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優惠記名卡申辦 Q&A(民眾版) 109.05.08
Q1:如何申辦優惠記名卡?多久可以取卡?
A:1.請檢附身分證正本(未領有身分證者,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亦可)及一年 內 2 吋彩色照片 1 張,申辦博愛(陪伴)卡請另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仁愛 卡請另提出在學證明,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辦理。初次申辦免繳納 製卡費,二次以上申辦須現場繳納 100 元製卡費用,現場辦理,現場領 卡。
2.另為提供民眾近便性服務,亦可檢具申辦文件至本市各捷運站申辦,約 10 日配送至原收件捷運站取卡。
Q2:因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如何再辦?
A:若卡片遺失,請立即致電一卡通公司客服專線 07-7912000 辦理卡片掛失。
並檢附前項申辦文件送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補發,現場繳納 100 元製卡費用,現場領卡,後續由一卡通公司寄送發票至申辦人居住地址。
Q3: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尚有餘額,如何退費?
A:請檢具持卡人金融帳戶資料及身分證件向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提出退費 申請,收件單位會再轉由一卡通公司辦理退費,自一卡通公司收件後 10 日 內完成退費。
Q4: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尚有餘額,可否轉入新卡?
A:如欲將餘額轉入新卡,須於辦理新卡後,將新卡及原卡須交由戶籍地區公 所或社會局轉給一卡通公司處理,自一卡通公司收件後約 10 日配送回原申 辦地點取卡。
Q5:如已至郵局劃撥製卡費用,能否至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優惠記名卡?
A:1.6 月 1 日開辦二次製卡現辦現領後,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繳費辦 理;至已劃撥繳納之製卡費用,請提供申辦人金融帳戶,由受理製卡單 位轉由一卡通公司辦理退費作業。如仍選擇憑繳費證明申辦,不另現場 繳費製卡,則於 6 月底前將由收件單位受理後轉由一卡通公司進行製卡,
約 10 個工作日後配送原申辦地點領取卡。
2.自 109 年 7 月 1 日起本市各區公所及社會局只受理民眾現場繳費製卡,
現辦現領,至已劃撥繳納之製卡費用,一律請提供申辦人金融帳戶,後 續將由一卡通公司辦理退費。
Q6:設籍本市但實際居住於外縣市者,如何申辦本市優惠記名卡?
A:1.請委託親友檢附申辦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初次申辦免繳 納製卡費,二次以上申辦須現場繳納 100 元製卡費用,皆為現辦現領,
有繳費者後續由一卡通公司郵寄發票至民眾居住地址。
2.如無親友可代為辦理,可至社會局網頁下載申請表(首頁/老人福利/免費 搭乘市營公共車船及捷運半價優惠)並填寫,後續郵寄申請表、國民身分 證正反面影本、一年內 2 吋彩色照片 1 張、其他證明文件及掛號回郵信 封(二次以上申辦者須另檢附 100 元現金)至社會局各優惠記名卡窗口申 辦。社會局將於審核申辦文件及資格後,辦理製卡並將卡片回寄予民眾,
製卡費用之發票由一卡通公司另寄。
3.社會局各優惠記名卡窗口:
(1)敬老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07-3368333 轉 2448
(2)博愛/陪伴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07-3368333 轉 3943 (3)仁愛卡:社會救助科 07-3368333 轉 2443
Q7:申辦優惠記名卡可洽詢單位?
A:1.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經課)
2.敬老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07-3368333 轉 2448
博愛/陪伴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07-3368333 轉 3943 仁愛卡:社會救助科 07-3368333 轉 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