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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第 3 屆第 3 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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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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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第 3 屆第 3 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105年5月9日下午2時00分. 地. 點: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第一會議室. 主. 席:陳市長菊(2時至2時30分吳副市長宏謀代;2時30分後 由姚雨靜局長代) 記錄:洪慧秀. 出席委員:王秀紅、岳裕智、游美惠、楊雅玲、王儷靜、古錦松 、李玲瑋、林怡均、陳惠蓮、簡瑞連、姚雨靜、張乃 千(李幸娟代) 、范巽綠、李煥熏(郭耿華代)、陳家欽( 李憲偉 代)、黃志中(蘇娟娟 代)、李怡德(鄭明輝)、谷 縱.喀勒芳安(陳幸雄代) 列席單位及人員: 民政局 洪沛蓁、蘇艾玲 勞工局 郭耿華 教育局 張淑芬、沈素甜、謝嘉容、張皓筑 衛生局 蔡孟純、顏秀玲 警察局 陳玲君、顏和賢、蘇惠芳、謝勝隆 都發局 洪秀芬、張簡玉真 原民會 周琪絜 交通局 吳哲宏 工務局 郄爾敏、簡國棟、董慶生、程慧姍、林怡廷 財政局 吳秀員 人事處 陳韻安、張雅閔 社會局 葉玉如、劉蕙雯、陳惠芬、劉玲珍、陳威鳳、林慧萍 傅莉蓁 1.

(2) 壹、 主席致詞暨多元文化交流:略 貳、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裁示:准予備查。 參、 報告案 報告案一:. 報告單位:各幕僚單位. 案由:本會第 3 屆歷次會議紀錄主席指示暨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報請公鑒。 說明:本會依上次委員會議主席指示暨決議事項追蹤列管,請各 業務相關單位將辦理情形提會報告。 委員發言重點: 一、請社會局、教育局、衛生局及都發局持續活化閒置空間, 提供本市醫療體系及社福團體托老、托幼及安置使用。 二、鼓勵市府集團結婚舉辦形式上同志婚禮,建議於同志公民 運動招標案中,於招標須知納入陽光註記元素,邀請陽光註 記伴侶現身說法,彰顯高雄市為人權進步城市。 三、建請民政局彙整桃園及台北市同志婚禮相關規劃,於下次 會議專案報告。 裁示: (一) 列管案號 1「活化閒置空間」案除管,請相關局處持續規劃 閒置空間活化運用。 (二) 列管案號 2「同志婚禮」案續管,請民政局彙整桃園及台北 市同志婚禮相關規劃,於下次會議專案報告。 報告案二:. 報告單位:各小組組長暨幕僚單位. 案由:本會 104 年「各小組業務推動情形」,報請公鑒。 說明: 一、 本案「各項婦女權益重點分工表」104 年辦理情形,前於 本會第 1 屆組長會議與 102 年 12 月 19 日第 2 屆第 2 次委 2.

(3) 員會議決議,考量重點分工表工作報告內容已於小組會議 充分討論,且為響應環保故不於委員會議中列印。 二、 為了解本委員會 7 個小組業務推動情形,請各小組幕僚單 位就小組會議討論事項及工作推動情形進行報告,並由小 組組長適時補充。 委員發言重點:健康維護組臨時動議案,請教育局建置本市國中、 小愛滋防治教育資源平台,經本(健康維護)組檢 視後,供本市各級學校運用,請教育局說明辦理情 形。 教育局補充:本市國中、小學於彈性授課結束後,於每個學期、 每個年度辦理愛滋防治教育課程。 裁示:同意備查,請各小組持續推動各項業務,並參考委員意見 修正辦理。 報告案三:. 報告單位:各小組組長暨幕僚單位. 案由:謹提本會各小組第 3 屆各重點工作目標推動措施執行成效, 報請公鑒。 說明: 一、依據 104 年 12 月 14 日本市婦權會第 3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 決議辦理。 二、民政局同志婚禮辦理情形,業列本次會議追蹤列管事項。 三、有關學童安全上學情形(人身安全組) 、原民會中高齡健康 維護執行成效(健康維護組)及教育局檢討性別宣導主題 性(教育文化組),請相關局處報告小組會議討論情形。 四、人身安全組維持重點工作目標為「建構安全友善生活空 間」 ,環境空間組自 105 年 3 月 24 日起變更重點工作目標 為「推動友善行人路權」 ,修正後各小組重點工作目標如下: (一)就業安全組. 建立跨局處教育及照顧資源整合平台 3.

(4) (二)人身安全組. 建構安全友善生活空間. (三)健康維護組. 中高齡婦女健康維護. (四)福利促進組. 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五)教育文化組. 增加偏鄉性別平等資源. (六)社會參與組. 女人參與解決社區問題. (七)環境空間組. 推動友善行人路權. 委員發言重點: 一、有關就業安全組,請教育局及社會局分別說明非營利幼兒 園及市府運用低度使用空間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 中心使用狀況、招生情形及未來規劃。另有關 5 歲幼兒免學 費教育補助簡章內容,實施對象「就讀私立幼兒園」 ,建請 修正為「就讀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 二、有關福利促進組,市府男性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生活經 驗初探研究,請說明是否另針對勞工部分做研究;另有關男 性單親創意方案,請說明參加人數較少原因。 教育局補充: 1. 目前已開辦非營利幼兒園有五甲、鳳山、瀰濃、平 等加上預計於 105 年 8 月 1 日開辦蚵寮國中共計 5 家,另 105 年底前預計再開辦 3 家,達到 8 家。五 甲、鳳山各招收 80 位、瀰濃 38 位、平等 90 位,另 蚵寮已預約 68 位,各園所招生滿額。未來將依據中 央政策及經費預算,並考量與私立幼兒園競合關 係,通盤規劃空間運用、民間培力及協助私立幼兒 園轉型,擴大辦理非營利幼兒園。 2.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簡章內容,將於印製新版 簡章時,修正實施對象「就讀私立幼兒園」為「就 讀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 4.

(5) 社會局補充: 1. 市府運用低度使用空間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 源中心,係依據區域嬰兒數,朝永續經營及城鄉平 衡原則規劃,105 年 3 月底 16 處公共托嬰中心共計 招收 676 位,除旗山托嬰中心尚有名額,餘 15 處皆 額滿。 2. 目前市府尚未針對男性勞工進行育嬰留職停薪經驗 相關研究。另有關男性單親創意方案皆以小團體方 式或透過媒材,提供男性單親家庭到宅服務,因此 參加人數較少。 裁示:同意備查。有關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新版簡章內容, 實施對象「就讀私立幼兒園」改為「就讀私立幼兒園/非營 利幼兒園」,並請教育局先於網頁更新。 報告案四:. 提案單位:社會局. 案由:謹提本會各小組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法規檢視」自治規則性別統計、性別分析與解 決對策推動情形,報請公鑒。 說明: 一、 依據 104 年 12 月 14 日本市婦權會第 3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 決議辦理。 二、 市府 31 機關自治法規(規則、規程、細則、辦法、綱要、 標準、準則)共 221 案,目前由本市婦權會各小組列管檢 視,除管 151 案,續管 70 案(如下表) ,考量本案已於小 組會議充分討論,且為響應環保故不於委員會議中列印。 婦權會組別. 列管案數. 除管. 續管. (一)就業安全組. 25. 0. 25. (二)人身安全組. 7. 7. 0. 5.

(6) (三)健康維護組. 4. 0. 4. (四)福利促進組. 40. 6. 34. (五)教育文化組. 59. 59. 0. (六)社會參與組. 14. 14. 0. (七)環境空間組. 72. 65. 7. 總計. 221. 151. 70. 裁示: (一) 環境空間組修正除管 65 案、續管 7 案,本市婦權會各小組 列管檢視,除管 151 案,續管 70 案。 (二) 同意備查,請各小組持續於小組會議中討論追蹤列管案。 報告案五:. 報告單位:社會局. 案由:謹將本會第 3 屆第 2 次組長會議決議情形,報請公鑒。 說明: 一、 為瞭解本委員會小組組長會議辦理情形,由幕僚單位(社 會局)就組長會議討論事項及決議情形報告。 二、 相關決議事項,於本次會議提案一至三討論。 裁示:同意備查,請各小組依會議決議事項配合辦理。 報告案六:. 報告單位:社會局. 案由:謹提本市 104 年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工作辦理情形,報請 公鑑。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函頒「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評審指標規定「各地方 政府應訂有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且年度執行成 果報告提報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性別平等委員會備查」 。 二、 本案已於本府性別主流化工作小組 105 年第 1 次會議(3 月 11 日召開)經決議同意備查,提請委員會確認。 6.

(7) 委員發言重點:建議市府各機關辦理性別主流化課程內容,應配 合政策引導,符合性別主流化潮流,並善用本市性 別人才資料庫,儘量邀請在地人才擔任講師。 人事處補充:未來市府辦理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依委員建議善 用本市性別人才資料庫,儘量邀請在地講師。 裁示:同意備查,並依中央考核性別平等指標及市府跨局處合作 推動性別平等政策執行。 報告案七:. 報告單位:民政局. 案由:有關社會局推薦「高雄市社區婦女大學學員」擔任本市各 區婦女參與促進小組委員,各區參採情形,報請公鑑。 說明: 一、 依據 105 年 4 月 6 日本市婦權會第 3 屆第 2 次社會參與小 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社會局婦幼中心於 104 年 1 月 16 日推薦曾修習社區婦女 大學主辦之培訓課程並有實際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經驗條件 之社區婦女代表共 42 位。 三、 本市各區於聘任第 3 屆婦參委員(任期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林園、大社、大樹、阿蓮、大 寮、美濃、永安、杉林、六龜、甲仙等 11 區參採推薦名單 聘任共 14 位。 裁示:同意備查。 肆、 討論案 提案一:. 提案單位:各小組組長. 案由:謹提本會是否更名為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簡 稱:婦權會)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 105 年 4 月 28 日本會第 3 屆第 2 次組長會議決議, 7.

(8) 為重視多元性別及彰顯性別角色,建議本會更名為婦女權 益及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簡稱:婦權會)。 二、 行政院 101 年成立性別平等處,查 6 都委員會設置情形, 僅臺中市合併性別主流化及婦女權益等事項,並變更為性 別平等委員會,餘 5 都名稱仍維持婦女/女性權益促進委 員會。 三、 討論本會維持為「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亦是更名為「性 別平等促進委員會」或「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促進委員 會」。 委員發言重點: 一、考量市府行政資源有限,先以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為優先, 再考慮本會是否更名乙案。 二、請市府先評估更名必要性,並達成共識後,再於會議中討 論,若性別平等辦公室將於下次會議前成立,可召開臨時會 議討論是否更名。 人事處補充:市府將衡量經費及秉持人事精簡原則之下,審慎評 估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 決議:本案俟性別平等辦公室成立後,再通盤考量更名乙案,並 由市府內部達成共識,再提本會專案報告。 提案二:. 提案單位:各小組組長. 案由:謹提本會府外委員聘任是否採公開遴選機制乙案,提請討 論。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 4 月 28 日本會第 3 屆第 2 次組長會議決議辦 理。 二、建議本會府外委員聘任採公開遴選機制,辦理方式如下: 1.推薦及遴選方式:以市府公告方式開放機關、團體及個人 8.

(9) 推薦專家學者、婦女及性別相關團體、原住民女性及少數 族群等代表,其中專家學者及原住民代表由幕僚局處初審 排列推薦順序;團體代表及少數族群代表提送遴選會排列 推薦順序;各類委員擇 2-3 倍受推薦對象簽陳召集人圈 選。 2.遴選會組成:由婦權會委員推薦遴選委員,於當屆婦權會 最後一次委員會議中投票產出,正取 11 名, 備取 11 名, 其中政府代表委員不得逾三分之一,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 分之一。凡擔任遴選委員者,需迴避,不得接受推薦為下 屆府外委員候選人。遴選會議應有遴選委員人數二分之一 以上出席始得召開。 委員發言重點: 一、建議先修訂本會設置要點,訂定被推薦者資格需具性別平 等意識及性別議題相關學、經歷等條件,可由市府內部討論 後,提出修正草案,再於本會討論。 二、遴選委員正取 11 名、備取 11 名,基於迴避原則,將壓縮 委員人選名單,執行上恐有困難。 三、建議市府建立專家學者智庫,設計問卷,依據不同指標及 計畫內容,邀請專家學者成為智庫人才,再依其專長,擔任 各委員會委員、審查委員或方案活動講師。 四、建議維持現有機制,廣納民間團體、各局處及現任委員建 議,推薦本會府外委員。 決議:本會府外委員暫不公開遴選,由市府內部協調溝通,研議 將被推薦者資格條件及遴選機制一併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再提本會討論。 提案三:. 提案單位:各小組組長. 案由:為簡化本會小組會議形式乙案,提請討論。 9.

(10)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 4 月 28 日本會第 3 屆第 2 次組長會議決議辦 理。 二、建議由業務相近小組輪流辦理聯席會議,例如:環境空間 組與社會參與組;健康維護組與人身安全組;教育文化組、 就業安全組與福利促進組,以提升會議效率,並促進跨小 組橫向連結。 委員發言重點: 一、依目前部分小組會議時間,聯席會議恐無法提升效率,建 議由各小組依據議題,自行決定辦理聯席會議。 二、為使小組會議能延續前次會議脈絡,建議各小組於會議前, 將前次會議紀錄用 3-5 張簡報摘要報告。 三、建議各小組會議紀錄通發各委員,促進跨小組橫向連結, 委員若於小組有具體建議或小組間決議有差異時,可提案大 會討論。 決議:各小組會議紀錄通發給各委員,若委員有具體建議或小組 間決議有差異,再提大會討論;另由各小組依據議題,自 行決定辦理聯席會議。 伍、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 4 時 50 分. 10.

(11) 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 3 屆第 3 次會議 歷次主席指示暨決議事項追蹤管制表 列管 案號. 1. 主席指示暨決議事項摘要. 主/協辦 機關. 104 年 12 月 14 日第 3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報告案 一):本案除管。. 社會局. 104 年 12 月 14 日第 3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報告案 四): 請民政局彙整桃園及台北 市同志婚禮相關規劃,於下 次會議專案報告。. 民政局. 2. 11. 狀 態 有關單位辦理情形. 除 續 管 管. 本案蒐集、彙整本局及其他 V 局處活化空間情形,專案報 告資料會議當天提供。 (如附 件一) 本(105)年度集團婚禮訂於 7 月 2 日舉辦,目前已規劃 完畢,礙於婚姻平權相關法 制尚未健全且現今社會尚未 凝聚最大共識,故未將同志 群納入本市集團婚禮之參加 對象,未來待婚姻平權相關 法制制訂(修正)後本活動 計畫亦會配合考量修正納入 同志群。另本局為提高市民 對於同志團體及跨性別團體 之認識每年亦舉辦同志公民 運動,未來同志公民運動亦 可規劃朝向舉辦同志(跨性 別)婚禮等模式進行。. V.

(12) 附件一:社會局補充資料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暨附屬機關公有空間活化成果 專案報告 一、本局積極活化公有空間成果豐碩: (一)以運用業管單位空間分析: 本局暨附屬機關積極運用各機關權管公有空間場地推展 社會福利業務,其中以運用區公所辦公空間、 (聯合)里活動 中心、文康活動中心等空間活化共有 15 處最多(佔 20%) ;其 次,以運用教育局學校用地(國中、小及幼兒園)共有 14 處 次多(佔 18.7%);再其次為運用都發局國宅共有 13 處(佔 17.3%) ,其餘為運用經發局市場用地等總計共運用 16 單位空 間,活化設置福利設施 75 處(如附表) 。 (二)以設置福利設施分析: 活化空間設置托育福利如公共托嬰中心、育兒資源中心 等 19 處(25.3%)最多;次為設置身心障礙福利,如服務據 點、早療據點等 16 處(21.3%)次多;再其次為設置老人福 利,如服務據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 13 處(17.3%) ;其餘 為婦女(新住民)福利、兒少福利、社福中心、救助及保護 性設施。 (三)以活化時間分析: 以 100 年縣市合併時間來看,合併前,高雄縣市(約 20 年時間)共活化 37 處,100 年合併後至 105 年 2 月共活化 38 處,5 年 2 個月時間,平均每年活化 7-8 處。 二、未來持續運用活化公有空間提供各項福利服務: 為積極拓展本市社會福利設施據點,正規劃運用公園用 地新建設置三民多功能活動(社福)中心,國小校舍辦理兒 12.

(13) 童早期療育、居家托育服務,國宅增設育兒資源中心,燕巢 消防隊空間增設大型備災物資儲放處所,區公所場地規劃設 置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岡山榮家興建無障礙之家北區分院 等,共有 12 處尚在規劃中。 三、財政局已成立本市空間再利用資訊整合平台,加速公有公用 房地之有效合理利用: 市府財政局為提升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公有公用房 地之有效合理利用,避免閒置浪費,加速推動市政建設,進 而減少市府財政支出,爰訂定「高雄市市有閒置及低度利用 房地清理利用計畫」 ,並於財政局官網成立市府空間再利用資 訊整合平台,公開低度利用及閒置土地及建物,並分享市府 活化公有空間包括運用交通局建軍站辦公室活化在地藝術工 作,旗津旗后觀光市場 2、3 樓活化辦理旅館及餐飲業務,鳳 山汙水處理廠用地設立中崙公共托嬰中心,鹽埕示範市場設 立本市數位內容創意中心,路竹舊行政大樓設立本市路竹社 會福利服務館(含育兒資源中心、公共托嬰中心及新移民及 婦女家庭服務中心)等資訊,鼓勵各社福團體可逕行運用及 查詢。. 13.

(14) 附. 表. 一、本局暨附屬機關空間活化成果彙整表(已完成設置): 福利別 婦女 設置社 運用空間業管 老人 身心障 兒少福 托育福 社會救 保護性 (新住 會福利 單位 總計 福利 礙福利 利 利 助 業務 民)福 服務中 利 心 區公所 1 2 3 4 1 1 2 1 15 國小、 4 2 1 5 12 教育局 幼兒園 國中 1 1 2 都發局 2 5 2 1 3 13 經發局 1 2 4 1 8 社會局 1 2 2 5 衛生局 1 1 1 3 鄉代表會 1 2 3 工務局 2 2 財政局 1 1 2 勞工局 1 1 2 環保局 1 1 2 國防部 1 1 2 地政局 1 1 秘書處 1 1 警察局 1 1 內政部營建署 1 1 總計 13 16 8 19 3 1 9 6 75. 14.

(15) 二、本局暨附屬機關空間活化成果彙整表(規劃中): 福利別 婦女 設置社 運用空間業管 兒童 (新住 老人福 身心障 兒少福 社會救 保護性 會福利 單位 (托育) 民)及 總計 利 礙福利 利 助 業務 服務中 福利 兒少福 心 利 教育局(幼兒 4 4 園、國小) 都發局 工務局 消防局 經發局 社會局 區公所 岡山榮家 總計. 1. 1. 2 1. 1 1 1 1 2. 1 1. 0. 6. 15. 1. 0. 1. 1. 1 1 1 1 1 1 12.

(16) 附件二:教育局補充資料. 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 3 屆各小組重點工作目標執行成效 (教育文化組-增加偏鄉性別平等資源) 成果指標. 主/協辦局處. 一、 偏鄉性別意識種子 主:. 執行成效 (104 年) 教育局. 人員培力. 教育局. 一、 本市針對偏鄉學校教育人員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 針對偏鄉學校教. 社會局. (一) 以學生為宣導對象:辦理內容包含性侵害、家庭暴力、性騷擾及兒少. 師、校長規劃性別. 年性交易防治宣導等主題,辦理方式以講座、影片宣導與討論、並結. 平等相關研習,提. 合母親節、父親節、運動會等活動,104 年 1 至 12 月共辦理 1731 場. 升教育人員性別平. 次,543,784 人次參加,男性 286,850 人(53%),女性 256,934 人(47%)。. 等法令及知能並針. (二) 以教師為宣導對象:辦理內容包含性侵害、家庭暴力、性騷擾及兒少. 對托育、家暴防治. 年性交易防治宣導等主題,辦理方式以講座、影片宣導與討論、並結. 網絡等相關人員辦. 合母親節、父親節、運動會等活動,104 年 1 至 12 月共辦理 1418 場. 理性別平等相關培. 次, 57,633 人次參加,男性 17,961 人(31%),女性 39,672 人(69%)。. 訓課程,奠立其性. 社會局. 別平等觀。. 一、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於 104 年 5 月 2 日針對大旗山地區民眾 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之「嬰幼兒發展-性別平等觀念」課程,共 40 人(男 7 人,18%,女 33 人,82%)參加。 16.

(17) 二、 於 104 年 8-11 月辦理推廣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計畫-宣導工作小組研 習訓練活動(偏鄉學校)共 13 場,參加人數共 923 人次。 二、 偏鄉性別平等成長 主: 課程推廣. 民政局. 民政局. 本局業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本局訂定「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社會. 針對偏鄉區公所婦 原民會. 參與小組輔導各區婦女社會參與促進小組業務推動實施計畫」中婦參活動之. 女社會參與促進小. 性別意識與婦女成長辦理原則,請各區公所婦參小組協助推展,本市各區公. 組成員規劃性別平. 所(含偏鄉旗美 9 區)皆定期邀集婦參委員召開委員會議,辦理性別平等活. 等成長課程或活. 動,本局於 104 年 7 月 30 日、8 月 3 日分 2 階段辦理各區公所婦參承辦人. 動,並於偏鄉家庭. 員及婦參委員種子培力訓練,主題有性別意識培力、性別與空間概念等,計. 暨婦女服務中心規. 239 人次參與(男 59 人、女 180 人),另偏鄉區公所另辦有旗山區-38 繫玫瑰. 劃性別平等相關成. 性別新視野活動、內門-性別主流化講座等活動,參加人次共計 138 人,其. 長課程或活動。. 中男性 55 人(39.8%),女性 83 人(60.1%)。 原民會 連結本市 3 處設於原鄉地區之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那瑪夏、桃源、茂林) 辦理如下: 一、 茂林區: (一) 4 月 29 日 INA 禮讚暨性別教育活 動,參加人數 10 人(男 12 女 18)。 (二) 10 月 2 日辦理婚姻與家庭講座參加人數 38 人(男 13 女 25)。 (三) 10 月 13 日、10 月 27 日辦理夫妻成長團體「嗨!親愛的」活動,參加 人數 14 人(男 7 女 7)。 17.

(18) (四) 11 月 5 日辦理性別生了沒? 性別教育講座,參加人數(男 24 女 26) (五) 11 月 1 日辦理婦女溝通平台會議計 1 場,全為女性。 二、 那瑪夏區:婦女溝通平台會議計 2 場, 參加人員 21 人,全為女性。 三、 桃源區: (一) 魔法阿公阿嬤成長團體,參加人數 105 人(男 19 女 86)。 (二) 婦女溝通平台會議計 2 場,探討原住民婦女在生計、教育、照顧的 平衡力道,參加人員 53 人(男 3 女 50)。 三、 偏鄉進行相關性別 主:社會局 平等巡迴宣導 (一) 於偏鄉學校或. 社會局. 協:新聞局. 一、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 教育局. 暨兒童少年社區預防校園宣導」活動,透過影片及互動式問答方式,傳. 社區進行性交. 遞校園兒少性剝削防制觀念及自我保護危機意識,避免兒少從事性剝削. 易防治等相關. 工作,而有觸法之虞,104 年計辦理 10 場次,計 637 人受惠,其中男性. 性別平等宣導. 276 人(43%),女性 361 人(57%)。. 活動(如戲劇. 二、透過青少年街頭叫賣短劇方式宣導菸、酒、檳榔及毒品對身心健康之危. 等) ,新聞局配. 害及呼籲青少年響應反飆車、反性剝削等議題,以少年自身立場出發關. 合各單位所提. 心身心健康及自身安全,104 年計辦理 6 場次、3,500 人次受益。. 供之各項性別 平等文宣 (二) 利用本市四家 有線電視跑馬. 三、家防中心與東區綜合社福中心於偏鄉學校、社區進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防治宣導共 28 場、930 人次參與。 新聞局 一、新聞稿發布 2 則 18.

(19) 燈、高雄廣播電 台、高雄市政府 line、高雄不思 議 Facebook 圖. (一) 104 年 3 月 25 日鳳山中崙公共托嬰中心歡慶落成. 陳菊:持續營造友. 善育兒環境 (二) 104 年 9 月 19 日婦女館 15 週年館慶 吳宏謀:打造高雄成為性別正義 的宜居城市. 文宣導進行宣. 二、地方有線電視宣傳 2 支短片. 導,並配合各單. 於公用頻道排播宣導短片 2 則,共播出 176 次。. 位性別平等相. (一) 跨國境婚姻媒合公益化,播出時間:104.1.1-1.31,共 124 次。. 關影片於本市. (二) 跨國婚姻要幸福媒合服務要慎選,播出時間:104.11.18-11.30,共. 公用頻道中播 出。 (三) 針對偏鄉學校 教師規劃性別 平等教育議題 影展。 (四) 於偏鄉社區婦 女大學規劃社 區巡迴影展。. 52 次。 三、高雄不思議臉書 3 則 (一) 9/9 宣傳高雄美濃區公所推出「免費」庄頭巴士 (二) 11/25 宣傳「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活動,呼籲民眾擁愛反暴力‧高 雄更美麗─繫上紫絲帶‧反性別暴力。 (三) 11/23 宣傳「高雄客家文化節」及「原住民故事館音樂會」 、12/4 宣傳 「歡慶移民節」 、12/18 宣傳「原住民前鎮河畔音樂會」 ,呈現多元價 值。 四、高雄市政府 line 官方帳號 5 則 (一) 2/9 二度就業婦女就業促進班訊息、高市社區婦女大學招生訊息。 (二) 3/4 婦女節系列活動訊息。 (三) 6/12 傳送告訴「新」朋友,高市新移民事務專案辦公室有【母語諮詢 19.

(20) 專線】07-2728885 服務訊息。 (四) 5/19 傳送高市正式受理同性伴侶註記,5/20 起高雄市民可申請於戶 役政資訊系統註記欄位,註記同性伴侶關係,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辦理之訊息。 (五) 12/16 傳送旗山公共托嬰中心(中正路 199 號),收托滿月至未滿 2 歲 嬰幼兒招生中!同址育兒資源中心 12/18 14:00 開幕,開放 0-6 歲幼 兒家長育兒諮詢。電洽 07-6622281 等訊息。 五、高雄廣播電臺安排專訪 14 次 針對偏鄉性別教育議題專訪計 14 次 (一)104 年 1 月到 104 年 12 月有關婦女偏鄉教育資源相關議題之專訪計 12 次。 1.. 3/10 社會局婦保科楊素蓉、督導鄭璿宜:婦女友善城市到坐月子到宅 服務。. 2.. 3/24 社會局婦幼中心主任孔昭懿、社區婦女大學培力婦女王英美:用 系統的學習完成婦女的夢想。. 3.. 3/31 社會局督導王君儀:空間告訴我們的事-在婦女館發生的故事。. 4.. 5/19 社會局婦保科社工楊素蓉、故事媽媽協會理事長張金齡、社工謝 彤:多元文化推動-媽媽帶我看世界-新移民姐妹故事導讀。. 5.. 6/16 家暴及性侵防治中心組長林雅芬、加昌里長劉秀英:社區零暴力 -預防性服務及宣導工作。 20.

(21) 6.. 6/23 家庭暴力及性侵防治中心主任陳桂英、組長陳慧娟:預防約會暴 力防治宣導及青春專案。. 7.. 6/30 社會局婦保科長劉蕙雯、張老師基金會社工許麗貞:性騷擾防治 宣導及案例。. 8.. 7/20 南洋台灣姐妹會賴梅屏、蘇科雅:客庄的南洋姐妹們。. 9.. 9/23 勞工局訓就中心組長何慧容:二度就業婦女輔導就業。. 10. 10/20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主任督導陳惠芬:高雄社區婦女大學。 11. 11/24 社會局社工員蘇玲巧、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許惠美:關懷新移 民活動-泰幸福幸福高雄如故鄉愛河水燈訟祝福。 12. 12/15 婦女館社工督導王君儀:高雄市女性諮詢專線。 (二)「行動市府」節目,於 104 年 1 月到 104 年 12 月有關婦女偏鄉教育資 源相關議題之專訪計 2 次。 1. 8/3 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主任釋天瀅師父、 「新移民在宅識字」課程志工 講師孫倩:高市創新「宅」教室 促進新移民家庭互動。 2. 9/14 婦保科長劉慧雯: 「高雄好『孕』 」,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 教育局 一、 本市針對偏鄉學校教育人員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影展宣導,透過影 片欣賞活動等方式辦理。104 年 1 月至 104 年 12 月共辦理 4 場次,448 人次參加,男 64 人次(14.3%)、女 384 人次(85.7%)。 21.

(22) 二、 本局國民教育輔導團於 104 年 3 月至 12 月,假本市旗山區旗山國小、 六龜區寶來國中、那瑪夏區那瑪夏國中、美濃區龍山國小、吉東國小、 內門區內門國小、觀亭國小、桃源區樟山國小、桃源國小等校共辦理 6 場次「性別與情感」工作坊,計 230 人次參加,男 98 人(43%),女 性 132 人(57%),邀請專業講師、實務工作者進入校園,分享其實踐經 驗,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建立友善校園。 三、 本局國民教育輔導團於 104 年 11 月 25 日於六龜區六龜國小辦理性別 平等教育到校諮詢服務計 1 場次,計 38 人參加,男 20 人(53%),女 18 人(47%),期藉此深化教師之性別意識,增進其對性平議題課綱重 點之瞭解。 四、 本局於 104 年 12 月 9 日假茂林國小辦理「校園性別事件的法律議題和 輔導處遇」計 1 場次,邀請本市各級學校有興趣之教師參加,計 32 人參加,男性 11 人(34%),女性 21 人(66%)。增進相關人員熟稔校園 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機制及程序方法,強化教育人員面對媒體時之性 別平等教育專業相關知能。 五、 於 104 年 1 月至 12 月假本市甲先區甲仙國小、桃源區興中國小、茂林 區茂林國中、美濃區龍肚國中、甲仙區甲仙國中、旗山區旗山國中辦 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透過本局家庭教育中心志工至校針對學生 進行性別平等繪本「紙袋公主」 、 「奧力佛是個娘娘腔」及「朱家故事」 導讀或利用「金法尤物」、 「麻辣女王」、「奶爸安親班」等影片,藉不 22.

(23) 同媒材由小培養性別平等觀念,學習尊重差異及家務分工,宣導性別 平等,計 7 場次 498 人次參加,男 249 人(55%),女 37 人 (45%)。 六、 104 年 1 月至 12 月本局家庭教育中心假本市六龜區寶來國小、美濃區 廣興國小辦理「家人情緒教育校園巡迴講座」 ,透過種子教師至學校向 家長進行婚姻教育及親職教養中,如何辨識自己與他人的情緒表達做 好兩性的良好互動與溝通,增進其人際關係並激勵其改變氣質,管理 好情緒,共譜婚姻幸福的基礎。計 2 場次 65 人次參加,男 15 人(23%), 女 50 人 (77%)。 七、 於 104 年 8 月假杉林區樂齡學習中心辦理「從家看見性別平等」 ,由講 師帶領下,從家庭事件、家務分工為主題導入性別平等教育,共計 14 人次參與(男 1 人次、女 13 人次)。. 23.

(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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