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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論》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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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百論》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0, No. 1569

No. 1569 [cf. Nos. 1570, 1571]

百論序

釋僧肇作

  百論者。蓋是通聖心之津塗。開真諦之要論也。佛泥曰後八百餘年。有出家大士

。厥名提婆。玄心獨悟俊氣高朗。道映當時。神超世表。故能闢三藏之重關。坦十二 之幽路。擅步迦夷。為法城塹。于時外道紛然。異端競起。邪辯逼真。殆亂正道。乃 仰慨聖教之陵遲。俯悼群迷之縱惑。將遠拯沈淪。故作斯論。所以防正閑邪。大明於 宗極者矣。是以正化以之而隆。邪道以之而替。非夫領括眾妙。孰能若斯。論有百偈

。故以百為名。理致淵玄。統群籍之要。文旨婉約。窮制作之美。然至趣幽簡。尠得 其門。有婆藪開士者。明慧內融。妙思奇拔。遠契玄蹤。為之訓釋。使沈隱之義。彰 於徽翰。風味宣流。被於來葉。文藻煥然。宗塗易曉。其為論也。言而無當。破而無 執。儻然靡據。而事不失真。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返本之道。著乎茲矣。有天竺 沙門鳩摩羅什。器量淵弘。俊神超邈。鑽仰累年。轉不可測。常味詠斯論。以為心要

。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至令思尋者。躊躇於謬文。摽位者。乖迕於歸致。大秦司 隷校尉安成侯姚嵩。風韻清舒。沖心簡勝。博涉內外。理思兼通。少好大道。長而彌 篤。雖復形羈時務。而法言不輟。每撫茲文。所慨良多。以弘始六年歲次壽星。集理 味沙門。與什考挍正本。陶練覆疏。務存論旨。使質而不野。簡而必詣。宗致盡爾。

無間然矣。論凡二十品。品各五偈。後十品。其人以為無益此土。故闕而不傳。冀明 識君子。詳而攬焉

百論卷上

提婆菩薩造 婆藪開士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捨罪福品第一

 頂禮佛足哀世尊  於無量劫荷眾苦   煩惱已盡習亦除  梵釋龍神咸恭敬   亦禮無上照世法  能淨瑕穢止戲論   諸佛世尊之所說  并及八輩應真僧 

  外曰。偈言世尊之所說。何等是世尊。內曰。汝何故生如是疑。外曰種種說世尊 相故生疑。有人言。葦紐天(秦言遍勝天)名世尊。又言。摩醯首羅天(秦言大自在天)名世 尊。又言。迦毘羅。優樓迦。勒沙婆等仙人皆名世尊。汝何以獨言佛為世尊。是故生

(2)

疑。內曰。佛知諸法實相。明了無礙。又能說深淨法。是故獨稱佛為世尊。外曰。諸 餘導師亦能明了諸法相。亦能說深淨法。如迦毘羅弟子。誦僧佉經。說諸善法總相別 相。於二十五諦中。淨覺分。是名善法。優樓迦弟子。誦衛世師經。言於六諦。求那 諦中。日三洗。再供養火等和合。生神分善法。勒沙婆弟子。誦尼乾子經言。五熱炙 身。拔髮等受苦法。是名善法。又有諸師。行自餓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寂默常 立。持牛戒等。是名善法。如是等皆是深淨法。何以言獨佛能說耶。內曰。是皆邪見

。覆正見故。不能說深淨法。是事後當廣說。外曰。佛說何等善法相。內曰。惡止善 行法(修妬路)。佛略說善法二種。止相行相。息一切惡。是名止相。修一切善。是名行 相。何等為惡。身邪行。口邪行。意邪行。身殺盜婬。口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貪瞋 惱邪見。復有十不善道。所不攝鞭杖繫閉等。及十不善道前後種種罪。是名為惡。何 等為止。息惡不作。若心生。若口語。若受戒。從今日終不復作。是名為止。何等為 善。身正行。口正行。意正行。身迎送合掌。禮敬等。口實語。和合語。柔軟語。利 益語。意慈悲正見等。如是種種清淨法。是名善法。何等為行。於是善法中。信受修 習。是名為行。外曰。汝經有過。初不吉故(修妬路)。諸師作經法。初說吉故。義味易 解。法音流布。若智人讀誦念知。便得增壽威德尊重。如有經名婆羅呵波帝(秦言廣主 經)。如是經等。初皆言吉。以初吉故。中後亦吉。汝經初說惡故是不吉。是以言汝經 有過。內曰。不然。斷邪見故說是經(修妬路)。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見氣。是故無過

。復次無吉故(修妬路)。若少有吉。經初應言吉。此實無吉。何以故。是一事。此以為 吉。彼以為不吉。或以為非吉非不吉。不定故無吉。汝愚人無方便。強欲求樂。妄生 憶想。言是事吉。是事不吉。復次自他共不可得故(修妬路)。是吉法不自生。何以故。

無有一法從自己生故。亦二相過故。一者生。二者能生。亦不從他生。自相無故。他 相亦無。復次無窮故。以生更有生故。亦不共生。二俱過故。凡生法有三種。自他共

。是三種中。求不可得。是故無吉事。外曰。是吉自生故如鹽(修妬路)。譬如鹽自性醎

。能使餘物醎。吉亦如是。自性吉。能使餘物吉。內曰。前已破故。亦鹽相鹽中住故

(修妬路)。我先破無有法自性生。復次汝意謂鹽從因緣出。是故鹽不自性醎。我不受汝 語。今當還以汝語破汝所說。鹽雖他物合。物不為鹽。鹽相鹽中住故。譬如牛相不為 馬相。外曰。如燈(修妬路)。譬如燈既自照。亦能照他。吉亦如是。自吉亦能令不吉者 吉。內曰。燈自他無闇故(修妬路)。燈自無闇。何以故。明闇不並故。燈亦無能照。不 能照故。亦二相過故。一能照。二受照。是故燈不自照。所照之處亦無闇。是故不能 照他。以破闇故名照。無闇可破故非照。外曰。初生時二俱照故(修妬路)。我不言燈先 生而後照。初生時自照。亦能照他。內曰。不然。一法有無相不可得故(修妬路)。初生 時名半生。半未生。生不能照。如前說。何況未生能有所照。復次一法云何亦有相亦 無相。復次不到闇故(修妬路)。燈若已生。若未生。俱不到闇。性相違故。燈若不到闇

。云何能破闇。外曰。如呪星故(修妬路)。若遙呪遠人能令惱。亦如星變在天。令人不 吉。燈亦如是。雖不到闇。而能破闇。內曰。太過實故(修妬路)。若燈有力不到闇。而

(3)

能破闇者。何不天竺然燈。破振旦闇。如呪星力能及遠。而燈事不爾。是故汝喻非也

。復次若初吉餘不吉(修妬路)。若經初言吉。餘應不吉。若餘亦吉。汝言初吉者。是為 妄語。外曰。初吉故餘亦吉(修妬路)。初吉力故餘亦吉。內曰。不吉多故。吉為不吉(修 妬路)。汝經初言吉。則多不吉。以不吉多故。應吉為不吉。外曰。如象手(修妬路)。譬 如象有手故名有手。不以有眼耳頭等。名為有眼耳頭。如是以少吉力故。令多不吉為 吉。內曰。不然無象過故(修妬路)。若象與手異。頭足等亦異。如是則無別象。若分中 有分具者。何不頭中有足。如破異中說。若象與手不異者。亦無別象。若有分與分不 異者。頭應是足。二事與象不異故。如破一中說。如是吉事。種種因緣求不可得。云 何言初吉故中後亦吉。外曰。惡止止妙。何不在初。內曰。行者要先知惡。然後能止

。是故先惡後止。外曰。善行應在初。有妙果故(修妬路)。諸善法有妙果。行者欲得妙 果故止惡。如是應先說善行。後說惡止。內曰。次第法故。先除麁垢。次除細垢。若 行者不止惡。不能修善。是故先除麁垢。後染善法。譬如浣衣。先去垢然後可染。外 曰。已說惡止。不應復言善行。內曰。布施等善行故(修妬路)。布施是善行。非是惡止

。復次如大菩薩。惡已先止。行四無量心。憐愍眾生。守護他命。是則善行非止惡。

外曰。布施是止慳法。是故布施應是止惡。內曰。不然。若不布施便是惡者。諸不布 施悉應有罪。復次諸漏盡人慳貪已盡。布施時止何惡。或有人雖行布施。慳心不止。

縱復能止。然以善行為本。是故布施是善行。外曰。已說善行。不應說惡止。何以故

。惡止即是善行故。內曰。止相息。行相作。性相違故。是故說善行。不攝惡止。外 曰。是事實爾。我不言惡止善行是一相。但惡止則是善法。是故若言善行。不應復言 惡止。內曰。應說惡止善行。何以故。惡止名受戒時息諸惡。善行名修習善法。若但 說善行福。不說惡止者。有人受戒惡止。若心不善。若心無記。是時不行善故。不應 有福。是時惡止故亦有福。是故應說惡止。亦應說善行。是惡止善行法。隨眾生意故

。佛三種分別。下中上人施戒智(修妬路)。行者有三種。下智人教布施。中智人教持戒

。上智人教智慧。布施名利益他捨財相應思。及起身口業持戒名若口語。若心生。若 受戒。從今日不復作三種身邪行。四種口邪行。智慧名諸法相中。心定不動。何以說 下中上。利益差降故。布施者少利益。是名下智。持戒者中利益。是名中智。智慧者 上利益。是名上智。復次施報下。戒報中。智報上。是故說下中上智。外曰。布施者 皆是下智不。內曰。不然。何以故。施有二種。一者不淨。二者淨行。不淨施是名下 智人。外曰。何等名不淨施。內曰。為報施是不淨。如市易故(修妬路)。報有二種。現 報後報。現報者。名稱敬愛等。後報者。後世富貴等。是名不淨施。所以者何。還欲 得故。譬如賈客遠到他方。雖持雜物。多所饒益。然非憐愍眾生。以自求利故。是業 不淨。布施求報亦復如是。外曰。何等名淨施。內曰。若人愛敬利益他故。不求今世 後世報。如眾菩薩。及諸上人行清淨施。是名淨施。外曰。持戒皆是中智人不。內曰

。不然。何以故。持戒有二種。一者不淨。二者淨。不淨持戒者。名中智人。外曰。

何等不淨持戒。內曰。持戒求樂報。為婬欲故。如覆相(修妬路)。樂報有二種。一者生

(4)

天。二者人中富貴。若持戒求天上。與天女娛樂。若人中受五欲樂。所以者何。為婬 欲故。如覆相者。內欲他色。外詐親善。是名不淨持戒。如阿難語難陀

 如羝羊相觸  將前而更却   汝為欲持戒  其事亦如是   身雖能持戒  心為欲所牽   斯業不清淨  何用是戒為 

  外曰。何等名淨持戒。內曰。行者作是念。一切善法。戒為根本。持戒之人。則 心不悔。不悔則歡喜。歡喜則心樂。心樂得一心一心則生實智。實智生則得厭。得厭 則離欲。離欲得解脫。解脫得涅槃。是名淨持戒。外曰。若上智者。欝陀羅伽等為上

(修妬路)。若行智人。是名上智。今欝陀羅伽。阿羅邏外道等。應為上智人。內曰。不 然。何以故。智亦有二種。一者不淨。二者淨。外曰。何等名不淨智。內曰。為世界 繫縛故不淨。如怨來親(修妬路)。世界智能增長生死。所以者何。此智還繫縛故。譬如 怨家。初詐親附。久則生害。世界智亦如是。外曰。但是智能增長生死。施戒亦爾耶

。內曰。取福捨惡是行法(修妬路)。福名福報。外曰。若福名福報者。何以修妬路中但 言福。內曰。福名因。福報名果。或說因為果。或說果為因。此中說因為果。譬如食 千兩金。金不可食。因金得食。故名食金。又如見畫言是好手。因手得畫故名好手。

取名著。著福報惡先已說。行名將人常行生死中。外曰。何等是不行法。內曰。俱捨

(修妬路)俱名福報罪報。捨名心不著。心不著福不復往來五道。是名不行法。外曰。福 不應捨。以果報妙故。亦不說因緣故(修妬路)。諸福果報妙。一切眾生常求妙果。云何 可捨。又如佛言。諸比丘。於福莫畏。汝今又不說因緣。是故不應捨福。內曰。福滅 時苦(修妬路)。福名福報。滅名失壞。福報滅時。離所樂事。生大憂苦。如佛說。樂受 生時樂。住時樂。滅時苦。是故應捨福。又如佛言於福莫畏者。助道應行故。如佛說

。福尚應捨。何況罪。外曰。罪福相違故。汝言福滅時苦者。罪生住時應樂。內曰。

罪住時苦(修妬路)。罪名罪報。罪報生時苦。何況住時。如佛說。苦受生時苦。住時苦

。滅時樂。汝言罪福相違故。罪生時應樂者。今當答汝何不言福罪相違故。罪滅時樂

。生住時苦。外曰。常福無捨因緣故不應捨(修妬路)。汝說捨福因緣滅時苦。今常福報 中。無滅苦故不應捨。如經說。能作馬祀。是人度衰老死。福報常生處常。是福不應 捨。內曰。福應捨。二相故(修妬路)。是福有二相。能與樂。能與苦。如雜毒飯食時。

美欲消時苦。福亦如是。復次有福報是樂因。多受則苦因。譬如近火。止寒則樂。轉 近燒身則苦。是故福二相。二相故無常。是以應捨。又汝言馬祀福報常者。但有言說

。無因緣故(修妬路)。馬祀福報實無常。何以故。馬祀業因緣有量故世間因若有量。果 亦有量。如泥團小。瓶亦小。是故馬祀業有量故無常。復次聞汝天有瞋恚。共鬪相惱 故不應常。又汝馬祀等業。從因緣生故皆無常。復次有漏淨福無常故尚應捨。何況雜 罪福(修妬路)。如馬祀業中。有殺等罪故。復次如僧佉經言。祀法不淨.無常.勝負相 故。是以應捨。外曰。若捨福不應作(修妬路)。若福必捨。本不應作。何有智人空為苦

(5)

事。譬如陶家作器還破。內曰。生道次第法。如垢衣浣染(修妬路)。如垢衣先浣後淨乃 染浣淨不虛也。所以者何。染法次第故。以垢衣不受染故。如是先除罪垢。次以福德 熏心。然後受涅槃道染。外曰。捨福依何等(修妬路)。依福捨惡。依何捨福。內曰。無 相最上(修妬路)。取福人天中生。取罪三惡道生。是故無相智慧最第一。無相名一切相 不憶念。離一切受。過去未來現在法心無所著。一切法自性無故。則無所依。是名無 相。以是方便故能捨福。何以故。除三種解脫門。第一利不可得。如佛語諸比丘。若 有人言我不用空無相無作。欲得若知若見。無增上慢者。是人空言無實

破神品第二

  外曰。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神等諸法有故(修妬路)。迦毘羅。優樓迦等言。神及 諸法有。迦毘羅言。從冥初生覺。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

。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處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能知此二十 五諦。即得解脫。不知此者。不離生死。優樓迦言。實有神常。以出入息視眴壽命等 相故。則知有神。復次以欲恚苦樂智慧等所依處故。則知有神。是故神是實有。云何 言無。若有而言無。則為惡邪人。惡邪人無解脫。是故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內曰。

若有神而言無。是為惡邪。若無而言無。此有何過。諦觀察之。實無有神。外曰。實 有神。如僧佉經中說。覺相是神。內曰。神覺為一耶。為異耶。外曰。神覺一也。內 曰。覺若神相。神無常(修妬路)。若覺是神相者。覺無常故。神應無常。譬如熱是火相

。熱無常故。火亦無常。今覺實無常。所以者何。相各異故。屬因緣故。本無今有故

。已有還無故。外曰。不生故常(修妬路)。生相法無常。神非生相故常。內曰。若爾覺 非神相(修妬路)。覺是無常。汝說神常。神應與覺異。若神覺不異者。覺無常故。神亦 應無常。復次若覺是神相。無有是處。所以者何。覺行一處故(修妬路)。若覺是神相者

。汝法中神遍一切處。覺亦應一時遍行五道。而覺行一處不能周遍。是故覺非神相。

復次若爾神與覺等(修妬路)。汝以覺為神相者。神應與覺等。神則不遍。譬如火無熱不 熱相。神亦如是。不應有遍不遍相。復次若以為遍。則有覺不覺相(修妬路)。汝欲令神 遍。神則二相。覺不覺相。何以故。覺不遍故。神若墮覺處是則覺。若墮不覺處是則 不覺。外曰。力遍故無過(修妬路)。有處覺雖無用。此中亦有覺力。是故無無覺過。內 曰。不然。力有力不異故(修妬路)。若有覺力處是中覺應有用而無用。是故汝語非也。

若如是說。覺無用處。亦有覺力者。但有是語。外曰。因緣合故。覺力有用(修妬路)。 神雖有覺力。要待因緣合故。乃能有用。內曰。墮生相故(修妬路)。若因緣合時覺有用 者。是覺屬因緣故。則墮生相。若覺神不異。神亦是生相。外曰。如燈(修妬路)。譬如 燈能照物不能作物。因緣亦如是。能令覺有用。不能生覺。內曰。不然。燈雖不照瓶 等。而瓶等可得。亦可持用。若因緣不合時。覺不可得。神亦不能覺苦樂。是故汝喻 非也。外曰。如色(修妬路)。譬如色。雖先有燈。不照則不了。如是覺雖先有。因緣未 合故亦不了。內曰。不然。自相不了故(修妬路)。若未有照。人雖不了色相自了。汝覺 相自不了。是故汝喻非也。復次以無相故。色相不以人知故為色相。是故若不見時常

(6)

有色。汝知是神相。不應以無知處為知。無知處為知。是事不然。汝法中知覺一義。

外曰。優樓迦弟子。誦衛世師經。言知與神異。是故神不墮無常中。亦不無知。何以 故。神知合故。如有牛(修妬路)。譬如人與牛合故人名有牛。如是神情意塵合故。神有 知生。以神合知故。神名有知。內曰。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修妬路)。牛相牛中住。

不在有牛中。是故雖人牛合有牛不作牛。但牛為牛。如是雖神知合。知相知中住。神 不為知。汝言神情意塵合故知生。是知知色塵等。是故但知能知非神知。譬如火能燒

。非有火人燒。外曰。能用法故(修妬路)。人雖有見相用燈則見離燈則不見。神雖有能 知用知則知離知則不知。內曰。不然。知即能知故(修妬路)。以情意塵合故知生。是知 能知色等諸塵。是故知即能知非是所用。若知即能知。神復何用。燈喻非也。何以故

。燈不知色等故(修妬路)。燈雖先有。不能知色等。非知法故。是故但知能知色。若不 能知。不名為知。是故縱有能知。彼能何用。外曰。馬身合故神為馬(修妬路)。譬如神 與馬身合故。神名為馬。神雖異身。亦名神為馬。如是神知合故神名為知。內曰。不 然。身中神非馬(修妬路)。馬身即馬也。汝謂身與神異。則神與馬異。云何以神為馬。

是故此喻非也。以神喻神。則墮負處。外曰。如黑疊(修妬路)。譬如黑疊。黑雖異疊。

疊與黑合故名為黑疊。如是知雖異神神與知合故神名為知。內曰。若爾無神(修妬路)。 若神與知合故神名為知。神應非神。何以故。我先說知即是能知。若知不名神。神亦 不名能知。若他合故以他為名者。知與神合何不名知為神。又如先說黑疊喻者。自違 汝經。汝經黑是求那。疊是陀羅驃。陀羅驃不作求那。求那不作陀羅驃。外曰。如有 杖(修妬路)。譬如人與杖合故人名有杖。不但名杖。杖雖與人合。杖不名有人。亦不名 人。如是神與知合故神名能知。不但名知。亦非是知。與神合故。知名為神。內曰。

不然。有杖非杖(修妬路)。雖杖與有杖合有杖不為杖。如是知相知中非神中。是故神非 能知。外曰。僧佉人復言。若知與神異。有如上過。我經中無如是過。所以者何。覺 即神相故。我以覺相為神。是故常覺無不覺。內曰。雖已先破。今當更說。若覺相神 不一(修妬路)。覺有種種苦樂覺等。若覺是神相。神應種種。外曰。不然。一為種種相

。如頗梨(修妬路)。如一頗梨珠隨色而變。或青黃赤白等。如是一覺。隨塵別異。或覺 苦或覺樂等覺雖種種相。實是一覺。內曰。若爾罪福一相(修妬路)。若益他覺是名福。

若損他覺是名罪。一切慧人心信是法。若益他覺損他覺是一者。應罪福一相。如施盜 等亦應一。復次如珠。先有隨色而變。然覺共緣生。是故汝喻非也。復次珠新新生滅 故。相則不一。汝言珠一者。是亦非也。外曰。不然。果雖多作者一。如陶師(修妬路)

。如一陶師作瓶瓫等。非作者一故果便一也。如是一覺能作損益等業。內曰。陶師無 別異(修妬路)。譬如陶師身一無異相。而與瓶瓫等異。然益他覺損他覺。實有異相。又 損益等與覺不異。是故汝喻非也。外曰。實有神。比知相故(修妬路)。有物雖不可現知

。以比相故知。如見人先去然後到彼。日月東出西沒。雖不見去。以到彼故知去。如 是見諸求那依陀羅驃。以比知相故知有神。神知合故。神名能知。內曰。是事先已破

。今當更說。不知非神(修妬路)。汝法神遍廣大而知少。若神知者。有處有時不知。是

(7)

則非神。有處名身外。有時名身內。睡眠悶等是時不知。若神知相有處有時不知。是 則非神。何以故。無知相故。汝以知相有神者。空無實也。外曰。行無故知無如煙(修 妬路)。如煙是火相。炭時無煙。是時雖無煙而有火。如是知雖神相。若有知。若無知

。神應常有。內曰。不然。神能知故(修妬路)。若不知時。欲令有神者。神則不能知。

亦無知相。所以者何。汝神無知時亦有神故。復次若無煙時。現見有火知有火。神若 有知。若無知無能見者。是故汝喻非也。復次汝說見共相比知故有神。此亦非也。所 以者何。見去者去法到彼故(修妬路)。若離去者無去法。離去法無去者。到彼如是見去 者曰到彼必知有去法。若離神無知。是事不然。是故不應以知故知有神。不可見龜而 有毛想。不可見石女而有兒想。如是不應見知便有神想。外曰。如手取(修妬路)。如手 有時取。有時不取。不可以不取時不名為手。手常名手。神亦如是。有時知。有時不 知。不可以不知時不名為神。神常名神。內曰。取非手相(修妬路)。取是手業非手相。

何以故。不以取故知為手。汝以知即神相。此喻非也。外曰。定有神。覺苦樂故(修妬 路)。若無覺者。則無覺身獨。不能覺苦樂。何以故。死人有身。不能覺苦樂。如是知 有身者。能覺苦樂。此則為神。是故定有神。內曰。若惱亦斷(修妬路)。如刀害身。是 時生惱。若刀害神。神亦有惱者。神亦應斷。外曰。不然。無觸故如空(修妬路)。神無 觸故不可斷。如燒舍時。內空無觸故不可燒但有熱。如是斷身時。內神無觸故不可斷

。但有惱。內曰。若爾無去(修妬路)。若神無觸。身不應到餘處。何以故。去法從思惟 生。從身動生。身無思惟。非覺法故。神無動力。非身法故。如是身不應到餘處。外 曰。如盲跛(修妬路)。譬如盲跛相假能去。如是神有思惟。身有動力。和合而去。內曰

。異相故(修妬路)。如盲跛。二觸二思惟故法應能去。身神無二事故不應去。是故無去 法。若不爾有如上斷過。復次汝謂空熱。此事不然。何以故。空無觸故。微熱遍空。

身觸覺熱非空熱也。但假言空熱。外曰。如舍主惱(修妬路)。如燒舍時。舍主惱而不燒

。如是身斷時。神但惱而不斷。內曰。不然。無常故燒(修妬路)。舍燒時。草木等無常 故。亦燒亦熱。空常故不燒不熱。如是身無常故。亦惱亦斷。神常故不惱不斷。復次 舍主遠火故不應燒。汝經言。神遍滿故。亦應斷壞。外曰。必有神取色等故(修妬路)。 五情不能知五塵。非知法故。是故知神能知。神用眼等。知色等諸塵。如人以鎌收刈 五穀。內曰。何不用耳見(修妬路)。若神見有力。何不用耳見色。如火能燒。處處皆燒

。又如人或時無鎌手亦能斷。又如舍有六向。人居其內所在能見。神亦如是。處處應 見。外曰。不然。所用定故。如陶師(修妬路)。神雖有見力。然眼等所伺不同。於塵各 定故。不能用耳見色。如陶師雖能作瓶。離泥不能作。如是神雖有見力。非眼不能見

。內曰。若爾盲(修妬路)。若神用眼見。則神與眼異。神與眼異。則神無眼。神無眼云 何見。汝陶師喻者。是亦不然。所以者何。離泥更無有瓶。泥即為瓶。而眼色異故。

外曰。有神異情動故(修妬路)。若無神者。何故見他食果。口中生涎。如是不應以眼知 味。有眼者能知。復次一物眼身知故(修妬路)。如人眼先識瓶等。闇中雖不用眼。身觸 亦知。是故知有神。內曰。如盲。修妬路中已破。復次若眼見他食果。而口生涎者。

(8)

餘情何以不動。身亦如是。外曰。如人燒(修妬路)。譬如人雖能燒。離火不能燒。神亦 如是。用眼能見。離眼不能見。內曰。火燒(修妬路)。言人燒者。是則妄語。何以故。

人無燒相。火自能燒。如風動木。相揩生火。焚燒山澤。無有作者。是故火自能燒。

非人燒也。外曰。如意(修妬路)。如死人雖有眼無意故。神則不見。若有意神則見。如 是神用眼見。離眼不見。內曰。若有意能知。無意不能知者。但意行眼等門中便知。

神復何用。外曰。意不自知。若意意相知。此則無窮。我神一故。以神知意非無窮也

。內曰。神亦神(修妬路)。若神知意。誰復知神。若神知神。是亦無窮。我法以現在意 知過去意。意法無常故無咎。外曰。云何除神(修妬路)。若除神云何但意知諸塵。內曰

。如火熱相(修妬路)。譬如火熱。無有作者。火性自熱。無有不熱之火。如是意是知相

。雖復離神性知故能知。神知異故神不應知。外曰。應有神宿習念相續故。生時憂喜 行(修妬路)。如小兒生。便知行憂喜等事。無有教者。以先世宿習憶念相續故。今世還 為種種業。是故知有神亦常相。內曰。遍云何念(修妬路)。神常遍諸塵。無不念時。念 從何生。復次若念一切處生。念亦應遍一切處。如是一切處應一時念。若念分分處生

。神則有分。有分故無常。復次若神無知。若知非神。此事先已破。外曰。合故念生

(修妬路)。若神意合。以勢發故念生。何以故。神意雖合。勢不發者。則念不生。內曰

。雖先已破。今當重說。神若知相。不應生念。若非知相。亦不應生念。復次若念知

(修妬路)。若念生是時知。若念不生。是時不知。應念即是知。神復何用。外曰。應有 神。左見右識故(修妬路)。如人先左眼見。後右眼識。不應彼見此識。以內有神故。左 見右識。內曰。共答二眼(修妬路)。分知不名知。復次若爾無知。復次遍云何念。復次 若念知。復次何不用耳見。復次若爾盲。復次如左眼見。不應右眼識。神亦不應此分 見彼分識。是故不應以左眼見。右眼識故。便有神。外曰。念屬神故神知(修妬路)。念 名神法。是念神中生。是故神用念知。內曰。不然。分知不名知(修妬路)。若神一分處 知生。神則分知。若神分知。神不名知。外曰。神知非分知。何以故。神雖分知。神 名知。如身業(修妬路)。譬如身分手有所作名為身作。如是神雖分知。神名知。內曰。

若爾無知(修妬路)。汝法神遍意少。神意合故神知生。是知與意等少。若以少知神名知 者。汝何不言以多不知故神名不知。又汝身業喻者。此事不然。何以故。分有分一異 不可得故。外曰。如衣分燒(修妬路)。譬如衣一分燒名為燒衣。如是神雖一分知。名為 神知。內曰。燒亦如是(修妬路)。若衣一分燒。不名為燒。應名分燒。汝以一分燒故衣 名燒者。今多不燒應名不燒。何以故。是衣多不燒。實有用故。是以莫著語言

破一品第三

  外曰。應有神。有一瓶等。神所有故(修妬路)。若有神則有神所有。若無神則無神 所有。有一瓶等是神所有故有神。內曰。不然。何以故。神已不可得故。今思惟有一 瓶等。若以一有。若以異有。二俱有過。外曰。有一瓶等。若以一有。有何過。內曰

。若有一瓶一。如一一切成。若不成。若顛倒(修妬路)。若有一瓶一者。如因陀羅釋迦 憍尸迦。其有因陀羅處。則有釋迦憍尸迦。如是隨有處則有一瓶。隨一處則有有瓶。

(9)

隨瓶處則有有一。若爾衣等諸物亦應是瓶。有一瓶一故。如是其有一物皆應是瓶。今 瓶衣等物悉應是一。復次有常故一瓶亦應常。復次若說有則說一瓶。復次一是數。有 瓶。亦應是數。復次若瓶五身。有一亦應五身。若瓶有形有對。有一亦應有形有對。

若瓶無常。有一亦應無常。是名如一一切成。若處處有。是中無瓶。今處處瓶是亦無 瓶。有不異故。復次事事有。不是瓶。今瓶則非瓶。有不異故。復次若說有。不攝一 瓶。今說一瓶。亦不應攝一瓶。有不異故。復次若有非瓶。瓶亦非瓶。有不異故。是 名如一一切不成。若欲說瓶應說有。欲說有應說瓶。復次汝瓶成故。有一亦成。若有 一成故瓶亦應成。以一故是名如一一切顛倒(此中四紙辯名字無可傳譯)。外曰。物有一故 無過(修妬路)。物是有。亦是一。是故若有瓶處必有有一。非有一處皆是瓶。復次若說 瓶。當知已攝有一。非說有一必攝瓶。內曰。瓶有二。何故二無瓶(修妬路)。若有一瓶 一。何故有一處無瓶。復次云何說有一不攝瓶。外曰。瓶中瓶有定故(修妬路)。瓶中瓶 有與瓶不異。而異於衣物等。是故在在處瓶。是中有瓶有。亦在在處瓶有。是中有瓶 非在在有處有瓶。內曰。不然。瓶有不異故(修妬路)。有是總相。何以故。若說有則信 瓶等諸物。若說瓶不信衣等諸物。是故瓶是別相。有是總相。云何為一。外曰。如父 子(修妬路)。譬如一人亦子亦父。如是總相亦是別相。別相亦是總相。內曰。不然。子 故父(修妬路)。若未生子不名為父。子生然後為父。復次是喻同我。汝則非也。外曰。

應有瓶。皆信故(修妬路)。世人眼見信有瓶用。是故應有瓶。內曰。有不異故一切無(修 妬路)。若瓶與有不異者。瓶應是總相非別相。別相無故。總相亦無。因有別相故有總 相。若無別相則無總相。是二無故。一切皆無。外曰。如足分等名身(修妬路)。如頭足 分等。雖不異身。非但足為身。如是瓶與有雖不異。而瓶非總相。內曰。若足與身不 異。何故足不為頭(修妬路)。若頭足分等。與身不異者。足應是頭。是二與身不異故。

如因陀羅釋迦不異故。因陀羅即釋迦。外曰。諸分異故無過(修妬路)。分有分不異。非 分分不異。是故頭足不一。內曰。若爾無身(修妬路)。若足與頭異。頭與足分等異。如 是。但有諸分。更無有分。名之為身。外曰。不然。多因一果現故。如色等是瓶(修妬 路)。如色分等多因現一瓶果。此中非但色為瓶。亦不離色為瓶。是故色分等不為一。

足分等與身亦如是。內曰。如色等瓶亦不一(修妬路)。若瓶與色聲香味觸五分不異者。

不應言一瓶。若言一瓶。色分等亦應一。色等與瓶不異故。外曰。如軍林(修妬路)。若 象馬車步。多眾合故名為軍。又松柏等。多樹合故名為林。非獨松為林。亦不離松為 林。軍亦爾。如是非一色名為瓶。亦不離色為瓶。內曰。眾亦如瓶(修妬路)。若松柏等

。與林不異者。不應言一林。若言一林者。松柏等亦應一。與林不異故。如松樹根莖

。枝節華葉。亦應如是破。如軍等一切物。盡應如是破。外曰。受多瓶故(修妬路)。汝 說色分等多(修妬路)。瓶亦應多。是故欲破一瓶而受多瓶。內曰。非色等多故瓶多(修妬 路)。我說汝過非受多瓶。汝自言色分等多。無別瓶法為色等果。外曰。有果。以不破 因。有因故果成(修妬路)。汝破瓶果。不破色等瓶因。若有因必有果。無無果因。復次 色等瓶因。是微塵果。汝受色等故。因果俱成。內曰。如果無因亦無(修妬路)。如瓶與

(10)

色等多分不異故。瓶不應一。今色等多分與瓶不異故。色等不應多。又如汝言。無無 果因。今果破故。因亦自破。汝法因果一故。復次三世為一(修妬路)。泥團時現在。瓶 時未來。土時過去。若因果一。泥團中應有瓶土。是故三世時為一。已作今作當作者

。如是語壞。外曰。不然。因果相待成故。如長短(修妬路)。如因長見短。因短見長。

如是泥團觀瓶則是因。觀土則是果。內曰。因他相違共過故。非長中長相。亦非短中 及共中(修妬路)。若實有長相。若長中有。若短中有。若共中有。是不可得。何以故。

長中無長相。以因他故。因短故為長短中亦無長性。相違故。若短中有長。不名為短

。長短共中亦無長。二俱過故。若長中有。若短中有。先說有過。短相亦如是。若無 長短。云何相待

百論卷上

(11)

百論卷下

提婆菩薩造 婆藪開士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破異品第四

  外曰。汝先言。有一瓶異。是亦有過。有何等過。內曰。若有等異一一無(修妬路)

。若有一瓶異各各無。瓶與有一異者。此瓶非有非一。有與一瓶異者。非瓶非一。一 與有瓶異者。非瓶非有。如是各各失。復次若瓶失有一不應失。有失一瓶不應失。一 失有瓶不應失。以異故。譬如此人滅。彼人不應滅。外曰。不然。有一合故。有一瓶 成(修妬路)。有一瓶雖異瓶與有合故瓶名有。瓶與一合故瓶名一。汝言瓶失有一不應失 者。是語非也。何以故。異合故。異有三種。一合異。二別異。三變異。合異者。如 陀羅驃求那。別異者。如此人彼人。變異者。如牛糞團變為灰團。以異合故。瓶失一 亦失。一失瓶亦失。有常故不失。內曰。若爾多瓶(修妬路)。瓶與有合故有瓶。瓶與一 合故一瓶。又瓶亦瓶。是故多瓶。汝言陀羅驃求那合異故瓶失一亦失一失瓶亦失者。

我欲破汝異。云何以異證異。應更說因。外曰。總相故。求那故。有一非瓶(修妬路)。 有是總相故非瓶。一是求那故非瓶。瓶是陀羅驃。內曰。若爾無瓶(修妬路)。若有是總 相故非瓶。一是求那故非瓶。瓶是陀羅驃故。非有非一。是則無瓶。外曰。受多瓶(修 妬路)。汝先說多瓶。欲破一瓶。更受多瓶。內曰。一無故多亦無(修妬路)。汝言瓶與有 合故有瓶。瓶與一合故一瓶。又瓶亦瓶。若爾世界言一瓶。而汝以為多瓶。是故一瓶 為多瓶。一為多故。則無一瓶。一瓶無故多亦無。先一後多故。復次初數無故(修妬路)

。數法初一。若一與瓶異。則瓶不為一。一無故多亦無。外曰。瓶與有合故(修妬路)。 瓶與有合故瓶名有。非盡有。如是瓶與一合故瓶名一。非盡一。內曰。但有是語。此 事先已破。若有非瓶則無瓶。今當更說瓶應非瓶(修妬路)。若瓶與有合故瓶有。是有非 瓶。若瓶與非瓶合者。瓶何以不作非瓶。外曰。無無合故非非瓶(修妬路)。非瓶名無瓶

。無則無合。是故瓶不作非瓶。今有有故應有合。有合故瓶有。內曰。今有合瓶故(修 妬路)。若非瓶則無有。無有則無合。今有合瓶故有應為瓶。若汝謂瓶未與有合故無。

無故無合。如先說。無法故無合。如是未與有合時瓶則無法。無法故不應與有合。外 曰。不然。有了瓶等故如燈(修妬路)。有非但瓶等諸物因。亦能了瓶等諸物。譬如燈能 照諸物。如是有能了瓶故。則知有瓶。內曰。若有法能了如燈。瓶應先有(修妬路)。今 先有諸物然後以燈照了。有若如是者。有未合時。瓶等諸物應先有。若先有者。後有 何用若有未合時。無瓶等諸物。有合故有者。有是作因。非了因。復次若以相可相成

。何故一不作二(修妬路)。若汝以有為瓶相故。知有瓶者。若離相可相之物則不成。是 故有亦變更有相。若更無相知有法為有者。瓶等亦應爾。燈喻先已破。復次如燈自照

。不假外照。瓶亦自有。不待外有。外曰。如身相(修妬路)。如以足分知有分為身足更 不求相。如是以有為瓶相故知有瓶有更不求相。內曰。若分中有分具者。何故頭中無 足(修妬路)。若有身法。於足分等中。為具有耶。為分有耶。若具有者。頭中應有足。

(12)

身法一故。若分有者。亦不然。何以故。有分如分(修妬路)。若足中有分與足分等。餘 分中亦爾者。則有分與分為一。是故無有有分名為身。如是足分等自有有分亦同破。

有分無故。諸分亦無。外曰。不然。微塵在故(修妬路)。諸分不無。何以故。微塵無分

。不在分中。微塵集故。能生瓶等果。是故應有有分。內曰。若集為瓶一切瓶(修妬路)

。汝言微塵無分。但有是語。後當破。今當略說。微塵集為瓶時。若都集為瓶。一切 微塵盡應為瓶。若不都集為瓶。一切非瓶。外曰。如縷渧集力。微塵亦爾(修妬路)。如 一一縷。不能制象。一一水渧。不能滿瓶。多集則能。如是。微塵集故。力能為瓶。

內曰。不然。不定故(修妬路)。譬如一一石女。不能有子。一一盲人。不能見色。一一 沙。不能出油。多集亦不能。如是微塵。一一不能。多亦不能。外曰。分分有力。故 非不定(修妬路)。縷渧分分有力能制象。滿瓶。石女盲沙。分分無力故。多亦無力。是 故非不定。不應以石女盲沙為喻。內曰。分有分一異過故(修妬路)。分有分。若一若異

。是過先已破。復次有分無故分亦無。若有分未有時。分不可得。云何有作力。若有 分已有者。分力何用。外曰。汝是破法人(修妬路)。世人盡見瓶等諸物。汝種種因緣破

。是故汝為破法人。內曰。不然。汝言有與瓶異。我說若有與瓶異。是則無瓶。復次 無見有有見無等(修妬路)。汝與破法人同。乃復過甚。何以故。頭足分等和合現是身。

汝言非身離是已別有有分為身。復次輪軸等和合現為車。汝言離是已別有車。是故汝 為妄語人

◎破情品第五

  外曰。定有我所有法現前有故(修妬路)。情塵意合故知生。此知是現前知。是知實 有故。情塵意有。內曰。見色已。知生何用(修妬路)。若眼先見色。然後知生者。知復 何用。若先知生。然後眼見色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不見色因緣無故生亦無(修妬 路)。若眼先不見色。則因緣不合。不合故知不應生。汝言情塵意合故知生。若不合時 知生者。是則不然。外曰。若一時生有何過。內曰。若一時生。是事不然。生無生共 不一時生。有故無故。先已破故(修妬路)。若見知先有。相待一時生。若先無。若先半 有半無。於三中。一時生者。是則不然。何以故。若先有見知者。不應更生。以有故

。若先無者。亦不應生。以無故。若無者。則無相待。亦無生。若半有半無者。前二 修妬路各已破故。復次一法云何亦有亦無。復次若一時生。知不待見。見不待知。復 次眼為到色見耶。為不到色見耶若眼去。遠遲見(修妬路)。若眼去到色乃見者。遠色應 遲見。近色應速見。何以故去法爾故。而今近瓶遠月一時見。是故知眼不去。若不去 則無和合。復次若眼力不到色。而見色者。何故見近不見遠遠近應一時見。復次眼設 去者。為見已去耶。為不見去耶。若見已去。復何用(修妬路)。若眼先見色。事已辨去

。復何用。若不見去。不如意所取(修妬路)。若眼先不見色而去者。如意所取則不能取

。眼無知故。趣東則西。復次無眼處亦不取(修妬路)。若眼去到色而取色者。身則無眼

。身無眼故。此則無取。若眼不去。而取色者。色則無眼。色無眼故。彼亦無取。復 次若眼不去。而取色者。應見天上色。及障外色。然不見。是故此事非也。外曰。眼

(13)

相見故(修妬路)。見是眼相。於緣中有力能取。性自爾故。內曰。若眼見相自見眼(修妬 路)。若眼見相。如火熱相。自熱能令他熱。如是眼若見相應自見眼。然不見。是故眼 非見相。外曰。如指(修妬路)。眼雖見相。不自見眼。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眼雖見相

。不能自見。內曰。不然。觸指業故(修妬路)。觸是指業非指相。汝言見是眼相者。何 不自見眼。是故指喻非也。外曰。光意去故見色(修妬路)。眼光及意去故。到彼能取色

。內曰。若意去到色。此無覺(修妬路)。意若到色者。意則在彼。意若在彼。身則無意

。猶如死人。然意實不去。遠近一時取故。雖念過去未來。念不在過去未來。念時不 去故。外曰意在身(修妬路)。意雖在身。而能遠知。內曰。若爾不合(修妬路)。若意在身

。而色在彼。色在彼故。則無和合。若無和合。不能取色。外曰。不然。意光色合故 見(修妬路)。眼意在身和合。以意力故。令眼光與色合。如是見色。是故不失和合。內 曰。若和合故見生無見者(修妬路)。汝謂和合故見色。若言但眼見色。但意取色者。是 事不然。外曰。受和合故取色成(修妬路)。汝受和合。則有和合。若有和合。應有取色

。內曰。意非見。眼非知。色非見知。云何見(修妬路)。意異眼故。意非見相。非見相 故。不能見眼。四大造故。非知相。非知相故。不能知色。亦非見相。亦非知相。如 是雖復和合。云何取色。耳鼻舌身亦如是破

破塵品第六

  外曰。應有情瓶等可取故(修妬路)。今現見瓶等諸物可取故。若諸情不能取諸塵。

當用何等取。是故知有情能取瓶等諸物。內曰。非獨色是瓶。是故瓶非現見(修妬路)。 瓶中色現可見。香等不可見。不獨色為瓶。香等合為瓶。瓶若現可見者。香等亦應現 可見。而不可見。是故瓶非現見。外曰。取分故一切取信故(修妬路)。瓶一分可見故瓶 名現見。何以故。人見瓶已信知我見是瓶。內曰。若取分不一切取(修妬路)。瓶一分色 可見。香分等不可見今分不作有分。若分作有分者。香等諸分亦應可見。是故瓶非盡 可見。是事如破一破異中說。外曰。有瓶可見。受色現可見故(修妬路)。汝受色現見故

。瓶亦應現見。內曰。若此分現見。彼分不現見(修妬路)。汝謂色現見。是事不然。色 有形故。彼分中分不現見。以此分障故。彼分亦如是復次如前若收分不一切取彼應答 此。外曰。微塵無分故不盡破(修妬路)。微塵無分故。一切現見。有何過。內曰。微塵 非現見(修妬路)。汝經言。微塵非現見。是故不能成現見法。若微塵亦現見。與色同破

。外曰。瓶應現見。世人信故(修妬路)。世人盡信瓶是現見有用故。內曰。現見無非瓶 無(修妬路)。汝謂若不現見瓶。是時無瓶者。是事不然。瓶雖不現見非無瓶。是故瓶非 現見外曰。眼合故無過(修妬路)。瓶雖現見相眼未會時人自不見。是瓶非不現見相。內 曰。如現見生無有亦非實(修妬路)。若瓶未與眼合時未有異相。後見時有少異相生者。

當知此瓶現見相生今實無異相生。是故現見相不生。如現見相生無瓶有亦無。外曰。

五身一分破。餘分有(修妬路)。五身是瓶。汝破一色。不破香等。今香等不破故應有塵

。內曰。若不一切觸云何色等合(修妬路)。汝言。五身為瓶。是語不然。何以故。色等 一分是觸。餘分非觸。云何觸不觸合。是故非五身為瓶。外曰。瓶合故(修妬路)。色分

(14)

等各各不合。而色分等與瓶合。內曰。異除云何瓶觸合(修妬路)。若瓶與觸異者。瓶則 非觸。非觸云何與觸合。若除色等。更無瓶法。若無瓶法。云何觸與瓶合。外曰。色 應現見信經故(修妬路)。汝經言。色名四大。及四大造。造色分中。色入所攝。是現見

。汝云何言無現見色。內曰。四大非眼見。云何生現見(修妬路)。地堅相。水濕相。火 熱相。風動相。是四大非眼見者。此所造色應非現見。外曰。身根取故四大有(修妬路)

。今身根取四大故四大有。是故火等諸物四大所造亦應有。內曰。火中一切熱故(修妬 路)。四大中但火是熱相。餘非熱相。今火中四大都是熱相。是故火不為四身。若餘不 熱不名為火。是故火不為四身。地堅相。水濕相。風動相亦如是。外曰。色應可見。

現在時有故(修妬路)。以眼情等現在時取塵故。是名現在時。若眼情等不能取色塵等則 無現在時。今實有現在時。是故色可見。內曰。若法後故初亦故(修妬路)。若法後故相 現。是相非故時生。初生時已隨有。微故不知。故相轉現。是時可知。如人著屐。初 已微故隨之。不覺不知。久則相現。若初無故後亦無。是應常新。若然者故相不應生

。是以初微故隨之後則相現。今諸法不住故。則無住時。若無住時。無取塵處。外曰

。受新故故。有現在時(修妬路)。汝受新相故相。觀生時名為新。觀異時名為故。是二 相非過去時可取。亦非未來時可取。以現在時故。新故相可取。內曰。不然。生故新

。異故故(修妬路)。若法久生新相已過是新相。異新則名故。若故相生故則為新。是新 是故但有言說。第一義中無新無中無故。外曰。若爾得何利。內曰。得永離(修妬路)。 若新不作中。中不作故。如種子芽莖節壞華實等各不合。各不合故諸法不住。不住故 遠離。遠離故不可得取

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外曰。諸法非不住。有不失故。無不生故(修妬路)。有相諸法如泥團。從團底。從 底腹。從腹咽。從咽口。前後為因果。種種果生時。種種因不失。若因中無果。果則 不生。但因變為果。是故有諸法。內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修妬路)。汝言 瓶果生時泥團不失。瓶即是泥團。若瓶果生。是時失泥團因故。是則無因。若泥團不 失。不應分別泥團瓶有異。今實見形.時.力.知.名等有異故有應失。外曰。如指 屈申(修妬路)。指雖屈申形異。實是一指。如是泥團形瓶形雖異。而泥不異。內曰。不 然業能異故(修妬路)。屈申是指業。指是能。若業即是能者。屈時應失指。復次屈申應 是一。如汝經泥團即是瓶故。指喻非也。外曰。如少壯老(修妬路)。如一人身亦少亦壯 亦老。因果亦如是。內曰。不一故(修妬路)。少不作壯。壯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復 次若有不失。無失(修妬路)。若有不失者。泥團不應變為瓶。是則無瓶。若有不失者。

無無故亦不應失。然則都無失。外曰。無失有何咎(修妬路)。若常故無失。泥團不應變 為瓶。無無常有何過。內曰。若無無常。無罪福等(修妬路)。若無無常。罪福等悉亦當 無。何以故。罪人常為罪人。不應為福。福人常無福人。不應為罪。罪福等者。布施 竊盜。持戒犯戒等。如是皆無。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修妬路)。若泥中先無瓶。

泥不應為瓶因。內曰。若因先有果故有果。果無故因無果(修妬路)。若泥團作瓶。泥不

(15)

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應因中無果。外曰。因果一故(修妬路)。如土因泥果。泥 因瓶果。因變為果。更無異法。是故不應因中無果。內曰。若因果一。無未來(修妬路)

。如泥團現在。瓶為未來。若因果一。則無未來。無未來故。亦無現在。無現在故亦 無過去。如是三世亂。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修妬路)。更無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 隨時異。如一泥團為瓶。瓶破為瓫瓫破還為泥。如是都無去來。瓶瓫安在。但隨時得 名。其實無異。內曰。若爾因無果(修妬路)。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

。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外曰。不定故(修妬路)。泥團中不定出一器。

是故泥中不定有名。內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修妬路)。若泥團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 果亦不定。外曰。微形有故(修妬路)。泥團中瓶形微故難知。陶師力故。是時明了。泥 中瓶雖不可知。當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種不可知。或無故不知。或有以因緣故不知

。因緣有八。何等八。遠故不知。如遠國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壞故不知。如聾 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亂。細故不知。如微塵。障故不知。如壁外事。勝故不知

。如大水少鹽。相似故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如是泥團中瓶。眼雖不見。要不從 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內曰。若先有微形因無果(修妬路)。若瓶未生時。泥中有微 形。後麁時可知者。是則因中無果。何以故。本無麁相後乃生故。是以因中無果。外 曰。因中應有果。各取因故(修妬路)。因中應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 中無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成器。堪受燒故。是以因中有果。內 曰。若當有有。若當無無(修妬路)。汝言。泥中當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應當 無果。是以因中無果。外曰。生住壞次第有故無過(修妬路)。瓶中雖有破相。要先生次 住後破。何以故。未生無破故。內曰。若先生非後無果同(修妬路)。若泥中有瓶生便壞 者。何故要先生後壞。不先壞後生。汝言。未生故無破。如是瓶未生時。無住無壞。

此二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斷過(修妬路)。若因中有果為非者

。應因中無果。若因中無果。則墮斷滅。內曰。續故不斷。壞故不常(修妬路)。汝不知 耶。從穀子牙等相續故不斷。穀子等因壞故不常。如是諸佛說十二分因緣生法。離因 中有果。無果故不著斷常。行中道入涅槃

破因中無果品第八

  外曰。生有故一當成(修妬路)。汝言因緣故諸法生。是生若因中先有。若因中先無

。此生有故。必當有一。內曰。生無生不生(修妬路)。若有生。因中先有。因中先無。

如是思惟不可得。何況無生。汝若有瓶生。為瓶初瓶時有耶。為泥團後非瓶時有耶。

若瓶初瓶時有瓶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瓶已有故。是初中後共相因待。若無中後則 無初。若有瓶初。必有中後。是故瓶已先有。生復何用。若泥團後非瓶時瓶生者。是 亦不然。何以故。未有故。若瓶無初中後。是則無瓶。若無瓶云何有瓶生。復次若有 瓶生。若泥團後瓶時應有。若瓶初泥團時應有。泥團後瓶時無瓶生。何以故。已有故 亦非瓶初泥團時有瓶生。何以故。未有故。外曰。生時生故無咎(修妬路)。我不言若已 生。若未生有瓶生。第二法生時是生。內曰。生時亦如是(修妬路)。生時如先說。若生

(16)

是則生已若未生。云何有生。生時名半生半未生。二俱過。亦如前破。是故無生。外 曰。生成一義故(修妬路)。我不言瓶生已有生。亦不言未生有生。今瓶現成。是即瓶生

。內曰。若爾生後(修妬路)。成名生已。若無生無初無中。若無初亦無中無成。是故不 應以成為生。生在後故。外曰。初中後次第生故無咎(修妬路)。泥團次第生瓶底腹咽口 等。初中後次第生。非泥團次有成瓶。是故非泥團時有瓶生。亦非瓶時有瓶生。亦非 無瓶生。內曰。初中後非次第生(修妬路)。初名無前有後。中名有前有後。後名有前無 後。如是初中後共相因待。若離云何有。是故初中後不應次第生。一時生亦不然(修妬 路)。若一時生。不應言是初是中是後。亦不相因待。是故不然。外曰。如生住壞(修妬 路)。如有為相。生住壞次第有。初中後亦如是。內曰。生住壞亦如是(修妬路)。若次第 有。若一時有。是二不然。何以故。無住則無生。若無住有生者。亦應無生有住壞亦 如是。若一時。不應分別是生是住是壞。復次一切處有一切(修妬路)。一切處名三有為 相。若生住壞亦有為相者。今生中應有三相。是有為法故。一一中復有三相。然則無 窮。住壞亦如是。若生住壞中更無三相。今生住壞不名有為相。若汝謂生生共生如父 子。是事不然。如是生生若因中先有相待。若因中先無相待。若因中先少有。少無相 待。是三種破情中已說。復次如父先有然後生子。是父更有父。是故此喻非也。外曰

。定有生。可生法有故(修妬路)。若有生有可生若無生則無可生。今瓶等可生法現有故 必有生。內曰。若有生無可生(修妬路)。若瓶有生瓶則已生不名可生。何以故。若無瓶 亦無瓶生。是故若有生則無可生。何況無生。復次自他共亦如是(修妬路)。若生可生是 二。若自生若他生。若共生。破吉中已說。外曰。定有。生可生共成故(修妬路)。非先 有生後有可生。一時共成。內曰。生可生不能生(修妬路)。若可生能成生者。則生是可 生。不名能生。若無生何有可生。是故二事皆無。復次有無相待不然(修妬路)。今可生 未有故。無生則是有。有無何得相待。是故皆無。外曰。生可生相待故諸法成(修妬路)

。非但生可生相待成。是二相待故。瓶等諸物成。內曰。若從二生。何以無三(修妬路)

。汝言生可生相待故諸法成。若從二生果者。何不有第三法。如父母生子。今離生可 生。更無有瓶等第三法。是故不然。外曰。應有生因壞故(修妬路)。若果不生因不應壞

。今見瓶因壞故應有生。內曰。因壞故生亦滅(修妬路)。若果生者。是果為因壞時有耶

。為壞後有耶。若因壞時有者。與壞不異故生亦滅。若壞後有者。因已壞故無因。無 因故果不應生。復次因中果定故(修妬路)。若因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無生。何以故。

若因中無果者。何以但泥中有瓶。縷中有布。若其俱無。泥應有布。縷應有瓶。若因 中先有果者。是因中是果生。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因即是果。汝法因果不異故。是 故因中若先有果。若先無果。是皆不生。復次因果多故(修妬路)。若因中先有果者。則 乳中有酪酥等。亦酥中有酪乳等。若乳中有酪酥等。則一因中多果。若酥中有酪乳等

。則一果中多因。如是先後因果一時俱有過。若因中無果亦如是過。是故因中有果無 果。是皆無生。外曰。因果不破故。生可生成(修妬路)。汝言因中多果。果中多因。為 過不言無因果。是故生可生成。內曰。物物。非物非物互不生(修妬路)。物不生物。非

(17)

物不生非物。物不生非物。非物不生物。若物生物。如母生子者。是則不然。何以故

。母實不生子。子先有從母出故。若謂從母血分生。以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 故。離血分等母不可得故。若謂如變生。以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壯即變 為老。非壯生老故。若謂如鏡中像。以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鏡中像無所 從來故。復次如鏡中像與面相似。餘果亦應與因相似。而不然。是故物不生物。非物 不生非物者。如兔角不生兔角。物不生非物者。如石女不生子。非物不生物者。如龜 毛不生蒲。是故無有生法。復次若物生物者。是應二種法生。若因中有果。若因中無 果。是則不然。何以故。若因中先無果者。因不應生果。因邊異果不可得故。若因中 先有果。云何生滅。不異故(修妬路)。若瓶與泥團不異者。瓶生時泥團不應滅。泥團亦 不應為瓶因。若泥團與瓶不異者。瓶不應生瓶。亦不應為泥團果。是故若因中有果。

若因中無果。物不生物

破常品第九

  外曰。應有諸法。無因。常法不破故(修妬路)。汝雖破有因法。不破無因常法。如 虛空時方微塵涅槃是無因法不破故應有諸法。內曰。若強以為常。無常同(修妬路)。汝 有因故說常耶。無因故說常耶。若常法有因。有因則無常。若無因說常者。亦可說無 常。外曰。了因故無過(修妬路)。有二種因。一作因。二了因。若以作因。是則無常。

我虛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說常。非無因故說常。亦非有因故說無常。是故非強為常。

內曰。是因不然(修妬路)。汝雖說常法有因。是因不然。神先已破。餘常法後當破。外 曰。應有常法。作法無常故。不作法是常(修妬路)。眼見瓶等諸物無常。若異此法應是 常。內曰。無亦共有(修妬路)。汝以作法相違故。名不作法。今見作法中有相故。應無 不作法。復次汝以作法相違故。不作法為常者。今與作法不相違故。是應無常。所以 者何。不作法作法同無觸故。不作法應無常。如是遍常不遍常。悉已總破。今當別破

。外曰。定有虛空法。常亦遍亦無分。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修妬路)。世人信一切處 有虛空。是故遍信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時有虛空。是故常。內曰。分中分合故分不異(修 妬路)。若瓶中向中虛空。是中虛空為都有耶。為分有耶。若都有者。則不遍。若是為 遍。瓶亦應遍。若分有者。虛空但是分無有。有分名為虛空。是故虛空非遍。亦非常

。外曰。定有虛空。遍相亦常。有作故(修妬路)。若無虛空者。則無舉無下。無去來等

。所以者何。無容受處故。今實有所作。是以有虛空。亦遍亦常。內曰。不然。虛空 處虛空(修妬路)。若有虛空法。應有住處。若無住處。是則無法。若虛空孔穴中住者。

是則虛空住處空中。有容受處故。而不然。是以虛空不住孔穴中。亦不實中住。何以 故。實無空故(修妬路)。是實不名空。若無空則無住處。以無容受處故。復次汝言作處 是虛空者。實中無作處故。則無虛空。是故虛空亦非遍亦非常。復次無相故無虛空。

諸法各各有相。以有相故知有諸法。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識知相。

而虛空無相。是故無。外曰。虛空有相。汝不知故無。無色是虛空相。內曰。不然。

無色名破色。非更有法。猶如斷樹。更無有法。是故無有虛空相。復次虛空無相。何

(18)

以故。汝說無色。是虛空相者。若色未生。是時無虛空相。復次色是無常法。虛空是 有常法。若色未有時。應先有虛空法。若未有色無所滅。虛空則無相。若無相則無法

。是故非無色是虛空相。但有名而無實。諸遍常亦如是總破。外曰。有時法。常相有 故(修妬路)。有法雖不可現見。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時。雖微細不可見。以節氣花 實等故知有時。此則見果知因。復次以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時。無不有 時。是故常。內曰。過去未來中無。是故無未來(修妬路)。如泥團時現在。土時過去。

瓶時未來。此則時相常故。過去時不作未來時。汝經言。時是一法。是故過去時終不 作未來時。亦不作現在時。若過去作未來者。則有雜過。又過去中無未來時。是故無 未來。現在亦如是破。外曰。受過去故有時(修妬路)。汝受過去時故。必有未來時。是 故實有時法。內曰。非未來相過去(修妬路)。汝不聞我先說過去土不作未來瓶。若墮未 來相中。是為未來相。云何名過去。是故無過去。外曰。應有時。自相別故(修妬路)。 若現在有現在相。若過去有過去相。若未來有未來相。是故有時。內曰。若爾一切現 在(修妬路)。若三時自相有者。今盡應現在。若未來是為無。若有不名未來應名已來。

是故此義不然。外曰。過去未來行自相故無咎(修妬路)。過去時。未來時。不行現在相

。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時行未來相。是各各行自相故無過。內曰。過去非過去(修妬 路)。若過去過去者。不名為過去。何以故。離自相故。如火捨熱。不名為火。離自相 故。若過去不過去者。今不應說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亦如是破。是故時法無實。但 有言說。外曰。實有方。常相有故(修妬路)。日合處是方相。如我經說。若過去。若未 來。若現在。日初合處。是名東方。如是餘方隨日為名。內曰。不然。東方無初故(修 妬路)。日行四天下。繞須彌山。欝單越日中。弗于逮日出。弗于逮人以為東方。弗于 逮日中。閻浮提日出。閻浮提人以為東方。閻浮提日中。拘耶尼日出。拘耶尼人以為 東方。拘耶尼日中。欝單越日出。欝單越人以為東方。如是悉是東方南方。西方北方

。復次日不合處。是中無方。以無相故。復次不定故。此以為東方。彼以為西方。是 故無實方。外曰。不然。是方相一天下說故(修妬路)。是方相因一天下說。非為都說。

是故東方非無初過。內曰。若爾有邊(修妬路)。若日先合處。是名東方者。則諸方有邊

。有邊故有分。有分故無常。是故言說有方。實為無方。外曰。雖無遍常有不遍常微 塵。是果相有故(修妬路)。世人或見果知有因。或見因知有果。如見芽等知有種子。世 界法。見諸生物。先細後麁故。可知二微塵為初果。以一微塵為因。是故有微塵。圓 而常。以無因故。內曰。二微塵非一切身合。果不圓故(修妬路)。諸微塵果生時。非一 切身合。何以故。二微塵等果。眼見不圓故。若微塵身一切合者。二微塵等果亦應圓

。復次若身一切合。二亦同壞。若微塵重合則果高。若多合則果大。以一分合故微塵 有分。有分故無常。復次微塵無常。以虛空別故(修妬路)。若有微塵。應當與虛空別。

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復次以色味等別故(修妬路)。若微塵是有。應有色味等分

。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復次有形法有相故。若微塵有形。應有長短方圓等。

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無常故無微塵。外曰。有涅槃法。常。無煩惱。涅槃不

(19)

異故(修妬路)。愛等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有煩惱者。則有生死。無煩惱故。永不復 生死。是故涅槃為常。內曰。不然。涅槃作法故(修妬路)。因修道故。無諸煩惱。若無 煩惱。是即涅槃者。涅槃則是作法。作法故無常。復次若無煩惱。是名無所有。若涅 槃與無煩惱不異者。則無涅槃。外曰。作因故(修妬路)。涅槃為無煩惱作因。內曰。不 然。能破非破(修妬路)。若涅槃能為解脫者。則非解脫。復次未盡煩惱時。應無涅槃。

所以者何。無果故無因。外曰。無煩惱果(修妬路)。此涅槃非是無煩惱。亦非無煩惱因 是無煩惱果。是故非無涅槃。內曰。縛可縛方便異此無用(修妬路)。縛名煩惱及業。可 縛名眾生。方便名八聖道。以道解縛故。眾生得解脫。若有涅槃。異此三法。則無所 用。復次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為因。外曰。有涅槃。是若無(修妬路)。若 縛可縛方便三事無處。是名涅槃。內曰。畏處云何可染(修妬路)。以無常過患故。智者 於有為法。棄捐離欲。若涅槃無有諸情及所欲事者。則涅槃於有為法甚大畏處。汝何 故心染。涅槃名離一切著。滅一切憶想。非有非無。非物非非物。譬如燈滅不可論說

。外曰。誰得涅槃(修妬路)。是涅槃何人得。內曰。無得涅槃(修妬路)。我先說如燈滅。

不可言東去南西北方四維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語滅。無可論說。是無所有。誰 當得者。設有涅槃。亦無。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應得涅槃。五陰亦 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陰無常故。五陰生滅故。如是涅槃當屬誰。若言得涅槃。是世 界中說

破空品第十

  外曰。應有諸法破有故。若無破餘法有故(修妬路)。汝破一切法相是破若有。不應 言一切法空。以破有故。是破有故。不名破一切法。若無破一切法有。內曰。破如可 破(修妬路)。汝著破故。以有無法欲破是破。汝不知耶。破成故。一切法空無所有是破 若有。已墮可破中空無所有。是破若無。汝何所破。如說無第二頭。不以破故便有。

如人言無。不以言無故有。破可破亦如是。外曰。應有諸法。執此彼故(修妬路)。汝執 異法故說一法過。執一法故說異法過。是二執成故有一切法。內曰。一非所執。異亦 爾(修妬路)。一異不可得。先已破。先已破故無所執。復次若有人言。汝無所執。我執 一異法。若有此問。應如是破。外曰。破他法故。汝是破法人(修妬路)。汝好破他法。

強為生過。自無所執。是故汝是破人。內曰。汝是破人(修妬路)。說空人無所執無所執 故。非破人汝執自法破他執故汝是破人。外曰。破他法故自法成(修妬路)。汝破他法時 自法即成。何以故。他法若負。自法勝故。是以我非破人。內曰。不然。成破非一故

(修妬路)。成名稱歎功德。破名出其過罪。歎德出罪不名為一。復次成名有畏(修妬路)。 畏名無力。若人自於法畏故。不能成於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破不一。若破他法 是即自成法者。汝何故先言。說空人。但破他法。自無所執。外曰。說他執過自執成

(修妬路)。汝何以不自執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內曰。破他法自法 成故。一切不成(修妬路)。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無所 成。外曰。不然。世間相違故(修妬路)。若諸法空無相者。世間人盡不信受。內曰。是

(20)

法世間信(修妬路)。是因緣法世間信受。所以者何。因緣生法是即無相。汝謂乳中有酪 酥等。童女已姙。諸子食中已有糞。又除梁椽等別更有屋。除縷別有布。或言因中有 果。或言因中無果。或言離因緣諸法生。其實空不應言說世事。是人所執誰當信受。

我法不爾。與世人同故。一切信受。外曰。汝無所執是法成(修妬路)。汝言無執是即執

。又言我法與世人同。是則自執。內曰。無執不名執如無(修妬路)。我先說因緣生諸法 是即無相。是故我無所執。無所執不名為執。譬如言無。是實無。不以言無故便有無

。無執亦如是。外曰。汝說無相法故。是滅法人(修妬路)。若諸法空無相。此執亦無。

是則無一切法。無一切法故。是名滅法人。內曰。破滅法人。是名滅法人(修妬路)。我 自無法。則無所破。汝謂我滅法。而欲破者。是則滅法人。外曰。應有法。相待有故

(修妬路)。若有長必有短。若有高必有下。有空必有實。內曰。何有相待。一破故(修妬 路)。若無一。則無相待。若少有不空。應有相待。若無不空則無空。云何相待。外曰

。汝無成是成(修妬路)。如言室空無馬則有無馬。如是汝雖言諸法空無相。而能生種種 心故。應有無。是則無成是成。內曰。不然。有無一切無故(修妬路)。我實相中。種種 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亦無無。是故有無一切無。外曰。破不然。自空 故(修妬路)。諸法自性空。無有作者。以無作故。不應有破。如愚癡人。欲破虛空。徒 自疲勞。內曰。雖自性空。取相故縛(修妬路)。一切法雖自性空。但為邪想分別故縛。

為破是顛倒故。言破。實無所破。譬如愚人見熱時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勞。智者告

。言此非水也。為斷彼想。不為破水。如是諸法性空。眾生取相故著。為破是顛倒故

。言破實無所破。外曰。無說法。大經無故(修妬路)。汝破有破無。破有無。今墮非有 非無。是非有非無不可說。何以故。有無相不可得故。是名無說法。是無說法。衛世 師經。僧佉經。尼乾法等大經中。皆無故不可信。內曰。有第四(修妬路)。汝大經中。

亦有無說法。如衛世師經。聲不名大。不名小。僧佉經。泥團非瓶非非瓶。尼乾法。

光非明非闇。如是諸經。有第四無說法。汝何言無。外曰。若空不應有說(修妬路)。若 都空以無說法為是今者何以說善惡法教化耶。內曰。隨俗語故無過(修妬路)。諸佛說法

。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如佛雖知諸法無相。然告阿難。入舍 衛城乞食。若除土木等。城不可得。而隨俗語故。不墮妄語。我亦隨佛學故無過。外 曰。俗諦無不實故(修妬路)。俗諦若實。則入第一義諦。若不實。何以言諦。內曰。不 然。相待故。如大小(修妬路)。俗諦於世人為實。於聖人為不實。譬如一柰。於棗為大

。於瓜為小。此二皆實。若於棗言小。於瓜言大者。是則妄語。如是隨俗語故無過。

外曰。知是過得何等利(修妬路)。如初捨罪福乃至破空。如是諸法皆見有過得何等利。

內曰。如是捨我。名得解脫(修妬路)。如是三種破諸法。初捨罪福中破神。後破一切法

。是名無我無我所。又於諸法。不受不著。聞有不喜。聞無不憂。是名解脫。外曰。

何以言名得解脫。不實得解脫耶。內曰。畢竟清淨故。破神故。無人破涅槃故。無解 脫。云何言人得解脫。於俗諦故。說名解脫

(21)

百論卷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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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者。還去至本處。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生。何

內曰:不然。斷邪見故說是經 (修妬路) ,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見 氣,是故無過。復次無吉故 (修妬路)

。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變異。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說此

。時梵天王復來禮佛。請婆伽婆為未來世諸眾生。故莫獨偏為此一小龍。百千梵王皆

如是乃至無明望行。答由此言教道理。顯從自相續緣。即自相續餘

。故知證色不證於瓶。又色亦不可證何以故。隣虛色不成就故。汝謂隣虛微塵常不可

 佛無等等如虛空  十力自在無邊眾   於釋師子妙法中  天人最上今加汝 

則妄想息滅正念停住是名修法界止又觀未語欲語正語已語皆無有相語心亦爾不從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