開連續期間之前後一日交通費用,亦得按其行業別 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交通運輸業)或自行運用額度(加油站)

之補助範圍。

2. 例:公務人員某甲如於週五請休假且未具任何消費,於相連之週六 具旅宿業(或旅行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則某甲週四及 下週一之交通費用得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交通運輸業)或自行 運用額度(加油站)之補助範圍。

Q.06.02.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預購旅遊地之來回交通票券,且 2 筆 消費僅有1 筆刷卡支出,是否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預購休假期間之來回機票或車 票,所列搭乘日期確係不同之休假日,以其不同之休假日各有實際 搭乘消費,或預購休假日當日之來回票,則該筆預購來回票之刷卡 消費,得核實補助。

Q.06.03.公務人員於週一請休假,前週五下午下班後於交通運輸業租車 出遊之租車費及週一住宿費和當日加油費,或搭飛機至高雄之 機票可否補助?

A: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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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務人員某君週一(全日或上午)請休假且該日具旅行業、旅宿業 或觀光遊樂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則前週五下午下班後 之租車費及加油費或前往高雄之交通費用等,均屬交通費用支出,

得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於交通運輸業消費之租車費或機票)或 自行運用額度(加油費)補助範圍內。

2. 如該休假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週六至週一)內,僅週六或週 日具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

且週一並無合格消費,週五下班後之交通費用仍得併入觀光旅遊額 度或自行運用額度補助。

Q.06.04.如於週一請休假,得補助交通費用之休假前後 1 日係指哪 2 日?

A:

1. 如於週一請休假,並於週一及其相連週日及週六之連續期間,具至 少 1 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 費,則相連之週六、週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 補助以外,於前週五及週二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交通費用

(交通運輸業及加油站)亦得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交通運輸業)

或自行運用額度(加油站)補助。

2. 如於週一請休假,且於週一具 1 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以 外之合格消費,則相連之週日及週二之交通費用,得併入觀光旅遊 額度(交通運輸業)或自行運用額度(加油站)補助。

Q.06.05.公務人員週四請休假並無刷卡消費,於週三之交通費用(如購 買高鐵票)得否補助?

A: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或與休假期間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且符合請 領休假補助費規定,則上開期間之前後 1 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刷卡之交通費用,始得核實併入補助。準此,如於週四請休假並無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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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則週三之交通費用尚不得補助。

Q.06.06.公務人員上午休假半日刷國民旅遊卡,其休假後一日交通費用 是否核實予以補助?

A:本總處 101 年 11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010057239 號函略以,依休 假補助費之精神,休假補助費之發給應與休假結合,交通費用係為 補助休假旅遊之實際所需,自亦應與休假結合。是以,有關週一上 午請休假半日持國民旅遊卡於旅宿業刷卡,其後於週二正常出勤及 刷卡之交通費用,因兩者未相連,應不得予以補助。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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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使用檢核系統相關事項

Q.07.01.國民旅遊卡網站的網址如何輸入?

A:本總處委託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建置之「國民旅遊卡」網 際網路服務介面(Web Service)共有下列兩個網址:

1. 「 國 民 旅 遊 卡 」 網 站 網 址 : 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係提供公務人員及 一般民眾查詢特約商店、優惠資訊、發卡機構等資訊。

2.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址:https://inquiry.nccc.com.tw/,係提供 公務人員及政府機關查詢休假補助費核銷作業用。

Q.07.02.公務人員及政府機關之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之帳號密碼為 何?

A:

1. 公務人員:請於進入檢核系統後,選擇左方之【公務人員】項目:

(1) 輸入帳號(即為您的身分證字號)

(2) 輸入密碼(即為您設定之個人密碼,英文字母務必請注意大小寫之區 分)即可。若您為第一次登錄,請先輸入「預設密碼」→國曆生日月 日4 碼+身分證後 4 碼共 8 碼,而登錄後務必自行變更為個人密碼(按:

(1) 長度須符合 12-16 碼。(2) 90 天內未變更密碼須強制變更密碼。

(3) 密碼不可與前 4 次相同。(4) 密碼規則須符合英文大寫、英文小 寫、特殊符號、數字四項規則)但不能與預設密碼相同,以確保權益。

(例:某甲的身分證字號為 A123456789,生日為 60 年 1 月 10 日,

則其帳號為「A123456789」,預設密碼為「01106789」) 2. 政府機關:請於進入檢核系統後,點選【政府機關】之選項:

(1) 輸入機關代號:(10 碼)最後 1 碼為「大寫」

(2) 輸入使用者帳號:由各發卡機構提供

(3) 輸入發卡機構設定的初始密碼:(人事 123456)(主計 456789)(出 納789456)按 OK 鍵進入即可。而登錄後務必自行變更密碼(符合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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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須符合12-16 碼」、「英文大寫、英文小寫、特殊符號、數 字四項規則(至少須包含 1 碼)」)但不能與預設密碼相同,以確 保權益。

Q.07.03.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帳號及密碼為何?另我的密碼不知為何 原因會被鎖住該如何處理?

A:

1.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帳號為預設您的身分證字號(首碼英文字母須 大寫),預設密碼為國曆生日月日4 碼+身分證字號後 4 碼共 8 碼(例:

某甲的身分證字號為 A123456789,生日為 40 年 1 月 10 日,則其 帳號為「A123456789」,預設密碼為「01106789」)。

2. 如果之前您曾修改個人密碼且您的密碼輸錯超過 3 次,系統會鎖住 您的密碼並呈現停用狀態,此時請洽您的發卡機構處理,服務電話 請參考:http://travel.nccc.com.tw/text/banks/banks.htm,並再利用 上開預設密碼重新輸入後,變更為個人專用密碼。

3. 再次提醒您,請於密碼修改完成後,先關閉【密碼修改完成】畫面,

並重新由「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首頁進入檢核系統,然後選 擇【公務人員】選項,進入【公務人員功能畫面】後,以帳號及新 密碼登入即可。

Q.07.04.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提供之網路服務有那些功能?

A: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提供之網路服務(Web Service)包括各機關 人員隨時上網查詢個人消費交易資料、單位人員消費交易資料、下 載、列印休假補助費申請表、人工核可(不核可)、補登及疑義資料之 註記等功能,亦可經由網路服務提供公務人員隨時上網查詢國民旅 遊卡特約商店之優惠訊息服務。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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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7.05.公務人員如對國民旅遊卡相關之使用及檢核系統操作有問題,

如何諮詢?

A:為儘速解決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各項問題,國民旅遊卡專屬網 站(http://travel.nccc.com.tw)已建置有「常見問題」及「申訴信 箱」單元,並就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各項問題予以分類,由權 責處理單位分就公務人員詢問之問題儘速回應解決,如對檢核系統 之操作有所問題,亦可電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聯絡電 話:02-2715-1754),歡迎公務人員多加利用。

Q.07.06.公務人員是否要在請休假核准後及旅遊前進入檢核系統登記 旅遊日期才能申請休假補助費?

A:各機關人事單位可透過檢核系統網站建檔公務人員休假日期;或將 所屬休假人員資料通知發卡機構,由發卡機構建檔至檢核系統。人 事單位應在不影響公務人員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權益下與發卡機構 議定,尚不須由公務人員在請休假核准後及旅遊前自行進入檢核系 統登記旅遊日期。

Q.07.07.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為何無法進入?

A:每個網站均有其乘載流量限制,而由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系 統使用之尖峰時間多為白天(公務同仁大多都是白天至網站上查詢),

故當流量超過限制或系統資源不足時,網頁即無法正常顯示,建議 您可多加利用離峰時間(如下午 5:30 以後)查詢,或電洽財團法人聯 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聯絡電話:02-2715-1754)。

Q.07.08.各機關應於何時提供發卡機構哪些相關資料,以利公務人員請 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A:

1. 基本資料:各機關公務人員之卡號(發卡機構發給)、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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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及所屬機關代碼、機關所在地郵遞區號及其他 相關資料,應由人事單位於休假年度開始前一年之 12 月 5 日前,將 下年度上開資料提供發卡機構,由發卡機構建檔至檢核系統。休假 年度結束後,各機關人事單位須於次年 1 月 5 日前傳送當年度尚未 傳送之休假日期檔給發卡機構,發卡機構應於次年 1 月 7 日前將當 年度休假日期檔建檔至檢核系統。

2. 年度中休假資料:各機關公務人員之休假日期,人事單位應定期或 不定期,依雙方(人事單位及簽約發卡機構)議定不影響公務人員 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權益之方式通知發卡機構。

3. 其他:各機關公務人員有調職、離職、留職停薪、停職、休職等情 形或其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有更動時,須於調職、離職、留職停薪、

停職、休職確定時,應由人事單位隨時通知發卡機構異動公務人員 職務狀態,並由發卡機構將該公務人員之卡號自檢核系統內刪除;

留職停薪、停職、休職人員復職後,亦須於復職時通知發卡機構將 該公務人員之「國民旅遊卡」相關資料重新建檔至檢核系統;其強 制休假補助費額度有更動時,須通知發卡機構至檢核系統內更新其 額度。

Q.07.09.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為何查不到休假資料?或發現休 假資料有誤時該如何處理?

A:由於休假資料均為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處理,故發現有查詢不到或休 假資料有誤者,請先洽人事單位詢問。

Q.07.10.想要查詢交易資料是否符合請領資格,在網站上要從哪裡開始 查?

A:查詢消費資料是否符合請領資格,在以【公務人員】身分登入後,

請至左方之【交易明細查詢】中之【合格交易】或【不合格交易】

項目中點選查詢。若發現交易資料未於【合格交易】項目內找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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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至【不合格交易】項目內查詢,若消費資料列入不合格交易明 細,檢核系統會註記不合格原因(請參閱Q.08.01.)。

Q.07.11.消費完 1 週後,仍無法在檢核系統上查到消費資料時,該如何 處理?

A:可能原因為收單機構尚未將請款資料傳送至檢核系統或是特約商店 尚未請款。如上開程序皆已完成,則可在「合格交易明細」或「不 合格交易明細」查得消費資料。

Q.07.12. 如何列印補助費申請表?

A:

1. 請先確定您的電腦是否有 Acrobat Reader5.0 以上之軟體,如果沒有,

則自檢核系統首頁下載Acrobat Reader 中文版閱讀軟體;如仍有疑 義,請貴單位服務機關資訊人員協助處理。

2. 可利用【資料維護與查詢】à【交易明細查詢】à【合格交易查詢】

先行查詢是否有合格交易,有合格交易後,才可列印補助費申請表。

3. 在【核發作業】à【列印補助費申請表】,即可將合格交易列印出來。

Q.07.13.如何列印補助費清冊?

A:

1. 請先確定您的電腦是否有 Acrobat Reader5.0 以上之軟體,如果沒有,

則自檢核系統首頁下載Acrobat Reader 中文版閱讀軟體;如仍有疑 義,請貴單位資訊人員協助處理。

2. 請先確定是否已完成【通知撥款】。

3. 在【核發作業】à【列印補助費清冊】中,即可將已完成通知撥款之 資料列印出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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