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1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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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函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承辦人:周宛頤
電話:(02)23565089
電子郵件:moi1513@moi.gov.tw 傳真:(02)23566474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07日 發文字號:台內戶字第10301036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1030103645-Attach1.pdf、1030103645-Attach2.pdf)
主旨:有關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樣式,惠請轉知所屬機關(
單位)及受理業務之相關機關(單位)識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3年2月25日屏府民戶字第10305191600 號及第10305656700號函辦理。
二、按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自103年2月5日起核發,採直 式橫書無格線之設計,並增列騎縫章、押花、核發機關浮 水印等防偽功能。另新式戶口名簿提供4種類型,包括甲式
-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乙式-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丙式
-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丁式-現 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新式戶口名簿實 施後,原則上可無須民眾再提憑戶籍謄本,採用戶口名簿 影本或正本驗畢退還。
三、各機關(單位)如須確認戶口名簿所載資料是否為最新,
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網址:ht tps://www.ris.gov.tw/zh_TW/webapply/581),提供新 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查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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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碼輸入:使用條碼讀取機直接讀取新式戶口名簿下方 條碼,輸入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 按查詢即可。
(二)鍵盤輸入:輸入發證日期、戶號、戶長統號、流水號、
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
四、為利民眾使用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惠請轉知所屬機 關、構(單位)、駐外館處、學校、銀行等受理業務之相 關機關(單位)識別,以避免退件造成民眾不便。
五、檢附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樣式各1份。
正本: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 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 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交通部公路總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 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本部民政司、地政司、營建署、役政署、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副本:本部電子公布欄(各單位30日)、戶政司 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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