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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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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107 年 6 月 29 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22584B 號令修正發布「各級 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二、106 年 9 月 2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15131 號令修正公布國民體育法 第 15 條

三、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15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90051230 號函辦理。

貳、目的

為甄選優秀運動人才擔任籃球專任運動教練,協助從事籃球運動團隊之訓練 及比賽指導,除建立優秀運動選手之培育制度,亦為本市爭取佳績。

參、甄選種類、名額及聘任級別:

一、甄選種類:「籃球」專任運動教練「正取」1 人;「備取」1 人。

二、聘任級別:初級專任運動教練 肆、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持有教育部體育署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核 發籃球運動項目初級(或以上)運動教練證者。

二、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12 條(附錄壹)情事者及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者(附錄貳);惟經查證隱瞞者得予取消錄 取資格、解聘。

伍、正式專任運動教練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21 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學校體育班、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 練。

四、統籌負責學校體育班評鑑、基層選手訓練站、全國運動人才…等體育班相 關評鑑、成果文件文書資料彙整。

五、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六、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體育推行委員會、體育班會 議、校慶活動、體育表演會、研習…等)。

七、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八、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每年至少 18 小時)。

九、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十、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十一、協助區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二、接受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之任務指派。

十三、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陸、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

(2)

甄選簡章請於 109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止,逕 自下列網站下載: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訊息「甄選介聘」區 (http://www.tc.edu.tw/)。

二、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電子公告」區

(http://www.tches.tc.edu.tw/nss/p/index)。 柒、報名手續:

採現場報名,報考者應事先上網自行下載填列報名表,報名時親自或委託他 人(需持委託書)至指定地點現場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109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 時,逾時不候。

二、報名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人事室(臺中市大里區文化街120號)。

三、准考證號碼於現場編定,經報名、繳費、核發准考證後始完成報名手 續,凡完成報名手續後,概不得要求退費。

四、報名表各項欄位均需詳實填寫,並自行列印成白色 A4 大小紙張。

五、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及 A4 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影印本繳 交備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未帶正本不予受理報名,亦不接受補件): (一)國民身分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符合報考之籃球專任運動教練證(教育部體育署頒發合格籃球項目 初級(或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

(四)符合報考之籃球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六、需繳交資料:(資料不齊,不予收件辦理)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貼上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二)准考證(如附件二,貼上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三)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如附件三)。

(四)前述各項證件影本(新式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任運動 教練證、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表現相關證明文件)。

(五)切結書(如附件四)。

(六)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者,如附件五)。

(七)調離現職同意書(如附件六,非現職人員免繳)

(八)個人自傳簡歷(A4 直式橫書,以 1,000 字以內為原則如附件七)。 (九)回郵信封乙只(填妥姓名、地址並貼上 28 元限時回郵,以利寄發成 績單)。

(十)前述應檢附繳交報名資料及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 補件。

(3)

捌、甄選成績計算方式:

籃球比賽之專業成就積分(40%)、試教(30%)、口試(30%),成績統計以原始 成績計算。

考試與成績計算方式(如下表)

方式 考試內容

專業貢獻及 成就(40%)

1.報考本校專任運動教練符合下列情形且可提出文件證明者(其 中指導本市選手參加,成績採計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換算 得分如下:

2.以上成績僅採納賽事最高級組別成績。

3.積分證明文件:指導積分以指導成績敘獎令影本或指導學生 獎狀影本採計積分。(正本依序裝訂查驗,驗畢當場發還)

4.積分認證正本倘文件遺失,可由原主(承)辦單位出具證明並 核章。

5.積分採計以指導學生參加籃球比賽為限,每人僅採計最優 8 項 賽事成績,邀請賽不予採計積分。

6.本項計分採計最高為 100 分,依比例換算本項得分。

7.如有相關積分爭議,均由報名現場之積分疑議審查小組判定之。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第 四 名

第 五 名

第 六 名

第 七 名

第 八 名 指導本市選手參加教育部

體育署全國籃球學生聯賽 30 24 21 18 15 12 10 8 指導本市選手參加本市府所

主辦國小市長盃及學生籃球 聯賽

20 16 14 12 10 8 7 6

試教(30%) 1、試教 10 分鐘,試教內容請考生依據籃球項目自訂,並自行準 備教材及教具。

口試(30%) 1、口試 10 分鐘。

2、內容含訓練實務、績效目標、行政配合度、服務熱忱…等。

玖、專業貢獻及成就積分審查時間、地點

一、時間:109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請應試者提前抵達 考場,並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

二、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一樓校史室

拾、口試與試教報到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 到者視同放棄考試資格,報考者不得異議。

二、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人事室。

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報到。

拾壹、口試與試教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

一、時間:109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 時起。

(4)

二、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籃球場及一樓校史室。

三、考試科目:

(一)試教:

1、試教時間:10 分鐘。

2、考生自行準備教材及教具。

(二)口試:

1、口試時間:10 分鐘

2、口試內容:含訓練實務、績效目標、服務熱誠、溝通表達能力等。

四、各試場工作人員依序唱名報考者入場,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考試資 格,報考者不得異議。

項目 日期 評分內容 甄試地點

專業貢獻及成就積分審查

(採資料審查)(40%)

109 年 7 月 1 日(三)

上午 10 時至 12 時 參賽成績、指導績效 塗城國小 一樓校史室 試教(30%) 109 年 7 月 1 日(三)

下午 14 時起 專業技能 塗城國小 籃球場

口試(30%) 109 年 7 月 1 日(三) 下午 14 時 30 分起

運動指導理念、專業及專 門學科知能及未來抱負、

表達能力及服務熱忱等

塗城國小 一樓校史室 拾貳、錄取名額:

一、依專業貢獻及成就積分審查 40%、口試 30%及試教 30%合併計算總分。

二、正取人數錄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凡試教原始分數或口試原始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四、總分相同時,依專業貢獻及成就積分、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 取,若上述條件仍相同時由評審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不錄取,錄取標準由評審委員會定之。

拾參、甄選結果放榜及成績複查

一、甄選結果放榜:109 年 7 月 2 日(四)下午 6 時以前,公告於臺中市大里 區塗城國民小學網頁(http://www.tches.tc.edu.tw/nss/p/index)及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二、申請複查: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請持 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書(附件八)親自

前往塗城國小人事室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複 查成績,不得要求閱覽或複印有關資料。

三、報考人經申請成績複查後,若成績複查結果確有影響甄選結果時,本校 將於 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 站重新公告甄選結果;若無影響甄選結果,則不再另行公告。

(5)

拾肆、報到

一、 報到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人事室。

二、請正取人員持新式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單,於 10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前親自報到,正取人員若未到場者視同棄權,本校將通知備取人員 遞補。

三、辦理報到後,由本校教練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送請校長核定聘 任之,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

四、報到時應繳交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在公家機關任職者報到 時應另繳交原機關「調離現職同意書」)(附件六),以及公立醫院所體 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 關規定或其他妨害訓練、指導、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所體格 檢查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起聘日期為 109 年 8 月 1 日。

拾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應試人員均應遵守本簡章附則之規定。

二、擬予聘任人員,如逾期未應聘或有本簡章附則及附錄之情形不予聘任 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甄選錄取人員其待遇、服勤、職責、解聘、停聘、不續聘、申訴、福利、

進修、成績考核、獎懲、年資晉級及其他權益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四、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具較高級別教練證之教 練,得參加較低級別教練之遴選;獲聘時,其敘薪,應以聘任學校予以 聘任之級別為準。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 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臺中市大里區塗 城國民小學首頁(http://www.tches.tc.edu.tw/nss/p/index),考生 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述 網站。

五、報考人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錄取,一經查證屬 實,立即予以解聘。又錄取後無法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 法或其他相關辦法聘任者,亦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六、參加本校專任運動教練甄選人員錄取後,具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 任管理辦法第 12 條情事者,及未取得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 辦法審定合格教練證,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予以 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不得異議。

七、本次甄選錄取人員,除接受錄取服務學校擔派工作外,教育局得考量本 市體育整體發展安排至各輔導學校協助各該項運動種類之訓練及推 展。教育局依未來本市體育發展績效及任務需求,得逕將本次甄選錄取 人員行政調動至其他學校擔任同運動種類之運動教練,所有錄取人員不 得拒絕。

八、本校聘任之正式專任運動教練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

(6)

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如主管機關另有新規定,均以新規定為準。

九、本簡章經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 會審議通過,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 令 辦 理 , 如 有 補 充 事 項 , 公 布 於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網 頁 (http://www.tc.edu.tw/ ) 與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塗 城 國 民 小 學 首 頁

(http://www.tches.tc.edu.tw/nss/p/index)公告。

十、試務諮詢服務: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04-24922935 轉 724(體育 組)。

十一、申訴專線: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04-24922935 轉 750(人事室)。

附則

一、應考人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各甄選 階段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 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已聘任者,應予 解聘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其涉及違法情事者,依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一)具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12 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者。

(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

(三)冒名頂替者。

(四)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有關資料、證件者。

(五)自始即不具備參加甄選(應考)資格者。

(六)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七)持國外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查證,於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時,有不符或不予認定之情形者。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節錄)

學校聘任、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其他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之規定,查詢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及依第七項所定辦法查詢是否曾有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應定期查詢。

附錄

壹、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12 條:

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不得為教育人員情 事之一者,不 得聘任為教練;已聘任者,由學校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予 以解聘。

貳、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31 條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7)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 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 行為屬實。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 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 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 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 證屬實。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教育人員有前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除情節重大者及教師應依教師法 第十四條規定辦理外,其餘經議決解聘或免職者,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 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第一項教育人員為校長時,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其涉及第八款 或第九款之行為,應由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 員會調查之。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偵 查或審判中,聲請司法機關提供案件相關資訊,並通知其偵查、裁判結果。

但其妨害偵查不公開、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違反法定保密義務,或有害被 告訴訟防禦權之行使者,不在此限。

為避免聘任之教育人員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規定之情事,各 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 之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 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免職之教育人員,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 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 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免職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第 33 條 有痼疾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 員。己屆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8)

附件一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報名表】

報考運動種類: 籃球 准考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相 片

(最近 3 個月內正 面半身脫帽照片)

地址

郵遞區號

聯絡 電話

(0)

(H)

(手機)

緊急聯絡人姓名

緊急聯絡人電話

E-mail 最高學歷

經歷

服務單位 起迄日期 職稱 工作項目內容

報 名 審 核 程 序

◎應備下列報名文件及各項證件正本及 A4 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影本繳交備 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 )1.准考證(貼上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 )2.專業貢獻及成就積分審查表

( )3.各項證件影本

(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 最高學歷證件正、反面影本。

( )○3 符合報考之籃球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 級)。

( )○4 符合報考之籃球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表現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4.切結書

( )5.健康防疫聲明切結書

( )6.委託書(無則免附)

( )7.個人自傳簡歷

( )8.回郵信封(填妥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請貼妥 28 元郵資)。

一、資格審核 ( )合格 ( )不合格

( )證件不齊,不予報名

審核人員 核章

初審 複審

二、領准考證核章

(9)

附件二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准考證】

報考運動種類: 籃球 准考證號碼:

姓名(請自填)

相 片 (最近 3 個月內 2 吋 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國 民 身 分 證

請 自 填

(試務人員核章)

項 目 時 間 評審委員簽章

試 教 109 年 7 月 1 日(三) 下午 14 時起 口 試 109 年 7 月 1 日(三)

下午 14 時 30 分起

本准考證請妥為保存,憑本證及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準時入 場應考,未攜帶准考證者不得應考。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應於測驗當日攜帶與 報名表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考場辦公室申請補發。

(10)

附件三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

報考運動種類: 籃球 准考證號碼:

姓名 國 民 身 分 證

性別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項目 序號 檢附證明以 A4 大小紙張影印,依序排列

( 請 於 空 格 內 填 入 資 料 )

考生自行 核計

審查人員 初核

審查人員 椱核

業 貢 獻 及 專 業 成 就

︵ 最 高 100

︶ 1

指導本市選手參加教育部體育署全國籃球學生聯賽:

第 1 名 次、第 2 名 次、第 3 名 次、

第 4 名 次、第 5 名 次、第 6 名 次、

第 7 名 次、第 8 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2

指導本市選手參加本市府所主辦國小市長盃及學生籃球聯 賽

第 1 名 次、第 2 名 次、第 3 名 次、

第 4 名 次、第 5 名 次、第 6 名 次、

第 7 名 次、第 8 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總計

(積分採計以指導學生參加籃球比賽為限,

每人僅採計最優 8 項賽事成績,邀請賽不予採計積分。)

以上成績僅採納賽事最高級組別成績。

考生簽章: 審查人員簽章:

審查人員簽章:

(11)

附件四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小109學 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如有虛偽陳述,或所附資料文件不 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並願負偽造文書之刑事責任暨放棄 先訴抗辯權。

如蒙 錄取而無 法於簡 章規定 期限內 繳交體 檢表或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

(12)

附件五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前來辦理報名,特委 託(姓名) 代為申辦,並接受其申辦結果無 任何疑義。

此 致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

委託人(立書人)

姓名:

(簽名或蓋章)

國民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

(受委託人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姓名:

(簽名或蓋章)

國民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與委託人之關係: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13)

(關防) 附件六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調離現職同意書】

本機關:_______ _(報考人員姓名)參加臺中

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籃球專任運動教練甄選業

獲錄取,同意其自民國 109 年 月 日起調(離)現職。

此致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

機關首長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14)

附件七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報考人簡歷表

姓 名 准考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

別 通 訊 住 址 身分證字號 聯 絡 電 話

學 歷

經歷

(歷年任職單位與職稱)

理想與抱負

其他

(專長及教學相關專業執照或證書…等)

(15)

附件八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健康防疫聲明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小 109 學年度專 任運動教練甄選,確定於 109 年 6 月 17 日(考試當日前 14 日)以後 未曾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公告之二級以上流行地區,亦非屬衛 生福利部須「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對象,倘有不實,願自負 相關法律上責任。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

(16)

附件九

成績複查申請書

立申請書人 參加 109 學年 度籃球專任運動教練甄選,申請複查下列考試成績,

由本人親自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專業貢獻及成就

□試教成績

□口試成績

特此申請 此致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

申請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字號:

通 訊 地址:

電 話 號碼: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17)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籃球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口試與試教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的應試順序,依准考證號碼,由小到大排序;報考人數6人以上

(含6人)口試、試教依報名順序分兩組同時進行,現場由各組 第一位代表抽籤決定先進行口試或試教。。

二、考生於進入試場時,請先將准考證交給評審委員簽名或蓋章。

三、口試、試教順序為:1號口試時,2號在休息室之預備區準備,其餘應 試者請在休息室等候。每一試場均有安排二位服務老師,負責唱名、

核對身分及計時按鈴,考生若未能於規定之時間到達,經唱名3次 仍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試教亦同。

四、口試、試教考試時間分以各10分鐘為限:

(一)試教:由服務人員於應試8分鐘時,按第1次短鈴,10分鐘按第 2次長鈴強制結束。

(二)口試:由服務人員於應試8分鐘時,按第1次短鈴,10分鐘 按第2次長鈴強制結束。

五、若有補充規定,隨時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tc.edu.tw)

及臺中市大里區塗城國民小學

(http://www.tches.tc.edu.tw/nss/p/index)公告。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期間內報到(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

(六)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

(二)外國人入國工作前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外國人健康檢

(五) 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含教育文化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 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及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計算表

九、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未能察覺而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又錄取後無法依各級

拾玖、本簡章經臺中市立外埔國民中學 106

二、查現行法務部所屬矯 正機關辦理收容人專 案檢定之主體包含監 獄、技能訓練所、看 守所、矯正學校、戒 治所等單位,為使實

三、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