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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開蒙目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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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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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訂日期: 2009/04/22 發行日期: 2009/5/9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資料底本: 卍新纂續藏經 Vol. 55, No. 888

原始資料: 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No. 888-A重刻唯識開蒙跋語

  如來以五味四悉。化導眾生。雖教網萬殊。而要其旨趣。不越性相兩宗。相得性 融。不涉支離之病。性隨相顯。終無儱侗之虞。故門庭雖至於分河。而並照還同於日 月。粵自慈氏秉瞿曇之囑。而天親挈其樞。奘師得戒賢之傳。而慈恩鬯其秘。圓成妙 理。昭揭支那。逮時運遷訛。古疏湮沒。一線未墜。賴有開蒙二卷。亦復久失流通。

人罕寓目。於是雪航楫公發心募刻。兼請靈源惠兄會其科。際五陳君校其謬。而募貲 監梓者。則王元建。王汝止。揚次弁等力也。刻既成。囑余紀其始末。以告後之閱者

。共生難遭殷重之想。堅脩妙圓識心三昧。他日龍華會上。端必以此為受記正因耳。

  旹

崇禎庚午孟春之吉比丘大真識於古延壽院

唯識開蒙目緣

卷上問答題目 立三支量 唐梵番譯 成唯識義 能所成義 唯識義利 述記卷次 論疏作釋 墨字詮表 題目之義 科疏鈔序 判教頓漸 所被機宜 論之宗體 藏乘收攝 論興何年 科判三分 能敬三業

(2)

外宗我法 小乘我法 八十八使 潤惑生數 執障二義 我法二義 何名世間 何名聖教 八轉聲義 二種我法 二我之義 相見同別 四師心分 八識二執 火人喻義 五位唯識 八識得名 八識了境 四師說異 因果能變 八識門義 八識業招 八緣三境 三境熏種 三境二類 八具三量 八具三性 八具九緣 八識界地 八具心所 八能所熏 得種子名 八緣假實

(3)

八識五受 八識所依 因緣義別 開導差別 八識斷舍 七二師異 第七所繫 第七染淨 心所立名 王所取相 心所位數 遍行五義 別境五義 善十一義 染淨相番 根本六義 十惑俱分 十惑界繫 二十隨惑 不定心所 王所一異 識變唯識 分位唯識 八俱不俱 八識一異 卷下六種無為 三科百法 五位三性 因果之義 四相之義 四食之義 四分之義

(4)

戒有三種 自相共相 八緣假實 問三境義 三境熏種 二種無明 成漏之義 善等三性 南山量義 四緣之義 五果之義 十因五果 福等三業 三種習氣 惑業苦三 十二支名 二種生死 量果之義 四變句義 三界九地 世界名義 人仙名義 天君正義 輪王有四 阿修羅義 地獄名義 神是畜義 四生名報 在胎五位 四生具緣 果趣具生 定不定報 諸論差別

(5)

四斷名義 三寶名義 三乘通號 大乘五位 一資粮位 二加行位 三見道位 四修習位 五究竟位 四轉依果 二空名義 三身名義 十號名義 薄伽六義 諸佛別名 三業化義 小乘五位 一資粮位 二加行位 三通達位 四修習位 五無學位 二無我義 四句百非 雜錄問難 八部名義 四相五衰 三教同異

  唯識開蒙目次(終)

No. 888

唯識開蒙問答卷上

宣授懷益路義臺寺住持宗法圓明通濟大師 雲峰 集

(6)

問答題目

  問。云何唯識。

  答。心外無法。故曰唯識。

  難曰。山河大地六塵境界。分明在外。何言心外無法邪。

  答曰。山河等者。心相分也。實不在外。

  問。何理知之。

  答。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請說所以。

  答。謂心體者。名自證分。自證體上有二功用。一能緣用謂之見分。二所緣用謂 之相分。攝用歸體。唯一自證分。此山河等是心相分故不在外。

  問。有如何者。請喻示之。

  答曰。如蝸牛頭幻生二角。出則似二。縮則一頭。

立三支量

  問。法喻雖齊。意猶未決。以何方便使人信極。

  答。三藏大師製惡見中特伸比量。立六塵境皆不離心。量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

。定不離眼識宗。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因。猶如眼識喻。合云。諸自許初三攝眼所 不攝故者。皆不離眼識。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真故極成色。自許初三攝眼所不 攝故。定不離眼識。

  請示後五。

  答。如立聲云。真故極成聲。定不離耳識宗。自許二三攝耳所不攝故因。如耳識 喻。乃至第六云真故極成法。定不離意識宗。自許六三攝意所不攝故因。猶如意識喻

。既六塵等皆不離識。心外無法其理明矣。若汝跳得出這箇圈圚。許汝不信唯心。若 跳不出應須敬信唯心法門。如或不信埋沒自己。生死時長。奈汝波吒。

  問。立色等境不離自心。於宗因中更置真故等言。何所以邪。

  答。各有所防。外人出過。

  請細示法。

  答。因明疏云。凡因明法能所立中。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自許言簡

。顯自許之言。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 真故言簡。無自教等失。隨其所應各有標簡。此比量中有所簡別。故無諸過。

  問。且真故言。簡何過也。

  答。簡世間相違。

  問。世間有幾。

(7)

  答。有二世間。

  何者為二。

  答。一學者世間。二非學者世間。

  請別簡之。

  答。言真故者。明依勝義。不依世俗。故不違於非學者世間文。顯依大乘殊勝義 立。非依小乘。亦不違於阿含等教。色離識有。亦不違於小乘學者世間之失。

  問。真故已知。極成簡何。

  答。簡自他不極成者。

  請示。

  答。疏云諸小乘說最後身菩薩染汙諸色。一切佛有漏之色。若立為唯識。便有一 分自所別不成。亦有一分違宗之失。此是他法。自不許者。

  問。何者自法他不許邪。

  答。疏云大乘宗說十方佛色。及佛無漏色。他小乘宗不許有故。立為唯識。有他 一分所別不成。其此二因。皆有隨一一分所依不成。說極成言為簡於此。今者立二所 餘兩家共許諸色為唯識故。

  問。因云初三攝者。何為初三。

  答。顯十八界六三之中初三所攝。不爾。便有不定違宗。若不言初三攝。但言眼 所不攝故。便有不定。排不定云。言極成之色。為如眼識眼所不攝故定不離眼識。為 如五三眼所不攝。極成之色定離眼識。若許五三眼所不攝故亦不離識。便違自宗。為 揀此過言初三攝。

  問。眼所不攝復揀何過。

  答。疏云此眼所不攝言。亦揀不定。為不言眼所不攝。但言初三攝故。作不定云

。言極成之色。為如眼識初三攝故定不離眼識。為如眼根初三攝故非定不離眼識。

  問。言非定不離眼識者。何不言定離眼識邪。

  答。疏云由大乘師說彼眼根。非定一向離識。故此不定云非定不離眼識。不得說 言定離眼識。

  問。自許之言。揀何過邪。

  答。疏云為遮有法差別相違過。故言自許。非顯極成之色初三攝眼所不攝。他所 不成。唯自所許。且寄在因中防彼過故。

  請示行相。

  答。疏云謂真故極成色是有法自相。定離眼識色非定離眼識色是有法差別。立者 意許是不離眼識色。外人遂作有法差別相違言。汝立不離眼識色。舉得同喻眼識却非

(8)

極成色。(後陳定相翻云)非是不離眼識色。此翻前陳意許也。(不改先因云)初三攝眼所不

攝故。(番異作同云)猶如眼識。為遮此過。故言自許。與彼能違量上作不定言。極成之

色為如眼識初三攝眼所不攝故非是不離眼識色。為如自許他方佛等色初三攝眼所不攝 故是不離眼識色。若因不言自許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為不定。此言便有隨一過。汝能 違量既有此過。非真能破。凡顯他過。必無自非。成真能立。必無似故。明前所立無 有有法差別相違。故言自許。外人見說山河大地唯是一心。來敵之云。無情成佛。我 終不信。

  今問彼云。汝依何意便云無情不得成佛。

  彼答之云。無情不會修行。所以不得成佛。

  應問彼云何者是修行。

  彼答之云。六度萬行。入禪作觀。說法度生。此是修行。

  應更問云。如是修行。八識之中何識能耳。

  答。唯第六識。

  問。餘七何非。

  答。第八唯無記。前五雖通善。一向無觀智。第七唯執我。故修行者唯第六識。

  應問彼曰。餘七成佛否。

  答曰成佛。

  難曰。餘七不修行。如何得成佛。

  先順例云。餘七不修行。餘七得成佛。無情不修行。無情應成佛。却翻例云。無 情不修行無情不成佛。餘七不修行餘七不成佛。應立量云。餘七是有法。應不成佛宗

。不修行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成佛宗。不修行故因。如餘七喻。彼來救 云。餘七雖無觀智不能修行。六修行時。為助伴故。亦得成佛。

  問。如何助伴。

  答。六修行時眼觀善色。耳聞善聲等。助成心事名為助伴。應例彼云。六修行時

。無情亦為助伴。且如布施象馬車乘國城妻子七寶等物。豈非無情為助伴乎。量云。

餘七是有法。不得成佛宗。修行助伴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得成佛。修行 助伴故。如餘七。彼復救云。餘七雖不修行。是有情故亦得成佛。

  難曰。若爾。闡提之人亦不修行。是有情故。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是有法。應得成佛。雖不修行是有情故。如餘七識。彼又救云。心法 有緣慮。所以得成佛。無情無緣慮。是故不成佛。

  難曰。闡提心法有緣慮。亦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心是有法。應得成佛。有緣慮故。如大乘心。大乘心是有法。不得成 佛。有緣慮故。如闡提心。彼又救云。佛有覺受。方得成佛。無情無覺受。如何得成

(9)

  難曰。佛身有覺受。汝云得成佛。佛身髮毛爪齒無覺受。應亦不成佛。

  量云。佛身中髮毛爪齒是有法。應不成佛。無覺受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 成佛。無覺受故。如佛身中髮毛爪齒。

  應問彼云。心心所中何法是觀智之體。

  答。定慧是。

  難曰。定慧觀智體。定慧得成佛。餘非觀智體。餘應不成佛。

  量云。餘心心所是有法。不得成佛。非觀智體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得成 佛。非觀智體故。如餘心心所。

  又問彼云。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何故內三分得成佛。相分不成佛。

  量云。內三分是有法。不得成佛。心四分中隨一攝故。如相分。相分是有法。應 得成佛。心四分隨一攝故。如內三分。彼便救云。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

  難云。若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者。佛位應無依報。佛既無依報。人天亦應無 依報。

  量云。人無是有法。應無依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佛位。佛位是有法。應有依 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人天。彼又救云。人天依報。我今現見。佛位依報。我不曾 見。所以無佛土。

  難云。佛土不曾見。汝言無佛土。汝之祖先。汝亦不曾見。汝應無祖先。

  量云。汝之祖先是有法。應是無。汝不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有。

汝不曾見故。如汝祖先。彼又救云。眼前現見。方是其有。眼不現見者皆是無。

  難云。汝在此中眼不現見北京。亦應無北京。

  量云。北京是有法。亦應不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是 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北京。應諭彼云。教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云根根塵塵遍 周沙界。常色塵塵是無情麼。自受用土是無情麼。華藏世界是無情麼。何得對面蹉過 赤諱白賴也。細思細思。況無情者。只是自己休昧。敵人至此。可謂弓折箭盡矣。何 故無理可伸。無言可對耶。葢以截斷意根摒。却咽喉。上天無路。入地無門。致使目 睜而不收。氣喪而不揚。精神減却十分。豪氣全無半點。噫。慙惶銅面具。[巨*寸]耐 鑞槍頭。真可謂長蛇陣前弓稍撲地。落馬中傷。塵埃滿面。秤鎚拶到秤稍頭。忽然落 地翻斤斗。早知今日事。悔不慎當初。啼得血流無用處。不如緘口過殘春。既然如是 應生信敬。努力進修。速出輪迴。如或未然。強項之罪彌天。更造彌天罪犯。甘澤雖 廣。不滋無根之木。千佛出世。也不奈你何。裴相國云。鬼神沉幽愁之苦。鳥獸懷獝 狘之悲。修羅方嗔。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爾。人而不為。吾 莫如之何也已矣。護法論云。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思之思之。

(10)

唐梵番譯

  問。云何名為成唯識論。

  答。此論成立唯識。名成唯識論。

  問。唐言唯等。梵語云何。

  答。梵云毗若底。識也。麼怛喇多。唯也。悉底。成也。奢薩怛羅。論也。應云 識唯成論。

  問。云何今名成唯識論。唐言梵語。次第不同。

  答。彼方先所後能。此方先能後所。是以唐梵次序不同。

  問。云何西方名為梵語。

  答。梵天之語。故曰梵語。

  問其所以。

  答。每劫初時。梵王親下。以自梵語教導世間。云梵語也。

  問。云何此土呼作唐言。

  答。此唯識論。唐時翻譯。故號唐言。

  問。何名翻譯。

  答。普潤大師云。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故曰翻譯。

  問。彼此言音有異。能所先後不同。若順此則違彼。順彼則違此。如何翻譯。

  答。但隨此方令人易解。義理相符。如是翻譯。

  問。此以何據。

  答。普潤云。言音雖異。義則大同。宋僧傳云。如翻錦繡。背面俱華。但左右不 同爾。

  問。譯者何義。

  答。普潤云。譯之言易也。謂以其所有。易其所無。故以此方之經。而顯彼土之 法。

  問。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

。今通西方之語不云鞮。却言譯者何也。

  答。葢漢時多是北方。而譯官兼善西方語。摩騰始至。因而稱譯也。

  問。自漢至隋。皆指西域以為胡國。何方梵語也。

  答。唐有彥琮法師獨分故云。葱嶺已西。並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

  問。云何名梵。

  答。劫初廓然。光音天人。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故名梵也。

  問。何以知之。

(11)

  答。西域記云。詳其文字。梵天所製。原始垂則。四十七言。遇物合成。隨事轉 用。憑此而知。

  問。既一天所製。如何五印語有不同。

  答。記云流演枝派。其源漸廣。因地隨人。微有改易。語其大較。未異本源。而 中印土特為詳正。

  問。五印土言。源遠流長。訛則皆訛。何唯中印土獨為正也。

  答。其中印者。閻浮之心。想天初降。必中國乎。故西域記云。辭調和雅。與天 同音。氣韻清亮。為人軌則。普潤大師設或問云。玄奘三藏義淨法師。西遊梵國。東 譯華言。指其古翻證曰舊訛。豈可初地龍樹論梵音而不親。三賢羅什。譯秦言而未正

。既皆訛謬。安得感通。澤及古今。福資幽顯。普潤云。今試譯曰。秦楚之國。筆聿 名殊。殷夏之時。文質體別。況五印之別國。千載之日遙。時移俗化。言變名遷。遂 致梁唐之新傳乃殊。秦晉之舊譯有異。苟能曉義。何必封言。譬猶設筌罤之雖異。得 魚兔之安殊。

  問。既翻彼言而為此語。何故經中頗從梵語何也。

  答。唐奘法師。論五種不翻。一秘密故。如陀羅尼。二含多義故。如薄伽梵。三 無敵對故。如閻浮樹。中夏實無此木。四順古譯故。如阿耨菩提。非不可翻。而摩騰 以來常存梵音。五生善故。如般若尊重。智慧輕賤。

成唯識義

  問。成者何義。

  答。安立之義。

  何以知之。

  答。准樞要云。安教立理。名之為成。

  問。唯者何義。

  答。唯具三義。

  何者。

  答。一揀持義。二決定義。三顯勝義。

  問。揀持何謂。

  答。揀謂揀去。持謂持取。

  問。揀去何者。持取何法。

  答。揀去遍計。持取依圓。

  問。何故如此。

  答。遍計假而除之。依圓實而存之。

(12)

  問何謂決定。

  答。真中有俗。俗內有真。識表之中。此二決定。

  問。為唯爾耶。更有餘說。

  答。開題之中有四決定。一者相應。二者能所變。三者能所依。四者理事。

  問。復有說否。

  答。有說。廣略。廣唯八識。略唯三變。

  問。顯勝義。顯於何勝。

  答。唯顯心王。勝於心所。

  問。心所既劣。應不有之。

  答。舉勝攝劣。亦兼心所。

  問。何須心所。

  答。如言王來。非無臣從。

  問。識者何義。

  答。了別之義。

  問。了別於何。

  答。八識各了。自分境故。

  問。上來答意何所憑據。

  答。疏序中云。成乃能之稱。以安立為功。唯識所成之名。以揀了為義。

  問。嘗聞唯字遮無。識言表有。為當遮無何者。表有何法。

  答。遮無外境。表有內心。

  問。遮無外者。莫是遮其無。却是表有外境麼。

  答。不然。遮有令無。名遮無外境也。

  問。何以知然。

  答。疏云唯遮境有。識揀心空。即其義也。

  問。遮有揀空。意旨如何。

  答。唯遮境有。恐執有者喪其真。識揀心空。恐執空者乖其實。

  問。喪真乖實。其過者何。

  答。晦斯空有。長溺二邊。

  問。不滯二邊。其理云何。

  答。悟彼有空。高履中道。

  問。行其中道。為極則否。

  答。未必。

  問。何以故。

(13)

  答。若執依圓。還同遍計。

  問。不依此岸。不著彼岸。不住中流。是此義否。

  答是。

  問。如性宗云。二邊純莫立。中道不須安。同此義否。

  答。同。

  如禪宗云。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三千里外逢人。不得錯舉。似此義否

  答。似。

  又云恁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恁麼不恁麼總不得。此亦似否。

  答。亦似。

  問。相似之理。

  答。皆是正不立玄。偏不附物。何不相似。問禪教是同是別。萬松和尚有答此問 云。同田曰富。分貝曰貧。又問。禪教何勝何劣。萬松答曰。索另者先窮。又萬松請 益後錄。舉洞山問隱山賓主相去幾何。隱曰。長江水上波。萬松曰。正與法界觀中海 波喻合。或問。恁麼則禪不出教意。萬松曰。向道教還出得禪意麼。或曰。禪教相去 幾何。萬松曰。恰道長江水上波。何得忘却。

  問。禪是佛心。教是佛語。焉得同也。

  答。佛心傳佛語。佛語說佛心。焉得不同。

  問。禪要用到。教止說到理何得齊。

  答。用則用到說底。說則說到用底。理何不齊。

  問宗門中云。說取行不得底。行取說不得底。此何等語也。

  答。是此等語也。

  問。何理是此。

  答。說到行不得底。始是能說。行到說不得底。始是能行。正相符順。

  問。宗說不通。有何過也。

  答。說不通宗。有日被雲籠之謗。宗不通說。有蛇入竹筒之譏也。

  問。畢竟如何。

  答。直得宗說俱明。始是通方衲子。此約詮門。若廢詮門。舉念則天地懸殊。況 動這兩片唇皮。

能所成義

(附 唯識義利)

  問。論題四字。何字能所。

  答。論字唯能成。唯識唯所成。成字通能所。

(14)

  ○問。成立唯識。有何義利。

  答。我佛法中以心為宗。凡夫外道背覺合塵。馳流生死。菩薩改之故造此論。成 立唯識。令歸本源。解脫生死。所以成立。

  問。以何方便。得歸本源。

  答。有五觀門。令自觀心歸本源故。

  問。五觀者何。

  答。其初觀者。名遣虗存實。

  問。何虗遣去。何實存留。

  答。遣遍計虗。存依圓實。

  問。存遣何意。

  答。遣虗破有。存實破空。合觀空有。而遣空有。雙遣有空。而歸中道。

  問。所遣無時。便為中道。為不爾也。

  答。所遣有空若無。能遣空有不存。

  問。不存能遣其故何也。

  答。有空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如病既除。何用藥為。

  問。如禪宗云。念起即覺。念滅覺滅。合此義否。

  答合。

  又云。眼前無闍黎。此間無老僧。此亦合否。

  答。亦合。

  問。相合義。

  答。俱是遣能所。何理不相合。

  問。能所俱遣。何所攸歸。

  答。此之怖心。仍是有執。若證真觀。非有非空。

  問。真非有空。其理者何。

  答。法無分別。性離言故。

  問。雙觀空有。方得證入。有說觀空。得證真者。復何義也。

  答。觀遍計空而為其門。證入真性。真體非空。

  問。憑何以知。

  答。清涼疏云。妙有得之不有。真空得之不空。

  問。前存實有揀別否。

  答。第二觀云。捨濫留純。

  問。誰濫誰而捨之。何法純而留之。

  答。內境濫外。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

(15)

  問。所留之純。有是非否。

  答。第三觀云。攝末歸本。

  問。何為末而攝之。誰是本而歸之。

  答。攝相見末。歸自證本。

  問。相見為末。何理知之。

  答。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問。依起如何。

  答。護法正義。如蝸牛頭生二角。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王所皆有本之與末。合俱誰本。

  答。第四觀云。隱劣顯勝。

  問。而隱何劣。顯何勝。

  答。心所劣而不彰。心王勝而故顯。

  問。識言所表。具有理事。取舍於何。

  答。第五觀云。遣相證性。

  問。何以故也。

  答。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從麤至細。有此五重。歸本源 心。成立唯識。其理在茲。

  問。禪宗云。皮毛脫落盡。唯有一真實。符此義否。

  答。符。

  問。論者何義。

  答。教誡學徒。決擇性相。激揚宗極。藻義攸歸。垂範後昆。名之為論。

述記卷次

  問。述記何義。

  答。述謂敘述。記有三義。記憶。記別。記錄。疏主謙詞。

  問。憑何知謙。

  答。憑下疏云。作故名造。今新起故敘理名述。先來有故。明非自作。知是謙遜

  問。卷者何義。

  答。舒卷有規。目之為卷。

  問。有卷有舒。何但名卷。

  答。多分卷故。

  問。有方冊者。何亦名卷。

(16)

  答。倣此彰名。

  問。何名第一。

  答。第者次也。一者極也。首也。疏有十軸。此居極首。故名第一。

論疏作釋

  問。論疏題目。當作何釋。

  答。若成目能成。成屬論字。唯識之成。或成唯識之論。作依主釋。或論體之上

。有能成之用。以用隨體。成即是論。作持業釋。若成目所成。成屬唯識。唯識即成

。或所成即唯識。作持業釋。

  問。論字唯能。唯識唯所。論有本末。何論能成。

  答。本末皆能。若本論為能成。佛經唯識為所成。若末論為能成。本論唯識為所 成。

  問。能成所成皆有教理。此當何句。

  答。當以教成理之句。

  何以故。

  答。論是其教。唯識是理故。

  問。疏論相望。作釋如何。

  答。是成唯識論之述記。述記之卷第一卷之第一。

墨字詮表

  問。墨書之字。有詮表否。

  答。無。

  問。何故無詮。

  答。墨書非字。但屬書分。

  問。何名書分。

  答。墨書劃畵。謂之書分。

  問。何知書分非字。

  答。西域記云。為顯諸字制造書分故。

  問。字者何義。

  答。刊定之義。

  問。刊定於何。

  答。五音清濁之聲。目之為字。字尚無詮。況書分乎。

  難曰。若墨書分無詮表者。目繫觀書解其義理。何云無詮。

  答。墨止令應清濁字。集字成名。方詮諸法自性也。集名成句。始詮諸法差別之 義。觀書解義其理在此。

(17)

  問。理猶未曉。請細釋之。

  答。如集諸行二字。成其一名。詮多有為之法。又集無常二字。復成一名。詮生 滅義。集此二名成一句云。諸行無常。詮一切有為之法皆有生滅。此是觀書解義之道 理。應難外云。若形書墨字有詮表者。不識字人亦觀其書。何不解義。

題目之義

  問。題目何義。

  答。說文曰。題者額也。甘露疏云。該文曰題。照義曰目。羣焰鈔云。題者提也

。即提舉也。提舉一軸之文義也。目即名目。是提舉一軸之名目也。亦題亦目故。又 題是該義。該括一部之文。目是[目*蜀]義。照[目*蜀]一軸之義。題及目也。又題即標 題。目即名目。又題謂題頭。目謂眼目。從喻為名。

科疏鈔序

  問。科者何義。

  答。開題之中。略述七義。一分齊。二條類。三決定。四次第。五疏通。六該括

。七刊定。

  問。疏者何義。

  答。疏通解釋為義。

  問。鈔者何義。

  答。錄略不備之義。

  問。序者何義。

  答。敘也。敘述一部之文義。又頭緒也。如蠒得緒。緒盡一蠒之絲。經得其序。

序盡一經之義。

判教頓漸

  問。何時教教有三時。謂空有中。此論當何。

  答。當第三時。中道之教。

  問。何理知之。

  答。唯遮境有。識揀心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

  問。總判三藏。為幾種教。

  答。大判為三。謂有空中三時之教。

  問。三名。云有何名有。云空何名空。云中何名中。

  答。有蘊等法名之為有。空蘊等法名之為空。不空不有名之為中。

  問。不空不有者不空何法。不有於何。

  答。不空依圓。不有遍計。名不空有。乃中道也。

(18)

  問。有空中次第之理。

  答。為凡夫等皆執有我。故於初時以法破我。於第二時以空破法。於第三時雙破 有空。如是次第。

  問。破之大義。

  答。為執蘊等作一合相我。便破之云。汝一身中質礙是色。領納是受。施設名言 是想。造作是行。了別是識。何者是我。故小根聞此所說。悟無我理。却執蘊等法是 實有。故第二時破法執云。彼蘊等從緣幻有。生必滅故。都無自性。故中根聞此所說

。悟我及法一切皆空。落於空見。故第三時雙破之云。彼所執者實我實法。遍計是無

。所不執者。依他圓成。有而不無。故離有空而歸中道。破意如此。

  問。約何義理定判為三。

  答。由機不同。教遂三時亦異。蓋隨機故判為三也。

  問。若以從淺至深。大由小起。可說三時。復有一類大不由小起。頓悟大乘。隨 聞皆了。何用三時。

  答。由大作二門收攝。一。一時門。收頓悟人。二。三時門。收漸悟人。乃大由 小起之者。

  問。何故頓悟隨文皆了。

  答。彼頓機者頓入。第三解融通故。所以隨聞會歸中道。

  問。隨聞皆了為中道理。

  答。若聞有者。謂有依圓。若聞空者。謂空遍計。皆歸中道。名隨聞了。

  問。三時中若有一人。於有空中次第悟入。又復若有三時之機。同在一會聞有等 教。此如何判。

  答。有二門義。一竪望。正為門收一人者。二橫論。正被門收多人者。

  問。竪望之人理無疑難。其橫論者。三機同會。合依何機。判作何教。

  答。於此復有兼正之義。依正所被。判作彼教。不依兼判。

  請示一途。

  答。如初時說阿含等經。正被小機。隨正所判為有教。

  問。阿含會下。大乘之機為歸何處。若歸後時。機教相背失。教初機后故。若從 初時。以大居小失。

  答。有隱顯兩從。隱從初時。無機教相背失。顯從後時。無以大居小失。深密小 機。倣此說之。

  問。如第一時說華嚴經。又且如何。

  答。正被大機。故將機教。顯從後時。隱從初時。

  問。小機歸何。若歸後時。以小歸大。若只初時。教後機初。亦是相背。

(19)

  答。以兼從正。隱從後時。機教不背。不說顯從在初時中。何以故。在本時故不 須說從。大聞遺教。亦倣此說。

  問。何故大聞阿含。從機不從教。大聞華嚴。機教皆從。俱在初時而聽教故。

  答。有一體異體義。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教並從。

  問。誰望誰說。一體異體。

  答。將教望時。說體一異。且如初時。是有時分。阿含經亦是有教。時教同有。

是為一體。一者同也。是故但將大機隱顯從之。如華嚴經是中道教。與初有時是其異 體。是故總將機教隱顯從之。故云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數並從也。

  因問頓漸不同。何名頓教法門。

  答。不立階級。一念不生。即名為佛。

  問。與三祇教一何相違。

  答。不相違背。

  問。何不相違。

  答。彼約性說。又約久修。此約相說。又說初修。若約性者。一念亦無。若約相 說。三祇仍近。若久修者。修至頓處。若初修者。當至頓處。

  問。憑何教證。敢作是說。

  答。圓覺經云。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

。圭峯科為驗果知因。憑此而說。

  問。彼說依頓教修。如運通而行。依漸教修。如蛙步而行。此理如何。

  答。頓即性也。漸即相也。彼如通者。乃入見已後。稱性而修。誠如運通。此如 步者。從初發心。見道已前。未證性故。實如蛙步。

  問。頓漸懸殊何不相違。

  答。依相修者。畢須證性。稱性修者。必從相入。必然之道。何違之有。

  疑云。如六祖等。於現身中大徹大悟。未見修習。此等豈非天然頓機也。

  答。蓋此等者。多劫修進積功至此。觸緣而悟非不曾修。何以故。為佛弟子。未 有無因而得果者。若不爾者。盡是自然外道之徒。不可與言。

所被機宜

  問。所被之機。依瑜伽論。有五種性。謂菩薩。緣覺。聲聞。不定。無種。此論 被何。

  答。唯被菩薩。及不定中趣佛果者。

  問。若唯爾者。如何稱為普為之教也。

  答。此約正被。約兼名普。

(20)

論之宗體

  問。此論以何為宗。

  答。唯識為宗。

  何以故。

  答。識有非空。境無非有。以為宗故。

  問。以何為體。

  答。護法正義。實能所詮文義為體。

  問。憑何教理。

  答。二十論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問。論有宗論釋論。此論是何。

  答。此宗論也。

  問。所以者何。

  答。正憑六經。橫該大藏。明唯識理。故為宗論。

  問。何非釋論。

  答。不單解釋別一本經。故非釋論。

藏乘收攝

  問。教有三藏。一素呾囕經藏。二毗奈耶律藏。三阿毗達摩論藏。此於何攝。

  答。此當第三對法藏攝。

  問。乘攝。教說一乘。或三乘。謂菩薩緣覺聲聞。或說五乘。加人與天。此何乘 收。

  答。正是一乘。三中菩薩。五內第一。

論興何年

  問。論興何年。

  答。諸部說異。今依大乘佛圓寂後。九百年中。天親造頌。親勝。火辯。同時造 釋。千一百年後。餘八論師。相次造釋。各成十卷。故卷有百。三藏翻後揉成十卷。

  問。論主何人。本末論主。通有幾人。

  答。天親一人為本論主。十大論師為末論主。謂親勝。火辯。護法。德慧。安慧

。難陀。淨月。勝友。陳那。智月。

科判三分

  問。科判本末。云此部論。大段有幾。

  答。經皆三分。序正流通。論亦有三。初稽首一頌。名宗前敬敘分。次三十頌。

及釋論首末。名依教廣成分。後己依一頌。名釋結施願分。其依教廣成。當餘經正宗

(21)

  問。正宗分大判有幾。

  答。有三種三科。一略廣位三科。二境行果三科。三相性位三科。

  問。廣略位。

  答。初一頌半。略答外難。略標識相。次二十三頌半。廣明識相。顯前頌意。後 有五頌。明修行之位次。

  問。境行果。

  答。前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四頌。明唯識行。後有一頌。明唯識果。

  問。性相位。

  答。前二十四頌。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後有五頌。明唯識位。

能敬三業

  問。稽首何義。

  答。稽者至也。首頭也。以頭至地。故云稽首。

  問。禮者三業皆敬。以首至地。此唯身業。何得盡敬。

  答。既舉動身。語意必有。

  何以故。

  答。若無心口。何得動身。故動身時。必有語意也。

  問。能敬三業。以何為體。

  答。身語二業。動發勝思。唯善性者。以為其體。

  問。意業以何。

  答。審決二思。亦唯善者。

  問。三業敬者。各何所為。

  答。欲顯如來天眼。以身業禮。有天耳故。以語業禮。有他心故。以意業禮。

  問。各何所求。

  答。身禮者。神通輪因。神境通因。語禮者。記心輪因。他必通因。意禮者。教 誡輪因。漏盡通因。

  問。何故語因。却得心果。意得語果。

  答。由心口相應。語不虗妄。令他諦信。自心所欲。故語招心果。意得語果。

  問。所體。

  答。有同體別體。住持三寶。取體各異。

  問。同體者。

  答。法界為體。

  問。既一法界。何義分三。

(22)

  答。一真體上。有覺照為佛。有軌持為法。有和合為僧。

  問。別體者。

  答。謂法報化三身名佛。三乘教理行果名法。五果四向。十地三賢名僧。

  問。住持者。

  答。雕龕塑像名佛。黃卷赤軸名法。圓頂方袍名僧。

  問。稽首唯識性者。一言唯識。性通其相。何偏敬性。

  答。唯無漏故。唯真諦故。法實性故。聖所證故。迷悟依故。所以偏敬。

  問。性是法。滿淨是佛。分淨是僧。何故法在佛先。

  答。師資相因。法先佛後。

  問。何故以法得為佛師。

  答。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般若云。一切諸佛從此經出。所以法為佛師也。

  問。說佛法僧何所以。

  答。顯說相因。佛先法後。

  問。何故論初須敬三寶。

  答。最吉祥故。真福田故。有大力故。起希求故。故須敬之。

  問。僧者和合義。麟角喻聖。獨獨而出。無眾和合。何得名僧。

  答。部行緣覺之種類故。或具理和。得名僧寶。

  問。何故但敬三寶。非餘天等。

  答。性調善故。具方便故。有大悲故。不喜財利故。所以偏敬。

造論之緣

  問。何緣造論。

  答。有多二緣。一者令法久住。二者濟諸含識。一由自利。二由利他。一由智德

。二由恩德。一生大智。二生大悲。具多二緣。所以造論。

外宗我法

  問。摧邪顯正。謂之大智。所摧之邪。何者是也。

  答。外道小乘迷謬之執。是所摧邪。

  問。所顯正。

  答。大乘中道唯識法門。是所顯正。

  問。所摧之邪迷謬之義。

  答。於二空理外道不解。名之為迷。小乘邪解名之為謬。

  問。二空理。

  答。我法本空。都無自性。名二空理。

(23)

  問。執何為義。

  答。執蘊等法為其實我。

  問。我者何義。

  答。自在主宰。割截之義。

  問。何者法執。

  答。執蘊等法心外實有。

  問。外道所執我有幾種。

  答。總有三種。一同太虗空我。謂勝論作者。數論受者我。二量小極微我。謂獸 主遍出二宗所計。潛轉身中有自在用。三卷舒不定我。謂無慚外道尼虔子。計隨身大 小有卷舒故。此名六師三計。餘九十種不出此三。

  問。外道所執法有幾種。

  答。有一十三種大外道宗各計不同。

  問。十三者何。

  答。一有數論師計二十五諦。謂冥性諦。大諦。我慢諦。五唯量。五大。五知根

。五作業根。心平等根。第二十五我知。即神我也。此一非法。屬前我執。即受者我 也。二有勝論師計六句義。謂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和合。六同異。三有計 大自在天。是一。是實。是遍。是常。能生諸法。有七種外道。謂執梵王。執時。執 方。執本際。執自然。執虗空。執我。如此七種計。執皆是常。能生諸法。十二有二 聲論。一待緣生。二待緣顯。二宗計聲體皆是常。十三有順世外道。謂計四是常是實

。能生有情。死歸四大。

小乘我法

  問。小乘所執我有幾。

  答。有三種。一即蘊我。二離蘊我。三非即離我。

  問。計之行相。

  答。謂色是我。色是我瓔珞等。

  問。誰之所計。

  答。即離二我。正量經部二宗所計。非即離我。犢子部計。正量部等。亦作此計

  問。小乘所執法有其幾。

  答。有七十五。色有十一。不相應行十四。無為有三。心所有四十六。心法唯一

。為七十五。

  問。色十一。

(24)

  答。有對前十後一無對。

  問。有對十。

  答。五根五塵。為十有對。

  問。此有對色。從何而有。

  答。極微所成。

  問。能所成計執同異。

  答。經部師計能成極微是實。所成根等是假。以實從假。眼緣麤色。不緣極微。

薩婆多計能所皆實。

  問。無對色。

  答。謂法處無表。

  問。此對無對計。執同異。

  答。有對無對。小乘皆執離識實有。

  問。不相應何十四法。

  答。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命根。五無心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生。

九住。十異。十一無常。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

  問。此計執。

  菩薩婆多計不與色心相應。皆是實有。

  問。無為三。

  一虗空。二擇滅。三非擇滅。

  問。計執。

  答。薩婆多計離色心等。實有自體。

  問。心所法何四十六。

  答。大地有十。大善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小煩惱地十。不定地八。

為四十六。

  問。大地何十。

  答。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

  問。大善地。

  答。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行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嗔。九不害

。十勤。

  問。大煩惱地。

  答。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惛沈。六掉舉。

  問。大不善地。

(25)

  答。一無慚。二無愧。

  問。小煩惱地。

  答。一忿。二覆。三慳。四嫉。五惱。六害。七恨。八謟。九誑。十憍。

  問。不定地。

  答。一貪。二嗔。三慢。四疑。五睡眠。六惡作。七尋。八伺。

  問。小乘執法。理在不疑。既悟我空。何有執我。

  答。此說宗徒。非預聖者。至如我等。宗大乘教。豈能皆悟法空理也。

八十八使

  問。八十八使。

  答。將十煩惱。於三界中。各四諦下。約具不具。說八十八。

  問。十煩惱。

  答。一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將第六不正見一法。開之為五。一身見。

二邊。三邪。四見取。五戒禁取。成十煩惱。

  問。請合八十八使。

  答。俱舍頌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離三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且釋頌。

苦下具一切者。十煩惱也。集滅離三見者。除身及邊。戒禁取。道除於二見者。除身 邊二見。上界不行恚者。謂上二界各四諦下。皆無有嗔。

  請合其數。

  答。謂苦下十。集滅各七有十四。合苦下十。成二十四。兼道諦八。成三十二。

上二界中於八諦不。各除一嗔。有七八五十六。并前三十二。成八十八。

  問。八十八使。何煩惱也。

  答。是分別。是發業。

  何以故。

  答。俱生不判諦。此既判歸四諦。知是分別。

  問。俱生既不判諦。如何分別。

  答。分品類故。三界九地。每地九品。有八十一。

  問。法體多少。

  答。即十煩惱。其俱生者。微細難明。故分品類。

  問。何知俱生。

  答。分別不分品故。此既分品。知是俱生。

  問。何故分別不分品也。

  答。麤故易知。不消細分。判歸四諦。已見頭數。

(26)

  問。何故俱生不判諦也。

  答。由細難明。故須細分。如世米粟一合。有六千數。須以六粟為一圭。十圭為 一撮。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方知其數。

潤惑生數

  問。潤生煩惱三界九地。性等差別所潤生數。

  答。欲界九品。具不善性。及有覆性。共潤七生。謂獨也二。共也二。獨也一。

共也一。獨也半。共也半。為七生。若上二界定力攝伏。唯有覆性。不多潤生。

  問。獨也等。

  答。上上品獨潤二生。上中品上下品共潤二生。中上品獨潤一生。中中品中下品 共潤一生。下上品獨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潤半生。故云爾。

執障二義

  問。執者何義。

  答。封著之義。謂同時一聚心心所法。封閉人法。堅著不捨。名之為執。

  問障者何義。

  答。覆礙之義。謂覆蔽真心。礙智不起。名之為障。

  問。執有我法。障有幾種。

  答。總有二種。謂煩惱所知二障。

  問。煩惱何義。

  答。擾也亂也。擾亂有情故名煩惱也。

  問。此煩惱障作何釋。

  答。煩惱即障持業釋。

  問。所知障幾。

  答。智所知境。名所知。被此染法障所知境。令智不知。名所知障。

  問。此作何釋。

  答。所知之障。

  作依主釋。何非持業。

  答。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故非持業。

  問。二障頭數是同是別。

  答。同是根隨二十六惑。

  問。既同根隨。何稱二障。

  答。由貪上有擾惱用。名煩惱障。有覆蓋用。名所知障。

  問。下劣受等。能障上定。亦所知攝。豈唯根隨。

(27)

  答。由同障事。名所知障。

  問。煩惱障何。

  答。障大涅槃。令諸有情。流轉生死。

  問。所知障何。

  答。障大菩提。令諸有情。不得大覺。

  問。既障菩提。何不名能知障。

  答。據理亦得。

  問。執之與障。是同是別。

  答。根稍有異。何以故。我法二執為障根本。生餘障類。

  問。執生障時。為通為別。

  答。別。謂我執為根。生諸煩惱。法執為根。餘障得生。

  問。此二障染有殊否。

  答。有分別者。名之為麤。有俱生者。名之為細。

  問。何名分別。

  答。強思計度而生起故。

  問。何名俱生。

  答。與身俱生。任運起故。

  問。分別俱生。先斷於何。

  答。分別之障先斷。於見道一時頓斷。俱生之障修道位中分分漸斷。至金剛心時 方能斷盡。

  問。斷此二障於大小乘差別如何。

  答。二乘唯斷煩惱障。大乘雙斷。

  問。此二障染以何方便能斷。

  答。見前先伏。入見方斷。其斷伏道三乘有異。如後三乘五位中辨。

我法二執

  問。我者。主宰義。法者。軌持義。何得名執。

  答。凡夫執法心外實有。又執此法有實主宰。名我法執。我法之執。心得境名。

  問。我法二執誰寬誰狹。

  答。法寬。我狹。

  問。為甚如此。

  答。迷人必迷其法。迷法未必迷人。

  問。何以故。

(28)

  答。能持自體。皆名為法。有常一用。方名為我。

  問。何者執法非執人者。

  答。如二乘聖。我執已斷。法執猶有。即其事也。

世間聖教

  問。何名世間。

  答。墮在世中。名為世間。

  問。世者何義。

  答。有四義。謂可破壞。有對治。隱真理。性有漏。名為世也。

  問。何名聖教。

  答。聖所說教。名為聖教。

  問。聖者何義。

  答。聖正也。以道正人。目之為聖。又云與理相應。於事無壅。名為聖也。

八轉聲義

  問。八轉聲何也。

  答。體。業。具。為。從。屬。依。呼。名八轉聲。

  問。立此何義。

  答。收攝之故。有實體者皆。體聲攝。有作用者。皆業聲攝。為由具者。皆具攝

。因由所以。皆為聲攝。相從就者。皆從攝。有繫屬者。皆屬攝。為所依者。或於向 者。皆依攝。有呼召者。皆呼聲攝。

二種我法

  問。假我法有幾種。

  答。有二種。謂世間我法。聖教我法。

  問。何名為世間我法。聖教我法。

  答。世間人執。名世間我法。聖教施設。名聖教我法。

  問。此二我法。何故名假。

  答。世間我法無體。無體隨情。名之為假。聖教我法。有體強設。名之為假。

  問。何義名為無體隨情。

  答。本無實體。妄情所執。名無體隨情。

  問。何義名為有體強設。

  答。法本無名。隨緣施設。強名我法。名有體強設。

  問。頌云。由假說我法。疏有二解。請示大綱。

  答。初解言說由。後解我法由。

(29)

  問。言說由。

  答。言說與我法為由。由言說故有假我法。

  問。我法由。

  答。我法與言說為由。由有我法。方起言說。

  問。言說由者。因何便能起得言說。說彼我法。

  答。由妄情故執著我法。依此便起假我法言。方有所詮假我假法。此名說擔情我 法也。何以故。先有執情。次起言說。後有我法。言說在中。名說擔情我法也。此世 間者。若聖教我法云說擔證得及我法。

  問。我法由者。因何便有我法依之起說。

  答。由證得故。強名施設假我假法。後起言說。此是假我假法。此名我法擔證說 也。先有證得。施設為我法。後起言說此依聖教。若世間者。應云我法擔情說。

  問。此上二解。上頌如何。且答前解。言說由者。長行問在有字之上。頌家答在 說字之上。名言說由。若後解者。長行問在說字之上。頌家答在假字之上。名我法由 也。請示法之。

  答曰。前解問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頌答之云。由假說 我法。此是問在有字之上。答在說字之上也。若後解者。長行問云。若唯有識。云何 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頌家答云。由假說我法。此是問在說字之上。答在假字之上

  問。無實我法。假依何立。

  答。依識所變相見分立。何須此實。

  問。依識變立假所以。

  答。執相見分。心外實有。此名假法。有實主宰。名為假我。其依識變立假我法

。所以然也。

  問。相見識所變。相見名唯識。我法依所變。我法應唯識。

  答。相見識親變。相見是唯識。我法依所變。心外非唯識。

  問。我法非識變。我法非唯識。真如非識變。真如非唯識。

  答。真如識實性。何非是唯識。

二我之義

  問。何者世間我種種相。

  答。謂我有情。意生。摩納縛迦。養育者。數取趣。命者。生者。知者。見者。

外道別執作者。受者。神我等也。

  問。何者世間法種種相。

(30)

  答。勝論六句。數論二十五諦等。已如前說。

  問。何者聖教我種種相。

  答。預流等人。三賢十地。三乘五性。二十五有。

  問。何者聖教法種種相。

  答。蘊處界等。緣起根諦。善巧等法。

  問。世間我法。率已妄情。聖教我法。有何益用。

  答。有四緣故。一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能除無我怖故。四有自他染淨信解 事業等故。有此益用。聖說我法。

  問。相見二分是依他性。何故說為我法相也。

  答。執二為實。有實主宰。是我法相。此是世間我法。何以故。以無依有故。

  問。何非聖教我法。

  答。若聖教者。義於依體故。

  問何但相見不證自證。為我法也。

  答。若護法說。據實亦證。

  問。亦證自證。何故不說。

  答。有三義故。一二執遍我。執不依自證起故。二共許遍故。三小皆不許有自證 分故。三義已說。若證自證。即能緣攝。見分中收。所以不說證自證分。

  難護法云。相見識所變。相見名唯識。自證不言變。應非是唯識。

  答。此騎牛覔牛問也。何以故。自證即是識體。自是能變。何直所變方名唯識。

況識種識所變。內二更互變也。

  問。若執真如以為實法。寧非染依。

  答。真如離言。與能計識。非一非異。故非染依。

  問。莫定爾否。

  答。疎執亦得。

  問。誰人執見以為我者。

  答。數論師執思為我。犢子部等執我能見。此非執見以為我乎。

相見同別

  問。護法相見。或同別種。何解為勝。

  答。疏自斷云。別種為勝。

  問。何以故。

  答。慮非慮別。性或不同。故別種勝。

  問。相別有種。何名唯識。

(31)

  答。不離識故。由識變時相方生故。故名唯識。

四師心分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莫定爾否。

  答。有假心所。無自證者。此四分家尚有是說。況四宗義多少不同也。

  問四宗何。

  答。安一。難二。陳三。護四。

  問。不同理。

  答。安慧一分。約唯識門。難陀二分。約心境門。陳那三分。約體用門。護法四 分。約量果門。

  問。四宗既異。孰是孰非。

  答。據義不同。皆不違理。

  畢竟幾分。須有定數。如人有四支。言三則不盡。言五則數虗。

  答。勝義法門。非如爾舉。蓋有此義。必有此理。有此用者。必有此能。若義盡

。則其理亦盡。若義不盡。理必不盡。用能亦然。宜深思之。

八識二執

  問。我法二執。何識執何。

  答。安慧護法二宗有異。

  問。安慧宗。

  答。有漏八識。皆有其執。何以故有。漏皆執故。

  問八既皆執。於我法二。有差別否。

  答有。謂五八唯法。七唯人。六識二執甚分明。

  問。何故如此。

  答。安慧二執不俱。所以七我恒行。法執無容第六間斷。故有二執。五八行淺既 是有漏。故唯法也。

  問。護法宗。

  答。五八行淺。一向無執。六七二識。二執俱生。

  問。何故二執。却得俱起。

  答。我執必依法執起故。所以俱生。

  問。其理如何。

  答以先執法而為實有。後方執有依受等用。故須同時。

  問。我必依法。其猶何者。

  答。如無皮。毛不立。無地。草不生等。

(32)

  問。護法云我法二執。必然俱起。我所執。何不俱生。

  答。我法二執。猶如泥依土成。故必俱時。我我所執。猶如王臣。王臣體別。尊 卑異處。

火人喻義

  問。相見說為似我法者。為當似誰。

  答。以內似外。以有似無。約此說似。

  問。外境既無。何有所似。不可牛毛反以龜毛也。

  答。外境雖無。談情是有。約情執實。故為所似也。

  外舉喻難云。如有真火。說似火人。真火既無。人何所似。

  大乘答曰。汝之真火已破成非。何勞再舉。況我已說。以內似外。以有似無。談 汝執情。外境實有。故為所似。

  問。又約何義。說實我法。

  答。前不云乎。談情是實。名實我法。

  問。我法本無。何由執有。

  答。由無明力。妄執實有。如患夢力。以無見有。

  問。憑何以知。

  答。覺愛論云。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

五位唯識

  問。若唯有識。五位百法。是何稱也。

  答。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曰唯有識矣。

  問。五位唯識。

  答。一自性唯識。二相應唯識。三所變。四分位。五實性。

  問。自性唯識。

  答。別有八識者為三變。若初能變。唯第八者。次唯第七。三通前六。

  問。初能變。第八識者。誰是第八。

  答。異熟識也。

  問。異熟何義。

  答。有三義。謂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具此三義。故名異熟。

  問。變異而熟。

  答。種變異時。果方熟故。

  問。異時而熟。

  答。造因果熟。定異時故。

(33)

  問。異類而熟。

  答。因通善惡。果唯無記。因果性異。名異類熟。

  問。異熟之名。作何釋也。

  答。若異字屬因。熟字屬果。因果不同。作相違釋。異及熟也。或異之熟。若異 字屬果。異即是熟。

  問。或異熟望識。作何釋也。

  答。若異熟屬現。異熟即識。若異熟屬種。異熟之識。

  問。第八有幾種名。

  答。有三。一阿賴邪。此云藏。二阿陀那。云執持。三名毗播迦。云異熟。

  問。何義立三。

  答。三位立。一我愛執藏位。從無始來至無人執。二善惡業果位。亦從無始至無 法執。三相續執持位。從無始際至盡未來。

  問。第二能變。

  答。即第七思量識也。

  問。思量何義。

  答。思謂思慮。量謂量度。故曰思量。

  問。慮度於何。

  答。慮度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思量即識。

  問。第三能變。

  答。即通前六名了別境識。

  問。何名了別。

  答。了謂了達。別謂分別。

  問。前五識豈有分別也。

  答。雖無計度分別。亦具隨念分別故。

  問。憑何而說。了達分別。

  答。開題末云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言唯識。

八識得名

  問。經言一心。論云唯識。何意不同。

  答。心意識三。體一名異。隨云皆得。

  問。既然一體有何義路。於三能變各立一名。第八名心。七意。六識。

  答。約偏勝立。

  問。請示偏勝。

(34)

  答。若約緣慮名心。或積集名心。八識皆名心。若集起名心。第八獨名心。何以 故。集諸種子起現行故。若等無間名意。或思慮名意。八識皆名意。若恒審思量。第 七獨名意。何以故。恒常審慮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故。若了別名識。八識皆名識。若了 別麤境名為識。前六獨名識。

  問。何以故。

  答。了別六塵麤顯境故。

  問。八何義名眼識。等。

  答。三義不同。前六從依得名。第七相應立號。第八功能受稱。

  問。從依得名。

  答。依眼之識名為眼識。乃至依意之識名為意識。六識皆從所依之根。以立其名

  問。為唯爾邪。

  答。具有五義。謂依。發。屬。助。如也。依於根。根所發。屬於根。助於根。

如於根。具此五義名眼等識。

  問。請示一途。

  答。依眼之識。眼所發識。屬眼之識。助眼之識。如眼之識。名為眼識。餘五準 此。

  問。識依眼等名眼識。若識緣色等應名色識邪。

  答曰。亦得。何以故。順識意故。

  問。如何是順。

  答。識者緣慮。緣慮色等。此是順識。

  問。既順識義。何不依立。

  答。未自在位。眼唯緣色且無相濫。若自在位。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名何境識。有此混濫。不依境立。但可依根。立無過難。

  問。如何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答。且如眼根能發耳識。緣諸聲境。發餘準說。餘根亦爾。古云。耳處能作鼻處 佛事等。即此義也。

  問。相應立號者。

  答。第七由與四惑相應。號曰末那。此云染汙。

  問。四惑者何。

  答。謂我。痴。見。慢。愛。謂之四惑。

  問。功能受稱者。

  答。第八由具三藏義故。名為賴邪。

(35)

  問。三藏名。

  答。能。所。執。是名三藏。謂持種義邊。名為能藏。受熏義邊。名為所藏。七 執為我。名為執藏。

  問。意猶未了。請喻示之。

  答。能藏之義。如山藏人。山為能藏(如人能持)。人為所藏(如所持種)。所藏之義。

如人藏山。人為能藏之者(如所熏種)。山為所藏之處(如受重者即第八識)。執藏之義。大 師解云。是我愛執所攝藏也。如人藏物。

八識了境

  問。八識各了何等境。

  答。眼了色乃至意了法。七緣第八。八緣三類。

  問。眼了色。

  答。青黃等色。乃顏色之色也。非質礙之色。若質礙色。有對皆是。

  問。聲有徑直。及曲屈聲。耳緣何者。

  答。緣徑直聲。

  問。不緣曲屈。

  答。曲屈是假。分別變者。方可緣之。耳因緣變。所以不緣。

  問。何名因緣變。分別變也。

  答。因緣變者。唯是現量。任運緣境。分別變者。通比非量。耳唯現量。故唯緣 實。

  問。誰緣曲屈。

  答。唯意緣。

  問。何以故。

  答。曲屈之聲。帶名句文。有能詮用。故唯意緣。

  問香。

  答。謂俱生香。和合變異香。可意香。不可意香等。

  問味。

  答。常說五味等是。

  問觸。

  答。冷暖澁滑。輕重痛癢。身所領者。謂之觸境。

  問。香味觸多。鼻舌身識。各緣幾種。

  答。各自俱緣。皆實無假。所以皆緣。

  問。法塵境。

(36)

  答。過未有無落謝等境。皆名為法。別得總名。

  問。七緣第八。

  答。第七恒執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故名七緣第八。

  問。八緣三類。

  答。謂種子。根身。及器世間。是為三類。

  問。何為種子。

  答。第八自證分上一分生現功能。謂之種子。

  問。種子義。

  答。能生義邊。名之為種。如穀麥子。能生芽莖。名為種子。此能亦爾。能生現 行。故亦名種。從喻得名也。

  難曰。因中見分。不向內緣。見緣種者。種依自證。豈非內緣也。

  答。但緣種子。不緣自證。

  問。如何能得恁麼自在。

  答。如鵝飲乳。水乳既和。但飲其乳。不受其水。功能如是有分限故。

  難云。雖如此說。仍向裏緣。何得能免內緣之失。

  答。見所緣者。皆相分攝。相不是內。屬外分故。

  徵云。爭奈依自證何。

  答。所依自證固是內分。能依相分。不名為內。

  難曰。相見俱依自證而起。相既屬外。見應亦外也。如蝸牛二角。皆依頭生。二 角相望。一何偏外。

  答。此內外者。非如隔壁之內外也。但約義理之內外也。見為心分。義說為內。

相為境分。義說為外。稱實非外。

  問。是外何過。

  答。心外有法。理乖唯識。成外道見。

  問。何名根身。

  答。有根之身。名為根身。

  問。器世間。

  答。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間。

  問。第八緣此三類境時。有差別否。

  答有。

  問。差別相。

  答。第八之境有執有受。執有二義。一攝為自體。二持令不壞。受有二義。一領 以為境。二令生覺受。

(37)

  問。說此何意。

  答。八緣種時。具執二義。攝為自體。持令不壞。具受一義。領以為境。八緣根 身。四義皆是。加令生覺受。緣器世間。於執受中。各具一義。受一義者。但領以為 境。執一義者。但持令不壞。是故八緣三類境時。有此差別。

四師異說

  問。七緣八見。為定爾否。

  答。有四師異。謂難陀王所火辯相見。安慧種現護緣見。

  問。難陀緣王所。

  答。論云。一難陀解七緣第八心王與所。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火辨難云。聖說此 識緣藏識故。曾無處說緣觸等故。故彼所說理不應然。火辨意云。應緣見相。如次執 為我及我所。

  問。何以故。

  答。見相俱以識為體故。故緣見相。安慧難云。亦不應理。何以故。汝言緣相。

五色根境非識蘊故。又難七同五亦緣外故。又難應如第六緣共境故。又難生無色者應 無我所。何以故。無色界中無色相故。

  問。汝安慧七緣八何。

  答。應緣種現。如次執為我及我所。

  問。何理緣種。執為我所。

  答。種是第八識上功能。不違聖教。緣第八識。護法難云。有義。前說皆不應理

。何以故。安慧緣種。色等種子非識蘊收。又總難云。第七我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

何容別執有我我所。例難云。莫有一心別執斷常得俱轉故。護法申正義。應知第七唯 緣第八見分。何以故。第八見分無始時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唯執為我。定無我所

。前師難云。汝說第七不執我所。大論何說。第七末那我我所執恒相應故。護法會云

。論乘語勢。說我所言。

  問。何謂語勢。

  答。順文便故。言穩易故。此是語勢。

  問。請示順易。

  答。如說弟時。便言兄弟。此穩易之謂也。

  故結歎云。若作此說。善順教理。且問順教。

  答。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此是順教。

  問。順理者。

  答。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此是順理。

(38)

  問。我我所執。何為不俱。

  答。我我所執。猶如王臣。我正如王。所正如臣。既執為我。決不是所。如正面 南。何却朝北。故知不俱。

  問。護法正義。第八見分似常一故。七唯緣見。難云。豈八自證不似常一。

  答。內二沉隱。七無分別所以不緣。

  問。八相非隱。何故不緣。

  答。七不緣外。相屬外分。所以不緣。

  問。七依第八。四分依何。

  答。唯依自證。何以故。是識體故。

因果能變

  問。此三能變有差別否。

  答。有因能變。有果能變。

  問。因能變。

  答。謂二因習氣。一等流習氣。二異熟習氣。

  問。果能變。

  答。謂前二因所生現果。

  問。因能變義。

  答。謂二因種子轉變生果。名因能變。

  問。果能變義。

  答。即前二因所生現果。其自證分能變現生相見二分。名果能變。

八識門義

  問。初變識有幾門解。

  答。有十二門。一自相門(初阿賴耶識)。二果相門(異熟)。三因相門(一切種)。四不可 知門(不可知)。五所緣門(執受處)。六行相門(了)。七相應門(常與至相應)。八受俱門(唯捨 受)。九三性門(是無覆無記)。十心所例王門(觸等亦如是)。十一因果法喻門(恒轉如瀑流)。 十二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捨)。

  問。答第七門義。

  問。解二能變。有幾門義。

  答。有十門。一釋名門(次第末那)。二所依門(依彼)。三所緣門(緣彼)。四體性門(思 量為性)。五行相門(思量為相)。六染俱門(四煩至愛)。七餘相應門(及餘等俱)。八三性門(有 覆記攝)。九界繫門(隨所生所繁)。十伏斷門(阿至無有)。

  問。答前六門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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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計所執無,依他起性有。妄分別失壞,墮增減二邊。」清辯釋

身分證 男六十七歲(民國十九年五月一日生) 住嘉義縣竹峙鄉昇平村四二號之一 O 九八九號 •• Q一 O 二五八 身分證 男五十一歲(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生) 住嘉義縣竹崎鄉桃海村一三七號

疏二卷 (或一卷)  法寶述 古迹記八卷 (或四卷)  太賢述 義集七卷 極太述. 遊意二卷 (或一卷)

雜譬喻經八十卷 (見舊錄)   已上八十七部僧祐失譯錄並載.

如雙爪甲 香塵 鼻識 舌根 如初偃月 布在舌上,形如半月 味塵 舌識 身根 如腰鼓顙 遍住身分,如身形量 觸塵

永明智覺禪師(四十二) 四明法智法師(四十三) 慈雲遵式法師(四十四) 昭慶省常法師(四十五) 靈芝元照律師(四十六) 龍井元淨法師(四十七)

二、依本法第五十八條 第二項第二款規定 申請者,於發生行 蹤不明情事屆滿三 個月之日起六個月 內。.

諮決疑義十科 第一法門總別 第二三觀破立 第三顯示教觀 第四尅示方便 第五當機權實 第六義科刊定 第七聞修增進 第八人天行位 第九古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