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亞洲機器人運動競技大賽辦法 (勤益科大賽區)
2018.09.05.修訂版 一、主旨:
1.促進各級學校重視創客創新精神及技能教學,提升機電整合知識與技能之教學水準。
2.提升各級學校師生手腦並用之實作水準,培養創造思考之能力與習慣。
3.促進各級學校師生電機、電子、電腦、控制、資訊等相關技術應用於機器人之整合能 力。
4.促進各級學校師生於教學及學習上之相互交流與觀摩。
二、共同主辦單位:中國工業職業教育學會 台灣創新自造者學會
臺北科技大學 華夏科技大學 勤益科技大學 遠東科技大學
三、協辦單位: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虎尾科技大學 崑山科技大學 正修科技大學 益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機緣科技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由國內外各級學校推薦師生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五、比賽分組
1.大專院校組:限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 4 名選手。
2.高中高職組:限高中高職學校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 4 名選手。
3.國民中學組:限國民中學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 4 名選手。
4.國民小學組:限國民小學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 4 名選手。
六、比賽項目:各組之比賽項目如【表 1】所列。
【表 1】各組比賽項目表
項次 比賽項目名稱 大專院校組 高中高職組 國民中學組 國民小學組
C01 自走車相撲 ● ● ● ●
C02 機器螞蟻賽跑 ● ● ● ●
C03 自走車拐彎抹角 ● ● ● ●
C04 自走車負重致遠 ● ● ● ●
C05 自走車過三關 ● ● ● ●
C06 機器人創意競賽 ● ● ● ●
C07 輪型機器人最速挑戰 ● ● ● ●
C08 輪型機器人大挪移 ● ● ● ●
C09 機器人即刻救援 ● ● ● ●
C10 輪型機器人走創意軌道 ● ● ● ●
C11 機器人數學闖通關 ● ● ● ●
七、比賽相關規定
1.凡參加比賽的隊伍,應以機器的名稱報名比賽。
2.任一項比賽,凡經裁判點名 3 次不到者,即以自行棄權論處。此條規定適用於報名參 加 2 項(含)以上比賽的選手,因出場 1 項比賽,以致無法兼顧另 1 項比賽的的情況。
3.不同學校的學生可跨校組隊報名參賽,指導老師亦可跨校指導。
4.任一機器體,僅可參加一隊的比賽,並僅可參加一項比賽。
5.比賽時,各參賽隊伍僅限比賽規則所規定數目的操控手下場比賽,其餘的選手、指導 老師、家長……等,均應於觀眾席(區)觀看,未得允許,不得進入比賽區。
6.冒名頂替原報名者參與競賽活動或檢錄報到,經工作人員發現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
原報名者(全組)及頂替參賽者(全組)則取消競賽參賽資格,且大會期間如有參與其他競 賽項目,成績也一併取消;如已發給獎狀或獎品者,並將追回。
7.凡參加比賽之所有參賽者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及裁判之判決;對裁判之判決如有異 議,限由指導老師於比賽現場向所屬比賽項目的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裁決。任何比 賽結束後的抗議應只針對計分錯誤,一旦該場賽事結束後,主辦單位不接受任何形式 的抗議。
8.所有賽事不受理錄影之提證:在比賽期間,裁判團擁有最高的裁定權。裁判團的判決 不會因觀看比賽影片而更改判決。
9.本辦法由大會統一解釋相關規定,如未能遵守,請勿報名參賽。參賽者對本辦法及比賽 規則如有疑問,請於比賽日二星期以前由指導老師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逾期不予 受理。
10.參賽隊伍之報名資料,如指導老師姓名、選手姓名……等,限於比賽前確認,本大賽不 接受比賽以後的要求更改。
八、報名方式
1.每隊報名費用最多新臺幣 800 元。
每隊隊員凡含有 1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名費 200 元;含有 2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 名費 400 元;含有 3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名費 600 元;含有 4 名具外國籍者,免收 報名費。
所謂外國籍,不含大陸及港澳等地區之籍貫。
每一具外國籍的參賽人員,於任一賽場可參加的隊數不限,但僅可享有一次的減免 200 元報名費。
具外國籍的參賽人員,須於報名時繳交足以證明具外國籍的証明文件影本。
2.請從各共同主辦單位電腦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填妥後請連同報名費(郵政匯票,匯票受 款人:中國工業職業教育學會)於報名截止日期以前(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件寄至 各共同主辦單位,信封上請註明「機器人大賽報名表」。
報名表收件地址 41170 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 57 號 報名表收件人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呂承彥 先生 大賽網址 http://robot.ncut.edu.tw
聯絡人 呂先生 (04)23924505#7239
傳 真 04-23924419 Email ncutrobot.e315@gmail.com 報名截止日期 2018 年 9 月 27 日(星期四)
九、競賽地點及日期
競賽地點 勤益科技大學 競賽日期 2018 年 10 月 28 日 場地開放模擬時間 2018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2:00-4:30
[表 2]所列,表中錄取排列名次的隊數得有缺額。
2.經錄取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隊限 2 名)由主辦單位各發給獎狀乙紙。
3.未獲獎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隊限 2 名)由主辦單位發給參賽證明。
4.各組另以校(或機構)為單位,依下列方式計算團體成績,取前 6 名、團體佳作最多 5 名及同心協力獎(凡參賽隊數滿 10 隊且未得前六名及團體佳作者)各發給獎狀。
任一學校(或機構)之團體成績,係該校(或機構)所有得獎隊伍積分之總和。
得獎隊伍積分之計算方式:第 1 名積分為 6 分,第 2 名積分為 5 分,第 3 名積分為 4 分,餘類推;佳作積分為 0.5 分。
【表 2】比賽錄取隊數表
參 賽 隊 數 錄取排列
名次隊數 錄取佳作隊數 80 隊以上 6 48 50 至 79 隊 6 27-46 30 至 49 隊 6 14-26 20 至 29 隊 5 8-13 15 至 19 隊 4 6-8 10 至 14 隊 3 3-7 6 至 9 隊 2 2-4 5 隊以下 參照錄取 1-3
☆ 上表中,參賽隊數在 79 隊(含)以下者,錄取佳作隊數與 錄取排列名次隊數的和以不超過參賽隊數三分之二為原則。
☆ 參賽隊數在 5 隊(含)以下者,將參照同一比賽項目較多隊數的成績錄取,
例如自走車拐彎抹角國小組參賽隊數 A 組的只有 2 隊,C 組的有 10 隊,
則 A 組的隊伍將參照 C 組隊伍的成績錄取排列名次的隊伍。
無相同學校層級的成績可參照時,可參照較高學校層級的成績錄取排列名 次的隊伍。
任一隊伍其隊員所就讀學校不只一校時,各校依隊員人數比例計算其團體成績,例如 某隊伍獲得第一名,隊員 2 人就讀 A 校,其餘 2 人各就讀 B 校及 C 校,則 A 校得 3
分,
B 校及 C 校各得 1.5 分。
十一、本辦法及各比賽項目之比賽規則(含更新版本)、比賽研習訊息及線上報名系統公佈於 各共同主辦單位網站及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18warac
(facebook 社團 2018 亞洲機器人運動競技大賽),將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