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叁、辦理單位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叁、辦理單位 "

Copied!
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教育部於 104 年 6 月 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0947 號函及 104 年 9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94195 號函,請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議訂定高級中 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案,並於 105 年 3 月 1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15649 號函,核定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研修工作計畫,據以研擬高級中等學 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特辦理本公聽會。

貳、目的

一、說明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內容。

二、廣泛蒐集各界對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作為修訂高級中 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研議 之重要參據。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 業學校

肆、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各區辦理日期:

分區 日期 參加縣市 備註

北區 105年11月7日(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金門縣

參加公聽會者請以 鄰近分區場次為原 則。

東區 105年11月8日(二)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南區 105年11月9日(三)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中區 105年11月10日(四) 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

嘉義市 二、辦理場次及地點:

場次 時間 地點

北區 105年11月7日(一)

13:30-16:00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圖書館4樓 階梯教室

東區 105年11月8日(二)

13:30-16:00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行政教學大樓 3 樓會議室

(2)

場次 時間 地點 南區 105年11月9日(三)

13:30-16:00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革新樓大視聽教 室

中區 105年11月10日(四)

13:30-16:00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觀 光教學中心弘道一廳

伍、出列席人員

教育部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高級中等 學校課程審議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委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 修部課程綱要研修委員。

陸、邀請單位與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教育人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四、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註:上開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柒、公聽會流程

時間 公聽會流程 主持人/報告人

13:30-13:50 報到

13:50-14:10 課綱研修說明(20分鐘)

研修團隊代表 14:10-16:00 意見交流與綜合討論(110分鐘)

捌、公聽會簡則及說明

一、簡則-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

(一)請針對「高級中等教育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之內容,提出您寶貴意見。

(二)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俾利 會議紀錄與綜整。

(三)發言時請把握時間,每人每次發言以3 分鐘為限,2.5 分鐘響鈴一聲,3 分鐘

(3)

(二)與會者若攜帶足以阻擋他人視線之標語、海報,或發放傳單、演說、宣講,敬 請於公聽會場地之外進行,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如欲錄音錄影者,需預先宣告 並取得主持人及全體參與人員之同意。

(三)若有妨礙公聽會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主持人得要求退場。

(四)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各場次公聽會將提供「申請網路直播服務」,

敬請有意願於現場進行網路直播之單位,於各場次舉辦3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 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玖、公聽會進行形式

以座談會形式進行,先說明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後續進行意 見交流。

拾、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進 修部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時間:105年10月17日上午9時起開放報名至105年11月3日下午5時止。

前述各分區場次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公聽會聯絡人:葉雅卿,電話:02-77407217 林沂昇,電話:02-77407224

拾壹、公聽會資料

如欲瞭解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可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網頁下載。

(4)

(公聽會實施計畫附件一)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發言條

場次資訊 月 日 區 姓 名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方式 TEL: e-mail:

發言主旨(請簡述主旨)

詳細說明:

(5)

(公聽會實施計畫附件二)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現場網路直播申請說明

一、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於公聽會召開期間,受理團體或個人申請現場網 路直播作業,為維持現場網路直播環境及品質,特訂定本要項。

二、名詞說明:

(一)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現場網路直播單位:公聽會各場次舉辦期間,使用主辦單位規劃之特定場域執 行攝錄工作,並經由網際網路將訊源提供各界瀏覽之團體或個人。

(三)訊源:公聽會期間由現場網路直播單位攝錄之影像及聲音。

三、為達到訊源開放、擴大各界參與本公聽會之目標,申請現場網路直播單位請提供 下列服務:

(一)訊源串流品質至少達標準清晰度(Standard Definition; SD)等級。

(二)訊源須即時上傳至影音平臺直播會議畫面,無償提供各界可透過個人電腦、平 板電腦或手機即時觀看會議進行狀況。

四、攝錄機具架設地點以主辦單位規劃之區域為範圍,並以不影響現場參與人士之視 線及動線為原則,主辦單位依現場場地之限制必須機動調整區域時,仍請各直播 單位共同配合;攝影機具等必要之設備,及其他對外連線與傳播相關事宜,由網 路直播申請者自行處理,設備所需電力由主辦單位協調,仍以會議現場可提供容 量為限。

五、為確保會議進行順暢,進行攝錄過程時請避免影響會議進行,如有影響會議進行 的情形,主辦單位可以協調直播單位進行調整,若持續發生影響會議進行的情 形,主辦單位保有終止攝錄之權利。

六、本次會議場地因受場地大小限制,每場次原則最多容納4 組現場網路直播單位,

每一組現場工作人員至多2名,如現場網路直播單位申請數量超過限制,則由主 辦單位於各場次舉辦2日前以公開方式抽籤決定,抽籤結果公告於國家教育研究 院(網址http://www.naer.edu.tw),主辦單位得依場地限制調整現場網路直播單位數 量及位置。

七、有意參與現場網路直播之單位請於本會議各場次舉辦3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以 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6)

附件 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申請表

單位名稱(無則免填) 申請人姓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申請公聽會場次別 (可複選)

北區(11 月 7 日; )

東區(11 月 8 日; )

南區(11 月 9 日; )

中區(11 月 10 日;)

會議直播網址

工作人員姓名

(至多 2 名)

申請人簽名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當年度分區技能競賽青年組各區辦理單位推薦每一職類之前五名,參 賽不足十人或十組者,推薦名額取報名人數或組數之二分之一。當合

檢查及察查發現場地布置、機具設備及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術科測試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新民國中 三、 協辦單位: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四、

二、查現行法務部所屬矯 正機關辦理收容人專 案檢定之主體包含監 獄、技能訓練所、看 守所、矯正學校、戒 治所等單位,為使實

點次 案號 主辦機關 具體措施 績效指標 預定完成時程 辦理情形.

,提供轄區內受影響之各該產業之事業單位、勞工有關 訓練諮詢服務,並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持續

達成效益:本部持續推動多元類別之 職前訓練,運用自有場地、設備、師 資,並結合地方政府公、民營訓練單 位,辦理多元訓練職類課程,並視需

一、 時間:108 年○月○日(一) 9:00~15:00 二、 地點:○○就業中心(○○市○○路○○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