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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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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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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103年1月2日臺教授國字第1020137343號書函備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20131355號書函核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12 月 13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21119354 號函核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1 月 2 日高市教特字第 10330024800 號函核定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地 址:70047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電 話:06-2131928 轉 105 特教組

網 址:http://www.tngs.tn.edu.tw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2)

重要日期提示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3 年 3 月 3 日至 3 月 7 日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3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1 日

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

如未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不得報名「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

聯合術科測驗 103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0 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報名 103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2 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現場撕榜及報到 103 年 6 月 21 日

(3)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甄選入學 學生鑑定安置流程

管道一:

學生參加聯合術科測驗後,始可報名參加「甄選入學聯合分發」。(詳見簡章)

簡章公告 103 年 1 月 3 日

聯合術科測驗 103 年4 月19 日

至4 月20 日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3 年 3 月 27 日

至 4 月 1 日

依「高中藝術才能音樂類學 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書面審查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安置 管道一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3 年 5 月 17 日

至 5 月 18 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3 年 6 月 9 日

至 6 月 12 日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階段若有獲 得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 國 性 競 賽 表 現 特 別 優 異 , 提 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依「高中藝術才能 音樂類學生競賽表現採 認 參 照 標 準 」 進 行 審 查,審查結果送鑑輔會 鑑定,經鑑定通過者則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詳見簡章)安置入 班。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3 年 3 月 3 日

至 3 月 7 日

管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依「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簡章安置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及報到 103 年 6 月 21 日

送鑑輔會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3 年 4 月 16 日

通過

通過

(4)

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

學 校 類別

以競賽 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甄選入學分發 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備 註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資優類 8 22 30 須通過音樂

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資優類 5 25 30 須通過音樂

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巿立新莊高級中學 資優類 8 22 30 須通過音樂

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資優類 6 24 30 須通過音樂

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28 30 須通過音樂

才能優異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03年5月16日(星期五)公告於國 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網址: http://www.tngs.tn.edu.tw)。

(5)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章下載或購買

103年1月3日(星期五)起公告於國立臺 南女子高級中學,並提供下載。

網址:http://www.tngs.tn.edu.tw 高中資優資訊網也同時公布下載。

網址:http://excellent.aide.gov.tw/

本簡章可於 103 年 1 月 3 日起,

售完為止。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至國立 臺 南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傳 達 室 購 買,每份新臺幣 50 元。

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登錄:

103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03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於高中資優資訊網填報

網址:http://excellent.aide.gov.tw/

http://192.192.59.24/

郵寄繳件:

103 年 3 月 3 日至 103 年 3 月 7 日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國立臺 南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報名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 郵寄報名資料。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 理集體報名。

報名費新臺幣 2,800 元。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03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 103 年 4 月 19 日(星期六)至

4 月 20 日(星期日)

考場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 中學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 103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

由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 科測驗委員會寄發。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複查暨補發

103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至 5 月 6 日(星期二)

寄發音樂才能優異

鑑定結果通知單 10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 由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審核。

(6)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目錄

壹、依據……… 7

貳、目的……… 7

參、辦理單位……… 7

肆、報考資格……… 7

伍、報名辦法……… 8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11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11

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12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13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13

拾壹、鑑定結果通知………14

拾貳、申訴處理………14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14

附件一、報名表及准考證(樣張)………15

附件二、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17

附件三、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18

附件四、集體報名名冊(樣張)………19

附件五、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20

附件六、主、副修測驗內容………21

附件七、主、副修代碼對照表………23

附件八、複查成績申請表………24

附件九、成績單補發申請表………25

附 圖、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 ………26

(7)

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 招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3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 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作業之依據。

二、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委學校: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 06-2131928

轉105特教組 http://www.tngs.tn.edu.tw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80748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50號 07-2862550

轉123音樂組 http://www.kshs.kh.edu.tw 高雄巿立新莊高級中學 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07-3420103

轉819音樂組 http://www.hchs.kh.edu.tw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83075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257號 07-7658288

轉5802特教組 http://www.fhsh.khc.edu.tw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90054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號 08-7362204

轉24特教組 http://www.ptgsh.pt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 畢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8)

伍、報名辦法

一、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及索取方式: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3年1月3日起公告於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網址:http://www.tngs.tn.edu.tw

高中資優資訊網

網址:http://excellent.aide.gov.tw

簡章購買

時間:103 年 1 月 3 日起,售完為止。

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

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傳達室。

費用:每份新臺幣50元整。

四、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集體 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 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 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登錄時間:

103年3月3日(星期 一)上午9時至103年 3月7日(星期五)下 午5時系統關閉為止

※ 逾期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人證件照 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網址:http://excellent.aide.gov.tw/,http://192.192.59.24/

系統操作洽詢高中資優資訊網 E-mail:[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03年3月3日(星期一)至103年3月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受理。郵遞地址: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國立臺南 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收。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6-2131928轉105特教 組。

(9)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集體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5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 護人簽章。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 16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

3. 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 17 頁)。

4.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如附件 三,第 18 頁)。

5. 集體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四,第 19 頁)。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2,80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集體使 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7. A4 回郵信封 3 個: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郵遞區 號、地址、聯絡電話,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 注意事項),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 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

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集體報名名冊順序排 好,勿拆開分類;並將集體報名名冊置於第一頁。

1.報名表、准考證、

集 體 報 名 名 冊 均 於 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完 成,檢核無誤後自 行列印。

2.音樂性向(國中)觀 察推薦表、高級中 等 學 校 音 樂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申 請及審查表,請自 行 由 委 員 會 網 站 或 高 中 資 優 資 訊 網下載列印後,依 表格指示填寫。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15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護 人簽章。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16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

3. 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17頁)。

4.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如附件三

,第18頁)。

5.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一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正本 相符」及考生簽名。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2,800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1. 報 名 表 及 准 考 證 均 於 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完成,檢核無誤後 自行列印。

2. 音樂性向 (國中 ) 觀察推薦表、高級 中 等 學 校 音 樂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申請及審查表,請 自 行 由 委 員 會 網 站 或 高 中 資 優 資 訊 網 下 載 列 印 後

,依表格指示填寫

(10)

7.A4 回郵信封 3 個:信封上須寫明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聯絡電話,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登錄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應依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 雷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A4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 (准考證號碼由主委 學校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印 本,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 員會概不負責。

(三)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原 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四)考生對其網路線上登錄之報名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五)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3個月內所 拍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六)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甄選 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如經由「以競賽表現入學」管道錄取,於完 成報到手續時,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申請退 還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七)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如附件五,第20頁)並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八)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 收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 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 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 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九)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2 52 72 107 157

(11)

(十)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准考證自103年3月18日(星期二)寄發。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發考 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103年3月20日(星期四)仍未收到准 考證,請洽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申請補發(電話:06-2131928轉 105)。

2.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103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前,攜帶身分證 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吋照片一張,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聯合術科測 驗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科目: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視唱、主修科目、副修科目(如附件六、七)。

二、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地址: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 三、日程:

103 年 4 月 19 日(星期六) 103 年 4 月 20 日(星期日)

上 午

08:10

預備

08:10

預 備

08:20

10:20 |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 寫

08:20 12:00 |

分組測驗

10:30

預備

10:40

|

12:00

分組測驗

中午

休 息 休 息

下 午

13:10

預 備

13:10

預 備

13:20

17:00 |

分組測驗

13:20 17:00 |

分組測驗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就下列西樂或國樂中選擇一項為主修科目;以鋼琴為主修科目者,須選 西樂其他各組之一項為副修科目;以其他各組為主修科目者,必須以鋼琴為副 修科目。

(一)鋼琴組。

(二)弦樂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

(12)

(三)管樂組: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克管。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四)敲擊樂組。

(五)聲樂組。

(六)理論作曲組。

(七)國樂組:琵琶、柳葉琴、中阮、大阮、古箏、高胡、二胡(南胡)、中胡、

揚琴、中國笛、笙、簫、嗩吶、打擊。

二、樂理與基礎和聲科目之音樂常識及欣賞部份,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七至九年級音樂部分之能力指標內容為基本範圍。

三、測驗時間:103年4月19日(星期六)及103年4月20日(星期日),上午場測驗均 從08:20開始;下午場測驗時間均從13:20開始。

四、考生應憑准考證入場,並遵守一切試場規則。

五、聽寫及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所有考生同時筆試,視唱及主、副修科目均分組舉 行個別測驗。考生應依排定的試場及測驗時間應試,並聽從試場人員引導。

六、自備伴奏。除鋼琴、木琴(66鍵)、小鼓及定音鼓(32、29、26、23、20吋)外

,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

七、任何樂曲均不必反覆。

八、演奏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需背譜。

九、主、副修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如附件六、七(第21、23頁)。

十、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03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 至 17:00 , 至 國 立 臺 南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校 區 查 看 或 網 路 查 詢 ( 網 址 : http : //www.tngs.tn.edu.tw)。為求試務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試前不開放試場。

捌、聯合術科測驗分數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100分為滿分計算。術科加權後總成績計算至 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

術科測驗成績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主修 100 × 5.0

副修 100 × 2.0

聽寫 100 × 1.0

樂理與基礎和聲 100 × 1.0

視唱 100 × 1.0

(13)

術科加權後滿分

(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的採計,依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103年4月30日(星期三)寄發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玖、聯合術科測驗分數複查

一、申請日期:103年5月6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複查成績申請表」(如附件八,第24頁)。

(三) 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 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 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臺南女子高 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教務處特教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103年5月6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 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如附件九,第25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 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臺南女子高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教務處特教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單補發」字樣。

(14)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資優鑑定結果通知

一、申請高中音樂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之規定通過鑑定。

二、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臺南市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

三、103年5月14日(星期三)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式二份)。

拾貳、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術科測驗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 會提出申訴,申訴書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臺南女子高 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收(地址: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信封上註明「

申訴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委員會於收文後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 發布,並在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tngs.tn.edu

.tw。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 術科測驗委員會決議辦理。

(15)

附件一 (報名表及准考證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報名表(樣張)

准考證號碼 (由承辦學校填寫) 報名日期 103年 3 月 日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音樂班

□非音樂班 畢業年月 年 月

身 份 別 □1.一般生 □2.身障生 □3.原住民 □4.其他,說明

繳費身分 □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直系血親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緊 急 聯絡人

姓 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 名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主修代號 主修樂器名稱 授業老師 1.

2.

副修代號 副修樂器名稱 授業老師 1.

2.

※主、副修之樂器組別代碼,請參閱簡章(附件七,第 23 頁)。

※ 右 欄 各 項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繳交 證件

□ 1.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 2.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 3.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一份

□ 4.繳交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畢業證書 □畢業證明書 □修業證明書 □同等學力證明書

□ 5.免繳報名費者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 6.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集體報名免繳 3、4 項 報名

手續 繳交

證件 章 收費 章 發准

考證 章

節次 1.聽寫 2.樂理與基礎和聲 3.視唱 4.主修 5.副修 試場

紀錄

(16)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

(樣張)

考場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准考證號碼︰

(上傳數位相片 檔)

考 生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主 修

副 修

家長 或監 護人 姓名

關 係

通訊 地址

考場電話:06-2131928 轉 105

考場地址:70047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測驗科目及日程︰

ㄧ、科目︰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視唱、主修、副修。

二、日程

103 年 4 月 19 日

(星期六)

103 年 4 月 20 日

(星期日)

08:10 預備 08:10 預備

08:20

| 10:20

08:20

| 12:00

10:30 預備

10:40

| 12:00

分組 測驗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20

| 17:00

13:20

| 17:00

考 生 注 意 事 項

一、考生憑准考證入場,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經查核 無誤後,准先參加考試。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 中心申請補發;未帶准考證者須取來補驗。上午缺 證者下午必須辦妥(餘類推),否則不准繼續參加考 試。

二、嚴禁攜帶呼叫器、手機、電子錶及其他電子產品進 入試場,違反本項規定者,扣該科測驗成績 10 分計 算。

三、筆試考試注意事項:

1. 筆試(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理論作曲筆試等科) 測驗,考生逾時 15 分鐘未進場者,以棄權論。未滿 50 分鐘,不准出場。

2. 參加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兩科之考生必須於考試 當天上午 8:00 依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考試中間 不休息。

3. 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驗,可用墊板,但 墊板上不可有符號或文字。除准考證、文具外,不 准放置其他物件。

4. 核對答案卷上、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 同。

5. 考試鈴聲響起開始考試,未響時不准動筆,並不得 翻閱答案卷與試題卷。

6. 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否則不予計分。

7. 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8. 考試進行中,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其餘一 概不得發問。

9.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號碼、任何記號,否則以零 分計算。

10.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彌封不准弄破亦不 得毀損答案卷,否則以零分計算。

11.每節考試結束鈴聲響時,應立即停筆靜坐,待監試 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場。

四、個別考試注意事項:

1.出入各試場應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考完 後立即取回並妥善保管。

2.考生若需伴奏者,請伴奏隨同考生進出考場。

3.主、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考生必須依照排 定之順序時間,提前向「考生服務中心」報到,等 候應考。唱號 3 次未到場應考視同「缺考」「缺考」

考生得於該場次補考,但不得延至別的場次應考。

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序有所衝突,考生應自行 選擇科目參加測驗,同時向「考生服務中心」報備,

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以當日該場次為限),未報備 者以「缺考」論。

4.「弦樂組」、「管樂組」、「國樂組」考生之樂器若需 要預先調音,可在叫號後至「調音室」先行調音,

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5.主修項目考生,應依序先抽考音階及琶音,再演奏 自選曲。

6.各場次考試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7.請聽從服務同學引導,若有不明處請洽詢「考生服 務中心」。

五、 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一切考場規定,如有違 規情事發生,依前述規定辦理。如遇臨時突發狀 況,則由試務中心緊急處理。

(17)

附件二

音 樂 性 向 ( 國 中 ) 觀 察 推 薦 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填表: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別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 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應屆

□非應屆 通 訊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 手機

二、音樂優異能力觀察量表

(由推薦人勾選,※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 察 項 目 5 4 3 2 1 1.對音樂學習極為專注和執著,且有強烈之動機。 □ □ □ □ □ 2.具有優異的音感,及辨識音色的能力。 □ □ □ □ □ 3.具有良好讀譜能力,能快速正確地學習新樂曲。 □ □ □ □ □ 4.具有良好聽覺記憶,能將聽過的樂曲正確迅速地唱奏或辨識紀

錄之。 □ □ □ □ □

5.喜愛音樂,具有相當程度之唱奏能力並能表達音樂內涵。 □ □ □ □ □ 6.唱奏音樂時具有自然合韻之肢體語言。 □ □ □ □ □ 7.具有音樂即興或創作能力,能夠創作音樂作品或改編樂曲。 □ □ □ □ □ 8.具備音樂鑑賞能力,能評析樂曲,並有獨到的見解或優秀詮釋

能力。 □ □ □ □ □

9.喜愛參加音樂展演或競賽活動並有優異表現。 □ □ □ □ □ 10.善於運用日常生活媒材來表現音樂,或經常以音樂表現思維作

為學習媒介。 □ □ □ □ □

三、國中階段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由推薦人填寫)

申請條件一:音樂才能特質或表現之傑出具體事蹟(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觀察推 薦敘述,請以簡明文字描述。)

推薦人簽名:

關係:□專家學者 □家長 □指導教師 □其他 (請說明)

(18)

附件三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 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術科測驗准考證號碼 申請鑑定編號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申請類別 美術類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 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家長或

監護人 關係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初 選

管 道 申請資格 審查結果

(含簽章)

一 □1.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具體資料。

□2.國中階段經鑑定爲音樂才能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 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複 選

評量工具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術科測驗 科 目

主 修 複選結果

副 修 總分

聽 寫

核章 樂理與基礎和聲

視 唱

綜合

研判 審查結果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凡粗框之欄位請勿填,並在最下方申 請人處簽名及填寫申請日期。

(19)

附件四(本及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集體報名名冊(樣張)

學校名稱 聯絡電話 傳 真

承辦人員 承 辦 人

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學校地址

郵政匯票 號 碼

編 號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 別 繳費身分 備 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1

2 *** ********** 女 1 3 *** ********** 男 2 4 *** ********** 女 1 5 *** ********** 男 3 6 *** ********** 女 1 7 *** ********** 男 1 8 *** ********** 女 1 9 *** ********** 男 1 10 *** ********** 女 1

合計

10

名,免繳報名費共

2

名,報名費共計

22,400

元。

繳費身分:1.一般生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全免)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全免)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20)

附件五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或「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浮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是(提早 5 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否

□是

□否 需要考場

準備之輔具

□ 檯燈 □放大鏡

□ 其他(請說明): □是

□否

其他特殊需求

(請詳填)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審查單位核章:

(21)

附件六

主、副修測驗內容

一、西樂組

鋼琴 主修

1.音階:自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四個八度上下行音 階、琶音及終止式。速度: =120 以上,以 演奏,〈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修 自選曲一首。

弦樂 主修

1.音階:

(1)小提琴、大提琴: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三 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速度: =92 以上,以 演奏

,〈不反覆〉。

(2)中提琴:五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速度:=88 以上,以 演奏 ,〈不反覆〉。

(3)低音提琴: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 一,兩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4)豎 琴: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升 g 與升 d 小調除外)中,

抽考其一,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5)古典吉他: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二個八度 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修 自選曲一首。

管樂 主修

1.音階

(1)木管:自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上下行音階及 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圓滑奏、一次斷奏;琶音亦 同,不限由主音開始)。速度: =80 以上,以 演奏。

(2)銅管: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圓滑奏、一次 斷奏;琶音亦同,不限由主音開始)。速度: =72 以上,

以 演奏。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修 自選曲一首。

敲擊樂

主修

1.音階:自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二個八度上下行音 階及琶音。〈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須背譜)

4.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副修 1.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須背譜)

2.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聲樂 主修 1.指定曲一首。

2.自選曲: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西洋歌劇選曲可代替外國藝術歌曲)。 副修 自選中外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曲一首。

(22)

理論 作曲

主修 副修

1.筆試:

(1)和聲學<數字低音、高音曲調配和聲>。

(2)作曲<動機發展>。

2.面試:

(1)鍵盤和聲<數字低音含近系轉調>。

(2)筆試作品鋼琴彈奏。

(3)筆試作品(繳交作品或作業並說明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二、國樂組:

拉弦 主修

1.音階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彈撥

擊弦 主修

1.音階及琶音

(1)古箏: 與自選曲同調之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2)柳葉琴: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為二個八度上下行,

〈不反覆〉。

(3)其他樂器: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為三個八度上下行,

〈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吹管 主修

1.音階及琶音:

(1)中國笛:為兩個八度,以曲笛(D 調笛),指法為全按 1.2.5.6.(首調 Do、

Re、Sol、La),抽考其一,〈不反覆〉。

(2)嗩吶及笙:為兩個八度(36 簧笙:全部大調。嗩吶、傳統笙:bB、C、D、

F、G 五個大調),抽考其一,〈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打擊 主修

1.指定曲一首。

2.傳統鑼鼓類、小軍鼓或定音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須背譜)。 3.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23)

附件七

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西 樂 國 樂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英文譯名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101 鋼琴組 鋼琴 Piano 701 國樂組 琵琶 201 弦樂組 小提琴 Violin 702 國樂組 柳葉琴 202 弦樂組 中提琴 Viola 703 國樂組 中阮 203 弦樂組 大提琴 Cello 704 國樂組 大阮 204 弦樂組 低音提琴 Double

Bass 705 國樂組 古箏 205 弦樂組 豎琴 Harp 706 國樂組 高胡 206 弦樂組 古典吉他 Guitar 707 國樂組 二胡(南胡)

301 管樂組 長笛 Flute 708 國樂組 中胡 302 管樂組 雙簧管 Oboe 709 國樂組 揚琴 303 管樂組 單簧管 Clarinet 710 國樂組 中國笛 304 管樂組 低音管 Bassoon 711 國樂組 笙 305 管樂組 薩克管 Saxophone 712 國樂組 嗩吶 306 管樂組 法國號 French

Horn 713 國樂組 簫 307 管樂組 小號 Trumpet 714 國樂組 打擊 308 管樂組 長號 Trombone

309 管樂組 低音號 Tuba 310 管樂組 上低音號 Euphonium 401 敲擊樂組 敲擊樂 Percussion 501 聲樂組 聲樂 Voice 601 理論作曲組 理論作曲 Composition

(24)

附件八

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3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准考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測驗科目 需複查科目

請打「√」

術科測驗

原始成績 複查後成績

主 修 副 修 聽 寫 樂理與基礎和聲

視 唱 複查結果 處 理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103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申請表之資料,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務必在所欲複查之測驗科目欄內確實打「√」,

否則不予受理。

三、辦理方式:申請複查成績,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填妥「複查成績申請表」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70047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 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四、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知 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考生簽章:

(25)

附件九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3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

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103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申請表之資料,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否則不予受理。

三、辦理方式: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 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填妥「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70047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成績單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 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考生簽章:

(26)

臺灣南區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 交通位置圖

址: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電話:06-2131928 轉 105 (教務處特教組)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9C.於試務資訊 網站點選報名 繳費單列印功 能勾選資料及 列印繳費單 (https://skil l.tcte.edu.tw )或可至全國統 一超商以ibon

8.設立全國技能檢定專戶,代收報名資格審查費(每人新臺幣 150 元) 、學科測試 費(每人新臺幣 120 元) 、術科測試費(參照各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及報名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

 101學年度 取消面試 改以招生簡章所規定各比 序項目之考生比序排名、各校系(組)、學程招

以 102 學年度下學期及 103 學年度上學期開 學前,學校於特教通報網通報查收視障學生

一份留存, , ,以便填寫正式 , 以便填寫正式 以便填寫正式甄選報名表 以便填寫正式 甄選報名表 甄選報名表時參考 甄選報名表 時參考 時參考( 時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