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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但是,對於「地方制度」的研究,卻甚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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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名詞解釋

關於「唐宋變革期」的內容,學界大致同意包括:(一)唐宋之際發 生極大的社會變遷,顯著的是門閥貴族之沒落與科舉官僚的代興。(二)

大土地耕作型態,由部曲制向佃戶制變化移行。(三)唐帝國的崩潰,

促成周邊民族的自立。1但是,對於「地方制度」的研究,卻甚少關注。

學者多認為宋廷有鑑於唐末五代藩鎮割據,企圖透過各種政策,削弱地 方勢力;2然北宋的地方基層制度,學界至今僅瞭解宋廷在地方官員的 任用,採迴避措施,3但這套制度之推行,卻衍生出地方官員不熟悉當 地事務等弊病,亦使得胥吏在鄉里有上下其手的空間。4

在地方權力運作研究裡,以往多以中央觀點,鮮少就地方權力,與 中央政策執行等部份做討論。探討職官制度史則偏重於官職的設置與沿

1關於唐宋變革期的研究成果,可參閱:(1)漆俠,〈唐宋之際社會經濟關係的變革及 其對文化思想所產生的影響〉,《宋學的發展與演變》,頁 53-81;(2)內藤湖南,黃約 瑟譯,〈概括的唐宋時代觀〉,《日本學者研究中國論著選譯》,第一卷:通論(北京:

中華書局,1992 年),頁 10-18;(3)邱添生,《唐宋變革期的政經與社會》(台北:文 津出版社,1999 年);(4)張其凡,〈關於「唐宋變革期」學說的介紹與思考〉,(哲學 社會科學版),2000 年第 1 期,頁 123-131;(5)包弼德,《斯文:唐宋思想的轉變》(江 蘇: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 年)。(6)張廣達,〈內藤湖南的唐宋變革說及其影響〉,

《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年 12 月),頁 5-71。

2宋太祖對於資源的控管可參閱韓桂華,《宋代綱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博士論 文,民國 80 年。

3(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二十三,太平興國七年十二 月戊寅條:「應見任文武官悉具鄉貫、歷職、年紀,著籍以聞,或貢舉之日解薦於别 州,即須兼敘本坐鄉貫,或不實者,許令糾告,當寘其罪。自今入官者皆如之,委有 司閱視。内有西蜀、嶺表、荆湖、江、浙之人,不得為本道知州、通判、轉運使及諸 事任。」此外,亦需注意到避嫌的部份,如《長編》,真宗,卷六十三:「庚寅,以 殿中丞王旭同判吏部南曹。旭,旦之弟也。自旦為政,旭避嫌不復釐事。」及《宋史》,

選舉四,銓法上,頁 3695:「太祖始削外權,命文臣往蒞之;由是內外所授官,多非 本職,惟以差遣為資歷」

4(明)顧炎武,《日知錄》(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 年),卷十二,〈選補〉,

頁 245:「自南北互選之後,赴任之人,動數千里。必須舉債方得到官,而風土不諳,

語言難曉,政權所寄,多在猾吏。」相關資料於林煌達,《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興 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民國 83 年;林煌達,《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歷史 學系博士論文,民國 90 年。於兩篇論文中,大量呈現地方胥吏由於熟悉地方事務,

上下其手操控地方的實例。

(2)

革、工作職責、選任及監督等層面。5多忽略地方實際權力運作部份,

至於這些權力邊陲的地方文官,是否形成自我的群體意識?是否無心治 理地方事務,而熱衷於奔競改官?這些層面少見學界探討。

綜觀目前學界對宋代州縣行政制度的研究有限。除通判、縣尉與縣 令等職官已有少數文獻論述外,6其他地方基層官員,則尚待探討。因 此本文將從幕職州縣官的研究,來檢視國家權力與基層社會的互動關 係,7並釐清北宋幕職州縣官在地方扮演的角色。

全文分別以幕職州縣官之官階,與職務兩部份作討論;縱然宋代地 方官階裡,除幕職州縣官外,亦含州級的知州,或縣級的知縣與縣丞等 官,多由中央委派京朝官來擔任,且不從事地方實務與親民工作。而本 文討論的核心,則鎖定選人中實際參與地方實務者作討論;但在討論該 官職遷轉,及制度調整等部份,亦包含寄祿格等官階層面。

至於所謂的「幕職州縣官」,在宋人眼裡已視為一統稱,其泛指州 級之「幕職佐官」,如判官、8推官、9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與州衙門 之錄事參軍、司理參軍、司法參軍及司戶參軍等曹官。至於縣級,以縣 令為首,下置主簿、縣尉等官,則被視為「州縣官」。這群官僚雖已是 國家權力末稍,但由於深處基層,為地方長吏或僚佐,10較有機會接觸 地方實務,故其經歷有助官員對於地方事務的瞭解。而文官之幕職州縣 官經驗,對北宋政治社會結構的變遷與意義,也是本文企圖釐清的。

5苗書梅,〈宋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述評〉,收錄於包偉民,《宋代制度研究百年》

(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年),頁 133。

6參閱苗書梅,〈宋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述評〉一文,頁 154-158。

7中央與地方的互動則可參閱:黃寬重,〈中央與地方關係互動看宋代基層社會演變〉,

《歷史研究》,2005 年 04 期,頁 100-117。

8地方節度「判官」包含:京府判官、三京留守判官、三京巡判官、節度判官、觀察判 官、防禦判官、團練判官、軍事判官、軍監判官。

9地方節度「推官」包括:三京留守節度推官、觀察推官、軍事推官、防禦推官、團練 推官。

10〔元〕脫脫等編,《新校本宋史》,職官七,〈幕職官〉,頁 3975:「幕職官:簽 書判官廳公事、兩使、防、團、軍事推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掌裨贊郡政,總 理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長而罷行之。凡員數多寡,視郡小大及職務之煩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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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研究回顧及研究方向

一、研究回顧

探討「幕職州縣官」前,需認清宋代文武官員的升遷管道有所不 同。11其升遷管道依序為:幕職州縣官、京官、朝官三層次;京官、朝 官常合稱為京朝官,被稱為京朝官的原因,在於這群文官帶有中央寄祿 官銜。至於幕職州縣官的位階較低,離政治權力核心較遠,亦屬於政治 權力的最底層,通常被稱為選人;12透過一定升遷管道,選人方能改官 為京官,方能大展仕途。

宋代官制史的研究成果,以往偏重中央京官之研究,對地方制度史 的研究,近幾年才漸被注意。13對此議題的研究,可以一九九0年作區 分,一九九0年前的作品,多偏重文官考銓制度之演變;對於幕職州縣 官的研究,只有少許篇幅討論,如:李鐵、14林瑞翰、15楊樹藩、16孫文 17及黃留珠18等著作。這些研究對於宋代複雜官制的釐清有其貢獻。但 聶崇岐的研究,將幕職官視為軍政官員,州縣諸曹官則統轄地方民政事 務,19顯然對幕職州縣官職能,有所誤解。

寧欣《唐代選官研究》一書,針對唐代選人、選官與辟署部份做討

11文官總共分為三十一階,武官分為二十九階。文官的地位高於武官,且升遷速度較 快,故造成不少武官取得官階後,會以各種方式轉換成文資。相關研究參閱:劉子建,

〈略論宋代武官群在統制階級中的地位〉,《兩宋史研究彙編》,頁 178-179。

12(日)梅原郁,《宋代官僚制度研究》一書中,入流而參加吏部銓選的齋郎、試銜等 亦稱為選人,作者更直接將選人與州縣幕職官劃上等號,但實際上兩者略有不同。

13苗書梅,〈宋代州級屬官體制初探〉,《中國史研究》,2002 年 3 月,頁 111-126。

14李鐵,〈古代職官的選任及考察〉《中國古代行政管理體制研究》,光明日報出版社,

1988 年出版。

15林瑞翰(a),《宋代政治史》(臺北:正中書局,1989 年)。

(b)〈宋代官制探微〉《宋史研究集第九輯》(臺北: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

民國 66 年 05 月),頁 199-267。

16楊樹藩(a),《宋代文官制度之研究》(影印手稿本,民國 54 年)

(b),《宋代中央政治制度》(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7 年)。

(c)《中國官制通史》(北京:人民大學書版社,1992 年 10 月),第八章,〈宋 遼金西夏的官制〉,頁 378-448。

17孫文良,《中國官制史》(臺北:文津出版社,民國 82 年),頁 252。

18黃留珠,《中國古代選官制度述略》,(陝西,陝西人民出版社,1989 年)

19聶崇岐,〈中國歷代官制簡述〉,《宋史叢考》,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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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有助於瞭解宋代之前的選官情形;20而八0年代晚期,張國剛〈唐 代藩鎮使府辟署制度〉一文,則繼嚴耕望對唐代藩鎮僚佐制度,作更深 入的討論,分別對唐代藩鎮僚佐之來源、藩鎮體系內部之「職」「官」

差異,及士人入幕之因作探論。張文指出以往研究誇大了藩鎮與中央對 立部份,卻忽略中央亦利用藩鎮控制地方的用心;而認為辟署制度在唐 代後期各有利弊,利者在於調整唐朝用人政策,彌補科舉制度狹隘取士 之不足,弊者即導致唐代後期官員冗濫、為朋黨的形成提供了條件。21

外文著作以日人梅原郁《宋代官僚制度研究》一書最負盛名,22 原氏將宋代中央官僚制度,與地方制度做詳盡討論,並針對官僚選遷轉 官情況作詳細的分析;但美中不足的是梅原氏誤把選人歸屬於流外銓;

23忽略選人與幕職州縣官兩者間之差異。24清木場東〈吳、南唐地方行政 の變化と特徵〉一文,主要探討吳、南唐等政權地方行政的特徵,歸結 吳與南唐對地方行政的變遷與影響,最終獲知南唐幕職州縣官的官派,

為北宋地方權力收編中央的前身。25國內外各大學之碩博士論文,則有 曹興仁《宋代文官制度之研究》,以政治學的觀點來研究宋代文官,但 因史料的掌握與運用尚嫌不足,缺乏進一步討論;26至於謝興周《宋代 府州通判制度之研究》,為最初關注地方文官---通判的作品,全文以文 官升遷與制度本身做討論,27未探討到宋代通判制度設置意義,與時代 變遷,更未對幕職州縣官加以討論;至於張智偉《北宋通判制度之研 究》,即對前人研究研究不足,加以補充。28

20寧欣,《唐代選官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民 84 年)。

21張國剛,〈唐代藩鎮使府辟署制度〉,收錄於《唐代藩鎮研究》(湖南:湖南教育出版 社),頁 181-199。

22梅原郁,《宋代官僚制度研究》(京都:同朋社,1985 年)

23關於梅原氏把選人誤認為流外銓的討論,參見雷家聖,《北宋前期文官考銓之研究》,

中興大學歷史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前言部份。

24選人指的是官階,幕職州縣官是職而言,相關討論參見朱瑞熙,〈宋代幕職州縣官 的薦舉制度〉,《文史》,第 27 輯,1987 年,頁 67。

25清木場東,〈吳、南唐地方行政の變化と特徵〉,《東洋學報》56 卷 2、3、4 合刊,

1975 年,頁 176-211。

26曹興仁,《宋代文官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政治所博士論文,1972 年。頁 37-50 討論幕職州縣官與地方官。其中頁 40-41 之表(一)至(五)討論到關於幕職官的品 階。

27謝興周《宋代府州通判制度之研究》,香港:新亞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 年。

28張智偉,《北宋通判制度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民 92 年。

(5)

單篇論文則有:嚴耕望〈唐代府州僚佐考〉〈唐代方鎮使府僚佐考〉

及〈唐代府州上佐與錄事參軍〉等文,將唐代州縣僚佐名稱、工作職責 及轉官方式作詳細考證,29藉此,可略窺北宋幕職州縣官的雛形。其次,

金中樞〈北宋選人七階試釋〉以徽宗崇寧年間,地方幕職州縣官的編制 作討論;30宋代自立國至徽宗崇寧改制,一直存在著官職不符等的情況,

而官制改革問題,在北宋一直是棘手的問題,縱然神宗元豐時期,企圖 進行全面性的整頓與改革,但仍未解決地方官職不符等現象。31直到宋 徽宗接受鄧洵武之「選人七階」的建議,才修正官職稱謂配合等難題。

惜金氏之文簡短,對於地方官制改革的部份,並未論及。

八0年代中後期,陳振〈論宋代的縣尉〉一文,直接討論宋代地方 官制,陳文主要簡述歷朝「縣級」人員編制,並針對縣尉職權變化作介 紹,32但忽略北宋設立縣尉的目的在強化中央集權功效。33朱瑞熙〈宋代 幕職州縣官的薦舉制度〉一文,明確點出幕職州縣官與選人間的差別,

並針對幕職州縣官的考課升遷作討論,最後更剖析薦舉制度利弊得失。

34朱文與其他學者研究的差異,是認為幕職州縣官不可與選人劃上等號

,釐清了「選人」是指官階而言,「幕職州縣官」是「職」的部份,兩 者不完全相同。而齊覺生〈北宋縣令制度之研究〉一文則是迄今為止,

研究宋代縣令最仔細的論文,齊文認為宋代奉行集權原則、削弱地方勢 力,進而透過縣令一職,達到上情下達之功能,但制度設立理想與實際 是有落差的:縣令的職權被中央派遣之監司(帥、漕、憲、倉)及知州、

通判所節制,導致縣令監督者權責難明。35

29嚴耕望(a),〈唐代府州僚佐考〉,《唐史研究叢稿》,第二章,頁 103-176

(b),〈唐代方鎮使府僚佐考〉,《唐史研究叢稿》,第三章,頁 177-236。

(c),〈唐代府州上佐與錄事參軍〉,《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台北:聯經出 版公司,民 80 年,頁 521-547。

30金中樞,〈北宋選人七階試論〉,宋史研究座談會編,《宋史研究集》第九輯(台北:

中華書局,民 66 年),頁 269-276。

31張復華,《北宋中期以後之官制改革》(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 年)。

32陳振,〈論宋代的縣尉〉,收錄于鄧廣銘主編,《宋史研究論文集》(杭州:杭州人民 出版社),1984 年,頁 309-323。

33黃寬重,〈中央與地方關係互動看宋代基層社會演變〉,《歷史研究》,2005 年 04 期,

頁 100-117,該文探討宋代透過縣尉官派達到集權中央的效果。

34朱瑞熙,〈宋代幕職州縣官的薦舉制度〉,《文史》,第 27 輯,1987 年,頁 67-88。

35齊覺生,〈北宋縣令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學報》,第十八期,1968 年,頁 275-314

(6)

外國學者研究,繼梅原郁之後,日本學者古垣光一,〈宋代の官僚 數について—真宗朝中期以降の人事行政上の新問題〉,一文點出宋真 宗時期磨勘制度的確立,但卻造成宋代官僚制度體系僵化,產生官員待 闕時間過長、館職或職缺被高官所佔,及重內官輕外官等三大問題,儘 管中央冗官過多,待闕時間過長,但地方幕職州縣官卻不願至偏遠地區 赴任,部份偏遠地區甚至出現七年未有幕職州縣官赴任等情況;36此外 古垣光一另有〈宋代の官僚數について—真宗朝中期以降の獵官運動の 激化〉一文,將真宗(998-1022)作為北宋官僚制度史之分期點,大中祥 符冗官問題出現,至仁宗(1022-1063)則出現文人為了改官,不惜賄 賂有權力的舉主與下層胥吏。37至於竺沙雅章〈宋代官僚の寄居にいつ て〉一文,則提出宋仁宗後期,中央因待闕問題衍生出「寄居官僚」 這群寄居文官多待在地方,利用一己之私與官員們從事不法勾當,影響 地方秩序,當然也有些寄居文官從事地方文化、建設工作。38

對地方文官晉升的討論,有內河久平〈宋初地方官昇進の一過程—

候選制度について—〉一文,著重州縣下級地方官、幕職州縣官任用辦 法及宋代候選、守選制度的討論,並對宋代地方官員候選與郊祭蔭補兩 者關係加以研究,認為北宋低階文官由於蔭補郊祭等部份,導致官僚體 制日趨龐大。39但日本學者對官僚制度的研究,焦點多集中在真宗、仁 宗兩時期,認為自真宗開始,地方問題一一湧出,但實際上宋代早在太 宗末期已出現官制改革聲浪。40而探討真宗、仁宗的地方官制等部份,

36古垣光一,〈宋代の官僚數について—真宗朝中期以降の人事行政上の新問題〉,收 錄於宋史研究會主編,《宋代の社會と宗教》(東京:汲古書院,1985 年),頁 121-158。

37古桓光一,〈宋代の官僚數について—真宗朝中期以降の獵官運動の激化〉,《中村治 兵衛先生古稀記念東洋史論叢》,刀水書房,1986 年,頁 429-448。

38竺沙雅章,〈宋代官僚の寄居にいつて〉,《東洋史研究》,京都大學文學部內東洋史 研究會,1982 年。收錄於谷川道雄ほか編と《中國士大夫階級との地域社會との關係 にいつて綜合的研究》,昭和 57 年度科學研究補助金綜合研究(A)研究成果報告書,

1983 年,頁 28-57。

39內河久平,〈宋初地方官昇進の一過程—候選制度について—〉,東洋法史の探求,《島 田正郎博士頌壽記念論文集》(東京:汲古書院,1987 年),頁 227-252。

40《長編》,卷四十二,太宗至道三年九月,頁 884-885:「銓選之門,徒有其名,莫 責其實。有殿者雖加厚罰,有最者莫見明揚,或驟遇寬恩,則不限其功過,靡逢舉薦,

則終困於徒勞。」又曰:「貢舉不嚴,則權勢爭前,而孤寒難進。必欲均之,莫若令 皇朝三品及見任文武升朝官子孫、弟侄,薦名於兩監,而未升朝官子弟及白屋之士,

薦名於州郡,然後升於禮部,第其可否,亦兩分之。若然,則權勢異途,孤寒自進矣。」

(7)

似乎仍有不足。

九0年代後期至今,在新史學研究趨勢下,地方制度史的論著大 增,41九0年代初期,如鄧小南《宋代文官選任制度諸多層面》及《考 績•資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側談》兩書,認為北宋文官考銓制 度,乃結合著文官考績、歷任資格與相關監察體系三者,交織而成;然 宋代文官選任制度,是相當符合情理法現實所需的設計。但隨著真宗後 期「資」與「資序」系統的確立,衍生出相關弊病,進而影響考銓制度 之「薦舉」,促成另類關係網絡之建立。總結宋代銓選制度,作者認為 宋代銓選之法存在著諸多的矛盾。42

苗書梅 《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一書,主要針對宋朝文官選 任制度與管理做討論,內容第三章第四節針對幕職州縣官改官做探討,

43是目前討論地方文官升遷最詳盡者,但由於篇幅所限,未對幕職州縣 官制度沿革詳做考定,僅認為此一制度的成立,源於唐末五代藩鎮自行 辟署,區略了制度本身成立之時空差異。至於曾小華、44楊志玖45與白鋼

46等人在探討官僚制度作品時,亦有涉及幕職州縣官考課轉遷部份,唯 篇幅不多;相關工具書,以龔延明的《宋代官制辭典》,對幕職州縣官 職源與沿革、職掌與編制,簡稱與別名分別做了簡略的介紹,47龔書的 出版提供了宋代官制之初學者一條研究捷徑,儘管全書部份內容略有訛 誤,但不減龔書對宋代官僚制度之貢獻。

近年海峽兩岸碩博士研究生對宋代官制之研究,則有:雷家聖,《北 宋前期文官考銓制度之研究》探討北宋前期文官考銓制度的變化,書中

41關於宋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參閱苗書梅,〈宋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述評〉,

收錄於包偉民主編,《宋代制度研究百年》(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年),頁 133-164。

42鄧小南(a),《宋代文官選任制度諸多層面》(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 年)。

(b)《考績•資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側談》(河南:大象出版社),

1997 年。

43苗書梅,《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河南,河南大學出版社,1996 年 6 月),第四 章第三節。

44曾小華,《中國古代任官資格制度與官僚制度》(杭州:杭州大學出版,1997 年)。

45楊志玖,《中國古代官制講座》,(臺北:萬卷樓),民國 86 年,第十三章,〈複雜多變 的宋朝官制〉,頁 289-361。

46白鋼,《中國政治制度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年)。

47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第十編之三,〈幕職與諸曹關門〉(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版)。

(8)

前言將宋代文官制度史的研究,做詳細介紹與討論;第三章則討論到幕 職州縣官在北宋文官考銓屬於流內銓,指正梅原郁對於幕職州縣官考銓 之訛誤。48雷氏的博士論文《宋代監當官體系之研究》則對監當官類別 與職掌做探討。49大致上監當官是負責課稅監督、礦冶場務,幕職州縣 官所擔負的工作較雜,也較具多樣性,且身為幕職者,有時亦兼任監當 官之職。林煌達之碩博士論文裡,論及幕職州縣官與下級胥吏的相關議 題,50林氏之研究有助於瞭解宋代胥吏與王朝政權運作情況,填補了下 層胥吏研究的空白。

另外,劉秋根、周國平,〈試論中國古代幕府制度在宋代的轉變〉,

著重「幕府的職權」、「宋初的幕府發展概況」,點出宋代為幕府制度 轉變的年代;歸結宋代幕府制度的特點為:幕府自主權弱化、幕府結構 簡化、規模縮小及原有幕職州縣化,新的幕府產生。51但筆者認為幕職 州縣官不可與幕僚制度同日而語,主要在於北宋幕職州縣官選授在統治 者,而唐代及先前之幕府制度的人事任命權則由幕主本身兩者有所差 別;值得一提的是:此文曾援引片山正毅〈宋代幕職官の形成について〉

的觀點,得出宋代幕職州縣官的出現,並非歷史之偶然現象的結論。52 對幕職州縣官改官與任用,有祖慧〈宋代的選人世界〉一文,探討 宋代選人的構成、選人磨勘改官與選人改官員額等三部分,提出選人處 於官僚金字塔底層,位卑而人眾,是士大夫入仕的起點,是培養國家高 級官員的搖籃;文中探討選人改官的論述,著重官員為了改官迎合拍馬

、索求賄賂,卻忽視這群低階文官在基層社會扮演的角色,此外把選人 與幕職州縣官兩者合併探討,似乎有待商榷。53王雲海、苗書梅合撰〈宋 朝幕職州縣官及其改官制度〉一文,對幕職州縣官的分級問題、改官途

48雷家聖,《北宋前期文官考詮制度之研究》,中興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

49雷家聖,《宋代監當體系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民國 93 年。

50林煌達,《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民國 83 年。

林煌達,《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民國 90 年。

51劉秋根、周國平,〈試論中國古代幕府制度在宋代的轉變〉,收錄姜錫東等主編《宋 史研究論叢》,第六輯,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 年 04 月,頁 119-150。

52片山正毅,〈宋代幕職州縣官の成立にいつて〉,《東洋史學》,27 卷,1965 年。

53祖慧,〈宋代的選人世界〉,收錄於《岳飛研究》第四輯(北京:中華書局出版),頁 461-488。

(9)

徑與磨勘改官之利弊得失,作深入淺出的討論。54

鄧小南〈略談宋代對地方官員政績之考察機制的形成〉主要環繞 宋代考課機構、考課標準、升遷懲處等部份進行研究,認為宋代考績不 實的弊病,普遍存於文官考銓體系中;然造成考績不實,是由於相關制 度不健全、監督檢查力不週、主管官員敷衍塞責與考課相關機構營私舞 弊所致。55韓國學者金宗燮,藉由俸祿支給、章服與刑法等三者,釐清 帶職之幕職官與朝職位階一般;至於幕職官的任務一則是負責使府的行 政,一個則為使府的僚佐;愈是趨於唐代後期,扮演使職幕僚的任務加 重。五代王朝交替時期,負責國家要事、參與國家典章制度的規定,整 體制度演變一直影響至宋初,使宋代初期不少文臣官僚多源於五代官僚 出身,或幕職官出身。56

總括至本世紀初,對地方基層文官的討論,仍沿著前人的腳步,繼 續對宋代文官考銓、考績磨勘等部份做研究,但對於地方低階文官性 質、權力運作狀況與相關政策的執行,較缺乏相關討論。除苗書梅〈宋 代州級屬官體制初探〉一文,對幕職、諸曹官職源設置狀況,及工作職 能等部份做深入有系統的討論,57並修正早期學者聶崇岐認為「幕職官 負責軍政事務,諸曹官處理民政事物」的訛誤外;58近年來亦開始著重 到地方低階文官在社會扮演的角色作討論,如黃寬重〈從中央與地方關 係互動看宋代基層社會演變〉一文,以「縣」層級來考察地方低階文官、

胥吏與自衛武力等相關機構,在北宋到南宋政權更迭間,基層社會的演 變情況;59藉由政治力與社會力兩角度,詳細觀察地方官府與民間組織 的運作,發現北宋徽宗中後期地方秩序乃透過豪紳、士人與地方武力三

54王雲海,苗書梅,〈宋朝幕職州縣官及其改官制度〉,載《慶祝鄧廣銘先生九十華誕 論文集》(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 年),頁 207-218。

55鄧小南,〈略談宋代對地方官員政績之考察機制的形成〉,載《慶祝鄧廣銘先生九十 華誕論文集》,頁 239-247。

56金宗燮,〈唐五代幕職官的任用與功能〉,《東洋史學研究》,2000 年,第七十一輯,

頁 1-41。

57苗書梅,〈宋代州級屬官體制初探〉,《中國史研究》, 2002 年 3 月,頁 111-126。

58苗書梅,〈宋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述評〉,頁 155。

59黃寬重,〈從中央與地方關係互動看宋代基層社會演變〉,《歷史研究》,2005 年,頁 1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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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來維持。60林煌達亦針對州縣文官的編制來源、職責轉遷作討論;相 較於以往研究者,彼等著重不同職官於唐宋之際的職責轉化、地位變遷

,目前已對州級之錄事參軍,61與縣衙之主簿發表兩篇短文。62

日本學者宮崎市定〈宋代州縣制度の由來とその特色—特に衙前の 變遷について〉一文,多為以往研究者所忽略,但文中探討唐末至宋初 使院與州院制度的合流,與地方幕職官、曹官的編制實情與制度變革,

是值得學者進一步討論的。63柳田節子,〈宋代の縣尉-土地問題に關連 して-〉一文,則對幕職州縣官之「縣尉」做討論,該文著重宋代縣尉 職權演變,因工作日益繁瑣,使北宋縣尉疲於奔命。然作者運用得史料 皆以南宋為主,對北宋縣尉的記載則相當缺乏。64

二、 研究方向

總結前人研究,可見制度史的研究取向,在一九九0年代前後有顯 著之別。在前輩學者努力之下,釐清了幕職州縣官制度沿革,與官職轉 遷的外在輪廓;至於制度成立過程,及國家與地方權力互動等實質議 題,仍可進一步討論。有鑑於此,筆者計畫針對州縣層級的幕職州縣官,

就下列方向進行討論:

一、 學者對宋初幕職州縣官之沿革,大多援引嚴耕望先生對唐 代州府僚佐的概念,事實上幕職州縣官包含職稱頗多,各有其淵源與沿 革,尤其五代十國時期,對於幕職州縣官制度的調整,有待進一步研究。

二、 北宋文官考銓制度的建立,到中後期衍生了種種弊端,如:

改官不實、待闕過久、偏遠不赴任及相關銓選爭議,這些問題,宋廷是 如何因應?改革成效如何? 此外北宋所謂的「冗官」問題,與地方幕 職州縣官的編制兩者間的出入,亦是本文試圖釐清的。

60黃寬重,〈從中央與地方關係互動看宋代基層社會演變〉,頁 102-104。

61林煌達,〈宋代州衙錄事參軍〉,《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0 年 12 月,頁 459-484。

62林煌達,〈宋代縣衙主簿初探〉,《中國史學》,第 14 卷,2004 年 9 月,頁 87-106。

63宮崎市定,〈宋代州縣制度の由來とその特色—特に衙前の變遷について—〉《宮崎 市定全集 10》,東京:岩波書店,1992 年 7 月,頁 216-245。

64柳田節子,〈宋代の縣尉-土地問題に關連して〉,《宋より明清にいたる科舉•官僚制 とその社會的基盤研究》,科學研究費補助金總合研究成果報告書,1992 年,頁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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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針對幕職州縣官的工作職能與遷轉,不少前輩學者已提出 精闢見解,但北宋幕職州縣官制度,隨著時代有所變遷,是以往研究者 所忽略。同時,幕職州縣官在北宋官僚體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史書對 這群人物的描述,都是本文所亟欲探討的問題。

四、 以往關於幕職州縣官的研究,長期被忽視;事實上,藉由 幕職州縣官經歷者之籍貫分析,則發現不同時期,入仕籍貫的分佈乃有 所改變;此外,曾擔任過該職之文官,在政權運作上及施政風格上又有 什麼影響?

第三節 章節架構與研究方法

一、 章節架構

本文除第一章前言,與第六章結論外,主要內容分為四章,第二 章,討論幕職州縣官淵源及演變;第三章,探討北宋幕職州縣官制度的 建立、中後期制度衍生的流弊,宋廷面對問題的解決措施;第四章,利 用幕職州縣官工作職能與遷轉,探討該職官在北宋官僚制度裡所扮演的 意義?第五章,利用《宋史》人物列傳裡曾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之籍貫 與背景,分析朝廷的用人政策?藉由《諸臣奏議》及執政宰相等部份,

釐清幕職州縣官經歷是否影響到朝臣關注的方向。 最終冀望利用相關 研究,瞭解幕職州縣官經歷對於文官的施政風格的影響,及北宋政權的 統治機能。

二、 研究文獻

對幕職州縣官的沿革,運用《通典》《新唐書》《舊唐書》《唐 會要》《五代會要》《宋史》《文獻通考》等重要史籍,瞭解唐宋職官 制度之演變;其次,利用謝維新《古今合壁事類略要•後集》、孫逢吉 的《職官分紀》與章如愚《群書考索》等書,來補充幕職州縣官制度之 淵源與沿革;其次,《續資治通鑑長編》《宋大詔令集》《宋朝諸臣奏 議》與《宋會要輯稿》與時人之文集及筆記小說等文獻,擬就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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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北宋幕職州縣官制度之確立與變遷;此外,透過相關資料,呈現出 當時考銓制度的問題,與相關解決之道。

幕職州縣官考核升遷法規,參考現存〈建隆循資格〉65〈建隆考 課令〉66〈治平詮格〉67〈嘉祐審官院編敕〉68〈詮曹格敕〉69〈熙寧 新修審官西院敕〉70〈新修吏部敕令格式〉〈元祐吏部四選敕令格式〉。

71並利用《宋史》〈職官志〉〈選舉志〉等書,爬梳關於北宋州縣幕職官 轉遷與考課等資料;額外參閱《慶元條法事類》〈職制門〉《吏部條法 殘本》72《宋刑統》、及《石林燕語》《燕翼詒謀錄》,及相關時人文集、

方志碑刻等資料,73對幕職州縣官的升遷準則,做討論。最後,透過文 集與方志交叉閱讀,釐清幕職官在地方工作的實際情況。

藉由相關資料重新檢視幕職州縣官的出身背景與地緣關係?我們 常說,唐末五代經濟開始南移,那麼文化南移是否也同時出現?不同區 域出身之文人有不同風格,對於幕職州縣官任官施政之間影響又有多 少?關於階層轉換之討論,筆者將以《宋史》列傳與《宋代宰輔年表》

兩者做比對,探討登載於正史中幕職州縣官出身之比率?北宋高官顯要 的宰相裡,有多少文官有過幕職州縣官資歷?最後從諸多典籍中,檢視 幕職州縣官設置意義,及其施政風格之別。

65〔宋〕王應麟,《玉海》,卷一百十七,選舉,〈銓選〉,頁 19。

66〔宋〕王應麟,《玉海》,卷一百十八,選舉,〈考課〉,頁 15。

67〔宋〕王應麟,《玉海》,卷一百十七,頁 22。

68〈嘉祐審官院編敕〉記載仁宗至和二年至英宗治平元年由王珪主持修成的,可見《長 編》,卷二百0一。

69《宋史》,〈藝文志〉,卷二百0四。

70《長編》,卷二百四十一,〈熙寧新修審官西院敕〉,宋神宗熙寧五年沈立上編。

71《宋會要輯稿》,刑法一之十三。

72《吏部條法殘本》對當時「校量功過」的方式有詳細的記載與說明,其中把官員所 到的轉官、循資、減年晉升等酬講,以及因為公、私犯錯而應得的追官、降官、落職 及停替等處法。

73《兩浙金石志》卷五至卷十三,及(明)《興化府志》卷一〈敘官〉。

(13)

三、研究方法與理論

理論方法方面:嘗試運用行政學中關於「考銓的概念」74,對北宋考 選制度與「幕職州縣官」在地方所扮演的角色,加以探討。釐清「幕職 官」「胥吏」及「底層人民」三者間的關係,及地方基層的權力互動。

75其次,透過《宋史》列傳做討論核心,探討幕職州縣官籍貫分佈及其 出身地域性之別,進而以「人本主義地理學」的概念,76探討北宋人才

74李東民,《現行考銓制度》(台北:五南圖書公司,民 85 年),書中:「現代行政學對 考銓制度的研究包含了考選機構、考試、任用升遷、俸給、考績、獎懲、保險、退休、

撫卹等。」

75王德權,〈從”漢縣”到”唐縣”—三至八世紀河北政治體系變動的考察〉《唐史研 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第五卷,1999 年,頁 161-217。作者提出在討論傳統 中國的國家統制機制外,亦需注意:(1)政區空間結構、變動及統制關係上的意義。

(2)地方組織結構變動及其官僚機構全體的關連。(3)制度對度方行政體制的影響。

(4)「縣」做為地域社會的政治機制,一方面是國家權力在地域社會的代理人,另一 方面是地域社會領導者。換而言之,地方實力者在地域社會競爭地域社會領導的場所

。直接影響到國家權力是否有效維持與伸縮的關鍵。國家介入地域社會的程度。是否 對地域社會的生產能力產生決定的作用。及「縣」的空間分佈及變動趨勢。藉由這些 變動觀察國家權力的升降,需注意不同區域可能存在控制強弱的地區差異。(頁 196 -197)

76所謂「人本主義地理學」之概念,源於潘桂成老師,在「歷史地理」的課程中所討 論,主要是指「站在當時人的角度去研究歷史、地理,摒除現代人研究歷史、地理的 主觀成見;以「人」為本,所有地理環境的改變與制度變遷,乃隨著人、地互動,產

北宋考選制度 人才分佈 地理環境

北 宋 州 縣 幕 職 官

微觀史學 人物生活

行 政 學

文官考銓概念

人本主義地理學

人與地互動論

歷 史 學

集歸納

圖 1-1:研究方法與理論

(14)

分佈與地理環境間的關係。最後藉由歷史學之量化分析、歸納、比較、

綜合、分析等方法,77檢視中下階層文官在地方的施政,進而剖析文官 出身背景的差別,對施政風格的影響。最終希望透過社會科學理論對底 層社會進行微觀研究,並適時提出合理的歷史解釋,以瞭解北宋地方官 制的運作情形。

生不同的結果」

77杜維運,《史學方法論》(台北:華世出版社,民國 74 年),頁 65-1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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