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學前教育補助 業務申辦研習
109學年度第2學期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幼兒教育科 分機54421 王美茹
學 期 初
可以先做什麼呢?
學期初應先了解幼生是否符合
低收、中低收身分,並於2月26前
在全國幼生系統完成低收、中低收
查調。
內 容
一.申請期間 二.補助對象 三.補助額度
四.補助申請方式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手冊p.10-11)五.注意事項
六.申請應附表件
七.系統操作
一、申請期間:110年3月1日至110年4月15日止。
二、補助對象:(下列條件需同時符合)
(一)申請本補助者應取得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中低 收入戶」資格證明。
(二)學齡滿2歲未滿5歲並實際就讀於私立幼兒園或 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幼兒(109學年度補助對象 為104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間出生之幼兒)。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
手冊p.10-11)
三、補助額度: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但 就讀之私立幼兒園或互助教保服 務中心實際收費較低者,依實際 情形補助。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
手冊p.10-11)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
手冊p.10-11)
四、補助申請方式:
請家長填寫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p.57)
→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行身分查調並造冊
→確定請領清冊監護人,列印乙式2份併同佐證文件送審
→補助款撥付後轉發家長,請領清冊家長簽章並留園備查
家長填寫 申請表
身分查調 及造冊
列印清冊 並送審
五、注意事項:
已請領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托育津貼補助、行 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
、身心障礙幼兒之教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 請本補助。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
手冊p.10-11)
六、申請應附表件: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
手冊p.56)
《申請文件排列順序圖》
私立幼兒園(非準公幼)
註:審核表、領據,格式與5歲免學費相同。
(四)幼生資料
※依照請領清冊編號順序裝訂
以下類推……(每名幼生皆須檢附繳費收據)
1號幼生同意查調申請表(一定要檢附)、中低證明文件(經 系統查調符合免附)→109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收據
2號幼生同意查調申請表(一定要檢附)、中低證明文件(經 系統查調符合免附)→109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收據
(一)審 核 表
(二)領據(私幼格式)
(三)請領清冊
(乙式2份送審,家長無須簽名或蓋章,審畢後1份教育局收執,
1份留園備查)
1.先進行低收、中低收身分查調
■ ■ ■ ■ ■ ■ ■ ■
1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勾選後,按「確定申請,開始線上查調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不具低收、中低身份 → 同意
不具低收、中低身份 → 不同意
→ 家長佐證資料後 → 修改查調屬性
■■■■■
■■■■■
■■
■■■■■
■■ ■■■■■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2.新增「中低收入戶」補助申請清冊
查調完成的中低收身分幼生,會出現在欲挑選的名單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3.挑選幼生勾選後儲存
先儲存後列印出來確認無誤,再按送出申請。
■■■■■■■■■■■■■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系統操作)
4.未送出清冊前皆可修改
中低收
特 別 提 醒 事 項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
自110年3月1日就可開始造冊
,請盡早開始作業。
每一次送件,都請園方 事先列印「繳件證明單」
,並填寫好★部分。
《以節省大家的時間》
每一次送審通過,請園 方務必於7日內以書面
通知家長(監護人)審核
結果及可請領金額。《避免事後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