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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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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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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原住民傑出專門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獎勵對象為符合獎勵項目,並於獎勵事實發生時已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三、獎勵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深造教育: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 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但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學術專門著作:各學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經審查評定且未獲本會其他同質性之 獎助者。但經委託研究所完成之著作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三)發明:經登記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明專利權者。

(四)專業考試: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不含檢覈筆試)。

(五)體育傑出人才:參加賽會競賽項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2.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之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3.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主辦之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4. 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主辦之世界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5. 國際大學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大學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6. 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正式錦標(盃)賽:獲前六名。

7. 亞洲單項運動協會主辦之亞洲正式錦標(盃)賽:獲前六名。

8. 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屬奧運、亞運正式競 賽項目:獲前六名。

9. 身心障礙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六名。

10. 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五名。

11. 亞洲帕拉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獲前三名。

12. 下列國際性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不包括第九目至第十一目及第十三目之賽 會):

(1)每四年舉辦一次,且會員數達六十個以上賽會:獲前三名。

(2)每四年舉辦一次,且會員數達三十個以上未達六十個賽會:獲前三名。

(3)每二年舉辦一次,且會員數達三十個以上賽會:獲前三名。

13. 亞洲地區或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每二年以上舉辦一次,且會員數達三十個以上 之各類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獲前三名。

14.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競賽項目有二個或三個直轄市、縣(市)參賽:獲第一名。

(2) 競賽項目有四個或五個直轄市、縣(市)參賽:獲前二名。

(3) 競賽項目有六個以上直轄市、縣(市)參賽:獲前三名。

前項各款項目以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發生或取得之事實為限。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五款申請人同時申請二件以上獎勵者,擇一予以獎勵。

四、獎勵方式如下:

(一)深造教育:

1.就讀國內大學校院碩士班(含碩士專班)者,獎勵新臺幣一萬元;博士班者,獎勵 新臺幣三萬元。

2.獲得碩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博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八萬元。

(二)學術專門著作:獎勵標準如附件一。如係共同發表者,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 給。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民國 106 年 2 月 10 日修正)

1

(2)

(三)發明:經登記取得經濟部專利權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如係共同取得專利者,獎勵 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四)專業考試:獎勵新臺幣一萬元。

(五)體育傑出人才:獎勵標準如附件二。

五、申請人應於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如附表一,依申請類別擇一)。

(二)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三)如係共同發表著作或取得專利者,應檢附同意書(如附表二)。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會得不予獎勵,已獎勵者,得追回獎勵金;當事人並應自負相關 法律責任。

(一)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

(二)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七、依本要點獲得獎勵者,由本會擇期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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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學術專門著作】獎勵標準

學術專門著作獎勵標準說明:

1. 學術專門著作分為期刊論文與專書兩類。

2. 期刊論文或專書,應具有 ISSN 或 ISBN 等國際標準書號。

3. 學術專門著作獎勵內容及獎勵金級距:

項目 內 容 等級 分數 獎勵金

期刊論文

1.期刊論文指為發表於有明確論文審稿制度的國內 外學術型期刊之單篇論文。

2.以學術期刊論文申請獎勵者,每人提出申請之論 文篇數至多兩篇;若申請者提出兩篇以上之申請,

採隨機抽選兩篇審查,其餘申請作品均不予審查及 退還。

3.發表於 EI、SSCI、TSSCI、SCI、THCI 及當年度國 科會獎助優良期刊等刊物者,直接評為特優。

4.發表於非上述第 3 點所屬期刊者,請檢附期刊審 查委員之審查意見表或該期刊之論文審查辦法。

5.若為共同發表,應檢附共同發表者同意書(同意 書如附表二),且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特優 90 分以上 三萬元

優等 89-80 分 二萬元

甲等 79-76 分 一萬五千元

佳作 75-70 分 五千元

專書

專書限定為申請者單獨撰寫具有原創性質之著作,

且經合法出版社出版,公開發行,並可作為學術領 域參考與使用之書籍。翻譯、編訂、合著(含研討 會論文合集)、編撰者之專書,不予受理審查。

特優 90 分以上 六萬元

優等 89-80 分 四萬元

甲等 79-76 分 三萬元

佳作 75-70 分 一萬元

3

(4)

附件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獎勵標準—體育傑出人才

體育傑出人才獎勵標準說明:

1. 本獎勵之奧、亞運競賽項目,係以競賽舉辦時最近一屆已辦或奧運、亞運籌備單位正式核 定將辦之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為限。

2. 各賽會所定名次,以主辦單位頒訂競賽規程規定之最優級組及頒獎名次為限;如其競賽規 程未規定者,以各該運動種類之國際運動競賽規則所定之名次為限。如頒獎名次未明確區 分時,其名次之排定,由本會依實際參賽成績認定之。無法認定時,以未明確區分之最高 名次論之。

3. 要點第三點第五款第六、七目國際或亞洲各級各類運動競賽之主辦單位,以國際運動總會 聯合會 (Sport Accord) 所屬之國際單項運動總會或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所承認之亞洲 運動總(協)會為限。

4. 要點第三點第五款第六、七目所定獎勵對象,以各全國性單項運動組織於賽前向教育部體 育署提報,並經核定之最優 (高) 級組賽會為限。

5. 第三點第五款第一目至第十三目規定之比賽,除有會前賽、資格賽或訂有參賽標準者外,

其參加比賽獲獎之項目依據所獎勵之名次應有該名次以上之國家(地區)及隊 (人)參賽 者;第十四目之一應有二或三個、第十四目之二應有四或五個、第十四目之三應有六個以 上直轄市、縣(市)參賽者,始給予獎勵。申請獎勵時必須提出獲主辦或承辦單位頒發成 績證明及參賽隊(人)數之證明資料。

6. 傑出體育人才獎勵賽會及獎勵金級距:個人項目獲獎選手,核發該等級獎勵金一次,團體 項目(兩人以上成隊合作之比賽)獲獎選手,每人核發該等級獎勵金二分之一。(每次賽會 不得以個人比賽與團體比賽重複提出申請。)

(單位:新臺幣) 名次

比賽名稱 獎勵金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奧林匹克運動會 30 萬 20 萬 18 萬 15 萬 12 萬 10 萬 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 15 萬 10 萬 9 萬 8 萬 6 萬 5 萬 亞洲運動會 15 萬 10 萬 9 萬 8 萬 6 萬 5 萬 世界運動會 8 萬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世界大學運動會 8 萬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世界正式 錦標(盃)

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 會員國達 200 個以上,

每 4 年舉辦一次

20 萬 18 萬 15 萬 10 萬 9 萬 8 萬

奧運正式競賽項目 15 萬 10 萬 9 萬 8 萬 6 萬 5 萬 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

項目 9 萬 8 萬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

項目 8 萬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5)

名次

比賽名稱 獎勵金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亞洲正式 錦標(盃)

亞運正式競賽項目 8 萬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 6 萬 5 萬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2 萬 全國運動會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 4 萬 3 萬 2 萬 5 千 2 萬 1 萬 5 千 1 萬 全國大專運動會奧運、亞運正式競賽

項目 3 萬 2 萬 1 萬 5 千 1 萬 8 千 5 千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奧運、亞運正式

競賽項目 3 萬 2 萬 1 萬 5 千 1 萬 8 千 5 千 身心障礙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30 萬 20 萬 18 萬 15 萬 12 萬 10 萬 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 15 萬 10 萬 9 萬 8 萬 6 萬

亞洲帕拉運動會 5 萬 3 萬 2 萬 5 千

要點第 3 點第 5 款 第 12 目之國際性身 心障礙者運動賽會

會員數達 60 個 以上,每 4 年 舉辦一次

9 萬 8 萬 6 萬 會員數達 30 個

以上未達 60 個,每 4 年舉 辦一次

5 萬 3 萬 5 千 3 萬

會員數達 30 個 以上,每 2 年 舉辦一次

5 萬 3 萬 5 千 3 萬 每 2 年以上舉辦一次之亞洲地區或

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 賽會,且會員數達 30 個以上

3 萬 2 萬 1 萬 5 千

全國身心 障礙國民 運動會

競賽項目有二個或三個

直轄市、縣(市)參賽 2 萬 5 千 競賽項目有四個或五個

直轄市、縣(市)參賽 2 萬 5 千 1 萬 5 千 競賽項目有六個以上直

轄市、縣(市)參賽 2 萬 5 千 1 萬 5 千 1 萬

(6)

附表一

【深造教育】申請表 (博士:□考取□畢業‧碩士:□考取□畢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年 級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獎勵事蹟

考取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學生證影印本 (須蓋有入學當學期註冊章) 或在學證明(須註明考取及入學年月)

畢業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畢業證書影本

□畢業論文(3 本)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6

(7)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學術專門著作】申請表 (□期刊論文‧□專書)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著作名稱

著作說明 (請詳填)

期刊:□ISSN: □其他:

□EI □SSCI □TSSCI □SCI □THCI □當年度國科會獎助優良期刊

專書:□ISSN: □ISBN: □其他:

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著作(3 本) □共同發表人同意書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7

(8)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發明】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獎勵事蹟

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證書影印本 □專利權共有人同意書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8

(9)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專業考試】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獎勵事蹟

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9

(10)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體育傑出人才—個人比賽】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年 級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獎勵事蹟

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獎狀(申請人姓名) □秩序冊(含參賽人數(6 人以 上)證明) □成績證明及參賽人數(6 人以上)之證明資料 □其他

□獎勵金由學校代發(不需填寫領據,待專管單位函文辦理) 代發學校名稱: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10

(11)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體育傑出人才—團體比賽】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兩人以上同時申請時填寫:(申請人數共: 人)

聯絡人姓名: 電話: 服務單位及職稱:

□獎勵金由學校代發(不需填寫領據,待專管單位函文辦理) 代發學校名稱:

領 據

茲 領 到

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給 年度獎勵 萬 仟 佰 拾 元<金額部分,承辦單位填寫>

具領人簽章: <務請蓋章>未蓋章無效 獎勵金存入帳戶

(限申請人帳戶)

銀行 郵局

分行

支局 帳號 請浮貼獎勵金存入帳戶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須與上列填注相符)

申請人

姓 名 族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年 級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獎勵事蹟

應檢附文件:(請勾選)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獎狀(申請人姓名) □秩序冊(含參賽隊伍數(6 隊以上)證明) □成績證明及參賽隊伍數(6 隊以上)之證明資料 □其他

申請人注意:

1.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2.為縮短作業流程,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3.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

4.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5.申請表件請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

6.如有未盡事宜,詳本會規定辦理。

11

(12)

附表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學術專門著作共同發表人/專利權共有人 同意書

茲同意 先生代表 等共同作者,

將學術專門著作/發明作品 提出申請 獎,除具名同意如下表外,並將各共同發表人 /共有人對本作品貢獻程度表列如后:

共同作者姓名 作品貢獻程度 (加總為 100%)

簽 章

此致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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