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5109222019000414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 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
招 标 文 件
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9 年 9 月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 ...4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5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4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拟对射洪县职业中专 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9222019000414
二、招标项目: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采购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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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9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万隆 路 193 号)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 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身份证明需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 U 盘拷贝电子文档)。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 10: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 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万隆路 193 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射洪县大榆镇桃木沟村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25-670426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67710800000762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万隆路 193 号 邮 编:629200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696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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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84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84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
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 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 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
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 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 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 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报价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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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 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
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 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3、相应的电子文档(U 盘)1 份。
4、“开标一览表”2 份(投标文件附一份,用于单独开标 唱标一览表一份)。
6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时,
将按无效投标处 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7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 围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 标人所产品必须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鲜章)。
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 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 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
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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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元,大写:壹万陆千元整;(投标 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 交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或者金融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转帐方式递交的均 以到帐时间为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 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 交给招标人。
收款单位: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支行 账 号:51050167710800000762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16时止(保证金的交纳以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附言栏请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 称、包号)。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6960670 11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6960670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鲜章)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6960670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万隆路193号
13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服务条款及要 求的询问 由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负责答复;投标人 对招标文件服务条款及要求以外的询问由四川善成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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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4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服务条款及要 求的质疑由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负责答 复;对招标文件服务条款及要求以外的质疑由四川善成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 的质疑由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负责答复。
采购人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25-6704268 联系地址:射洪县大榆镇桃木沟村 邮政编码:6292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6960670
注: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 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射洪县财政局采管股 投诉电话:0825-6838911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即射洪县财政局采管股备案。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同时一次性现金或转账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 元整)。
18 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在 财政局备案后的原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19 备注 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 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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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货物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 购人是 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 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善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 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 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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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5.5 投标人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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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 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申请,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 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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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 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 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 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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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开标一览表”。
14.1 资格性投标文件:即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全部内容。
14.2 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 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 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14.2.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 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 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或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章的要求提供);
(3)技术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 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 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 资格);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非资格审查项);
(4)商务应答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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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 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 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 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 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 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 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 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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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2 份;其他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 2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 盘)1 份,“开标一览表”2 份,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 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为准。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 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资格性投标文 件及其他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 为原件。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 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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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应完整。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将“资格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 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9.2 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并应分别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 子文档”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 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 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 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 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 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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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 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由唱标人员宣布投 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 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 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 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 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 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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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 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 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 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 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 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不签字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 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 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 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开评审过程存档 开标、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
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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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单位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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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 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 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 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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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通知书到采购人处办理质保金的支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质保金将不予支付,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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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 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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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 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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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 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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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正本/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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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招标编号:
包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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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 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 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 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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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招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采购招标 编号: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 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说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招标文件
27
三、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 号: )(包号: )投标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投标人 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 此 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具有”
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为: , 身份证号: 。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 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本声明及承诺中的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投标人在文件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区分,投 标人为法人单位的,此处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如分支机构等),此处为主要负 责人;自然人投标参照法定代表人编制。
招标文件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
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29
五、其他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艺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第三次)
其他投标文件
采购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31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 包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
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 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二、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招标编号: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 及规格
型 号
数 量
投标单 价(万
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 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合同总价是履行合同 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材料(含辅材)、货物、运输(含上下车费)、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金(含关税)、售后服务及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所有费用(包含 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33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招标编号: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四、商务应答表
采购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35
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采购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 统 一 社 会 信用代码
)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 职称 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 职称 人
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37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招标编号: 包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上业绩,以上业绩投标人需根据综合评分表 中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招标编号: 包号: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 住 地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39
九、诚信情况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
号) (包号: )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规定,本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没有因失信行为被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 案。(或本公司于xx 年xx 月xx 日因失信行为被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至今还在有效期内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 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适用。
招标文件
41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 单 位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 财 政 部 民政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 规 定 ,本 单 位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位 ,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 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 提供 本 单 位 制 造 的 货 物 ( 由 本 单 位 承 担 工 程 /提 供 服 务 ) ,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位 制 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招标文件
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 企业 郑重 声明 ,根 据《 关于解 决监 狱 企业困难的实施 方 案的通知》( 国发 [2003]7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 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 煤矿 管 理 局 ,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 各 地 ( 设 区 的 市 ) 监 狱 、 强 制 隔 离 戒 毒 所 、 戒 毒 康 复 所 , 以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监 狱 管 理 局、戒 毒 管理局)。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 件 :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 出 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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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 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规定 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规定。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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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 项至第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已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提供承诺 函原件的,无须另行提供】;
(2)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17 年或2018 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足 一年的提供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已按招标 文件第三章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的,无须另行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8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
)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纳税凭证复印件或提供 2018 年以来已缴纳社保和税收的承诺函原 件(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提供 声明函原件;
6.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 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 参与投标时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提 供)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 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2.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扫描件具有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