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 主 旨: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傳統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 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五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賽資格: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 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 國小高年級組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六) 長青組(65 歲以上)
五、 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參賽須知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 30 名(得視參加比賽 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105 年 11 月 5 日(六),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揮毫書寫(決 賽時間、地點另行專函通知)
六、 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30 日止。
(二) 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 加第五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收件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13 樓古蹟營運科 陳小姐 收 洽詢電話:06-2991111#8600。
七、 參賽須知:
(一) 參加初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不限制落款。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 70x35 公 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 135x35 公分)為準,請以傳 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複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 消評審資格。
(四) 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參加決賽並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 站。
(五) 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位現場公布,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 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 提供(每人兩張)。
(六)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得獎人作品應無償授權主 辦單位宣傳、出版、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作品如有抄襲、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著作 權等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 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及獎狀。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 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 評審及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入選獎 若干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獎均贈獎狀乙紙及獎金,佳作贈獎品及獎狀乙紙,並於 朱玖瑩故居二樓分檔期各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展覽;入選獎則贈獎狀乙紙,
獎勵內容如下:
組 別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優 選 佳 作 入 選 國小中低年級組 5,000 元及
獎狀乙紙
2,000 元及 獎狀乙紙
1,000 元及獎 狀乙紙
500 元及獎 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國 小 高 年 級 組 6,000 元及
獎狀乙紙
3,000 元及 獎狀乙紙
2,000 元及獎 狀乙紙
1,000 元及 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國 中 組 10,000 元及
獎狀乙紙
5,000 元及 獎狀乙紙
3,000 元及獎 狀乙紙
2,000 元及 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高 中 職 組 12,000 元及
獎狀乙紙
8,000 元及 獎狀乙紙
5,000 元及獎 狀乙紙
2,500 元及 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社會組(含大專
院 校 學 生 )
20,000 元及 獎狀乙紙
12,000 元 及獎狀乙紙
8,000 元及獎 狀乙紙
3,000 元及 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長青組 20,000 元及 獎狀乙紙
12,000 元 及獎狀乙紙
8,000 元及獎 狀乙紙
3,000 元及 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 狀乙紙
獎狀乙紙 ※ 備註: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 頒獎:決賽得獎者將於決賽當日下午進行頒獎儀式。
十、 報名表:(請以正楷書寫,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使用,報名表請浮貼於作 品背面右下角,請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楚者不予評審。)
備註:【履行個資法第 8 條告知義務聲明】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舉辦「第五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依個人資料保 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
1. 本局取得台端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辦理本次及日後推廣「第五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 法比賽」等作業,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所列)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得獎成果及聯絡方式等,利用期間 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為臺灣地區。
2. 台端於填具本報名表後,仍得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之各項權利。
3. 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本 次報名。
--- 參加組別 □國小中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長青組(65 歲以上)
參賽者姓名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年級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
聯絡人姓名 連絡電話 (宅或公)
(手機) E-mail
※備註:就讀學校年級請以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