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支 出 憑 證 黏 存 單
收入報告 單 號 碼 財產增加 單 號 碼 成本中心代碼 科
子 目
用途說明:支領導生輔導費用
■撥款:卡號 姓名
□支付廠商 □借支或記帳轉帳 經辦人電話:
字 第
號
實 付 金 額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經 辦 單 位 驗 收 單 位 主 計 單 位 機 關 長 官 或 授 權 代 簽 人
---憑---證---黏---貼---線---
一、 單據黏貼、簽署注意事項:
1. 對不同工作計畫或用途別之原始憑證及 發票請勿混合黏貼。
2.單據黏貼時,請按憑證黏貼線由左邊至右 對齊,面積大者在下,小者在上,由上而 下黏貼整齊,每張發票之間距離約 0.5 公 分,並以 10 張為限。
3.簽署欄位依職稱大小,「由上而下,由左而 右」。
二、 單據內容、審核注意事項:
1.機 關:本院全銜。
2.時 間:年、月、日。
3.印 章:商號戳章(含統一編號、
住址、負責人姓名)。 4.地 址:縣市街巷門牌號碼。
5.財務或營繕:名稱、規格、數量。(收 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憑 證應由經手人加註貨物名 稱並簽章)。
6.單 價 總 價:應相符。
7.金 額 總 計:用阿拉伯數字。
8.用 途 說 明:請簡要說明用途。
9.印 花:千分之四並銷印。
10.更 改:加蓋商號負責人印章。
11.無 效:擦刮、挖補、塗滅、鉛筆書寫。
12.支出憑證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原 立據人簽名負責證明與原本相符之影本,或其 他可資證明之文件,並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 因。
13.外 文:翻譯成中文。
14.外 幣:折成新台幣及註明匯率。
15.印 刷:檢附樣本。
16.所 附 原 案:需原件,如原件須歸檔得註明以 影本附案。
17.旅 費:在核定額度內按標準支給。
18.工 程 費:附契約、圖說及開標、驗收等紀 錄。
《支出憑證黏存單填寫範本》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支 出 憑 證 黏 存 單
收入報告 單 號 碼 財產增加 單 號 碼 成本中心代碼 科
子 目
用途說明:
支領輔導學生作業費
■撥款:卡號 姓名
□支付廠商 □借支或記帳轉帳 經辦人電話:
字 第
號
實 付 金 額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經 辦 單 位 驗 收 單 位 主 計 單 位 機 關 長 官 或 授 權 代 簽 人
1.蓋您的職章 2.蓋科主任職章 3.蓋部主任職章
---憑---證---黏---貼---線---
步驟 1:
填寫您的卡號及姓名
步驟2:
填寫發票總金額時,
若發票總金額>應申請的輔導費,
請填寫應申請的輔導費金額,
若發票總金額<應申請的輔導費,
請填寫發票總金額。
步驟3:
經辦單位請蓋您的職章,
以及科、部主任職章。
若您即是部主任,
此處僅需蓋您的職章即可。
發票黏貼注意事項:
1. 每張發票需開立統編:52804958 2. 每張發票需蓋「您的」職章
3. 每張發票需註名商品名稱 4. 每張發票浮貼方式黏貼 蓋您的職章
蓋您的職章
步驟 4:
檢附學員輔導記錄表 2 份。
中山採紙本輔導表外,其餘學校之輔 導表皆從 E-Portfolio 列印出來。
《發票及收據結報注意事項》
(一)統一發票
1.三聯式統一發票
(1) 買受人:務必請廠商填上「台中榮民總醫院」,不須加上單位名稱。
(2) 本院統一編號:52804958
(3)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1650號
(4) 日期:財務或貨品交易日。
(5) 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總計及大寫金額請廠 商填寫清楚,品名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
應註記中文品名並請經手人蓋章,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之負責人章。
(6) 大寫金額不得塗改,否則視同無效。
(7) 請注意廠商是否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
(8) 報帳時須附上第二聯扣抵聯及第三聯收執聯(至少須有第三聯收執聯)。
(9) 若發票遺失時,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且未重覆報帳」字樣並請承辦 人簽章,另須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
2.二聯式統一發票:
(1) 買受人:務必請廠商填上「台中榮民總醫院」,不須加上單位名稱。
(2)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1650號。
(3) 日期:財務或貨品交易日。
(4) 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總計及大寫金額請廠商填寫清楚,品名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應 註記中文品名並請經手人蓋章,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之負責人章。
(5) 大寫金額不得塗改,否則視同無效。
(6) 請注意廠商是否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
(7) 若發票遺失時,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且未重覆報帳」字樣並請承辦 人簽章,另須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
3.收銀機統一發票:
(1) 請廠商打上本院統一編號:52804958,若未打上統一編號,請廠商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 記統一編號,不可為店章。
(2) 日期:財務或貨品交易日。
(3) 品名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應註記中文品名並請經手人蓋章,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之負責人 章。
(4) 若發票遺失時,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且未重覆報帳」字樣並請承辦 人簽章,另須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
4.紙本電子發票:(NEW!)
(1) 請廠商打上本院統一編號:52804958,若未打上統一編號,請廠商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 記統一編號,不可為店章。
(2) 日期:財務或貨品交易日。
(3) 品名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應註記中文品名並請經手人蓋章,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之負責人 章。
(4) 若發票遺失時,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且未重覆報帳」字樣並請承辦 人簽章,另須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
(5)紙本電子發票,因感光紙無法長時間保存,應○1 先影印一份並於影本上簽章,再○2 併同原始 紙本電子發票○3 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申請經費報支。
(二)收據:
1.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1) 日期:財務或貨品交易日。
(2) 買受人:務必請廠商填上「台中榮民總醫院」,不須加上私立或單位名稱。
(3)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1650號。
(4) 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總計及大寫金額請廠商填寫清楚,品名若以代
號或外文填寫,應註記中文品名並請經手人蓋章,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之負責人章。
(5) 大寫金額不得塗改,否則視同無效。
(6) 請注意廠商是否蓋上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若廠商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無統一編號者,請於右上角之統一編號空格處填上廠商之統一編號,若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無負責人姓名者,請加蓋負責人章。
(7) 若收據遺失時,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且未重覆報 帳」字樣並請承辦人簽章,另須請廠商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