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7年4月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 系統操作說明會
1
日期 辦理事項
107.4.10(二)10:00起 公告報名資格及比序成績審查結果 107.4.17(二)10:00起 考生排名網路查詢
107.4.20(五)10:00起
107.4.24(二)17:00止 考生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至多25個志願) 107.5.3(四)10:00起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錄取名單查詢
107.5.8(二)12:00前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期限(須於期限內先 傳真,並以限掛方式郵寄至錄取學校,未 依規定期限及方式聲明放棄者概不受理)
重要日程表
2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系統登入
登入甄選編號、已設定之 密碼及驗證碼登入系統
3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系統登入
請務必閱讀注意事項,閱讀完成請勾選 核取方塊後,進行志願選填
4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系統登入
請務必閱讀注意事項,閱讀完成請勾選
核取方塊後,進行志願選填
5建議考生使用桌上型電腦或筆 記型電腦,避免使用手機或平板 電腦因螢幕太小,資訊欄位顯示不完 全,造成漏登資料而影響分發權益。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選填志願
考生可選填登記科技校院為其所屬招生群別及不分群 之系(組)、學程志願,皆已如列左方「可供選填志 願」內,請點選欲選填之志願後,點選「加入志願」
至右側之「已選填志願」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 序期間為107年4月20 日(星期五)10:00 起至107年4月24日(
星期二)17:00止,
為避免網路壅塞,請考 生儘早上網選填登記,
逾期概不受理
確認最新排名結果
6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選填志願
若已完成所有就 讀志願序之選填
,請點按「送出 志願」
已選填之志願在此階 段可進行「移除志願
」、「志願上移」或
「志願下移」之編輯 動作
若選填未足25個志願
,系統會出現提示訊 息;若選填已達25個 志願,則不會出現此 對話視窗,直接進入 下一個畫面
7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選填志願
請務必確認選填志 願序之校系(組)、
學程是否正確無誤
請注意!!!就讀志願序選填 登記確定送出僅限1次, 此步 驟確定送出後,即不可以任何 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
志願序若已確認無誤,請勾選「志 願序已確定無誤」核取方塊,並輸 入「甄選編號」、「密碼」及「驗
證碼」後,點按「確定送出」
8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列印就讀志願表
請考生將就讀 志願序之PDF 自行存檔或列 印留存,嗣後 提出疑義申請,
需檢附「就讀 志願表」
9
提醒事項 -錄取公告(1/2)
107年5月3日(星期四)10:00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 告錄取名單,不另寄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 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各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
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 行負責。各考生就讀學校亦可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 取名單存參。(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
本招生各科技校院不另辦理錄取報到作業。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請填妥簡章附件六之「排名及分
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連同「 就讀志願表 」於107年5月4日
12:00前向本委員會以傳真方式提出複查申請,並以電話確定
已收到傳真,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10提醒事項 -錄取公告(2/2)
在所屬群別比序排名很前面的考生,為何仍無法保 證錄取心目中的理想志願?
為充分彰顯繁星計畫的精神,第一輪至第三輪 分發作業是全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後,取各單 一高職考生比序排名前三名,依其所選填登記就讀 志願序進行分發。所以若不是該高職學校比序排名 前三名之考生,則將在第四輪進行分發,此時該考 生心目中理想志願是否能被分發錄取,須視第一輪 至第三輪分發後該志願是否仍有缺額及考生的排名 順序而定,故即使在所屬群別排名很前面,並非表 示必然錄取某一志願。
11
經本委員會分發之錄取考生,除非以書面向錄取學 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報名參加 107學年度之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 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提醒事項 -聲明放棄(1/2)
12
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填寫「107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 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附件七),於107年5月 8日12:00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認 已收到傳真,再以限時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日郵 戳為憑)郵寄至各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 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
若有爭議以限時掛號收到之文件為主。
提醒事項 -聲明放棄(2/2)
13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的招生宗旨及特色是什麼?
為縮減城鄉差距、落實高職社區化,並引導高職 教學正常化,自96學年度起教育部主導推動辦理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期使每一高職具有潛力之學 業優秀學生,皆有機會透過本招生管道就讀優質 科技校院。
強調高職學校校校等值的精神
重要事項說明 (1/4)
A校推薦生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A10 A11 A12
比序排名
51 48 78 78 130 119 221 374 614 851
1124 1566分發輪別
2 1 3 4 4 4 4 4 4 4 4 4
14
取各單一高職學校考生比序排名第1位(如單一高職學校考生 比序排名仍相同時,取其高職學校推薦順序最前者),依其選 填志願進行第一輪分發
若於首輪分發,倘有考生未獲分發錄取之高職學校,僅由該校 原訂於第二輪分發之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但此項遞 補不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結果。
第一輪分發
全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 比序排名
第三輪分發若有缺額之校系(組)學程,由其餘報名考生進行第 四輪分發,並且各科技校院對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再錄取2名 第二(三)輪分發
重要事項說明 -分發方式說明(2/4)
第一(二)輪分發後若有缺額之校系(組)學程,取各單一高職學 校考生比序排名第2(不含已參加第一輪分發遞補)(3)位(如單 一高職學校考生比序排名仍相同時,取其高職學校推薦順序最 前者),依其選填志願進行第二(三)輪分發
第四輪分發
15
重要事項說明 -分發釋例說明(3/4)
A校
所有報名 考生 比序排名
群別
高職學 校推薦
順序
分發 輪次
A-2 5 03群 2 第一輪 A-1 15 01群 1 第二輪 A-3 15 02群 3 第三輪 A-4 23 08群 4
第四輪 A-5 58 03群 5
A-6 256 06群 6 A-7 332 12群 7 A-8 581 02群 8 A-9 850 03群 9 A-10 1582 01群 10 A-11 1750 06群 11 A-12 2197 12群 12
B校
所有報名 考生 比序排名
群別
高職學 校推薦
順序
分發 輪次
B-1 126 08群 1 第一輪 B-2 367 05群 2 第二輪 B-3 981 05群 3 第三輪 B-4 1524 08群 4
B-5 2213 05群 5 第四輪
1. 參加第1輪分發者:全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含同 名次參酌比序)後,取各單一高職學校之考生比序排 名進行分發(單一高職學校內比序排名仍相同時,再 依高職學校推薦順序),第1位者為第一輪分發考生、
第2位者為第二輪分發考生、第3位者為第三輪分發考 生,其餘考生均為第四輪分發考生。 。
2. A校A-4參加第四輪分發,其在08群是否可以錄取,
須視第一輪、第二輪及第三輪分發後08群是否仍有招 生名額而定。
16
重要事項說明 -分發釋例說明(4/4)
第一輪 第二輪 第三輪 第四輪
全國排名 分發順位 全國排名 分發順位 全國排名 分發順位 全國排名 分發順位
1 1 4 1 7 1 10 1
2 2 9 2 13 2 11 2
3 3 20 3 37 3 12 3
4 4 30 4 39 4 19 4
6 5 35 5 63 5 32 5
8 6 44 6 101 6 38 6
14 9 54 9 108 9 76 9
15 10 56 10 123 10 83 10
… … … …
1680 288 3,158 288 3,166 288 3,204 2,340
107學年度參與繁星高職校數計288校,共3,204人符合推薦資格
17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