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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人發燒/自主健康管理聲明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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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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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測試辦理單位章戳

附件 2

110.05.26 版

應檢人發燒/自主健康管理聲明書(證明書)

應檢人(姓名)__ ____ (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 統一證號:_______)參加 年_ _月 _ _日 辦 理 ( 職類級別) 之□學科或□術科測試,

□ 1.經量測□額溫≧37.5℃或□耳溫≧38℃

(實際數值: ℃),有發燒之情形

□ 2.應檢期間屬「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等身分 因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當天測試,同意採下述處理方式(請應檢人自 行選擇,經擇一選定後,不得變更):

□ 申請退還學術科測試費用(含申請延長、保留學術科成績)或特定 對象保留補助次數(請備妥退費申請表、本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 件後,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請)。

□ 延期安排測試,視疫情擇日測試或調整測試場次、日期(即測即 評及發證與專案檢定或全國檢定術科測試調整測試場次,需視當 梯次辦理期間或其他單位尚有可供調整場次),若無法安排,則 以退費方式辦理。

應檢人簽章: 連絡電話(手機):

經測試辦理單位特此證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註:本聲明書/證明書經測試辦理單位用戳章後,影印 2 份(1 份報送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1 份單位留存),

原件發予應檢人

(2)

附件 3-1

技術士技能檢定防疫期間陪考人員-申請表

110.05.26 版

全民防疫,人人有責,敬請配合下列事項:

1. 為降低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風險、避免交叉感染,親友一律禁止進入學(術)科辦理單位。

2. 如有特殊服務需求(如:身心障礙或傷病應檢人..),得以 1 位親友陪同為原則,且陪考人員仍應遵守 測試辦理單位各項防疫措施(含:體溫量測及佩戴口罩…等),且非必要不得進入試場。

3. 應檢人如須陪考親友進入測試辦理單位,請先填寫本申請表並事先向測試辦理單位提出申請,經同意 後,於測試當日進入測試辦理單位量測體溫時出示「陪考人員健康聲明表」(附件 3-2)(1日填寫1 張)。

4. 如陪考人員未戴口罩或有發燒或健康聲明等事項不符相關規定,一律不得進入測試辦理單位。

5. 於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休息區或電梯等人潮較多的地方,請佩戴口罩、避免交談。如您屬於慢性疾病 等高風險族群,也請務必做好自我保護。

6. 若有隱匿病情情事,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進行通報作業。

--- 陪考人

姓名 請正楷書寫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陪考日期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應檢人 應檢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或身分證號):

( 團體報名單位: ,共 名應檢人 ) 與應檢人

關係 □1.家屬 □2.朋友 □3.同事 □4.師生 □5.其他

陪考事由

□1.因應檢人身心障礙、重大傷病。

(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卡等相關證明文件)

□2.因應檢人突發傷病。

(請檢附醫療院所相關證明文件)

□3.其他: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辦理單位 審核結果

□同意

□不同意,原因:

(審核結果由辦理單位電話通知陪考人)

審核人員簽章

---證明文件黏貼處---

註:1.本表資料僅供辦理本次學術科測試防疫因應使用,並不作其他用途。

2.本表請自蒐集日起保存 28 日後銷毀。

(3)

附件 3-2

技術士技能檢定防疫期間陪考人員-健康聲明表

110.05.26 版

全民防疫,人人有責,敬請配合下列事項:

1. 為降低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風險、避免交叉感染,親友一律禁止進入學(術)科辦理單位。

2. 如有特殊服務需求(如:身心障礙或傷病應檢人..),得以 1 位親友陪同為原則,且陪考人員仍應遵 守測試辦理單位各項防疫措施(含:體溫量測及佩戴口罩…等),且非必要不得進入試場。

3. 應檢人如須陪考親友進入測試辦理單位,請先填寫陪考人員申請表(附件 3-1)並事先向測試辦理單位提 出申請,經同意後,於測試當日進入測試辦理單位量測體溫時 繳交本表-「陪考人員健康聲明表」

(1日填寫1張)。

4. 如陪考人員未戴口罩或有發燒或健康聲明等事項不符相關規定,一律不得進入測試辦理單位。

5. 於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休息區或電梯等人潮較多的地方,請佩戴口罩、避免交談。如您屬於慢性疾 病等高風險族群,也請務必做好自我保護。

6. 若有隱匿病情情事,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進行通報作業。

--- 陪考人

姓名 請正楷書寫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陪考日

  年 月  日

(1日填寫1張)

通訊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應檢人 應檢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或身分證號):

( 團體報名單位: ,共 名應檢人 ) 與應檢人

關係 □1.家屬 □2.朋友 □3.同事 □4.師生 □5.其他:

量測溫度 情形

□1.經現場量測,無發燒情形

□2.經現場量測□額溫≧37.5℃或□耳溫≧38℃實際數值: ℃),有發燒之情形(發 燒者不得進入試場)

健康聲明 事項

1.是否為居家隔離身分?

□是。 □否。

2.是否為居家檢疫身分?

□是。 □否。

3.是否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身分?

□是。 □否。

4.是否為自主健康管理身分?

□是。 □否。

5.近期身體是否有不適?

(如: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

異常、全身倦怠或四肢無力等)

□是。 □否。

6.過去 14 日是否有國外旅遊史或前往國內疫情警示地區?

□是,國外出差或旅遊。 □是,國內疫情警示地區。 □否。

以上任一項目,有勾選「是」者,請勿進入學術科辦理單位,以確保防疫作業,感 謝您的配合。   

註:1.本表資料僅供辦理本次學術科測試防疫因應使用,並不作其他用途。

2.本表請自蒐集日起保存 28 日後銷毀。

(4)

附件 4

技術士技能檢定防疫期間模特兒-健康聲明表

110.05.26 版

全民防疫,人人有責,敬請配合下列事項:

1. 模特兒請於應檢人測試當日填寫本表(1日填寫1張),繳交辦理單位。

2. 有發燒或健康聲明等事項不符相關規定,一律不得進入測試辦理單位。

3. 於休息區或電梯等人潮較多的地方,請佩戴口罩、避免交談。如您屬於慢性疾病等高風險族群,也 請務必做好自我保護。

4. 若有隱匿病情情事,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進行通報作業。

--- 模特兒

姓名 請正楷書寫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應檢 日期

    年 月     日

(1日填寫1張)

通訊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應檢人 應檢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或身分證號):

量測溫度 情形

□1.經現場量測,無發燒情形

□2.經現場量測□額溫≧37.5℃或□耳溫≧38℃實際數值: ℃),有發 燒之情形

(發燒者不得進入試場)

健康聲明 事項

1.是否為居家隔離身分?

□是。 □否。

2.是否為居家檢疫身分?

□是。 □否。

3.是否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身分?

□是。 □否。

4.是否為自主健康管理身分?

□是。 □否。

5.近期身體是否有不適?(如: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 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或四肢無力等)

□是。 □否。

6.過去 14 日是否有國外旅遊史或前往國內疫情警示地區?

□是,國外出差或旅遊。 □是,國內疫情警示地區。 □否。

以上任一項目,有勾選「是」者,請勿進入學術科辦理單位,以確保防 疫作業,感謝您的配合。  

註:1. 應檢人自備之模特兒有上述勾選情形致無法入場進行測試,應檢人應自 負相關責任,並不得申請退費或延期安排測試。

2.本表資料僅供辦理本次術科測試防疫因應使用,並不作其他用途。

3.本表請自蒐集日起保存 28 日後銷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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