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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附表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謹代表○○○○(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名稱)聲明本公司/信用合 作社於○○年○○月○○日至○○年○○月○○日確實遵循「金融控股公 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 風險管理,由超然獨立之稽核部門執行查核,定期陳報董(理)事會及監 察人/審計委員會/監事(會)(銀行業應增列:,並確實遵循前開辦法第三 十八條第五款及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與同業公會所定資訊安全自律規範) (兼營證券業務者,應增列:;兼營證券業務部分,確實依據「證券暨期 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 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兼營保險代理 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者,應增列:;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部 分,確實依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 處理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 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是否有效)。經審慎評估,本年度各單位內部控制、法 規遵循情形(銀行業應增列:及資訊安全整體執行情形),除附表所列事項 外,均能確實有效執行(兼營證券業務者或屬股票公開發行公司者,應增 列:
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
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
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謹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
董(理)事長(主席) : (簽章)
總經理: (簽章)
總稽核: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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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 (簽章)
(銀行業應增列:資訊安全長: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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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制度應加強事項及改善計畫
(基準日: 年 月 日)
應 加 強 事 項 改 善 措 施 預 定 完 成 改 善 時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