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及設備資產
定義 :
所謂“廠房及設備“,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的規
定 , 是指”企業所擁有”用於
生產或提供商品或勞務.供
出租.或提供行政管理目的
使用 , 且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一
個會計期間的有形資產
廠房設備及資產
• 折舊的意義:
廠房及設備資慘經使用後,由於物質上的磨 損或功能上的不敷使用.不合經濟效益等,
最後均需報廢!因此在取得資產的耐用年限,
將成本減去估計殘值後的數額,在估計耐用
年限內,以合理而有系統的方法分攤,作為
各期間的費用!這種分攤成本的程序在會計
上稱之為“折舊”
廠房及設備資產
• 折舊方法:
一般常用的折舊方法有三大類:
1)直線折舊法(或稱平均法)
2)工作數量法(包括工作時間法 及生產數量法)
3)遞減法(包括定率餘額遞減法
.倍數餘額遞減法及使用年數
合計法)
廠房及設備資產
• 直線法
公式:
(資產成本-估計殘值)/估計耐用 年限=每期間的折舊費用
• 工作數量法
1)生產數量法
公式 :(資產成本-估計殘值)/預計總 產量=單位折舊費用
單位折舊費用x實際產量=折舊
2)工作時間法
公式:(資產成本-估計殘值)/總工作 小時=單位折舊費用
單位折舊費用x實際產量=折舊
.遞減法
1)定率餘額遞減法 2)倍數餘額遞減法 公式:r=2/n 3)使用年數合計法
公式:r=(n+1-t)/{[n(n+1)]/2}
廠房及設備資產
• 殘值及年限變動
折舊是根據資產的估計耐用年限及殘值計算而 得,而耐用年限及殘值往往難以精確估計,因此,
資產使用一段期間後,若發現資產的實際耐用年 限或殘值,與原估計數有差異時,應加以修正!
同時,以後各期的折舊費用亦應隨之增減,會計 上稱之為“會計估計變動”會計上同時規定,以 前年度折舊不得變更,只能將為折舊的資產成本,
減去新估計殘值,分攤到新估計的剩餘耐用年限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