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第六屆水都盃全國分齡游泳錦標賽
一、主 旨:為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行打造運動島計劃,倡導青少年正當休閒 運動風氣,培養青少年游泳運動及提昇游泳技術水準,讓孩子有競技 的舞台至此特別舉辦此活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游泳協會、台南市水中運動蹼泳委員會、新泳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
五、承辦單位:台南水都水世界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3、4 日(星期六、日)共計二天。
七、比賽地點:台南市水都水世界游泳池室外池(台南市健康路一段 269 號)
八、比賽分組:共分十二組
(一、二):8 及以下歲級(女、男):民國 96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四): 9~10 歲級(女、男):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至 9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五、六):11~12 歲級(女、男):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至 9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七、八):13~14 歲級(女、男):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至 9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九、十):15~17 歲級(女、男):民國 87 年 1 月 1 日至 8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十一、十二):18 及以上歲級(女、男):民國 85 年 1 月 1 日(含)前出生者。
九、各組比賽項目如下:【長水道比賽】
(1) 8 及以下歲級(女、男):( 可採跳水或不跳水出發 )
自由式:50 公尺、100 公尺 仰 式:50 公尺、100 公尺 蛙 式:50 公尺、100 公尺 蝶 式:50 公尺
接 力:4×50 公尺自由式、4×50 公尺混合式 (2) 9~10 歲級(女、男)、11~12 歲級(女、男):
自由式:5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 仰 式:50 公尺、100 公尺
蛙 式:50 公尺、100 公尺 蝶 式:50 公尺、100 公尺 混合式:200 公尺
接 力:4×50 公尺自由式、4×50 公尺混合式 (3) 13~14 歲級(女、男)及以上各歲級:
自由式:5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 仰 式:5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 蛙 式:5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 蝶 式:5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 混合式:200 公尺
接 力:4×50 公尺自由式、4×50 公尺混合式
十、報名:
(一)報名資格:凡國內各級學校、機關、社會團體、俱樂部或以個人名義均可組 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9 月 13 日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三)報名辦法:
1.請參閱本公司網站http://swim1.kcsat.org 之註冊辦法。詳填相關資料 完成註冊;教練、選手登錄請上傳個人正式照片,作為選手檢錄認證。
2.完成報名,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點選確認送出再確認確認送出報名表出 現『報名表已成功送出』再點選確定報名資料即自動回傳本會信箱備查,
無需寄回紙本資料。
3.各隊完成報名手續後,若選手電腦註冊資料與實際資料不符(年級、性別、
生日等),造成該選手報名項目錯誤,報名單位需自行負責,大會將取消該 選手比賽資格,報名截止一週以內公佈競賽分組表等資料以供查照。
4.比賽期間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選手如發生資格爭議無法提供證明時;以 取消資格論處。
5.報名費每人新台幣 450 元,於報名完成後可使用以下付款方式:
水都櫃檯現場繳款。(聯絡人:薛小姐 06-2156688)
匯款:第一銀行竹溪分行 007 帳號:60610363936 戶名:台泳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匯款完成請自行告知大會轉帳後五碼或傳真 06-2149275。
發票如需開立單位名稱,必需事先告知;發票於報到時一併領取。
6.選手每人贈送大會紀念衫乙件,請於註冊欄位填選紀念衫尺碼。
十一、競賽辦法:
(一)每單位每項報名人數不限;個人項目以報名三項為限(接力不在此限)。
(二)接力比賽每單位在各組別限報一隊,報名不足二隊者則併組比賽。
(三)本比賽各組均不設定參賽標準,參加選手請勿越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 頂替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成績。
(四)凡經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並退費。
十二、獎勵:
比賽成績個人或接力,獲得前八名成績者頒發獎狀,各級、組團體積分總和前 三名頒發團體獎盃乙座,團體積分採名次、得分累計制。
十三、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之游泳規則及本比賽特定之規定。
十四:抗議:
1.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不得提出抗議。
2.合法之抗議應以書面報告,並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以個人名義參賽者由 個人簽名,在該項比賽完畢後 30 分鐘內(以電腦記錄單時間為準),繳交保 證金新台幣 3,000 元,連同申訴書向裁判長正式提出抗議,以技術委員會議
判決為終決;如抗議無效;則沒收保證金作為大會活動經費。
十五、附則:
1、比賽期間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學生證、身份證或中華泳協選手證,選手如發 生資格爭議無法提出證明時則以取消資格論處,已賽完項目之成績不予計算。
2、比賽單項如未達三人報名,該項目取消比賽,選手可以改報其他項目。
3、本次賽事主辦單位將依報名人數安排座位配置表,於比賽前一週公佈,不提 供搭設遮陽棚,10 月 2 日(五) 下午 4 點至 6 點開放選手練習。
4、單位報到訂於 10 月 2 日(五)下午 4:30 至 5:30 及 10 月 3 日(六)上午 07:
30,在台南水都室外游泳池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秩序冊、紀念衫。
5、10 月 3 日(六)上午 07:30 於游泳池檢錄處舉行領隊、教練會議。
6、本賽事報奉 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處核備中。
7、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公佈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