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05 年 01 月 0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54659 號函備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2 月 1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142371 號函核定 高雄市政府 105 年 12 月 02 日高市府教特字第 10537500100 號函核定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簡章彙編
(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分發簡章)
主辦學校: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地
址:81368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 電
話:(07)342-0103 分機 819
網
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 編印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 編印
目 錄
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 - 1 -
音樂班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 ... - 3 -
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 ... - 4 -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 - 5 -
音樂班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 - 31 -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 - 51 -
附圖、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 ... - 74 -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章下載(或購買)
106年1月11日(星期三)起公告於「臺灣 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 生資訊」,並提供下載。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也同時公布下 載,網址:http://excellent.set.edu.tw/
本簡章可於 106 年 1 月 11 日(星期 三)起,至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警衛室(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購買,每份新臺幣 50 元,售完 為止。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 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雄 市 立 新 莊 高 級 中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報 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郵寄 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聯 合術科測驗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 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0 元。
公告聯合術科測驗 指定曲
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公告於「臺 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 招生資訊」。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 09:00 至 106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至 106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雄 市 立 新 莊 高 級 中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報 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郵寄 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以 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 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應 同時報名參加「聯合術科測 驗」,「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 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 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向主辦學 校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結果通知單 106年4月7日(星期五)
由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 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6年4月11日(星期二)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到錄取 學校報到。
- 2 -
備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應同時報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如經錄取於完成報到手續後,
若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名費。
聯合術科測驗 106年4月15日(星期六)至 106年4月16日(星期日)
詳「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簡章」。
寄發術科測驗成績通知 106年4月27日(星期四) 術科測驗成績複查暨補發 106年5月2日(星期二)至
106年5月3日(星期三) 每日09:00-16:00 寄發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 106年5月9日(二)
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06年5月12日(五) 每日09:00-16:00 公告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06年5月12日(星期五)公告於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招生資訊」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國中教育會考 106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至 106 年 5 月 21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至 10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雄 市 立 新 莊 高 級 中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報 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郵寄報 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甄選 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 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資料:
1.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 2.報到須知
10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
17:00公告於「臺灣南區106學年度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1.學校報名者:以限時掛號寄至考 生就讀之國中轉發各考生。
2.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號郵寄各 考生。
選校登記序號
複查暨補發 106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 09:00 至 16:00 至高雄市立新莊高 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洽辦。
現場分發(撕榜)作業
及錄取報到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09:00 依報到須知至高雄市立新莊 高級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報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錄取
考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06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甄選入學 分發作業流程
簡章公告
106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 106 年4 月15 日(星期六)
至4 月16 日(星期日)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
至 3 月 30 日(星期四)
依「高中藝術才能音樂類學 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書面審查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安置 管道一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6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
至 5 月 21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
至 6 月 16 日(星期五)
管道一:
學生參加聯合 術科測驗後,始 可報名參加「甄 選入學聯合分 發」。
管道二:
學 生 在 國 中 階 段 若 有 獲 得 政 府 機 關 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舉 辦 之 國 際 性 或 全 國 性 競 賽 表 現 特別優異,提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依「高中藝 術 才 能 音 樂 類 學 生 競 賽 表 現 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審查,審查 結 果 送 鑑 輔 會 鑑定,經鑑定通 過者則依「以競 賽表現入學」簡 章 ( 詳 見 簡 章 ) 安置入班。
備註:
報名「以競賽表 現入學」者,應 同 時 報 名 參 加
「 聯 合 術 科 測 驗」,「以競賽 表現入學」辦 理完成後,若 聲 明 不 參 加 聯 合 術 科 測 驗 且 繳 還 准 考 證 正 本者,得向主辦 學 校 申 請 退 還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至 3 月 7 日(星期二)
管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依「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簡章安置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及報到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送鑑輔會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6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
通過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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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
學 校 類別
以競賽 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甄選入學 分發招生 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外加名額
備 註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國立臺南女子
高級中學 資優類 3 27 30 1 1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高雄巿立高雄
高級中學 資優類 3 27 30 1 1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高雄巿立新莊
高級中學 資優類 5 25 30 1 1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國立鳳新
高級中學 資優類 8 22 30 1 1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國立屏東女子
高級中學 資優類 8 22 30 1 1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06年5月12日(星期五)公告於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網頁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 6 -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章下載(或購買)
106年1月11日(星期三)起公告於「臺 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招生資訊」,並提供下載。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也同時公布 下載,網址:http://excellent.set.edu.tw/
本簡章可於 106 年 1 月 11 日(星 期三)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 期二)每日 09:00-12:00 及 13:00-16:00 至高雄市立新莊 高級中學警衛室(高雄市左營 區文慈路 99 號)購買,每份新 臺幣 50 元,售完為止。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 名登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 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 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報名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郵 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 閱「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 校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
應同時報名參加「聯合術科 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
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 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 者,得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 術科測驗報名費。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06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 公告聯合術科測驗
指定曲
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公告於「臺 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招生資訊」。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聯合術科測驗 106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至 106 年 4 月 16 日(星期日)
考場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級 中學(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 號)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 106 年 4 月 27 日(星期四)
由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 科測驗委員會寄發。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複查暨補發
106 年 5 月 2 日(星期二)至 106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
寄發藝術才能(音樂 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
通知單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 由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審核。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目 錄
壹、依據 ... - 8 -
貳、目的 ... - 8 -
參、辦理單位 ... - 8 -
肆、報名資格 ... - 8 -
伍、報名辦法 ... - 9 -
陸、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 - 12 -
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 - 12 -
捌、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 - 13 -
玖、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 - 13 -
拾、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 - 14 -
拾壹、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 ... - 14 -
拾貳、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 - 15 -
拾參、申訴處理 ... - 15 -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 - 15 -
附件一、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表(樣張) ... - 17 -
附件二、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樣張) ... - 18 -
附件三、音 樂 性 向 ( 國 中 ) 觀 察 推 薦 表 ... - 19 -
附件四、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 - 20 -
附件五、聯合術科測驗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 - 21 -
附件六、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 - 22 -
附件七、主、副修測驗內容 ... - 23 -
附件八、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 - 25 -
附件九、試場規則與考試注意事項 ... - 26 -
附件十、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 - 28 -
附件十一、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 - 29 -
附件十二、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書- 30 -
- 8 -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 招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6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 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測驗成績作為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作業之依據。
二、測驗成績作為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70047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 06-2131928
轉118特教組 http://www.tngs.tn.edu.tw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80748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50號 07-2862550
轉123音樂組 http://www.kshs.kh.edu.tw 高雄巿立新莊高級中學 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07-3420103
轉819音樂組 http://www.hchs.kh.edu.tw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83075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257號 07-7658288
轉5802特教組 http://www.fhsh.khc.edu.tw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90054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號 08-7362204
轉24特教組 http://www.ptgsh.pt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 畢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資料。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學校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及購買方式: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6年1月11日(星期三)起公告並提供下載於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excellent.set.edu.tw/
簡章購買
時間:106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起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止 每日 09:00-12:00 及 13:00-16:00(不含例假日)。
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警衛室(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 。 費用:每份新臺幣50元整,售完為止。
四、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 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 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 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報名時間:
106年3月1日(星期三) 09:00至
106年3月7日(星期二) 17:00系統關閉為止。
※ 逾期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人證件照 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確認無誤後將資料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網路線上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art-talent.set.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 至 106 年 3 月 7 日(星期二) 止,以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務 處註冊組」(81368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並於信封註明「音樂班甄 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7)342-0103轉814(註冊組)。
- 10 -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7 頁):考生須於網路線上報名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由家長或監 護人簽章。
2.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二,第 18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
3.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三,第 19 頁)。
4.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如附件 四,第 20 頁)。
5.學校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五,第 21 頁)。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2,80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集體使 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7. A4 回郵信封 3 個: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郵遞區
號、地址、聯絡電話,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 注意事項,參閱第 11 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
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冊順序排 好,勿拆開分類;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一頁。
1. 報名表、准考證
、學校報名名冊 均於網路線上報 名系統登錄完成
,檢核無誤後自 行列印。
2. 音樂性向 (國中 ) 觀察推薦表、藝 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申請及審查表
,請自行由國教 署資優教育資源 網下載列印後,
依表格指示填寫
。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17頁):考生須於網路線上報名系統登錄 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二,第18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 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
3. 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三,第19頁)。
4.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如附件四
,第20頁)。
5.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正 本相符」及考生簽名。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2,800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7.A4 回郵信封 3 個:信封上須寫明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聯絡電話,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參閱第 11 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 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1.報名表及准考證 均於網路線上報 名系統登錄完成
,檢核無誤後自 行列印。
2.音樂性向(國中) 觀察推薦表、藝 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申請及審查表
,請自行由國教 署資優教育資源 網下載列印後,
依表格指示填寫
。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並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應依網路線上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雷射 印表機及一般白色A4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准考證由主辦學校製發,號碼由主 辦學校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 印本,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 委員會概不負責。
(三)非應屆之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 到原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四)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五)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3個月內所 拍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六)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聯合 術科測驗報名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 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向主辦學校申 請退還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七)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 申請表」(如附件六,第22頁)並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八)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 收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 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 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 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九)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2 52 72 107 157
(十)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准考證自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寄發。學校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發考生
;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106年3月17日(星期五)仍未收到准考 證,請洽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申請補發,
電話:(07)342-0103轉819。
2.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106年4月15日(星期六)08:00前,攜帶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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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科目: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以上為團體測驗)、視唱、主修科目、副修科目(
以上為個別測驗,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詳見附件七、八,第23~25頁)。
二、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地址: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三、日程:
106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 106 年 4 月 16 日(星期日)
上 午
08:10
預備08:10
預 備08:20 10:20 |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 寫
08:20 12:00 |
分組測驗
10:30
預備10:40
|
12:00
分組測驗中午
休 息 休 息下 午
13:10
預 備13:10
預 備13:20
17:00 |
分組測驗13:20
17:00 |
分組測驗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就下列西樂或國樂中選擇一項為主修科目,另一項為副修科目;以鋼琴 為主修科目者,須選其他各組之一項為副修科目;以其他各組為主修科目者,
必須以鋼琴為副修科目。
(一)鋼琴組。
(二)弦樂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三)管樂組: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氏管。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四)敲擊樂組。
(五)聲樂組。
(六)理論作曲組。
(七)國樂組:琵琶、柳葉琴、中阮、大阮、古箏、高胡、二胡(南胡)、中胡、
揚琴、笛、笙、嗩吶、簫。
二、主修指定曲訂於考前一個月(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公佈於「臺灣南區106學年 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查詢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三、樂理與基礎和聲科目之音樂常識及欣賞部份,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音樂部分之能力指標內容為基本範圍。
四、測驗預備時間:106年4月15日(星期六)及106年4月16日(星期日),上午場測 驗預備時間均從08:10開始;下午場測驗預備時間均從13:10開始。
五、考生應憑准考證入場,並遵守一切試場規則與主辦單位之應試規定。
六、聽寫及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所有考生同時筆試,視唱及主、副修科目均分組舉 行個別測驗。考生應依排定的試場及測驗時間應試,並聽從試場人員引導。
七、主、副修個別測驗應自備伴奏。
八、除鋼琴、木琴(66鍵)、小鼓及定音鼓(32、29、26、23、20吋)外,其他樂器 由考生自備。
九、主、副修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如附件七、八,第23-25頁)。
十、其他有關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九,第26-27頁)。
捌、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100分為滿分計算。術科加權後總成績計算至 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
術科測驗成績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主修 100 × 5
副修 100 × 2
聽寫 100 × 1
樂理與基礎和聲 100 × 1
視唱 100 × 1
術科加權後滿分
(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的採計,依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一般生及特殊身分學生鑑定標準均採用原始分數。
四、106年4月27日(星期四)寄發考生術科測驗成績單。
玖、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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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如附件十,第28頁)。
(三)檢附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立新莊高 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教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06年5月2日(星期二)至5月3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以郵 戳為憑,進行補發,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 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申請表」(如附件十一,第29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立新莊高 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教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成績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
一、申請高中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辦法」之規定通過鑑定。
二、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本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
三、106年5月9日(星期二)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式二份)。
拾貳、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06年5月12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郵戳為憑。
二、辦理方式:考生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 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書」(如附件十 二,第30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立新莊高 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 務處註冊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參、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術科測驗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 會提出申訴,申訴書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立新莊高 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地址: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信封上註明「
申訴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本委員會於收文後一星期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四、同一事件申訴,若無新事證,申訴以一次為限。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 範,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06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 律授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06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資料,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
登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 至各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
- 16 -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 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 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 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 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 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 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臺灣南區 106 學年 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 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 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 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 發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網 頁,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附件一 (報名表及准考證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表(樣張)
准考證號碼 (由主辦學校填寫) 報名日期 106年 3 月 日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音樂班
□非音樂班 畢業年月 年 月
身分別 □1.一般生 □2.身心障礙學生 □3.原住民學生 □其他,說明 繳費身分 □ 1.一般生 □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緊 急 聯絡人
姓 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 名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主修代號 主修樂器名稱 授業老師 1.
2.
副修代號 副修樂器名稱 授業老師 1.
2.
※主、副修之樂器組別代碼,請參閱簡章(附件八,第 25 頁)。
※ 右 欄 各 項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繳交 證件
□ 1.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 2.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 3.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一份
□ 4.繳交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畢業證書 □畢業證明書 □修業證明書 □同等學力證明書
□ 5.免繳報名費者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 6.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學校報名免繳 3、4 項 報名
手續 繳交
證件 章 收費 章 發准
考證 章
科目 1.主修 2.副修 3.聽寫 4.樂理與基礎和聲 5.視唱 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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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
(樣張)
考場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准考證號碼︰
(上傳數位相片檔)
考 生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主 修
副 修
家長 或監 護人 姓名
關 係
電
話
通訊 地址
考場電話:(07)342-0103 轉 819
考場地址:81368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
測驗科目及日程︰
ㄧ、科目︰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視唱、主修、副修。
二、日程︰
106 年 4 月 15 日
(星期六)
106 年 4 月 16 日
(星期日)
上
午
08:10 預備 08:10 預備
08:20
| 10:20
樂 理 與 基 礎 和 聲
、 聽 寫
08:20
| 12:00
分 組 測 10:30 預備 驗
10:40
| 12:00
分 組 測 驗
下
午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20
| 17:00
分 組 測 驗
13:20
| 17:00
分 組 測 驗
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一、 試場規則:
(一) 筆試試場:
1.嚴禁攜帶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及其他電子產品等具有通 訊、記憶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進入試場,違反本項規定者,
扣該科測驗成績 6 分。
2.筆試(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理論作曲筆試等科)測驗,考 生逾時 15 分鐘未進場者以棄權論。測驗時間未滿 50 分鐘,
不准出場。
3.參加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之考生必須於考試當天(4 月 15 日)上午 8:10 依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8:20 測驗開 始,考試中間不休息。
4.筆試科目可使用黑色鉛筆、藍色原子筆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5.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驗,可用透明墊板,墊板上 不可有符號或文字。除准考證、文具外,不准放置其他物件。
6.核對答案卷、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7.每節考試鈴聲響起開始作答,未響時不准動筆,並不得翻閱 答案卷與試題卷。考試結束鈴聲響時,應立即停筆靜坐,待 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場。
8.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否則不予計分。
9.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10.考試進行中,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其餘一概不得 發問。
11.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號碼及任何記號,否則以零分計 算。
12.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彌封不准弄破亦不得毀損 答案卷,否則以零分計算。
13. 每節考試結束鈴聲響起,應立即停筆靜坐、待監試人員收 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開。
(二)個別考試:
1.出入各試場應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考完後立即取回 並妥善保管。
2.主、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 間,提前向「考生服務中心」報到,等候應考。唱號 3 次未到 場應考視同「缺考」,「缺考」考生得於該場次補考,但不得延 至別的場次應考。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序有所衝突,考生 應自行選擇科目參加測驗,同時向「考生服務中心」報備,以 便更換順序或時間(以當日該場次為限),未報備者以「缺考」
論。
3.「弦樂組」與「管樂組」考生之樂器若需要預先調音,可在叫 號後至「調音室」先行調音,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4.主修項目考生,應試順序為(1)抽考之音階及琶音(2)指定 曲(3)自選曲。演奏(唱)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須背 譜。
5.視唱測驗共有三個試場,請考生務必考完三個試場後才能離 場,否則一律以缺考論。
6.參加主副修測驗之考生,若需伴奏者,請自備伴奏並隨同考生 一起進出試場。
7.各場次考試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憑准考證入場,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經查核無誤後,
准先參加考試。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未帶 准考證者須取來補驗。上午缺證者下午必須辦妥(餘類推),否 則不准繼續參加考試。
(二)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 106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至 17:00,至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校區查 看或網路查詢(網址 http://www.hchs.kh.edu.tw/)。為了試務 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場不開放。
(三)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一切考場規定,如有違規情事發 生,依前述規定辦理。如遇臨時突發狀況,則由試務中心緊急 處理。
附件二
附件二
附件三
音 樂 性 向 ( 國 中 ) 觀 察 推 薦 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填表: 年 月 日姓 名 性別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 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應屆
□非應屆 通 訊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 手機
二、音樂優異能力觀察量表
(由推薦人勾選,※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觀 察 項 目 5 4 3 2 1 1.對音樂學習極為專注和執著,且有強烈之動機。 □ □ □ □ □ 2.具有優異的音感,及辨識音色的能力。 □ □ □ □ □ 3.具有良好讀譜能力,能快速正確地學習新樂曲。 □ □ □ □ □ 4.具有良好聽覺記憶,能將聽過的樂曲正確迅速地唱奏或辨識紀
錄之。 □ □ □ □ □
5.喜愛音樂,具有相當程度之唱奏能力並能表達音樂內涵。 □ □ □ □ □ 6.唱奏音樂時具有自然合韻之肢體語言。 □ □ □ □ □ 7.具有音樂即興或創作能力,能夠創作音樂作品或改編樂曲。 □ □ □ □ □ 8.具備音樂鑑賞能力,能評析樂曲,並有獨到的見解或優秀詮釋
能力。 □ □ □ □ □
9.喜愛參加音樂展演或競賽活動並有優異表現。 □ □ □ □ □ 10.善於運用日常生活媒材來表現音樂,或經常以音樂表現思維作
為學習媒介。 □ □ □ □ □
三、國中階段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由推薦人填寫)
音樂才能特質或表現之傑出具體事蹟(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觀察推薦敘述)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
關係:□專家學者 □家長
推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勾選) □指導教師 □其他 (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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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號碼 申 請 鑑 定 編 號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申請類別 音 樂 類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縣(市) (校名全銜)
監 護 人 關係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初
選
管道
申請條件
審查結果 (含簽章)一
(聯合分發) □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
二 (競賽表現)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 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請參閱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簡章,並於 106 年 3 月 24 日 (星期五)至 3 月 30 日(星期四)辦理線上報名)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6 年 3 月 日
複
選
評量工具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選結果: 核章:
鑑 輔 會 綜 合 研 判
審查 結果
審查日期:106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 106 年 3 月 日
注意事項:請勿填寫黑框內之內容
附件五 (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學校
名稱 聯絡電話 傳真
承辦 人員
承辦人 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學校
地址 郵政匯票
號碼
編號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是否為
音樂班學生 繳費身分 備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否 1
2 *** ********** 女 否 1
3 *** ********** 男 否 2
4 *** ********** 女 否 3
5 *** ********** 男 否 1
6 *** ********** 女 否 1
7 *** ********** 男 否 1
8 *** ********** 女 否 1
9 *** ********** 男 否 1
10 *** ********** 女 否 1
合計
10
名,免繳報名費共2
名,報名費共計○,○○○
元。繳費身分: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全免)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全免)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 22 -
附件六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 生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原 就 讀 國 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 急 連 絡 人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浮貼)
◎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及佐證資料/方式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試場
□延長作答時間 20 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提早 5 分鐘入場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設有電梯之試場應試
□申請特殊試場(或獨立試場)
試卷 □放大試卷(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輔具
□檯燈
□放大鏡
□其他(請說明): 其他特殊需求
(請詳填)
佐證資料/方式
□原就讀學校(國中)之評量調整服務佐證資料
□由原就讀學校(國中)之個管教師列席審查會議,說明在校期間提供之 評量調整服務內容
申 請 人 簽 名:
監 護 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審查單位核章:
附件七
主、副修測驗內容
演奏(唱)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須背譜 一、西樂組
西
樂 鋼琴
主 修
1.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 一組四個八度上下行音階、琶音及終止式。以 演奏。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
修 自選曲一首。
弦樂
主 修
1.音階及琶音:
(1)小提琴、大提琴: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以 演奏〈不反覆〉。
(2)中提琴:五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以 演奏〈不反覆〉。
(3)低音提琴: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兩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4)豎 琴: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升 g 與升 d 小調除外〉中,
抽考其一,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5)古典吉他:自全部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
修 自選曲一首。
管樂
主 修
1.音階及琶音
(1)木管:自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上下行音階及 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圓滑奏、一次斷奏;琶音亦 同,不限由主音開始),以 演奏。
(2)銅管: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圓滑奏、一次 斷奏;琶音亦同,不限由主音開始),以 演奏。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
修 自選曲一首。
敲 擊 樂
主 修
1.音階及琶音:自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須背譜)
4.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副 1.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須背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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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主 修
1.指定曲一首。
2.自選曲: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西洋歌劇選曲可代替外國藝術歌曲)。
副
修 自選中外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曲一首。〈必須有鋼琴伴奏〉。
理論作曲
主 修
、 副 修
1.筆試:
(1)和聲學<數字低音、高音曲調配和聲>。
(2)作曲<動機發展>。
2.面試:
(1)鍵盤和聲<數字低音含近系轉調>。
(2)筆試作品鋼琴彈奏。
(3)筆試作品(繳交作品或作業並說明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二、國樂組:
國
樂
拉弦 主修
1.音階及琶音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不反 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彈撥 擊弦
主 修
1.音階及琶音
(1)古箏:與自選曲同調之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2)柳葉琴: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3)其他樂器: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吹管 主修
1.音階及琶音:
(1)中國笛:為兩個八度,以曲笛(D 調笛),指法為全按 1.2.5.6.(首調 Do、Re、Sol、La),抽考其一〈不反覆〉。
(2)嗩吶及笙:為兩個八度(36 簧笙:全部大調。嗩吶、傳統笙:Bb、C、
D、F、G 五個大調),抽考其一〈不反覆〉。 2.指定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
副修 自選曲一首。
※指定曲將於 106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公告於「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招生資訊」網址(http://www.hchs.kh.edu.tw/mus/)。
附件八
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西 樂 國 樂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英文譯名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101 鋼琴組 鋼琴 Piano 701 國樂組 琵琶 201 弦樂組 小提琴 Violin 702 國樂組 柳葉琴 202 弦樂組 中提琴 Viola 703 國樂組 中阮 203 弦樂組 大提琴 Cello 704 國樂組 大阮 204 弦樂組 低音提琴 Double Bass 705 國樂組 古箏 205 弦樂組 豎琴 Harp 707 國樂組 高胡 301 管樂組 長笛 Flute 708 國樂組 二胡(南胡)
302 管樂組 雙簧管 Oboe 709 國樂組 中胡 303 管樂組 單簧管 Clarinet 711 國樂組 揚琴 304 管樂組 低音管 Bassoon 712 國樂組 笛 305 管樂組 薩氏管 Saxophone 713 國樂組 笙 306 管樂組 法國號 French Horn 714 國樂組 嗩吶 307 管樂組 小號 Trumpet 715 國樂組 簫 308 管樂組 長號 Trombone
309 管樂組 低音號 Tuba 310 管樂組 上低音號 Euphonium 401 敲擊樂組 敲擊樂 Percussion 501 聲樂組 聲樂 Voice 601 理論作曲組 理論作曲 Com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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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一、試場規則
(一) 筆試試場:
1. 嚴禁攜帶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及其他電子產品等具有通訊、記憶等功能 之非應考用具進入試場,違反本項規定者,扣該科測驗成績6分。
2. 筆試(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理論作曲筆試等科)測驗,考生逾時15分鐘未 進場者以棄權論。測驗時間未滿50分鐘,不准出場。
3. 參加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之考生必須於106年4月15日考試當天上午 8:10 依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8:20測驗開始,考試中間不休息。
4. 筆試科目可使用黑色鉛筆、藍色原子筆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5. 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驗,可用透明墊板,墊板上不可有符號或文 字。除准考證、文具外,不准放置其他物件。
6. 核對答案卷、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7. 每節考試鈴聲響起開始作答,未響時不准動筆,並不得翻閱答案卷與試題卷。
考試結束鈴聲響時,應立即停筆靜坐,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 場。
8. 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否則不予計分。
9. 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10.考試進行中,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其餘一概不得發問。
11.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號碼、任何記號,否則以零分計算。
12.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彌封不准弄破亦不得毀損答案卷,否則以零 分計算。
13.每節考試結束鈴聲響起,應立即停筆靜坐,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 可離場。
(二) 個別考試:
1. 出入各試場應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考完後立即取回並妥善保管 2. 主、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間,提前向「報
到處」報到,等候應考。唱號三次未報到,視同「缺考」。「缺考」考生只得 於該場次補考,不得延至其它場次補考。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序有所衝 突,考生應立即向「術科測驗試務中心」報備,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以當 日該場次為限),未報備者以「缺考」論。
3. 「弦樂組」與「管樂組」考生之樂器若需要預先調音,可在叫號後至「調音 室」先行調音,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4. 主修項目考生,應試順序為(1)抽考之音階及琶音(2)指定曲(3)自選 曲。演奏(唱)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須背譜。
5. 視唱測驗共有三個試場,請考生務必考完三個試場後才能離場,否則一律以 缺考論。
6. 參加主副修測驗之考生,若需伴奏者,請自備伴奏並隨同考生一起進出試 場。
7. 各場次考試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憑准考證入場,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經查核無誤後,准先參加考試。
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未帶准考證者須取來補驗。上午缺 證者下午必須辦妥(餘類推),否則不准繼續參加考試。
(二)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場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06年4月14日(星期五)15:00 至17:00,至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校區查看或網路查詢(網址:
http://www.hchs.kh.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 量,測驗試場不開放。
(三)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一切考場規定,如有違規情事發生,依前述規定 辦理。如遇臨時突發狀況,則由術科測驗試務中心緊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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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查成績申請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106 年 月 日
考 生 姓 名 准考證號碼
聯 絡 電 話 地 址
主 修 副 修
緊 急 聯 絡 人 電 話
申請複查科目
(請勾選複查項目或修 改為在複查項目打)
1.主 修 □
2.副 修 □
3.聽 寫 □
4.樂理與基礎和聲 □
5.視 唱 □
繳 費 (每科 30 元)
申請人簽名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查成績回覆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106 年 月 日
考 生 姓 名 准考證號碼
申請複查科目 主 修 副 修 聽 寫 樂理與基礎和聲 視 唱
複 查 成 績
備 註
附件十一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收件編號: (不必填寫)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注意: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
男□
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寫郵遞區號)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請於106年5月2日(星期二)至5月3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以郵戳 為憑,進行補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 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立新莊高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 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成績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 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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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書
※收件編號: (不必填寫)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注意: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
男□
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寫郵遞區號)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請於106年5月12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進行補發作 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 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立新莊高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81368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教 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成績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 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6 年 月 日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 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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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 09:00 至 106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至 106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雄市 立新莊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81368 高 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報名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 方式請詳閱「以競賽表現 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之學校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
者,應同時報名參加「聯 合術科測驗」,「以競賽表 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 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 還准考證正本者,得向主 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測驗 報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結果通知單 106年4月7日(星期五)
由臺灣南區106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6年4月11日(星期二)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 到錄取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錄 取考生聲明放棄
錄取資格
106年4月13日(星期四)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16:00前由考生 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 錄
壹、依據 ... - 35 -
貳、目的 ... - 35 -
參、辦理單位 ... - 35 -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 - 36 -
伍、報名資格 ... - 36 -
陸、報名辦法 ... - 36 -
柒、報名應繳資料 ... - 37 -
捌、報名注意事項 ... - 38 -
玖、招生錄取名額 ... - 38 -
拾、放榜暨寄發結果通知單 ... - 39 -
拾壹、報到 ... - 39 -
拾貳、放棄錄取 ... - 39 -
拾參、申訴處理 ... - 39 -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 - 39 -
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 - 40 -
附件一、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表(樣張)... - 46 -
附件二、以競賽表現入學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 - 47 -
附件三、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委託書 ... - 48 -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