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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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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綜合高中之設立

本章主要是在了解綜合高中的教育體制。從綜合高中的實施背景 開始探討,進而評估綜合高中的設立目的與精神是否能夠真正落實。

接著,探討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主旨與方向,透過綜合高中、高中、

高職的教育目標之交叉比較,藉以了解綜合高中教育體制的獨特性 質,更以歷史課程為例深入探討其合適性。也透過綜合高中的實施現 況,來了解綜合高中在目前的教育體制中,所佔的比重與重要性。

第一節 綜合高中的設立背景與目的

一、何謂「綜合高中」

就台灣的高級中等教育體制而言,綜合高中是一種新的型態,與 現有的普通高中、高職、完全中學,以及兼辦普通科或職業科的高職、

高中不同。它是統合了高中與高職的教學目標與資源,招收來自各種 背景、性向、興趣與能力的學生,提供多元化豐富的課程,輔導高一 的學生在不分科別與組別的情況之下,加強基本能力的培養與訓練,

自高二起才依據學生的性向與興趣自行選擇,作適性的分化、專精學 習1。所以,到了高二、高三階段,是屬於『分化階段』與『專精階段』。

綜合中學的學生,在選擇進入綜合高中就讀時,高一階段一開始是不 分普通科與職業科的,第一年(高一)主要都修習共同科目,另外再 加上少數的「生涯規劃」或「職業試探」的相關課程,藉此課程來幫 助孩子們,探索自己未來的方向與志趣,有助於第二年開始進行學程 的選擇。所以,第一年(高一)是屬於試探個別性向的階段,尚且不 分科2。高一階段,也就是統整的階段,所有選擇就讀綜合高中的學生,

1 李隆盛,<認識綜合高中>,《中等教育》,第五十卷,第二期,1999 年 4 月,頁 127-128。

2 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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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科目以『統整、試探』之共同基本能力的科目為主。

所以,綜合高中也就是將不分普通或職業類別的九年國民基礎教 育延伸到第十年,高一(就是第十年級)不分組別和科別,所有的學 生均加強基本學科能力的培養,做好未來生涯規劃的工作。從高二(第 十一年級)起,才開始進行學術、職業或綜合導向的專精課程修習。

而綜合高中這種學制與現有的高中、高職是否有所區別呢?李隆 盛教授3曾就此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1.分流時機---高中、高職的學生,在高一入學時就已分流為高中 或高職某科別(如機械、國貿);而綜合高中的學生,高一是不分流的,

配合以加深和加廣的課程,安排生涯規劃與職業試探來加以輔導,以 及加強基本能力的培養,為高二、高三的分化與專精做準備。

2.分流機制---高中生,自高二起就分類組(分成自然組與社會組)

進行編班修課;而綜合高中的學生,則是從高二起,可在學校的輔導 之下,自由的選擇學術學程或職業學程修習相關課程,亦即以修課來 代替分組或分科,讓學生的學習更有彈性、更加多元化。

3.修課單位---高中、高職大多採行學年時數制,學生大多在學校 所編制的母班內修習規定的科目和時數;而綜合高中則是採行學年學 分制,學生可像大學生一樣的修課方式,在編制的母班內、外修習規 定的科目和學分,選課多樣化。

4.辦學空間---高中、高職的課程主要是部訂科目;而綜合高中的 課程除了部訂必修的六十四學分(佔 40 %)之外,還有很大的校訂選 修九十六學分(佔 60 %)之課程空間,便利學校可以自行因應時代與 地方上的需求,發揮各校的特色。

5.修課彈性---高中、高職的課程,必修科目比較多;而綜合高中 的課程,給予學生很大的選修彈性空間,方便學生可以依照生涯規劃

3 綜合高中課程評估專案召集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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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決定進路,以及適性的發展機會,選擇更多元的學習管道4

綜合高中可以說是打破了現有高中、高職或兼辦普通科、職業科 學校的區隔,通過課程的分流,讓學習變得更有彈性,不會出現因為 就讀學校志趣不符時又不能轉科的困擾,學生更容易順著自己的性向 與志趣,發展自我的潛能。綜合高中就是融合了普通科目與職業科目 為一體之課程組織,輔導學生根據個人的能力性向、興趣來選修適性 課程之學校,綜合高中可說是兼具了高中與高職的雙重特質,提供學 生更多元化的學習機會,具有獨特性與彈性的中學教育體制。

至於學生未來的發展與升學出路,由下列流程圖可見一斑:

4 李隆盛,<未來高級中等學校的主流>,《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2001 年 2 月出版,頁 3-4。

綜 合 導 向

學 術 導 向

專 門 導 向

第 一 類 組 第 二 類 組 第 三 類 組 第 四 類 組

學 術 導 向 課 程 及 專 業 導 向 課 程 之 多 元 選 修

各 職 業 學 程 課 程

大 學 推 薦 甄 選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大 學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單 獨 招 生 特 殊 學 生 甄 試

四 技 二 專 推 薦 甄 選 四 技 二 專 申 請 入 學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保 甄 四 技 二 專 聯 合 分 發

二 專 夜 間 部 四 技 夜 間 部 四 技 二 專

含 科 技 大 學

立 即 就 業 大 學 院 校 軍 警 院 校 國 外 大 學

職 業 證 照 取 得

資 料 來 源 : 《 全 國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規 劃 研 討 會 》 , 頁 3 2 , 國 立 基 隆 商 工 編 印 , 2 0 0 2 年 6 月 。 高 一

統 整

高 二 分 化

高 三 專 精

圖 一 : 綜 合 高 中 學 生 生 涯 發 展 進 路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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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高中是自八十五學年度開始推動,一開始是以綜合高中實驗 課程的方式來推動實施,選擇了十八所學校進行試辦5,到了八十六學 年度辦理綜合高中的學校增加至二十六所,一共有四十四所學校,參 與綜合高中的試辦計畫。到了八十七學年度,又增加了二十所學校,

綜合高中試辦三屆五年的計畫,一共有六十四所學校加入綜合高中。

到了八十八學年度,教育部通過修正「高級中學法」6,將綜合高中列 入高級中學的正式學制之ㄧ,於是又審查通過了十五所學校成為綜合 高中,累計四年來參與綜合高中的學校,已經增加至七十九所。到了 八十九學年度,又有四十六所學校加入辦理綜合高中,有一所學校停 辦,累計增加至一百二十四所學校,學生人數高達 76150 人7。截至九 十二學年度,總共有一百四十八所(公立 62 所,私立 86 所)學校成 為綜合高中,學生人數已經高達 93690 人8。九十三學年度,也有十一 所9學校加入綜合高中,屆時將高達一百五十九所學校成為綜合高中。

因此,綜合高中從設立至今,成長的速度相當的快速,可見綜合高中 的設立有其必要性,也能夠符合世界的潮流與趨勢,適應現代社會的 快速變遷與挑戰,這種充滿著彈性與多元特質的教育體制,也逐漸的 廣受社會各界所接受。因此,探討綜合高中教育體制的由來與實施現 況,也是當前中等教育制度諸多體制之中,最受到矚目的一種新型態 的教育制度。

二、綜合高中實施的背景

教育部在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的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中達 成決議:「因應面對二十一世紀高科技時代來臨之前,規劃綜合高中,

5 十八所試辦綜合高中的學校為:華僑高中、成淵高中、新豐高中、淡江高中(以上為純高中) 彰師附工、恆春工商、關山工商、基隆商工、樹德家商、關西高農(以上為純高職);光啟高中、

文興高中、海星高中、竹北高中、開平高中(以上為高中附設高職);高雄高商、明德女中、立 仁工商(以上為高職附設高中)。

6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華總一義字第八八○○一五九八八○號。

7 鍾瑞國、宋輝建,<高級職業學校轉型綜合高中的困境與因應策略>,《八十九學年度全國綜合 高中業務研討會議手冊》,新竹:新竹市政府出版,2001 年 4 月 11、12、13 日,頁 71。

8 人數統計資料,參考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 學校及學生人數統計資料。

9 93 學年度新辦學校:南港高工、泰北高中、高雄高工、海青高工、中正高工、立志高中、彰化 高商、新化高工、屏北高中、華南高商、培德工家,共 11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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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適應學生適性發展目標之達成,和順應世界中等教育發展之改革潮 流趨勢」10。於是,立即在民國八十三年十月成立了綜合高中專案諮詢 小組,著手進行規劃工作,並於八十四年開始,積極籌備綜合高中的 相關辨理事宜與各項業務。

民國八十四年七月,教育部正式發佈了「綜合高中試辦計畫」及

「綜合高中試辦要點」11。也同時核定了十八所學校,於八十五學年度 開始,辨理綜合高中試辦課程的實施計劃,正式推動綜合高中這種新 型態的中等教育制度。

在教育部所編印的《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一書中,教育部針對

「為什麼要辦理綜合高中」12,提出以下幾點的看法,將內容整理歸納 如下:

1.落實全民中等教育:

今日高中職的容納量,已足以容納所有應屆國中的畢業 生,且實際也有 94% 的應屆國中畢業生繼續升學,而推動學區 制的綜合高中,讓國中畢業學生都可以就近升學,減緩升學競 爭,避免離鄉背井去升學的壓力。

2.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避免高中、高職強迫分流教育,對中下階層子弟形成之不 公平之缺失,照顧弱勢團體。

3.培育民主精神:

藉綜合高中的學制精神及其課程設計,培育學生民主精 神,涵養成負責任之公民。

4.追求社會效率:

綜合高中比傳統之分流教育,較不會造成人才的浪費與就

10 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10-12。

11 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七日,台(84)技(一)字第○三二一八二號。

12 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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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時間的蹉跎,學生較能適性發展,把握唸書的好時機。

5.重視全人教育:

藉著推行學區制的綜合高中,來紓緩升學壓力,導引正常 教學,以加強全人教育,注重身心均衡發展。

6.奠定良好基礎:

藉推行綜合高中,加強學術基礎課程及專業基礎課程,以 奠定良好基礎,適應高科技時代的需求。

7.健全生涯教育:

藉著推行綜合高中,來導引國民中小學及綜合高中本身加 強生涯教育,培養學生生涯規劃的能力,與自行決定未來發展 的自主權。

劉寶貴也指出當前教育部推動實施綜合高中這種新型態的教育體 制,確實有其必要性。將實施綜合高中的背景因素重點,整理歸納如 下13

(1)順應世界教育潮流之趨勢。

(2)配合我國經建發展與技術人力結構之改變。

(3)適度有效調整高中、高職學生就學比例,緩和國中畢業生 的就業壓力。

(4)為延長國民教育預作準備。

(5)因應政治解嚴、社會變遷之需,提供多元化後期中等教育 學制供學生選擇。

(6)善用教育資源(包括師資、設備等)。

因此,我國於此刻辦理綜合高中的推廣,是有其時代的背景與社 會的需求。

13 劉寶貴,<試辦綜合高中之探討>,《技術與職業教育雙月刊》,第 28 期,1995 年,頁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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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立綜合高中的目的與理論基礎

(一)綜合高中實施的目的:

綜合高中就是希望能夠透過一種綜合性的課程選修之規劃,俾使 兼具高中教育學術預備的功能、高職教育職業陶冶的功能和一般中等 教育全人格教育的功能。因此,綜合高中的設置與辦理,最主要的就 是在於統整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的教學目標、學生來源、學生進路和 教學資源的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其教育目標則是在於透過多元豐富 的課程,協助學生既習得基本能力,又能適性的發展,並裨益全民學 校和社區高中理想之達成14

更具體的來說,綜合高中所要達成的教育目標就是:

1.統整高中、高職的教育資源,提升教育品質。

2.融合高中、高職的教育目標,充實學生基本能力。

3.提供彈性的選修課程,適應學生延遲分化或加廣選修之需要。

4.增進學生職業性向試探的機會,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5.因應世界教育潮流,建立我國後期中等教育學制多元化15

所以,綜合高中主要設立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將高中與高職的優 點結合,延遲分化,提供給孩子更多元的學習機會與空間。除了要加 強學生學習的基本能力之外,也增加學生的生涯規劃與職業試探的課 程,讓孩子更了解自己的性向,可以依照志趣與能力去抉擇自己未來 的發展與生涯規劃。中等教育階段,課程之統整以及延遲分化是未來 教育發展的趨勢,而綜合高中的設立正符合此一趨勢16;這也是為了要 配合世界教育體制的潮流趨勢,綜合高中在歐美主要國家早已出現,

綜合高中已經成為目前中等教育的主流之ㄧ,我國目前實施綜合高中 的目的,也是為了符合世界潮流的趨向而設置的。

14 教育部審定,《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出版,2002 年 5 月初版,頁II。

15 吳清基,<試辦綜合高中的理念>,《技術及職業教育雙月刊》,第 30 期,1995 年,頁 3-4。

16 陳德華,<綜合高中的未來>,《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編印,2001 年 2 月,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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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所編之《認識綜合高中》一書中所指出,

綜合高中的整體課程目標,就是希望學生能夠達成以下能力與條件的 涵養,以期發揮綜合高中實施之目的17

1.培養基本學科能力。

2.發展人文與科技素質。

3.奠定進修高深學術與專門知能的基礎。

4.認識工作世界,培養生涯抉擇的知能。

5.促進身心健全發展及適應社會變遷的能力。

6.養成基本工作能力,培養職業道德。

由以上所列之能力與條件,可以得知綜合高中實施的目的,就是 希望能夠著重在學生學習基本能力的培養,發展人文素養與現代科技 的結合,加強學生的職業道德,還給學生選擇學程的自主權,訓練學 生規劃生涯的能力,讓學生嘗試為自己的將來與前途作選擇,也培養 學生負責任的態度。此外,更注重學生全面的身心健康發展,以符合 社會快速的變遷,與世界潮流的趨勢相契合。綜合高中的實施與推廣,

若是真的能夠將其目的與理想,真正加以落實;而綜合高中也能夠有 完善的配套措施,與健全的整體規劃辦法,相信綜合高中的實施目的,

確實可以互補目前高中與高職的缺失,達成教育改革的新趨勢。

(二)綜合高中的理論基礎:

綜合高中的設置,是後期中等教育制度的一大變革,在民國八十 三年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中,與會人員達成以下之共識及建議:『希望 面對二十一世紀高科技時代的來臨,能在我國中等教育的後期,除現 有的普通高中、高職及五專之外,另有「綜合高中」的規劃,以因應 部份性向、興趣分化較為遲緩學生的需要;同時,也可滿足部份性向、

興趣分化較早確定之學生,能有機會兼跨學術性向和職業性向加廣選 修學習強化通識教育的需求,以適應學生適性教育發展目標之達成,

17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編,《認識綜合高中》,台北:教育部,1998 年,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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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順應世界中等教育發展之改革潮流趨勢』18。我國後期的中等教育政 策,會有如此大的變革,主要是因為我國的中等教育面臨了若干問題,

必須提出更有效的新制度,以因應時代的潮流與趨勢。

我國後期的中等教育,主要是面臨了以下的若干問題:

【1】高中職分流的問題:

我國高中職實施分流教育,一直都是中等教育的一大特色,自民 國五十七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以來,中等教育的分流就是從高中 與高職的區別開始。當時的經合會19人力資源小組,就已經開始規劃高 中教育之職業類科(高職)與普通科(高中)的學生人數比例。因此,

在民國五十五學年度時,就讀高中的學生人數比就讀高職的學生人數 還要多的情形,到了民國六十學年度,人數比例逐漸改變,高職和高 中的人數比例,從 6:4,到六十五學年度的 7:3,並在民國七十一年 以後,固定在 7:3 的目標。職業學校的人數激增,成為我國職業教育 中非常重要的轉變時期20。這種限制高中職學生人數比例的作法,會導 致許多的缺失,造成不符合教育理念,不利於終身學習發展;教育機 會不平等,不利於中下階層;職業教育不受重視,成為第二選擇;高 中容量太少,導致升學競爭惡化;職業教育之經濟效益遭受存疑21

【2】公私立學校差距的問題:

公私立學校的差距主要是在於學生的學費差別,私立學校的費 用,往往是公立學校的兩、三倍,但是學生所享受到教學資源卻不一 定比較好,造成家長在教育費用方面沉重的負擔。

18 教育部,《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台北:教育部出版,1995 年 2 月,頁 3-57。

19 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委員會,即現今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20 劉怡慧,《我國試辦綜合高中政策執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台北,2000 年 6 月,頁 38-39。

21 李然堯,《美英實施綜合中學之研究—及其對我國實施綜合高中之啟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 業教育研究所博士論文,台北,1998 年 6 月,頁 3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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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區域失衡的問題:

各地區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差距過大,容易導致城鄉的差距,

各地所享受到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城市往往比鄉下的教學資源豐富,

資訊的流通也較為快速;各地區的學校分配不均,高中與高職、公立 與私立,也會造成各地區國中畢業生就學機會不一;各地區學生升學 困難度不一,偏遠地區或是離島地區,由於交通的不便,造成升學的 困難度提高;各高中職校升學率差距懸殊,大多數的家長迷信明星學 校,導致都會區的學生升學第一志願的機會偏低,不能就近學區直接 入學。

【4】升學惡性競爭問題:

為了爭取更好的高中職教育資源環境,國中畢業生的升學競爭非 常激烈,嚴重影響到國中階段的教學正常化,造成許多國中出現教學 異常的現象,私底下進行能力編班,補習風氣盛行,考試領導教學,

讓國中畢業生備受升學之壓力,身心遭受莫大的傷害22

因此,綜合高中的設置,主要是受到我國後期中等教育制度所遭 遇到的問題而成立的,而綜合高中成立的社會背景因素,主要分為以 下幾點23

【1】政治民主化:

自從民國七十六年解嚴以來,由於政治民主化的發展與開放,政 治愈來愈趨向民主化,政府必須提供給人民自由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而人民也更加強調個人的需求應受到重視。因此,綜合高中的學制規 劃,可以讓學生在相同的教育環境之下相處成長,適性發展,有利於

22 劉怡慧,《我國試辦綜合高中政策執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台北,2000 年 6 月,頁 38-39。

23 吳清基,<綜合高中的理念與實施>,《教改通訊》第 11 期,1995 年,頁 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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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社會階級的公平流動。

【2】社會多元化:

社會發展逐漸趨向多元化,社會價值體系也重新組合。過去在一 元化的社會價值體系之下,中等教育的學制非常僵化,個人的選擇空 間狹小,無法滿足每一個學生的就學需求。隨著社會多元化的發展結 果,強調教育制度的建立,應符合多元彈性的原則,並給予個人適當 的自由選擇空間,以滿足每一個學生的不同的需求。在社會多元化的 發展之下,教育制度也應該強調學生適性發展的原則,而綜合高中的 設立,就是為了滿足學生的適性發展,延遲分化,讓學生可以兼跨學 術學程與專門學程,以增加學習者的學習需求,將有助於個人的職業 試探與生涯發展之抉擇。

【3】產業科技化:

面對著高科技產業的時代來臨,知識日新月異的發展,職業教育 必須更加重視一般基本能力的培養與提升,才能夠應付未來高科技產 業的競爭力。過去的職業教育體制,由於太早分化學生的學習興趣與 性向,將使其人力變成僵化刻板,職業教育的學生繼續升學的意願不 高,其所學也無法適應高科技產業的人力需求。職業教育在面對產業 科技化時代的來臨,確實有必要加強學生基本能力的培養與提升,強 化通識課程,增加職業試探與生涯規畫,以輔助學生依照其興趣與性 向,來作為其未來職業生涯的選擇與發展。

【4】教育均等化:

教育機會的均等,應該是每一個國民的基本權利,在法律之前一 律平等。全體國民可以依據憲法的規定,擁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接 受相同國民義務教育的機會,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與性向,來作為個 人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可以擁有自由學習的選擇權利。目前的教育 政策與教育體制的規劃,應著重於學生學習的選擇空間與較多的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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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而綜合高中的設置可以延遲分化,並提供給個人更多的生涯發 展選擇的機會,以符合教育均等化的原則。

因此,綜合高中的設置,主要是為了解決後期中等教育所衍生出 來的問題,為了改善教育體制,以期符合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

產業科技化、與教育均等化的原則。

(13)

第二節 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

一、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

綜合高中的主要精神,就在於「多元選擇、適性發展」。為了達到 這個理想,自八十五學年度開始試辦的十八所學校就特別在宣傳、招 生、課程、教學、教材、師資、輔導、行政等各方面,積極的進行規 劃與調整,以期配合綜合高中的推動。其中,課程規劃是最重要的工 作項目之一。如何在招收各種興趣、性向和能力不同的學生之後,透 過多元豐富的課程,來協助他們適性發展、學習成功是整個綜合高中 課程規劃的重點所在24。因此,綜合高中的課程設計25也朝著以下幾點 原則而努力:

1.兼顧學生升學與就業需求。

2.配合大學及四技二專入學考試要求。

3.涵蓋學生進路、社會發展及產業合作。

4.發揮性向試探與延遲分化的功能。

5.增進學生依其性向選課的機會。

6.具備與其他高中、高職、五專互轉的彈性。

7.配合高中、高職新課程趨勢。

8.採用學年學分制規劃。

9.經校際合作辦理跨校選修,充份發揮教育資源。

10.配合辦理學校原有性質及條件。

根據以上綜合高中課程設計的十點原則,可以了解綜合高中的課 程設計與規劃主要就是希望以學生升學為主體,考量現階段的升學管 道入學考試之方式,並且配合目前的就業市場之需求,來規劃綜合高 中的課程架構。期望提供學生更多元的修課選擇機會,讓學生可以透

24 李隆盛,《綜合高中試辦學校實驗課程之實施與改進計畫(四)》,台北:教育部,1998 年 12 月 31 日,頁 1。

25 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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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職業試探課程來了解自己未來發展的方向,提供學生各方面的探索 機會,建立一個涵蓋高中、高職、五專彈性選修課程的制度。綜合高 中是採用學年學分制的修課方式,學生只要修滿 160 個學分,包含部 訂 64 個必修科目學分與校訂 96 個學分(包含必修 0-16 個學分、選修 80-96 個學分),即可畢業。也因為教育部給予綜合高中很大的校訂課 程的開課空間與發展學校本位特色的機會,因此校訂課程 96 個學分,

佔了整個綜合高中課程架構的 60%,設置綜合高中的學校可以根據本校 原有之師資、設備、學校特色來進行各職業學程的開設,學校若是資 源不足時,也可以進行跨校選修,充分結合其他教育機構的資源互享。

教育部也為了使辦理綜合高中的學校,在規劃校訂課程時能夠有 所依循,特地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著手進行「綜合高 中課程規劃」之專案研究26,並依據研究之期末報告,頒佈《試辦綜合 高中實驗課程實施要點》27,提供給各個辦理學校據以規劃學校本位之 課程架構。

目前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之特色28,可歸納為七點:一、課程設計 具有彈性;二、課程內容具多樣性;三、課程結構具完整性;四、課 程規劃具前瞻性;五、課程實施具經濟性;六、課程型態具世界觀;

七、課程影響具發展性。

由於綜合高中是採用學年學分制,以每週授課一節(50 分鐘)滿 一學期或總授課節數達 18 節為一學分(實習取向的教學得以 18 節以 上採計為一學分)。學生在修滿 160 個學分以上即可畢業,且不及格科 目如為必修科目,可以利用空堂或寒暑假進行重補修;如為選修科目,

除了重補修之外,還可以選擇放棄該科學分,另外選讀其他科目來補

26 教育部,《綜合高中課程實驗相關資料彙編》,台北:教育部編印,1999 年,頁 103-112。

27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十九日,台(85)技(一)字第八五五一六○六六號函。

28 張仁家、蕭錫錡,<綜合高中課程之哲學基礎探討>,《技術及職業教育雙月刊》,第四十一期,

1997 年,頁 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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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160 個學分數。

所以,綜合高中的修課學分,可分為部訂必修科目(有 64 學分), 與校訂必修科目(0--16 學分),校訂選修科目(80--96 學分)。其中 有百分之五十為校訂的選修課程,學生可依照自己的興趣、能力與需 要,自由選讀選修課程,學生甚至可以跨領域修課或同時兼修兩種以 上之專門學程(也就是職業類科)。軍護課程學分得列入計算,活動科 目不計學分。綜合高中的課程結構,如下表:

表 2-1 綜合高中課程結構表 校 訂 科目類別 部訂必修

必修 選修 總計 共同科目

(一般課程)

64 (40%)

* 16 (0-10%)

64-80 (40%-50%)

專精科目 80-96

(50-60%)

80-96 (50%-60%) 總計 64

(40%)

96

(60%)

160

(100%)

* 【備註】:每一校訂必、選修科目,以 2-4 學分為原則。

資料來源:教育部審定,《綜合高中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2002 年 5 月,頁 3。

其中,部訂的必修學分(64 學分)依照屬性可分為九大領域,其 領域名稱、學科組成及學分數的分配如下:

* 1.本國語文類:共計 16 學分(各 4 學分*4 學期)

* 2.外國語文類:共計 12 學分(各 3 學分*4 學期)

* 3.數學類:共計 12 學分(各 3 學分*4 學期)

* 4.社會類:共計 8 學分(包含公民 2 學分、歷史 3 學分、地理 3 學分)

(16)

* 5.自然類:共計 6 學分(包含生物 2 學分、化學 2 學分、物理 2 學分)

* 6.體育類:共計 4 學分(各 2 學分*2)

* 7.藝術類:4 學分(包含音樂、美術各 2 學分)

* 8.生活類:2 學分(家政與生活科技)

* 9.活動類:包含班會、週會、自習、團體活動等,每學期每週 至少 3-4 節,不計學分29

綜合以上,可列表如下:

表 2-2 綜合高中部訂必修科目及學分表 科目類別 學分數 科目名稱 本國語文 16 國文Ⅰ~Ⅳ(各 4 學分) 外國語文 12 英文Ⅰ~Ⅳ(各 3 學分) 數學 12 數學Ⅰ~Ⅳ(各 3 學分)

社會 8 含公民、歷史、地理三領域 自然 6 含生物、物理、化學三領域 藝術 4 含音樂Ⅰ、美術Ⅰ(各 2 學分) 生活 2 含家政及生活科技

體育 4 含體育Ⅰ、體育Ⅱ(各 2 學分) 活動 含班會、週會、自習、團體活動等 職業

總計 64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綜合高中試辦 學校實驗課程規劃與設計研究》,台北:教育部,

1996 年 8 月,頁 8。

29 教育部,《綜合高中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出版,2002 年 5 月初版,頁 7-8。

(17)

至於校訂課程包涵必修與選修,共 96 個學分,佔了整個綜合高中 課程結構的 60%。各校之校訂課程規劃,有以下幾項特色30

1.各學校均能根據自我的特色,建立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

堪稱我國中學課程發展史上,首次賦予學校較大的課程規劃的 決定權與自主權,也較為能夠發揮學校的特色與風格。

2.校訂課程中,又分成: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由於必修的學分 僅占 10%,校訂選修科目的發展空間相當的大(至少占畢業學分 數之要求最低學分數 50%),課程的規劃具有彈性與多元之特 質,學生也有很大的選擇空間,去探索多樣的課程科目。

3.校訂科目中,許多學校都能根據教材內容的難易度,將科目分 為 A、B、C 三級31,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需要。

4.專門學程(就是職業學程)的科目,均能將核心科目標示出來,

使學生在選習時,能夠獲得到基本、完整的專業知識基礎。

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除了按照「部訂必修科目」與「校訂必選 修科目」來作為區別之外;還有按照「一般課程科目」與「專精課程 科目」的區分方式。所謂「一般課程科目」,指的就是部訂必修科目的 64 個學分,分為九大領域32,因為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主要就是希望 能夠達成「高一不分流」的理想,因此高一的課程規劃之重心,是著 重於試探學生未來發展的興趣與潛力,以一般基礎課程科目為主要的 修課目標,以期加強學生的基礎學科能力,為高二、高三的分化與專 精奠定基礎;而「專精課程科目」,指的就是校訂的必、選修科目,以 期達到綜合高中之「高二分化」與「高三專精」的課程規劃原則,主 要是分為學術學程與專門學程(就是職業學程)兩大類,各類須再細 分出學生修習後,能有明確升學與就業進路的課程。學校應就每一學

3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綜合高中試辦學校實驗課程規劃與設計研究》,台北:教育 部,1996 年 8 月,頁 20。

31 依課程內容的難易程度,分為 A、B、C 三級教材,A 級課程為標準教材,B 級課程內容約為 A 級的百分之九十,C 級課程內容約為 A 級的百分之七十。

32 九大領域包涵有:本國語文、外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體育與活動。

(18)

程至少規劃 60 個學分的專精科目(專門學程需內含基本必要的核心科 目 26 個學分),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 40 個學分,並修習該學程之 核心科目及格者,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33

總結,綜合高中的課程架構主要的區別方式,是分為:部訂必修 64 個學分,一共有九大類型科目;與校訂必、選修 96 個學分,共 160 個學分,學生在修畢 160 個學分,即可畢業。由綜合高中的課程架構,

可以看到教育部希望透過綜合高中的實施,來推廣學校本位特色,給 予學校很大的開課空間與發揮特色的權限,學校方面可以針對本身原 有的師資、設備、地方資源與考量學生需求,來進行校訂課程的規劃,

這也是過去長久以來中等教育體制的一大突破與進步,實在是目前教 育改革的美意。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確實具有開放、多元和彈性等特 質,也因此在課程架構上更必須做完善的規劃與考量,讓學生在學習 基礎科目(也就是核心能力)的同時,亦能將學習的觸角延伸到符合個 別性向、興趣之專業課程,以達到「適性發展」的教育目標。其中「核 心能力」應由部訂必修課程來培養;而「適性發展」則由校訂必、選 修課程來促成34,如此才能具體實現綜合高中之精神,有效的達成綜合 高中的教育目標。

二、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課程教育目標之比較

(一)綜合高級中學課程教育目標:

91.5.15 台(九一)技(一)字第九一○五五五七五號頒布「綜 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揭示「綜合高中課程目標,著重協助學生達成 下列目標,實現綜合高中教育目標:

1.具備公民生活與繼續進修的基本能力。

2.了解自己與工作世界互動的興趣與需求。

3.發展學術預備或職業準備的興趣與知能。」

33 教育部,《綜合高中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出版,2002 年 5 月初版,頁 7-8。

34 李隆盛,<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高中教育》,第七期,1999 年 6 月,頁 64-69。

(19)

(二)高級中學課程教育目標:

84.12.21 台(八四)中○六三二三三號函頒佈之「高級中學課程標 準」總綱揭示「高級中學教育,以繼續實施普通教育、培養健全公民、

促進生涯發展,奠定研究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之基礎為目的。

為實現本階段教育目的,需輔導學生達成下列目標:

1.增進身心健康,培養術德兼修、文武合一的人才。

2.增進溝通、表達能力,發展良好人際關係。

3.增進民主法治的素養,培養負責、守法、寬容、正義的行為。

4.培養服務社會、熱愛國家及關懷世界的情操。

5.增進工具性學科能力,奠定學術研究的基礎。

6.充實人文素養,提昇審美與創作能力,培養恢宏氣度。

7.提昇科學素養,增進對自然環境的認識與愛護。

8.增進對自我潛能與工作環境的瞭解,確立適切的人生走向。

9.增進創造性、批判性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與終身學習的能力。」

(三)職業學校課程教育目標:

87.09.30 台(八七)技(三)字第八七一一一○八六號令頒布「職業 學校一般科目課程標準暨設備標準」同時頒布之職業學校各類科課程 標準總綱揭示「職業學校教育,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加 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培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目的。

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成下列目標:

1.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 度。

3.提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 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 礎。」

(20)

(四)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課程教育目標的比較:

將綜合高中的課程教育目標,與高中、高職的課程教育目標,彙 編成以下之表格,進行比較:

表 2-3 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課程教育目標的比較表

類別 綜合高中 高中 高職

法規 91.5.15

台(九一)技(一)字第 九一○五五五七五號令

84.12.21

台(八四)中○六三二三三 號函

87.9.30

台(八七)技(三)字第八 七一一一○八六號令

教育目的 綜合高級中學之設置或辦 理旨在統整普通高中和職 業學校教學目標、學生來 源、學生進路和教學資源 的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目標則在透過多元豐富的 課程,協助學生既習得基 本能力,又能適性發展,

並裨益全民學校和社區高 中理想之達成。

高級中學教育,以繼續實 施普通教育、培養健全公 民、促進生涯發展,奠定 研究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 之基礎為目的。

職業學校教育,以充實 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 德 、 加 強 繼 續 進 修 能 力、促進生涯發展、培 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 為目的。

教育目標 1.具備公民生活與繼續進 修的基本能力。

2.了解自己與工作世界互 動的興趣與需求。

3.發展學術預備或職業準 備的興趣與知能。

1.增進身心健康,培養術 德兼修、文武合一的人 才。

2.增進溝通、表達能力,

發展良好人際關係。

3.增進民主法治的素養,

培養負責、守法、寬容、

正義的行為。

4.培養服務社會、熱愛國 家及關懷世界的情操。

5.增進工具性學科能力,

奠定學術研究的基礎。

6.充實人文素養,提昇審 美與創作能力,培養恢 宏氣度。

7.提昇科學素養,增進對 自 然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愛 護。

8.增進對自我潛能與工作 環境的瞭解,確立適切

1.充實職業知能,培育 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 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 敬業樂群、負責進取 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 度。

3. 提 昇 人 文 及 科 技 素 養,豐富生活內涵,

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 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 與能力,以奠定終身 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 礎。

(21)

的人生走向。

9.增進創造性、批判性思 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與 終身學習的能力。

※資料來源:蕭維玲,<綜合高中學術自然學程課程規劃初探>,

《全國綜合高中課程規劃研討會》,基隆:國立基隆 商工編印,2002 年 6 月,頁 31。個人整理。

由上列之整理表格中,可以看出綜合高中的教育目的主要是希望 結合高中的普通教育目標,以奠定研究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之基礎為 目的;與結合高職的教育目標,充實職業知能,培養職業道德,加強 生涯規劃的能力,鼓勵學生適性發展。因此,綜合高中的設置與辦理,

就是期望可以達到將高中與高職的教育目的進行整合,成為一個各取 其優點的折衷教育體制。

而綜合高中的課程教育目標也較為簡單明瞭,一共有三點,以加 強學生基本能力的訓練,探究自我職業的性向,發展對於學術或職業 的興趣為主要目標。其中,有提到「了解自己與工作世界的互動」,可 以得知綜合高中是為了要因應社會發展的快速變化,與搭配世界潮流 的發展趨勢,著重於國際觀點的角度,所設計出來一套符合整體規劃 的新型中等教育體制,由課程教育目標中可以透露出綜合高中的前瞻 與創新。

比較三種高級中學的教育目標可以發現,高中的課程教育目標最 為繁瑣,一共有九點,內容著重於基本能力的培養,公民道德的加強,

奠定學術研究的基礎,充實人文與科學之素養,以主要學科的學習態 度為主;其用字遣辭也比較趨向於傳統與保守,缺乏新意;值得一提 的是它沒有考慮「學生的興趣」,比較不重視學生的個人興趣發展與選 擇的機會,綜合高中與高職皆有考量到學生的興趣方面,這也是三者 之間較大的區別。

(22)

而高職的課程教育目標,一共有四點,可以很清楚的發現,主要 是著重於學生職業能力的訓練,職業道德的規範,工作態度與興趣的 培養,鼓勵職業學校的學生繼續進修。高職的教育目標,很明確的指 出以職業取向為主,與綜合高中、高中的課程教育目標區分的非常清 楚。

(五)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課程架構的比較:

近年來,我國的中等教育體制出現許多重要的改革,其中在課程 規劃方面的改革,不論是普通高中、高職、完全中學或綜合高中,都 有嶄新的改革措施與共同的課程發展之趨勢35。而綜合高中的課程設計 規劃,主要也是以目前我國高級中等教育課程的發展趨勢為主軸,基 本上現階段的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的課程設計規劃,皆具有以下幾 項特點與精神,整理歸納如下:

【一】實施學年學分制:

過去,我國之高級中等教育課程主要採行「學年學時制」。所謂學 年學時制,是指教育當局規定學生在一定修業年限內,需按各年級順 序修習一定時數的指定科目。然而,此一修課制度實施長久下來,卻 也產生了若干重大的問題。例如:

1.選修彈性太小,無法適應學生的不同性向;

2.因課程的齊頭式平等,難以適應學生的能力差異;

3.部份科目不及格需留級,耗費學生的時間及學校資源。

為解決以上的問題,自民國八十年起,我國開始著手進行高中、

高職學年學分制的研究與實驗。經多年的試行,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 公佈、八十九學年度實施的高職新課程已採「學年學分制」之精神,

3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綜合高中課程綱要之研訂》,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 教育司,2000 年 8 月,頁 6。

(23)

至於高中部份則於八十八學年度實施。

【二】加大學校課程彈性,朝向課程綱要的方向設計:

為落實教育鬆綁原則,我國的高級中學教育課程亦有加大學校課 程的彈性空間,朝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方向。其中以減少部訂必修科 目,增加校訂必、選修科目,以擴展學校課程自主空間,使各校能衡 酌本身的條件,發展學校本位之特色。目前所實施的高職新課程之校 訂科目為 24-56 學分,佔高職學生畢業學分數的 15-35%;而綜合高中 課程中的校訂必、選修科目為 96 學分,佔學生畢業學分數的 60%。

【三】訂定核心科目,維持基本學科能力的水準:

為因應高級中等教育的逐漸全民化,以及教育鬆綁聲中的課程彈 性化,中央教育主管當局著手研議所謂高級中等教育的核心課程,希 望透過核心課程的訂定,強化中學生的基本學科能力與教育水準。

【四】重視學生個別差異,增加選修科目,設不同深度的課程:

在高級中等教育課程中,為了因應中學逐漸著重於學生的性向與 興趣的差異,課程中對於學生個別差異較大的科目,如國文、英文、

數學、物理、化學等基礎學科,亦要求學校開設不同難易度的課程內 容,提供學生課程選修的機會,讓學生真正有機會依其興趣進行選習,

發揮適性教育的理想與目的。

【五】降低畢業最低學分數,增加活動課程時間,適度減輕學生修課 負擔:

為兼顧學生的課業負擔,在課程發展方向上適度簡化教學科目與 學分數,以減輕學生課業的壓力。另一方面則增加活動科目的節數,

以培養學生對自我瞭解、擴展興趣、發展群性、適應民主等能力,同 時藉以紓解學生的身心負擔與壓力。

(24)

【六】重視課程的縱橫向銜接,以利學生教育體制互轉:

為暢通高中、綜合高中、高職、五專等學生的進路與互轉的管道,

高級中等教育課程的設計上,開始重視橫向的聯繫,統整高中、高職、

五專與綜合高中的課程,對於同屬性的高一課程部份,儘量依據作為 一名中學生應有的共同素養,來進行課程的規劃與設計,以利學生的 互轉36

以下,將現行綜合高中的課程架構,與高中於民國八十八年所公 佈的課程架構,以及高職於民國八十九年所公佈的課程架構,進行比 較,透過以下表格的整理,可以很清楚的了解這三種現行的中等教育 體制之課程架構,與目前的開課狀況。也可以了解到在這三種教育體 制之下,學生的修課標準與要求;透過以下的表格,更可以清楚的知 道這三種教育體制的教育目標著重點為何,進而區別出這三種教育體 制之間的特色與差異。

36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綜合高中課程綱要之研訂》,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 教育司,2000 年 8 月,頁 6-8。

(25)

表 2-4 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現行課程架構之比較

類 別 綜合高中 高中 高職

實施學年 91 88 89

備註

1.本國語文

16 學分(含必修國 文Ⅰ至國文Ⅳ,各 4 學分)

1.國文:共 24 節 (一至三年級,每學期均 四節)

1.本國語文 16 學分

(國文Ⅰ-Ⅳ,各 2-4 學分)

2.外國語文

12 學分(含必修英 文Ⅰ至英文Ⅳ,各 3 學分)

2.英文:共 24 節【註:

國文、英文合稱語文學 科】

2.外國語文 8 學分

(英文Ⅰ-Ⅱ,各 2-4 學分)

3.數學 12 學分 (含必修數學Ⅰ至數 學Ⅳ,各 3 學分)

3.數學:共 16 節 (一至二年級,每學期四 節,三年級選修)

3.數學 4 學分 (數學Ⅰ-Ⅱ,各 2-4 學分)

4.社會 8 學分

(含必修公民、歷史、

地理,共 8 學分)

4.社會學科:共 22 節

(含三民主義、歷史、

地理、世界文化史及現 代社會等科目)

4.社會 10 學分

(三民主義 4 學分)

5.自然 6 學分

(含必修生物、物理、

化學,共 6 學分)

5.自然學科

共 12-14 節(含基礎物 理、基礎化學、基礎生 物、基礎地球科學、物 質科學及生命科學)

5.自然 4 學分

6.藝術 4 學分(含必 修音樂Ⅰ、美術Ⅰ,

各 2 學分)

6.藝術科共 8 節

(含音樂、美術及藝術 生活)

6.藝術 4 學分

7.生活 2 學分 (含必修家政與生活 科技,各 1 學分)

7.家政與生活科技 共 8 節

(含家政、生活科技)

7.生活 6 學分

8.體育 4 學分 (含必修體育Ⅰ和體 育Ⅱ,各 2 學分)

8.體育 共 12 節

(一至三年級每學期 2 節)

8.體育 12 學分

( 不 含 在 畢 業 學 分)

學科領域 (部訂必修) 一般科目 ( 最 低 畢 業 學分:64 學 分)

9.活動(含班會、自 習、團體活動等,每 學期每週至少 5 節不 計學分)

9.公民教育 共 18 節

(含公民、班會及團體活 動)

9.活動科目 24 節

職業學程 或課程

10.職業

(採學程式規劃,均為 選修)

10.僅於二、三年級選修 科內有職業陶冶類

10.專業科目 41~57 學分

校訂彈性 畢業要求最低學分中 的 60%

總上課 192-218 節中的 38-64 節

畢業要求最低學分 中的 15%-35%

畢業學分 160 160 150

( 一 ) 高 職 各 領 域 應 修 最 低 學 分數,部訂 核心共 52 學分,各類 科 課 程 修 訂 委 員 就 科 別 性 質 可 依 左 列 領 域 再 增 13-29 學 分 , 共 65-81 學分 為 部 訂 科 目。

( 二 ) 高 職 未 指 定 必 修 科 目 由 各 類 課 程 修 訂 委 員 視 類 科 需 求開放,符 合 最 低 應 修 學 分 即 可。

( 三 ) 綜 合 高 中 職 業 學 程 以 修 滿 40 學分 為原則,內 含 核 心 科 目 26 學 分。

※資料來源:1.國立基隆商工編印,《全國綜合高中課程規劃研討會》,

2002 年 6 月,頁 26 與頁 85。

(26)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綜合高中實驗 課程之評估報告》,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1999 年 11 月 30 日,頁 26-27。

由上表可以發現,綜合高中是以學年學分制之精神來設計課程架 構,但與高職的學年學分制卻有所不同。綜合高中的課程規劃,學生 畢業學分為 160 個學分,而且必須全部的必修課程(含部訂必修與校 訂必修)都及格,才能畢業。高職的課程規劃至少修 162 個學分,但 是只要通過 150 個學分即可畢業。相較之下,高職的課程規劃較有彈 性37

在這三類型學校畢業的最低學分中,綜合高中及高中均內含體育 學分與軍護學分;但是高職卻不含體育與軍護學分,即外加於畢業最 低學分之外。

此外,高職各領域應修最低學分數,部訂核心共 52 個學分,各類 科課程修訂委員會就科別性質可依表列領域再增加 13 至 29 學分,共 65—81 學分為部訂科目。而高職未指定必修科目,是由各類科課程修 訂委員視類科需求來開設,只要符合最低應修學分即可。

綜合高中之專門學程(即職業學程),以修滿 40 個學分為原則,

內含核心科目 26 學分38,即可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修習之學程名稱。

學生也可以跨學程領域修習課程,或同時兼修兩種以上之職業學程。

高職課程之校訂彈性科目為 24-56 個學分,佔高職學生畢業總學 分數的 15-35%;而綜合高中課程規劃的校訂科目的學分數為 96 個學

37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綜合高中試辦學校實驗課程之實施與改進計劃(四)》,台北:

教育部,1998 年 12 月 31 日,頁 14。

38 李隆盛,<綜高課程綱要與實施>,《全國綜合高中課程規劃研討會》,國立基隆商工編印,2002 年 6 月,頁 27。

(27)

分,佔學生畢業總學分數的 60%39。因此,綜合高中的校訂科目具有較 大的學校本位特色之發展機會與空間,課程規劃與設計也具有彈性 化,給予學校、地方與教師在進行課程發展與課程設計的機會,除了 致力於課程內容的調整之外,也在教學評量、教學進度與教學方法的 彈性與多元40,提供更大的決定權與自主性。

再將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課程架構之社會科目的必修學分,作 一個整理比較表格:

表 2-5 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社會科目必修學分比較表

學 制 綜合高中 高 中 高 職

部訂 必修科目

社會:8 學分 (含必修公民、歷 史、地理,共 8 學分)

社會學科:共 22 節

(含三民主義、歷史、地 理、世界文化史及現代社 會等科目)

社會:10 學分 (含三民主義 4 學分)

畢業學分 160 個學分 160 個學分 150 個學分

※資料來源:個人整理

依上表可以很清楚的發現,綜合高中社會科目的學分數最少,只有 8 個學分,遠不如高中的 22 個學分,也比高職的 10 個學分少 2 學分。

社會學科長久以來一直都被視為是國文、英文、數學主科之外的學科,

無法擺脫「副科」的地位;經由綜合高中課程規劃之後,社會學科的

「副科」地位更加顯著,社會學科的重要性也大不如從前,這正是許 多在綜合高中任教的歷史科教師們最大的挑戰與困難之處。社會學科 是中等教育階段中,涵養學生人文素養的重要來源之ㄧ,而綜合高中 減少了社會學科的授課時數,勢必會影響到現今社會當中青少年的人 文素養,與民族情操、價值觀念的建立。所以,適度的提升或調整綜

39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綜合高中課程綱要之研訂》,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 教育司,2000 年 8 月,頁 7。

4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綜合高中課程綱要之研訂》,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 教育司,2000 年 8 月,頁 6。

(28)

合高中社會學科的學分數,為了不失成立綜合高中的美意與實行的目 的,也才能發揮中等教育的意義與本質。

(29)

第三節 綜合高中的特質與實施的現況

一、綜合高中的特質

綜合高中的設置與發展,肩負著時代的背景與社會的需求,也配 合著世界潮流的趨向,為了達成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產業科技 化、教育均等化及中等教育改革的目標41,綜合高中具備有以下幾點的 特質:

1. 不分科別,兼具高中與高職的教育功能。

2. 把學習權還給學生,尊重學生選課的自由與興趣。

3. 採用學年學分制,提供較多的學習空間。

4. 適性的發展,提供以學生為本位的學習環境。

5. 比一般高中生較具有職業涵養。

6. 比一般高職生較具有基本學科能力。

7. 可以兼修兩種以上的職業專長。

8. 優秀學生可以先預修大專學分,加速發展自己的學習潛能。

9. 增加學生升學或就業的機會,未來出路更為寬廣42

由此,可以得知綜合高中之特質,就是希望能夠提供一個兼具高 中與高職的學習環境,讓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與未來生涯的計 畫,去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與管道。也提供給學生自我選擇修習 課程的彈性與發展空間,採用學年學分制的修課方式,只要修滿 160 個學分即可以畢業;並且可以規劃更多的校訂選修課程,增加學校課 程設計的能力與機會,發揮學校本位特色,讓學生可以充分體驗多元 學習的課程內容,重視全人教育的身心均衡發展,注重學生的基本學 科能力與兼顧職業知能的訓練,學生可以跨領域修課,或同時兼修兩 種以上的職業學程,增加自我日後就業的機會與管道;對於綜合高中 的升學機會與方式,也可以同時兼具高中與高職的升學管道,提供學

41 吳清基,<綜合高中課程實驗專案簡介>,《技職簡訊》,第五十四期,1996 年,頁 5。

42 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7。

(30)

生更多元化的選擇空間,未來的出路也更加地寬廣。歸納整理出綜合 高中之特質,這也是綜合高中與現行高中、高職教育體制的區別,經 由這些差異之處,可以突顯出成立綜合高中的目的與意義,以及成立 綜合高中之必要性與社會需求。

依據教育部所頒《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43,不但可以了解到綜 合高中的精神與實施的目的,更可進一步理解綜合高中的特點。綜合 高中在高一階段,主要是著重於基本能力的培養與奠定,以及生涯規 劃的落實與輔導;到了高二階段之後,一方面繼續修習基本學科,充 實基本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則是採用課程分流的方式,可以自己選 擇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做更專精的課程修習。換句話說,《綜合高級 中學課程綱要》的規劃,頗能展現綜合高中的特質:

1.統整:

統整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應有的基本學科,使學生奠定分化專 精和適性發展的基礎。

2.分化:

自高二起以有利學生適性發展的學術導向和專門導向學程,提 供分化專精科目。

3.彈性:

僅規範共同必修課程的科目名稱、學分數、科目大要、教學綱 要和基本設備,其餘課程僅做原則性界定,賦予學校本位發展 和學生多元修習的彈性。

4.人本:

重視學生在各方面的異質性,課程著重在使每一名學生都能學 習成功,具備公民生活和繼續進修的知能,又能適性發展。

從綜合高中教育的基本理念來看,我們可以更加具體的了解到綜 合高中的特質。教育部自八十五學年度開始,積極著手進行規劃設置

43 教育部審定,《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出版,2002 年 5 月,頁 1。

(31)

綜合高中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解決當前中等教育體制的僵化,打破 高中與高職的界線,設立一個結合了高中與高職的優點,具有多元彈 性的中等教育體制。更期望綜合高中可以達成『統整、分化、彈性、

人本』的教育理念,落實教育改革的理想,完成綜合高中的使命與任 務。

二、綜合高中的實施現況

(一)歷年來綜合高中的實施情況

綜合高中的成立,自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教育部所召開第 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中,明白表示對於目前中等教育階段之高中、高職、

五專的教育體制,無法滿足對於性向、興趣較遲定向之同學的求學需 求,也無法達成適性發展之教育目標,因此,教育部決定自八十五學 年度開始推動綜合高中的試辦計劃44

將歷年來綜合高中的發展與由來,整理歸納如以下之表格:

表 2-6 綜合高中重要大事紀

日 期 重 要 大 事

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決議我國後期中等教育除高中、高

職、五專外,建議另外規劃綜合高中。

八十五年八月十九日 教育部頒布「綜合高中實驗課程實施要點」。

八十五年九月 第一屆綜合高中開始開課,共有十八所學校。

八十五年十二月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提出「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

書」,建議:高級中學校應朝綜合高中方向調整,普建

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的高級中等學校制度。

八十六年四月 辦理「中華民國歐洲綜合高中教育考察」。

八十六年五月 辦理「中華民國美日綜合高中教育考察」。

八十七年五月十九日 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綜合高中國際研究會」。

八十七年十月七日 教育部頒布「綜合高中試辦計劃」與「綜合高中試辦要

點」。

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教育部頒布「綜合高中試辦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要點」與

「綜合高中試辦學校行政處理暫行要點」。

44 郭為藩,《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台北:教育部出版,1995 年 2 月,頁 56。

(32)

八十八年一月十六日 教育部頒布「綜合高中試辦學校學生輔導要點」。

八十八年六月 辦理「八十八學年度綜合高中試辦推薦甄選入學技術校

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八十八年七月 教育部公佈「綜合高中部訂科目大要與教學綱要」。

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高級中學法」修正公布,正式將綜合高中納入高級中

學四種類型之一。

九十年十月十七日 教育部公佈「教育部補助辦理綜合高級中學課程作業規

定」,廢止「綜合高中試辦要點」。

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 教育部公佈「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九十一年五月卅日 「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修正公佈。

※資料來源:國立北門農工職業學校,《九十一學年度國立暨台灣省公 私立辦理綜合高中業務研討會會議手冊》,教育部中部辦 公室,2002 年 10 月 1、2 日,頁 164。

綜合高中自八十五學年度開始進行試辦,最初由十八所學校加入 試辦課程的實驗階段,經過三年的試辦階段,至八十八學年度「高級 中學法」修正公佈,正式將綜合高中納入中等教育體制的類型之ㄧ。

在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的積極辦理與鼓勵推動之下,綜合高中的 校數呈現快速的成長狀況,將八十五學年度加入綜合高中的學校校 數,逐年整理,截至九十二學年度為止,一共有一百四十八所學校成 為綜合高中,整理綜合高中校數發展狀況如以下之表格;由於目前綜 合高中是納入「高級中學法」中,因此教育部的學校校數統計數字,

是將綜合高中之校數也納入高中總校數統計之中一併統計。

表 2-7 85-92 學年度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學校校數比較表 學年度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高中 217 228 242 253 277 295 302 308 高職 204 204 201 199 188 178 170 164 綜高 18 44 64 79 124 144 151 148

※ 資料來源:1.林義雄編,《綜合高中導讀你我他》,台北:教育部技 術及職業教育司出版,2001 年 2 月,頁 27。

2.教育部資訊網站:http://www.edu.tw 個人整理。

數據

表 2-4  綜合高中與高中、高職現行課程架構之比較  類    別  綜合高中  高中  高職  實施學年  91  88  89  備註  1.本國語文  16 學分(含必修國 文Ⅰ至國文Ⅳ,各 4 學分)  1.國文:共 24 節  (一至三年級,每學期均四節)  1.本國語文 16 學分  (國文Ⅰ-Ⅳ,各 2-4學分)  2.外國語文  12 學分(含必修英 文Ⅰ至英文Ⅳ,各 3 學分)  2.英文:共 24 節【註:國文、英文合稱語文學科】  2.外國語文 8 學分  (英文Ⅰ-Ⅱ,各 2-4學
表 2-8  92 學年度辦理綜合高中公、私立學校校數統計表  學 校 類 別  高     中  高     職  公 私 立 別  公立  私立  公立  私立  總 計 92 年辦理校數  33  51  29  35  148  ※ 資料來源: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資訊傳播網站:http://www.tve.edu.tw  由於中學教育階段學校的類型眾多,有純高中、純高職、高中附 設職業類科、高職附設普通科、完全中學、單科高中(例如:藝術高 中、體育高中等學校)等;因此,以上所列表格之校數統計數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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