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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與設計審查機制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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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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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 成 果 報 告

□期中進度報告

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與設計審查機制之研究

Research on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Design Review Mechanism for Public Works.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 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C96-2221-E-011-111

執行期間:96 年 8 月 1 日至 97 年 7 月 31 日

計畫主持人:李得璋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蔡坤龍、鄒清鎧

成果報告類型(依經費核定清單規定繳交):■精簡報告 □完整報告

本成果報告包括以下應繳交之附件:

□赴國外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赴大陸地區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告及發表之論文各一份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研究報告書一份

處理方式:除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列管計 畫及下列情形者外,得立即公開查詢

□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一年□二年後可公開查詢 執行單位:台灣科技大學營建系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與設計審查機制之研究

Research on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Design Review Mechanism for Public Works.

計畫編號:NSC96-2221-E-011-111

執行期限:96 年 8 月 1 日至 97 年 7 月 31 日 主持人:李得璋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計畫參與人員:蔡坤龍、鄒清鎧

壹、中文摘要

工程規劃設計品質之良窳係影響整體工程 計畫成敗之關鍵,然而國內公共工程在工程規 劃設計階段,往往因規劃及構想考慮不周詳、

設計品質管理不完善、而產生設計錯誤或圖說 不符等缺失,造成不必要之設計變更與履約爭 議,亦經常導致施工品質降低、成本增加、進 度延遲等問題,亟待改善。

本研究旨在針對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 度與設計審查機制進行探討,透過國內外相關 文獻蒐集整理,探討美、英等國公共工程之設 計品質管理制度及設計審查機制與作法,並針 對國內工程主辦機關與技術服務廠商進行訪 調,探討有關設計品管及設計審查之執行方式 與現況問題,以謀求可能的改善方案。

本研究經由問卷調查與案例探討之實證分 析,確認國內公共工程設計品質方面之問題態 樣,主要癥結在於公共工程缺乏設計品管制度 和未落實設計審查等相關缺失。本研究從而研 訂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之架構並研議相 關設計審查機制及設計審查時程。

關鍵詞: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設計審查 Abstract

It is generally recognized that the quality of design is critical for the success of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However, poor design and documentation quality has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a major factor in reducing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and efficienc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aiwan.

Recent studies indicate that defective design is a major cause of change order and claims as well as inferior quality during construction.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udy is aimed to establish the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design review mechanism for public works.

Firstly, the prevalent quality activities in engineering design firms and major causes of defective design in public works are investigated.

Then various approaches employed by the l government agencies with relate to the requirements of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are addressed. Furthermore, case studies are conducted to explore the current practices of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design review employed by the government agencies as well as the design firms.

In this study, the major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design phase and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affecting quality of design documents are identified through extensive interviews with leading experts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lack of effective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is the most critical factor to the inferior quality of design in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Based on the results, the framework of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public works is established. In addition, the mechanism and methods with regard to design review involve outside experts to improve the outcomes of design works are evaluated and the schedule of programmatic design reviews are also developed accordingly.

Key words: Public Works, Design Quality Management, Design Review

貳、緣由與目的

工程設計階段是影響工程品質良窳的重要

因素,根據國外研究顯示【1】,工程規劃設計

品質缺失佔所有品質缺失因素的 79%,其造成

之損失高達總工程費的 9.5%。美國聯邦設施委

員會(Federal Facilities Council,FFC)的調查

報告【2】,亦指出施工階段有 30%~50%的變

更設計係因設計文件之錯誤所致。另外,根據

日本國土交通省土木部調查,從平成 17 年 1 月

至平成 17 年 9 月實施設計總點檢【3】 ,而使設

計品質提升並有效縮減成本,共節省 7.2 億日

圓,約佔總金額 9.4%,均足以顯示規劃設計階

段對整體工程具重大影響。

(3)

而我國現行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均多委由 顧問公司或建築師等技術服務廠商辦理,然國 內技術服務廠商大多屬中小型規模,對設計工 作並未建立完善之管理制度,對設計成果亦缺 少健全之審查機制。以往國內對於工程品質管 理方面多著重於施工階段,對於設計階段之品 質管理卻多未有要求,導致工程設計品質低 落。再者,大部分主辦機關實質上都沒有辦理 審查工作,尤其一般非工程專責機關所辦理之 中小型工程,其設計成果很多不符要求,設計 圖大多不足 10 張,內容多屬拼湊而成,施工規 範亦多屬隨意搪塞,未針對工程之特性與需求 製訂,甚至主要工項部分都有欠缺,影響工程 品質甚鉅。

綜合上述,本研究旨在針對設計品質管理 執行現況之重點課題進行探討,從設計品質管 理制度架構與設計審查機制運作,期以提升設 計品質管理成效,並確保工程設計成果之品質。

叁、研究方法與成果

本研究之研究方法及進行步驟約可分為:

一、文獻探討

1.蒐集國內有關工程設計品質管理方面之相 關研究報告及重要文獻,探討設計品管執行 現況。

2.蒐集國外研究報告及重要文獻,如:美國品 質確保局(DQAB)、英國建築及改造環境委 員會(CABE)設計審查計畫等,探討其理 論背景與施行概況,並作為研究分析之佐 證。

二、專家訪談

1.對技術服務廠商進行訪問調查(如:世曦工 程顧問、亞新工程顧問等),探討其設計品 質管理制度之執行狀況、設計審查驗證之作 法及所遭遇之問題,以謀求可能之改善方 案。

2.對工程專責機關(如:國工局)進行訪調,

探討其設計品質管理之作法,及設計審查方 式與作業要點。

三、問卷調查

以工程專責機關與非工程專責機關為 主要調查對象,就其於設計品質管理之作法 及經常發生之設計品質缺失問題等事項進 行問卷調查(計回收問卷 136 份,其中有效問

卷 129 份,計工程專責機關 16 份,鄉鎮市 區公所 19 份,學校教育單位 94 份),並探討 其國內工程設計品質執行現況與問題。

四、建構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之架構 1.依國內外工程主辦機關與大型技術服務機

構之對於設計品質管理執行方式,從 ISO 9000 系列資格驗證取得來規範設計單位之 投標資格,可以確保設計品質管理制度之成 效。

2.參考美國設計品質確保局(DQAB)之「設 計程序手冊」及英國建築及改造環境委員會 (CABE)等有關公共工程設計品管之作法,及 現行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之發展模式,探討設 計品管計畫之內容與要項。

3.研訂設計審查機制與方式,並評估藉由各種 機制制度進行設計審查之可行性及適用情 形。

本研究之研究成果大致可歸納如下:

一、國內工程設計品管況探討

根據本研究調查成果顯示,國內工程主辦 機關對於設計成果的滿意度普遍偏低,其中以 工程專責機關對設計成果的滿意度最低,認為 設計品質普通與不滿意合計佔 70%(詳見圖 1);而非工程專責機關中,則以學校教育單位對 於成果的滿意度最高,有 67%的單位認為設計 單位的設計達到既定期望,且符合使用需求,

其原因值得探討。在設計品管缺失方面,大部 分的主辦機關工程專業能力不足,未能善盡督 導之責,且以往對於工程品質管理方面之要求 大多偏重在施工階段,工程主辦機關委託辦理 設計之技術服務合約中,大多沒有對設計品質 管理訂定相關規定,甚至對設計缺失等方面亦 無相關罰則,放任設計單位自行處理,機關在 審查時又流於形式,造成設計成果品質不佳之 主因(詳見圖 2)。

經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設計圖說成果最

常發生的缺失分別為「設計過度保守」、「設計

內容不完整」、「設計圖說過於簡略」、「圖說界

面不一致,介面與整合不完善」、「圖說與內容

拼湊而成,不合乎需求」、「圖說無法施作或不

具施工性」 、 「選用材料不當」等 (詳見圖 3),

(4)

可見設計單位在執行設計工作時,欠缺完善的 品管,而衍生出設計成果不良之問題。

國內公共工程設計品管常見缺失大致可歸 納如下:

1.工程主辦機關方面:

(1)未訂定品質管理要求 (2)未制定設計審查機制 (3)設計缺失罰則訂定不健全 (4)品質系統與組織不健全 (5)未能訂立品質稽查辦法 (6) 設計單位之遴選不當 2.設計單位方面:

(1)未建立品管系統 (2)設計單位能力不足 (3)未落實設計審查

(4)未確實依審查意見修正 (5)未符合規定,違反法令 二、國外公共工程設計品質管理探討

(一)國外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概述 1.英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英國營建業協會(Construction Industry Council)針對建築工程設計品質建立一套評量 辦法【4】 ,藉由建築工程品質性、功能性及影 響性三個構面之十項品質指標量度設計品質;

政府商務辦公室(Office of Government

Commerce, OGC)訂定政府採購指南【5】 ,說 明機關辦理工程有關設計品質之注意事項,以 及藉助獨立之專家顧問(Independent Client Adviser)協助設計審查等事宜。

而為了提升都市建築與景觀的設計品質,

英國特別成立了「建築及改造環境委員會」

(Commission for Architecture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CABE),係屬於「半官方」 、獨 立運作之機構,CABE 於 2002 年提出設計審查計 畫(Design Review Program)並邀集建築領域之 專家組成審查小組協助業主辦理計審查【6】 , 於 2006 年更進一步訂定了如何建立設計審查小 組及執行設計審查之作業方式。藉由 CABE 的 設計審查部門對其國內較具功能性、開發位置

重要及極具重要性之開發計畫案,提供設計品 質的審查意見,其作法值得借鏡。

2.美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美國對專業工程技術服務之管理法令規定,

各州略有差異,惟大多數均規定提供技術服務 之機構需聘有領有執照之專業工程師負責業務 計畫及簽證,藉由簽證間接管制公司服務品 質。依美國聯邦採購規則 FAR 36.604 之規定,

合約金額達 2 萬 5,000 美元之技術服務,即需 進行服務工作成果之績效評估並予審查。以美 國海軍設施工程處之作法為例,除了要求設計 單位(A/E)在提送規劃設計成果前應先行詳細 檢查與協調,再依規定格式提送審查結果外,

並 視 案 件 之 規 模 與 性 質 , 由 審 查 小 組

(Architectural Review Board)予以諸如:Cost and Energy Analysis Review, Project Documentation Review 等相關之審查【7】 。在交 通建設方面,聯邦公路總署(FHWA)要求接 受聯邦輔助之特定專案即須按設計程序手冊

(Design Procedure Manual)之規定實施設計品 質 管 制 與 品 質 確 保 , 以 紐 約 州 交 通 廳

(NYSDOT)為例,即設置了設計品質確保局

(Design Quality Assurance Bureau, DQAB)並 指派具專業工程師資格者擔任設計品管工程師 以監控設計品管作業【8】,其作法亦有可供參 考之處。

3.日本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日本對於技術服務之品質提升,歷年來制 訂了許多政策,在確保品質方面,建設、運輸、

農林省等三機構之共同事務局,於平成 8 年 1 月由公共工程品質相關委員會提出發展整體品 質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TQM) 。 而平成 9 年 3 月公佈「設計改革宣言」 ,而為確 保工程設計品質,於平成 18 年國土交通省官廳 營繕部並制訂了「官廳設施之企畫立案及設計 管理要領」 ,規定委外設計之工程須訂定計畫書 及設計說明書【9】 ,並由 2006 年 9 月開始試辦,

其作法亦頗值得借鏡。

根據日本土木設計業務委託契約書、日本建

(5)

築設計業務委託契約書及公共建築設計業務委 託共通規格書之規定,日本公共工事設計管理 制度架構下主要之設計管理人員可分:調查員- 代表業主協助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業務,技術管 理者-由設計單位聘請對其業務進行協助與管 理,檢查人員-設計單位應提出對其設計成果之 檢查人員,或由業主設立檢查人員負責對調查 員與技術管理者協力完成之設計成果進行審 查。本研究彙整日本設計審查體制之重點事 項,摘錄審查模式如表 1。

(二 )國外對設計單位之投標資格要求作法 近年來,取得 ISO 9000 系列之驗證在國內 已蔚為風潮,已有許多工程業者積極取得驗證 資格,藉由導入 ISO 9000 系列以改善企業體 質,增進內部運作效率,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在國外 ISO 9000 系列標準亦已廣為先進國家 所採用,亞洲地區鄰近國家紛紛頒布相關措 施,要求公共工程投標廠商,須具備 ISO 9000 驗證資格,茲分述如下:

1.香港之作法

1998 年 11 月 2 日起,所有在建築與相關顧 問機構評選委員會名冊當中之工程顧問公 司,有意承攬任何規劃、設計案者,需具備 ISO 9000 驗證資格,才有資格參加甄選。所 有列名於工程與相關顧問機構評選委員會名 冊當中之工程顧問公司,有意承攬港幣一千萬 元(約新台幣 4 千萬元)以上,之規劃、設計 案,工程顧問機構需具備 ISO 9000 驗證資格,

才有資格參加甄選。在尚未取得 ISO 驗證資格 之期間僅允許承接一件需具備 ISO 9000 驗證 資格之設計案,若在審核其品質手冊符合 ISO 9000 需求之二年後,工程顧問公司仍然無法 取得 ISO 9000 驗證資格,該工程顧問公司所 提出之計畫書將被視為不具備 ISO 驗證資格。

2.新加坡之作法

新加坡政府自 1999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建 築業發展局(CIDB)登記註冊 G6 至 G8 級之 承包商均應通過 ISO 驗證;參與工程預算金額 達 3,000 萬新幣之工程顧問公司應通過 ISO 驗證【13】,驗證證明書亦僅限新加坡認證委 員會認證之驗證機構所發出之 ISO 9000 證明

書始予認同。在新加坡現有 190 餘家之工程顧 問公司中,大約有 60%已取得 ISO 驗證資格,

在政府與民間的全力參與下,對於公共工程品 質顯著提昇。

3.日本之作法

日本公共工程招標雖未要求廠商均需具備 ISO 9000 系列之驗證資格,但在招標公告中會 要求廠商需提出「建立品質系統要項」之「品 質手冊」 、 「品質計畫書」 、 「作業程序書」等技 術資料以供審查。如果投標廠商已取得經日本 適合性認定協會(JAB:Japan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認證通過之 驗證登錄機構所發出之「驗證證明書」副本,

則可以免除事前有關「品質手冊」 、 「品質計畫 書」的審查。

三、國內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之探討

本研究針對國內通過 ISO9001 品質系統認 證、在設計品質管理制度較為健全的工程主辦 機關與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訪調,探討其對於設 計品質管理的作法,概述如下:

(一)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

國工局負責全台灣區國道工程之規劃、設 計與建造,設置各類專業工程人員,有負責技 術決策的管理階層,有負責督導與協調專案進 度、技術及品質管理的計畫工程司和負責規劃 設計相關業務的規劃、設計、工務、管理、設 施及用地組,組織內各單位部門之層級、權責 區分清楚。國工局將設計與開發的程序書依「自 辦」與「委辦」的方式做一劃分。 「自辦」部分 主要規定在辦理設計工作時,對各項作業的管 制程序,其涵蓋之範圍包括設計計畫書之制 訂、介面協調、設計文件之準備、校核、會核、

審查與核准及設計變更,以確保設計成果符合 既定之功能與要求。 「委辦」設計方面,建立國 工局本身各單位與規劃設計單位間之溝通協調 模式,就有關工作進行協調、舉辦工地會勘或 逕行訪查,並就工作協調、會勘、訪查等紀錄 之結論,督促設計單位配合辦理完成。

(二)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

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原中華顧問工程司)

的品管制度主要是依循 ISO 國際品質標準再加

(6)

上組織多年工程實務經驗所累積制訂而成,在 設計與開發作業方面,則制訂了管制程序,其 作業內容主要包括:a.擬定設計管制流程/圖 b.

規劃設計計畫編訂 c.設計輸入 d.設計之執行 e.

設計溝通聯繫 f.設計輸出 g.設計校對、審查、

驗證 h.設計確認、審定、批准 i.設計變更與修 改 j.規設作業過程之品保稽查 k.專業技師之簽 認或簽證,並針對工程設計進度之管理與協 調、設計與規範圖樣之審查及設計工作之品管 與查驗等層面,研訂 SOP 標準作業程序。

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在組織架構中,特別設 置了品保稽核工程師一職,其主要任務為負責 協助計畫主辦人辦理品質計畫書及品質系統程 序之制訂、發行及實施,並執行內部品質稽查 作業,落實品質管理的工作。

(三)亞新工程顧問公司

亞新工程顧問公司之品質管理系統文件係 依循 ISO 國際品質標準架構建立,共分為四個 層級,分別是第一階層的品質手冊;第二階層 的作業程序書;第三階層的作業標準書及第四 階層的表單、紀錄。以 ISO-9000 系列品質管理 與品質保證標準模式,對規劃設計階段作品質 之要求與檢查,訂定出設計管制、文件管制、

品質稽查、品質查驗等活動內容;在設計驗證 方面則以層級驗證法執行校核及審查作業;在 設計管制程序上,亞新以準備、前置作業、初 步設計、細部設計等階段過程為單元,訂定執 行時所需之作業內容,包含:每階段作業的起 迄日期、作業依據、工作主要內容及作業品質 管制。

綜上所述,三者的品質管理系統皆係依循 ISO 國際標準建立,惟文件系統架構不盡相同,

但都有訂定品質計畫書,據以實行;其運作模 式皆分為系統管理作業、資源管理作業、生產 作業以及量測、分析作業。

鑑於我國公共工程在施工品質管理制度的 架構係以 ISO 國際標準為基礎,故本研究建構 之設計品質制度亦以 ISO 系列為發展根基,包 括品質管理的文件化,組織的品質政策、目標 與資源管理,產品實現方面及量測、分析和改 善,來確保最終產品的品質無虞。在設計品質

管理分級架構管理之理念制度,技術服務單位 應負責「品質管制」 ,主辦機關需執行「品質保 證」,以及主管機關應辦理「品質稽核」(詳圖 4),配合健全的設計作業程序並落實執行,方 能做好品質管理,達成品質目標。

四、公共工程設計品質提昇對策

欲全面提升公共工程設計品質,必須協助 及引導設計單位與主辦機關建立完整之設計品 質管理制度,落實品管工作。因此本研究就健 全設計品質管理制度和設計審查機制二方面加 以探討,研擬相關改善方法。

(一)健全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在工程主辦機關委託辦理設計之技術服務 合約中,大多缺乏對設計品質管理訂定相關規 定,亦缺乏合適之品管措施。本研究考量國內 外推行模式,研擬工程主辦機關對於設計品質 管理執行方式之要求。

1.設計品質管理系統之要求 (1)資格要求

依國外推行設計單位 ISO 9000 驗證資格的 經驗,能有助於公共工程設計品質之提升,故 要求設計廠商需建立適當的設計品質管理系 統,有其必要性,惟考量當前國內環境,根據 調查統計,國內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總數有 784 家,而僅有約 20 幾家廠商取得 ISO 驗證,欲將 廠商 ISO 9000 驗證資格之要求全面推行,在現 階段並不適合,故本研究建議宜採取階段性方 式實施,現階段可考量挑選適當之工程進行試 辦,並就實際施行成果加以評估,以做為未來 研訂品質政策之參考依據。

經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機關認為在 實施初期,以工程計畫預算 10 億元做為要求設 計單位需具有 ISO 品質驗證資格之門檻金額,

工程業者較能適應,而且也不置於造成因額外 之資格要求衍生綁標之爭議。但實務面上在實 施期程規劃及招標門檻金額之限制時,本研究 建議應回歸政府採購法中有關投標廠商特定資 格之規定,以巨額採購為考量,屆時尚須考量 國內產業環境、取得驗證資格之廠商家數以及 輔導、驗證機構之配合條件等因素後,再行訂 定適當門檻金額。

2.設計品質計畫書之要求

(7)

根據本研究調查顯示,多數之工程機關、

營建相關產業公會均認為廠商需提出符合 ISO 9000 之品管計畫書,而所提送審查之品管計畫 書文件當中,至少應包括專案品質計畫書。而 工程主辦機關方面約有半數並認為除品質計畫 書之外,尚應要求廠商提出品質手冊及作業程 序書送審;但產業界方面則少數認同。有關品 質文件之要求至少應包括專案工程之品質計畫 書,依本研究探討品質計畫書裡至少應包含下 列項目:

(1)

服務範圍與工作內容

(2)

工作標準:註明所採用之設計準則(包 含:設計規則、設計標準、設計規定、

設計手冊、設計規範和設計細則等)與 相關法規參考資料

(3)

品質達成目標:明確訂定計畫品質欲達 成之目標。

(4)

計畫進度與時程控制:訂定各項設計成 果提送之時間表。

(5)

組織執掌與工作項目劃分

(6)

設計審查驗證工作

(7)

計畫結案管理

(8)

協調聯繫管道

(9)

品質保證程序、指導文件及表單

(10)

品質記錄

(11)

分包作業之執行 3.設計文件品質簽證之要求

工程主辦機關應要求設計單位針對細部設 計圖說、數量明細表、設計計算書、設計報告、

工程預算書和施工規範等設計文件進行品質管 理的簽核,且設計單位應明訂品質紀錄管理方 法,保存簽證記錄。其簽證執行過程如下所述:

主要程序可分為設計文件的準備、初核、再核 與確認等四步驟(詳圖 5)。

設計單位內部應設有品保稽查工程師一職 務,先將彙整設計成果交由品保稽查工程師進 行設計校核;再將設計圖說文件分別交由各專 業領域技師對其所負責之圖說部分進行審查,

審查無誤後在技師欄簽名及填註日期,加蓋技 師執業圖記,以示負責;然後再送交計畫經理、

副理或公司負責人進行確認的動作,經確認無 誤後,應簽名負責,落實設計成果的品質保證,

並對工程主辦單位提交設計成果。

綜上所述,歸納出執行設計文件品質簽證之 要求事項:

(1)

要求設計單位之品質簽核文件完整提交。

(2)

設計單位應為簽核記錄訂定管理方法。

(3)

設計成果在交付前,均應按規定由相關部 門或負責人審查批准。

(4)

執行設計品質簽核之人員,其經驗與專業 能力應優於或相當於原設計者。

(二)擬訂設計審查機制

為符合業主需求並達到完善設計之要求,

業主對於設計單位提送之成果進行審查實屬必 要,但業主審查與設計單位的自我校核審查應 有所區別,業主之審查重點在於設計單位是否 遵守合約之規定與需求,如技師簽認及製圖規 範等原則性規定,避免浪費人力重複設計單位 內的校核及審查工作,並釐清設計單位之專業 責任。

1.設計審查機制之探討

本研究探討國內外執行設計審查的實例,大 致可歸納成下列三種方式:

a.機關辦理設計審查:由工程主辦機關辦 理設計審查,或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設計 審查作業。

b.委請「獨立審查顧問」辦理:由工程主 辦機關委託「獨立審查顧問」對設計成 果進行全面性審查。

c.建置專責機構辦理設計審查:成立一專 責審查機構對重大或特殊之工程進行設 計審查及提供具體建議。

依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工程主辦機關對 委辦設計成果有執行設計審查者約佔 55.33

%,偶爾執行審查者為 33.05%,常未執行者約 佔 11.62%,而認為設計審查能為設計帶來較高 品質的僅有 44.58%,審查執行的成效普通者為 38.22%,認為成效低落者佔 17.20%。目前主 辦機關多以自行辦理審查、聘請專家學者協助 或由專業管理顧問公司(PCM)來進行審查,然 現行審查機制往往流於形式,有待改進。

鑑於現行設計審查成效不彰,除強化現行

審查機制,落實設計審查外,另一方面,可參

考國外的作法,建立專責的審查機構,參採英

(8)

國 CABE 獨立審查機構的模式執行設計審查,

選擇較具重要性工程先行試辦,並追蹤其執行 設計審查。

2.設計審查的時機與時程 (1)設計審查時機

主辦機關所辦理之審查主要有兩項目的:

一者為確保設計成果能夠滿足狀況,另一者則 為確認設計成果具備可行性。本研究認為於設 計進行前或設計成熟度尚不足以達細部設計時 即應進行「確保設計成果能夠滿足狀況」之審 查; 「確認設計成果具備可行性」之審查則應於 設計成果完成或近乎完成時執行。

針對工程的規模大小差異,主辦機關應針 對工程之特性來規劃設計審查時機。本研究參 酌國外相關作法以及國內工程技術顧問業專家 學者訪談之意見,就不同類型工程之審查時 機,整理如表 2。

主辦機關在訂定其審查時機時,是依應以 計畫需求、計畫經費、機關人力與能力及投資 效益等因素彈性規定。如對於小型及較為單純 之工程,主辦機關可只採單一階段之審查,於 設計進度末期審查即可;對於大型及較為複 雜、特殊之工程,主辦機關可採三階段之審查 方式,分別於計畫之期初、期中及期末辦理審 查作業,以達到審查之目的。

(2)設計審查時程

設計審查時程的認定不僅僅只是影響工程 進度的管理與工期計算,更攸關主辦機關與設 計單位雙方之權益。綜觀國內外審查時程之訂 定(表 3) ,國外一般以收受到審查文件當日開 始計算時程,對於審查時程之長短,各機關規 定不盡相同,日本及北京市之審查辦理時程最 短,規定須於 10 日內審查完畢;而明尼蘇達州 交通運輸部門規定時程最長,以不超過 21 日為 原則。

有鑑於此,本研究建議各機關在訂定審查 時程時,主要應以主辦機關人力、工程急迫性、

工程性質及設計時程為主要考量依據,本研究 建議設計審查時程以不超過 14 日為宜,且須於 契約中明訂規定說明審查時程及相關資訊,以 約束機關執行審查之時效,並避免衍生爭議。

3.設計審查之項目

執行設計審查應鑑別及預期問題之所在與

缺失,且採取矯正措施,以確保最終設計及佐 證數據符合顧客之要求,因此,為確保最終設 計成果能滿足設計品質,對於設計審查之要項 應予以考慮,對於設計成果輸出之審查,一般 可依概念性設計、初步設計、細部設計及期終 設計等階段探討應包括之審查內容。

本研究歸納國內公共工程設計審查之基本指 標項目如表 4,更進一步從建築工程施工查核常

見之缺失項目,彙整成校園建築細部設計審查 表,按基地配置、高程、各部尺寸…等部分列 出查核項目,惟限於篇幅僅摘列數項如表 5,並

以屋頂部位防水工程為例,列舉其主要查核項 目內容如附表 6 所示,可供機關執行設計審查 參考應用。

肆、結論與討論

一、工程設計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

目前公共工程設計品質方面問題之主要癥 結在於缺乏設計品質管理制度,致設計成果多 有缺失,本研究乃參採 ISO 品質管理系統,建 立公共工程設計品管制度之架構,將來可再朝 規劃、營運管理等階段擴展,進一步建構全生 命周期的品質管理制度。

二、設計技術服務投標資格要求之探討

為提升公共工程設計品質,本研究除研議品 質計畫之內容要項外,並參考國外對投標廠商 資格要求之作法,考量將取得 ISO 驗證作為設 計單位投標之特定資格限制,初期階段可挑選 適當之工程進行試辦,並就實際施行成果加以 評估。惟鑑於國內取得 ISO 驗證資格的廠商,

在品質管理往往容易流於形式,故如何制訂相 關配套措施以落實 ISO 品管,確保設計品質仍 待進一步研議。

三、設計審查機制之探討

基於國內公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多未能落 實,成效不彰,現行審查機制須予強化,本研 究建議主管機關可考量成立類似英國建築及改 造環境委員會(CABE)之獨立審查機構,惟其適 當之組織與運作方式,以及設計審查之成效仍 須進一步評估研究。

綜上所述,本研究建構國內公共工程主辦機

關對設計單位所應提出之品管要求及設計審查

相關機制,並擬訂出設計審查時之原則、時機

及項目以提供主辦機關未來辦理設計審查之參

考,期能健全國內設計品質管理制度。

(9)

工程專責單位 鄉鎮市區公所 學校教育單位

伍、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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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ISO 9001:2000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ments” ,1999.

(15) 「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 ,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家計畫委員會,2000。

30%

65%

5%

43%

52%

5%

67%

31%

2%

0%

20%

40%

60%

80%

100%

百分比

工 程 專 責 機 關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學 校 教 育 機 關

單位類別

工程主辦單位對設計成果滿意度統計圖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圖 1 工程主辦單位對設計成果滿意度統計圖

圖 2 三類工程主辦機關設計品管缺失比較圖

12.47%

19.78%

18.41%

22.84%

15.66%

6.79%

4.05%

16.83%

42.97%

12.14%

5.97%

10.99% 11.09%

17.77%

23.47%

12.21%

27.53%

11.15%

2.14% 5.72%

0.0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圖 3 設計圖說經常性缺失統

學校教育單位 鄉鎮市區公所

工程專責機關 機關未要求改善缺失

機關對成果未能質質審查 機關無適當審查機制 48%

59%

56%

46.67%

50.79%

54.93%

42%

41% 42%

40%

45%

50%

55%

60%

圖 3 設計圖說經常性缺失統計圖

設計 設計不 圖說 設計圖 圖說內 圖說無 選用 過度 完整、 過於 尺不一 內拼湊 法施工 材料 保守 漏項 簡略 致、介 而成, 或不具 不當

面整合 不合乎 施工性

不完善 需求

(10)

工程設計品質 設計單位之內

部自主品管 設計單位之 品質保證 主辦機關之設計審查機制

主管機關設計 品質稽核

審查意見,

值得商榷。

準備設計文件複本、

工作查對表及整合意 見表

審查文件是否依照設 計標準及規定格式處 理;審查完畢後,應 在文件中標註需要矯 正或改善的意見。

由原設計者執行再校 核,負責審核初核者 於設計文件上之審查 意見。

如設計者認同初核者 之意見,則依標註進 行修改;如認為有值 得商榷之處,則應與 初核者討論,尋求解 決之道。

由初核者進行確認查 證的工作,對修改後 之原件與校核稿件進 行比對,證實修正無 誤後,應簽名負責。

討論後進行 修改

圖 4 設計品質管理制度架

構圖

圖 5 設計文件品質管理簽證流程

表 1 日本設計審查體制摘要表

項目 審查等級一 審查等級二 審查等級三

設計

內容 1. 按照設計基準進行設計之 構造物

2. 會產生一般構造物缺失之 一般構造物

1.照設計基準進行設計之構造物 2.需充分考慮施工性之構造物,

如 PC 構造、配筋過密之高架橋

1.無設計基準可遵守之構造物 2.特殊或結構複雜之構造物 3.需高度分析之設計 4.採用新工法之設計 審查

方式 督導設計單位依據業主要求 行設計、確認計算書與設計 圖之一致性、藉由過去類似 設計之案例經驗進行檢驗

採用審查等級一的方式並對計算

書與圖說進行校驗 採用審查等級二的方式,並使用 與設計單位同樣的設計條件,比 較設計結果,確認設計的妥當性 審查

業主(具有設計經驗者)或具

備設計經驗之企業 業主(具有設計經驗者)或與計單

位具有同樣能力之企業 具備與設計單位同樣能力或以上 之企業或專家學者

表 2 設計審查時機分佈表

工程

規模 工程造價 審查

階段 審查時機(設計進度)

小型

查 核 金 額 5,000 萬元 以下

單一 階段

設計進度約 70%~90%

第一

階段 10%~30%

中小型

查 核 金 額 5,000 萬元 以 上 ~ 巨 額 採 購 採 購 2 億以

兩階段 第二

階段 70%~90%

第一

階段 10%~30%

第二

階段 50%~60%

大型

巨 額 採 購 採購 2 億 以上

三階段

第三

階段 80%~90%

表 3 設計審查時程表

規範、契約文件

審查

時程 適用性質 FIDIC

簡明契約格式 14 天內

投資金額較小之工程 項目

及建築工程 北 京 市 勘 察 設

計 質 量 監 管 辦

10 日內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之 工程

日 本 建 築 設 計

契約書 10 天內 建築類工程 組織或部門 審查

時程 適用性質 北 卡 羅 萊 納 州

運 輸 部 門 NCDOT

10 天 ~

15 天 交通運輸類工程 明 尼 蘇 達 州 交

通 運 輸 部 門 MSDOT

21 個日 曆天內

交通運輸類工程

台北捷運局 20 個

工作天 捷運類大型工程

認同

審查 意見 進行 修改 初核

再核 文件準備

確認

初核者

原設計者

原設計者與 初核者討論

初核者 原設計者

(11)

表 4 設計審查基本指標項目表

審查指 標類別

審查指標項

項目說明

適法性 設計內容是否符合相關之法 令規範

一致性 各階段圖說文件之概念、條 件是否一致

預算合理性 設計運算單價是否合理 正確性

錯誤遺漏 工程項目數量計算與單價分 析是否發現錯誤或遺漏情形 符合性 設計之功能是否符合基本需

量體適當性 是否達到業主需求符合程度 經濟性 是否發現有過度設計情形 功能/

經濟性

需求高估 是否有高估使用需求或空間 情形

安全性 是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要求

維護性 設計內容符合防災及維護管 理要求

完整性 是否有漏項或應分析而未分 析之預算項目

完整性

界面整合 設計施工圖說整合是否周延

生態性

是否考慮生態工法、綠營 建、植栽選擇、與環境之協 調等

綠建築 是否考慮綠建築之取得及項

生態/

景觀性

景觀美學 建築外觀是否符合美學要求

表 6 校園建築防水工程設計審查表 (屋頂部份例示)

露台、屋頂層平面圖之排水方向及排水坡度標 示不明,泛水收邊中斷達連成一線

屋頂防水層泛水與女兒牆設計未註明需一體成

屋頂梯間出口泛水收頭不良且未考量梯間版抬 高至少 20 公分

管線突出屋頂層未設計泛水帽 屋頂伸縮縫泛水收頭設計不良 屋頂梯間出口未設計雨庇

屋頂梯間出入口的門未設計門弓器或自動鉸鏈 屋頂管道間通風口或突出物未設計泛水收邊 屋頂管線架設之設計直接固定於防水層

屋頂防水層設計未規定作試水試驗(蓄水 7 公分 高試驗 3 天)

屋頂防水層泛水與女兒牆設計未註明需一體成

屋頂梯間出口泛水收頭不良且未考量梯間版抬 高至少 20 公分

管線突出屋頂層未設計泛水帽 屋頂伸縮縫泛水收頭設計不良

屋頂梯間出口未設計雨庇

表 5 校園建築細部設計審查表(摘錄)

檢核結果

符合 不符合 免列 配置圖方位是否已標示清楚

建築物放樣參考點是否標示清楚 基地配置

圖牆之設置是否有考慮出入口之配置

建築物結構體或裝修完成面之各部高程是否已標示清楚 已註明 GL 基地地面高程基準點之位置

高程

屋頂突出物之高度是否符合規定

尺寸標示線已清楚表所指為牆心、柱心或邊線 各部尺寸 外牆中心線位置標示正確

不同地坪樣料交接處之收頭已交待清楚

隔間牆是否到頂,或僅到天花板止,收頭情形已交待清楚 裝修

天花板有配管時,已考量天花板裝修問題 門窗之位置或其開啟方式均已考慮便於日後清潔 門弓器或鉸錄等足夠負荷門重

門窗

採光面積是否符合規定

地下室外牆防水層收頭及保護措施設計不良 管線突出屋頂層未設計泛水帽

防水

廁所地坪設計未考量降低或做門檻 平面尺寸、高程與建築圖是否符合 桿件編號及尺寸標示是否齊全、無誤 結構圖

斷面配筋是否周全

數據

表 4 設計審查基本指標項目表 審查指 標類別 審查指標項目 項目說明 適法性 設計內容是否符合相關之法 令規範 一致性 各階段圖說文件之概念、條 件是否一致 預算合理性 設計運算單價是否合理正確性 錯誤遺漏 工程項目數量計算與單價分 析是否發現錯誤或遺漏情形 符合性 設計之功能是否符合基本需 求 量體適當性 是否達到業主需求符合程度 經濟性 是否發現有過度設計情形功能/經濟性 需求高估 是否有高估使用需求或空間 情形 安全性 是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要求 維護性 設計內容符合防災及維護管 理要求 完整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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