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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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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台灣原住民是島內四大族群中,無論是政治、經濟、教育、文化

、社會……等,都是居於社會地位最低落與弱勢的族群,而到都市謀 生的原住民同胞,也由於生活適應與被岐視等問題,產生了許多社會 問題。固然這與原住民一般的教育水準較低有關,但更重要的是政府 對原住民整體政策是否貫徹及週全執行有絕對關係,特別是教育政策

,更是關係著原住民族將來是否能融入主流社會共同生活與獨立自主

,並進而可以與優勢民族同樣站在水平線上共同競爭的關鍵所在。1998 年 6 月 17 日「原住民族教育法」公布施行,並在 2004 年 8 月 19 日經 立法院再度修正通過,奠定了原住民族教育的法源依據,除了期望對 原住民結構性弱勢教育環境有所改善,同時也揭示了「原住民教育權

」的自主性,透過賦予權力(empowerment)之轉化(transformation

)的教育實踐,以達成原住民族教育的現代化與完整性,俾使原住民 同胞的教育水準也能迎頭趕上,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與努力目標。

再者,台灣原住民在這塊島嶼上根據歷史學家的研究考證,他們 至少在這裡也居住了六千年到一萬五千年之久,是屬於南島語系民族

。他們的語言、文化、生活習俗與漢人民族是絕對不同的。所以政府 更應該視其文化為我國文化的重要資產並予以特別珍惜。尤其近幾十 年來許多國家越來越重視當地原住民的扶助政策,並相繼提出有關其 原住民教育政策與整體的重要改革計劃,使其獨立自主,自力自強並 給予參與國家重要政策與各種建設之機會,這也是人類追求平等及尊 嚴的起碼要求。

因此,有鑑於為了維繫原住民族特殊的文化傳承,使其固有的民 族文化不致流失,並能發揮光大,所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2003 年 3 月召開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第四次委員會議,決議成立「設置民 族高中」的可行性評估研究小組,並以「國立仁愛高農」為轉型的實 驗學校。本人有幸參與是項研究,忝列五人小組之一,且是唯一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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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籍教育工作者,個人以為這是一件有意義的工作並願全力以赴,

以期對原住民同胞作一些微小的貢獻。

故基於這樣的緣由,並在整體原住民族教育改革的脈絡下,「原住 民族教育法」象徵著原住民族的教育權獲得國家層級的合法基礎及以 國家的形式與力量加以保障與推展,在學制的架構下,配合著「原住 民族教育內涵」的落實與轉化成教學內容與形式,所產生的正式與非 正式的族群意識、價值觀與知識的傳承,是無法抽離其歷史背景與政 治、社會的脈絡而進行檢視的。故本研究的主旨是希望將研究的具體 建議與概念提供政府有關單位參考之外,並能達成下列五個目標:

(一)促進原住民族的自我認同,以建立原住民族的自我信心。

(二)傳承與發揚原住民族文化,以延續原住民族的生命力。

(三)改善弱勢處境,協助原住民自立自強,提昇原住民教育與生 活品質。

(四)增進族群關係,以促進台灣四大族群的融合與共榮。

(五)規劃原住民族教育體系之建構,並能帶動文化的維護與發揚

,並使學生有更好的教育發展。

二、研究目的

目的是較具體的、可操作的、可衡量的、未來期望可達成的狀況

。故本研究問題至少應包括下列八項研究目的:

(一)民族高中之名詞釋義、走向、課程內容等(應收集各先進國 家相關資料)

(二)分析全省原住民國中學生分佈狀況、升學就業需求、升學與 就業狀況及學習能力等,以作為設置民族高中設科別之重要參考及依據。

(三)瞭解實驗學校仁愛高農的學生來源,全省原住民學生就讀意 願、學生出路及學校硬體規劃,以作為民族高中科別之檢討與調整的 依據。

(四)瞭解仁愛高農之教職員工、畢業校友、學生家長、社區人士 等對設立民族高中的看法與意見。

(五)瞭解教師、學生、社區及原住民領袖們對設立民族高中與模 式的看法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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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針對仁愛高農維持現況、增科、調整或刪掉現有科別,轉型 改制成民族高中或其他模式之可行性提供具體建議。

(七)針對設立後之民族高中與國內大學、社區合作關係作一個前 瞻性的規劃。

(八)提出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建構圖及文化生根發展藍圖,藉以建立原 住民族教育體制。

第二節 研究假設與問題

一、研究假設

根據以上所提出的目標與目的,本研究提出下列幾個假設:

(一)台灣的政治文化是偏重於人治色彩,故其決策由擁有此項權 力者所主導。

(二)台灣的政治體制是民主體制,故其決策程序均由立法院與行 政院所主導。

(三)行政歷程中,人民監督機制與遵循法治的精神已在社會中鞏 固確立,包含原住民在內。

(四)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制課程與高中、大學「多元化入學方案

,沒有經過確實充分的政策制定程序,並忽略弱勢原住民的教育文化 之環境。

(五)仁愛高農教師、原住民領袖、社區人士、家長乃至學生,雖 因教育程度的不同,宗教信仰、職業類別,個人利益或學業成就的高 低……等,但對設置民族高中的價值觀之影響,皆重視且具有正向態 度。

(六)發揚固有的民族文化,傳承祖先遺留下來的優良傳統,高中 階段不是最好的時機,應該由幼稚園、小學、國中……逐步建立起來

,方能獲得穩固的文化基礎。

二、待答問題

依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幾個待答的問題:

(一)探討仁愛高農現任合格教師安排其出路問題及反對或重視的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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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討學生來源及其對所設科別的需求問題。

(三)探討文化課程及技藝訓練有關師資培育問題。

(四)探討設立母語復育中心或母語教學問題。

(五)探討家長價值觀及態度可能影響學生就讀之意願問題。

(六)探討學者專家、原住民領袖、原住民教育菁英、社區人士、

對民族高中設置重視程度為何?

(七)探討設置民族高中的摸式及教育體系之方案,可否達成學生 就讀的有利誘因?

(八)探討設置自幼兒園、小學、國中……逐步建立往上發展的民 族教育體系可行性的評估。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原住民教育改革與政策既是以原住民為主體重建為目的,民族高 中設立的政策與變革,自應根基於文化的詮釋與實踐。研究範圍有下 列五項:

(一)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及體系的分析與探究。

(二)現階段原住民族教育與中等教育的改革。

(三)世界各國對民族學校學制規劃與執行的研究。

(四)民族高中與國內大學、社區合作關係之前瞻性規劃。

(五)仁愛高農轉型或改制為民族高中可行性之結論及建議。

(六)建立自幼兒園、小學、國中……逐步向上發展的民族學校的 教育體系之具體建議。

二、研究限制

(一)引述美、澳、紐等國的原住民教育理論與政策,因各國歷史 的發展與建國的背景殊異,故所論述的教育內涵與作法,並無法完全 適用於台灣,研究的內容與觀點也僅能提供參考而已。

(二)原住民家長、學生及地方領袖菁英等,或因教育背景與程度 問題等因素,其對「民族高中」的意義、內涵、作法、師資、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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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能全然了解,以致影響研究的論述觀點與完整性。

(三)因原住民地區的國中生,在資訊與資質、文化刺激等方面無 法與都市學生相比,故對問卷調查的內容未必全然了解,以致會影響 研究統計與解釋的正確性。

(四)本研究因限於人力與時間問題,無法將全部原住民地區 52 所國中生一至三年級,及就讀都市地區的原住民學生納入問卷調查之 對象,因此對研究結果的論述上難免有不完整的地方。

(五)本研究者因年齡較大,資質秉賦又差,加上記憶力、體力已 不如前,故在文獻探討,問卷設計與統計分析,理論建構上明顯欠缺 不足,故影響研究立論的強固性。

(六)訪談對象無法兼顧每一個族群的代表,地域遼闊、時間又不 易安排,故僅能安排部份具代表性之人士接受訪談。

(七)研究結果無法類化,僅能針對一般性原住民教育問題作論述

,無法顧及各十二族群的個別文化或問題。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原住民族

(Aboriginal):

族群(ethnic group)則是指在同一個大 環境或大社會裡被他人或族群體本身以社會區隔出來的群體。其區隔 之項目,大致包括:種族、血緣、體質上的屬性,或以宗教、語言、

傳統和原有國籍等文化特徵所做的區隔(陳麗華,2000:008)。而根 據 2004 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的名稱與分類標準,目前原住民族有十 二族,分別為:阿美、泰雅、太魯閣、排灣、布農、魯凱、賽夏、鄒 族、雅美、邵族、噶瑪蘭、卑南等族。

二、教育體系

(Educational Systems):

即建構一套自幼兒、小學、國中

、高中、大學以至研究所、終身教育的教育體制系統。透過這個系統 所設計的課程與教學,來彰顯一個民族的文化特性。特別是居於弱勢 的原住民族,更需要建構屬於自己的教育體系,將原住民的傳統價值

、世界觀、歷史、語言、藝術、文化、生活習俗……等納入課程教學

,使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部落教育或成人的終身學習教育,能聯結 在一起,成為原住民族的教育體系,以傳承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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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原住民族的族群認同,使該民族的文化得以發揚光大。但這個教育 體系並不意味著必須脫離主流教育而單獨自成一種教育體制,而是相 輔相成並行不悖的教育體系。

三、原住民族學校(Aboriginal school):指為原住民族需要所設立,

重視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原住民族教育法,2004)。這類學校應包括

:原住民族幼兒園、托兒所、原住民中小學、原住民技藝學校、原住 民族學院、大學乃至原住民族研究所等;除了在課程教學及學校體制 有一定的規劃外,對於學生的升學及職業訓練、生活陶冶、民族文化 的認同教育,都有良好的教育計畫。在學生的招收上不一定只專收原住民 學生,其他各族群也可以來就讀,以彰顯族群的融合與包容性。

四、原住民族高中

(Aborigina Natioaol Senior High Schooi):

指為原住民 族需要所設立的一所高中,其課程的設計除重視升學各大學院校及技 術學院外,也特別注重其傳統的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藉以傳承並發 揚其民族文化,生活方式,也特別是其各族的母語教育,使各族的語 言不致流失。

五、原住民教育

(Education of aborigines):

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 族教育的統稱(原住民族教育法,2004)。它的教育方針除了授與一般 的主流教育之外,更重視其各民族特有的文化與技藝的傳授課程,以 傳承及發揚其先民的優良傳統文化。

六、部落社區教育(education of tribe community):

指提供原住民族終身學 習課程,促進原住民族文化之創新,培育部落社區發展人才及現代化 公民所實施之教育(原住民族教育法,2004)

七、多元文化教育(multicultural education):

是指對少數民族教育的研究,

並提供各種民族的社會、經濟與政治文化背景給所有的在學兒童(陳枝 烈,1997:047)。多元文化教育是要教導所有學生,不論其性別、種族

、宗教、民族、社經地位或特殊性,去認識社會上各種文化,包含學 生自身所屬及相關的微型文化;和具有普通性且為各族群共有的國家 巨型文化。亦即協助學生學習在國家巨型文化中生存所需要的知識,

技能和態度,也要教導學生在自己所屬微型文化和其他文化生存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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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自身所屬族群,使族群更加和諧與促進社會進步(吳順財,1999)

八、都市原住民(city of adorgines):

係指台灣原住民族群由原居住的山地 部落遷居到各縣市人口集中區的都市謀生,以購買房屋及租賃等方式 居住,也有少部份在都市邊緣區,或山坡地或河流區搭便屋居住,他 們所從事的工作,大抵以勞工為主,極少部份係從事軍公教工作,生 活極為困苦,產生許多社會問題,急需政府速謀解決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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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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