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特殊奧林匹克融合學校足球競賽暨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宗旨:(1)提供智障者全年性特殊奧運模式之運動訓練及比賽機會。
(2)選拔參加 2019 年東亞區特殊奧林匹克融合學校足球聯賽儲訓選手。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408 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 296 號)
七、競賽項目:7 人制融合學校團體組 八、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凡年滿15 歲以上領有新制 ICF 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鑑定安置輔導委 員會證明,均可透過所屬機關、學校、單位或各辦事處報名參加。
(二)患有法定傳染病或精神障礙者不得報名參加。
(三)融合夥伴必須符合下列競賽規則所述之參加融合組之必要規定。
(四)運動員資格說明如下:屬於以下3 種情形均不可報名。
1 使用舊式身心障礙手冊 不可報名(只能使用新制身心障礙證明)。
2 新式手冊的正面,有效日期已過期 不可報名。
3 新式手冊的背面障礙類別或 ICD 診斷,若不屬於智能障礙,不可報名。
註: 智能障礙類別是屬於下列(1)或(2)即可報名。
(1) 身障手冊的障礙類別 屬於第一類 且是 【b117】。
(2) 身障手冊的 ICD 診斷【317 318.0 318.1 318.2 319 758.0】或 換證【06】
【16】
其一代碼均可。
九、 競賽規則:
(一)採用國際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審定之足球規則及2018 中華足協最新規則實施。
(二)參加融合組之必要規定:
1. 能力相近(Similar Ability)
特奧運動員(Athletes)與融合夥伴(Partners)應有相近的運動表現或技巧。要注意的 一點是,具有高度運動能力的運動員及夥伴,在競賽模式中並不會佔有任何的優勢。
融合運動競賽模式強調的重點在於,團隊組成的成員是否具有相近的運動能力,這不 代表是高超的運動技能。
2. 年齡相仿(Similar Age)
(1)融合隊伍中,有其中任何一員的年齡在 22 歲以下的話,則整支隊伍最年輕的隊 員
與最年長的隊員,其年齡差距要≦5(不超過 5 歲);例如:最年輕的隊員是 21 歲, 最年長的隊員最高可以是26 歲。
(2)當所有隊員的年齡都在 22 歲或以上的話,則整支隊伍的年齡差距以≦20 為上限;
例如:最年輕的隊員是22 歲,那麼最年長的隊員可以是 42 歲。
(3)所有隊員必須是 2004 年 4 月 20 日之前出生的(即該比賽進行時,需年滿 15 歲)。
3. 註冊為該比賽的融合夥伴時,不得再註冊為該比賽的隊職員。
十、 競賽方式:競賽使用國際特殊奧林匹克競賽管理系統(GMS),並依據分組賽成績 進行決賽。
十一、 報名辦法:
(一)由各機關、學校、單位及本會之各辦事處組隊報名。
(二)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並由各機關、學校、單位於中華台北特奧會網路報名系統,先申請 帳號,一個單位只會核准一個帳號,待核准後方可報名。 網路報名請從中華台北特奧會 網站(http://www.soct.org.tw/default.asp)進入主頁,點選網路報名;或直接輸入網 址
http://203.66.57.78/SoctRegister/WebPage/PortalSite/PortalSite_Home.aspx , 先將隊職員與選手資料建立完成,並使用該系統直接網路報名,報名完成並送出後,請 將報名表印出並加蓋機關戳章後,連同報名費現金袋或郵政匯票等寄送報名地址(競賽 報名表之紙本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資料不齊全者,將以退件處理)。
(三)根據國際特奧會東亞區的競賽規程,特奧運動員及融合夥伴須為1998 年(含)至 2003 年(含)出生者,且為學校在學之學生。智能障礙學生於報名時,請提供各縣市學生身 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屬智能障礙者或領有新制ICF 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之手冊始能報 名。
(四)報名前須簽署附件之「特奧融合學校合作備忘錄」【附表一】(普通學校及特教學校共 同簽署備忘錄,普通學校為甲方、特教學校為乙方,丙方為本會,一式三份,本會核章 後歸還甲乙兩方各一份),簽署後於報名時連同網站列印出之紙本報名表一起繳交。
(五)報名費:每人150 元(含隊職員、運動員、夥伴);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至競賽 報名小組。請使用現金袋或郵政匯票(抬頭: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六)報名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 233 巷 2 號(中華台北特奧會高雄辦事處競賽報名小 組 收)。
十二、
十三、 報名日期:
(一)10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至 4 月 15 日(星期一)止。
(二)聯絡人:章正山老師:0912-172383、鍾淑妃小姐:02-25989571。
十四、 技術會議:
(一)108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00 分假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二)本次選拔賽為團體項目,報名時請依規定列候補運動員(若需更換只能換候補者)。
十五、獎勵:參加競賽之各級組第一、二、三名選手,均依據特奧規章頒發金、銀、銅牌,
第四名以後頒發緞帶。
十六、申訴:有關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賽前30 分鐘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 爭執,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並繳交新台幣 5,000 元保 證金。
十七、 爭議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八、 罰則:
(一)運動員有不合資格而出場比賽者,經證實即取消資格。
(二)經查報名不實者,將依規定提送主管機關議處。
十九、 附則:
(一) 本次賽會採用國際特奧會最新規則。
(二) 請各單位教練務必確實填寫學生個人原始成績,使競賽分組更確實公平。
(三)報名手續、報名費用暨競賽報名表紙本,未於報名截止日期完成者(以郵戳為憑),將取消 參賽資格。(報名文件送出後若經查資料不符報名資格將退件,退件資料必須於報名截止 日後3 日內補齊,未補齊者,不再受理)。
(四)參賽單位人員午餐、保險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所提供之保險範圍為活動期間國內旅遊 平安意外責任險。保險理賠:意外身故100 萬暨意外醫療 10 萬元之額度;另活動場地 均依規定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保險。
(五)大會流程將於賽前1 週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soct.org.tw/default.asp),請參 賽單位自行下載。
二十、 競賽規則補充說明:
(一) 每隊必須為 10 名球員(6 名特奧運動員、4 名融合夥伴)。
(二) 特奧運動員與融合夥伴的組隊,依照特奧精神,特奧運動員和融合夥伴運動能力不得相 差過於懸殊,球員替補上場僅能融合夥伴替換融合夥伴上場;除非融合夥伴受傷,經選 訓委員會同意後,可由特奧運動員替補。
(三) 每位運動員務必穿著整齊足球服裝。
(四) 比賽前至少 30 分鐘抵達競賽場地,並做好比賽熱身準備。
(五) 夥伴禁止當守門員;上場球員夥伴至多二人,場上至少五名球員始得比賽。
(六) 夥伴禁止射門、夥伴得分亦或間接得分皆不計分。
(七) 比賽採上下半場各 15 分鐘中場休息 5 分鐘。
(八) 凡在比賽中被判紅牌(應立即離場)或 2 次黃牌(含不同場)警告之球員,應自動於次場停賽,
如再得到黃牌,則再停賽一場。
(九) 球員可在指定區域裡自由替補,唯須遵守先出後進之規則,替補下場之球員可再替換上 場比賽。
(十) 本比賽不實施越位規則
(十一) 邊線球採將球至於邊線踢擊發球。
(十二) 如果兩隊在法定時間內都不能分出勝負,以加時延長賽黃金進球方式:
1. 加時上半場及加下半場各為五分鐘。
2. 在加時上半場完結後不休息;直接進入加時下半場的比賽。
3. 比賽前以擲硬幣的方式來決定那一隊先開球。
4. 延長加賽中,哪一方先進球即判此方獲勝,此進球稱為黃金入球。
5. 如果延長賽結束還是分不出勝負,則進入最PK賽。
6. 依賽制,雙方各派 5 人進行踢 7 碼球的PK賽。
7. 若 2 隊 10 人踢完,進球數仍一樣,則再進行 1 隊 1 人次的PK賽,由雙方輪流踢 7 碼 球,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十三) 循環賽成績計分法:
(1) 勝一場得 3 分,平一場得 1 分,敗一場得 0 分,棄權以 0 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2) 若兩隊正規賽至延長賽仍平手兩隊各得 1 分,但兩隊須進行PK賽,PK賽勝負只適用 於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PK賽勝隊獲勝。
(3) 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正分與敗場 負分之加總,正分多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除以負分之 勝率,大者為先。如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得分除以失分。
(十四) 本次比賽規則修改自國際特奧會 2018 年最新公佈之 7 人制足球比賽規則。
二十一、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函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特奧融合足球隊際比賽個人技術測試項目
一、運球
佈置:在 12 米長障礙賽道,放置 5 個高 18 吋或以上的雪糕筒,而每個雪糕筒之間相隔 2 米及與中線0.5 距離。另於起點線擺放 3-5 個足球。
測試:限時一分鐘,球員須於起點線運球繞經 5 個雪糕筒外,並於終點線後踩停足球才完 成,然後直線跑回起點再運另一個球,如此類推以一分鐘內之運球數目計算得分。
得分:每繞經一個雪糕筒可獲 5 分,如雪糕筒被撞到則不計分。
二、控球及傳球
佈置:以兩個相距 5 米雪糕筒組成傳球閘,距離起點線 7 米。目標閘闊 3 米由兩個高 1 米 的雪糕筒或旗桿組成,兩個目標閘分別設置於傳球閘左右 45 度 10 米外,4-8 個足球 擺放於傳球閘。
測試:限時一分鐘,球員於起點等候,教練於傳球閘輕輕傳球予球員,球員可於起點等候或 直接走向前接應球。而球員運球穿越傳球閘,然後按照教練指示向左方或右方繼續 運球,最後把球傳送到目標閘為完成。球員運球穿越傳球閘後可自行決定在那個位 置傳球到指定的目標閘。完成傳球後,球員須儘快返回起點線準備。
得分:每次成功傳球到目標閘可獲10 分,而足球撞到雪糕筒進入目標閘亦當成功。
三、射門
佈置:禁區及球門架連網,4-8 個足球擺放於禁區外。
測試:限時一分鐘,球員於禁區半圓位置外開始走向半圓並取得足球後,運球至禁區内然 後射門。球員可以在禁區內任何位置射門,完成後球員應儘快返回禁區半圓外再次 運球及射門,一分鐘後教練以吹笛停止測試。
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