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北醫學大學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臺北醫學大學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北醫學大學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

97.5.21 校務會議新訂通過 第一條 本校依組織規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設置「預算委員會」 (以下簡稱 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依校務發展規劃訂定年度預算編列之原則及相關辦法。 二、審議各單位年度預算。 三、審議教育部整體發展獎補助款之經資門補助項目。 四、審議重大之預算修正及追加案。 五、其他預算相關事宜。 第三條 本會委員之組成人員如下: 校長、副校長、主任秘書、附屬醫院院長、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 主任、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福利委員會主委、經費稽核委員會主委、 校長聘任非主管之教師代表二~三人、學生會會長及學代議會議長。 第四條 本會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之,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會計室主任兼任 之,相關行政事務工作由會計室負責。 第五條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 第六條 本會會議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決議時應經出席委 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 第七條 本會開會時各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指定適當人員擔任代理。 第八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悉依教育部及本校有關法令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教師有前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

3.大葉大學人力資源暨公共關係學系 助理教授 4.勞委會勞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 委員 5.勞委會職訓局績效評估委員會 委員

二十

拾玖、本簡章經臺中市立外埔國民中學 106

二十

教練有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十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審委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

十五、申訴專線 04-26396160 分機 750(人事室)或 04-26396160 分機 710(教務處)

十五、申訴專線 04-26396160 分機 750(人事室)或 04-26396160 分機 710(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