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DR 106-T03
天然災害社經影響家戶調查:0206地震 2016 Surve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Impacts of
Households on Natural Hazards in Taiwan:
0206 Earthquake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中華民國 107 年 01 月
NCDR 106-T03
天然災害社經影響家戶調查:0206地震 2016 Surve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Impacts of
Households on Natural Hazards in Taiwan:
0206 Earthquake
林美君、鄧傳忠、李香潔、李欣輯、楊惠萱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中華民國 107 年 01 月
中文摘要
2016 年 2 月 6 日 凌 晨 3 時 57 分 ( 世 界 時 間 2 月 5 日 19 時 57 分 ) 於 臺 灣 高 雄 美 濃 發 生 芮 氏 規 模 6.6 地 震 ( 以 下 簡 稱 0206 地 震 ), 導 致 臺 南 市 維 冠 金 龍 大 樓 倒 塌 、 幸 福 大 樓 傾 斜 、400,300 家 戶 停 水 、 173,163 家 戶 停 電 、 117 人 罹 難 、551 位 民 眾 受 傷 等 災 情 。 本 計 畫 透 過 災 後 社 會 經 濟 調 查 , 分 析 民眾 對 於 地 震 災 害 的 防 救 災 認 知 、 臨 震 行 為 與 家 戶 經 濟 損 失 等 。
本 次 調 查 以 電 訪 形 式 進 行 , 調 查 範 圍 包 含 震 度 六 級 以 上 與 因 地 震 所 致 建 築 物 與 相 關 附 屬 設 施 倒 塌 、 毀 壞 , 並 被 技 師 工 會 評 估 危 險 建 物 並 貼 上 紅 、 黃 單 數 量 前 十 大 受 災 嚴 重的 行 政 區,總 計 21 個 區 別,有 效 樣 本 為 2,109 個。此 次 的 調 查 資 料 呈 現 幾 點 重 要 結 果: ( 1)0206 地 震 前 一 年,有 20.1%民 眾 和 家 人 討 論 過 地 震 災 害 的 避 難 方 法,7.9%民 眾 有 接 受 政 府 地 震 防 災 宣 導 、 教 育 或 參 加 相 關 地 震 應 變 演 習 活 動 ;(2) 民 眾 針 對 政 府 的 地 震 防 災 宣 導,40.1%給 予 正 面 評 價,41.5%給 予 負 面 評 價 ;(3) 地 震 應 變 認 知 方 面 , 有 26.9%選 擇 「 趴 下 、 掩 護 、 穩 住 」,57.0%選 擇「 黃 金 三 角 」;( 4)16.6%民 眾 表 示 家 中 有 建 物 損 失 , 其 中 72.4%的 民 眾 損 失 10 萬 元 以 下 。
關 鍵 字 :0206 地 震 、 災 後 社 會 經 濟 調 查 、 防 救 災 認 知
ABSTRACT
On 6 February in 2016, an earthquake of magnitude 6.6 occurred in Meinong, Kaohsiung City in southern Taiwan. This earthquake caused serious impacts including building collapsed, water and electrical power outage,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destructed, heavy casualties with 115 dead and 551 injured. This research used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 (CATI) to collect data such as public awareness, preparedness behavior, disaster response and household economic loss of 0206
earthquake.
This research chose 21 districts as the survey zone. These districts experienced over 6-magnitude quake or seriously damages during the earthquake. This survey had 2,109 valid samples. The main findings were (a) only 20.1% respondents discussed with the family the earthquake evacuation procedure and only 7.9% respondents
participated earthquake training or drill in last year. (b) There were 40.1% of the respondents having positive comments about the
governments’ earthquake education efforts and 41.5% having negative reviews. (c) Only 26.9% respondents agreed that “Drop, Cover, and Hold on “ was the appropriate response during earthquake, whereas 57.0% respondents chose “ Triangle of Life.” (d) There were 16.6%
respondents experiencing building damages and 72.4% had household loss of less than 100 thousand NTD .
Keywords: 0206 earthquake,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
disaster awareness目錄
中文摘要 ... I ABSTRACT ... III
第一章 前言... 1
1.1 緣起 ... 1
1.2 0206 地震概述 ... 2
1.2.1 建物災情 ... 3
1.2.2 人命傷亡 ... 6
1.2.3 維生系統 ... 6
第二章 調查方法 ... 8
第三章 調查結果 ... 12
3.1 調查資料概述 ... 12
3.2 樣本代表性檢定 ... 15
3.3 敘述統計 ... 18
3.3.1 基本題 ... 18
3.2.2 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 ... 21
3.3.3 臨震與避難行為 ... 26
3.3.4 經濟損失 ... 35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 43
4.1 結論 ... 43
4.2 建議 ... 48
參考文獻 ... 51
附件1 問卷題目 ... 52
圖目錄
圖1.1 0206 地震之震度分布圖 ... 3
圖1.2 0206 地震所致的臺南市危險建物分布圖 ... 5
圖2.1 調查範圍 ... 9
圖2.2 問卷題組與題目內容 ... 10
圖3.1 有效樣本之空間分布 ... 14
圖3.2 是否參與教育訓練/演習對於政府公告避難地點關係 ... 30
圖3.3 是否參與教育訓練/演習對於臨震應變行為之關係 ... 34
表目錄
表1.1 危險建物統計表災情統計表 ... 5
表1.2 0206 地震所致之人命傷亡統計表 ... 6
表1.3 維生系統(累積停供)災情統計表 ... 7
表3.1 接觸樣本紀錄表 ... 13
表3.2 性別加權前後樣本數 ... 15
表3.3 樣本檢定(性別)之卡方檢定結果 ... 16
表3.4 年齡加權前後之樣本數 ... 16
表3.5 樣本檢定(年齡)之卡方檢定結果 ... 16
表3.6 地區加權前後之樣本數 ... 17
表3.7 樣本檢定(地區)之卡方檢定結果 ... 18
表3.8 性別 ... 18
表3.9 年齡別... 19
表3.10 教育程度 ... 19
表3.11 家戶月平均收入 ... 20
表3.12 建築樣式 ... 21
表3.13 住宅類型 ... 21
表3.14 取得管道 ... 21
表3.15 地震前一年和家人討論地震避難方法次數 ... 23
表3.16 接受地震防災宣導、教育或參加演習活動經驗 ... 24
表3.17 政府推動地震防救災之評價 ... 24
表3.18 地震前/後對於防災包準備狀況 ... 25
表3.19 臨震行為 ... 26
表3.20 是否瞭解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 ... 27
表3.21 避難地點是否適用於地震 ... 28
表3.22 年齡與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知曉度交叉分析表 ... 28
表3.23 幼齡家庭成員與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知曉度交叉分析表 ... 29
表3.24 卡方檢定 ... 31
表3.25 空曠處避難 ... 31
表3.26 空曠處是否為政府公告地點 ... 32
表3.27 異地收容 ... 32
表 3.28 臨時居住地點 ... 32
表3.29 臨震應變之行為 ... 33
表3.30 停水、停電、建物損失之次數 ... 35
表3.31 停水天數之次數 ... 36
表3.32 因停水所致之每日額外花費 ... 36
表 3.33 停電時間之次數 ... 37
表 3.34 因停電所致之每日損失 ... 38
表3.35 建物損失 ... 39
表3.36 地震保險投保狀況 ... 40
表3.37 提高保費的意願 ... 41
表3.38 客製化防災資訊購買 ... 41
表3.39 客製化防救災資訊之願付價格 ... 42
第一章 前言
1.1 緣起
在2016 年 2 月 6 日上午 3 時 57 分,臺灣南部發生芮氏規模 6.6 的地震(以下簡稱「0206 地震」),震央位於高雄美濃,深度為 16.7 公里(中央氣象局,2016)。此地震全臺有感,以臺南市新化區有最 大震度為7 級1。
0206 地震對於臺南市與高雄市造成的嚴重的災情與社會衝擊,
直接衝擊包含民眾傷亡、財產損失、多處建物受損或毀損、基本維 生管線(如自來水管、輸配電設施、通訊設備)毀損。尤其在建物 毀損部分,因臺南市永康區之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 人罹 難,其中男性有62 人,女性有 53 人(內政部消防署,2016)。受到 自來水管路受損與電力輸配設施毀壞因素,致使400,300 個家戶停 水、173,163 個家戶停電 1248 個家戶市話受損與 143 個通訊基地台 受損。此次傷亡是繼921 集集大地震以來因為單一建物倒塌罹難人 數最多之地震災害事件。
由於0206 地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致使 115 人罹難,0206 地震的經濟損失約達32 億 7,775 萬元(行政院核定重建經費),可 見0206 地震為重大之天然災害事件,必須從中學習與借鏡。有鑑於 以往地震研究多偏向於地震所致之位移量或震源解析等數理分析,
鮮少針對社會經濟衝擊進行探討,為了瞭解民眾之地震防救災認知 與蒐集經濟損失等狀況,特規劃與執行本次「0206 地震-天然災害社 經影響家戶調查」。
本次調查目的為三:(1)蒐集並瞭解民眾在地震發生時之臨震 反應(第一時間的反應行為)、避難行為與經濟損失等;(2)建立天 然災害所致之社會經濟損失資料庫(如停水、停電、建物損失),做 為未來研發家戶面臨重大天然災害時之經濟損失推估模組參考;
(3)瞭解民眾之防救災作為,可作為地震防災避難、救援或教育對 策的參考依據。
1.2 0206 地震概述
在0206 地震事件中,臺灣各地明顯感到受震度,經由觀測站資 料中顯示震度7 級區域為台南新化;震度 6 級區域為雲林縣草嶺;5 級區域包括高雄市旗山、屏東縣三地門、臺南市楠西、臺南市、嘉 義縣草山;4 級區域包括屏東縣屏東市、高雄市、臺東縣初鹿、雲 林縣斗六市、澎湖縣東吉島、彰化縣二水、南投縣名間、澎湖縣馬 公市、臺中市霧峰、彰化市等,其震度分布如圖1.1 所示(中央氣 象局,2016)。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圖1.1 0206 地震之震度分布圖
0206 地震所致之受災地區為臺南市與高雄市,117 人罹難與 551 人次受傷,摘錄 0206 地震災情相關報告,如「0206 地震災害應 變處置報告」與「0206 地震災情彙整與實地調查報告」等(內政部 消防署,2016;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2016),說明建物毀壞、人 命傷亡、維生系統(自來水、電力、天然氣、通訊)等災情。
1.2.1 建物災情
受到0206 地震影響,臺南市與高雄市多處建物有毀損或傾倒現 象,如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幸福大樓傾斜,私有市場(如東 區生產市場、新化區聯興市場、善化區大成市私有市場等)倒塌,
造成民眾對於建物安全有所疑慮,故為了減輕民眾之不安全感,臺 南市政府對於全市建物房屋受損查報清查,市政府結合四大公會技 師依災害防救法授權訂定之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進行震後建 築物評估。
根據營建署與0206 震災聯合服務中心發布資訊,截至 3 月 4 日 通報如表1.1 所示,臺南市與高雄市之紅單2建物有249 件,黃單3建 物有336 件(內政部消防署,2016;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2016)。在紅單建物中,初步認定 7.7%房屋全倒、3.2%為半倒房 屋,6.5% 建物為下陷狀況。在黃單建物中,有 74.5%為房屋龜裂,
樑柱毀損為5.7%(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2016)。
在臺南市的建物毀損通報有5,387 件,經評定為紅單危險建物 有250 件,黃單危險建物有 329 件,全市危險建築物共計 14 件,已 全數拆除完畢(侯彥俊,2016)。經由臺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取得 紅、黃單危險建物列表(臺南市政府,2016),其清單的資料欄位包 括:編號、行政區、地址、經度、緯度與初勘人員,根據經度與緯 度資訊,建立0206 地震所致之臺南市危險建物分布圖,如 1.2 所 示。
2紅單:指建築物主要結構(柱、樑、外牆、樓 版、基礎淘空)損壞或建物傾斜達一定程 度以 上,致生危險者。
3黃單:指建築物非主要結構(室內隔間或天花 板等)損壞或鄰近建物傾斜達一定程度以 上, 致生危險者。
表 1.1 0206 地震後之危險建物統計表
縣市 危險建物
紅單(件) 黃單(件)
臺南市 247 335
高雄市 2 1
合計
249 336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製圖者:本研究自行整理 圖1.2 0206 地震所致的臺南市危險建物分布圖
1.2.2 人命傷亡
在0206 地震中人命傷亡狀況共計 117 人罹難、受傷人次為 551 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2016)各縣市之傷亡統計表,如表 1.2 所示,人命傷亡多集中於臺南市,主要原因是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 樓倒塌,造成115 人罹難,另有 1 人因水塔倒塌砸傷致死,1 人因 倉庫遭貨物掉落砸傷致死。臺南市受傷人數為449 人,其次為嘉義 市受傷人數為36 人,彰化縣、嘉義縣雲林縣與高雄市的通報受傷人 數低於5 人。
表1.2 0206 地震所致之人命傷亡統計表
縣市名稱 罹難人數 受傷人數
臺南市 117 499
彰化縣 0 3
雲林縣 0 1
嘉義縣 0 4
嘉義市 0 36
高雄市 0 1
合計
117 551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衛生福利部 製表單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1.2.3 維生系統
0206 地震造成多項維生系統毀損,如自來水、電力、天然氣、
通訊等維生系統,致使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或通訊服務中斷,
相關的災情況統計如表1.3 所示,其累計停水家戶數為 400,300 戶、
累計停電家戶數為173,163 戶、累計停氣 1,304 戶、累計市話中斷 1,248 戶、累計基地台損壞 143 座,維生系統受損的影響範圍包含臺
南市與高雄市。
其中,供水管徑300 mm 以上管線設備破損共計 33 處,又因為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壓毀大樓附近管徑2,000 mm 管線,自來水公司 採用日夜搶修施工,進行埋設新管2,000mm 且於 2 月 24 日搶修完 成,重新恢復供水(台灣自來水公司,2016)。對於電力、天然氣與 通訊設備修復狀況,分別於2 月 7 日、2 月 25 日與 2 月 9 日完成修 復(侯彥俊,2016)。
表 1.3 維生系統(累積停供)災情統計表 停供項目 受影響數量(戶/座)
自來水 400,300
電力 173,163
天然氣 1,304
通訊設備-市話 1,248
通訊設備-基地台 143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衛生福利部 製表單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第二章 調查方法
1. 調查範圍與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範圍原規劃為「0206 地震之震度五級以上且影響面積 超過該鄉鎮面積百分之五十」的鄉鎮市區,前測調查結果顯示經濟 損失與臨震行為題組的有效樣本數過少,故調整調查範圍聚焦於震 度六級以上與受災嚴重之行政區,如圖2.1 所示。關於 0206 地震震 度六級以上的行政區與受災嚴重行政區定義說明如下:
(1) 震度六級以上的行政區:南投縣竹山鎮、雲林縣古坑鄉、
嘉義縣阿里山鄉、梅山鄉、臺南市楠西區、玉井區、南化 區、官田區、大內區、山上區、左鎮區、龍崎嶇、關廟 區、新化區、新市區與善化區。
(2) 受災嚴重行政區之定義為因地震所致之建築物與相關附屬 設施倒塌、毀壞,被建築、土木、結構、大地技師工會評 估危險建物且貼上紅、黃單數量較多之的行政區,包含歸 仁區、仁德區、永康區、東區與中西區,共計21 個行政 區。
針對上述居住於調查範圍內的家戶,以年滿25 歲以上之居民為 調查對象。其原因在於考量若受訪者年齡過小或非家庭經濟收入主 要對象,難以回答經濟損失問題。
圖2.1 調查範圍
2. 問卷內容
本次調查問卷包含四個題組,依序為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臨 震與避難行為、經濟損失與基本題組,題數與問卷題目涉及內容如 圖2.2 所示,題數總計為 27 題(不含篩選題),問卷題目如附件 1 所示。
圖 2.2 問卷題組與題目內容
3. 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採用電話訪問調查法,透過電腦電話訪問輔助系統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CATI)進行調查工作。
4. 電訪執行單位
本次0206 地震調查之電話訪問工作,委託「趨勢民意調查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針對所擬定之問卷題目進行電訪,一併將蒐集之 調查資料建檔與過錄。
5. 調查時間
本次調查於105 年 8 月第一週至第二週完成電訪調查。電話訪 問工作原則上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18 時至 22 時進行;星期 六、日及國定假日,則於13 時 30 至 17 時 30 及 18 時至 22 時進 行。
6. 抽樣設計
(1) 抽樣母體
以調查範圍內的普通戶數做為抽樣母體。
(2) 分層準則
根據各縣市內的鄉鎮市區進行分層。
(3) 抽樣方法
採分層隨機抽樣法,在信賴度 95%下,完成 2,109 份有效樣 本,抽樣誤差在正負21 個百分點。
(4) 樣本選取
礙於無法取得居住人口資料,意即沒有完整的居住人口電話 號碼資料檔,故採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電話簿建成之電 腦檔做為抽樣清冊。藉由該電話號碼之鄉鎮市區區碼,可瞭解到 其隸屬哪一個鄉鎮市區別。配合鄉鎮市區的分層抽樣,於各區內 再利用簡單隨機抽樣法搭配其中的電話兩碼為隨機方式,進行樣 本抽樣。
(5) 戶中抽樣
樣本抽出後,由訪員撥號進行訪問,訪問時採用洪氏戶中抽 樣方法,抽出應訪問的受訪對象。
第三章 調查結果
3.1 調查資料概述
本次調查共撥打36,086 通電話,其中 8,653 通電話有通話歷 程,未通話之電話通數為27,433,在通話樣本中,完成 2,109 份之 有效樣本,其通話歷程下的可接觸樣本成功訪問率為24.4%,相關 的接觸紀錄如表3.1 所示。
表 3.1 接觸樣本紀錄表
項目
次數
有接通電話百分比
總撥出電 話百分比
完成訪問 2,109 24.4% 5.8%
約訪 227 2.6% 0.6%
拒訪_太忙沒時間 1,833 21.2% 5.1%
拒訪_對這個主題沒興趣或不清楚 1,471 17.0% 4.1%
拒訪_覺得被侵犯個人隱私反對電話調查 175 2.0% 0.5%
拒訪_已經受過類似訪問 17 0.2% 0.0%
中止訪問_非住宅電話 317 3.7% 0.9%
中止訪問_無合格受訪者 754 8.7% 2.1%
中止訪問_配額已滿 60 0.7% 0.2%
中止訪問_因受訪者生理/心理因素 234 2.7% 0.6%
中止訪問_語言不通(如原住民、外語
等) 24 0.3% 0.1%
中止訪問_原因不明,甚麼都沒說就掛電
話 1,432 16.5% 4.0%
小計 8,653 100.0% 24.0%
項目
次數
未接通電話百分比
總撥出電 話百分比
無人接聽 7,410 27.0% 20.5%
空號 17,745 64.7% 49.2%
忙線 565 2.1% 1.6%
傳真機 1,027 3.7% 2.8%
住宅答錄機 43 0.2% 0.1%
非住宅電話 547 2.0% 1.5%
電話故障 70 0.3% 0.2%
暫停使用 14 0.1% 0.0%
電話改號 1 0.0% 0.0%
勿干擾 11 0.0% 0.0%
小計 27,433 100.0% 76.0%
合計
36,086 100.0% 100.0%
另外,此次調查縣市之有效樣本分布如圖3.1(a)所示,調查 的鄉鎮樣本數量分布如圖3.1(b)所示,縣市或鄉(鎮、市、區)
的顏色越深代表有效樣本的數量越多。圖3.1(a)說明有效樣本數 量最多的縣市為臺南市、其次為南投縣、雲林縣,以嘉義縣的樣本 數為最少。圖3.1(b)呈現各調查鄉鎮的有效樣本數分布,有效樣 本數超過100 以上的鄉(鎮、市、區)為永康區、東區、中西區、
仁德區、歸仁區與竹山鎮,樣本數較少的地區多是落於山區或偏遠 地區的鄉(鎮、市、區)別。
圖3.1 有效樣本之空間分布
3.2 樣本代表性檢定
為了使調查結果得以作為25 歲以上民眾之意見,並且讓樣本能 充分反映母體結構,採用無母數卡方檢定方式(NPAR Chi-square Test)逐一檢視樣本年齡、性別及地區人口比例等分配與母體結構之 間的差異檢定。檢定結果若發現樣本與母體結構產生顯著差異,則 以加權方式處理,使樣本結構與母體產生一致。
加權方式採用「多變項反覆多重加權」(raking),本次調查依序 以年齡、地區、性別變項進行調整,如此反覆進行,直到每一變數 的樣本分配與母體分配已無顯著差異,才停止加權。
調查結果每一筆資料皆乘以調整權數, / ,
N
i和n
i是第i
交 叉組的母體人數和樣本加權人數,而 N 和n
是母體總人數和樣本加權總人數,這樣使樣本與母體的分配在調整後完全一致。最後的權 數是各步調整權數累乘。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公布的105 年 06 月之登記現住人口數為參考 依據,對樣本資料進行加權。根據性別、年齡與地區進行加權,其 加權後的結果與該統計檢定結果如表3.2 ~表 3.7 所示。根據檢定結 果顯示,加權後樣本資料之結構與0206 震災調查地區的人口結構比 例一致。
表 3.2 性別加權前後樣本數
人口變項 母體 加權前樣本 加權後樣本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男 364,260 49.4% 966 45.8% 1041 49.4%
女 373,526 50.6% 1143 54.2% 1068 50.6%
合計 737,786 100.0% 2,109 100.0% 2,109 100.0%
表 3.3 樣本檢定(性別)之卡方檢定結果 Chi-Square 卡方檢定結果
DF 1 Value 0.9998
Prob. 1
表3.4 年齡加權前後之樣本數
年齡變項
母體 加權前樣本 加權後樣本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25-29 歲 67,247 9.1% 120 5.7% 194 9.2%30-34 歲 78,107 10.6% 93 4.4% 220 10.4%
35-39 歲 85,666 11.6% 166 7.9% 247 11.7%
40-44 歲 74,867 10.1% 208 9.9% 216 10.2%
45-49 歲 77,863 10.6% 263 12.5% 223 10.6%
50-54 歲 81,241 11.0% 257 12.2% 233 11.1%
55-59 歲 76,210 10.3% 297 14.1% 220 10.4%
60-64 歲 65,415 8.9% 237 11.2% 186 8.8%
65-69 歲 44,843 6.1% 200 9.5% 126 6.0%
70 歲以上 86,327 11.7% 267 12.7% 243 11.5%
合計 737,786 100.0% 2,108 100.0% 2,108 100.0%
表 3.5 樣本檢定(年齡)之卡方檢定結果 Chi-Square 卡方檢定結果
DF 1 Value 1.0000
Prob. 1
表3.6 地區加權前後之樣本數
地區別變項
母體 加權前樣本 加權後樣本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臺南市官田區 16,267 2.3% 53 2.5% 47 2.2%臺南市大內區 8,012 1.1% 43 2.0% 23 1.1%
臺南市新化區 32,906 4.5% 91 4.3% 94 4.5%
臺南市善化區 34,625 4.7% 100 4.7% 98 4.6%
臺南市新市區 26,024 3.5% 75 3.6% 76 3.6%
臺南市山上區 5,788 0.8% 31 1.5% 16 0.8%
臺南市玉井區 11,315 1.5% 31 1.5% 33 1.5%
臺南市楠西區 7,956 1.1% 34 1.6% 23 1.1%
臺南市南化區 7,013 1.0% 36 1.7% 20 0.9%
臺南市左鎮區 4,253 0.6% 33 1.6% 12 0.6%
臺南市仁德區 56,334 7.6% 154 7.3% 160 7.6%
臺南市歸仁區 49,764 6.7% 137 6.5% 142 6.7%
臺南市關廟區 26,782 3.6% 76 3.6% 77 3.7%
臺南市龍崎區 3,539 0.5% 30 1.4% 10 0.5%
臺南市永康區 167,064 22.6% 451 21.4% 481 22.8%
臺南市東區 134,716 18.3% 341 16.2% 382 18.1%
臺南市中西區 58,764 8.0% 134 6.4% 167 7.9%
南投縣竹山鎮 42,178 5.7% 113 5.4% 121 5.8%
雲林縣古坑鄉 24,501 3.3% 70 3.3% 70 3.3%
嘉義縣梅山鄉 15,519 2.1% 44 2.1% 44 2.1%
嘉義縣阿里山鄉 4,122 0.6% 32 1.5% 12 0.6%
合計 737,786 100.0% 2,108 100.0% 2,108 100.0%
表 3.7 樣本檢定(地區)之卡方檢定結果 Chi-Square 卡方檢定結果
DF 1 Value 1.0000
Prob. 1
3.3 敘述統計
經加權後,本次調查資料可供統計分析之有效樣本數為2,109 筆,以下為問卷之四大面向敘述統計分析結果,說明如下。
3.3.1 基本題
基本題主要蒐集受訪者與該家戶之基本資料,如性別、年齡、
教育程度、家戶之建築樣式與類型等。
(1) 受訪者資料分析
A.性別:據此次的問卷資料分析受訪者性別,如表 3.8 所示,
男性之受訪比率為 49.4%,女性受訪比率為 50.6%,男女性別 約略各半。
表3.8 性別
性別 次數 百分比
男性 1,041 49.4 % 女性 1,068 50.6 % 合計 2,109 100.0 %
B.年齡:本次受訪者之年齡次數分配表,如表 3.9 所示,受訪 者年齡層以 35-39 歲比率最高,65-69 歲為最低,其平均年齡 為 50.4 歲。
表 3.9 年齡別
年齡別 次數 百分比
25 – 29 歲 194 9.2%
30 – 34 歲 220 10.4%
35 – 39 歲 247 11.7%
40 – 44 歲 216 10.2%
45 – 49 歲 223 10.6%
50 – 54 歲 233 11.1%
55 – 59 歲 220 10.4%
60 – 64 歲 186 8.8%
65 – 69 歲 126 6.0%
70 歲以上 243 11.5%
拒答 1 0.0%
合計 2,109 100.0%
C.教育程度:本次受訪者教育程度之次數分配表,如表 3.10 所示,以高中職最多,其比率為28.5%,大學學歷為次高,比 率為 27.2%。
表3.1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次數 百分比
不識字 64 3.0%
自學 7 0.4%
國小 250 11.8%
國初中 212 10.1%
高中職 602 28.5%
專科 255 12.1%
教育程度 次數 百分比
大學 575 27.2%
研究所及以上 137 6.5%
拒答 8 0.4%
總計 2,109 100.0%
(2) 家戶資料分析
A.家戶月平均收入:關於受訪者家戶月平均收入之次數分配 表,如表 3.11 所示,家庭月平均收入以「超過 3 萬不到 5 萬 元」所占百分比最高,其百分比為 17.4%,家庭月平均收入
「超過 1 萬不到 3 萬元」 次之,其百分比為 14.5%。
表3.11 家戶月平均收入
家戶月平均收入 次數 百分比
不到1 萬元 90 4.3%
超過1 萬不到 3 萬元 307 14.5%
超過3 萬不到 5 萬元 367 17.4%
超過5 萬不到 7 萬元 274 13.0%
超過7 萬不到 9 萬元 183 8.7%
超過9 萬不到 11 萬元 163 7.8%
超過11 萬不到 15 萬元 69 3.3%
超過15 萬不到 25 萬元 53 2.5%
超過25 萬元以上 60 2.9%
沒有收入 105 5.0%
拒答 438 20.8%
合計 2,109 100.0%
B.建築樣式:受訪者家戶居住的建築樣式次數分配表,如表 3.12 示,以透天厝之百分比為最高,占 69.5%。以公寓大廈 之百分比為最低,占 13.7%。
表3.12 建築樣式
建築樣式 次數 百分比
平房 350 16.6%
透天厝 1,466 69.5%
公寓大廈 289 13.7%
拒答 4 0.2%
合計 2109 100.0%
C.住宅型態:調查受訪者家戶的住宅類型(分三類,純住宅、
住商混合與純商家),調查結果之次數分配表,如表3.13,以 純住家類型之比率最高,占 90.5 %。
表3.13 住宅類型
住宅類型 次數 百分比
純住家 1,909 90.5%
住商混合 188 8.9%
純商家 12 0.6%
合計 2,109 100.0%
3.2.2 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
本次之電訪調查針對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題組,設計6 個題 目,藉此闡述與了解民眾對於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狀況,各題目之 次數分配表,如表3.14 至表 3.18 所示。
表3.14 取得管道
管道類型 次數 百分比
電視新聞 1,119 53.1%
網路新聞 430 20.4%
348 16.5%
管道類型 次數 百分比
網路社群(FB) 312 14.8%
電視廣告 275 13.0%
無明確意見 238 11.3%
平面媒體(如報紙、雜誌) 228 10.8%
電視節目 212 10.1%
電視跑馬燈 112 5.3%
親朋好友告知 103 4.9%
網路討論區 101 4.8%
網路影片 87 4.1%
不曾主動瞭解 77 3.6%
廣播電臺 53 2.5%
公司教育訓練 52 2.5%
政府官網 45 2.1%
海報、DM 39 1.8%
政府通訊軟體 14 0.7%
演習 11 0.5%
政府電子報 10 0.5%
政府網路頻道 9 0.4%
公所宣導 8 0.4%
鄰里宣導(廣播) 7 0.3%
廣告看板 5 0.3%
氣象地震APP 4 0.2%
消防局 3 0.1%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為了瞭解民眾的地震防救災資訊取得管道情況,問卷題目為
「請問您從哪裡瞭解到地震災害避難知識?」,為複選題。根據調查 資料分析結果,如表3.14 所示,民眾取得地震防救災資訊以「電視 新聞」所占比率為最高,其比率為53.1%;其次為「網路新聞」,其 比率為20.4%,又教育機構、社群網路(FB)、電視廣告、平面媒體
與電視節目等傳播管道,皆有高達10%以上。調查結果顯示有
11.3%民眾為拒答、不知道資訊取得管道或無意見狀況下,皆被歸納 於「無明確意見」之選項,對該部分民眾,未來應多主動提供相關 資訊或加強協助取得防救災資訊,提升防救災資訊之普及化。
表3.15 地震前一年和家人討論地震避難方法次數
討論次數 次數 百分比
1 至 2 次 244 11.6%
3 至 4 次 92 4.4%
5 至 6 次 46 2.2%
7 次以上 42 2.0%
沒有討論過 1,631 77.3%
無明確意見 54 2.6%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為了瞭解到防救災知識是否於平日落實,因此詢問民眾在0206 地震前的一年裡與家人討論避難頻率與接受相關地震演習之次數,
藉此瞭解防救災認知是否根深蒂固。根據表3.15 顯示,在 0206 地 震發生前的一年裡,有77.3%受訪者在平日話題中沒有討論過地震 避難方法,有11.6%受訪者曾討論 1 至 2 次。整體而言,77.3%受訪 者未討論過地震避難方法。
再者,表3.16 顯示 0206 地震發生前的一年間,91.7%之受訪者 未接受地震宣導、教育或演習,7.9 %有參加過宣導、教育或演習,
其參加次數多數落於1 至 2 次的區間,彰顯民眾平日顯少接受地震 防救災之相關教育訓練、宣導或與演習。
表3.16 接受地震防災宣導、教育或參加演習活動經驗
討論次數 次數 百分比
1 至 2 次 138 6.6%
3 至 4 次 15 0.7%
5 至 6 次 4 0.2%
7 次以上 9 0.4%
沒有參加過 1934 91.7%
無明確意見 9 0.4%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在本次調查中,詢問民眾對於政府防救災宣導成效,調查結果 顯示如表3.17,顯示正面評價(非常好、還算好)約有 40.1%,負 面評價(不太好、非常不好)有41.5%,民眾的正面評價與負面評 價百分比,相差雖甚小,但負面評價比率大於正面評價。
表3.17 政府推動地震防救災之評價
評價程度 次數 百分比
非常好 224 10.6%
還算好 622 29.5%
普通 68 3.2%
不太好 657 31.1%
非常不好 219 10.4%
無明確意見 319 15.1%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防災包的目的是災害發生後,讓民眾能迅速離開災害現場,並
帶走平時已準備好的避難所需物品。藉由本次調查檢視民眾對於防 災包準備之落實程度,分別詢問在0206 地震前與地震後,家中是否 有準備防災包,調查結果如表3.18,顯示地震前,民眾準備防災包 之比率為19%,地震後民眾準備防災包之比率為 18%,差異甚小。
顯示0206 地震過後與其衝擊影響,並沒有增加民眾準備防災包之行 為,有八成左右民眾仍是未準備防災包。
表 3.18 地震前/後對於防災包準備狀況
地震前 地震後
是否有準備 次數 百分比 是否有準備 次數 百分比
有 401 19.0% 有 379 18.0%
沒有 1,702 80.7% 沒有 1,727 81.9%
無明確意見 6 0.3% 無明確意見 3 0.1%
合計 2,109 100.0% 合計 2,109 100.0%
3.3.3 臨震與避難行為
為了探究民眾在面臨地震時第一時間的反應、地震後的避難行 為與短期收容狀況,故在本次調查中,擬定臨震與避難行為之相關 題目,其調查結果如表3.19 至表 3.25 所示。在臨震行為部分,問卷 題目為:「請問在 2 月 6 日地震發生時,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臨 震反應的調查結果如表3.19 所示。結果顯示民眾在面臨 0206 地震 時,前三大反應為「感覺地震很大,想要反應卻來不及動作」、「儘 速起床,往建築物外跑」與「找家人」,比率分別為 16.0%、14.7%
與13.2%。因為 0206 地震發生在凌晨,許多人已就寢,平時若已確 定床上無易掉落物品,凌晨地震時「待在床上,用枕頭或被子保護 頭部」是較建議的選擇,有11.6%受訪者回答此選項。針對尚未就 寢者,「躲在堅固家具的底下」較符合官方建議之「趴下、掩護、穩 住」策略,只有3.1%受訪者選擇,小於「躲在堅固家具的旁邊」
(可類比黃金三角的概念,不為官方所建議)的數據。
表3.19 臨震行為
您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次數 百分比
沒感覺地震或覺得地震很小,不需應變 228 10.8%
感覺地震很大,想要反應卻來不及動作 338 16.0%
待在床上,用枕頭或被子保護頭部 245 11.6%
躲在床旁邊 112 5.3%
躲在堅固家具的旁邊 105 5.0%
躲在堅固家具的底下 65 3.1%
儘速起床,往建築物外跑 311 14.7%
把門打開,避免出入口損壞 250 11.8%
找家人 279 13.2%
躲在牆角 30 1.4%
您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次數 百分比
躲在樑柱下 19 0.9%
禱告、唸佛號 7 0.3%
處於室外就地蹲下 2 0.1%
注意有無物品掉落 12 0.6%
感覺地震很大,但不做應變 62 2.9%
往公寓高樓層處跑 3 0.2%
留值廠房立即監控廠區 1 0.0004%
不知道/很難說 41 1.9%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對於民眾避難資訊的掌握情況,調查民眾對居家附近的政府公 告(地震)避難地點是否瞭解,以及地震後民眾是否有進行避難行 為等,調查結果如表3.20 至表 3.23 所示。
表 3.20 是否瞭解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
是否知道 次數 百分比
是 468 22.2%
否 1,641 77.8%
合計 2,109 100.0%
表3.20 結果顯示有 22.2%民眾知道居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地 點。進一步詢問知道公告避難地點之民眾,該公告地點是否適用於 地震災害,調查結果如表3.21 所示。在 468 位受訪者中有 64.5 %知 道該公告地點適用於地震災害,有17%知道該公告地點不適用於地 震災害,有18.5%對於該公告地點為無明確意見(即回答:不知 道、無意見或拒答)。
表 3.21 避難地點是否適用於地震
是否適用地震 次數 百分比
是 302 64.5%
否 79 17.0%
無明確意見 87 18.5%
合計 468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由於民眾對於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知道比率不高,故進一步探究 受訪者年齡、家中有幼齡成員等變項是否有所影響,其交叉結果如 表3.22 與表 3.23 所示,同時進行卡方檢定呈現「年齡」與「家中有 幼齡成員」皆對民眾知道公告避難地點有顯著差異。表3.22 說明 25 – 29 歲與 50 歲以上民眾對於政府公告避難地點資訊,高達八成呈現 不知道狀態。表2.23 說明家中若有幼齡成員,知道避難地點的比率 較高,其比率為36.7%。
表 3.22 年齡與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知曉度交叉分析表
年齡別 樣本數 知道
避難地點
不知道 避難地點 25 – 29 歲 194 19.4% 80.6%
30 – 34 歲 220 24.6% 75.4%
35 – 39 歲 247 29.8% 70.2%
40 – 44 歲 216 40.3% 59.7%
45 – 49 歲 223 29.0% 71.0%
50 – 54 歲 233 16.5% 83.5%
55 – 59 歲 220 14.3% 85.7%
60 – 64 歲 186 15.7% 84.3%
65– 69 歲 126 16.8% 83.2%
年齡別 樣本數 知道 避難地點
不知道 避難地點 70 歲以上 243 12.8% 87.2%
拒答 1 - -
合計 2,109
表 3.23 幼齡家庭成員與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知曉度交叉分析表 幼齡家庭成
員 樣本數 知道
避難地點
不知道 避難地點
有 674 36.7% 63.3%
無 1435 15.4% 84.6%
合計 2,109
註:幼齡家庭成員有指有14 歲以下幼童
再者,利用「民眾是否參與防救災教育訓練或演習」與「是否 知道政府公告避難地點」問題,進行交叉分析與卡方檢定,研析接 受演習與否對於民眾知曉政府公告避難地點的是否有顯著差異。根 據表3.16 結果呈現民眾參與防救災教育訓練或演習的次數概況,如 圖3.2(a),再依序對「未曾」與「曾經」 參與的對象,進一步分 析政府公告避難地點資訊知道的程度,結果如圖3.2(b)與 3.2
(c)所示。在未曾教育訓練或演習的民眾,有 20%知道政府公告避 難地點,在曾經參與教育訓練或演習之民眾,有48%知道避難地 點,可見其演習或教育訓練之成效。卡方檢定結果,如表3.24 所 示,檢定結果呈現是否曾經參與教育訓練或演習民眾對於避難地點 知曉度,有統計上顯著之差異。
圖3.2 是否參與教育訓練/演習對於政府公告避難地點關係
表3.24 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
性 (雙尾)
精確顯著 性 (雙尾)
精確顯著 性 (單尾)
Pearson 卡方 70.295a 1 .000
連續性校正b 68.673 1 .000
概似比 59.638 1 .000
Fisher's 精確檢定 .000 .000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70.261 1 .000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2101
a. 0 格 (0.0%)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36.90。
b. 只能計算 2x2 表格
本次調查亦針對0206 地震時,民眾是否於地震後至空曠處進行 避難,若有至空曠處避難者,再加以詢問該空曠處是否為政府公告 地點,相關結果如表3.25 與表 3.26 所示。表 3.25 顯示有 13.3%民眾 在地震後至空曠處進行避難,又0206 地震發生時間點為凌晨,有可 能導致民眾不願意至空曠處進行避難。表3.26 顯示至空曠處進行避 難者,有83.6%不是跑到政府公告地點。
表 3.25 空曠處避難 是否去空曠處
避難 次數 百分比
是 281 13.3%
否 1,828 86.7%
合計 2,109 100.0%
表3.26 空曠處是否為政府公告地點 空曠處是否為
政府公告地點 次數 百分比
是 24 8.6%
否 235 83.6%
不知道 22 7.8%
合計 281 100.0%
由於0206 地震導致維冠金龍大樓倒塌與多處建築物毀損,導致 部分民眾需要至他處進行短期安置或收容,故本次調查也針對重大 天然災害發生後,民眾收容狀況進行瞭解,詢問「是否因為0206 地 震必須到其他地方暫時住幾天」與「臨時居住地方」,調查結果如表 3.27 與表 3.28 所示。
表3.27 異地收容 是否去他處臨
時居住幾天 次數 百分比
是 36 1.7%
否 2,073 98.3%
合計 2,109 100.0%
表 3.28 臨時居住地點
臨時居住地點 次數 百分比
親友家 32 88.9%
自己找的旅館 2 5.6%
住在車上 1 2.8%
無明確意見 1 2.8%
合計 36 100.0%
表3.27 顯示有 1.7%民眾受到 0206 地震影響,需要至其他地方 暫時居住幾天。進一步詢問有至他處收容的受訪者以何處作為收容 地點,調查結果如表3.28 所示,顯示有 88.9%民眾至親友家臨時居 住。
除此,本次調查也詢問民眾對於消防署推廣之「趴下Drop、掩 護Cover、穩住 Hold on」或網路流傳「躲在黃金三角」觀念之想 法,調查結果如表3.29。顯示有 26.9%民眾選擇「趴下、掩護、穩 住」,有 57.0%民眾選擇「躲在黃金三角」,顯示如何有效宣導「趴 下、掩護、穩住」,為政府應持續努力的方向。
表3.29 臨震應變之行為
防震應變之行為 次數 百分比
趴下、掩護、穩住 568 26.9%
躲在黃金三角 1,202 57.0%
以上皆對 27 1.3%
以上皆錯 51 2.4%
無明確意見 262 12.4%
合計 2,109 100.0%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另外,利用「民眾是否參與防救災教育訓練或演習」與「臨震 應變之行為」問題,進行分析,研析是否接受教育訓練/演習對臨震 應變的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承圖3.2(a)依序對「未曾」與「曾 經」 參與的對象,進一步分析此兩種族群對於臨震應變行為的差 異,結果如圖3.3(a)與 3.3(b)所示。在未曾教育訓練或演習的
25% 瞭解到官方推廣之「趴下、掩護、穩住」應變
作為,超過一半以上的民眾選擇「黃金三角」。反觀,曾經參與教育 訓練或演習有44%民眾具有「趴下、掩護、穩住」觀念,足以顯示 曾參與教育訓練或演習之民眾,能夠瞭解「趴下、掩護、穩住」理 應是地震應變時較為合理的行為。
圖3.3 是否參與教育訓練/演習對於臨震應變行為之關係
3.3.4 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題組分別調查停水、停電與建物之損失狀況,此題組 藉由篩選題瞭解受訪者家戶是否有上述受災情形,並進一步調查停 水天數、停水損失、停電時間、停電損失與建物損失等資訊。表 3.30 顯示,50.5%受訪者家戶因 0206 地震導致停水,停電部分為 16.5%,有建物損失為 16.6%,皆無停水、停電與建物損失狀況有 40.2%。
表 3.30 停水、停電、建物損失之次數 停水、停電、建物
損失之狀況調查 次數 百分比
停水 1,064 50.5%
停電 347 16.5%
建物損失 350 16.6%
都沒有 848 40.2%
無明確意見 16 0.8%
註:無明確意見表示民眾回答「不知道」、「無意見」或「拒答」
根據受訪者家戶的受災情況,其停水時間、停水損失、停電時 間、停電損失與建物損失等資訊,彙整說明如下:
1.停水
表3.31 顯示受訪家戶因為 0206 地震所導致之停水天數,以停 水6-7 天所占比率最高,為 25.5%,其次為停水 2-3 天,其比率為 23.9%,經由調查資料統計,平均停水天數為 7 天。
表3.32 顯示因為停水所額外造成的每日花費,有 39.8%民眾表 示雖有停水狀況,但因停水時間低於1 天且立即恢復供水,而未造 成損失。其次,約五成之受訪家戶,每日停水損失低於4,000 元。
整體而言,停水家戶每日的平均停水損失為1,555 元。
表3.31 停水天數之次數
停水天數(天) 次數 百分比
1 天 99 9.3%
2-3 天 255 23.9%
4-5 天 92 8.7%
6-7 天 271 25.5%
8-14 天 212 19.9%
15-21 天 85 8.0%
22-28 天 5 0.5%
29 天以上 20 1.9%
不知道 25 2.3%
總計 1,064 100.0%
表3.32 因停水所致之每日額外花費
停水損失 次數 百分比
1 千元以下(不含) 370 34.8%
1 千元(含)~ 2 千元(不含) 106 9.9%
2 千元(含)~ 3 千元(不含) 45 4.3%
3 千元(含)~ 4 千元(不含) 20 1.9%
4 千元(含)~ 5 千元(不含) 9 0.8%
5 千元(含)~ 6 千元(不含) 10 0.9%
6 千元(含)~ 7 千元(不含) 2 0.2%
7 千元(含)~ 8 千元(不含) 5 0.4%
1 萬元(含)~ 2 萬元(不含) 10 1.0%
2 萬元以上 9 0.8%
沒有花費 423 39.8%
停水損失 次數 百分比
不知道 55 5.2%
總計 1,064 100.0
%
2.停電
本次的調查中有 347 家戶因 0206 地震而發生停電,表 3.33 顯 示停電2 小時內的家戶有 34.2%,停電 3 - 4 小時為 29.9%,停電 5 - 6 小時為 9.7%,有 2.2%之受訪者家戶停電時間超過 48 小時,整體 而言,有7 成左右之家戶停電時間未達 6 個小時,3%家戶停電時間 超過24 小時,平均停電時間為 10 小時。
針對停電損失進行統計,結果如表3.34 所示。停電損失統計顯 示有63.4%家戶雖然有停電狀況,但沒有損失,將近一成家戶之停 電損失低於1,000 元以內,一成家戶之停電損為 1,000 至 3,000 元,
將近3%家戶停電損失高達萬元以上。整體而言,家戶每日平均停電 損失為3,519 元。
表 3.33 停電時間之次數
停電時間 次數 百分比
2 小時以下 119 34.2%
3 - 4 小時 104 29.9%
5 - 6 小時 34 9.7%
7 - 8 小時 15 4.4%
9 - 10 小時 6 1.9%
11 -12 小時 11 3.0%
停電時間 次數 百分比
19 - 24 小時 21 6.1%
25 - 36 小時 0 0.1%
37- 48 小時 3 0.9%
48 小時以上 8 2.2%
不知道 25 7.2%
總計
347 100.0%
表 3.34 因停電所致之每日損失
停電損失 次數 百分比
1 千元以下(不含) 32 9.2%
1 千元(含)~ 2 千元(不含) 19 5.6%
2 千元(含)~ 3 千元(不含) 14 4.0%
3 千元(含)~ 4 千元(不含) 9 2.6%
4 千元(含)~ 5 千元(不含) 3 0.8%
5 千元(含)~ 6 千元(不含) 3 0.8%
6 千元(含)~ 7 千元(不含) 0 0.1%
7 千元(含)~ 8 千元(不含) 1 0.2%
1 萬元(含)~ 2 萬元(不含) 6 1.8%
2 萬元以上 4 1.0%
沒有花費 220 63.4%
不知道 36 10.5%
總計 347 100.0%
3.建物損失
建物損失包含結構損失、室內裝潢損失、家電毀損等狀況,本 次調查到的建物損失筆數有350 筆,占總樣本之 16.6%,建物損失 之資料彙整如表3.35 所示。結果顯示建物損失以未達 10 萬元的比 率最高,有72.4%,建物損失金額落於 10 萬至 20 萬區間為次,其 比率為6.6%,統計資料顯示平均建物損失為 97,372 元。
表3.35 建物損失
建物損失 次數 百分比
10 萬以下(不含) 253 72.4%
10 萬(含)~ 20 萬(不含) 23 6.6%
20 萬(含)~ 30 萬(不含) 7 2.0%
30 萬(含)~ 40 萬(不含) 4 1.2%
40 萬(含)~ 50 萬(不含) 5 1.5%
50 萬(含)~ 60 萬(不含) 3 0.7%
60 萬(含)~ 70 萬(不含) 1 0.3%
70 萬(含)~ 80 萬(不含) 1 0.3%
80 萬(含)~ 90 萬(不含) 0 0.0%
90 萬以上 6 1.6%
不知道 47 13.4%
總計 350 100.0%
.
4.地震保險與客製化防災資訊之願付價格
本次調查也針對民眾之地震保險投保、提升保額意願與客製化 防救災資訊之願付價格等,進行調查,探討民眾對於提升地震防災 能力之意願。針對民眾投保地震保險之狀況,調查結果如表3.36 所 示僅有17.3%民眾有投保地震保險。
表3.36 地震保險投保狀況
投保地震保險 次數 百分比
是 365 17.3%
否 1,594 75.6%
不知道 149 7.1%
合計 2,109 100.0%
另外,針對已投保地震保險民眾,進一步詢問是否願意提高保 額以增加保障,調查結果如表3.37 所示。表 3.37 顯示在已投保地震 保險的民眾中,有66.1%民眾不願意提高保費。願意增加保費之民 眾中,以每年提高1,000 元保費居冠,其比率為 8.2%。每年願意提 高2,000 元保費為次要,其比率為 6.9%。
表3.37 提高保費的意願
防災資訊是民眾進行災害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調查民眾是否 願意購買客製化之防災資訊及其願付價格,調查結果如表3.38 與表 3.39 所示,對於客製化防災資訊部分有 28.4%民眾願意購買,45.4%
民眾不願意購買客製化之防救災資訊。
表 3.38 客製化防災資訊購買 是否願意購買客製
化防災資訊 次數 百分比
是 599 28.4%
否 958 45.4%
不知道 552 26.2%
合計 2,109 100.0%
提高保費/增加理賠金額 次數 百分比
沒有願意提高保費(原價) 241 66.1%
增加500 元/年(理賠多 50 萬元) 23 6.4%
增加1,000 元/年(理賠多 100 萬元) 30 8.2%
增加1,500 元/年(理賠多 150 萬元) 11 2.9%
增加2,000 元/年(理賠多 200 萬元) 25 6.9%
增加2,500 元/年(理賠多 250 萬元) 7 1.8%
增加3,000 元/年(理賠多 300 萬元) 11 3.0%
增加3,500 元/年(理賠多 350 萬元) 1 0.2%
增加4,000 元/年(理賠多 400 萬元) 3 0.9%
增加4,500 元/年(理賠多 450 萬元) 1 0.2%
增加5,000 元/年(理賠多 500 萬元) 11 3.0%
增加6,500 元/年(理賠多 650 萬元) 1 0.2%
總計 365 100.0%
在599 位願意購買客製化防災資訊的民眾中,進一步詢問其願 付價格,調查結果如表3.39 所示。有七成多的民眾每年願意支付超 過百元以上的金額去購買客製化防災資訊,每年願意購買客製化防 災資訊的平均願付價格為235 元。
表 3.39 客製化防救災資訊之願付價格
每年願意購買客製化防救災資訊之金額 次數 百分比
30 元以下(不含) 23 3.9%
30 元(含)~ 60 元(不含) 28 4.6%
60 元(含)~ 90 元(不含) 20 3.3%
90 元(含)~ 120 元(不含) 63 10.6%
120 元(含)~ 150 元(不含) 21 3.5%
150 元(含)~ 180 元(不含) 6 1.0%
180 元(含)~ 210 元(不含) 34 5.7%
210 元(含)~ 240 元(不含) 5 0.8%
270 元(含)~ 300 元(不含) 37 6.2%
300 元(含)以上 363 60.6%
總計 599 100.0%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4.1 結論
根據前述之敘述統計分析,透過0206 地震調查,針對地震災害 知識與能力、臨震與避難行為、經濟損失等,結論彙整如後所述。
(一)地震災害知識與認知 1.瞭解地震災害避難知識的管道
民眾瞭解地震災害避難知識的管道,以「電視新聞」的比例較 高,占53.1%,其次依序為「網路新聞」(20.4%)、「教育機構」
(16.5%)、「網路社群」(14.8%)、「電視廣告」(13.0%)、「平面 媒體」(10.8%)、「電視節目」(10.1%)等。
2.在 0206 地震前一年和家人討論地震災害避難方法的經驗
調查顯示,只20.1%的民眾和家人討論過地震災害的避難方法。
3.在 0206 地震前一年接受政府地震防災宣導、教育或參加相關地震 應變演習活動的經驗
調查顯示,只有7.9%的民眾有接受政府地震防災宣導、教育或 參加相關地震應變演習活動。
4.政府推動地震防災宣導或教育成效的評價
民眾對政府在推動地震防災宣導或教育的成效,有40.1%的民眾 認為好,3.2%的民眾認為普通,41.6%的民眾認為不好。
5.在 0206 地震前/後家中準備防災包的情形
根據調查,有19.0%的民眾在 0206 地震前家中有準備防災包,
在0206 地震後,有 18.0% 的民眾在 0206 地震後家中目前有準 備防災包。
(二)臨震與避難行為
1.在 0206 地震發生時的第一個反應
民眾在0206 地震發生時的第一個反應,以「感覺地震很大,想 要反應卻來不及動作」的比率較高,占16.1%,其次依序是「盡 速起床,往建築物外跑」(14.7%)、「找家人」(13.2%)、「把門 打開,避免出入口損壞」(11.8%)、「待在床上,用枕頭或被子 保護頭部」(11.6%)。除了「待在床上,用枕頭或被子保護頭 部」的臨震反應,其餘並非理想的臨震反應行為。
2.住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知曉度
民眾對住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只有22.2%的民眾表示知 道。
3.知道的避難地點是否適用於地震災害
在468 位知道住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的民眾,有 64.5%的 民眾表示該避難地點適用於地震災害。
4.在 0206 地震發生時,到空曠處避難的情形
調查顯示,有13.3%的民眾在 0206 地震發生時,有到空曠處避 難。
5.避難的空曠處是否為政府公告的地震避難地點
在281 位有到空曠處避難的民眾中,有 8.6%的民眾表示該避難 空曠處是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83.6%的民眾表示該避難空曠處 不是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
6.是否因 0206 地震必須去別的地方暫時住幾天
有1.7%的民眾因為 0206 地震,必須去別的地方暫時住幾天。
7.曾去暫時住幾天的地方
在36 位曾去別的地方暫時住幾天的民眾中,以到親友家的比率 較高,占89.7%。
8.對「躲在黃金三角」及「趴下、掩護、穩住」說法認知
民眾認知以「躲在黃金三角的比例」較高,占57.0%,認為「趴 下、掩護、穩住」為行為認知的有26.9%。
(三)經濟損失
1.家中因 0206 地震造成停水、停電或建物損失
調查顯示,有50.4%的民眾家中有停水、建物損失(16.6%)、停 電(16.5%)。
2.因 0206 地震讓家中暫停使用自來水天數
在1,064 位家中有停水的民眾中,平均停水的天數為 7 天。
3.平均每日因停水造成額外花費金額
在1,064 位家中有停水的民眾中,因停水造成額外花費的平均金 額為1,555 元。
4.因 0206 地震造成家中停電的時間
在374 位家中有停電的民眾中,平均停電時數為 10 小時。
5.平均每日因停電造成的損失金額
在374 位家中有停電的民眾中,因停電造成的平均損失金額為 3,519 元。
6.因 0206 地震造成家中建物損失金額
在350 位家中因 0206 地震造成家中建物損失的民眾中,平均損 失金額為9,7372 元。
7.願意增加的住宅地震險每年投保金額
調查顯示,有17.3%的民眾家中有投保住宅地震險,75.6%的民 眾家中沒有投保住宅地震險。在365 位有投保住宅地震險的民 眾中,有66.2%的民眾不願意提高保費,以增加理賠額度,有 33.8%的民眾願意提高保費,增加理賠的額度。而願意增加保費 的民眾中,以增加1,000 元/年的比例較高,有 8.2%,其次依序
為願意增加2,000 元/年有 6.9%、願意增加 500 元/年有 6.4%。
8.在 0206 地震後投保地震保險的意願
在1,594 位 0206 地震前沒有投保住宅地震險的民眾中,有
22.1%的民眾在 0206 地震後,有意願投保地震保險,68.5%不願 意投保地震保險。
9.購買政府提供的客製化的防災資訊的意願
調查顯示,有28.4%的民眾有意願購買政府提供的客製化的防災 資訊,有45.4%的民眾不願意購買政府提供的客製化的防災資 訊。在599 位有意願購買的民眾中,有 60.5%願意花費 300 元以 上購買政府提供的客製化的防災資訊。
4.2 建議
經由本次的調查結果與分析結果,提出以下幾點項建議:
1.提升民眾對於「趴下、掩護、穩住」的避震認知
根據本次的調查顯示,民眾對於臨震行為的認知,有57%民眾 選擇「躲在黃金三角」,並非官方推廣的「趴下、掩護、穩住」觀 念;實際行為方面,實際執行「趴下、掩護、穩住」者亦不多。透 過「是否參與過防災宣導/教育訓練/演習」、「臨震應變作為」的交叉 分析結果,顯示有參加防災宣導/教育訓練/演習的民眾,其臨震觀念 或行為較為正確,意味若有參加防救災宣導活動是具有成效。因此 可增加宣導活動次數,藉由民眾參與過程,能夠地震發生時正確作 為,以「趴下、掩護、穩住」為避難主軸,確實保護頭部與自身安 全。
2.提升民眾對於避難地點的之知曉度
調查結果顯示,有77.8%的民眾不知道住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 地點。進一步交叉分析,以50 歲以上民眾超過八成不知道政府公告 的避難地點;在0206 地震前有討論過避難方法的民眾、家中有幼齡 家庭成員的民眾,以及有參加政府地震防災宣導活動的民眾,對於 住家附近政府公告的避難地點適用於地震災害的知曉度較高。未來 在宣導地震避難地點時,應辦理多場的政府地震防災宣導活動的方
式,藉此提升民眾對於避難地點的知曉度。
3. 落實與普及家庭防災教育
調查結果顯示,防災議題於家庭內部討論的比率只有19.9%(約 兩成),突顯防災宣導與防災議題在民眾的日常生活鮮少被關注,因 此應該思考如何讓防救災議題(如減災、備災、避難、應變等)成 為家庭中日常的談論議題,將防救災觀念深植家庭成員內心,能夠 在面臨災害發生時,有合宜的應變作為,降低衝擊。
4.提升民眾地震風險認知
臺灣一直處於天災災害高風險的熱區,地震事件頻傳,因此地 震風險相當高,在調查發現0206 地震主要造成的災害有停水、停 電、建物受損。其中,建物的平均損失更達到9 萬 7 千元,顯示地 震災害仍對民眾造成不小的衝擊。然而,本次調查發現,僅17.3%
的民眾家中有投保住宅地震險,顯示民眾購買地震保險偏低。
民眾對於住宅的地震風險認知有待加強,若能夠強化民眾對於 地震的風險認知,在平日檢查建物安全性、針對安全性不足之建物 進行補強工程,搭配購買地震保險等作為,必定能夠降低災害風險 衝擊。
5.客製化地震防災資訊
民眾對於客製化的防災資訊需求,顯示不到三成的民眾願意購
買客製化的防災資訊。反觀,有意願購買的受訪者願付價格多數皆 超過百元以上,顯見客製化資訊在未來防救災事務上,具有市場價 值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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