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 試管嬰兒補助
懶人包 懶人包
不孕症治療
不孕症治療
110年7月1日起,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開始囉!
主要內容包含有:
補助≤10萬元/次 首次申請
再次申請 補助≤6萬元/次 補助≤10萬元/次 首次申請
再次申請 補助≤6萬元/次
增加補助 擴大對象
44歲(含)以下不孕夫妻
* 至少一方中華民國國籍
* 不同療程不同補助額度,
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 且妻年齡為44歲(含)以下。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
* 不孕夫妻須經特約機構施術醫師診斷
* 人工授精、非醫療需求之冷凍療程不予補助
補助項目 補助項目 補助項目
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療程
申請地點 申請地點
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簡稱特約機構)
申請次數
≤10萬元/次
再次申請
取卵形成胚胎
植入者 取卵但無法
植入胚胎者 僅植入者
≤6萬元/次 ≤4萬元/次
≤7萬元/次 ≤3萬元/次
≤2萬元/次
首次申請
療程額度
【受術妻≤39歲】
每胎補助≤6次
【受術妻40~44歲】
每胎補助≤3次
補助次數及額度 補助次數及額度 補助次數及額度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15萬元 若當次療程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予以補助
*
*
每胎是指每次生育單一胎次嬰兒(活產)為認定
*
如何申請
特約機構進行檢查評估,及檢視證明文件
3 資格審核
特約機構代為線上申辦
2 資格申請
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匯款帳戶資料
*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須證明文件正本
1 應備文件
5 費用撥付
* 一年內完成療程,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申請補助費用國民健康署審核通過後匯入申請人帳戶
4 費用申請
完成當次療程
由特約機構依施術費用代為申辦
首次申請定義是什麼?
Q
「首次申請」指「第一次向中央政府申請」
補助方案者,以申請之受術妻子
是否曾獲試管嬰兒補助款為判定依據
A
每胎的定義要如何認定?
Q
A 每胎是指每次生育單一胎次嬰兒(活產)為認定 受術妻年齡≤39歲,每胎最多補助6次
受術妻年齡≤40歲~44歲,每胎最多補助3次
Q A
請問年齡依據是以申請的時間
還是核銷費用的時間作為認定呢?
補助對象Q&A 補助對象Q&A
年齡是以申請日之月份計算。
舉例:假如我生日為70年11月1日,過了110年11月1日 就已40歲,但是我在110年11月底前進行申請,補 助的申請次數為何?
答:以申請日期的月份計算年齡,故此案例屬受術 妻年齡39歲以下(含39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 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
有限定只能在同一家特約機構施術嗎?
有規定要在戶籍地的機構才能申請嗎?
Q
A 不限定在同一家特約機構施術
也沒有限制在戶籍地之特約機構施術。
一般婦產科診所可以申請嗎?
Q
一般婦產科診所非特約機構不予補助 A
更多資訊請洽:國民健康署試管嬰兒補助專區
諮詢專線:02-2558-0900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