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報到通知單
班 別 107
年 水電(產訓)班 第 1 期
報到時間 107 年 01 月 22 日上午 09 時 30 分至 10 時 00 分
(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
受訓期間 107 年 01 月 22 日至 107 年 07 月 27 日(上課時數 1000 小時)
報到地點 本分署花蓮職業訓練場(花蓮市華西路 123 號-2F 多功能教室)
報到應繳交 文 件
1. 報到通知單。
2. 受訓學員個人基本資料卡。
3. 職業訓練契約書(一式兩份)。
4. 1 吋相片 3 張(相片背面請書寫期別、班別及姓名)。
※ 若您欲放棄本班受訓資格,請來電(03)8242-083#6522 告知,謝謝。
說明:
一、 依據本分署 107 年○月○日北分署訓字第○號公告。
二、 具非自願離職身份之學員,報到日務必攜帶由公立就業服務單位開立之職業訓練推 介單(正本 3 張)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正本 3 張)等表件方受理報到,且於受訓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單位參加勞保。
三、 長期失業者需於開訓日前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如未完成上 述程序,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自行負責。
四、 就業服務法所列之特定對象身分者,請備相關文件正本(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分署自 辦職前招生簡章 P20-21,簡章亦可於本分署下載--首頁/佈告欄/招生訊息/自辦職 前訓練招生簡章)。
五、 屆退官兵者請帶送訓證明影本。
六、 報到後隨即上課,訓練期間膳食自理。
七、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卡(如附)填表說明:
(一) 表件內有號欄位務請填寫完整。
(二) 個人姓名之英譯(大寫),請與護照、信用卡或金融卡英譯相同。
(三) 身分証(正、反面)影本、全民健保卡(正面)影本,請實貼於學員個人基本 資料卡背面。
七、職業訓練契約書(如附):
(一) 請於報到前詳閱「職業訓練契約書」,訓練期間,恪遵各項規定。
(二) 「職業訓練契約書」詳閱完畢後,請於契約書最下方親書簽名並加蓋印章,(未 足二十歲之受訓學員請加蓋家長印章及簽名)。
八、住宿申請:
(一)遠到生提供住宿 (惟床位有限),符合規定者,請繳交住宿申請書。
(二)申請住宿者,請自備寢具,並繳交住宿保證金 1000 元及住宿出入磁卡保證金 500 元(請保留收據,結訓時經檢查寢室設施無誤後,本分署將無息退還)。
九、停車位申請:開訓後辦理學員識別證並依證進出。
十、交通資訊:
(一)自行前往:花蓮火車站前有摩托車或汽車租車或搭乘計程車。
(二)自行開車:出花蓮火車站直行遇紅綠燈右轉行駛國聯一路,於中山路口左轉 行駛中山路,於林森路口左轉行駛林森路,至林森路底左轉行駛尚志路,於 台 9 線路口左轉,在花 16 鄉道華西路口右轉,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即在華西路 右側。
(三)大眾運輸-客運:出花蓮火車站左手邊搭乘北上往北埔、新城等路線班車,車 程約 15 分鐘,沿著華西路步行約 10 分鐘即可抵達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