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
專案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廿十日 發文字號:台(九 0) 中(一)字第九 0 一六六 O 五 0 號 一、依據: 教育部中小學科學教育六年計畫(期 程:八十九年至九十四年度) 二、目標: 加強中小學科學教育研究、推廣、研習 及輔導工作,提昇中小學科學教育品質。 三、申請單位及主持人: ←)下列學校或機關(構)依本要點有關規定申 請補助(不接受個人之申請案) 第一類: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第二類:師範院校之科學教育相關系所及 單位。 第三類:公立教師在職進修研習機構或公 立科學教育機構。 仁)主持人需為學校或機關(構)正式編制內之 專任人員,並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具有 專門學識與經驗。 巴)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計畫主持人: 1.己屆齡退休之教學或研究人員。 2. 非實際執行計畫之機關行政人員。 四、申請程序: 各申請案需檢附補助申請表一式三份 (格式如附件一)、計畫主持人之個人資料表 一式三份,送請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補助 受理承辦單位(以下簡稱承辦單位)俾便彙總 審查 o 其程序如下: (一)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國立科學教育機 構之申請案,逕送承辦單位。 仁)其他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立科 學教育機構及公立教師在職進修研習機構 之申請案,應由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核 通過後,彙整轉送承辦單位。 巴)各師範校院設有科學教育中心者,統由該 中心彙整校內之申請案件,逕送承辦單 位;若未設科學教育中心者,由教務處彙 整校內相關科教專案申請案,逕送承辦單 位。 五、申請日期: (一)本部受理申請及截止日期於受理年度另行 通函周知。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實際作業需 要,自行規定所屬機關學校申請截止日 期。- 68
六、補助重點項目: 教育部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專案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重 一 一 一 四 五 -/i\ -一 一 、 、 、 、 、 、 科 科 科 鄉 一昆「主 科 學 學 昆一「主 土 生 g宅~ 課 師 資 性 科 教 程 資 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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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位 第第 第第 第第 第第 第第第 第第第 一一 一 一一 請類 類類 類類 類類 類類 類類類 類類類 單別 69 一科學教育月刊 第 244 期 中華氏國九十年十一月 七、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應參照前項補助重點項目及本身 需求條件依「補助經費申請表」所規定格式 詳實填寫,並依申請程序於申請時間內提 出申請。 (斗各項申請計畫應符合所附「教育部中小學 科學教育計畫專案補助審查原則 J (附件 二)之規定。 但)經核准補助如有由計畫主持人完成之各項 專案研究報告等著作,本部授權受補助之 執行單位與計畫主持人簽約並約定其著作 財產權於著作完成同時,全部讓與本部, 計畫主持人同意不對本部行使著作人格 權。又該等著作如有計畫主持人外之第三 人完成部分者,本部授權受補助之執行單 位代理本部與第三人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 本部之契約,並使其承諾對本部不行使著 作人格權。上述著作不得有抄襲、改作或 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事情。如涉及使用 著作權之糾紛時,悉由受補助單位及計畫 主持人等自負法律責任。 (四申請補助經費執行期限以當年年底執行完 竣為原則。 八、申請計畫審查與核定 本部成立專案審查小組,就各申請計畫 案予以審查,俟核定後通知申請機關檢據送 部領款。 九、計畫考評: (一)核准補助之各執行單位應於年度執行期限 結束後二個月內完成撰寫研究總報告,並 繳交書面報告一式二份及電子檔光碟片一 份。 仁)本部得委託學術單位辦理期中和期末報告 事宜,邀請各執行單位做口頭報告,各執 行單位應於事前提出書面期中和期末報 生口 日前項報告應列為各執行單位申請補助或後 續計畫補助之依據;各執行單位辦理本計 畫成績優良者,得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辦理敘獎。 個本部必要時得辦理相關訪視活動。 由研究成果報告以提供公開查詢為原則。 一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