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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初臺灣方志考察科舉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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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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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王淑蕙

(2)

摘要

滿清入關,制定「崇儒重道」文化政策,穩定朝政大局。康熙十七年

(1678)開博學鴻儒科,取中明遺文士、破格予以榮耀。康熙廿三年(1683)

臺灣設府置縣,舉國一統,成為鴻儒被罷黜離職最多的一年,因此有「聖祖 善馭天下士夫」的評論。

康熙朝「善馭文士」的治術軌跡,同樣可見於:領臺初始十年的《臺志》。

爬梳最初三本《臺志》,考察配合科舉政策之論述。首先:「王師」說、「天 末荒島」說,先「消解」明鄭時期奠定之儒學教育,再「重建」清領時期設 置儒學學校、施行科舉制度。其次:「海濱鄒魯」說,深化前朝「天末荒島」

的反差對比,切割明鄭、清領時期儒學教育的延續性,後繼方志承襲觀點,

逐漸形成定見。本文以為:從事「清代臺灣科舉政策制定與施行」議題研究,

不僅於「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尚需考量「善馭文士」之治術層面,方能 通盤觀照清代臺灣儒學發展的真實內含。

關鍵字:清代臺灣方志、科舉政策、王師、天末荒島、海濱鄒魯

108 年 3 月 8 日投稿,108 年 4 月 23 日送審,108 年 10 月 4 日通過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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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崇禎 17 年(1644)滿清入關,全部軍事力量還不足 20 萬人, 1少數滿 族能統治人口數龐大的漢族,長達兩百餘年,與制定「崇儒重道」文化政策 有關。文化政策攸關朝政大局,歷朝歷代多尊崇儒家為正統思想,元朝以後 南宋朱熹《四書集注》成為科舉考試的定本,明末清初儒家思想已浸染為士 人重要的文化底蘊。清廷入關後,多爾袞攝政採納漢臣建議「開科取士」,

順治元年(1644)下旨承襲明朝舊制,恢復科舉取士制度,隨著南明弘光政 權滅亡,順治 2 年(1645)10 月南京隨即開辦鄉試,翌年 2 月,首屆會試在 北京舉行,一系列推行科舉制度的時程,羅致人才、收取人心,映現順治朝 奠定「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2康熙 6 年(1667)少主親政,延用多爾袞、

順治帝的懷柔政策,極力拉攏漢人,令其為國所用,又感恩戴德、消磨抗清 情緒,達到穩固統治的目的。康熙 7 年(1668)10 月頒諭禮部,提出《聖諭 十六條》為治國綱領,以及開經筵、行日講等策略性舉動,將「崇儒重道」

國策化,3因此有「聖祖(康熙)善馭天下士夫」的說法。4康熙「善馭文士」

治術,最顯著的例子,是:康熙 17 年(1678)以徵召明遺文人為主,開博 學鴻儒科,取中 50 人,全破格入翰林、主持各地鄉試主考等榮耀,當「士 子已在康熙的掌握之中,招撫人心之目的達到,去留皆無大妨,康熙廿三年

(1683)因此成為鴻儒被罷黜離職最多的一年,論者以為,真正的原因是:

康熙廿年(1681)秋,雲南平,三藩悉定,至廿二年秋,施琅入臺,鄭克塽

* 承蒙本刊匿名評審委員推薦、惠賜諸多寶貴意見,裨補拙拙文闕漏,於此一併致謝。

1 鄭佳明,《清政府封閉狀態和心態研究》(長沙市: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年 1 月),頁 4。

2 賴玉芹,《博學鴻儒與清初學術轉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 年 4 月),頁 13-14。

3 賴玉芹,《博學鴻儒與清初學術轉變》,頁 16。

4 孟森不僅認為「上御經筵、每日進講」為聖祖(康熙)善馭天下士夫的表現,同時「振興文事,為鴻博開科先 聲,皆極得撫馭漢人之法。兵事實力在八旗世僕,人心向背在漢士大夫,處漢人於師友之間,使忘其被征服之 苦,論手腕亦極高明矣!」詳參孟森,《明清史講義》(下)(臺灣: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

頁 66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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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廿三年臺灣設府置縣,舉國一統,清朝統治進入一個新階段,一旦局勢 穩定,罷黜即緊隨而來。」5

康熙既將「崇儒重道」國策化,選擇儒家思想作為統治思想、重建帝國 統治制序。6其制度面,施行科舉制度為掄才大典;其內含面,尊崇與推廣 程朱理學。7爬梳清代臺灣方志相關科舉研究,有探究儒學學校之組織建置 與教育功能者,如:葉憲峻〈清代臺灣儒學教育設施〉、8彭煥勝〈清代臺 灣彰化儒學的建置與組織〉、9陳昭瑛〈清代臺灣鳳山縣的儒學教育〉;10有 考證舉人進士名錄者,如:王建竹〈清代臺灣科舉制度與臺中地區中舉者姓 名表 〉、11懷笨佬〈臺灣科舉史無名的進士黃世淵〉;12有梳理閩南朱子學 之東傳者,如:陳昭瑛〈清代臺灣教育碑文中的朱子學〉13吳進安〈清朝臺 灣儒學中的朱子學意涵與詮釋〉。14亦有探究書院教育者,如:吳進安〈清 領時期臺灣書院教育的儒學思想〉、15潘豐慶《清代臺灣書院的儒學教育及

5 賴玉芹,《博學鴻儒與清初學術轉變》,頁 21。

6 賴玉芹,《博學鴻儒與清初學術轉變》,頁 17。

7 陳捷先主張「清初利用藏傳佛教牽制並降服了黃教世界的蒙藏族人,入關後又以儒家思想,特別是程朱理學來 控制漢族廣大群眾。」詳參陳捷先,〈從民族問題的處理看清朝政權的建立〉,《清史論集》(臺北:東大圖 書,1997 年 11 月),頁 39。

8 葉憲峻,〈清代臺灣儒學教育設施〉,《臺中師院學報》第 13 期(1999 年),頁 189-201。

9 彭煥勝,〈清代臺灣彰化儒學的建置與組織〉,《教育研究集刊》49 輯 3 期(2003 年 9 月),頁 113-141。

10 陳昭瑛,〈清代臺灣鳳山縣的儒學教育〉,《臺灣儒學:起源、發展與轉化》(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8 年 4 月),頁 121-123。

11 王建竹,〈清代臺灣科舉制度與臺中地區中舉者姓名表 〉,《臺灣文獻》30 卷 3 期(1979 年 9 月),頁 104- 110。

12 懷笨佬,〈臺灣科舉史無名的進士黃世淵〉,《雲林文獻》第 42 輯(1998 年 6 月),頁 131-140。

13 陳昭瑛,〈清代臺灣教育碑文中的朱子學〉《臺灣儒學:起源、發展與轉化》,頁 43-72。

按:原文發表於「儒學思想在現代東亞」國際會議,中研院中國文哲所主辦,1999 年。

14 吳進安,〈清朝臺灣儒學中的朱子學意涵與詮釋〉,《漢學研究集刊》第 8 期(雲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漢 學應用研究所,2009 年),頁 53-75。

15 吳進安,〈清領時期臺灣書院教育的儒學思想〉《漢學研究集刊》創刊號(雲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 用研究所,2005 年),頁 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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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影響之研究》、16陳露棻《清領時期臺灣書院的儒學思想》。17或者綜論儒 學教育與發展特色者,如:李建德《清代臺灣儒學研究》等等。18映現清廷 於「崇儒重道」國策下,採行以科舉制度為主軸的文化政策,歐美學者亦有 類似的研究。19

本文以為:從事「清代臺灣科舉政策制定與施行」議題研究,不僅於表 相的「崇儒重道」文化政策,尚需考量「善馭文士」之治術層面,方能通盤 觀照清代臺灣儒學發展的真實內含。康熙 17 年(1678)博學鴻儒科,取中 50 人,全入史館纂修《明史》,十餘年間不祿者已達 30 人,20一直受到重 用者微乎其微,21同樣「善馭文士」的治術軌跡,可見於:康熙 25 年(1686)

臺灣知府蔣毓英奉旨纂修《臺灣府志》,彼時尚未施行科舉制度、無府縣儒 學學校、無「府縣學教授、生員」可供協助,修志工作只好委由「明鄭時期

16 潘豐慶,《清代臺灣書院的儒學教育及其影響之研究》(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9 年)。

17 陳露棻,〈摘要〉,《清領時期臺灣書院的儒學思想》(雲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用研究所碩士論文,

2014 年)。

18 李建德,《清代臺灣儒學研究》(彰化: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論文,2017 年)。

19 按:歐美學者 Ryan Holroyd,”School, Templies, and Tombs across the Sea: The Re-Civilization of Post-Zheng Taiwan, 1683-1722”論文肯定「崇儒重道」國策,以及清廷善待明鄭子孫事蹟,引述 1700 年康熙詔曰:「朱成功係明 室遺臣,非朕之亂臣賊子,敕遣官護送成功及子經兩柩歸葬南安,署守塚,建祠祀之。」由於 Ryan Holroyd 探究清初「儒學學校、文廟、鄭氏父子遷葬」等治臺議題,却未參酌「善馭文士」相關研究,因此主張:康 熙肯定鄭成功,並建祠厚葬遺骸、善待子孫。另如蔡相煇〈二王廟與鄭成功父子陵寢〉同樣引述 1700 年康熙 詔書,卻有迥異 Ryan Holroyd 的觀點:「(1700 年康熙詔書)觀其文,似清廷待成功父子頗優,但細考康熙、

雍正兩朝待成功遺裔之態度,即知此為清人表面功夫而已。……其遣官護送成功及子經兩柩歸葬南安之舉動,

實為對臺灣居民抗清活動之釡底抽薪計,毫無善意可言。因此,清吏至臺遷墳後,即將成功父子陵寢遺物及 有關史蹟澈底毀滅。」加上 Ryan Holroyd 對於清代臺灣方志的文獻掌握有誤,例如引述蔣毓英《臺灣府志》

卷九〈節烈女貞〉,作為「(清代官員認為)鄭氏家族有善良的成員值得尊重和同情」的主張,將鄭氏(偽 禮部鄭斌女)誤認為「鄭斌是鄭經的女兒」:「The first tells the story of the life of Zheng Jing’s daughter, Zheng Bin 鄭斌」,如此鄭斌就從鄭成功的男性下屬,變成鄭成功的殉節孫女。Ryan Holroyd 僅僅肯定「崇儒重道」

國策制度、却未能通盤考量「善馭文士」之治術層面、加上文獻掌握不足,因此作出:清廷肯定明鄭時期治 臺政績、善待鄭成功遺物及安置其子孫的論述。

Ryan Holroyd,”School, Templies, and Tombs across the Sea: The Re-Civilization of Post-Zheng Taiwan, 1683-1722”

Frontiers of Histor y in China, 10: 4 (2015.12), pp. 571–593。

蔡相煇,〈二王廟與鄭成功父子陵寢〉,《臺灣文獻》35 卷 4 期(1984 年 12 月),頁 33-39。

20 毛奇齡,〈史館興輟錄〉,《西河文集》收入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87 冊(影印清康熙 刻《西河文集》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12 月),頁 202-203。

21 賴玉芹,《博學鴻儒與清初學術轉變》,頁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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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儒、生員」協力完成,同年臺廈道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擘畫「科舉政 策」為「海天第一要務」,隔年朝廷從其請,設置一府三縣儒學學校,任命 府學教授、縣學教諭。康熙 26 年(1687)首開科考,朝廷加恩臺生,特編「臺 字號」取中舉人一名。依常理判斷,明鄭時期文士協助修志有功,若經科考 進入府縣官學,跨代成為府縣學生員,再經由朝廷加恩、取中保障舉人名額,

更能彰顯康熙求賢納士、寬厚招撫前朝文士,然而「開臺舉人」蘇峨後來證 實為泉州同安人。康熙帝曾於 41 年(1702)手書〈御製訓飭士子文〉禁止「改 竄鄉貫」的飭令,康熙 56 年(1717)《諸羅縣志》〈學校志〉明文記載「諸 羅建學三十年,掇科多內地寄籍者。……寄籍不必杜」, 由於各地官修志書,

皆需上繳朝廷,編輯併入《大清一統志》合輯之中。因此康熙 25 年明鄭文 士協助《臺志》撰修,康熙 26 年經首屆科考取中成為清代臺籍生員,朝廷 特編「臺字號」舉人保障名額,表面有意加恩臺地生員,其實竟「默許『內 地生員』取代『臺籍生員』取中保障臺生舉人名額」,映現朝廷完全不信任 明鄭時期臺灣文士、蓄意長期壓制他們於「生員(秀才)」的底層科名,阻 擋進入「舉人階級」參與政策制定的任何可能。由此可知,清初臺灣科舉政 策之制定與執行,無異於康熙「善馭文士」治術的翻版。不僅如此,清代臺 灣方志含有長期配合「科舉政策」制定的論述內容。

康熙 25 年仿《大明一統志》前例,召令全國纂修《大清一統志》。《大 清一統志》不僅僅是地理總志,修志之意義可見《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收 錄福建學政按察使丁蕙〈福建通志敘〉所云「爰命儒臣纂修《皇清會典》,

復詔各直省纂修《通志》,用備採輯於以同車書、宣政教。」22意指「修志」

不僅僅是劃定疆域的概念,而是具有「同車書、宣政教」之統治層面意義。

鼎革易代後的新朝廷藉由「儒臣」修前朝史取得「歷史」的詮釋權、修地方

22 丁蕙,〈福建通志敘〉,收入金鋐,《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臺北:文建會,2004 年 11 月),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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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取得「知識」的傳播權,朝廷纂修《大清一統志》使「同車書、宣政教」

得以下達地方。由志書〈纂修姓氏〉可知:經由「科舉制度」取得功名或職 位的「師儒、生員」乃執筆修志的主力群,23彼皆深知「志書即治書」的概 念,24配合朝廷旨意呈報地方「教化政績」,映現一個井然有序的行政體制 與文化場域。

宦臺官員制定的「科舉政策」,乃志書配合論述的重要樞紐。「臺灣府」

為彼時全臺行政中心,檢視臺灣府配合《大清一統志》修志的前十年,考察

「清初臺灣方志科舉政策與論述之內在關連」,有:康熙 25 年金鋐《康熙 福建通志臺灣府》、蔣毓英《臺灣府志》,以及康熙 35 年(1696)高拱乾《臺 灣府志》三志。經梳理比對,蔣毓英《臺灣府志》「天末荒島」說、金鋐《康 熙福建通志臺灣府》引《孟子》「王師」說,先「消解」明鄭時期奠定之科 舉雛形,再「重建」府縣儒學、施行科舉。高拱乾《臺灣府志》「海濱鄒魯」

說,則誇大儒學教育與科舉政策之推行成果。凡此配合政策而制定之論述策 略,徹底否定南明政權,25切割「明鄭、清領」儒學教育的延續歷史,符合 滿洲本位、鞏固皇權的朝廷意旨,後繼方志亦執此觀點持續論述,於臺灣儒 學之發展影響深遠。

23 志書由地方首長奉旨纂修,然而執筆者以師儒、生員為主,如康熙 25 年《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纂修姓氏〉

所見:主修、監修、協理、督修、纂修總裁、同纂、分纂名單,自實際參與的「督修」以下,均由府、縣、

儒學教授、教諭、訓導、舉人、貢生、監生、生員等承辦。可知纂修志書者,多由參與「科舉制度」而取得 功名、職位者,如師儒(府、縣、儒學教授、教諭、訓導)、舉人、生員(貢生、監生)等協力完成。詳參金鋐,

《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頁 28-32。

24 早在先秦諸侯各國為了加強統治,特設專官收集轄內山川、風俗、物產、人民的相關訊息。宋代以後的方志 既是經世之書,有「輔治」的作用,因而歷代政治多倡議纂修,地方官員也視為任官期間的重要工作。詳參 陳捷先,《清代臺灣方志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 年 8 月),頁 1-11。類似的概念,於清代臺 灣志書多處可見,如《鳳山縣志》〈凡例〉:「人物,實有關於盛治。其間以科名顯者,固足為楨幹之資。……

藝文,最宜慎選。邑治新拓,搜緝無自。就《郡志》中擇其事之有關於化理,文之有係於風教。」詳參李丕煜,

《鳳山縣志》(臺北:文建會,2005 年 6 月),頁 39-40。

25 何冠彪主張「滿清入關以後,致力宣揚他們是中國幅員內的唯一合法政府。他們強調明朝在清人入關之前已 經覆亡,南明政權不過係僭偽政府;況且清朝從『流寇』手中取得天下,可謂順天應人。」詳參何冠彪,〈清 高宗對南明歷史地位的處理〉,《新史學》7 卷 1 期(1996 年 3 月),頁 1。

(8)

貳、《臺灣府志》之「天末荒島」說

清代宦臺官員奉朝廷旨令,集師儒、設志局,首修《臺灣府志》可視為 官方認定的知識傳播單位。康熙 25 年臺灣知府蔣毓英首修《臺灣府志》,26 收錄季麒光代筆周昌〈臺灣誌書前序〉以「天末荒島」定位鄭氏治臺成果:

臺灣天末荒島,無君長以別氏號也,無裘葛以時寒暑也,無父子、

兄弟、伯叔、甥舅以正親疏上下也,無衣冠、宮室、歲時、伏臘 以通往來,禋祭祀也。三代以來不通貢賦、不登記載。27

「天末」作為地域的意義遠隔中土;「荒島」作為人文意涵的荒蕪。〈臺灣 誌書前序〉乃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代筆,由彼時最高臺灣行政首長福建分巡 臺廈道周昌掛名發表「天末荒島」之定位,有政治上的宣誓作用。

一、文化荒蕪

康熙 25 年 1 月至 4 月之間,首任臺廈道兼理學政、首任臺灣知府,奉 令執行兩項來自朝廷、福建巡撫的指令:一是、康熙 25 年 1 月 29 日江南道 御史嚴魯榘疏言,《福建通志》必須納入臺灣、金門。 28此事自臺灣知府奉 旨、集師儒、開志局,僅費時兩、三個月完成,上繳「分條析目,一如他郡 之例」,開啟極速首修《臺灣府志》先河。二是、康熙 25 年 2 月 24 日福建 巡撫金鋐發文要求臺廈道周昌提出「重建」儒學教育與「施行」科舉制度計

26 按:清初志書總纂者或主修者,有於志前〈序〉文說明修志時程以及主要協助者的慣例,康熙 25 年(1686)

版《臺灣府志》僅有兩篇序文,其作者不同於「掛名」主編志書寫序的慣例,皆出自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之手,

根據研究: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應於明遺沈光文的協助下,承擔《臺灣府志》主要的纂修工作。詳參王淑蕙,

〈隱藏的參與者──《臺灣府志》纂修與沈光文貢獻研究〉,《臺陽文史研究》第 3 期(2018 年 1 月),頁 70-72。

27  蔣毓英,《臺灣府志》(臺北:文建會,2004 年 11 月),頁 121。

28 按:江南道御史嚴魯榘疏言:「近禮部奉命開館纂修《一統志》書,適臺灣、金門、廈門等處已屬內地,設 立郡縣文武官;請敕禮部增入《通志》之內。」詳參《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 124(臺北:臺灣華文書局,

1964 年),頁 1662。

(9)

劃書,自首任臺廈道、知府奉文,旋即展開「搜羅偽時(明鄭)業儒之人,

試以文藝,行見士類可風矣」,於「明鄭業儒之人」的基礎下,提交科舉制 度計劃書,翌年首開科考。由「極速首修《臺灣府志》」、「提交科舉制度 計劃書」二事,映現明鄭時期科舉制度之施行已然培養出「士類可風」的士 人群體,足堪臺灣儒學發展基礎,映現〈臺灣誌書前序〉「天末荒島」之定 位,實乃配合「滿洲本位」政策而制定之論述策略。

(一)極速首修《臺灣府志》29

志書之纂修與人文地景相關,若不熟悉人文地景、又無文獻可徵,則纂 修第一本在地方志其實相當的困難。康熙 23 年(1684)4 月臺灣設置 1 府 3 縣,首任宦臺官員 11 月陸續到任,30官員由到任至奉命修志僅僅在臺一年多,

映現「修志者」於人文地景熟悉程度不足。《大清一統志》修志慣例,由地 方首長奉旨纂修,執筆者以師儒、生員為主。根據〈臺灣誌書前序〉的記述,

修志工作於「無文獻可徵」的條件下,第一本《臺灣府志》僅費 3 個月的時 間完稿:

癸亥六月,大將軍施公奉命專征,……八月鄭克塽率其宗黨臣僚,

納款輸誠。……越二年,我皇上以方輿之廣超越百王,特命史臣 大修《一統志》書,詔天下各進其郡縣之志,以資修葺。臺灣草 昧初開,無文獻之徵,郡守暨陽蔣君經始其事,鳳山楊令芳聲、

諸羅季令麒光廣爲搜討,閱三月而蔣君董其成。分條析目,一如 他郡之例,余爲之旁搜遠證,參之見聞,覆之耆老,書成上之方 伯,貢之史館,猗歟休哉31

29 按:啟動修志事宜有一定的時程,比較臺灣一府三縣首本志書之纂修時程,《諸羅縣志》7 個月、《鳳山縣志》

5 個月、《臺灣縣志》5 個月,映現《臺灣府志》2-3 個月時程最短,於新闢之地、首修之志,故以「極速首修」

形容之。詳參王淑蕙,〈隱藏的參與者──《臺灣府志》纂修與沈光文貢獻研究〉,頁 72-76。

30 康熙 23 年(1684)11 月的時間點,是根據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於康熙 23 年(1684)11 月 8 日到任來推斷。

詳參王淑蕙,〈從《蓉洲詩文稿選輯、東寧政事集》論季麒光宦臺始末及與沈光文之交遊〉《臺灣古典文學 研究集刊》第 5 期(2011 年 6 月),頁 142。

31 季麒光,〈臺灣誌書前序〉(代周又文憲副),蔣毓英,《臺灣府志》,頁 122。

(10)

另據季麒光〈臺灣誌序〉記述,修志工作於「文獻無徵」的情境下,僅費 2 個月完稿:

越二年,皇上簡命史臣弘開館局,修一統之志,所以志無外之盛 也。臺灣旣入版圖,例得附載;但洪荒初闢,文獻無徵,太守曁 陽蔣公召耆老,集儒生,自沿革分野以及草木、飛潛,分條析目,

就所見聞詳加蒐輯。余小子亦得珥筆於其後,書成上之太守,從 而旁參博考,訂異較訛,歷兩月而竣事。32

〈臺灣誌書前序〉云:「臺灣天末荒島,三代以來不登記載,無文獻可徵,

閱三月而董其成。」〈臺灣誌序〉又云「洪荒初闢,文獻無徵,召耆老,集 儒生,歷兩月而竣事。」二文記述臺志於知府蔣毓英主持,鳳山令楊芳聲、

諸羅令季麒光33召集耆老、儒生廣爲蒐羅、分條析目,一如他郡之例,3 個 月內修成「第一本」《臺灣府志》,完成禮部旨令。然而康熙 25 年 1 月底 開志局、修志書之時,臺灣府學、臺灣縣學、鳳山縣學、諸羅縣學尚未設置,

府學教授、縣學教諭皆未抵臺赴任,科舉制度尚未施行。〈臺灣誌序〉所云

「召耆老,集儒生」就所見聞詳加蒐輯,則所召之耆老,所集之儒生,應為 明鄭時期養成之「師儒與生員」,明鄭師儒與生員能於最短的時間內,蒐輯 見聞、分條析目,完成第一本府志纂修,映現臺地並非人文荒蕪、文獻無徵。

康熙廿五年一月至四月之間,「明鄭業儒之人」直接或間接協助:完成修志、

科舉計劃。由此可知,季麒光代筆、周昌掛名〈臺灣誌書前序〉「荒島論述」

之政治宣誓作用,乃承襲朝廷徹底否定南明政權的立場、無視「明鄭業儒之 人」存在的事實。

32  季麒光,〈臺灣誌序〉,蔣毓英,《臺灣府志》,頁 125。

33 按:奉旨纂修《府志》,全體官員必須參與,一府三縣長官,獨缺臺灣知縣沈朝聘。檢視《高志》〈秩官志〉

「臺灣縣知縣 沈朝聘 遼東人,康熙二十三年任;丁艱去,今擢大中丞。」可知沈朝聘遭遇「丁憂離任」,

繼任蔣相尚未赴任,故皆未羅列修志作者之中。詳參高拱乾,《臺灣府志》(臺北:文建會,2004 年 11 月),

頁 135-136。

(11)

(二)搜羅明鄭士人、提交科舉計劃

康熙 25 年 2 月 24 日福建巡撫金鋐發文要求臺廈道周昌提出「科舉政策 計劃書」,經過一府三縣官員會商、臺廈道議決,詳細記述於〈詳請開科考 試文〉公移。由〈詳請開科考試文〉、〈條陳臺灣事宜文〉二文記述,可知 首任臺廈道、臺灣知府甫上任,隨即展開:搜羅前朝士人、考核文學、認同 程度、提交計劃,映現清初「臺灣科舉政策」制定伊始,即以「明鄭業儒之 人」作為擘劃基礎,其過程如下:

1.「東吟社」聚合明鄭師儒

根據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條陳臺灣事宜文〉「崇建學校」中云:

崇建學校之宜議也。從來士居民首,為詩書禮讓之原,不可不優 崇而鼓舞之。今臺灣自道、府蒞任以來,即「搜羅偽時業儒之人」,

試以文藝,行見士類可風矣。34

首任臺廈道兼理學政周昌、首任臺灣知府蔣毓英抵臺赴任以來,隨即展開搜 羅「偽時(明鄭)業儒之人」。35康熙 35 年(1696)高拱乾《臺灣府志》〈秩 官志〉記載,首任臺廈道兼理學政周昌:康熙 25 年赴任;首任臺灣知府蔣 毓英:康熙 23 年赴任。36由於臺廈道兼理學政為臺灣最高行政首長,最高行 政首長「負責擬定」政策,底下的一府三縣官員「負責執行」政策,因此搜 羅明鄭業儒之人,實由一府三縣官員負責。

「搜羅明鄭業儒之人」確切的時間點,應於首任官員於康熙 23 年 11 月 陸續到任之後,依據中原「士為四民之首」的治理原則,展開搜羅明鄭時

34 季麒光,〈條陳臺灣事宜文〉,王禮,《臺灣縣志》(臺北:文建會,2005 年 6 月),頁 293。

35 按:季麒光〈條陳臺灣事宜文〉提及「今臺灣自道、府蒞任以來,即搜羅偽時業儒之人,試以文藝」何以僅 提及「道、府」?而未提及「縣」?由於康熙 23 年設置 1 府 3 縣開始,直到康熙 43 年之間,1 府 3 縣官署皆 設置於府城一帶,因此由「府級」官員搜羅府城一帶士人,亦符合明鄭時期於臺南府城一帶建立區域性的儒 漢社會,以儒學為業的士人亦居住於府城之內的歷史事實。

36 高拱乾,〈秩官志〉,《臺灣府志》,頁 23。

(12)

期士人事宜。明鄭時期士人亦因清廷官員的到來,參與籌組清代臺灣第一詩 社,根據明遺沈光文(1612-1688),37寫於康熙 24 年 4 月的〈東吟社序〉:

何期癸、甲之年,頓通聲氣;……金陵趙蒼直乃欲地以人傳,名 之曰『福臺閒詠』,合省郡而為言也。……鴻溪季蓉洲任諸羅令,

公餘亦取社題相率倡和,扶掖後進;乃更名曰『東吟社』。曩謝 太傅山以東重,茲社寧不以東著乎?會中並無絲竹,亦省儀文,

飲不卜夜。詩成次晨,各抒性靈,不拘體格。今已閱第四會矣,

人俱如數,詩亦無缺。……

季蓉洲【名麒光,無錫】華倉崖【名袞,無錫】韓震西【名又琦,

宛陵】陳易佩【名元圖,會稽】趙蒼直【名龍旋,金陵】林貞一

【名起元,金陵】陳克瑄【名鴻猷,福州】屠仲美【名士彥,上虞】

鄭紫山【名廷桂,無錫】何明卿【名士鳳,福州】韋念南【名渡,

武林】陳雲卿【名雄略,泉州】翁輔生【名德昌,福州】沈斯菴【名 光文,寧波】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歲梅月,甬上流寓臺灣野老沈光文斯菴氏題。

時年有七十四。38

康熙 24 年 4 月〈東吟社序〉社名先由趙蒼直(龍旋)依「福建省、臺灣府」,

各取一字命名為「福臺閒詠」,後由諸羅縣令季麒光(蓉洲)更名為「東吟 社」。〈東吟社序〉末列有社員名單,39有清宦:諸羅縣令季麒光、幕僚華

37 按: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與明遺名儒沈光文(1612-1688)交好,曾著有〈壽沈斯菴〉「人生重百年,所貴得其是。

先生魯國儒,掉臂慣經史。致身早不成,棲泊在海渚。及余蠻天來,笑談無依倚。先生獨昵余,不以簿書鄙。

官衙寂如冰,一日常倒屣。論書肆網羅,究古別疑似。」詳參季麒光,〈壽沈斯菴〉,《蓉洲詩稿選輯》(香 港:香港人民出版,2006 年 1 月),頁 15。

又按:沈光文曾經長期於目加溜灣番社教授生徒,兼以醫藥濟人。詳參蔣毓英,〈沈光文列傳〉,《臺灣府志》,

頁 254。

38 沈光文,〈東吟社序〉,收入六十七、范咸主編,《重修臺灣府志》(下)(臺北市:文建會,2005 年 6 月),

頁 826-7。

39 康熙 24 年 12 月季麒光〈《東吟詩》敘〉名單與 4 月社員名單,或有出入,其中有「關中趙素菴行可」,即 臺灣縣丞趙行可。詳參季麒光〈《東吟詩》敘〉,《蓉洲詩稿選輯》(香港:香港人民,2006 年 1 月),頁 94。高拱乾,〈秩官志〉,《臺灣府志》,頁 135。

(13)

倉崖、40左營遊擊韓又琦、41臺灣府經歷林起元。42其餘無法得知生平背景者,

大多查無資料。依沈光文排列方式:清宦多排前,以季麒光為首;明遺多列 後,以「前明工部郎中太僕少卿沈光文」為首43。沈氏作〈東吟社序〉故自 謙列名明遺最後,該名單以「臺灣府經歷林起元」為分界,林氏以前為清宦、

之後為明遺。林起元之前,有陳元圖、44趙龍旋查無背景,然而趙龍旋曾為 詩社命名、陳元圖詩文十餘篇為《臺志》收錄,或有可能如華倉崖一般,為 隨道府縣官員赴臺之重要幕僚。

〈東吟社序〉云「今已閱第四會矣,人俱如數,詩亦無缺。……二十四 年乙丑歲梅月……」。意指東吟社自成立至康熙 24 年 4 月,已舉辦 4 次詩會。

若以一個月一次的頻率來看,符合康熙 23 年 11 月宦臺官員陸續抵臺、先假 館於鹿耳門天妃宮、翌年始移署郡中,45自康熙 24 年 1 月開始,每月 1 次的 詩會,至 4 月已舉辦 4 次詩會活動的歷史時序。政治是一門「管理眾人」的 學問,士為四民之首,清宦與明遺合組詩社,吟詩唱酬,交流文藝,有助於 新官上任之有效管理。

40 華蒼崖係麒光出知閩清以來,隨之渡海來臺的重要幕僚。甚至季氏接獲訃音含悲抱慟處理政事時,亦由蒼崖 助其完成。可惜未久染病身亡,季氏在離臺前夕親筆寫下〈華蒼崖傳〉。詳參季麒光,〈華蒼崖傳〉,《蓉 洲文稿選輯》,頁 127。

41 韓又琦,陝西寧夏衛人,康熙 23 年任左營遊擊。詳參高拱乾,〈武備志〉,《臺灣府志》,頁 169。

42 林起元,臺灣府經歷,江南上元縣人,吏員。康熙 23 年任。詳參高拱乾,〈秩官志〉,《臺灣府志》,頁 132。

43 嘉義縣學教諭謝金鑾總纂的《續修臺灣縣志》卷六〈藝文志 ‧ 著述〉曾收錄沈光文在臺著作「《臺灣輿圖考》

一卷、《草木雜記》一卷、《流寓考》一卷、《賦》一卷、《詩集》二卷、《文集》一卷【俱明太僕寺少卿 鄞縣沈光文著】」詳參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上)(臺北:文建會,2007 年 6 月),頁 517- 8。

蔣毓英,〈縉紳流寓 ‧ 沈光文列傳〉,「沈光文……由工部郎中加太僕少卿」。詳參蔣毓英,《臺灣府志》,

頁 254。

44  陳元圖,字易佩,浙江會稽(今紹興縣)人。其生平履歷不詳。《重修臺灣府志》收錄作品十餘篇,是清初 留寓臺灣文士之一。詳參張子文,《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臺北:國家圖書館,2003 年 12 月),頁 502。

45  沈光文,〈題梁溪季蓉洲先生海外詩文序〉「甲子,(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先生從梅溪令簡調諸羅。仲冬 八日,舟入鹿耳門,風濤大作,不克登岸,遣人假館於天妃宮。……越明年,先生移署郡中……」。詳參沈 光文,〈題梁溪季蓉洲先生海外詩文序〉,收入季麒光著、李祖基點校,《蓉洲詩稿選輯》,頁 1-2。

(14)

2. 肯定明鄭生員

提督學政主掌一省士習、文風,由於福建學政無法跨海主持科考,於是 由「臺廈道」兼理「學政」事務。〈詳請開科考試文〉乃臺廈道兼理學政周 昌自述,視察明鄭文士學習狀況、肯定他們已達生員程度:

看得風俗之原,由於教化,學校之設,所以明倫。臺灣既入版圖,

若不講詩書、明禮義,何以正人心而善風俗也?本道自履後,竊 見偽進生員猶勤藜火,俊秀子弟亦樂絃誦。士為四民之首,正可 藉此以化頑之風,而成雍熙之治。46

學政視察地方學風,必然選定在地文廟學宮進行。康熙廿五年周昌視察時,

全臺僅臺灣府遺有鄭經時期文廟學宮,因此「本道自履後,竊見偽進生員猶 勤藜火,俊秀子弟亦樂絃誦」的地點,必定是府城文廟學宮。以「偽進生員」

稱明鄭時期科舉考試所取中的生員,映現學政認可「這批明鄭士人已達生員 程度」的立場,並以此為基礎,作為設置一府三縣儒學學校、招考「生員」

的生源。甚至於「臺字號」保障取中舉人一名的政策下,隱含具名保證已達 優質(俊秀子弟)與勤學(勤藜火、樂絃誦)的特質。

3. 提交科舉計劃

〈詳請開科考試文〉作為上呈福建巡撫的正式公文,雖然細述:學政視 察、考核程度,甚至從治理觀點:士為四民之首,肯定明鄭生員可作為「化 頑之風、雍熙之治」的開科基礎。然而此份「科舉計劃書」,福建巡撫金鋐 最初以「稅收不足」為由駁回:

臺灣錢糧無徵,係因人民凋殘;而一時又以士子焚膏繼晷、設立

46 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396。

(15)

學校上請,切恐錢糧終不能免,益知學校先不得興;……。初闢 之區,勤求生聚,衣食足而後禮讓崇。47

錢糧無徵、稅收不足,映現朝廷意欲臺校自給自足,回覆:「先」繁衍人口、

「再」衣食足、「最終」興學校、崇禮讓。一府三縣官員商議後,提出建學 校、行考校與「經國、致治」存在著內在關聯:

從來經國之要,莫重於收人心;而致治之機,莫先於鼓士氣。臺 灣既入版圖,萬年起化之源,正在今日。此移風易俗,厚生與正 德相維為用。憲臺與道憲之請建學校、行考校,誠審乎教養之根 本,為海天第一要務也。況今自設立郡縣以來,憲臺與道憲月課、

季考獎勵生童,與夫卑縣等按季分題課業,士子蔚然興起,燦然 有文章之可觀矣。亟須乘時設官考試,以培養海國之人才。……

臺灣府與臺、鳳、諸三縣,應各設一儒學。府學應設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各縣每學應設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內地蕞爾小邑,

教職俱經全設;車書一統,應無異同。48

經理國事以收服人心為首要,士既為四民之首,則鼓舞士氣可達治理之先 機。臺灣入版圖之初,應掌握治理先機,「建學校、行考校」,於經國大業 上,可鼓舞士氣、收服人心;於生聚教訓上,可移風易俗、厚生正德,可說 是「海天(治臺)第一要務」。雖然設立一府三縣之後,福建省學政、臺廈 道均可月課、季考督促學習,然而未設府、縣官學,則無法考定廩、增、附 生,無法參與三年大比、一例科舉。中原內地所有郡縣,皆設立官學,如今 天下一統,理應設置府縣官學、教職員等。

〈詳請開科考試文〉公移末後,周昌為此「科舉政策計劃書」作出結論:

47 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396。

48 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397-398。

(16)

臺灣雖僻處海外,而詩書絃誦不乏其人。本道甫下車,知士為四 民之首,欲正風俗以善人心,即行月課、鄉約,海濱士子皆喁喁 然慕義向風。49

再次肯定僻處海外的臺灣「詩書絃誦不乏其人」已具備儒漢文化的基礎,尤 其「月課、鄉約」等先行措施,皆得到「海濱士子皆喁喁然慕義向風」的良 好成效,並以此結論,建請朝廷開科取士。朝廷最終接受〈詳請開科考試文〉

肯定明鄭士人、作為臺灣科舉制度基礎,映現〈臺灣誌書前序〉所云「天末 荒島」並非事實。

二、宮室闕如

蔣毓英《臺灣府志》〈臺灣誌書前序〉列舉之「荒島論述」,包含「無 衣冠、宮室、歲時」等條件。宮室,可作文廟、學宮解釋。然而《臺灣府志》

卷五〈學校志〉記述明鄭文廟等建築:

臺灣府學:在府治西南寧南坊,因偽時文廟而修改焉。前後三層、

兩廡,矮屋二十四間。先師殿設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及四配堂,左 右列十哲暨先賢先儒姓氏牌。……聖殿止有一間,以樑閣壁,不 設旁柱,不過偽時草創,實非興朝郡學之觀瞻也。

臺灣縣學:未建。康熙二十四年,原任知縣沈朝聘就偽遺房屋修 改文廟。

鳳山縣學:未建。康熙二十四年,知縣楊芳聲就偽遺房屋修改文 廟。50

科舉政策,含括儒學學校設置、文廟祭祀等「廟學制」特色,51鄭經建

49 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399。

50 蔣毓英,〈學校志〉,《臺灣府志》,頁 206。

51 黃淑清,〈談臺灣孔廟與清代儒學〉,《臺北文獻》第 91 期(1990 年 3 月),頁 95-104。

(17)

立的文廟建築代表儒生祭祀至聖先師,有承襲儒家經典、慎終追遠之意。於

「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下,「偽時文廟」成為清代臺灣方志極少數明文載 入《臺志》的前朝建物,《臺灣府志》作為《大清一統志》地方志,即使是 明鄭時期建立的「廟學制度」亦當以「偽時」代稱,以強化清朝奉天承運之 治理正統。至於「偽遺房屋」乃鄭氏治臺時期的官舍,臺灣縣與鳳山縣距離 府城不遠,明鄭官舍因此改作為縣級官學。〈學校志〉既延續使用明鄭時期 文廟、官舍,比對〈臺灣誌書前序〉「無宮室」之說法,有矛盾之處。此矛 盾源於:志書一方面貫徹朝廷意志,「消解」明鄭時期教化成果;二方面基 於崇儒重道政策,「重建」儒學教育與科舉制度。

首任臺廈道周昌掛名〈臺灣誌書前序〉表述明鄭治臺後的「天末荒島」

定位,其政治上的作用,映現於《臺灣府志》〈臺灣誌書前序〉之「荒島」說,

先「消解」明鄭時期奠定之科舉基礎與儒學成果;周昌自述的〈詳請開科考 試文〉再提交「重建」清領時期府縣儒學、科舉制度。若無明鄭時期 17 年 施行科舉與儒學教育的基礎,則無「偽進生員猶勤藜火,俊秀子弟亦樂絃 誦」、「偽時業儒之人,試以文藝,行見士類可風矣」、「臺灣雖僻處海外,

而詩書絃誦不乏其人」,更遑論首任臺廈道兼理學政於康熙 25 年甫上任,

即能「提出」科舉計劃書、翌年「重建」儒學教育、「施行」科舉制度。

康熙 26 年儒學教授、儒學教諭抵臺,設置府學、縣學,首開科考招收 首屆儒生,朝廷特編「臺字號」取中舉人一名。明鄭時期設置太學 17 年,

其間養成之優秀生員,一旦置身於「否定」明鄭教育的清代儒學學校,其間 的矛盾與疑惑不難想像。儒學學校受政治力介入,匡限了儒生的思想領域,

又無名儒出任學政,能為之傳道、授業、解惑,52康熙 26 年首開科考,「開

52 謝浩〈科舉制度在臺述略〉提及:臺灣的學校和科舉有三之二的時間由臺廈道兼理學政主持,無名儒出任學政,

為生員傳道、授業、解惑,臺士因此未曾有過博學鴻儒。詳參謝浩,〈科舉制度在臺述略〉,《科舉論叢》(南 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5 年 10 月),頁 115-116。

(18)

臺舉人」蘇峨後來證實為泉州同安人,53明代遺儒來臺者,如有「海東文獻 初祖、臺灣孔子」稱譽的沈光文,寓臺生活卅餘年(1651-1688),橫跨明 鄭時期直到清廷首開科舉,由明代遺儒養成之生員何以不如寄籍冒籍的外來 者?當朝廷欲以「偽時業儒」割裂明清兩代承先啟後的教化史,以「天末荒 島」定位明鄭時期 17 年教化成果,則來自中原的儒學教授、儒學教諭與貫 徹朝廷意志的臺廈道兼學政主考官,不免以「天末荒島、逋逃淵藪」,不信 任、不看重之視角審查跨代生員。甚至朝廷默許,長達數十年「默許閩粵學 子寄籍、冒籍臺生」,事實證明「開臺舉人」果然由外籍者取得,映現清初

「建學校、行考校」之科舉政策,乃建立於收服人心、善馭文士之意圖,而 非「深耕地方」文教。

參、《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之「王師」說

《孟子 ‧ 梁惠王》將「商湯革命」滅夏建立商朝之軍事行為,以「王師」

稱譽之:

《詩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周祜,以對 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而武王 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民望之,若大旱之望雲霓也。……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 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53 2009 年蘇峨墓誌銘出土,證實康熙 26 年蘇峨以鳳山縣儒學附生參與鄉試,年 51 中舉,其本籍為「泉州同安 人」。

「蘇君諱峨,字眉生,巍庵其別號也。系出宋宰相、崇祀名宦,諱頌公,簪纓世代,曆傳至曾祖鄉進士、郡 司馬喬嶽公,有政績可稱,再傳至少鯤公,生雁行四,公居其次,出嗣童吉公。君生而聰穎,方質有氣,形 貌魁碩,司馬公即深器之,令從名宿周確岩先生學,講貫經史詩歌,為時文不事雕琢,而自合乎矩度。眾咸 謂蘇氏繼起有人矣。……屢試未遊泮,益篤志勵學。為浮海計,家務悉委葉孺人理之。癸亥年,王師底定臺灣,

置郡建學,君遂以鳳山弟子員登丁卯賢書。昔閩之科目,歐陽詹開其先,今臺之科目,巍庵開其先,俱稱盛 事焉。」

王淑蕙,《志賦、試賦與媒體賦─臺灣賦之三階段論述》(臺北:花木蘭出版社,2018 年 9 月),頁 289- 290。

(19)

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54

孟子以「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記述周代商而興大軍、滅他國之義行,

故「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依前述引文可見,孟子「王師」之敘事結構,

為:「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安天下之民」、「大旱望雲霓」、「簞 食壺漿以迎王師」,為避免比對文本敘事之冗長繁瑣,55先以「王師」為關 鍵詞對比引文、再梳理其敘事結構。滿清入關以後,致力宣揚:明朝覆亡後,

掃蕩流宼、平定天下,建立清朝乃順天應人,南明政權不過係僭偽政府。明 鄭以臺灣為反清復明最後根據地,「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56,「王師」

當為清廷領臺後,纂修志書之重要論述。康熙 25 年福建巡撫金鋐主修的《康 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遷寓志 ‧ 朱術桂〉首倡「王師」論述,後續臺志多 追隨其說,並廣泛運用於〈地理志〉與〈藝文志〉之中。

一、 首倡王師

「第一本」上繳朝廷的臺志,《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纂修過程頗為曲 折。康熙 22 年(1683)3 月福建巡撫金鋐赴任,隔年(1684)即奉旨完成《福 建通志》纂修工作,同年 4 月臺灣納入版圖,設置 1 府 3 縣,隸屬福建省。

康熙 25 年(1686)1 月底,禮部下達《福建通志》應含臺灣之旨令。根據

〈臺灣誌書前序〉記述:臺灣府僅費時 3 個月,即完成條目清晰的《臺灣府

54 孟珂,《孟子注疏》,趙岐注,孫奭疏,《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 1 月),頁 32、

44、43。

55 按:「王師」敘事,多運用於清代臺灣志書中,如乾隆 53 年(1788)〈御製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云

「紅毛初據,鄭氏旋得。恃其險遠,難窮兵力;每為閩患,訖無寧息。皇祖一怒,遂荒南東;郡之縣之,闢 我提封。……始之畏途,今之樂土。」其中「皇祖一怒,遂荒南東,始之畏途,今之樂土。」即「王赫斯怒」、

「爰整其旅」、「安天下之民」之敘事模式。本文限於篇幅,無法依敘事結構比對志書文本,故而以「王師」

為關鍵詞,檢視金鋐《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如何由「省級」立場,傳達朝廷旨意於「臺灣府」。〈御製平 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詳參周璽總纂,《彰化縣志》(臺北:文建會,2006 年 12 月),頁 76。

56 按:「方志」與「史書」並論的說法,如高拱乾《臺灣府》收錄之諸羅縣知縣董之弼〈跋〉「郡之有志,猶 國之有史」,福建布政使楊廷耀〈臺灣府志序〉「地之有志,自漢班孟堅始,蓋將舉天文、地理、人事之屬 而備具焉,猗歟重矣!故必有良史之筆,為紀事之書,庶幾博綜該洽而無撼。」詳參高拱乾,《臺灣府志》,

頁 27、37。

(20)

志》,並上繳福建志局。57福建志局根據上繳的《臺灣府志》補刻《福建通志》

臺灣府,完成禮部敕令。2004 年文建會「臺灣史料集成」計劃分批出版《臺 灣史料集成 ‧ 清代臺灣方志彙刊》,自《福建通志》抽印「臺灣府」部分,

即今日所見:康熙 25 年《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與《臺灣府志》合輯為首冊,

映現「臺灣史料集成」計劃研究成果,認同《臺灣府志》、《康熙福建通志 臺灣府》並列為清代「第一本」臺灣方志。

《臺灣府志》作為上繳福建志局的稿本、《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作為 上繳朝廷的完本,二志於「朱術桂」項下敘事略有差異。《臺灣府志》卷九

〈人物 ‧ 勝國遺裔〉記述:

寧靖王術桂,號天球,明洪武第九代孫長陽王之次支也。乙酉年,

新封為寧靖王,初棲金門。癸卯年,挈眷來臺灣。癸酉,我大清 兵至澎湖。六月二十七日,王具冠服,投繯而死。58

《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卷 17 記述:

朱術桂【字天球,明太祖九世孫,長陽王之後,受封寧靖王。初 棲金門,後挈眷入臺灣。康熙癸亥,王師取澎湖,術桂具冠服投 繯而死。…】59

比對兩版本:《臺灣府志》字數略多、《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字數略少,

皆以「時間、戰役、王死」紀實書寫「鄭清對抗史」的最後一役,然而存在 著關鍵的差異,如下表所示:

57 黃美娥〈點校說明〉「金鋐,乃順天府宛平人,康熙 22 年 3 月至 25 年 4 月間擔任福建巡撫,甫上任即奉命 纂修《福建通志》。…就實際情形言,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部分應是承襲蔣《志》而得。就此,季麒光

〈臺灣誌書前序〉中,已明確點出二志關係始末,其言:『越二年,我皇上以方輿之廣超越百王,特命史臣 大修一統誌書,詔天下各進其郡縣之誌,以資修葺。臺灣草昧初開,無文獻之徵,郡守暨陽蔣君經始其事,

鳳山楊令芳聲、諸羅季令麒光廣爲搜討。閱三月而蔣君董其成,分條析目,一如他郡之例。余爲之旁搜遠證,

參之見聞,覆之耆老,書成上之方伯,貢之史館,猗歟休哉!』文中所謂『書成上之方伯,貢之史館』一事,

當是指府志於二十五年完稿後,呈福建巡撫,並送進了史館;而福建史館即擷取了此一成果,於同年補刻入《福 建通志》中。」詳參黃美娥,〈點校說明〉,金鋐,《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頁 13-15。

58 蔣毓英,《臺灣府志》,頁 250。

59 金鋐,《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頁 90。

(21)

表一 《臺灣府志》及《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對南明敘述比較 敘事

版本 清廷 戰況 南明終結

《臺灣府志》 大清兵 至澎湖 6 月 27 日,王具冠服,投繯而死。

《康熙福建通

志臺灣府》 王 師 取澎湖 術桂具冠服投繯而死。

《臺灣府志》以「大清兵」代表清廷一方、以「王」象徵南明一方,「6 月 27 日,王具冠服,投繯而死。」載明寧靖王殉國日期,以示慎重。《康熙 福建通志臺灣府》以「王師」代表清廷一方、以「術桂」象徵南明一方,更 以「取澎湖」彰顯王師神武「輕取」明鄭之意。由於鄭氏在臺奉南明為正朔,

寧靖王為南明退守來臺最高宗室,故而《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改寫《臺灣 府志》「朱術桂」項下記述,映現行政首長福建巡撫金鋐貫徹朝廷「徹底否 定南明政權」意志,首倡「王師」論述、終結南明政權。《臺灣府志》作為

「府級」稿本,而《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作為「省級」完本與「第一本」

上繳朝廷志書,福建巡撫金鋐主導之「王師」論述,可視為「志書即治書」

上承朝廷意旨、主導歷史詮釋、知識傳播之例證。

二、 地理志之運用

福建巡撫金鋐《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首倡「王師」取代「大清兵」的 敘事觀點,後繼方志持續引述,逐漸形成定見。如:〈凡例〉為編纂志書之 總體例,運用「王師」於〈凡例〉,凸顯其論述之重要性:

星野之說,昔賢多議之者;蓋以本於術家,固難盡信。……今考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秋八月十三日壬子,王師入臺灣;是月初一日,

歲星交翼一度、十三日在翼三度。 60

60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上),頁 38。

(22)

本處引述「王師」入鹿耳門時的星野天象,作為新志《續修臺灣縣志》〈地 志 ‧ 星野〉與舊志《臺灣縣志》體例之比較異同。此外亦廣泛運用於〈海 防志〉、〈疆域志〉、〈地志〉、〈封域志〉、〈山水志〉、〈政志〉、〈雜 記志〉之中。如下所述:

往時偽鄭重兵皆守安平,恃鹿耳門之險不為設防。王師平臺,乘 潮一入,鄭氏面縛輸誠。(〈海防志〉)61

八月壬子,王師至於臺灣;提督施琅具疏奏聞。上諭吏、兵二部…

(〈疆域志 ‧ 沿革〉)62

八月壬子,王師至臺灣,於是琅疏〈請留臺灣〉為外蔽…(〈地 志 ‧ 建置〉)63

八月,我師入臺時,鹿耳門水亦驟漲,豈非天湧安流而迎我王師 哉!(〈封域志 ‧ 建置〉)64

昔日王師事征討,神兵彷彿前馳驅。風摧火滅甘泉沸,降幡夜出 臺山陬。(〈山水志 ‧ 澎湖〉)65

(康熙二十二年五月)十六日,提督舟抵澎湖,……有寫「大清」

二字貼縫衣帽者,即免誅戮。由是各社紛紛遵辦,以候王師。……

(六月)十六日黎明,王師蔽海而至。……王師已入安平,不之 知也。〈雜記 ‧ 祥異 ‧ 兵燹〉66

康熙癸亥年,克鄭逆,舟進港時海水乍漲;…。蓋由聖人在上,

海若效順;王師所指,神靈呵護,理固然耳。(〈雜記志 ‧ 叢談 ‧ 平臺異同〉)67

61 陳壽祺,《道光福建通志臺灣府》(中)(臺北:文建會,2007 年 12 月),頁 567。

62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上)(臺北:文建會,2005 年 6 月),頁 100。

63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上),頁 90。

64 李丕煜,《鳳山縣志》,頁 65。

65 〈國朝海防同知孫元衡詩〉,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上),頁 132。按:海防同知孫元衡作,詩名不知。

66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下)(臺北:文建會,2005 年 6 月),頁 717-718。

67 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下),頁 656。

(23)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癸巳,澎湖潮水漲四尺,王師乘流 伐澎湖,克之。〈政志 ‧ 祥異賑卹〉68

《大清一統志》本為地理總志,由於臺地初闢,〈海防志〉、〈疆域志〉、〈地 志〉、〈封域志〉、〈山水志〉各項與封疆地域相關;〈政志〉又與政事相 關;〈雜記〉乃方志附錄。「王師」敘事記載於清軍登鹿耳門接受鄭克塽投 降,廣泛運用於方志地理、政事、附錄之中,呼應「志書即治書」之意旨。

三、 藝文志之運用

〈藝文志〉本為典藏一地代表文學,然而清初志書作為官方知識傳播平 臺,為了貫徹朝廷政策,收錄諸多運用「王師」敘事,於傳、記、詩、賦、

詞等各類文體之中。

(一)傳、記

既破澎湖,琅思以恩信結臺人。凡降偽鎮營弁,獎賞有差。…降 卒相謂曰:「是真生死而肉骨也。」歸相傳述賊眾解體,望王師 如時雨。(〈名宦志 ‧ 施琅〉)69

康熙二十年,今上以鯨穴未擣,終為邊患,特命公專征。公至閩,

見父母之邦凋弊已極,幾老王師。…賊眾莫不解體,惟恐王師之 不早來。(〈藝文志 ‧ 靖海將軍靖海侯施公記〉)70

(康熙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整兵再戰,…於是臺之兵民咸 仰仁恩,望王師速至。(〈藝文志 ‧ 記 ‧ 平臺記〉)71

〈施琅〉「望王師如時雨」、〈靖海將軍靖海侯施公記〉「惟恐王師之不早

68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上),頁 188。

69 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下),頁 583。

70 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451-452。

71 李欽文,〈平臺記〉,王禮,《臺灣縣志》,頁 306。

(24)

來」、〈平臺記〉「臺之兵民咸仰仁恩,望王師速至。」大抵運用《孟子》

「王師」敘事結構「大旱望雲霓」部分,記述靖海將軍施琅率軍征戰澎湖、

鄭克塽降清事蹟。上述諸篇,僅〈平臺記〉標識作者為廩膳生李欽文,72收 錄於康熙 59 年(1720)臺灣縣令王禮主修之《臺灣縣志》〈藝文志 ‧ 記〉。

〈施琅〉、〈靖海將軍靖海侯施公記〉二文未標識作者姓名,大約出自修志 作者群之手。

(二)詩

夫何振王師,海氛倏已掃。揚帆窮絕域,波臣樂前導。(〈藝文 志 ‧ 詩 ‧ 登紅毛城〉)73

當時竊國悲浮瘴,此日長年認盪纓。競說王師平寇日,海門如雪 勢崢嶸。(〈藝文志 ‧ 詩三 ‧ 鹿耳春潮〉)74

僻嶠潢池弄,王師待廓清.海門奔兕虎,沙島靖鯢鯨。(〈藝文 志 ‧ 五言律詩 ‧ 靖臺隨軍入鹿耳門〉)75

泱漭天然設險奇,激輪翻軸拍厜 。當關風捲桃花浪,聞說王師 直入時。(〈藝文志 ‧ 詩四 ‧ 鹿耳春潮〉)76

康熙 59 年鳳山知縣李丕煜主修《鳳山縣志》收錄訓導曾源昌〈登紅毛城〉

詩。77乾隆 12 年(1747)巡臺御史六十七纂修《重修臺灣府志》,收錄時任 臺灣知府褚祿78〈鹿耳春潮〉於〈藝文志 ‧ 詩三〉;乾隆 29 年(1764)鳳

72 按:廩膳生李欽文負責《臺灣縣志》編纂工作。《臺灣縣志》「修志姓名」,詳參王禮,《臺灣縣志》,頁 36。

73 曾源昌,〈登紅毛城〉,李丕煜,《鳳山縣志》,頁 217。

74 褚祿,〈鹿耳春潮〉,六十七、范咸,《重修臺灣府志》(下),頁 957。

75 施世榜,〈靖臺隨軍入鹿耳門〉,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下)(臺北:文建會,2006 年 6 月),頁 574。

76 余延良,〈鹿耳春潮〉,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下)(臺北:文建會,2007 年 6 月),頁 1182。

77 曾源昌廈門曾厝垵人,康煕 60 年(1721)歲貢生,官訓導。後遊臺澎,著有《臺灣雜詠》三十首。提督施世 驃延主鷺津書院,課其子弟。詳參吳福助,〈曾源昌提要〉,全臺詩編輯小組編撰,《全臺詩》第 2 冊(臺南:

國家文學館,2004 年 2 月),頁 21。

78 按:根據「重修臺灣府志姓氏」,臺灣知府禇祿同時擔任《重修臺灣府志》「協輯」工作。詳參六十七,范咸,

《重修臺灣府志》(上),頁 327。

(25)

山知縣王瑛曾編纂《重修鳳山縣志》,收錄兵馬司副指揮施世榜〈靖臺隨軍 入鹿耳門〉;79乾隆 39 年(1774)臺灣知府余文儀主修《續修臺灣府志》,

收錄余延良〈鹿耳春潮〉於〈藝文志 ‧ 詩四〉。80上述諸篇作者,唯余延良 生平不明,其餘皆有官職在身,宦臺官員上承朝廷旨意建構知識、傳播歷史,

符合「志書即治書」之收錄原則。

(三)賦、詞

若夫哀鴻失所,瑣尾堪憐。延頸企踵,霓望久懸。瞻王師之至止,

胥雀躍而歡顏。陳壺漿而塞野,奉筐篚以周旋。(〈藝文志 ‧ 賦 ‧ 平南賦〉)81

爾乃王師丕振,命將專征。艨艟蔽日,波浪翻騰。(〈藝文志 ‧ 賦 ‧ 紅毛城賦〉)82

王師雨集雲行,將軍驍勇,妙算神機發。……〈海會寺懷古用東 坡赤壁詞韻〉(調寄「念奴嬌」)83

〈平南賦〉「瞻王師之至止,…。陳壺漿而塞野,…」運用「王師」敘事結 構「大旱望雲霓」、「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作者周澎曾於康熙 22 年隨軍

79 施世榜康熙 36 年(1697)拔貢生,授壽寧教諭,陞兵馬司副指揮。詳參王瑛曾,〈選舉志 ‧ 貢生 ‧ 鄉貢〉,

《重修鳳山縣志》(上)(臺北:文建會,2006 年 6 月),頁 327。

《道光福建通志臺灣府》〈人物志 ‧ 國朝孝義 ‧ 施世榜〉記述「施世榜,字文標,晉江人,籍鳳山拔貢生。

置田千畝充海東書院膏火。又令長子貢生士安捐二百兩修葺鳳山學宮,次子臺灣籍拔貢生士膺捐社穀一千石。

其在晉江,修理學宮、橋梁、道路,亦多所襄助,授壽寧教諭,擢兵馬司副指揮。」詳參陳壽祺,〈人物志 ‧ 國朝孝義 ‧ 施世榜〉,《道光福建通志臺灣府》(下)(臺北:文建會,2007 年 12 月),頁 1137。

按:施世榜「授壽寧教諭,陞兵馬司副指揮」,係實授或虛銜?由《道光福建通志臺灣府》〈人物志 ‧ 國朝 孝義 ‧ 施世榜〉記述施氏原籍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人,來臺寄鳳山縣籍拔貢生,因置田千畝充海東書院膏火、

二子捐二百兩修葺鳳山學宮、捐社穀一千石,襄助家鄉晉江修理學宮、橋梁、道路等,因此「授壽寧教諭,

陞兵馬司副指揮」。由於「拔貢生」需憑實力考取,施氏原籍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人,授福建省福寧府壽寧 縣教諭、陞兵馬司副指揮,有榮歸故里之意,因此實授「授壽寧教諭,陞兵馬司副指揮」的可能性較高。

80 按:余延良未具名職稱,生平不明。

81 周澎,〈平南賦〉,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下),頁 737。

82 李欽文,〈紅毛城賦〉,李丕煜,《鳳山縣志》,頁 213。

83 韓必昌,〈海會寺懷古用東坡赤壁詞韻〉,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下)(臺北:文建會,

2007 年 6 月),頁 761。

(26)

出征,事施琅帳下,翰墨盡出其手,以征臺史實為底本,潤色而成〈平南 賦〉。84康熙 57 年鳳山知縣李丕煜修葺安平紅毛城,當時鳳山縣學廩膳生李 欽文參與修志撰寫〈紅毛城賦〉。85〈紅毛城賦〉「王師丕振,命將專征。」

運用「王師」敘事結構「爰整其旅」。嘉慶 12 年(1807)嘉義縣學教諭謝金鑾、

臺灣縣學教諭鄭兼才纂修《續修臺灣縣志》,歲貢生韓必昌因參與修志,86

〈藝文志〉收錄其運用「王師」敘事結構「爰整其旅」,於〈海會寺懷古用 東坡赤壁詞韻〉頌揚施琅之征戰。

上述列舉〈藝文志〉具名運用「王師」之作者,依科名、官職、有無參 與修志,表列如下:

表二 〈藝文志〉作者資歷表

篇 名 作 者 科 名 官 職 備 註

平臺記 李欽文 廩膳生 未授 參與修志

紅毛城賦 李欽文 廩膳生 未授 參與修志

靖臺隨軍入鹿耳門 施世榜 拔貢生 兵馬司副指揮 無 登紅毛城 曾源昌 歲貢生 鷺津書院主講 無

鹿耳春潮 褚 祿 進 士 臺灣知府 參與修志

鹿耳春潮 余延良 不 詳 不詳 不詳

平南賦 周 澎 未記載 施琅幕僚 參與鄭清海戰 海會寺懷古 韓必昌 歲貢生 未授 參與修志

84 崔成宗,〈平南賦 ‧ 解題〉,簡宗梧、許俊雅主編,《全臺賦校訂》,(臺南:國立臺灣文學館,2014 年 10 月),

頁 13。

85 崔成宗,〈紅毛城賦 ‧ 解題〉,簡宗梧、許俊雅主編,《全臺賦校訂》,頁 19。

86 按:韓必昌參與志書中「行誼、節孝、卹政、列傳、藝文」等項。詳參謝金鑾、鄭兼才,〈凡例〉,《續修 臺灣縣志》(上),頁 41。

(27)

康熙 35 年高拱乾《臺灣府志》〈凡例〉記述「志載〈藝文〉,務關治理,

苟有裨於斯郡,宜無美而不收。」87映現「志書即治書」的概念下,〈藝文 志〉收錄準則非在地代表文學,而是攸關治理之指導原則。前述表列具名之 作者資料,大多為「宦臺官員」或是參與「修志生員」,運用「王師」書寫 謳歌盛世、潤色鴻業之詩、詞、記、賦。當綰結「宦臺官員/修志生員」運 用「潤色鴻業/王師敘事」於「鄭清對抗」歷史的重新詮釋,則不僅用於〈海 防志〉、〈疆域志〉、〈地志〉、〈封域志〉、〈山水志〉、〈政志〉、〈雜 記〉各項地理政事類別,更在修志〈凡例〉「志載〈藝文〉,務關治理」的 指導原則下,收錄傳播性強的各類文學作品,一方面藉由修志取得知識傳播 的主導權、二方面修志生員作品亦得以具名流傳。志書〈藝文志〉收錄生員 具名的文學作品,隨志書上繳朝廷,乃臺志相較於中原各地的特殊現象,主 因在於清代志書大多不收錄明鄭時期隨軍來臺的名儒藝文,而臺地博學鴻儒 又未養成,88只得收錄宦臺官員及參與修志生員作品。各地志書完稿後皆需 層層上繳,經各級官員檢閱內容,以併入《大清一統志》。〈藝文志〉乃志 書收錄「具名作者」的特有類別,對於尚未授予官職的生員來說,能有具名 藝文上繳的機會,是裨益日後拔官授職的良機,大多樂意書寫貫徹朝廷意旨 的文學作品。由於生員僅是科名的底層,多數生員尚需參與鄉試取中舉人、

再參與會試考中進士,然而生員能考中舉人乃少數,舉人再考中進士又更是 少數。生員即使出仕,亦多是偏遠新闢之地,如有官生、廕生赴臺就任,還 需由上級長官舉薦授官,89因此參與修志、具名藝文,乃蒙獲長官賞識的良 機。尤其臺灣方志兩百餘年才纂修四十餘本,90所能提供具名流傳的版面,

87 高拱乾,《臺灣府志》,頁 47。

88 陳昭瑛〈儒學在臺灣的移植與發展:從明鄭至日據時代〉認為:明清兩代發展時間短淺,又未能超越閩學的 籠罩、蘊育原創性的學派,僅能是閩學在臺的一個支脈,因此「清代臺灣儒者未能成就一家之言」。詳參陳 昭瑛,〈儒學在臺灣的移植與發展:從明鄭至日據時代〉,《臺灣儒學:起源、發展與轉化》,頁 2。

89 如:「高拱乾陝西榆林衛人,廕生。康熙三十年冬,由泉州府知府舉卓異,蒙督、撫兩院會薦。奉特旨陞補 臺廈道,三十一年任。三十四年俸滿,陞浙江按察使。」詳參高拱乾,《臺灣府志 ‧ 秩官志》,頁 130。

90 根據 2004 年文建會分批出版《臺灣史料集成 ‧ 清代臺灣方志彙刊》,至今共 41 鉅冊。

(28)

著實少之又少,於所有臺灣生員而言,乃可遇而不可求的良機。然而少數參 與修志的生員,配合「志書即治書」的書寫風格、創作藝文,必為後進所模 擬,成為主流意識,匡限了後進生員的思想領域,於博學鴻儒的養成,多有 限制。

肆、《臺灣府志》之「海濱鄒魯」說

康熙 25 年蔣毓英《臺灣府志》乃未曾在臺刊行的稿本,高拱乾因此以 康熙 35 年(1696)《臺灣府志》為「第一本」臺志,如〈凡例〉所云:「臺 灣自康熙二十年始入版圖,其時諸公勞心草創,於郡志未遑修輯。今人心已 正,文治漸敷,欲同車書,莫有大於此者……較諸郡守蔣公毓英所存草稿,

十已增其七、八。」91意指高氏廣為蒐羅,較諸蔣氏稿本已增十之七、八;

又蔣《志》為底本、高《志》為增修本,符合志書先後承續之纂修法則。高

《志》承續蔣《志》,最明顯的例子,是蔣《志》〈臺灣誌書前序〉「天末 荒島」說,周昌〈詳請開科考試文〉薦請朝廷建學開科;高《志》〈初至臺 灣曉諭兵民示〉總結「教育日殷,昔屬蠻邦,今為樂土」之施政成果、福建 布政司楊廷耀〈臺灣府志序〉開啟「海濱鄒魯」論述。由「天末荒島」到「海 濱鄒魯」,映現二《志》相承之科舉政策與傳播策略。

一、教化蠻邦為樂土

康熙 25 年蔣毓英《臺灣府志》〈臺灣誌書前序〉以無君長、無裘葛、

無親疏、無衣冠、不登記載,定位為「天末荒島」,卷五〈風俗〉又以「逋 逃淵藪」記述鄭氏治理的臺灣為「罪犯島」:

臺灣自紅彝僭竊以來,因仍草昧;鄭氏父子相繼,民非土著;逋

91 高拱乾,〈凡例〉,《臺灣府志》,頁 4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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