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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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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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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壹、 依據:臺北市國際教育中長程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 拓展本市高中職學生國際視野,深入了解異國文化,培育具國家認同、國 際素養、全球競合力及全球責任感之國際化人才

二、 強化本市高中職學生語言溝通及適應能力,建立跨國友伴關係,增進學生 跨文化溝通能力,建構全球素養及未來競爭力。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國際事務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稱本局)

三、 承辦單位:由本局公開甄選,110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三)前於教育局網站公告。

肆、 選送地點與期程

一、 地點:加拿大卑詩省 Campbell River 市公立高中及美國各州公立高中。

二、 期程:自民國 111 年 9 月至 112 年 6 月。

伍、 甄選對象及名額

一、 甄選對象:110 學年度就讀本市公(含國立)、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 高中職一、二年級學生。

二、 名額

(一) 加拿大卑詩省 Campbell River 市:正取 5 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 1 名),備取 3 名。

(二) 美國:正取 20 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 2 名),備取 5 名。

(三) 若有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惟,倘正取生係於 111 年 6 月 1 日後放棄資格,則不再辦理遞補。

三、 若經濟弱勢學生甄選通過人數未足額,賸餘名額流用於一般學生。

陸、 報名資格

一、 年齡:民國 93 年(西元 2004 年)3 月 1 日(含)以後-民國 96 年(西元 2007 年)8 月 1 日(含)以前出生之本市在學學生。

二、 在校成績:近二學年度(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至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每 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 70 分以上、英文成績 70 分以上。

三、 日常生活表現:德行評量之日常生活表現項為「表現優異」以上,且未受 小過 (含)以上之處分。

四、 英文程度

(一) 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 CEF 外語 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如學生未參加相關檢定,可由目前任教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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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

(二) 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除上述檢定資格外,另須達美國公立高級 中等學校入學要求英文測驗及格成績。

柒、 甄選程序

一、 校級初選: 申請參加學生於 110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各校於 111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 前自行完成辦理校內初選,並 於 111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前依據「捌、報名資料」彙整學生 資料函送本局,逾期不受理。

二、 市級複選:由本局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和「面談」兩階段 甄選,面談時間以通知為準,並預定於 111 年 3 月 7 日(星期 一)前公告錄取名單。

捌、 報名資料

一、 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 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

三、 中、英文自我推薦函 (附件三、四)。

四、 英文程度證明文件或校方證明(附件五)。

(申請美國交換學生需另接受 ELTiS 英語測驗檢定,檢定時間由本局另案 公告。)

五、 家庭經濟證明

(一)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濟弱勢學生申請應附文件;證明文件 內需有學生名字,且尚於有效期限內)。

(二) 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申報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之全戶最新 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其未達申報標準者,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 具最新年度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除外)。

六、 參加甄選之學生,須提供近二年(108 及 109 學年度)中英文版學業成績單正 本各 1 份。

七、 其他個人優秀表現之佐證資料。

玖、 選送學生須知 一、 出國前

(一) 學生赴國外學習以一學年為限,出國期間可選擇於原校辦理休學 1 年或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學分抵免及成績採計 實施要點」辦理學分抵免。依據要點說明:校外學習採計之學分,

得抵免修、補修及重修相關科目之學分,以採計就讀相關課程為限,

審查會應衡酌校外學習之名稱、內容及時數或經測驗及格者,審查 學分抵免事宜。計畫結束後,必須按時回到原校就讀,不得申請延 長。

(二) 若因個人因素致無法取得簽證者,其選送學生資格即取消並返還已 領獎學金,不得異議。

(三) 役男身分學生需依法辦理役男出國相關手續,並於選送期結束後準

2

(3)

時返國,不得有滯留國外之情形;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 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二、 出國期間

(一) 選送學生在外代表國家與學校,須努力向學,融入當地生活並遵守 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情況且情節嚴重者,本局得中止選送計畫,該 生應立即返國並繳回所領取之獎學金。

(二) 選送學生至選送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該校學生,應遵守該 校一切規定。

(三) 錄取學生不得任意放棄選送資格或縮短選送期程,如任意終止或縮 短計畫期程者,須繳回所領取之全額獎學金。若有具體理由或不可 抗力情事,需提前結束選送計畫,必須取得原就讀學校與選送學校 兩校同意,並陳報本局備查,並繳回未支用之補助金額。

(四) 選送學生於國外學習期間,應於臺北酷課雲網站以臺北市校園單一 身分驗證的帳號密碼登入,國際交換學生網路同學會(邀請連結 https://ono.tp.edu.tw/course/join/7YHQPX5E0HBC),依據主題(如附件 六)每月書寫網誌記錄生活及學習情形,如有逾期,本局將視情節輕 重追回所領取的獎學金。

三、 返國後

(一) 返國後學習銜接及學分認證:請依中央法規及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 生校外學習學分抵免及成績採計實施要點,洽各校註冊組辦理。選 送學習期間之成績不得列入在校成績評比,如大學繁星計畫、畢業 生市長獎等。

(二) 返國後兩個月內應繳交國外學習期間之學習檔案,並提供學習檔案 及相關資料予就讀學校及本局公開使用。

(三) 選送學生有義務加入本市國際交換學生網路同學會,提供個人經驗,

協助輔導爾後年度申請參加本計畫之學生,並配合本局出席相關活 動、進行心得分享。

(四) 選送學生應主動協助就讀本市學校之國外交換學生之入學引導及在 臺生活諮詢,並擔任本市辦理國際活動時接待外賓之儲備義工。

拾、 補助額度

一、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經濟弱勢學生補助新臺幣 70 萬元。

二、 一般學生之家戶(申報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之全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之課稅級距未達百分之 二十者,本 局補助新臺幣 20 萬元;課稅級距為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本局補助新臺幣 7.5 萬元。

壹拾壹、其他

一、本計畫屬補助性質,若於出國前或出國期間(計畫執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之 因素(如天災、傳染病、動亂等)導致計畫終止或提前結束,本局不予分擔衍 生之費用;學生若與業者有費用相關爭議,依消費爭議規定流程辦理。

二、若本局年度經費不敷支應,本局保留減列名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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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未盡事宜,由本局補充說明或解釋。

壹拾貳、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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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報名表

選送地區志願序

( 可 單 選 ; 亦 可 複 選 並 請 排 序):

□加拿大卑詩省

□美國

補助:

□一般學生

□經濟弱勢 (請附證明)

學 校 推 薦 順 序

(由學校填寫)

就讀學校及年級

請黏貼2 吋照片 姓

中 文 英 文

(與護照同)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膳食 □葷 □素

聯絡地址 □□□-□□

聯絡方式

住家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緊急聯絡人

姓 名

關 係

行動電話: 公務電話:

電子信箱:

在校表現

學期別 學業成績 英文成績 日常生活表現 獎懲次數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

語文能力證明

申請人: 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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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承辦處室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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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家長同意書

本人同意子女 報名申請「

臺北市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 計畫

」 (加拿大或美國)地區之選送學生,已詳讀計畫且承諾若錄 取為選送學生,將遵守本計畫之規定,並履行其中所規範之義務。如有違反 情事,須全數繳回所領取之獎學金。

學生簽章:

父及母(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本同意書學生及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均需親自簽章,如為單方監護請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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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交換生中文自我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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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字以內,書寫或打字均可 ) ,並敘述個人英語能力及優良事蹟 ( 須附佐證資料 )

附件四、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交換生英文自我推薦函

(10)

(1000 字以內,書寫或打字均可 ) ,並敘述個人英語能力及優良事蹟 ( 須附佐證資料 )

附件五、臺北市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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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程度證明 (範本)

〇〇〇 同學參加「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 生學習實施計畫」交換生徵選活動,因學生未參加英 語能力相關檢定,茲由本校授課之英文教師證明學生 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 (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 同等成績,參閱 CEF 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

英文老師簽名:

處室承辦人: 主管人員: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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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臺北市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網路同學會網誌撰寫主題

月份 主題 主題說明

九月 踏出第一步 初來乍到的心情與體驗

十月 我的新家人 寄宿家庭介紹:成員、環境、家庭氛圍等

十一月 學習檢核(一)

國外的學習有什麼令你印象深刻的課程或是 活動?你認為與臺灣的課堂有什麼不同之 處?課程學習與課外活動帶給你什麼樣的成 長與改變?從中你學習到什麼?

十二月 節慶活動 國外生活中有什麼特別的節慶體驗?節慶的 由來是什麼?

一月 旅居城市描寫(或鄉村) 旅居城市中有什麼和臺灣不同的地方?社區 有什麼特別的風景與人文特色?

二月 校園生活 旅居國學校生活與臺灣有什麼異同?有什麼 感興趣,或感到困難、疑惑的?

三月 文化大使經驗分享

半年來,文化交流及行銷臺灣的經驗,與對 文化差異感受最深、最有感觸、最有心得的 是什麼?

四月 我的榮譽榜

交換學生生活中有什麼有成就感的經驗?有 沒有獲獎的經驗呢?從學習中自己有哪些進 步?旁人的肯定?

五月 跨文化比較

請選定一個國際議題,例如:經濟、人權、

環保、醫療或性別等,試分析及比較旅居城 市與臺北的不同之處。

六月 學習檢核(二) 赴國外交換學生生活的體悟與成長,對未來 交換學生的建議。

附件七、臺北市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交換學生期程表

編號 工作內容 承辦單位 辦理期程

1 公告實施計畫 教育局 110 年 10 月中 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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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加地區計畫說明會 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11 日(六) 3 學生報名

本市各高中 職及國中

12 月 17 日(五) 至

12 月 27 日(一) 4 各校辦理校內初選

12 月 29 日(三) 至

1 月 5 日(三) 5 各校函報校內初選結果資料 1 月 7 日(五) 6 市級複選(面談)

教育局

(時間另行通知) 7 學生資料造冊,通知獲選學生 3 月 7 日(一)前 8 美國地區及加拿大行前講習說明

會 暫訂 6 月中旬

9 學生取得錄取通知書 暫訂 6 月中旬

10 學生辦理出國簽證 7 月

11 美國地區行前訓練 7 月中旬

12 通知錄取學校及寄宿家庭 7 月中旬至

9 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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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臺北市111 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

繳交文件檢核表

(請將本頁置於第一頁與其他申請文件一併裝訂寄送)

學校名稱:

學生姓名:

※ 請參加甄選學生及學校承辦人就已備妥之資料,在左方檢核欄內確認打勾

檢具資料

□ 報名表(附件一)

□ 家長同意書(附件二)

□ 中文自我推薦函 (附件三)

□ 英文自我推薦函 (附件四)

□ 英文程度證明文件

□ 家庭經濟證明

□ 近二年(108 及 109 學年度)中、英文版學業成績單正本各 1 份

申請學生: 學校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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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F 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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