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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 現況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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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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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魏俊華 博士

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 現況調查研究

研究生:謝志忠 撰

中華民國一 O 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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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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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謝 誌

僅將謝誌獻給時時鼓勵我的你們:

謝謝魏俊華老師不厭其煩的辛勤指導,在這心血即將付梓的前夕,我回憶起 抱著論文構想去找魏老師討論的我,老師給予我相當大的揮灑空間,也適時的在 關鍵之處給我提點,讓碰壁的我又能得到許多啟發,使得這本論文更加豐富完 整;最重要的是,在魏老師身上看到了身為學者應有的風範。也要謝謝師母古玉 英提供像家一樣舒適的住宿環境,讓遠從對角線(桃園)那端來念書的我,可以 無後顧之憂地學習,在此要祝福老師與師母身體健康。

接著要感謝的是兩位評審─劉明松老師(系主任)、劉鎮寧教授(屏教大教授) 細心的審閱,因為兩位老師的建議與批評,使得論文更臻完善。

論文能開始撰寫,要歸功於吳谷忠老師的問卷,非常感謝吳谷忠老師同意讓 我引用問卷作為研究工具,謝謝他無私的分享;此外,我還要感謝熱心撥冗為我 填寫問卷的老師們,讓我能順利完成調查。

還要感謝的是特教系主任:劉明松老師、東大副校長:侯松茂老師的指導,

以及師母韋玉雪協助處理相關學分事宜。最後,要感謝我的服務單位桃園縣大竹 國小,尤其是訓導團隊,有你們在工作業務上的協助,以及加油打氣、噓寒問暖,

大大提升了我的戰鬥力,能更有效率地完成論文。

謝志忠 謹誌

民國 103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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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調查研究

謝志忠

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暑期碩士專班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桃園縣國小特教班實施體育教學的現況,並分析不同背景教 師對體育教學的現況是否有影響。研究對象為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採問卷調 查法,有效樣本共62份。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平均數、T-test及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等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如下:

一、就實施現況而言,實施融合式體育會遇到的困難最主要是普通班教師不支持 與人力不足;近三年內沒有參加特殊需求者體育研習的教師超過五成,教師 最想參加課程規劃與教材設計的研習;若教師具備特殊需求者體育教學知 能,有九成以上願意擔任特教班體育教學。

二、就各背景變項而言,「特殊教育系、科組背景」和「未修習過特殊需求者體 育學分或研習課程」之教師為支持特教班學生接受融合式體育教學;不同性 別之教師,在學生對課程與教學喜愛程度的感受不同;不同背景的特教班教 師,在適合擔任特教班的體育教學工作上,沒有差異存在;不同性別特教年 資之教師,對教學評量內容的著重有差異存在。

研究者根據以上之研究結果,提供研究之建議供相關單位參考。

關鍵詞:國小特教班、特教班體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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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studying the current status of physical education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classes. Besides, analyzing different background teachers’ influence on this current status. The subjects of this study are the elementary 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Taoyuan County. The method is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62 effective sheets are valid. All the available data from the survey is analyzed by using frequency distribution, average, independent samples T test, and one-way analysis of variance.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s:

1. About the current status: first, the main challenge of inclusive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is general class teachers’ resistant attitude and the lack of manpower in support. Second, more than 50% special education class teachers didn’t take any 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 courses in three years. So, they want the courses about curriculum planning and teaching material management most. Third, over 90%

special education class teachers are willing to handle the PE subject in their classes if they know how to teach after the related training.

2. About the subject variable: first, those teachers who have never taken any 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 credits or training courses, support their students to accept inclusive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Second, the teachers’ gender has influence on their students’ preference for the PE courses and teaching. Third, those teachers’

special education training background makes difference on their PE teaching. Fourth, the teachers’ special education seniority makes difference on their values of PE instructional assessment.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the researcher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related educational authorities, school administration and teachers.

Keywords: special education class in elementary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in special education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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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目 次

中文摘要……….………..….I Abstract……….…….………..………..……II 謝 誌……….………..……….III 目 次……….………..……….…………..…...…….IV 表 次……….………..……....…………..…..……….VI 圖 次……….………..………..……….…VII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6

第三節 名詞詮釋……….…………7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9

第二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發展………..……….………….12

第三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19

第四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因素相關研究………...….28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32

第二節 研究假設……….….….…33

第三節 研究對象………..….…33

第四節 研究工具………..….…35

第五節 研究步驟………..….…36

第六節 資料分析與處理………..…….…37

(8)

V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分析………..…….….…..….….38

第二節 桃園縣特教班體育教學實施現況………40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特教班實施體育教學的差異情形………5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60

第二節 建議……….…..…....….…62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64

貳、西文部分.………..………….…….………...……..….…68

附錄一 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調查問卷………....69

附錄二 問卷同意書..……….……….……74

(9)

VI

表 次

表 2-1 我國政府頒布與適應體育有關之法規一覽表………..…....13

表 2-2 國內特教班體育教學相關研究摘要表……….………...16

表 2-3 國內特殊班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研究摘要表…….……….………....26

表 2-4 國內特殊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因素摘要表………...30

表 3-1 101 學年度身心障礙類桃園縣國小特教班班級數統計表……….…34

表 4-1 全體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39

表 4-2 行政支持與教材設備(第 1-5 題)………41

表 4-3 課程與教學(第 6-11 題)………..44

表 4-4 專業知能與合作(第 12-15 題)………48

表 4-5 目標訂定與評量(第 16-17 題)………50

表 4-6 不同性別教師在支持特教班學生回歸普通班接受融合式體育教學之差異 情形…………..……….……….…53

表 4-7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支持特教班學生回歸普通班接受融合式體育教學之 差異情形………53

表 4-8 不同性別教師在學生對課程與教學的喜愛之差異情形……….…….54

表 4-9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學生對課程與教學的喜愛之差異情形……….…….55

表 4-10 不同性別教師在適合擔任特教班的體育教學工作之差異情形………….56

表 4-11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適合擔任特教班的體育教學工作之差異情形…....56

表 4-12 不同性別教師在特教班體育教學的評量內容之差異情形………....57

表 4-13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特教班體育教學的評量內容之差異情形………....58

(10)

VII

圖 次

圖 3-1 研究架構….………..……….…..….…….………..32 圖 3-2 研究步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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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藉由了解身障學童肥胖問題、身障學童體育教育政策的實施、教師的專業 知能、學校的行政支持與教材設備,可看出體育課程的實施對身障學童影響甚 遠。本節就根據上述概念,提出本研究之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分述如下:

壹、身障學童肥胖問題

身心障礙者因其身體機能異於常人、從小因缺乏參與體能性活動的機會和 經驗(教育部,1998),有些甚至有偏食習慣,大多體能較差、身體也較為肥 胖。以智能障礙者為例,常伴隨著身體的新陳代謝速率漸慢的問題,實施特殊 需求者運動恰可發展其最大潛能。例如:可以紓解壓力,讓情緒得到適當宣洩、

獲得舒暢感;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建立社會歸屬感;增加自我約束能力,

提升就業穩定度;促進身體的平衡、協調、反應與速度,並可消耗熱量、增加 心肺功能,及降低不適當或過度的行為(余益興,1996;游宜樺,2004;鄭麗月,

1998;Dattilo & Hoge, 1997)。此外,美國每年花費2000億美金在人民的醫療費 用上,其中三分之一的花費,主要是在處理身心障礙者缺乏運動,而引起的如 高血壓、心肺功能失常、肥胖……等(行政院體委會,1999)。因此,改善環境 並提供適當的體能性活動機會是促進身心障礙者健康的要點之一(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 2000)。因此,特殊需求者的運動成為 令人關注的議題。雖然台灣地區在社會福利及特殊教育的措施上,對身心障礙 者的照顧服務漸有提升,但是一般人的觀念裡,仍認為身心障礙者體能低劣,

不宜參加運動,運動是不重要的。所以,身心障礙者「運動權」的觀念或運動 學習,通常是被忽視的(林鎮坤,2003;林鎮坤,2004),高達八成以上的國人 並沒有休閒運動的習慣,而身心障礙者的狀況更甚於此(楊忠和,2004)。根據 統計,有高達65%的身心障礙者完全沒有參與任何休閒式的體能性活動(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 2000)。智能障礙學生最喜歡的科目是 體育和從事戶外運動。所以,運動是絕大多數身心障礙者渴望參與的活動,也 是身心障礙者重要的精神食糧(林鎮坤,2003)。因此,只有落實身心障礙者 擁有參與運動的權利,全民運動的目標才能達成(黃相瑋,2003)。良好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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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習慣不僅能促進身心障礙者的健康體能,更能提升其社交生活,並從運動中 適時的釋放壓力調節心情,讓自己更有活力活得更好,更有創造力、自信心,

更喜歡自己、更健康 (楊忠和,2004)。

貳、身障學童體育教育政策的實施

透過運動及休閒活動,不僅可促進身體機能的新陳代謝、維持活力、增強 體能,還能夠豐富人生、提升生活品質。陳福順(2002)在其研究提到,1978 年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e Organization, 簡稱UNESCO)的國際體育運動憲章(International Charter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第一條第二款指出:運動是所有人類的權益,尤 其對身心障礙者而言,運動更是促進其健全人格的教育方式,揭示了運動對身 心障礙者的重要性,也說明了國際對身心障礙者運動的重視。

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運動權,歐美先進國家都立法來推展身心障礙者體 育。美國1997年的IDEA指出特殊需求者體育課程,在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中的重 要性(Sherrill, 2004)。IDEA法案非常強調身心障礙者的體能性活動,包括良好 體能的培養、動作技能與模式基礎的建立及學習各種運動技巧 (如水中活動、

舞蹈、個別或團體的運動競賽),並且要求在計畫與規劃身心障礙者運動時,

必須適應個別的需求。美國94-142公法中唯一明確列出體育課是直接服務的項 目(Shapiro & Sayers, 2003)。英國1997年的特殊教育綠皮書中,規定特殊兒童每 週最少要有二小時的體育課(林鎮坤,2007)。另外,英國政府為落實教育政策,

使身心障礙學生每週至少運動三小時以上,廣設課後運動俱樂部,讓家長帶著 孩子在傍晚或晚上時間到家裡附近的俱樂部運動(劉嘉惠,2007)。由此可見,

先進國家認為實施體育課程對身心障礙者的幫助很大且很重要。

然而在我國教育部在民國88年頒佈的「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 能障礙課程綱要」,並未把體育單獨列為領域課程,只將體育列入休閒領域的 課程之一,和歐美先進國家對推展身心障礙者運動的要求大相逕庭。審視特殊 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課程綱要的總目標中提到:培養智障生瞭 解自我、鍛鍊強健體魄、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以達到個人及家庭生活適應。另 外,在休閒教育領域課程綱要的目標中也提到:輔導學生從事適合其體能、興 趣的活動,以增進身心均衡發展 (教育部,1999)。卻未見具體實施綱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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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從身心障礙學生的全人發展而言,台灣的身心障礙者運動在特殊教育課 程中不受重視,實令人憂心(林鎮坤,2007)。近期,此現況逐漸改善中,教育 部(2010)公佈“特殊教育課程暫行大綱”,試行期間為民國100年8月1日至102年7 月31日,其中健康與體育領域上課堂數占所有課程的10-15%,也提出特殊教育 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期待看到推行的成效。

參、教師的專業知能

根據許銘松(2000)在「國小啟智班體育教學現況調查」、陳福順(2002)在「國 小特殊體育實施現況與意見調查研究」、黃明霞(2005)在「台灣地區啟智學校 適應體育教學」、劉嘉惠(2008)在「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調 查」中顯示:從事智能障礙學生的體育教學,教師覺得自己的體育專業知能不 足。從教育部(2010)公佈的「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了解到,

教育部漸漸重視教師專業成長的部分。以下為總綱說明:

一、 教師應透過各類研習活動及座談會議,以獲得九年一貫課程及特殊教育 課程綱要之知能。

二、 學校應規劃教師增能進修計畫,其內涵應包括觀念釐清、學校課程願景、

教材編選、教學策略與評量素養等向度。

三、 學校應舉辦課程與教學研討和觀摩,以充實教師教學知能,並結合學校 與社區等資源,使理論與實務結合,以提升課程效能與教學成效。

四、 教師應積極主動進修或參與教學觀摩與經驗分享等研習活動,以增進教 學知能與開發各種教學模式及參與校內外研究,提高教學品質。

五、 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需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改善教材內容與 教學方法,以符合科技進步與時代要求。

六、 教師應熟悉學校同事、學生同儕與家長等有助於教學之各項人力資源,

以及資訊網路、視聽教具、復健醫療器材與輔助科技設備等各項物力資 源,以獲得教學相關之諮詢、協助、合作與支援,增進教學之效果。

七、 教師應循有關規定之程序,聯繫學校行政系統、學校家長會、社會福利 機構、教育學術研究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及各縣市特教資源中心等社會 資源,以取得各項有利於教學實施之支援。

八、 教師應充分瞭解校園中無障礙環境之設置及規劃原則與方式,並對各項 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之操作與應用有基本的認識與瞭解,俾能在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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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適時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以提昇其學習成效。

九、 教師應不斷進修特殊教育相關之專業知能,以能隨時因應班級內特殊需 求學生之學習特性,提供合宜的教學與輔導計畫,以達適性化與個別化 教學之目的。

十、 教師應兼具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的相關教學專業知能,以 隨時因應與解決班級內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之學習問題。

蔡志權(2003)說明教師專業對課程實施具有顯著影響,建議增強在職研習 進修的部分,也希望師資培育機構可培養相關專業教師。但是在特教師資培育 的過程中,卻缺乏培養身心障礙者體育教學專業知能的課程,參考國內十三所 大學特教學系與特殊需求者體育相關的課程發現,九所培養小學特教師資的大 學,則有六所開設2學分選修的特殊需求者體育課程。從這樣的課程規劃,讓我 們瞭解師資培育機構,對身心障礙者體育的不重視。因此,國內集中式特教班 教師,對特殊需求者體育之相關專業知能的缺乏,可想而知。

肆、學校的行政支持與教材設備

從教育部(2010)公佈的「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了解到,

教育部對「學校」如何支援適應體育的部分,有詳細的綱要說明:

一、 學校對校內積極從事課程設計、教材編選與教學實施研發且具創意與績 效之教職員工與志工等,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獎勵。

二、 學校宜聘任具有特殊教育及課程設計專長之教師,俾能參與行政協調及 課程教材的編選與研發工作。

三、 學校應積極鼓勵並要求特殊教師參與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之運作,以針 對校內特殊需求學生之課程規劃與設計提供具體之建議。

四、 學校教務處在課表編排時,應盡量配合特殊需求學生的需要提供各項協 助。

五、 學校應考量各類別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特性與需求規劃環境空間及添購 硬體設備,以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全方位學習環境。

六、 學校應依據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狀況及條件,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 各項輔具,包括學習輔具、行動輔具及科技輔具等,並擔負保管及維護 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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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本研究欲從研究者所任職之地區著手進行調查,分別從「行政 支持與教材設備」、「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與合作」、「目標訂定與評 量」四個面向,來瞭解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的教學現況,以作為發展特教班 體育教學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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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一、瞭解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實施現況。

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之差異情形。

貳、待答問題

依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為何?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否有所差異?

2-1不同性別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否有所差異?

2-2不同特教背景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否有所差異?

2-3不同體育背景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否有所差異?

2-4不同特教年資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否有所差異?

2-5曾經任教特教班體育教學的經驗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 否有所差異?

2-6有無特教班體育教學的專業知能的桃園縣國小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上是 否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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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詮釋

為釐清本研究使用的重要變項,茲將有關的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壹、國小特教班

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在國小為身心障礙者所專設之班。本研究係指101學年度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中,桃園縣國小特殊教育班中,班別為智障(集中式)者。

貳、特教班體育教學

係為身心障礙(智障集中式)學生,以學生的個別差異與需求為主,調整體 育教學的設計與活動,所設計的課程,讓學生得到成功經驗與樂趣的身體活動。

本研究依據教育部(2010)所頒布之「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其中健康與體育領域,稱為特教班體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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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本研究範圍界定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教學時指導身心障礙(智障集中式)學生參與體育活動之教師,做 為進行研究的對象。

二、研究地區

本研究以台灣地區桃園縣國小特教班為研究地區。

貳、本研究限制如下: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對象為台灣地區桃園縣國小實施特教班體育教學之 老師。其研究的結果僅能反應出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的獨特現象,無法 擴及其他縣市學校實施特教班體育教學的普遍性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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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針對「桃園縣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為研究主題,經由學者 論點、教育政策實施和相關實證研究的文獻統整與分析,以便對研究主題更深 入瞭解。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身心障礙者體育意涵;第二節國民小學特教班 體育教學之發展;第三節國民小學特教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因素相關研 究;第四節國民小學特教班體育之教學現況。

第一節 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

過去的觀念認為身心障礙者參與過多的體能活動,會造成身體的過度負 荷;但陳俊忠( 1993)、賴秋進(2006)卻持相反的意見,認為適當的身體活動不 但有助於身心障礙者的健康狀況更能提升其參與新事物的動機,進而提升其生 活品質及壽命的延長。我們已知身心障礙者不再是社會的弱勢團體,反而成為 國家社會福利發展的重要指標,美國每年花費約2000億美金在人民的醫療上,

其中的三分之一便是照顧身心障礙者健康狀況的醫療費用,而這些花費是由於 身心障礙者缺乏運動,而引起的二度或三度傷害,如高血壓、心肺功能失常、

肥胖等(行政院體委會,1999)。另根據行政院體委會( 1997 )打造21世紀身心障 礙體育運動願景報告書中指出,身心障礙者由於缺乏訓練、活動意願低、父母 不鼓勵、挫折容忍力低及協調能力差等因素,造成體適能水準普遍低落。若是 學校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能深切了解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要性 及功能, 則能減少以上負面影響。本節茲針對「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要 性」、「身心障礙者參與體育活動的功能」兩部分進行說明:

壹、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要性

身心障礙者從事體育活動顯然較一般人困難,他們在運動的路程上受限較 多,更應該強調運動對他們的重要性(葉宏達,2006):

一、動作機能受到下列因素影響

(一)感覺刺激的缺乏,如視障、聽障和知覺障礙。

(二)抽搐和異常反射活動。

(三)柺杖或助行器的使用。

(四)功能性肌肉損傷,造成心肺循環和神經肌肉系統的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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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心障礙者需要更多的精力克服環境、他人態度和本身的障礙。

三、認知和語言障礙者常受雇為勞工階級,需要有良好的體能。因此,體適能 訓練是提高智能障礙者工作成就的方法之一。

四、體適能計畫可以有效改善因慢性憂鬱症和其他心理健康問題而造成的苦惱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簡稱ACSM,1995)。生活型態主動 積極的身心障礙者通常擁有較高的幸福安寧感。

五、許多身心障礙者從未參加社交型運動,也沒有積極的生活型態;至於肥胖 問題和久坐造成的相關疾病患者也有類似的情形。

六、對部分身體意象和自我概念受到平衡、協調、時間感問題影響的動作遲緩 者而言,走路、慢跑、騎腳踏車、游泳、重量訓練等運動可以增進他們的 成就感,並改善個人的自我態度。

七、肥胖兒童大多會伴隨動作問題的產生,良好的體育教學可以減少這些困擾。

由於身心障礙者從事體育活動顯然較一般人困難, 因而導致較差的身體平 衡和動作型式會增加能量的消耗、導致疲倦,並造成工作效能、休閒活動和生 活品質的降低(shephard,1990)。Fragala-Pinkham等人(2005)曾對一群5 ~9歲的身 心障礙的孩童(包含腦性麻痺、發展遲緩、自閉症、肢體障礙等) 進行運動處方 的介入,結果這些兒童訓練後在動作功能、力量走路效率等多項身體活動指標 都有顯著的改善; 而後Fragala-Pinkham等人(2006)續對6 ~1 4歲的身心障礙孩 童進行綜合式的健康促進計畫,這些孩童包括智能、發展協調障礙、腦性麻痺、

發展遲緩等障礙類別,結果發現對其在飲食習慣及生活行為上仍有良好的改善 效果。Beasley(1982)便曾指出體適能訓練是提高智能障礙者工作成就的方法之 一,而身心障礙者亦需要良好的體能,用以克服他人之歧視而獲得社會接納;

體適能計畫除了可以有效改善因慢性憂鬱症和其他心理健康問題而造成的苦惱 外(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ACSM] ,1995)也可以使生活型態主動 積極的身心障礙者擁有較高的幸福安寧感。對部分身體意象和自我概念受到平 衡、協調、時間感問題影響的動作遲緩者而言,走路、慢跑、騎腳踏車、游泳、

重量訓練等運動都可以增進他們的成就感, 並改善個人的自我態度。

尚憶薇( 2003) 的研究中指出,透過體育活動的參與可增進智能障礙者與同 儕溝通的能力,同時也改善了動作協調技巧。莊燿洲( 2003) 也指出運動訓練的 實施更是提升智能障礙者職業能力的一種方法。由於身心障礙者其障礙的本身 就是影響身體活動學習的一個因素(Longmuir & Bar-Or, 2000),同時也因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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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的影響,身心障礙者身體活動經驗與機會明顯的較一般人少,也因此普遍 都缺乏身體活動。林小玲(2005)曾進行9週個別化家庭體適能活動,結果顯示經 過適當訓練與介入指導後,能有效的提升自閉症及發展遲緩幼兒的體適能健 康,而Lotan等人( 2004)則以進行跑步機訓練來改善智能障礙孩童之體能狀況,

也證實能達到健康促進之成效。為提升其身體活動量、培養規律運動習慣、促 進身體健康、提升生活適應能力同時也減少社會負擔,學校體育課程不啻成為 了最好的媒介。

從以上可知,身心障礙者不能因為身體上的障礙而不從事身體活動,如此 一來,容易引起疾病或失能等健康問題;他們必須具備健康體適能與活力來執 行與完成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生理活動,因此,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而言,相 當重要。

貳、身心障礙者參與體育活動的功能

參與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而言,擁有提升生理與心理兩方面健康的顯著 功能。學者林曼蕙(1997)認為身心障礙者參與體育活動有以下功能:

一、讓身心障礙者了解自身的限制所在。

二、讓身心障礙者克服自身的障礙部份。

三、訓練身心障礙者身體動作及認知、理解能力的發展。

四、培養身心障礙者適時適度控制力量的能力。

五、讓身心障礙者學習技能的發展及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學者廖榮啟(2001)亦指出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學生有具體效益:

一、防止過度肥胖,減輕身心負荷。

二、防止個體僵化及動作失調。

三、減少個體焦慮、衝動等情緒反應。

四、提升個體社會適應能力。

五、強化個體建立真實的身體意象。

由上述可知,「運動」能使身心障礙者安定情緒,進而融入人群、適應社 會和擁有健康的生活,更可以享受人生、增加自信(施大立,1997;

Ohtake,2004)。體育教育更不可缺少身心障礙者這一環,因此若能從體育課程 著手,讓身心障礙者從小參與體育活動,不僅對身心障礙者達到復健效果,無 形中也減少社會成本之支出,亦可及早培養運動習慣,提升健康(黃相瑋,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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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發展

壹、發展的計畫與法源

台灣地區適應體育的發展,較先進國家約晚一、二十年。依陳在頤(1982)

於《特殊體育》一書的研究,台灣地區適應體育較早之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

由台灣省教育廳所選定之台北縣永和國中、彰化縣二林國中、及屏東縣潮州國 中為「國中肢體殘障學童體育實施方案實驗研究」之實驗開始。

另者,鄭光慶(1996)在〈如何發揮特殊體育的功能〉一文,引用台灣省 前教育廳國教輔導團所編印的資料,歸納台灣地區適應體育在1980年代的發 展,重點有下列七項:

1. 研修各級學校適應體育教學實施要點。

2. 改進適應體育課程、教材與教法。

3. 健全適應體育教學評量方式。

4. 培育適應體育教學師資。

5. 改善適應體育之無障礙教學環境。

6. 加強各級學校適應體育教學輔導工作。

7. 強化各級學校適應體育教學研究發展。

上面這些顯示,適應體育在1980 年代台灣地區發展的重點方向與項目。還 有,闕月清、游添燈(1998)在〈適應體育概論〉一文,分別從組織、教學、

活動、競技四方面歸納我國適應體育實施概況,如下所示:

一、組織方面

(一)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特殊教育委員會;特殊體育運動推動小組。

(二)中華奧會——特殊體育運動委員會。

(三)大專體總、高中體總—特殊體育運動委員會。

(四)各縣市體育會——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委員會。

(五)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協會(1984年2月26日成立)。

(六)其他——中華民國傷殘育樂協會(1974年)。

二、教學方面

(一)1954年教育部頒佈「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患病學生體育成績考核辦法」。

1968年再修正公佈。

(23)

13

(二)1976年規定殘疾學生不得免修體育。

(三) 1977年頒訂「國民(初級)中學體育特別班實施計畫」。對編班、教材、

教學原則、成績考核等均有所規範。

(四)1983年再度通函強調患病學生體育成績考核應確實按規定辦理

(五)1993年教育部特殊教育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請體育司加強特殊體 育教學規劃與推展」。

三、活動方面

(一)1974年台灣省立仁愛運動會。

(二) 1977年台灣區殘障自強運動會(身心殘障國民自強運動會)。

四、競技方面

(一)各種單項運動競賽。

(二)綜合性運動會。

(三)1994年高雄市第一屆台灣區殘障國民運動會。

此外,陳理哲(2002)在《國民小學實施適應體育之研究─以南投縣為例》

中,依年代順序整理了我國政府頒布與適應體育有關之法規,如表2-1。

表2-1

我國政府頒布與適應體育有關之法規一覽表 法規

年代 內容及實施原則(計畫)

國民中學體育特別 班實施計畫(1977)

包括編班(15 人一班,對象為肢體殘障、智能不足或病患 傷殘等)、人員(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教師擔任教學,並協 調當地復健醫療機構協助)、經費(自各校體育經費中編 列)、設備(自行充實設備,專供特別班使用)。

國民教育法

(1979)

第十四條:國民教育階段,對於資賦優異、體能障礙、智能 不足、性格或行為異常之學生,應施以特殊教育或技藝訓練。

高級中學體育課程 標準(教育部,1983)

第四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四、殘疾學生,未 能隨班上課時,應成立體育特別班,授與適當之體育活動。

(續下頁)

(24)

14

法規

年代

內容及實施原則(計畫)

高級中學選修科目 舞蹈課程標準(教育 部,1983)

第三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四、殘疾學生,

可另選較適合課程,成立特別班授課。

高級中學選修科目 水上運動標準(教育 部,1983)

第三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四、殘疾學生,

可另選較適合課程,成立特別班授課。

啟智學校(班)課程 綱要(教育部,1988)

各年級每週二節課,100 分鐘。分輕、重度之課程設計。

發展與改革特殊教 育五年計畫綱要(教 育部,1992)

第十一項:推展特殊教育與殘障運動(執行時間自1994 年 至1998 年)

1.特殊教育與殘障運動成立推行委員會。

2.培訓特殊體育老師與殘障運動教練。

3.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

4.舉辦各項殘障運動競賽。

5.舉辦特殊體育與殘障運動研討會及國際競賽。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 教育報告書(教育 部,1995)

第七項、加強特殊教育,增進身心健康:

1.研修法規,建立特殊教育體制。

2.建置資訊,掌握特殊教育訊息。

3.健全組織,發揮特殊體育功能。

4.改進教學,落實特殊體育功效。

5.研編教材,充實特殊體育教學資源。

6.培訓師資,提昇特殊體育師資素質。

7.改善設施,提供特殊體育適性環境。

8.發展學術,提高特殊體育專業素養。

(續下頁)

(25)

15

法規

年代

內容及實施原則(計畫)

全國身心障礙教 育會議(教育部,

1995)

議題六:身心障礙學生潛能發展綱要:「加強殘障體育運 動,促進全民運動之推展」

1.研訂法規。 2.輔導法規。

3.加強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行政組織之功能。

4.培訓特殊體育師資及運動教練。

5.加強殘障運動課程與教材之研發。

6.改善無障礙運動競賽。

7. 舉辦各項殘障運動會競賽。

8. 舉辦特殊體育研討會及國際交流競賽。

9.培訓優秀之殘障運動選手參與國際競賽。

10.獎勵推行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有功人員。

國民教育階段啟 智學校( 班)課程 綱要修訂草案(教 育部,1996)

休閒教育領域又分育樂活動、藝術活動、休閒活動,其中 育樂活動又分為體育、康樂活動、美勞、音樂。

身心障礙者保護 法(1997;原為殘 障福利法,1990)

第三十六條:各項新建公共設施、建築物、活動廠所及公 共交通工具,應規劃設置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 設施及設備等。

特殊教育法(1997 修正)

第一條:為使身心障礙或是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 性教育之權利,已達到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

增進服務社會之能力,特制訂本法。

第五條:特殊教育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適合 學生身心特性需要,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適應體育教學中 程發展計畫

(教育部,1999)

1.教學與策略。 2.教材與教具。3.輔導與評鑑。

4.研究與發展。5.進修與考察。 6.場地與設備。

7.活動與資訊。

資料來源:陳理哲(2000),國民小學實施適應體育之研究-以南投縣為例,24 頁。

(26)

16

陳理哲(2002)指出從政府部門與教育主管當局頒布的法規檢視,可以了 解政府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以及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的 決心與作為。其實推展適應體育主要還是要以身心障礙者的需求為中心主軸,

只要教育單位能夠多充實適應體育軟、硬體設備,培訓更多適應體育的專門師 資,以及提供更多現職教師進修之管道,並建立更符合人性化的無障礙學習環 境,若再加上家長配合及醫學支援,相信適應體育在我國之發展將是大有可為。

貳、近年的相關研究

相關於國內特教班體育教學之文獻,續將相關文獻整理如表2-2。

表2-2

國內特教班體育教學相關研究摘要表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

王惟俊 ( 2006)

國小腦性麻痺兒童 國小腦性麻痺兒童參與動作能 力、同儕互動

單一受試研究 法

汪宜霈 ( 2003 )

腦性麻痺學童 體育教學對腦麻兒童學習之成 效

單一受試研究 法

吳泰億

(2005)

國民中小學教師 APE 實施現況、需求 問卷調查法

吳英華 ( 2005 )

國中啟智班學生 APE 實施現況、教學需求、困 難

問卷調查法 訪談法 李蕙如

(2008 )

全國公立特殊學校 適應體育教師

APE 教師工作壓力與職業倦 怠的現況與相關

問卷調查法

林素華 (2004 )

輕、中度智能障礙 兒童體適能改善成效 前後測設計

林美修 (2005 )

國小特教班學生 社會互動情形及影響因素 觀察、訪談

柯嘉銘 (2008 )

中度自閉症學生 APE 游泳課對於自閉症學生 問題行為影響觀察記錄

省思札記訪談

高芳瑜 ( 2008 )

國中智能障礙學生 體適能改善成效不等組前後測 訪談法

(續下頁)

(27)

17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

翁維鍾 (2009)

國民中小學特教 班教師

了解新竹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 班教師實施體育課IEP之情形、

對實施個別化體育計畫(IPEP)

之需求與困難,以及探討對發展 個別化體育計畫之意見

問卷調查法 及訪談法

陳理哲 (2002 )

國小教師 國小教師對身障兒童實施體育 教學現況、實施需求困難及意見

問卷調查法

陳福順 ( 2002)

國小特教、

體育教師

體育教學現況、需求困難意見 問卷調查法

陳蒂勻 ( 2005 )

ADHD兒童 知覺動作訓練課程對過動症兒 童動作能力之影響

個案研究法

陳小玲 (2006 )

國小啟聰班學生 師生行為 個案研究

曾世忠 (2009)

國民小學體育教 師

瞭解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體育 教師實施融合體育教學之情況 教學技巧的使用狀況與教學需 求之意見

問卷調查法

黃明霞 ( 2005 )

全國九所啟智學 校

APE 教學現況、需求困難 問卷調查法

程淑麗 ( 2007 )

專家學者、體育 教師

APE 現況與規劃、教學需求困 難

半結構訪談

葉宏達 (2005 )

國中小普通教師 普通班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 APE 教學、實施需求困難意見

問卷調查法

劉嘉惠 (2007 )

國民中小學教師 APE 現況、實施需求困難與意 見

問卷調查法

鄭字呈 ( 2008 )

啟智學校高職部 學生

體適能學習成效 單組前後測

(續下頁)

(28)

18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

蔡志權

(2002)

體育教師 了解影響體育教師指導身心障礙學 生的態度因素

問卷調查法

蔡銘坤

(2005)

國中體育教 師

APE 教學現況、意見及研習需求 問卷調查法

謝明儒

(2005)

國小體育教 師

國小APE 實施現況 問卷調查法

鍾政諺

(2004)

法規 我國教育基本法之實施與檢討 綜合應用文 獻分析法、

法制研究法 及歷史詮釋 鍾旻樺

(2007)

國小資源班 學生

學生動作技能表現、課堂參與 質量並重

簡清得

(2005)

國中健體領 域教師

實施APE 的「教學支持態度及任教 意願」、「需求程度、困難」

問卷調查法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由表2-2可知,2004-2009年相關論文數明顯增多,計有21篇,逾全數之八 成,顯見適應體育相關議題越發受到後續研究者重視。26篇研究中,現況調查 佔了14篇、探討學習成效與教學影響有10篇、師生行為計有1篇,探討法規有1 篇,而探討教學設計部分之研究則無,顯見此部分乃為可供進一步思索的區塊。

上述相關研究多以分析國內的適應體育實施現況調查為主,事實上,特教教師 為了加強對學生先天上缺陷的訓練,多會設計相關的課程以利學生學習,如:

加強肌力的訓練以提升運動能力。

(29)

19

第三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

歸納近十年來的研究,探討臺灣目前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現況,目前研究 多以問卷調查方式,取得第一線教師的回應,如此一來,呈現的研究結果將是 最貼近教學現況的,值得探討與分析。

蔡志權(2002)以問卷調查法完成《影響體育教師指導身心障礙學生態度 因素研究》,研究發現:(一)體育教師指導身心障礙學生態度之最佳預測因素 依序是:自覺能力、特教學分、身心障礙學生教學經驗;(二)體育教師對不同 障礙類別學生之指導態度,由正向到負向依序為:身體病弱、學習障礙、輕度

─中度智能障礙、肢體障礙、聽覺障礙、視覺障礙、情緒─行為異常、中度─重 度智能障礙。蔡氏建議:未來在大學教育及在職進修中亟待加強體育教師對於 實際指導身障生之知識及經驗,改善指導身障生適應體育教學之品質與內容。

陳理哲(2002) 之研究在了解南投縣國小教師對身心障礙兒童實施體育教 學之現況、及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與困難,以及探討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意見。

研究方法則採問卷調查法及訪談法,並針對 120 位教師來填答問卷,以及訪談 5 位教師。本研究共回收 86 份(71.67﹪)問卷,回收之資料以 SPSS 10.0 for windows 來做次數分配、百分率、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處理。本研究之發現 如下:

1.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以女性居多,其年齡為 26~40 歲,學歷多為大學及師院 畢業,大多未受特教專業訓練。

2.各校都有為身心障礙兒童安排體育課程,其規劃方式以設計個別化體育教學 方案(IEP)居多,且大多和一般兒童共用場地。

3.教師均認為需要具有適應體育的教學經驗及評量等能力。

4.對適應體育之看法為能培養身心障礙兒童正常之社會關係。並建議應多舉辦 適應體育之研習、研討會,以讓授課教師多了解特教知能。

黃明霞(2004)之研究在瞭解臺灣區啟智學校實施適應體育現況、需求、困 難以及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之意見。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共發出 206 份問 卷,回收 182 份問卷,回收率為 88.3%,回收之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率、獨 立樣本 t 考驗來分析。本研究結果發現有下列五點:(一)各校適應體育皆能 為智能障礙學生以每週固定二節課安排體育課程,擔任教學者以導師為主,女 性居多,其年齡大致在 31-35 歲,有 99.4%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其中有 88.5%

(30)

20

的教師為非體育科系。(二)教師規劃體育課程方式以「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 方案」為主。課程依據以「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較「高中職教育階段智 能障礙類課程綱要」為多,教師以「擬定個別化教學計畫後,自行規劃體育教 學活動」為教學型態。(三)體育教學活動內容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為主。

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球場為主。(四)教師需要適應 體育教學資訊、學術交流及多舉辦身心障礙運動會和活動。(五)實施的困難 是學生體能狀況欠佳、缺乏適應體育專業知能和參考的教材。(六)教師認為 如具備適應體育教學知能才願意擔任教學工作。(七)教師對融合式適應體育 實施的看法是幫助智能障礙學生體驗活動的樂趣和增加參與感,獲得社會經 驗。建議部份是將體育課納入正式課程,多舉辦適應體育研習、研討會、觀摩 會以提昇教師專業能力。本研究發現可供日後推展適應體育活動和教學之參考。

在適應體育教學需求上,黃明霞(2004)則歸納四項:一者,適應體育教學 資訊的需求程度大。達六成的教師需要「適應體育法令」資訊;教師對「智能 障礙學生運動傷害與特殊狀況之防範與處理」、「體能動作評量的工具和技巧」、

「適用參考的教材」、「具有安排和執行適應體育教學參考的方案」、「無障 礙設施所相關教具、器材、設備」等項,均達九成的需求。二者,有六成教師 盼能制訂法律來推動適應體育。三者,對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教 育部編訂適應體育參考教材、籌措經費購置適應體育教具、舉辦身心障礙運動 會、舉辦國際性適應體育學術交流等,達八成教師有這類需求。

鍾政諺(2004)綜合應用文獻分析法、法制研究法及歷史詮釋

法,完成了《我國教育基本法之實施與檢討》。鍾氏指出,台灣地區的特殊教 育尚存若干問題,諸如:(一)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所召開的個別化教育會議,

往往於開學前家長才被學校通知,而教師於會議當時才接收到學生狀況,因而 常發生教師無法針對身心障礙學生需求設計課程;(二)教師養成訓練與課程 配合上產生落差,仍須在職訓練的彌補,但往往緩不濟急;(三)特殊教育資 源仍然不足,在中央和各級政府財政困窘情況下,由於身心障礙學生每一個人 所需耗費的資源較其他普通學生高,效益不如其他類別教育項目明顯,因而有 關單位編列預算時往往將其需求放在最下層的順位,致使特殊教育環境要達到

《教育基本法》第四條的實質教育機會均等,尚有一大段距離。

吳泰億(2005)之研究在瞭解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 育教學的現況、適應體育實施的困難與需求,並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

(31)

21

支援服務、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與需求之差異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進 行資料蒐集,有效問卷共152份。問卷所得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考驗及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資料處理。根據本研究結果可以歸納以下結論:(一)身心 障礙學生的體育課安置是以融合式安置為主,國小與國中都面臨師資缺乏的問 題,而現職的教師有半數都缺乏適應體育專業知能。(二)只有三成的學校有 另外安排適應體育課程,課程規劃、教學計劃和教材編訂,多數是教師自行擬 定的。適應體育的教材內容以基本動作訓練、體能活動和運動技能為主。(三)

高雄市的國小與國中,在人力方面的支援服務是不足的。而場地設施雖然足夠,

卻有無障礙設施不足的情況。提供的教具與普通班級一樣,但是缺乏適用的適 應體育教具和輔助器材的支援。此外,教師也很少尋求相關人力與物力的支援 服務。(四)高雄市實施適應體育主要的困難,是教師專業能力的不足,以及 缺乏適應體育的教材。(五)目前高雄市各國小與國中的教師,最需要的是提 升在職教師的專業知能、廣設在職進修的管道、編訂適應體育的教材與健全相 關支援系統。

謝明儒(2005)之研究在調查臺中市國小適應體育(APE)之實施現況,以 及分析不同背景變項體育教師在APE支持性服務架構PAP-TE-CA之差異情形;

研究方法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工具參考教育部「增進適應體育發展方案」及 Sherrill所提倡之APE服務架構PAP-TE-CA模式擬定之「適應體育教學現況研究 問卷」,針對臺中市59所國小545位體育教師(男性283人,女性262人)進行問 卷調查,調查研究發現如下:

一、國小APE實施現況仍有大幅可改善空間。

二、國小體育教師背景變項中對PAP-TE-CA模式有顯著差異情形:

(一)計畫:畢業科系(組)類別、學校規模、APE學分、APE研習(討)會、

特殊教育(SE)學分、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7項。

(二)評量:APE研習(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3項。

(三)處方/安置:性別、學校規模、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資、APE學分、APE 研習(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7項。

(四)教學/諮商/教練:畢業科系(組)類別、學校規模、指導身心障礙學生 年資、APE學分、APE研習(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 力、身心障礙家人等8項。

(32)

22

(五)評鑑:年齡、學校規模、任教年級、教學年資、自覺APE教學能力等5 項。

(六)資源整合、諮詢與倡導:性別、學校規模、教學年資、指導身心障礙學 生年資、擔任職務、SE學分、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8項。

根據研究結果,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加強規劃教師相關適應體育知能研習 及檢視學校適應體育推動組織之執行成效、重視評鑑對學校適應體育推展的實 質效益、建立適應體育教師證照制度,落實教學品質、加強適應體育之倡導;

另建議師資培育機構開設系統化的研習進修課程,提供在職進修管道、重整適 應體育師資養成階段之課程結構。

程淑麗(2007)是以質性取向半結構之深度訪談方式,透過三位專家學者 及八位資深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深入蒐集其對於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課 程規劃、教學需求及所面臨困難之經驗與看法。獲知研究的主要結果如下:

一、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輕度障礙學生採融合安置並由體育教師擔任教學,但 部分學校體育仍有代、配課問題;其中,曾接受適應體育訓練及具專業背 景之比例甚少,師資不足問題亦未獲得改善;而教師的教學熱忱與任教意 願會受到年資、教學經驗及是否曾參與研習或訓練等因素影響。

二、適應體育課程規劃情形:體育教師以依據現行課程標準及原排定課程進度 為主,且教學多以自身經驗再視情況修正;教學評量則依障礙學生努力程 度、進步情形及情意整體表現作為評量依據。在教學需求方面,會主動提 出、尋找支援的比例低。

三、適應體育教學器材需求:學校因經費缺乏,以致教學設備仍以現有為主,

而添購器材後也可能產生使用率不高、不知如何使用等問題。另外,多數 教師雖表示有尋求適應體育教科書參考,及修習特教知能之必要需求,只 是教師並未積極尋求此資源之管道及方法。

四、 實施適應體育所面臨之困難:因缺乏政策法令配套措施及經費的影響,特 教與體育教師未有交集;中央與地方溝通執行不佳,種子教師亦無機會參 與推廣;而回歸主 流後學生需求相對增加,仍有部分體育教師對適應體育 認知不足、缺乏熱忱、教學意願低落且在缺乏相關人員協助下實施傳統式 教學以致同儕互動產生問題,障礙學 生未能真正融入,學習權益遭受剝奪。

(33)

23

曾世忠(2009)之研究在瞭解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體育教師實施融合體育教 學之情況、教學技巧的使用狀況與教學需求之意見,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學 技巧的使用狀況與教學需求意見之差異情形,並採用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 集,有效問卷共259份,問卷所得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費雪LSD多重比較法進行資料處理,其研究結果如下:

一、教學經驗部份,63.7%指導過特殊需求學生,53.9%曾與專業人士合作過,

29.3%最常與特殊教育教師合作設計教學方案,23.6%處理過嚴重行為問 題。

二、教學狀況部份,57.5%自行調整訂定教學依據,57.5 %教學型態採取與一 般同儕部份進度相同,教學使用項目前三名為球類活動59.1%、體能活動 43.6%、田徑37.8%,評量方式前三名為調整之後的成績50.2%、與一般同 儕部分相同評量標準27.4%、獨立評量標準25.1%,教學影響因素前五名為 缺乏教學相關器具47.5%、專業能力不足41.3%、學生能力落差較大39.8

%、缺乏相關教材35.5%、人力資源不足35.1%,沒有設置無障礙設施之場 地前兩名為桌球室32.4%、韻律教室21.6%。

三、教學意願部份,76.2%自認為可適任,78.4%願意擔任融合體育教學工作。

四、教學技巧部份,50%以上教學前會評估學生能力,經常稱讚、鼓勵學生並 訂定簡單明瞭而一致的班規,體育教師比較沒有建立課堂活動紀錄的習慣。

五、教學需求部份,大多數教師有法規、人力、專業人員、教材、刊物、輔具 操作、評量、進修、場地、設備等需求,82.2%不需要降低任教班級學生 比例。

六、差異性分析,任教班級數與教學前先檢核學生能力(.023)及適應體育進 修機會(.05)、年齡與口語和動作的對應指導與示範(.015)、性別與延 長時間評量或較多嘗試機會(.006)有顯著差異。

翁維鍾(2009)之研究在了解新竹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實施體育課 IEP 之情形、對實施個別化體育計畫(IPEP)之需求與困難,以及探討對發展 個別化體育計畫(IPEP)之意見。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及訪談法,針對 123 位教師來填答問卷,以及訪談 5 位受訪者。本研究共回收可用問卷 108 份 (87.80%),回收之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率、卡方檢驗、平均數、肯德爾(Kendall) 和諧係數(W)考驗分析處理。本研究之結果如下: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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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對象以女性教師居多,且趨向年輕化,設有特教班 之學校以大型規模 學校為主,仍有五成以上教師未參與相關課程或研習。

二、教師會為學生安排體育課,教學時首重 IEP 並會依學生狀況而自行調整,

多以 IEP 自行評估學生體育課表現,逾五成會尋求同事、專業團隊支援。

三、教師認為學生喜歡體育課高於其他科目,也認為適應體育較其他科目重要。

七成以上認為適應體育應獨立成為專項領域教學。編擬體育課 IEP 參考依 據是不夠的,六成以上教師不認為體育課 IEP 合乎學生起點能力行為、學 習目標設定符合學生需要。

四、九成以上教師願意擔任適應體育教學工作,且願意編擬 IPEP。

五、教師認為編擬 IPEP 最大的困難在於「缺乏參考教材」、「缺乏行政支援」、

「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能」。

六、教師認為編擬 IPEP 的最大需求在於「適應體育教學經驗」、「可用教材」、

「動作起點能力評估工具」。

七、教師對發展 IPEP 多採正向態度,對其內容建議,以標準化評估工具、學 生功能性活動、簡化的表格為主,且具有充實 IEP 的功能。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做進一步討論外,綜合結論與研究限制,提出未來推動 適應體育及發展 IPEP 的參考建議。

吳谷忠(2010)之研究在探討台南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班實施體育教學的 現況,並分析不同背景教師在體育教學「需求」與「執行」的差異情形。研究 對象為台南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採問卷調查法,有效樣本共138份。所 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平均數、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進行統計分析,本 研究的發現如下:

一、就教師基本資料而言,九成五以上的特教班教師是大學畢業,並受過特教 專業訓練。目前有六成以上的教師擔任體育教學工作,八成以上的教師曾 經教過體育課程。但有九成八的教師不具相關特殊需求者體育背景,五成 以上的教師未修習相關研習或學分。

二、就整體層面而言,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在體育教學的需求方面達到「很 需要」的程度,但在執行方面只達到「部分做到」的程度。

三、就各向度而言,教師在需求方面「課程與教學」、「目標訂定與評量」、

「專業知能與合作」、「行政支持與教材設備」達到「很需要」的程度。

教師在執行方面「目標訂定與評量」與「課程與教學」達到「大致做到」

(35)

25

的程度,而在「行政支持與教材設備」和「專業知能與合作」只達到「部 份做到」的程度。

四、不同教育階段的國中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的體育教學需求上,有差異存 在。不同體育專業知能的國中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的體育教學執行上,有 差異存在。

詹弘文(2013)研究指出:適應體育教學課程方式以特教相關教師固定實 施適應體育課程比例最高,非特教相關教師則以一般教學計畫再予以簡化方式 教學。適應體育教學困難為,特教相關教師為「缺乏設備、器材與教具」,非 特教相關教師為「缺乏專業人員或熟悉狀況的人員在旁協助」。

劉文琇(2013)指出目前在特教班的現況:教師接觸學生的障礙類型以智 能障礙、自閉症及多重障礙類型佔多數。九成五的教師有為特教班學生規劃適 應體育課程。有六成教師在規劃課程時,依據學生 IEP 內容編制適應體育教學 計畫。教師在課程教學型態以特教班學生一起上體育課為最多。八成教師在使 用器材教具的來源以學校現有的體育器材教具及使用特教經費自行添購體育器 材。教師最常選用的課程內容為球類活動,其次為田徑。相關人員在支援協助 教師教學工作以教師助理員居多。有七成的教師認為自己能勝任適應體育教 學,有九成的教師願意擔任適應體育教學工作。現況面則以「親師溝通的能力」、

「學校行政系統的支援與配合」、「學校提供身心障礙生參與戶外體育活動的機 會以增進特殊生的身心發展」、「增設學校適應體育教學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符合程度最高。

舉凡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皆與IEP設計息息相關,以下就近年來國內針 對特殊班體育教學實施進行之研究,涉及IEP部分之研究加以整理,其結果統整 如表2 - 3:

(36)

26

表2 - 3

國內特殊班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研究摘要表

研究者 對象 課程規劃 規劃依據 其他支援 吳英華(2005 ) 國中啟智班 IEP 六成以上現行課

程標準 翁維鍾(2009) 國中小 IEPE

個別化體育計 畫

依狀況自行調整 同事支援 專業人士

陳福順 ( 2002 )

國小 IEP為主 依狀況自行調整 現有器材

自行規劃

陳理哲 ( 2002 )

國小 IEP 依狀況自行調整 結合校內 外專家 黃明霞(2005 ) 啟智學校 IEP 六成以上特殊學

校課程綱要修正 器材

結合校內 外專業人 士支援 程淑麗

( 2007 )

專家學者體育 教師

現行課程標準 及原排定課程 進度

依狀況調整以自 身經驗調整現有 器材教具

研習

葉宏達 ( 2005 )

國小 IEP 依狀況調整現有

器材教具

同事支援

劉文琇(2013) 國中 IEP 現有器材教具 教師助理 員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由表2-3可發現大部分為身心障礙學生規劃的體育課,乃依據IEP進行設計

為主,說明了I EP在規劃執行特殊學生體育課時所佔的重要地位,參考IEP而發 展出特殊班體育教學時所需之個別化體育計畫。

綜合本節所述,教師能明確擬定教學目標、檢視學生起點能力行為、評估 學生動作能力,整合相關內容的體育課IEP,既可視為教學的重要依據;未來若 能發展出本國適用的IEP,必能讓教學更為順利。此外,學校行政上也應給予鼓

(37)

27

勵與支持,多舉辦教師專業成長的研習,教師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專業準 備(如行政上所應獲得之鼓勵與支持) 其實是不足的,並致力改善教學環境,其 他教學支援則多自行調整、或尋求來自校內外之專家協助,可見教學現場的支 援,至今仍有不足之處;對於第一線教學之教師,可想而知在面對個別差異極 大的學生時,教師心力的相形耗費與加重。

(38)

28

第四節 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 因素相關研究

歸納近十年來的研究,探討臺灣目前國小特教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 因素對教學的影響,了解哪些背景因素是影響教學的關鍵,以及哪些背景經驗 是該加強。

蔡志權(2002)以問卷調查法完成《影響體育教師指導身心障礙學生態度 因素研究》,研究結果顯示:(一)體育教師指導身心障礙學生態度之最佳預測 因素依序是:自覺能力、特教學分、身心障礙學生教學經驗;蔡氏建議:未來 在大學教育及在職進修中亟待加強體育教師對於實際指導身心障礙學生之知識 及經驗,以改善指導身心障礙學生適應體育教學之品質與內容。

陳理哲(2002) 研究結果顯示: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以女性居多,其年齡為 26~40 歲,學歷多為大學及師院畢業,大多未受特教專業訓練。現職教師均認 為需要具有適應體育的教學經驗及評量等能力較能勝任此教學工作。陳理哲 (2002)建議應多舉辦適應體育之研習、研討會,以讓授課教師多了解特教知能。

黃明霞(2004) 研究結果顯示:各校適應體育皆能為智能障礙學生以每週固 定二節課安排體育課程,擔任教學者以導師為主,女性居多,其年齡大致在31-35 歲,有99.4%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其中有88.5%的教師為非體育科系;教師 需要適應體育教學資訊、學術交流及多舉辦身心障礙運動會和活動;教師認為 如具備適應體育教學知能才願意擔任教學工作;教師對融合式適應體育實施的 看法是幫助智能障礙學生體驗活動的樂趣和增加參與感,獲得社會經驗。黃明 霞(2004)建議將體育課納入正式課程,多舉辦適應體育研習、研討會、觀摩會 以提昇教師專業能力。本研究之發現可供日後推展適應體育活動和教學之參考。

吳泰億(2005) 研究結果顯示: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育課安置是以融合式安置 為主,國小與國中都面臨師資缺乏的問題,而現職的教師有半數都缺乏適應體 育專業知能;目前高雄市各國小與國中的教師,最需要的是提升在職教師的專 業知能、廣設在職進修的管道、編訂適應體育的教材與健全相關支援系統。

謝明儒(2005) 研究結果顯示:教學計畫與「畢業科系(組)類別」有顯著 相關;處方/安置與「性別」、「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資」兩變項有顯著相關;

教學/諮商/教練與「畢業科系(組)類別」、「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資」有顯 著相關;教學評鑑與「任教年級」、「教學年資」有顯著相關;資源整合、諮

(39)

29

詢與倡導與「性別」、「教學年資」、「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資」有顯著相關。

曾世忠(2009) 研究結果顯示:教學經驗部份,63.7%指導過特殊需求學生,

53.9%曾與專業人士合作過,29.3%最常與特殊教育教師合作設計教學方案,

23.6%處理過嚴重行為問題。差異性分析,任教班級數與教學前先檢核學生能 力(.023)及適應體育進修機會(.05)、年齡與口語和動作的對應指導與示範

(.015)、性別與延長時間評量或較多嘗試機會(.006)有顯著差異。

翁維鍾(2009)研究結果顯示:研究對象以女性教師居多,且特教教師趨向 年輕化,設有特教班之學校以大型規模學校為主,仍有五成以上教師未參與相 關課程或研習;教師認為編擬IPEP(個別化體育計畫)最大的困難在於「缺乏 參考教材」、「缺乏行政支援」、「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能」。

吳谷忠(2010)研究旨在探討台南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班實施體育教學的 現況,並分析不同背景教師在體育教學「需求」與「執行」的差異情形。研究 對象為台南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採問卷調查法,有效樣本共138份。所 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平均數、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進行統計分析,本 研究的發現如下:就教師基本資料而言,九成五以上的特教班教師是大學畢業,

並受過特教專業訓練。目前有六成以上的教師擔任體育教學工作,八成以上的 教師曾經教過體育課程。但有九成八的教師不具相關特殊需求者體育背景,五 成以上的教師未修習相關研習或學分。

詹弘文(2013)研究指出:適應體育教學意願上,特教相關教師偏向選擇 願意擔任,非特教相關教師則偏向普通。適應體育教學需要的協助上,特教相 關教師以專業知能研習與充實器材為主,非特教相關教師則是專業知能研習與 專業團隊為主。

劉文琇(2013)研究結果發現:擔任適應體育教學以女性居多,有九成九 的特教班教師具備大學以上的學歷,有七成五的教師為特殊教育科系畢業。擔 任職務以導師居多。教師教學年資以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者為多數。有六成以上 的教師無任何適應體育相關進修經驗。六成教師有適應體育教學經驗。而不同 教學年資及教師專業背景在「教師專業能力」、「人力支援」、「政策法令」的現 況符合程度有差異存在;不同教學年資教師在「行政資源與支持」的需求有顯 著差異。

教師個人背景因素與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息息相關,以下就近十年來國內 針對特殊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因素加以整理,其結果統整如表2-4:

(40)

30

表 2-4

國內特殊班體育教學之教師個人背景因素摘要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 工具

背景因素的探討

吳泰億 (2005)

問卷 調查

現職教師有半數都缺乏適應體育專業知能;目前高雄市各 國中小教師,最需要的是提升在職教師的專業知能、廣設 在職進修管道、編訂適應體育的教材與健全相關支援系統 吳谷忠

(2010)

問卷 調查

九成八的教師不具相關特殊需求者體育背景,五成以上的 教師未修習相關研習或學分。

翁維鍾 (2009)

問卷 調查

教學者以女性教師居多,且特教教師趨向年輕化,仍有五 成以上教師未參與相關課程或研習

陳理哲 (2002)

問卷 調查

教學者以女性居多,其年齡為 26~40 歲,學歷多為大學及 師院畢業,大多未受特教專業訓練。現職教師均認為需要 具有適應體育的教學經驗及評量等能力較能勝任此教學 工作。

黃明霞 (2004)

問卷 調查

教學者以導師為主,女性居多,其年齡大致在 31-35 歲,

有 99.4%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其中有 88.5%的教師為 非體育科系;教師需要適應體育教學資訊、學術交流及多 舉辦身心障礙運動會和活動。

詹弘文 (2013)

問卷 調查

適應體育教學意願上,特教相關教師偏向選擇願意擔任,

非特教相關教師則偏向普通。適應體育教學需要的協助 上,特教相關教師以專業知能研習與充實器材為主,非特 教相關教師則是專業知能研習與專業團隊為主。

曾世忠 (2009)

問卷 調查

63.7%指導過特殊需求學生,53.9%曾與專業人士合作 過,29.3%最常與特殊教育教師合作設計教學方案,23.6

%處理過嚴重行為問題。任教班級數與教學前先檢核學生 能力(.023)及適應體育進修機會(.05)、年齡與口語和 動作的對應指導與示範(.015)、性別與延長時間評量或 較多嘗試機會(.006)有顯著差異。

(續下頁)

數據

圖    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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