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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談 佛 法 的 「 「 「 中 「 中 中 中 」 」 」 」
林崇安 林崇安 林崇安 林崇安
「中」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如何掌 握不偏不倚的中呢?以下就從中觀宗的 角度來看佛法的「中」,並略作推理。首 先,從「體性門」來分類,存有分成勝 義諦和世俗諦。凡是存有,必是勝義諦 和世俗諦二者之一,那麼,「中」是屬於 勝義諦或是世俗諦呢?中觀宗的答案 是:勝義諦。同理,從「體性門」來分 類,存有分成有為法和無為法,那麼,
「中」是屬於有為法或是無為法呢?答 案是:無為法。
接著,從「言詮門」來分類,「中」
分成「根之中」、「道之中」和「果之 中」。舉例來說,諸法自性空是「根之 中」;現觀諸法自性空的見道無間道是
「道之中」;無餘涅槃是「果之中」。
此中,「果之中」和「中」並不相違。
如果有人(守方)不以為然,認為「果 之中」和「中」相違,那麼,攻方可以 舉出例子(自性身),用因明的「立式」
來證明並不相違:
(1)攻方:自性身,應是果之中,因為 是涅槃故。
(2)攻 方:自性身,應是中,因為是勝 義諦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自性身,應是勝義諦,因為 是滅諦故。
以上一方面證明自性身是「果之 中」,一方面證明自性身又是「中」,
釐清了「果之中」和「中」並不相違。
若採用因明的「破式」,則:
攻方:自性身,應不是「中」,因為 是「果之中」故。
所以,應用因明論式來推理,可以幫助 我們釐清佛法的觀念。接著,我們可以 證明「道之中」不是「中」:
攻方:道之中,應不是「中」,因為 不是合乎定義的「中」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道之中,應不是合乎定義的
「中」,因為不是無為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道之中,應不是無為法,因為 是有為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道之中,應是有為法,因為 是道故。
此處指出「中」是無為法,而「道 之中」是有為法,二者體性不同,所以
「中」和「道之中」是相違。為何「道 之中」是「中」所分出的部分,卻會和
「中」相違呢?這是由於從「中」分出
「道之中」時,是以「言詮門」來分類,
這是一種方便的分類法,不同於嚴格的
「體性門」的分類法。「體性門」的分 類是依據體性,從整體到部分的分類,
此時整體和部分並不相違,而所分出的 各部分之間必定相違,例如,上述的存 有和勝義諦並不相違,存有和世俗諦也 不相違,而勝義諦和世俗諦二者則必相 違。所以,對於分類要分清是依據「體 性門」或是「言詮門」。
最後,我們可以進一步來推理:如 果將存有分成空諦、假諦和中諦等三 諦,那麼,此時每一個諦是屬於勝義諦 或是世俗諦呢?每一個諦是屬於有為法 或是無為法呢?這三諦之間有無相違 呢?這是一個值得用因明論式來釐清的 重要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