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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樓
承辦人:王昭人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600247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1060024798_Attach01.pdf)
主旨:有關本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一案
,請各校協助公告相關作業期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年3月16日本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作 業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106年度本市國中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申請作業採網路 資料填報方式辦理,請有意申請介聘市內他校之教師,於1 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6年6月1日(星期四
)下午5時自行上網(網址:http://163.30.54.102)填報 基本資料、積分及介聘學校志願序。資料填報期間未上網 完成填報者,視同放棄本年度市內介聘資格。
三、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教師請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8 時至106年6月3日(星期六)下午5時自行登入前揭網站,
列印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各校業務單位審核。
四、配合教育部104年3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29568B號 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 法」第12條條文施行,爰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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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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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5_人事室■■■■■■■106/04/0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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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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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
五、另本市「106年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 事項」與其他相關資料將經本市國中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 組討論通過後,一併公告於前揭網站。
六、檢附本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一般)介聘網路填報 作業流程1份。
七、經達成介聘之教師至他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請核 予公假登記。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
副本: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桃園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 2017-03-31
14: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