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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半~三歲幼兒問題解決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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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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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淑芳 博士

一歲半~三歲幼兒問題解決之探究

研究生:陳晏霓 撰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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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一歲半~三歲幼兒問題解決之探究

研究生:陳晏霓 撰 指導教授:陳淑芳 博士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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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辭

『在一個崇高的目標支援下,不停地工作,即使慢,也一定會獲得成功。』

--- 愛因斯坦 名言

完成一份論文的喜悅,是無法用文字簡單形容的。在撰寫文本的旅途中我的 心境從充滿挑戰到遇見困難;從有信心到迷失自我;一路上需要給予自己正能量 來調整心態。我知道完成這一項任務是艱辛的,但我始終相信,做對的事情,一 步一步即使慢慢地走,只要你不停歇,我們終究能到成功的終點。

我想抱持著感謝的心,謝謝一路陪伴著我的人,包含我的老師、學長姐、朋 友及家人,因為有你們,我才能完成這一份作品。

首先,謝謝我的指導教授淑芳老師一路的辛勞指導,在我在文字堆裡迷路時,

老師總能給予我明確、具體的思考方向,且總是耐心、給予我正向的能量,讓我 能更加勇敢面對所遇到的困境。謝謝我的考試委員淑娟老師、寶靜老師與淑卿老 師給予我寶貴的研究建議,使我的論文修正後能更加完整。此外,也要謝謝可愛 的家長們與研究對象,提供我機會讓我可以看見小小孩問題解決的歷程,原來小 小孩的腦袋思考出來的方法,是多元、珍貴的。

謝謝鼓勵我完成這一份作品的春玉老師、素偵老師與妙真老師,有你們支持 的力量,使我能往成功邁進。謝謝給予我寶貴經驗的書琴學姐與長江學長,在我 遇到問題時,你總能伸出援手幫助我。謝謝我的研究夥伴們貞荃、阿福與淑婷,

有任務時總能及時先處理,十分的感謝有你們一路上的相伴。謝謝鼓勵我的家長、

朋友們,讓我充滿能量去完成。

最後,謝謝我的家人支持我所選擇的事,你們是我永遠的後盾。

臺東 晏霓 2019 年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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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半~三歲幼兒問題解決之探究

陳晏霓

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摘要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探討一歲半至三歲幼兒問題解決之歷程,研究對

象共為十名幼兒,於一所以蒙特梭利教學為取向的托嬰中心,觀察幼 兒於中心生活學習與體驗中所遇見的問題面向,以及自行尋求問題解 決之過程。本研究採質性取向的研究方法,採集的資料內容透過幼兒 觀察記錄、影像紀錄等蒐集相關文件方式進行,並將整理後的資料進 行分析與詮釋,以增進對於幼兒問題解決能力早期之理解。

資料分析顯示一歲半的幼兒即具有發現問題的能力,幼兒於托嬰 中心面對的問題面向可分為四類:教具操作問題、社會互動問題、生 活自理練習問題,以及遊戲問題等。所遇到的問題可能是單一類型、

兩個或多個類型一起出現,當幼兒同時所遇的問題面向多時,幼兒須 解決問題的時間也會因此增加。

幼兒嘗試問題解決策略之類型有:(1)尋求幫助、(2)語言溝通 (3)他人介入、(4)使用工具、(5)以物換物、(6)放棄。歷程中看見幼兒會 嘗試採取不同的策略進行問題解決,當順利解決時幼兒皆會呈現出成 就感的表情。

關鍵字:幼兒、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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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ory Study of Problem-Solving Strategies in Children Aged 1.5 ~ 3

Yan-Ni, Che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how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5 and 3 create strategies for problem-solving.

The object of this study is a group of 10 children in a daycare center that focuses on the Montessori Teaching Method, observation of the children’s learning experience and the problems they discovered while in the daycare center, also the processes of how children concluded the solution to their problems.

 

This study is based on the qualitative research including observation journals, video footages, school logs, etc. The materials were sorted and analyzed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how children learned to solve problem at the early stage of development.

 

The data revealed that 1.5 years old has the ability to identify problem.

The problem they encountered at the daycare center can be sorted in 4 categories: the problem caused by Teaching aid operation, the problem caused by social interaction, the problem from daily self-care, and the problem playing, etc. The problem can be presented in one or two types, some problems can be revealed in multiple aspects,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problem determined the length of the problem solving time.

 

The ways of children tried to solve a problem: (1) Look for help,

(2) Language communication, (3) Involvement of other person,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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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 of tool or instrument, (5) Exchange item, (6) giving up. In the process We often observed how children tried to solve problem with different strategies, and how they showed expression of fulfilment after the problem was solved.

Keywords: Children, Problem-So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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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2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 2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 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5

第 一 節 問 題 解 決 之 意 涵 ... 5

第 二 節 幼 兒 發 展 與 問 題 解 決 之 關 係 ... 14

第 三 節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 21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 23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設 計 ... 24

第 二 節 研 究 場 域 與 對 象 ... 26

第 三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方 法 ... 32

第 四 節 資 料 分 析 與 研 究 流 程 ... 33

第 五 節 研 究 倫 理 ... 36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 37

第 一 節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面 臨 的 問 題 面 向 ... 37

第 二 節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之 過 程 ... 47

第 三 節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策 略 ... 60

第 五 章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 71

第 一 節 結 論 ... 71

第 二 節 建 議 ... 72

參 考 文 獻 ... 75

附 錄 ... 78

簡 歷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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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之 定 義 歸 納 表 … … … 7

表 2-2 問 題 解 決 相 關 研 究 … … … 11

表 3-1 泡 泡 班 作 息 表 … … … 28

表 3-2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表 … … … 31

表 3-3 參 與 研 究 之 被 觀 察 者 編 碼 代 號 … … … 35

表 3-4 資 料 來 源 編 碼 … …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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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3-1 托 嬰 中 心 戶 外 環 境 平 面 圖 … … … 25

圖 3-2 托 嬰 中 心 一 樓 平 面 圖 … … … 26

圖 3-3 托 嬰 中 心 泡 泡 班 教 室 平 面 圖 … … … 26

圖 3-4 研 究 流 程 圖 … …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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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寶 寶 從 誕 生 開 始 便 當 起 了 探 險 家 , 面 對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新 鮮 的 開 始 , 他 們 嘗 試 以 感 官 積 極 地 探 索 這 個 世 界 , 透 過 眼 睛 的 看 見 、 耳 朵 聽 、 嘴 巴 嚐 、 鼻 子 聞 與 皮 膚 的 觸 碰 , 來 認 識 這 個 世 界 。 小 小 孩 展 開 探 索 之 旅 來 了 解 生 活 中 的 人 事 物 , 在 探 索 過 程 中 他 們 可 能 會 因 為 能 力 發 展 尚 未 完 善 而 遇 見 困 難 與 問 題 , 而 他 們 要 如 何 解 決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呢 ? 幼 兒 的 小 頭 腦 裡 會 迸 出 什 麼 方 法 呢 ? 這 是 本 研 究 主 要 進 行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探 究 的 原 因 。 研 究 主 要 內 容 共 分 為 三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 第 三 節 為 名 詞 釋 義 , 依 各 節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在 這 個 社 群 中 , 每 一 個 人 都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 而 在 各 式 各 樣 的 角 色 裡 頭 , 所 面 臨 到 的 問 題 也 會 有 所 不 同 。 成 人 的 生 活 中 每 天 都 圍 繞 著 不 同 的 問 題 等 待 著 我 們 去 解 決 , 那 小 小 孩 呢 ? 在 他 們 的 世 界 裡 又 會 碰 到 什 麼 面 貌 的 問 題 呢 ? 而 當 他 們 遇 到 問 題 時 會 有 哪 些 的 行 為 表 現 呢 ? 他 們 又 該 如 何 去 解 決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 這 是 研 究 者 想 關 注 的 問 題 。

研 究 者 身 為 托 嬰 中 心 之 托 育 人 員 , 從 研 究 工 作 場 域 中 發 現 , 幼 兒 具 備 主 動 學 習 的 能 力 , 他 們 就 像 是 一 塊 純 淨 的 海 綿 , 不 斷 的 吸 收 環 境 所 帶 給 他 們 的 刺 激 。 幼 兒 對 於 生 活 中 的 一 切 事 物 充 滿 著 好 奇 , 他 們 會 發 現 自 己 感 興 趣 的 事 物 , 並 且 願 意 停 下 腳 步 去 探 索 , 吸 收 新 知 識 與 想 法 , 此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遇 到 困 難,他 們 會 試 著 去 思 考 問 題 的 狀 態,並 嘗 試 進 行 解 決。例 如:「 A 幼 兒 在 工 作 時 看 到 B 幼 兒 的 串 珠 珠 子 不 小 心 滾 到 櫃 子 底 下,A 幼 兒 居 然 放 下 自 己 手 邊 的 工 作 走 到 櫃 子 並 趴 下 說:『 你 的 珠 子 跑 進 去 了,怎 麼 辦 ? 』兩 個 人 便 開 始 趴 在 櫃 子 前 你 一 句 我 一 句 的 、 比 手 畫 腳 地 思 考 如 何 將 珠 子 拿 出 來 。 」

上 述 的 觀 察 與 發 現 讓 研 究 者 了 解 , 幼 兒 對 於 問 題 探 索 的 能 力 是 具 備 的 , 他 們 能 覺 察 問 題 的 存 在 , 並 且 透 過 小 小 腦 袋 思 考 著 如 何 解 決 問 題 , 因 此 引 起 研 究 者 想 探 究 幼 兒 的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 以 及 他 們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為 何 呢 ? 這 是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動 機 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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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者 皮 亞 傑 提 出 的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將 零 到 二 歲 嬰 幼 兒 界 定 為 感 覺 動 作 期,此 階 段 主 要 是 以 五 感 知 覺 與 手 部 動 作 的 探 索 刺 激 為 主 (張 春 興,2007)。

新 生 兒 誕 生 後 出 現 了 與 生 俱 來 的 本 能 性 階 段 反 應 , 這 些 反 射 性 行 為 慢 慢 地 進 步 成 為 簡 單 重 複 的 動 作 , 使 寶 寶 對 身 邊 周 遭 的 事 物 進 行 探 索 , 並 隨 年 齡 增 加 而 轉 變 成 有 目 的 的 行 動 , 逐 步 建 構 自 我 對 事 物 的 認 識 , 進 一 步 發 展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張 欣 戊 、 林 淑 玲 、 李 明 芝 譯 , 2010)。

嬰 幼 兒 期 為 各 發 展 領 域 的 關 鍵 時 期 , 包 含 身 體 動 作 發 展 、 認 知 發 展 、 語 言 溝 通 發 展 、 社 會 情 緒 發 展 等 , 也 是 人 類 發 展 的 黃 金 階 段 。 當 孩 子 的 發 展 隨 著 年 齡 而 到 達 一 定 的 成 熟 階 段 後 , 他 所 能 做 的 事 情 會 慢 慢 增 加 , 也 能 學 習 做 得 好 , 將 會 從 中 獲 得 自 信 。 在 《 生 命 重 要 的 前 三 年 》 一 書 中 , 蒙 特 梭 利 提 到:「 請 幫 助 我,讓 我 自 己 做 」(吳 玥 玢 譯,1999),從 中 可 發 現 到 身 為 成 人 的 我 們 , 可 以 做 的 是 創 造 一 個 讓 幼 兒 自 由 探 索 的 學 習 環 境 , 鼓 勵 他 們 盡 情 探 索 , 並 用 自 己 的 方 法 來 嘗 試 解 決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培 養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在 《 幼 兒 園 教 保 活 動 課 程 大 綱 》 中 的 認 知 領 域 強 調 , 培 養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思 考 歷 程 能 力,其 中 包 括 了「 蒐 集 訊 息、整 理 訊 息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教 育 部,2016)。在《 托 嬰 中 心 嬰 幼 兒 適 性 發 展 活 動 實 務 指 引 》之 認 知 探 索 發 展 內 涵 與 概 念 中 , 提 到 嬰 幼 兒 學 習 、 思 考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內 政 部 兒 童 局,2013)。此 兩 個 重 要 的 參 考 資 源 跨 足 了 幼 兒 園 與 托 嬰 中 心,在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都 提 及 到 了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從 而 得 知 小 小 孩 也 能 透 過 生 活 環 境 的 實 際 參 與 與 學 習 , 來 培 養 其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此 能 力 於 嬰 幼 兒 時 期 是 重 要 的 。 深 深 吸 引 研 究 者 想 探 究 小 小 孩 所 具 備 的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為 何 , 這 是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基 於 上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歷 程 確 實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與 探 討 , 研 究 者 將 以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中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之 探 究 為 研 究 主 題 , 期 能 理 解 問 題 解 決 之 歷 程 。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本 研 究 試 圖 以 觀 察 幼 兒 生 活 中 可 能 接 觸 到 的 任 何 問 題 著 手 , 進 一 步 瞭 解 幼 兒 成 長 過 程 中 面 對 問 題 解 決 的 思 維 活 動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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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 目 的 在 探 討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幼 兒 之 問 題 解 決 , 基 於 上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 茲 將 本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敘 述 如 下 :

一 、 研 究 目 的

(一 ) 了 解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產 生 問 題 的 面 向 。 (二 ) 瞭 解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進 行 問 題 的 解 決 過 程 。 (三 ) 探 討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的 策 略 。

二 、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發 展 出 研 究 問 題 , 如 下 :

(一 ) 了 解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產 生 問 題 的 面 向 為 何 ? (二) 瞭 解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為 何 ? (三 ) 探 討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的 策 略 為 何 ?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 嬰 幼 兒

所 謂 幼 兒 (young children)在 美 國 幼 教 協 會 ( N a t i o n a l A s s o c i a t i o n F o r t h e E d u c a t i o n o f Y o u n g Ch i l d r e n, 簡 稱 N A E Y C ) 的 定 義 中 , 是 指 八 歲 以 下 的 幼 兒 ; 而 我 國 來 說 , 指 從 出 生 後 到 滿 六 歲 , 有 些 學 者 稱 幼 兒 為 學 齡 者 前 兒 童( 盧 美 貴 ,1988;朱 敬 先,1992)。本 研 究 所 指 的 嬰 幼 兒 在 研 究 觀 察 階 段 跨 足 了 嬰 兒 與 幼 兒 階 段 , 係 指 研 究 年 齡 在 研 究 觀 察 開 始 至 觀 察 結 束 期 間 , 其 年 齡 層 涵 蓋 在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之 間 就 讀 托 嬰 中 心 之 幼 兒 。

二 、 問 題

Newell and Simon(1972)提 出 對 問 題 的 定 義 是 指 , 當 一 個 人 在 做 一 件 事 情 時,對 於 可 以 使 用 什 麼 方 法 順 序 來 達 到 目 標 感 到 困 惑 時,「 問 題 」就 形 成 了 。 本 研 究 之 幼 兒 所 遇 見 的 問 題 面 向 以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中 所 面 臨 情 境 下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為 主 。 包 含 以 下 四 大 類 :

(一) 教 具 操 作 問 題 : 幼 兒 在 教 具 操 作 時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二) 社 會 互 動 : 幼 兒 在 與 同 儕 互 動 時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三) 生 活 自 理 練 習 : 幼 兒 在 進 行 生 活 自 理 練 習 學 習 時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四) 遊 戲 : 幼 兒 在 遊 戲 時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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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問 題 解 決

張 春 興 (2001)認 為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指 當 個 體 遇 見 問 題 時 , 能 使 用 各 種 知 識 方 法 , 為 達 到 某 一 目 標 , 以 解 決 問 題 之 思 維 活 動 歷 程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係 指 當 個 體 面 對 問 題 時 , 為 獲 得 此 問 題 的 目 的 所 從 事 一 系 列 活 動 。 當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中 察 覺 自 己 面 臨 問 題 後 , 開 始 執 行 尋 求 解 決 問 題 方 法 的 過 程 , 直 到 問 題 解 決 或 幼 兒 轉 向 其 他 學 習 目 標 為 止 。

四 、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Sternberg(2003)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解 決 循 環 模 式 中 的 第 三 步 驟 即 為 建 構 解 決 問 題 的 策 略:當 問 題 明 確 被 定 義 後,下 個 步 驟 即 是 計 畫 解 決 問 題 的 策 略。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是 指 幼 兒 在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中 嘗 試 達 到 解 決 問 題 目 的 所 使 用 的 任 何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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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究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幼 兒 的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 目 的 在 於 探 究 一 歲 半 ~三 歲 之 間 小 小 孩 的 世 界 裡 , 他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情 境 與 面 向 , 並 觀 察 與 了 解 其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 本 章 為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來 探 討 相 關 的 理 論 與 研 究 , 共 分 為 以 下 三 節 : 第 一 節 為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意 涵 ; 第 二 節 為 幼 兒 認 知 思 考 能 力 發 展 與 問 題 解 決 之 關 係 ; 第 三 節 為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

第一節 幼兒問題解決之意涵

當 幼 兒 在 身 體 發 展 上 已 經 準 備 好 了 , 他 們 會 充 滿 著 學 習 的 動 機 來 探 索 周 遭 的 一 切 (French,2004)。小 小 孩 在 他 們 的 世 界 中 盡 情 地 探 索 生 活 的 一 切 事 物 , 當 他 們 在 探 索 中 遇 到 困 難 時 , 他 們 需 要 去 解 決 它 。 然 而 , 問 題 的 存 在 包 含 著 多 元 的 面 向 。 本 章 節 先 從 問 題 解 決 之 意 涵 開 始 , 接 著 了 解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發 展 特 性 , 最 後 說 明 其 相 關 研 究 , 針 對 國 內 外 的 研 究 者 對 於 此 研 究 主 題 所 持 觀 點 與 分 析 層 面 之 不 同 , 而 對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有 著 不 同 的 詮 釋 , 來 了 解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的 年 齡 發 展 與 基 礎 點 的 能 力 。

一 、 問 題 解 決 之 意 涵 (一 )問 題 的 定 義

什 麼 是「 問 題 」呢 ? 學 者 張 春 興 (1997)以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來 說 明,認 為 問 題 的 定 義 , 是 指 個 人 在 有 目 的 地 狀 態 下 追 求 辦 法 而 還 沒 找 到 合 適 的 方 法 時 , 所 感 到 的 心 理 困 境 。 皮 連 生 和 邵 瑞 珍 (1989)則 提 到 「 問 題 」 指 的 是 個 體 感 受 到 目 標 卻 沒 有 達 成 的 方 式 之 困 境 。 黃 茂 在 和 陳 文 典 (2004)則 指 出 當 人 有 一 困 難 等 待 去 克 服 時 , 問 題 便 產 生 了 。 換 言 之 , 當 問 題 發 生 時 , 人 們 在 尋 找 目 的 的 過 程 中 會 感 到 困 惑 , 是 一 種 心 理 狀 態 。 而 問 題 是 處 於 需 要 被 解 決 的 一 種 情 境 , 當 我 們 要 解 決 問 題 之 前 , 必 須 要 了 解 問 題 的 本 身 蘊 含 著 那 些 要 素 。

(二 )問 題 的 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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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包 含 了 多 元 、 廣 泛 的 面 向 , 一 個 問 題 的 基 本 要 件 是 具 備 了 目 標 條 件 與 目 標 轉 換 的 過 程 , 從 問 題 的 要 素 裡 我 們 可 以 了 解 問 題 的 複 雜 程 度 。

Mayer(1993) 將 問 題 歸 納 出 三 個 主 要 的 特 徵 , 包 含 了 : 1. 給 定 的 條 件 (givens): 在 問 題 的 開 始 階 段 所 包 含 的 狀 態 與 訊 息 。 2.預 設 目 標 (goals): 問 題 預 定 完 成 的 目 標 , 使 問 題 從 開 始 轉 變 至 目 標 的 過 程 。 3.障 礙 (obstacles):

解 答 過 程 中 解 題 者 不 一 定 能 了 解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之 狀 態 (羅 芝 芸 譯,1998)。

此 外 Garnham 和 Oakhill(1994)認 為「 問 題 」的 形 成 有 三 個 重 要 的 要 素 : 1.開 始 的 狀 態;2.目 標 狀 態;3.從 一 個 狀 態 轉 換 到 另 一 狀 態 的 過 程。綜 上 所 述 , 問 題 的 形 成 包 含 了 原 始 的 狀 態 、 預 定 達 成 的 目 標 、 目 標 轉 換 的 過 程 與 障 礙 。 當 解 題 者 從 原 本 狀 態 開 始 嘗 試 要 達 到 另 一 個 新 的 目 標 時 , 便 能 引 發 新 的 想 法 , 問 題 因 而 產 生 。

(三 )問 題 的 結 構

當 問 題 發 生 時 , 可 以 發 現 有 些 問 題 是 明 確 、 清 楚 的 , 有 一 些 問 題 可 能 是 複 雜 的 , 多 個 問 題 同 時 存 在 的 。 Sternberg 提 出 認 知 心 理 學 依 照 問 題 是 否 有 清 楚 地 解 決 路 徑 將 問 題 分 類 , 依 此 分 類 可 分 為 兩 大 類 : 1.良 好 結 構 問 題 (well-structured problem): 問 題 的 定 義 明 確 , 能 清 楚 分 辨 其 內 容 ; 2.不 良 結 構 問 題 (ill-structured problem):問 題 定 義 不 明 確,其 目 標 較 難 預 期 與 規 劃 的 (李 雅 惠 , 2005)。

在 托 嬰 中 心 裡 的 幼 兒 對 生 活 環 境 中 的 充 滿 好 奇 與 探 究 的 能 力 , 他 們 在 不 斷 主 動 親 身 參 與 和 周 遭 的 人 、 事 、 物 互 動 , 因 所 遇 見 的 情 境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問 題 面 向 產 生 , 而 幼 兒 必 須 在 其 中 觀 察 、 感 受 、 尋 求 答 案 的 歷 程 中 學 習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幼 兒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 來 自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情 境 中 所 發 生 的 問 題 面 向 , 其 問 題 的 結 構 是 較 為 明 確 的 , 幼 兒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點 雖 小 但 是 具 體 , 可 以 很 明 確 的 觀 察 到 他 遇 上 問 題 了 , 需 要 去 解 決 。

(四 )問 題 解 決 的 定 義

人 們 每 天 都 有 不 一 樣 的 問 題 迎 面 而 來 , 我 們 要 如 何 去 克 服 這 些 困 難 呢

? 透 過 面 對 問 題 , 才 能 從 中 學 習 與 發 現 到 問 題 解 決 的 方 法 。 認 知 心 理 學 派 認 為「 問 題 解 決 」是 一 訊 息 運 作 模 式 (information-processing model),是 目 標 導 向 的 一 連 串 心 智 過 程 , 此 過 程 是 一 種 認 知 上 的 運 作 。 張 春 興 (2002)認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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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解 決 (problem solving), 是 指 在 問 題 的 情 境 下 , 綜 合 運 用 知 識 技 能 以 達 到 解 決 目 的 的 思 維 活 動 歷 程 。 國 內 學 者 楊 文 金 、 熊 召 弟 ( 1996) 定 義 問 題 解 決 具 有 四 個 要 素:情 境 的 呈 現、具 有 情 境 的 目 的、解 題 限 制 與 解 題 規 則 。 而 解 決 問 題 是 一 個 歷 程,透 過 大 腦 的 思 考 形 構 成 一 種 複 雜 的 心 智 能 力 (楊 坤 原 , 1999)。

除 此 之 外,研 究 者 參 考 各 學 者 研 究,將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之 定 義 進 行 歸 納,則 進 一 步 分 析 學 者 在 定 義 上 有 相 似 及 不 同 之 處,如 表 2-1:

表 2-1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之 定 義 歸 納 表 國 外 學 者

作 者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定 義

Polya(1981) 指 個 人 有 意 識 地 尋 找 某 些 可 達 成 某 項 構 想 , 但 無 法 立 即 達 成 目 標 之 過 程 。

Gagne(1985) 處 理 問 題 過 程 中 , 人 們 認 知 的 心 理 活 動 來 定 義 「 問 題 解 決 (Problem solving)是 個 體 將 已 學 過 的 概 念 與 規 劃 加 以 組 合 , 應 用 來 解 決 某 一 問 題 的 過 程 」。

Kahney (1986) 以 認 知 的 心 理 活 動 過 程 來 界 定 「 問 題 解 決 」, 特 別 提 及 情 境 的 限 制 條 件 :「 問 題 解 決 是 個 體 在 情 境 的 需 求 下 利 用 已 學 過 的 知 識 、 技 能 , 獲 致 解 答 的 過 程 」。

Heppner 和 Krauskopf(1987)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一 個 複 雜 的 內 在 認 知 與 行 為 的 歷 程 , 為 了 達 到 內 在 與 外 在 需 求 或 挑 戰 的 目 的 。

Woolfolk(1987)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超 越 已 學 過 的 原 理 原 則 , 創 造 出 新 解 題 方 法 的 歷 程 。

Hatch(1988) 強 調 的 是 解 決 問 題 的 關 鍵 點 在 策 略 的 產 生,稱「 問 題 解 決 係 指 尋 求 適 當 解 決 問 題 方 案 的 一 種 過 程 」。

Fisher(1990) 解 決 問 題 是 應 用 性 思 考 、 批 判 思 考 與 創 造 思 考 。 二 者 皆 為 探 究 性 思 考 , 完 成 解 決 問 題 所 必 須 具 備 之 條 件 。 (續 下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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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定 義

Hunt(1994) 指 學 習 者 在 問 題 產 生 後 , 個 體 開 始 進 行 的 認 知 思 考 活 動 , 並 利 用 既 有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以 符 合 心 情 境 的 需 求 , 而 獲 得 解 答 的 歷 程 。

Mayer &

Wittrock(1996)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當 個 體 沒 有 明 顯 的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時 , 為 達 成 目 標 所 做 的 認 知 運 作 歷 程 。

Sternberg &

Spear(1996)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指 個 體 藉 由 已 學 過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去 滿 足 新 的 情 境 所 需 , 獲 致 解 答 的 歷 程 。

D’Zurilla &和 Nezu(2001)

問 題 解 決 為 個 體 自 我 導 向 的 認 知 行 為 歷 程 , 企 圖 去 定 義 或 發 現 有 效 的 、 適 當 的 解 答 , 以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中 所 遭 遇 到 的 特 定 問 題 。

國 外 學 者

作 者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定 義

簡 真 真 (1982)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包 括 察 覺 問 題 之 存 在 、 確 定 所 存 在 問 題 之 性 質 、 適 切 的 發 問 、 猜 測 原 因 、 確 認 目 標 、 決 定 解 決 問 題 時 是 否 需 具 備 更 多 資 料 之 能 力 。

皮 連 生 和 卲 瑞 珍

( 1989)

認 為 問 題 解 決 是 將 個 人 先 前 已 有 的 知 識 與 經 驗 重 新 整 理 思 考 , 找 出 合 用 於 目 前 問 題 之 要 素 , 並 加 以 實 行 。 羅 素 貞 (1996) 當 有 一 個 目 標 , 而 這 個 目 標 可 能 因 各 種 的 理 由 而 缺 乏 資 源 或 缺 乏 訊 息 而 被 阻 礙 , 這 時 即 面 臨 一 個 問 題 , 為 了 達 到 目 標 , 所 做 的 種 種 的 努 力 及 問 題 解 決 。

鍾 一 先 (1997) 解 決 問 題 是 個 人 尋 求 對 某 項 問 題 獲 得 解 答 的 過 程 。 張 俊 彥 和 翁 玉 華

(2000)

解 決 問 題 是 個 體 運 用 先 前 的 舊 經 驗 、 技 能 與 理 解 能 力,去 滿 足 新 情 境 的 需 要,並 且 重 組 其 所 擁 有 的 訊 息,

發 展 出 新 的 方 法 , 以 獲 得 解 答 的 過 程

張 春 興 (2001) 問 題 解 決 是 指 個 人 在 面 對 問 題 時 , 綜 合 運 用 知 識 技 能 以 其 達 到 解 決 目 的 的 思 維 活 動 歷 程 。

(21)

(續 下 頁 )

作 者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定 義

曾 繁 鈞 (2001) 問 題 解 決 是 個 體 以 既 有 的 知 識、經 驗,面 對 新 的 情 境,

運 用 思 考 的 歷 程 , 而 產 生 新 的 反 應 。

李 震 甌 (2002) 解 決 問 題 是 個 體 在 面 臨 問 題 時 , 根 據 以 前 的 認 知 經 驗 和 能 力 , 提 出 有 效 的 方 法 , 用 以 解 決 現 在 的 情 境 與 問 題 目 標 差 異 的 過 程 。

黃 茂 在 、 陳 文 典 (2004)

人 們 運 用 既 有 的 知 識 、 經 驗 、 技 能 , 藉 各 種 思 維 及 行 動 來 處 理 問 題 , 使 情 況 能 變 遷 到 預 期 達 到 的 狀 態 , 此 種 心 智 活 動 的 歷 程 。

葉 水 福 (2005) 問 題 解 決 是 為 了 使 現 狀 與 目 標 狀 態 一 致 , 而 根 據 以 往 的 知 識 、 經 驗 , 運 用 分 析 、 推 理 的 技 巧 , 重 新 思 考 與 整 理 , 以 獲 得 最 好 的 解 決 方 法 , 使 問 題 解 決 的 歷 程 。

從 上 述 國 內 外 學 者 們 對 於 問 題 解 決 之 概 念 定 義 發 現 , 國 外 學 者 認 為 問 題 解 決 是 一 項 認 知 思 考 活 動 , 個 體 為 達 成 一 項 新 目 標 , 使 其 利 用 舊 經 驗 加 以 挑 戰 , 以 獲 得 解 答 的 一 項 過 程 。 國 內 學 者 則 將 問 題 解 決 定 義 為 當 個 體 面 臨 一 問 題 情 境 時 , 以 既 有 的 經 驗 來 進 行 思 想 上 的 重 整 , 以 發 展 出 新 方 法 來 解 決 面 臨 的 問 題 。 而 本 研 究 則 針 對 幼 兒 之 問 題 解 決 作 探 討 分 析 , 即 指 包 含 幼 兒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面 向 , 以 及 在 不 同 面 向 的 問 題 中 , 幼 兒 所 展 現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過 程 為 研 究 主 軸 。 綜 上 所 述 , 學 者 的 論 點 說 明 了 問 題 解 決 是 具 有 目 標 導 向 的 , 而 且 「 問 題 解 決 」 是 個 人 遇 到 想 要 完 成 的 問 題 或 事 物 的 情 境 過 程 中 , 面 對 困 難 並 努 力 著 手 解 決 的 認 知 思 考 過 程 , 而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許 多 認 知 能 力 的 結 合 。

二 、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發 展 特 性

在 生 命 中 前 三 年 一 書 中 提 到 : 「 嬰 兒 在 出 生 之 後 , 大 腦 的 腦 神 經 細 胞 正 值 增 加 時 期 , 發 展 腦 神 經 迴 路 。 從 0 歲 開 始 的 三 年 之 內 , 腦 神 經 細 胞 不

(22)

斷 增 生 」 (吳 玥 玢 譯 , 1999)。 換 句 話 說 , 嬰 幼 兒 的 腦 部 處 於 正 在 發 育 中 的 過 程 , 腦 神 經 細 胞 數 量 於 3 歲 內 大 量 生 長 。 在 托 嬰 中 心 的 嬰 幼 兒 跨 越 了 於 皮 亞 傑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四 個 時 期 中 的 0 至 2 歲 之 感 覺 動 作 期 與 2 至 7 歲 之 運 思 前 期 , 這 個 階 段 的 幼 兒 正 努 力 探 索 並 學 習 如 何 與 自 己 以 外 的 世 界 互 動 , 建 立 經 驗 與 知 識 的 重 要 時 期 。 問 題 解 決 對 幼 兒 而 言 不 僅 是 需 要 學 習 去 動 動 小 腦 袋 進 行 思 考 , 更 結 合 了 幼 兒 的 各 項 能 力 , 當 問 題 複 雜 程 度 不 同 時 , 表 示 需 要 具 備 成 熟 的 心 智 能 力 才 能 解 決 , 我 們 可 根 據 文 獻 來 分 述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發 展 特 性 。

(一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發 展

Piaget(1972)認 為 幼 兒 在 發 展 上 能 依 照 自 己 的 速 度 , 在 體 驗 物 體 操 作 過 程 中 , 透 過 同 化 (assimilation) 、 調 適 (accommodation) 、 從 不 平 衡 到 達 平 衡 (equilibration)的 過 程 建 構 出 自 己 的 知 識 概 念 。 當 幼 兒 的 發 展 成 熟 達 到 一 定 的 程 度 時 , 其 所 學 的 知 識 概 念 將 會 慢 慢 建 立 出 來 。 此 年 紀 階 段 的 幼 兒 將 自 己 原 有 的 能 力 透 過 自 由 探 索 與 主 動 學 習 的 過 程, 使 他 們 經 由 觀 察 與 模 仿 來 獲 得 知 識 概 念 , 我 們 成 人 只 需 要 提 供 一 個 安 全 、 自 由 的 環 境 給 予 幼 兒 盡 情 地 去 探 索 與 學 習 。

Ginsburg(1992)根 據 Piaget 的 理 論 導 引 出 幼 兒 學 習 及 理 解 提 出 幼 兒 在 學 習 上 是 主 動 的 , 當 他 們 遇 到 新 的 事 物 時 , 經 過 學 習 的 同 化 與 調 適 之 後 , 能 將 知 識 吸 收 與 內 化 。 當 幼 兒 在 認 知 上 發 生 失 衡 時 , 他 們 會 試 著 尋 求 已 達 認 知 上 的 平 衡 。 在 這 樣 的 過 程 中 , 幼 兒 是 具 有 自 己 的 一 套 方 式 來 進 行 學 習 的 (邱 嘉 慧 , 2008)。

綜 上 所 述 , 幼 兒 的 年 齡 層 雖 小 , 但 在 認 知 逐 漸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 他 們 仍 有 主 動 建 構 知 識 的 慾 望 。 兩 位 學 者 提 及 幼 兒 階 段 的 幼 兒 具 有 主 動 學 習 的 能 力 , 而 此 時 期 的 幼 兒 正 在 建 構 知 識 , 他 們 以 自 己 已 有 的 經 驗 概 念 來 認 識 新 的 事 物 , 當 新 事 物 加 入 後 他 們 會 產 生 知 識 上 的 結 構 同 化 與 衝 突 階 段 , 依 照 自 己 的 學 習 方 式 去 試 著 平 衡 知 識 衝 突 的 狀 態 , 達 到 學 習 的 提 升 效 果 。 (二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有 關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及 遷 移 歷 程 的 研 究 顯 示 , 年 紀 很 小 的 嬰 兒 即 具 有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Lewis, Alessandri, & Sullivan,1990)。 當 幼 兒 能 自 己 發 現 問 題

(23)

的 產 生 時 , 他 會 試 著 主 動 去 了 解 當 下 的 情 境 , 嘗 試 使 用 方 法 來 解 決 問 題 。 Halford(2002)針 對 2 歲 幼 兒 進 行 探 究,當 我 們 知 道 2 歲 幼 兒 具 備 處 理 兩 個 因 素 的 認 知 容 量 後 , 他 們 讓 幼 兒 了 解 天 平 上 的 重 量 及 距 離 知 識 , 結 果 發 現 如 此 的 介 入 可 以 讓 2 歲 幼 兒 學 習 考 慮 到 他 們 原 本 不 會 考 慮 到 的 因 素 。 由 此 可 知 , 即 使 是 2 歲 的 幼 兒 , 對 於 新 知 識 的 加 入 , 是 具 備 覺 察 能 力 , 在 他 們 的 發 展 能 力 上 可 能 有 所 限 制 , 但 他 們 具 備 想 學 習 的 心 , 從 而 得 知 幼 兒 的 學 習 與 理 解 能 力 是 主 動 的 。

三 、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對 於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研 究 有 日 益 增 加 之 趨 勢 , 將 針 對 以 幼 兒 為 對 象 , 依 據 研 究 者 、 研 究 之 時 間 、 研 究 對 象 及 研 究 發 現 , 彙 整 國 內 過 去 有 關 問 題 解 決 相 關 文 獻 進 行 分 析 探 討 :

表 2-2

問 題 解 決 相 關 研 究

研 究 者 論 文 名 稱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重 要 發 現

林 廷 華 (1994)

創 造 性 問 題 解 決 教 學 方 案 對 幼 兒 創 造 力 、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之 影 響

幼 兒 園 大 班

1. 實 驗 組 在 流 暢 力、變 通 力、獨 創 力 方 面 皆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

2. 可 提 升 兒 童 之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楊 瑛 慧 (2006)

父 母 教 養 態 度 對 幼 兒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之 影 響

研 究 中 大 班

幼 兒

1. 父 母 最 常 使 用 的 教 養 態 度 是 愛 護,最 少 使 用 的 態 度 是 忽 視 。

2. 幼 兒 面 臨 問 題 情 境,大 都 能 反 應 不 同 解 決 策 略,其 中 例 社 會 策 略 使 用 最 多,其 次 為 爭 論 性 策 略 , 利 誘 哄 騙 策 略 最 少 被 使 用 。 3. 不 同 性 別 之 受 試 幼 兒 在 面 臨 不 同 問 題 情 境

時 , 其 反 映 的 問 題 策 略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4. 4-5 歲 組 與 5-6 歲 組 在 面 臨 不 同 問 題 情 境

(24)

時 , 其 反 應 的 解 決 策 略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續 下 頁 ) 研 究 者 論 文 名 稱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重 要 發 現

丘 嘉 慧 (2008)

不 同 教 學 介 入 對 幼 兒 知 識 表 徵 轉 變 的 影 響 -以 幼 兒 科 學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為 例

3~6 歲 幼 兒

1. 幼 兒 的 蒐 集 訊 息 、 分 析 整 理 與 解 決 問 題 表 現 間 有 因 果 關 係 。

2. 年 齡 越 大 的 幼 兒 在 各 個 歷 程 的 表 現 愈 好 。 3. 作 業 內 容 與 幼 兒 生 活 經 驗 相 關 , 四 歲 幼 兒 在 行 為 上 可 以 表 現 出 同 時 考 量 兩 個 因 素 解 決 問 題 。

4. 六 歲 幼 兒 無 法 表 現 需 同 時 考 量 兩 個 因 素 問 題 的 遷 移 。

曾 薰 霆 (2009)

玩 興 、 情 緒 調 節 能 力 、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與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之 研 究

5 歲 幼 兒

1. 學 前 幼 兒 在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量 表 上 的 得 分 大 致 為 中 等,且 信 心 因 素 比 起 分 析 問 題、決 定 兩 因 素 得 分 高 。

2. 情 緒 調 節 能 力、親 子 互 動 關 係 雨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皆 有 顯 著 的 正 相 關,且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與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相 關 程 度 最 高 。

3. 社 經 地 位、玩 興、情 緒 調 節 能 力、親 子 互 動 關 係 等 四 個 因 素 在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上 並 沒 有 交 互 作 用 存 在 。

4. 情 緒 調 節 能 力 的「 壓 抑 控 制 」與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的 「 情 感 性 」 皆 能 有 效 預 測 問 題 解 決 能 力,且 情 感 性 比 壓 抑 控 制 更 能 有 效 預 測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25)

張 靜 儀、高 慧 蓮、林 志 隆 (2010)

幼 兒 科 學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之 研 究 -以 「 滾 珠 台 」 為 例

6 足 歲 12 名 排 灣 族 與 20 名 平 地 幼 兒

1. 大 部 分 六 足 歲 之 排 灣 族 與 平 地 籍 幼 兒,已 能 透 過 故 事 之 設 定 快 速 理 解 並 融 入 在 情 境 之 中,從 實 作 與 口 語 解 釋 的 過 程 中 亦 發 現,足 夠 經 驗 印 象 以 及 既 有 的 科 學 概 念 來 確 立 問 題 的 狀 態 。

(續 下 頁 ) 研 究 者 論 文 名 稱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重 要 發 現

2. 排 灣 族 幼 兒 對「 斜 面 現 象 」的 概 念,較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常 接 觸、觀 察 與 斜 度 相 關 的 現 象 與 經 驗

3. 兩 族 群 幼 兒 皆 能 執 行 多 種 執 行 解 決 方 法 的 實 驗 。

4. 排 灣 族 幼 兒 對 於 提 出「 滾 珠 台 」此 一 科 學 探 究 與 問 題 解 決 情 境 故 事 之 解 決 問 題 上,展 現 了 比 平 地 籍 幼 兒 更 高 的 興 趣 以 及 較 佳 的 理 解 能 力 。

5. 平 地 籍 幼 兒 於 統 整 應 用 階 段 之 能 力 優 於 排 灣 族 幼 兒 。

蘇 玉

枝、賴 文 鳳 (2010)

幼 兒 圖 畫 故 事 中 同 儕 衝 突 的 起 因 、 解 決 目 標 與 解 決 策 略 之 類 型 與 其 文 化 差 異 之 比 較 研 究

幼 兒 1. 同 儕 衝 突 起 因 以 「 價 值 觀 不 同 」 最 多 , 其 次 是 「 違 反 規 則 」。 解 決 目 標 以 「 滿 足 個 人 需 求 」 最 多 , 而 「 例 社 會 行 為 」 其 次 。 2. 同 儕 衝 突 起 因 和 解 決 策 略 之 間、解 決 目

標 和 解 決 策 略 之 間 都 有 顯 著 相 關 。

3. 不 同 地 區 出 版 的 圖 畫 書 在 同 儕 衝 突 起 因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在 解 決 目 標 和 解 決 策 略 上 則 有 顯 著 差 異 。

(26)

余 韻 玲 (2011)

學 前 自 然 科 學 探 究 式 問 題 解 決 課 程 設 計

幼 兒 1. 活 動 設 計 的 時 間 分 配 宜 更 具 彈 性 。

2. 教 師 勿 太 依 賴 教 案 進 行 教 學,宜 依 據 學 生 的 思 維 適 時 變 通 。

3. 幼 兒 的 書 寫 經 驗 與 能 力 有 限,需 輔 以 口 頭 問 答 方 式 來 確 認 其 想 法 。

4. 課 程 設 計 的 題 材 應 從 生 活 中 取 材 。

5. 課 程 主 題 設 計 可 試 著 建 立 科 學 理 論 的 組 型。

(續 下 頁 ) 研 究 者 論 文 名 稱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重 要 發 現

張 嘉 勻 (2013)

不 同 介 入 方 式 之 遊 戲 對 幼 兒 創 造 力 及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成 效 研 究 -以 建 構 式 教 具 為 例

大 班 幼 兒

1. 以 建 構 式 教 具 設 計 之 遊 戲 課 程 可 提 升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2. 以 建 構 式 教 具 設 計 遊 戲 課 程 未 顯 著 提 升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3. 以 建 構 式 教 具 進 行 自 由 遊 戲 未 顯 著 提 升 幼 兒 創 造 力 。

4. 以 建 構 式 教 具 進 行 自 由 遊 戲 未 顯 著 提 升 提 升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5. 接 受 遊 戲 課 程 的 幼 兒 在 創 造 力 表 現 優 於 自

由 遊 戲 之 幼 兒 。

6. 接 受 遊 戲 課 程 的 幼 兒 與 自 由 遊 戲 之 幼 兒 在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綜 合 現 有 的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相 關 研 究 , 發 現 以 「 研 究 對 象 」 的 年 齡 層 來 看,以 三 至 六 歲 幼 兒 居 多,對 於 三 歲 以 下 幼 兒 的 相 關 研 究 是 較 少 的。以「 研 究 內 容 」 來 看 則 涵 蓋 多 面 向 的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如 : 創 造 性 問 題 解 決 、 幼 兒 科 學 問 題 解 決 、 同 儕 社 會 互 動 問 題 解 決 、 生 活 問 題 解 決 等 。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27)

究 以 幼 兒 所 遇 見 的 問 題 面 向 以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中 所 面 臨 情 境 下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為 主 。 以 「 研 究 結 果 」 來 看 , 幼 兒 階 段 具 備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然 而 幼 兒 嘗 試 於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中 會 嘗 試 使 用 策 略 來 解 決 問 題 。

第二節 幼兒發展與問題解決之關係

有 關 幼 兒 發 展 的 理 論 , 常 被 提 及 的 學 者 有 Piaget 與 Vygotsky, 他 們 所 提 出 的 研 究 論 點 是 對 幼 兒 發 展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的 (陳 淑 敏 , 1996)。 因 本 研 究 對 象 主 要 為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之 間 的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來 探 究 , 因 此 本 節 之 幼 兒 認 知 發 展 將 針 對 該 年 齡 進 行 討 論 。

一 、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論

Piaget 為 瑞 士 的 兒 童 發 展 心 理 學 家,他 的 研 究 主 要 以 幼 兒 建 構 知 識 與 以 其 個 體 發 展 有 關 , 並 提 出 了 「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論 」 來 說 明 嬰 幼 兒 的 認 知 發 展 歷 程 。 Piaget(1954)提 出 人 類 知 識 建 構 歷 程 , 最 初 是 透 過 與 生 俱 來 的 基 本 行 為 模 式 例 如 : 吸 吮 、 抓 握 、 凝 視 等 簡 單 的 反 射 性 動 作 開 始 , 藉 由 這 些 簡 單 的 反 射 性 動 作 , 個 體 開 始 與 外 界 產 生 互 動 。

(一 )Piaget 認 知 結 構 概 念

Piaget(1952)於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Cognitive-developmental theory)提 出 認 知 結 構 概 念 , 此 概 念 發 展 出 四 個 重 要 核 心 : 基 模 、 組 織 、 適 應 與 平 衡 。

1.

基 模 (Schema): 認 知 發 展 最 基 本 的 要 素 。 嬰 兒 誕 生 後 大 量 使 用 感 官 來 體 驗 世 界 (張 春 興 , 2005)。 , 舉 例 說 明 : 當 幼 兒 第 一 次 看 到 小 狗 時,使 用 了 五 感 來 認 識 狗 的 概 念,並 透 過 成 人 的 引 導 後 學 習 了「 狗 」 這 個 基 本 概 念

2.

組 織 (Organization): 個 體 透 過 統 合 心 智 能 力 來 處 理 事 件 , 以 達 成 目 的 的 活 動 歷 程 (張 春 興 , 2005)。 舉 例 說 明 : 當 幼 兒 建 立 了 小 狗 的 知 識 概 念 後 , 他 慢 慢 能 統 整 出 對 動 物 的 基 模 概 念 的 過 程 。

3.

適 應 (Adaptation):個 體 在 建 立 知 識 的 過 程 中 基 模 因 條 件 限 制 而 主 動 調 整 的 心 理 歷 程 。 此 過 程 中 分 為 兩 種 心 理 模 式 如 下 。

(28)

(1) 同 化 (assimilation):個 體 將 遇 見 的 新 事 物 吸 收 納 入 原 有 基 模,成 為 新 知 識 的 過 程 (張 春 興 , 2005)。 舉 例 說 明 : 幼 兒 看 見 了 和 狗 一 樣 具 有 四 隻 腳 的 貓 咪 時 , 以 原 本 的 基 模 套 用 來 調 整 知 識 概 念 , 來 適 應 對 動 物 原 有 的 認 識 。

(2) 調 適 (accommodation):個 體 主 動 調 整 既 有 基 模,來 適 應 新 知 識 的 過 程 (張 春 興 , 2005)。 舉 例 說 明 : 當 幼 兒 發 現 看 見 的 貓 與 原 本 認 識 的 狗 有 不 同 之 處 時 , 他 會 調 整 原 有 的 知 識 , 重 新 建 立 對 動 物 的 概 念 。

4.

平 衡 與 失 衡

(1) 平 衡 : 當 個 體 在 學 習 環 境 中 , 原 有 知 識 概 念 與 所 接 收 到 訊 息 一 致 時 , 心 理 認 知 結 構 會 呈 現 穩 定 平 衡 狀 態 。

(2) 失 衡 : 當 個 體 不 能 同 化 新 訊 息 時 , 心 理 認 知 會 失 去 平 衡 。 失 衡 時 內 在 認 知 結 構 會 主 動 進 行 調 整 , 來 達 成 平 衡 狀 態 。 此 過 程 上 的 轉 變 , 使 幼 兒 對 於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能 慢 慢 提 升 與 完 整 (張 春 興 , 2005)。

(二 )Piaget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Piaget 根 據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觀 點,將 兒 童 的 認 知 能 力 發 展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Piaget & Inhelder,1969):

1. 感 覺 動 作 期 (Sensorimotor): 0~2 歲 , 透 過 感 覺 與 動 作 來 認 識 環 境 。 而 感 覺 動 作 期 又 細 分 為 六 個 子 階 段,可 以 在 此 階 段 過 程 中 看 見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發 展 存 在 :

(1) 簡 單 反 射 (0~6 周 ): 嬰 兒 透 過 反 射 動 作 來 調 整 感 覺 和 行 為 。 (2) 初 級 循 環 反 應 (6 周 ~4 個 月 ): 嬰 兒 開 始 利 用 眼 睛 追 隨 移 動 的 物

體 , 或 凝 視 發 出 聲 音 的 物 體 。

(3) 次 級 循 環 反 應 (4~8 個 月 ): 對 感 興 趣 的 事 物 產 生 重 複 行 為 。 (4) 次 級 基 模 的 協 調 (8~12 個 月 ): 具 有 目 標 性 , 透 過 熟 悉 的 動 作 嘗

試 達 成 目 的 。

(5) 第 三 級 循 環 反 應 (12~18 個 月 ):喜 歡 探 索 新 的 方 法,發 現 新 的 方 式 來 完 成 問 題 解 決 。

(29)

(6) 心 智 整 合 期 (18~24 個 月 ): 嬰 兒 透 過 符 號 或 語 言 表 達 事 物 。 2. 運 思 前 期 階 段 (Preoperational):2~7 歲,以 自 我 為 中 心,不 具 保 留 概

念 與 可 逆 性。此 階 段 的 孩 子 喜 歡 探 索,他 們 透 過 直 觀 方 式 來 進 行 思 考。由 於 此 階 段 的 幼 兒 處 於 自 我 中 心 時 期,在 面 對 問 題 時 幼 兒 較 常 以 自 己 的 想 法 和 立 場 來 嘗 試 解 決 問 題 。

3. 具 體 運 思 期 (Concreate Operational): 7-11 歲 , 能 透 過 具 體 經 驗 去 解 決 問 題 , 能 理 解 可 逆 性 與 守 恆 的 概 念 。

4. 形 式 運 思 期 (Formal Operational): 11 歲 之 後 , 能 進 行 類 推 活 動 , 具 有 邏 輯 思 維 和 抽 象 思 考 能 力 (張 春 興 , 2013)。

透 過 幼 兒 的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發 現 每 個 階 段 的 發 展 都 有 其 重 要 性 , 當 此 階 段 的 發 展 穩 定 後 , 就 能 順 利 地 朝 向 下 一 階 段 發 展 邁 進 。 當 階 段 性 的 發 展 穩 定 , 幼 兒 便 能 更 有 自 信 的 展 現 自 我 能 力 , 且 能 學 習 面 對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 嘗 試 去 解 決 問 題 。 從 而 得 知 , 幼 兒 的 發 展 是 具 階 段 性 的 , 而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從 年 齡 層 這 麼 小 的 階 段 即 開 始 發 展 , 幼 兒 透 過 探 索 與 反 覆 嘗 試 新 事 物 以 獲 得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培 養 。 本 研 究 之 對 象 年 齡 落 在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之 間 , 幼 兒 雖 受 發 展 上 的 一 些 限 制,但 可 以 感 受 到 幼 兒 學 習 的 企 圖 心。綜 上 所 述,Piaget 強 調 知 識 建 構 的 過 程 , 當 幼 兒 願 意 主 動 學 習 來 累 積 經 驗 時 , 即 是 知 識 累 積 的 重 要 開 始 。

二 、 Vygotsky 的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理 論

(一 ) Vygotsky 最 近 發 展 區 與 鷹 架 理 論

Vygotsky(1982)為 蘇 聯 的 兒 童 發 展 心 理 學 家,他 的 研 究 主 要 以「 最 近 發 展 區 」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簡 稱 ZPD)為 主 。 他 將 發 展 分 為 兩 個 層 次 , 一 個 是 個 體 目 前 所 具 有 的 實 際 發 展 狀 態 (the level of actual development) , 另 一 個 則 是 潛 在 的 發 展 層 次 (the level of potential development)(陳 淑 敏 , 1994; Wwrtsch,1984)。

當 兒 童 的 發 展 隨 著 年 齡 慢 慢 成 熟 之 後 , 他 們 開 始 建 立 自 己 能 獨 力 完 成 事 情 的 能 力 。 在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兒 童 透 過 成 人 的 引 導 下 學 習 如 何 自 己 完 成 想 做 的 事 , 此 能 力 是 不 間 斷 的 、 持 續 進 步 中 的 。 (蔡 敏 玲 、 陳 正 乾 譯 , 2001;

(30)

Tudge,1990)。

身 為 托 育 人 員 的 我 們 在 引 導 孩 子 時 , 應 當 先 了 解 每 位 孩 子 的 發 展 與 需 求 , 再 來 依 照 幼 兒 所 具 備 的 認 知 能 力 發 展 協 助 他 成 長 。 透 過 老 師 的 引 導 , 幼 兒 的 概 念 與 思 考 學 習 能 力 能 逐 漸 進 步。Vygotsky(1978)提 出:兒 童 在 參 與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中 , 透 過 與 他 人 的 互 動 學 習 解 決 的 方 法 , 同 時 也 學 習 如 何 建 構 其 表 達 的 能 力 。 幼 兒 的 學 習 對 象 不 僅 是 家 人 與 老 師 , 同 儕 也 是 個 很 好 的 模 範 對 象 , 當 幼 兒 與 能 力 較 豐 富 的 同 儕 一 起 學 習 時 , 他 的 發 展 能 力 是 會 跟 著 提 升 的 。 此 時 , 鷹 架 概 念 便 產 生 了 。 幼 兒 透 過 社 會 互 動 增 加 知 識 , 此 社 會 互 動 過 程 中 因 有 著 能 力 較 佳 、 多 元 能 力 的 人 帶 領 著 , 使 幼 兒 能 學 習 使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來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

(二 ) Vygotsky 語 言 認 知 發 展

有 時 候 我 們 在 思 考 時 , 常 會 將 腦 袋 所 想 的 步 驟 、 方 法 或 重 要 事 件 喃 喃 自 語 的 說 出 來 , 這 些 話 語 是 將 我 們 所 想 的 說 出 來 , 此 行 為 能 幫 助 我 們 釐 清 事 情 的 狀 態 。 成 人 會 如 此 , 幼 兒 其 實 也 會 。 Vygotsky提 到 認 知 發 展 過 程 中 有 一 項 重 要 的 思 維 工 具 , 那 就 是 「 自 我 中 心 語 言 」 。 此 語 言 發 展 為 學 習 的 一 種 模 式 , 幼 兒 透 過 自 己 喃 喃 私 語 的 階 段 來 幫 助 思 考 , 具 有 自 我 調 控 的 功 能 。 此 能 力 不 會 消 失 , 但 會 漸 漸 轉 換 成 口 語 式 的 思 考 (verbal thinking) 。 Vygotsky主 張 兒 童 先 學 習 他 人 的 語 言 , 可 以 利 用 所 習 得 的 那 些 話 語 來 幫 助 自 己 解 決 問 題 。 因 此 , 幼 兒 經 常 與 自 己 說 話 , 尤 其 是 面 對 困 難 時 更 是 如 此 (Bodrova and Leng, 1996; Wertsch and Tulviste, 1996)。

所 以 當 我 們 在 托 嬰 中 心 現 場 看 到 幼 兒 一 邊 專 心 的 工 作 , 一 邊 喃 喃 自 語 著 : 「 這 個 … 」 、 「 這 樣 子 嗎 … 」 時 , 別 急 著 去 打 斷 他 正 在 思 考 的 狀 態 , 我 們 可 以 停 下 來 仔 細 地 聆 聽 , 幼 兒 究 竟 在 思 考 些 什 麼 呢 ? 他 所 說 的 話 語 中 代 表 著 那 些 有 趣 的 想 法 呢 ? 這 也 顯 示 著 私 語 是 可 以 主 動 幫 助 思 考 的 , 能 統 整 心 裡 所 想 的 事 物 , 即 使 是 小 小 孩 也 會 有 的 。

三 、 幼 兒 社 會 能 力 發 展

美 國 幼 教 協 會 (NAEYC)在 「 符 合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實 務 」 嬰 幼 兒 學 習 活 動 中 , 以 行 動 力 與 年 齡 為 主 要 特 色 , 將 發 展 的 過 程 分 為 以 下 三 個 時 期 : (一 )嬰 幼 期:年 齡 為 0至 8個 月。嬰 兒 與 照 顧 者 建 立 良 好 的 安 全 依 附 關 係,

(31)

他 們 使 用 任 何 的 聲 音 包 含 哭 聲 或 牙 牙 語、表 情、動 作 等 來 表 達 他 們 的 需 求。

(二 )行 動 期:年 齡 為 8至 18個 月。這 個 階 段 的 幼 兒 正 學 習 獨 立 行 動,對 於 事 物 感 到 好 奇 , 並 透 過 模 仿 進 行 體 驗 與 學 習 。 此 時 期 幼 兒 與 主 要 依 附 者 分 開 時 , 會 出 現 分 離 焦 慮 狀 態 。 此 時 期 的 幼 兒 喜 歡 與 他 人 進 行 互 動 。

(三 )學 步 期 : 年 齡 為 18至 36個 月 。 能 對 我 的 、 你 的 產 生 概 念 。 此 階 段 為 語 言 發 展 時 期,透 過 語 言 建 立 與 同 儕 和 成 人 之 間 的 關 係。(張 孝 筠、張 明 麗,

2004)。

適 性 發 展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於 嬰 幼 兒 發 展 里 程 碑 , 將 分 別 以 三 個 年 齡 層 來 探 討 每 個 階 段 嬰 幼 兒 於 每 個 領 域 中 所 具 備 的 能 力 , 此 部 分 將 以 對 他 人 的 興 趣 與 自 我 意 識 來 主 要 進 行 敘 述 如 下 :

(一 )對 他 人 的 興 趣 :

1. 嬰 幼 兒 期 (0~8個 月 ):出 生 後 兩 周 可 以 認 得 主 要 照 顧 者,會 對 人 微 笑 與 注 視 他 人 。

2. 行 動 期 (8~18個 月 ):對 其 他 孩 子 感 興 趣;喜 歡 與 別 人 一 起 探 索 事 物。

3. 學 步 期 (18~36個 月 ):認 同 同 年 齡 或 同 性 別 的 孩 子;喜 歡 小 型 的 團 體 活 動 。 慢 慢 能 知 道 他 人 的 感 受 , 較 能 控 制 自 己 與 衝 動 。

(二 )自 我 意 識 :

1. 嬰 幼 兒 期 (0~8個 月 ):能 分 辨 熟 悉 的 人 與 陌 生 的 人,喜 歡 被 熟 悉 的 人 擁 抱 。

2. 行 動 期 (8~18個 月 ): 知 道 自 己 的 名 字 ; 自 我 意 識 強 , 懂 得 堅 持 自 己 的 想 法 了 。 開 始 練 習 使 用 主 詞 「 你 」 和 「 我 」 的 概 念 出 現 。

3. 學 步 期 (18~36個 月 ):有 強 烈 自 我 意 識,會 拒 絕 他 人 要 求;試 著 學 習 自 律 。 從 經 驗 中 感 受 自 己 的 重 要 性 及 影 響 能 力 (幼 教 綠 皮 書 : 符 合 孩 子 身 心 發 展 的 專 業 幼 教 , 洪 毓 瑛 譯 , 1997)。

Dowling(1995)強 調 「 出 生 到 三 歲 的 重 要 性 , 提 及 嬰 兒 早 已 準 備 好 要 交 際 與 溝 通 」。嬰 兒 一 出 生 就 能 感 受 到 生 活 周 遭 的 一 切,包 含 環 境 一 切 的 人 、 事 、 物 提 供 給 他 的 任 何 訊 息 , 而 嬰 幼 兒 透 過 表 情 、 聲 音 或 眼 神 等 任 何 方 式 來 與 人 進 行 互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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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上 述 發 現 , 嬰 幼 兒 在 社 會 發 展 特 質 中 展 現 了 主 動 性 的 社 會 性 互 動 角 色 , 他 們 透 過 聲 音 、 語 言 、 表 情 與 肢 體 互 動 等 方 式 來 嘗 試 與 周 圍 的 人 們 接 觸 , 對 於 自 己 以 外 的 人 事 物 感 到 興 趣 。 當 嬰 幼 兒 透 過 與 依 附 者 、 家 人 與 同 儕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後 , 使 他 們 能 放 心 的 學 習 與 成 長 。 在 一 歲 以 前 階 段 嬰 兒 需 要 做 的 便 是 和 主 要 照 顧 者 建 立 好 的 信 任 感 、 良 好 的 依 附 關 係 。 在 一 ~二 歲 之 間 階 段 的 幼 兒 開 始 獨 立 , 對 於 自 己 以 外 的 人 事 物 感 興 趣 , 並 積 極 進 行 探 索 。 在 二 ~三 歲 之 間 階 段 的 幼 兒 對 於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概 念 產 生 , 有 自 我 的 意 識 , 能 跟 同 儕 一 起 遊 戲 。 然 而 , 當 幼 兒 開 始 與 他 人 進 行 社 會 互 動 時,也 開 始 學 習 與 更 多 不 同 的 人 相 處 與 溝 通 等 技 巧 (江 麗 莉、蘇 靖 媛,2003)。

四 、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一 項 問 題 解 決 的 歷 程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循 序 漸 進 的 , 其 解 答 者 透 過 相 關 經 驗 或 知 識 為 基 礎,

試 著 獲 得 解 答 的 一 個 歷 程。Jonassen(2003)提 出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個 人 將 舊 經 驗 運 用 在 相 似 的 問 題 情 境 上。Mayer(1983)提 出 將 解 題 者 所 累 積 的 經 驗 與 遇 到 的 問 題 進 行 連 結,認 為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一 個 多 元 的 歷 程。由 此 可 知,問 題 解 決 能 力 是 一 個 心 理 歷 程,我 們 透 過 思 考 與 相 關 的 經 驗 連 結 來 嘗 試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 而 每 一 次 的 經 驗 累 積 可 做 為 下 一 次 解 決 問 題 的 策 略 方 法 。

Dewey(1910)在 《 How we think》 一 書 中 提 到 思 考 的 心 理 活 動 歷 程 , 第 一 步 即 是 發 現 問 題 的 產 生;第 二 步 是 確 定 問 題;第 三 步 是 提 出 可 能 的 策 略 方 法 或 假 設;第 四 步 是 評 估 假 設 的 可 能 性;最 後 選 出 合 宜 的 方 式 去 嘗 試 解 決 問 題 。

Polya(1957)於 《 How to Solve It》 一 書 中 提 出 了 問 題 解 決 的 四 個 步 驟 (Mayer,1992; Wilson,Fernandez,&Hadaqay,2003): 第 一 步 為 蒐 集 問 題 的 資 訊 以 便 了 解 問 題;第 二 步 為 解 題 者 利 用 已 知 的 經 驗 試 著 想 出 解 決 方 案;第 三 步 為 執 行 所 想 的 方 案 ; 第 四 步 是 檢 核 所 想 的 方 案 之 可 行 性 。

Wallas(1926)把 問 題 解 決 的 歷 程 活 動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為 準 備 期:蒐 集 問 題 的 資 訊;第 二 階 段 為 醞 釀 期:對 於 問 題 進 行 相 關 答 案 的 找 尋;

第 三 階 段 為 豁 朗 期:靈 光 一 現 獲 得 答 案;第 四 階 段 為 驗 證 期:運 用 所 獲 得 的 答 案 檢 核 其 可 行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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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觀 研 究 者 對 於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的 看 法 , 發 現 問 題 為 此 歷 程 的 第 一 要 素,當 解 題 者 要 能 覺 察 問 題 的 存 在,深 入 探 索 問 題,才 能 使 解 決 歷 程 繼 續 延 續 下 去。第 二 要 素 為 思 考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可 能 是 運 用 舊 經 驗 或 是 新 的 方 案;第 三 要 素 為 嘗 試 把 想 出 的 策 略 運 用 至 問 題 上 面,最 後 一 個 要 素 便 是 檢 查 所 使 用 的 策 略 是 否 合 乎 解 決 所 面 臨 的 問 題。而 本 研 究 透 過 幼 兒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中 去 探 究 幼 兒 的 問 題 解 決 步 驟 方 式 為 何 ? 我 們 將 於 第 四 章 進 行 討 論 。

第三節 幼兒問題解決策略

Willats 與 Fabricius(1993)以 18 個 月 大 的 嬰 幼 兒 為 研 究 對 象 , 此 研 究 情 境 中 設 計 了 三 條 布 與 三 隻 玩 偶 , 但 只 有 一 條 布 與 玩 偶 是 連 在 一 起 的 , 拉 了 此 條 布 才 能 得 到 玩 偶 , 其 它 兩 條 布 因 沒 有 和 玩 偶 連 在 一 起 , 即 使 拉 了 玩 偶 也 不 會 移 動 。 其 研 究 目 的 主 要 要 觀 察 嬰 幼 兒 他 們 的 選 擇 與 反 應 。 結 果 發 現 嬰 幼 兒 會 使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來 拉 布 , 其 中 一 個 策 略 是 同 時 拉 了 兩 條 布 來 試 看 看 玩 偶 的 狀 態 。 從 此 研 究 中 可 觀 察 到 嬰 幼 兒 會 使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來 尋 找 結 果 , 表 示 年 齡 小 的 嬰 幼 兒 也 具 備 著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幼 兒 在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中 , 除 了 要 了 解 問 題 本 身 的 狀 態 之 外 , 在 解 決 過 程 中 幼 兒 會 嘗 試 使 用 方 法 來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 稱 之 為 解 決 問 題 策 略 。 Lewis 等 人 在 研 究 中 , 兩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使 用 了 「 嘗 試 與 錯 誤 」 的 解 決 策 略 以 達 到 想 要 呈 現 彩 色 圖 案 的 結 果 (丘 嘉 慧 , 2007)。 Klahr(2002)命 名 「 爬 山 」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主 要 來 自 於 , 爬 山 時 即 使 不 清 楚 山 上 的 狀 態 , 只 要 朝 著 山 上 一 步 一 步 嘗 試 往 前 走 即 可 。 這 一 個 方 法 對 於 幼 兒 來 說 是 較 簡 單 的 策 略 , 幼 兒 只 要 依 目 前 的 狀 態 朝 著 目 標 向 前 去 做 即 可 (丘 嘉 慧 , 2007)。

國 內 學 者 章 淑 婷 (1989)探 討 兒 童 解 決 人 際 問 題 能 力 與 同 儕 間 的 關 係 , 結 果 歸 納 出 六 項 兒 童 最 常 用 來 解 決 人 際 問 題 的 策 略 : (1)利 社 會 策 略 ; (2) 爭 論 式 策 略 ; (3)訴 諸 權 威 策 略 ; (4)利 誘 及 哄 騙 策 略 ; (5)情 感 性 策 略 ; (6) 放 棄 或 轉 移 目 標 策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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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上 所 述 ,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論 述 告 訴 我 們 , 嬰 幼 兒 階 段 在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發 展 上 是 有 發 展 性 的 , 其 發 展 的 可 能 性 超 過 我 們 的 想 像 。 綜 合 上 述 的 問 題 解 決 理 論 發 現 , 幼 兒 在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中 是 能 嘗 試 使 用 策 略 來 了 解 問 題 的 狀 態 , 並 會 觀 察 與 檢 視 使 用 策 略 後 人 事 物 的 反 應 狀 態 , 來 調 整 方 法 。 文 獻 中 國 內 研 究 較 多 探 討 解 決 策 略 的 年 齡 層 落 在 六 歲 後 的 階 段 , 六 歲 以 下 的 年 齡 探 究 則 較 少 , 但 幼 兒 的 生 活 中 確 實 充 滿 問 題 情 境 與 機 會,是 值 得 我 們 去 探 究 其 小 小 孩 的 解 決 能 力 部 分,具 有 其 價 值 性 的。

 

(3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將 針 對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進 行 探 究 。 主 要 針 對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就 托 期 間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 其 問 題 內 容 之 面 向 、 幼 兒 在 進 行 問 題 解 決 之 歷 程 與 策 略 三 個 層 面 進 行 探 究 。 本 章 將 針 對 研 究 實 施 的 方 法 與 步 驟 進 行 說 明 , 共 分 為 五 節 。 第 一 節 說 明 研 究 方 法 與 架 構 ; 第 二 節 說 明 研 究 場 域 與 對 象 , 第 三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方 法 ; 第 四 節 為 資 料 蒐 集 分 析 與 流 程 ; 第 五 節 為 研 究 倫 理 。

第一節 研究取向與架構

一 、 研 究 取 向

質 性 研 究 (qualitative research)以「 探 索 」和「 發 現 」為 主 要 目 的 (吳 芝 儀、

李 鳳 儒 譯,1999)。本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方 式 為 主,研 究 者 透 過 現 場 的 資 料 蒐 集 , 如 : 幼 兒 所 遇 見 的 會 是 那 些 面 向 的 問 題 呢 ? 而 他 遇 到 的 問 題 情 境 是 什 麼 ? 幼 兒 又 會 有 什 麼 表 現 或 反 應 呢 ? 而 在 解 決 問 題 的 過 程 中 幼 兒 會 以 哪 些 方 法 來 解 決 問 題 ? 這 些 都 是 研 究 者 想 探 究 小 小 孩 之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的 動 機 。 而 Patton(1990)也 說 明 質 性 研 究 十 項 特 徵 之 一 是 :「 研 究 者 對 研 究 對 象 、 情 境 與 現 象 直 接 參 與 或 親 身 觀 察 , 以 了 解 情 境 、 揣 摩 當 事 者 的 心 路 歷 程 , 以 做 正 確 的 理 解 」。 本 研 究 希 望 能 透 過 參 與 觀 察 法 了 解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中 , 需 詳 細 的 觀 察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學 習 中 所 遇 見 的 問 題 面 向 有 哪 些 , 並 且 記 錄 其 在 遇 見 問 題 後 的 解 決 歷 程 。 綜 合 以 上 質 性 研 究 特 點 , 本 研 究 選 擇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從 此 研 究 途 徑 探 究 一 歲 半 至 三 歲 幼 兒 的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了 解 小 小 孩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表 現 。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的 原 因 為 :

(一 )本 研 究 關 注 於 幼 兒 於 托 嬰 中 心 之 自 然 情 境 中 學 習 與 體 驗 中 所 遇 見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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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 幼 兒 透 過 不 斷 與 環 境 中 的 人 、 事 、 物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產 生 學 習 經 驗 與 我 遇 見 的 困 難 。 透 由 質 性 研 究 將 觀 察 逐 字 記 錄 , 使 資 料 面 貌 能 完 整 呈 現 。 (二 )本 研 究 以 參 與 觀 察 者 的 角 色 進 行 研 究 , 重 視 其 幼 兒 的 發 現 、 想 法 、 解 決 策 略、情 感 呈 現 等,深 入 了 解 幼 兒 尋 求 問 題 解 決 之 歷 程 與 策 略 的 表 現。

而 這 些 歷 程 是 無 法 被 測 量 的 , 需 透 過 不 斷 地 觀 察 、 分 析 與 釐 清 才 能 獲 得 更 完 整 的 訊 息 , 並 逐 步 建 構 而 成 。

二 、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以 探 究 一 歲 半 ~三 歲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為 目 的,根 據 文 獻,研 究 者 將 從 「 幼 兒 遇 見 的 問 題 」、「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 與 「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 三 個 層 面 探 討 幼 兒 問 題 解 決 的 歷 程 。

第二節 研究場域與對象

茲 將 本 研 究 之 場 域 與 對 象 選 取 敘 述 如 下 : 一 、 托 嬰 中 心 環 境 概 況

本 研 究 地 點 為 台 南 市 一 所 托 嬰 中 心 , 共 有 四 個 班 級 , 嬰 兒 階 段 為 一 個 班 級,其 他 三 班 皆 為 學 步 兒 階 段 之 幼 兒。班 級 年 齡 分 別 為:朵 朵 班 (嬰 幼 兒 階 段 ), 主 要 托 育 對 象 為 1 個 月 至 1 歲 2 個 月 的 嬰 幼 兒 , 共 有 16 位 ; 荳 荳 班 (幼 兒 階 段 ),主 要 托 育 對 象 為 1 歲 至 2 歲 之 間 的 幼 兒 , 共 有 10 位 ;鴨 鴨 班 (幼 兒 階 段 ),主 要 托 育 對 象 為 1 歲 至 2 歲 6 個 月 之 間 的 幼 兒,共 有 10 位;

泡 泡 班 (幼 兒 階 段 ), 主 要 托 育 對 象 為 1 歲 6 個 月 至 3 歲 之 間 的 幼 兒 , 共 有 10 位。全 中 心 嬰 幼 兒 收 托 人 數 共 為 46 人,托 育 人 員 共 有 14 位,研 究 者 則 是 擔 任 泡 泡 班 (幼 兒 階 段 )的 帶 班 托 育 人 員 。

本 中 心 採 用 MIA 0~3 蒙 特 梭 利 教 學 模 式 , 學 習 環 境 亦 配 合 蒙 氏 教 學 來 設 計 , 提 供 嬰 幼 兒 自 由 選 擇 與 秩 序 感 的 學 習 環 境 。 其 適 宜 之 專 業 教 保 特 色 為 掌 握 嬰 幼 兒 各 階 段 發 展 與 學 習 特 性 , 藉 由 工 作 循 序 漸 進 培 養 嬰 幼 兒 自 我 照 顧 與 獨 立 自 信 的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 更 尊 重 幼 兒 個 別 發 展 與 學 習 興 趣 , 進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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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養 專 注 力 和 建 立 良 好 的 心 智 習 性 , 獲 得 良 好 的 發 展 基 礎 與 有 助 學 習 的 早 期 經 驗 。

研 究 場 域 為 該 托 嬰 中 心 之 泡 泡 班 , 選 擇 此 托 嬰 中 心 之 泡 泡 班 為 研 究 場 域 , 乃 因 為 研 究 者 為 本 中 心 之 托 育 人 員 , 可 以 長 期 在 現 場 觀 察 並 蒐 集 各 種 生 活 情 境 中 的 資 料 , 如 圖 3-1~3-3。

圖 3-1 托 嬰 中 心 戶 外 環 境 平 面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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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托 嬰 中 心 一 樓 平 面 圖

圖 3-3 托 嬰 中 心 泡 泡 班 教 室 平 面 圖

(39)

二 、 班 級 情 境

本 研 究 班 級 為 泡 泡 班 , 泡 泡 班 共 有 三 位 托 育 人 員 及 十 位 幼 兒 , 幼 兒 分 別 有 男 生 五 位 與 女 生 五 位 , 其 中 年 齡 層 最 小 的 為 一 歲 六 個 月 的 小 孩 , 年 齡 層 最 大 的 則 是 為 即 將 三 歲 的 幼 兒 。 班 上 的 孩 子 在 就 讀 托 嬰 中 心 之 前 多 由 父 母 或 祖 父 母 照 護 , 他 們 全 部 均 為 第 一 次 加 入 中 心 進 行 團 體 學 習 生 活 。 因 為 幼 兒 第 一 次 離 開 依 附 者 進 入 新 的 環 境 , 在 第 一 個 月 大 部 分 的 幼 兒 需 要 面 臨 的 是 與 依 附 者 分 離 的 挑 戰 , 而 每 個 幼 兒 的 適 應 時 間 長 短 依 個 別 差 異 有 不 一 樣 的 表 現 。

三 、 班 級 作 息

幼 兒 來 到 托 嬰 中 心 時 會 由 值 班 老 師 接 送 至 大 廳 , 等 待 著 班 級 老 師 下 來 迎 接 上 樓 至 教 室 裡 。 進 入 教 室 之 後 的 第 一 件 事 情 即 是 練 習 整 理 自 己 的 書 包 與 清 潔 手 部 衛 生 , 接 著 享 用 美 味 的 早 餐 囉 ! 早 餐 時 間 老 師 會 提 供 適 合 幼 兒 的 餐 具 , 讓 幼 兒 有 機 會 使 用 工 具 練 習 拿 取 食 物 , 也 是 生 活 自 理 練 習 的 一 小 部 分 嘗 試 。 當 孩 子 用 餐 完 畢 後 他 們 有 機 會 自 己 收 拾 餐 具 與 練 習 擦 桌 子 , 接 著 是 排 隊 等 待 練 習 刷 牙 。 刷 牙 時 老 師 會 提 供 幼 兒 一 杯 乾 淨 的 開 水 來 漱 口 , 並 提 供 機 會 讓 幼 兒 有 自 己 刷 牙 的 機 會 , 而 大 部 分 的 孩 子 能 樂 於 自 己 潔 牙 。 早 餐 用 餐 完 畢 後 的 孩 子 開 始 有 一 段 豐 富 的 工 作 時 間 , 即 為 蒙 氏 操 作 時 間 , 幼 兒 可 以 自 由 進 行 教 室 探 索 , 包 含 教 具 操 作 、 閱 讀 繪 本 、 進 行 藝 術 創 作 、 生 活 自 理 學 習 等 , 我 們 提 供 充 足 的 時 間 讓 幼 兒 能 放 心 的 探 索 與 學 習 。 工 作 完 畢 後 要 休 息 片 刻,享 用 美 味 的 水 果 了,享 用 水 果 的 方 式 和 早 餐 模 式 一 樣,

老 師 提 供 餐 具 讓 幼 兒 有 機 會 練 習 自 己 拿 取 食 物 。 接 著 進 入 了 團 體 活 動 時 間 , 老 師 邀 請 小 朋 友 坐 在 線 上 大 家 一 同 來 唱 唱 歌 與 點 點 名 。 透 過 線 上 活 動 老 師 也 會 和 孩 子 分 享 新 的 工 作 與 事 物 , 是 一 個 班 級 團 體 互 動 的 時 間 。 接 著 是 孩 子 最 愛 的 戶 外 活 動 與 感 統 遊 戲 時 間 了 ! 這 一 個 時 段 裡 老 師 帶 領 著 孩 子 一 起 到 戶 外 散 步 與 遊 戲 , 也 陪 伴 孩 子 一 起 滑 車 與 吹 泡 泡 , 孩 子 更 有 機 會 直 接 觀 察 與 親 近 自 然 。 約 四 十 分 鐘 的 戶 外 活 動 結 束 後 , 我 們 準 備 進 入 教 室 享 用 美 味 的 午 餐 。 享 用 午 餐 之 前 孩 子 們 需 練 習 清 潔 手 部 與 如 廁 練 習 , 用 餐 時 幼 兒 有 機 會 練 習 自 己 從 拿 湯 匙 進 食 道 用 餐 結 束 後 的 收 拾 , 包 含 擦 桌 子 與 地

數據

圖 3-2 托 嬰 中 心 一 樓 平 面 圖
圖 3-5 研 究 流 程 圖
圖 對 應 到 數 字 裡 , 當 他 拿 到 6 的 數 字 時 , 他 把 往 數 字 9 的 位 置 拼 入,在 拚 入 過 程 中 B3 發 現 放 不 進 去,使 他 有 點 皺 眉 並 發 出 求 救 的 低 嚎 聲,但 他 仍 繼 續 嘗 試 將 數 字 6 放 入 9 的 位 置。坐 在 一 旁 的 B1 拿 起 了 數 字 9 直 接 往 數 字 9 的 位 置 拼 入,有 成 功 拼 入 了 ! B3 看 到 後 又 看 了 B1 一 眼,接 著 B1 把 數 字 6 從 B3 的 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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