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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傳阿含經論中的止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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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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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傳阿含經論中的止與觀

林崇安

一般的人都生活在「外觀」的世界中,眼光只看著別人,別人滿 我的意,就高興;不順我的心,就生氣。結果,自己不知不覺間變成 了外境的奴隸都不知道,因為自己已經「心隨境轉」,不斷生起貪愛 和嗔恨,內心不再平靜了。如果一直這樣生活下去,生命有何光彩和 意義呢?為了使生活有意義,就要走回頭路:開始培養「內觀」的能 力。在《雜阿含經》中,釋尊說︰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 無明及有愛。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何等法應知應修?所 謂止、觀。」

此中明白地指出,佛弟子所要觀察清楚的對象是名與色(自己的身、

心);所要修習的是止與觀,也就是寂止與內觀;修習止觀之後,就 可斷除無明及對三有的貪愛,由此證得明及解脫,這是修習止觀的目 的。內觀就是往內觀察自己的身心,使自己跟外界互動的當下,清楚 而不起晃動。但是如何才能清楚而不晃動呢?這就有待禪修的訓練。

一、止

以觀察呼吸為例子,在達成「止」的整個過程,可用「九種心住」

來說明︰

(1)內住︰將心從外境移到呼吸上,知其進出。

(2)等住︰使心相續於所觀的呼吸上,挫令微細。

(3)安住︰心偶而往外散亂,復攝此心,安置呼吸上。

(4)近住︰以念住力,心不再遠住於外。

(5)調順︰覺察到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等相都是過患,心不 往此處流散。

(6)寂靜︰覺察到欲、恚、害諸惡尋思及貪欲蓋等隨煩惱都是過失,

心不往此處流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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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極寂靜︰對偶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不能忍受,尋即斷滅、除 遣、變吐。

(8)專注一趣︰達到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的定心相續而住。

(9)等持︰進入無加行、無功用的定心任運相續,無散亂轉。

其後,生起身心輕安,就達成「止」了。

以上是觀察呼吸來修止,但是要使心不散亂,其所緣有很多種,

以覺知身體的動作來攝心,便是另一個善巧的方法。

二、觀

什麼是觀?觀的梵文是「vipashyana」,漢文音譯作「毗婆奢那」,

近期意譯作「內觀」。在《雜阿含經》中,「蘊」譯作「陰」,是聚 合的意思;「取蘊」譯作「受陰」。五取蘊(五受陰)是色、受、想、

行、識,是個人的身、心聚合體。此中的受、想、行、識,合稱為「名」,

所以,五取蘊與名色都是指個人的身、心。所謂「內觀」,就是如實 觀察五取蘊或名色,看清流轉與還滅的因果過程。釋尊說︰

「有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我於此五受陰,五種如 實知︰色如實知、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

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云何色如實知?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是名色;如是色如 實知。云何色集如實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實知。云 何色味如實知?謂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實知。云何 色患如實知?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實知。

云何色離如實知?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如 是色離如實知。…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雜阿含四一經)

此中,以五種行相觀察五取蘊︰

(一)五蘊自性:色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等。

(二)五蘊因緣:於色喜愛即是色集;觸集是受集等,由此觀察得知     五蘊生起各有其因緣。

(三)五蘊雜染因緣:緣色、緣受、緣想、緣、緣識因緣生喜樂而有

(3)

(四)五蘊清淨因緣:五蘊是無常、苦、變易法,是其過患。

(五)五蘊清淨:於五蘊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由此而有還滅。

所以「內觀」的對象就是個人的身、心,要直接如實看清其無常、

苦、變易的性質,經由不斷禪修,最後終於離欲而得解脫。

三、三學

在內觀禪修中,含攝了戒學、定學、慧學等三學,今引用《阿毘 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九的說明如下:

01 諸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 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出現世間,宣說正法,開示初善、中善、

後善,文義巧妙,純一圓滿,清白梵行。

02 諸善男子或善女人,聞是法已,深生淨信。

03 生淨信已,作是思惟:在家迫迮,多諸塵穢,猶如牢獄。出家寬 曠,離諸諠雜,猶若虛空。染室家者,不能相續,盡其形壽,精勤修 習,純一圓滿,清白梵行,是故我今應以正信,剃除鬚髮,被服袈裟,

棄捨家法,出趣非家。既思惟已,財位親屬,若少若多,悉皆棄捨。

04 既棄捨已,以正信心,剃除鬚髮,被服袈裟,遠離家法,出趣非 家。

05 既出家已,受持淨戒,精勤守護別解律儀,軌則、所行無不圓滿,

於微小罪深見怖畏,於諸學處能具受學。

  a 離害生命,棄諸刀杖;有慚有愧,具慈具悲,於諸有情,下至 蟻卵,亦深憐愍,終不損害,畢竟遠離害生命法。

  b 離不與取,能施樂施;若淨施物,知量而受;於諸所有不生染 著,攝受清淨無罪自體,畢竟遠離不與取法。

  c 離非梵行,常修梵行、遠行、妙行,其心清潔;遠離生臭婬欲 穢法,畢竟遠離非梵行法。

  d 離虛誑語,常樂實語、諦語、信語、可承受語、世無諍語,畢 竟遠離虛誑語法。

  e 離離間語,不破壞他,不聞彼語為破壞故向此而說,不聞此語 為破壞故向彼而說,常樂和合已破壞者,諸和好者讚令堅固,常樂宣 說和合他語、不破壞語,畢竟遠離離間語法。

(4)

  f 離麤惡語,所發語言不麤、不礦亦不苦楚。令他嫌恨,亦令多 人不愛不樂不欣不喜,障礙修習等引等持,於如是等諸麤惡語,皆能 斷滅。所發語言,和軟順耳、悅意可樂、圓滿清美、明顯易了,令他 樂聞,無依無盡,令多有情可愛可樂可欣可喜,能令修習等引等持,

於如是等諸美妙語,常樂發起,畢竟遠離麤惡語法。

  g 離雜穢語,凡所發言,應時應處,稱法稱義,有實有真,能寂 能靜,有次序、有所為,應理合儀,無雜無穢,能引義利,畢竟遠離 雜穢語法。

  h 遠離買賣偽秤、偽斗、偽斛函等,終不攝養象馬牛驢雞猪狗等 諸傍生類,亦不攝養奴婢作使男女大小朋友親屬,終不受畜穀麥豆 等,亦不受畜金銀等寶。不非時食,或唯一食,非時非處終不遊行,

若語若默不生譏論,於衣喜足粗得蔽身,於食喜足纔除飢渴。

  i 凡所遊住,衣缽自隨,如鳥飛止,不捨嗉翼。彼由此故,成就 戒蘊,密護根門,安住正念。

06 由正念力防守其心,眼見諸色,耳聞諸聲,鼻嗅諸香,舌嘗諸味,

身覺諸觸,意了諸法,不取其相,不執隨好,於此諸處,住根律儀,

防護貪憂、惡不善法,畢竟不令隨心生長。

07 彼由戒蘊密護根門,觀顧往來,屈申俯仰,著衣持缽,皆住正知。

08 彼既成就清淨戒蘊,密護根門,正念正知,隨所依止,城邑聚落,

  於日初分,執持衣缽,守護諸根,安住正念。

09 威儀庠序,修行乞食。既得食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

洗足已,持坐具。

10 往阿練若,曠野山林,遠惡有情,捨諸臥具,其處唯有非人所居,

或住空閑,或在樹下。

11 結加趺坐,端直其身,捨異攀緣,住對面念,心恒專注,遠離貪、

瞋、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惑猶豫。諸隨煩惱能礙善品,令慧力羸,

不證涅槃,住生死者。

12 由斯離欲惡不善法,乃至得住第四靜慮。

13 彼由如是殊勝定心,清白無穢,離隨煩惱,柔軟堪能,得住無動,

其心趣向,能證漏盡,智、見、明、覺,能如實知見:此是苦聖諦、

此是集聖諦、此是滅聖諦、此是道聖諦。由如是知、如是見故,心解 脫欲漏、有漏、無明漏;既解脫已,如實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T26,p406c)

(5)

此中,第 1、2、3、4 段指出,從佛陀聽聞正法之後,生起淨信,

出家學道。第 5 段到 8 段指出,出家後要守護戒律:不殺生、不偷盜、

不淫、不虛誑語、不離間語、不粗惡語、不雜穢語,在行住坐臥中都 能保持正念正知。第 9 段指出,食要如法。第 10-12 段指出,要獨一 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遠離五蓋,修出正定。第 13 段指出,

經由正定生起智慧,體證四聖諦,滅除痛苦,得到解脫。

以上可看出佛法的止觀教學含攝了戒學、定學、慧學等三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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