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安維組 P1
明道高級中學門禁管制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門禁管制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門禁管制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門禁管制辦法
94 年 01 月 20 日制訂 99 年 01 月 20 日修訂
教職員工之管制:
人員:對本校教職員工進入校門應查驗識別證 (由人資處製發),
以便管制。
車輛(不含機車):對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入校園應查驗通行證,憑 證進入校園。
機車:對本校教職員工及訪客機車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區(前門中山 路旁停車區或後門警衛室邊停車區),教職員工進入校園應查 驗識別證,訪客應辦理會客登記,上課期間機車不得穿越校 園。
日校學生之管制:
上、放學時間 (上午 07:00-08:00,下午 16:45-17:10) 由學務處 派教官負責維護學生安全,警衛人員應於校門兩旁服勤,對於進出 人員應特別注意,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對於家長接送之車輛,除學生因病或行動不便經報備者外,一律不 得駛入校內,或在校門三十公尺以內區域停靠下車,學生因病或行 動不便需申請臨時出入證。
學生於上課期間進出校門,必須憑健康中心填發臨時外出就診(返 家休息)單,且經導師或任課老師簽章,並經學務處簽證,或按正 常請假手續辦理請假後,憑請假證明外出。(警衛室應留存有關單 證以便查核)
嚴格禁止學生中午自行向外面商店訂購午餐,以免妨礙校門觀瞻及 人員車輛進出。
假日學生來校管制:
學生假日進出校門應著整齊校服,服儀不整禁止進出校門。
來校學生若穿便服者,應出示學生證,憑證進出校門 (若將校服 及便服夾雜穿著者,一律不准進入)。
嚴禁學生騎乘機車到校,一經發現,應報請學務處派教官出面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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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生 19:00 時以後嚴禁外出,如因病必需外出,應填寫臨時外出 單,經宿舍老師 (或教官) 簽證,憑外出單離校。
住校生假日返校,憑學生證明進出校門。
非上學、放學時間大小門應予關閉,以便有效管制。
對於逃避管制或不遵守規定,強行進出校門者,應隨時與學務處生 活輔導組連繫,以便協助處理。
訪客到校一律依「明道高級中學會客辦法」辦理。
進修學校學生之管制:
上、放學時間 (18:00-19:00 及 21:50-22:10) 警衛應於校門兩旁 服勤,禁止汽機車停於校門附近,並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安全。
每晚 19:00 關閉大小門 (校車進出臨時啟閉)。進入校區人員、車 輛均須查驗,非本校教職員生一概不得進入。
上課期間,因特別(突發)事故或經老師邀約來校之家長,可由生活 輔導組教官於會客室安排與學生會面,其餘親友一律不得與學生會 面。
每晚上課時間內,進修學校學生均須導師或教導處核准,並查驗其 請假證明,始准離校。
如遇突發事件應隨時與進修學校辦公室 (或教官室) 連絡以便處 理。
其他
凡推銷產品或補習班散發宣傳品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校區。
各廠商進貨車輛(含機車)一律由後門進入,並應按規定出示出入 證,未領通行證車輛,應按訪客換證手續辦理,車輛(含機車)應停 於警衛指定地點,機車載運貨物亦不得穿越校園,並注意進出校區 安全。
在校內舉辦大型集會時,由承辦單位規畫管制方式,警衛室配合實 施管制,較小型集會則依貴賓來訪方式處理。
對身份不明又強行進入校區者,報請治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