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 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貳、目標
一、推廣海洋保育理念,提升海洋教育知能。
二、普及推廣宣導成效,落實珍愛海洋理念。
三、宣導擴及學生家長,擴大海洋宣導範疇。
四、匯集學生創作文宣,充實教育資源分享平台服務。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新屋區永安國小
肆、辦理時間:
104 年 4 月至 104 年 12 月伍、推廣對象:
本市國中、小學生及教師。陸、活動辦法:
一、收件日期:104 年 4 月 15 日~104 年 5 月 15 日
(郵戳為憑,請郵寄至 327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 1320 號 永安國小教務處收)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師生
(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 組與國中小教師組)
三、作品規定:
(一) 繪製與本市海洋教育週宣導主題有關之分格漫畫,宣導主題內容 詳見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最新公告,作品規格以8 開圖畫紙、
分2~4 格之作品(含著色),並將報名及授權書浮貼於作品後。
(二) 作品內容其中所含之文字、圖片等,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三) 經報名而入選之參加作品,應由主辦單位典藏運用並同意授權桃 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任何形式從事推廣利用。
(四) 每人限投一件參賽。
(五) 未錄取作品,主辦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四、評比標準:
主題呈現 30%、創意發想 30%、題材架構 20%、專業知能 20%
五、獎勵辦法:
(一) 得獎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頒發獎 狀1 張與圖片版權費,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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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國中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小教師組之圖片版權費:
第一名:3,000 元 第二名:2,000 元 第三名:1,200 元 佳 作:600 元
(各組得獎圖片版權費統一由中心匯至各校轉發,所得稿費應依 法扣繳)
(二) 指導獎勵:(指導老師為一名,若指導多名學生同時獲獎,以擇 最優成績獎勵)
國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獎勵:
第一名:指導教師嘉獎2 次 第二名:指導教師嘉獎1 次 第三名:指導教師獎狀1 張 六、推廣應用:
(一) 由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於 104 年 6~12 月擇期發起本市海洋 教育週,將入選作品公告於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頁,供師 生學習運用。
(二) 配合海洋知識日之宣導內容與分格漫畫作品結合,設計學習單上 傳於中心網頁供各校下載運用。
(三) 請學校提報海洋教育週成果彙整。
柒、經費概算:
本計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市府辦理海洋教育資源 中心維運計畫或相關預算下支應。捌、預期效益
一、喚醒學生保育理念,推廣深化各校海洋教育成效。
二、善用數位學習資源,引導學生落實海洋教育理念。
三、集結推廣文宣資源,充實海洋教育教材學習資源。
玖、獎勵: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拾壹、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徵稿比賽作品資料表 (一)
作品流水編號 (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參加組別 國中學生組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小教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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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作品理念
(請依浮貼線浮貼,虛線以下請勿沾黏)
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徵稿比賽作品資料表 (二)
作品流水編號 (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所屬學校
指導老師 (教師組免填)
就讀年級班別
(教師組參賽免填)
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徵稿比賽 作品授權同意書
作品流水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本人 報名參加桃園市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徵稿 比賽之作品,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一、本人同意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運用,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其 所屬單位有權無償透過任何形式利用作品進行使用、編印、刊登與重製。
二、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如有涉及抄襲及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 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三、本人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
此致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立同意書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法定代理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未滿十八歲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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