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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 万水书苑-出版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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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章 托收结算方式(COLLECTION)^ 第一节. 托收结算方式的概念及当事人. 一、托收的概念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卖方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卖方 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国际商会第 522 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URC522》规定,托收(COLLECTION)意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 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求获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单,或按其他 条件交单。 上述所提的“金融单据” (FINANCIAL DOCUMENTS)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用于 取得付款的类似凭证。 “商业单据” (COMMERCIAL DOCUMENTS)是指发票、运输单据、物 权单据或其他类似单据,或除金融单据以外的任何其他单据。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出口商以开具票据的方式,委托当地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因此结算 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称之为“逆汇法”(HONOUR OF DRAFT/REVERSE REMITTANCE),托收亦属于商业信用。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在托收业务中,委托人与托收银行的关系以及托收银行 与代收行的关系都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付款人和代收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付款人也不 受代收行的任何约束。付款人是根据代收行或提示行所提示的汇票及其他托收单据或凭证履行 付款的责任。如果付款人拒付,代收行除将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并由托收行通知委托人外, 不负付款责任。而且,按照国际惯例,货到目的地,如果买方拒不付款赎单,在未经银行事先 同意的情况下,银行对货物也无提货、存仓及保险等义务。 在托收中,出口商在运出货物以后,依赖进口商的信用才能收到货款,所以,在一定程度 上失去了货物和资金两个方面的主动权。其风险主要有:在货物运出后,若进口商倒闭或无力 付款,出口商就可能晚收到甚至收不回货款;如果进口商拒不付款赎单,除非事先约定,银行 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还会产生目的地存仓、转售或不得已运回出口 地的费用和损失。在承兑交单下,出口商的风险更大,因为进口商只要办理了承兑,即可取得 单据、提取货物,一旦到期不付款,出口商就会货款两空。当然托收对于进口商也存在一定的 风险,付款赎单后所提货物可能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卖方采用伪造单据骗取货款是其面临的 主要风险。 总的来说,托收方式对进口商比较有利。托收方式费用低廉,进口商可免去开立信用证的手 续,不必支付银行押金,可以减少资金支出,如果采用远期托收,还可以不必占用自有资金,有 利于资金融通。因此,在出口业务中采用托收实质上是出口商对进口商融通资金用作竞争的一种 手段,有利于调动进口商采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成交和扩大出口。. 二、托收当事人 托收结算方式的当事人一般有 4 个: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2) 5 托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又称进口方银行(IMPORTER’S BANK),是接受 托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方收款的银行。 此外,国际商会《URC522》还增加了一个当事人,即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 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代收行可以委托与付款人有往来账户关系的银行作为提示 行,也可以自己就是提示行。 委托人与托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同样也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 ) COLLECTION. (4)付款人(DRAWEE) ,汇票指定的付款方。. 托收结算方式(.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又称出口方银行(EXPORTER’S BANK),是接受委. 第五章. (1)委托人(PRINCIPAL),也称出票人(DRAWER),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 方收款的人。. 委托人对托收行在托收申请书中的委办指示应和托收行对代收行发出的托收委托书 (COLLECTION ADVICE)的委办指示相一致。由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托 收行与代收行对托收的汇票能否付款不负责任。对于汇票或附属单据,以及函件在邮递中遗失 或延迟,电报/电传/SWIFT 在传递中的错误、遗漏、延误等亦不负责任。但托收行、代收行有 义务遵照其委托人的指示办事,若因工作疏忽,未执行委托人指示,则应对其委托人负责。. 三、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业务流程图 托收中当事人的责任。 (一)委托人 委托人的责任主要受到两个合同的约束:首先作为出口商,应履行与进口商之间签订的贸 易合同的责任;其次是作为委托人,应履行托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责任。两方面的责任 具体表现为: (1)作为出口商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交付货物。这是出口商最重要、最基本的合同义务,是履行贸易合 同的第一步,也是跟单托收的前提条件。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跟单托收中,单据是进口商得以提货的必要条件。因此, 出口商在发货后应缮制有关单据,如商业发票,并将之与履行合同后所得单据,如运输单据、 保险单(如 CIF 价格中)等交托收行。这些单据不仅种类和份数上要满足合同要求,而且单 据的内容也应符合合同要求。只有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才证明出口商已经履行了贸 易合同。 (2)作为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托收申请书中的指示必须明确,以便托收行执行。如果因委托人的指示不明确造成托 收款项的延误或损失,概由委托人承担。 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 ① 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其有权人印鉴。 ② 付款人的名称、地址或开户行的名称、地址、账号。 ③ 托收随附单据的名称和份数。 ④ 托收交单方式。. 73.

(3)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⑤ 托收收妥后收账要求。 ⑥ 托收拒绝付款或承兑应采取的措施,如是否要作成拒绝证书,货物抵港后是否代办存 仓、保险等。 ⑦ 托收费用由谁承担。 ⑧ 有关托收的其他要求。 2)及时指示。当银行将发生地一切意外情况通知委托人时,委托人必须及时指示;否则, 因此而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3)负担的费用。委托人不但要向托收行支付手续费,而且应负担托收行为执行托收指示 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即使托收行没有收到货款,委托人也必须支付这些费用。即使托收指示中 规定国外代理行的费用必须由进口商负担并不得豁免,在进口商拒付货款时,国外代收行的费 用也必须由委托人承担。 (二)托收行 在托收业务中,托收行的基本职责是根据委托人在托收申请书上的指示和《托收统一规则》 行事,不能擅自超越、修改、疏漏、延误委托人在申请上的指示,并对自身的过失承担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 (1)审查委托申请书并核对单据。 审查委托人填写的托收申请书的内容是否详尽明确,签章是否有效。如果对委托人有些要 求无法执行,应向委托人解释,由他修改申请书的内容,以后再办理托收。托收行没有审核单 据内容的义务。委托人提供的单据是否与买卖合同相符,托收行概不负责。托收行只需将收到 的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托收申请书中所列情况核对。如果发现单据遗漏时,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补交。在具体业务中,托收行一般会对委托人交来的主要单据进行重点核对,但这完全是银行 对客户提供的服务,而不是应尽的责任。 (2)缮制托收指示。 托收行在托收业务中完全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它必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因此对于托 收行来说,它最主要的责任就是:缮制托收指示。它的内容必须与委托人的申请书的指示严格 相符。经复核并加签有权人签章后连同委托人提交单据寄给代收行。 (3)负担过失责任。 银行在受理托收时,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因此银行必须善意和谨慎地行事,凡因未按照 申请书的指示而产生的后果,银行应对其自身过失负责。 (三)代收行 (1)审查托收指示与核对单据。 代收行应将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核对。任何单据的名称或份数不符时,必须立即通知托 收行。同时要复核托收指示上的各项要求,考虑能否照办。如果代收行对某些要求由于自身能 力或将来可能发生纠纷而不愿照办,必须在收到托收行指示时,立即向托收行提出不能照办的. 74. 理由,或申明对该条款不能照办,要求托收行予以取消或变更。如既不提出声明,也不照办, 代收行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保管好单据。 跟单托收是通过银行凭单据取得付款人的承兑和付款。因此,当付款人未履行交单条件时, 代收行不能把单据交给付款人,并有义务妥善保管好单据。.

(4) 5 代收行应按托收指示规定的方式毫不延迟地将付款通知、承兑通知或拒付通知送交托收 代收行应尽力查明拒付原因。托收行在收到拒付通知后,必须作出处理单据的相应指示,在发 出拒付通知的 60 天内,代收行仍未接到相应指示的,可将单据退回托收行,代收行不再承担 任何责任。 根据 URC522 规定,如未事先征得代收行同意,货物直接运交代收行或以代收行/代收行指 定人为收货人,则代收行无提货的义务,货物的风险与责任由发货人承担。即使托收行指示明 确指示代收行应对托收项下货物采取行动,包括存仓与保险,代收行也无义务执行这一指示, 如果代收行不同意采取行动,甚至遗漏通知对方,代收行也无责任。代收行只有在同意的情况. ) COLLECTION. (4)无义务对托收项下货物采取任何行动。. 托收结算方式(. 行;付款通知中应详细列明收到的金额、已扣除的费用以及处理款项的方法;一旦发生拒付,. 第五章. (3)及时通知托收情况。. 下,且在其同意的范围内才采取这样的行动。为了保护货物,如果银行采取了提货、存仓、保 险等行动,则该银行对于货物的处理、货物的状况、对受托保管或保护该项货物的第三者采取 的行动或疏漏均不负责。不过代收行必须将这些行动通知托收行。银行对于货物因采取保护行 动而发生地费用和支出应由委托人负责。 (四)付款人 其基本职责是履行贸易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得无故延迟付款或拒付。付款人的义务履行以 委托人提供的单据能证明委托人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为前提。当然,委托人为保证在付款人未承 兑/付款情况下对货物的控制,托收项下的运输单据应作成空白抬头、空白背书,而不作成银行 /银行指定人或付款人抬头。 托收流程图如图 5-1 所示。. 75. 图 5-1. 托收交单联系单如图 5-2 所示。. 托收流程图.

(5)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客户交单联系单 致: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兹随附下列出口单据一套,信用证业务请按国际商会现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跟单托收 业务请按国际商会现行《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信 用 证. 开证行:. 信用证号:. 无 证 托收. 付款人全名及详址:. 通知行号:. 提单日期:. 交单期限. 代收行外文名称及详址(供参考) 交单方式:(. )D/P( )D/A. 付款期限:. 发票编号: 单 据. 效期:. 名 称. 核销单编号: 汇 票. 海 关 发 票. 装 箱/ 重 量 单. 产 地 证. GSP FROM A. 数量 / 质 量 / 重量 证. 检 验/ 分 析 证. 出 口 许 可 证. 保 险 单. 运 输 单 据. 电 抄. 金额 受 益 人 证 明. 船公 司证 明. 份数 委办事项:(打“X”者) ( )上述单据我司申请办理押汇 ( )上述单据系代理出口项下业务,收妥后请原笔划给 ( )开户行: 账号: ( )若付款人拒绝付款/承兑,不必做成拒绝证书,但须以电传通知我司。 ( )信用证附有 次修改 ( )单据中由下列不符点:( )请向开户行寄单,我司承担一切责任。 ()请电询开证行同意后再寄单 ()担保议付 ( ) ( ) ( ) 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审计记录:. 公司公章:. 银行接单日期: 索汇金额:. BP NO:. 寄单日期:. OC NO:. 银 行 费 用. 索汇方式:. 通知/保兑 议/承/付: 邮费:. 寄单方式:. 电传: 小计:. 76. 费用由. 承担. 退单记录: 银行经办: 审单日期: 图 5-2. 托收交单联系单. 银行复核: 审单日期:.

(6) 5 托 收 结 算 方 式 分 为 光 票 托 收 ( CLEAN COLLECTION, OR 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跟单托收(DOCUMENRARY COLLECTION, OR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和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 。. (一)光票托收概述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票据托收,是委托人向出口地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 取款项的金融票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代理行(代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 COLLECTION. 一、光票托收. 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的种类. 第五章. 第二节. 常见的光票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有时汇票仅附付货运单据 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光票托收。 贸易上的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 用。光票托收的票据由收款人作成空白背书,托收行作成记名背书给代收行,并制作托收指示, 随汇票寄代收行托收票款。 光票托收有即期远期之分:对即期付款的金融票据,代收行应在收到票据后立即向付款人 提示要求付款。对远期付款的金融票据,代收行在收到票据后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 以确定到期付款的责任。待到期付款时,如遇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是否作成拒绝证书需视委 托书有无此项要求而定,但无论如何,代收行应不迟疑地将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待托收行答 复后视答复情况或继续催付,或退还托收行结案。 (二)光票托收清算方式 (1)立即贷记(Cash Letter),通过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进行电子清算。其优点是入账 时间短,费用低,不用查询;缺点是有条件入账,出票人和付款银行保留有追索权。立即贷记 一般用于票面金额小于 25 000 美元、票面清洁、客户信用较好的票据。 付款行通常用机器阅读支票上的有磁性电脑数字码(MICR),以确认在支票提示日账户上 资金是否不足或有无有效资金进行支付、有无止付指令和暂停支付指令。 若确认付款账户上有足够可使用资金,付款行将核实:①出票人的签名是否与存档签字样 本一致;②支票没有“过期” (通常是在 6 个月以前签发的) ;③背书是否有效;④支票没有被 涂改(如收款人或金额没有被更改过)。 若在支票提示日账户上资金不足、有止付指令和暂停支付指令,这类支票将被立即退回, 并由账户行/代理行向托收行发送 SWIFT MT456 拒付报文,而托收行通常对收款人的账户进行 借记处理,然后将支票交给收款人。SWIFT MT456 报文格式如下: SWIFT MT456 SAMPLE …………………………………Message Header…………………………………… SWIFT Output. : FIN 456 Advice of Dishonour. Sender. : PNBPUS33PHL. WACHOVIA BANK, NA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PHILADELPHIA, PA US. 77.

(7)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Receiver. : MSBCCNBJⅹⅹⅹ.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HEAD OFFICE) BEIJING CN …………………………………Message Text…………………………………… 25: Account Identification 2000191000218 20: 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 45566833 21: Related Reference 0221US600086 32A: Date & Face Amt of Financial Doc(出票日期和出票金额) Date. : 07 February 2006. Currency. : USD (US DOLLAR). Amount : #163, 43# 33D: Total Amount Debited(借记总金额) Date. : 02 March 2006. Currency. : USD (US DOLLAR). Amount 71B: Fee(费用). : #173, 43#. /COMM/10, 00 77A: Reason for Dishonour(拒付原因) PAYMENT STOPPED CL 163. 43/0227 77D: Details of Dishonoured Item(被拒付票据的详情) CK 94 MKR NONE PAY UTAILONG YAN DRWE NATIONAL CITY (2)收妥贷记,也称为托收(Collection),是指通过邮寄把支票寄到汇款行进行托收。优 点是无追索权(除非背书伪照);缺点是收款时间不固定,费用高,查询困难。托收又可分为 独立支票托收(Individual Check Collection)和最终贷记服务(Final Credit Service)。 1)独立支票托收针对支票金额过大和隐藏较高风险的支票。其优点是由代理行通过系统 自动定时向付款银行发出催收电文,并会将收到的回应即时通知托收行,避免托收行自行向付 款银行查询的麻烦,且节省费用;缺点是收费较高。 78. 2)最终贷记服务可缩短收款时间,减低费用,获得较大的退票保障。其优点是款项入账 后,代理行便承担一切票面风险,不再保留有向托收行追索的权利,除非退票是因为背书仿造、 假冒等问题;缺点是超大金额(一般超过 75 万美元)支票不能适用此项服务。 账户行/代理行收到支票后会向托收行发出 SWIFT MT410 报文确认收到支票,在 MT410 的“32A”栏内说明该支票将会入账的日期。若支票在所定的入账日期前被退回,账户行/代理 行将发送 SWIFT MT456 通知托收行。SWIFT MT410 报文格式如下:.

(8) 5 第五章. SWIFT MT410 SAMPLE SWIFT Output. : FIN 410 Acknowledgement Sender. : PNBPUS33PHL. WACHOVIA BANK, NA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PHILADELPHIA, PA US : MSBCCNBJⅹⅹⅹ.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HEAD OFFICE) BEIJING CN. ) COLLECTION. Receiver. 托收结算方式(. ………………………………..Message Header……………………………... ……………………………… ..Message Text……………………….……….. 20: Sending Bank’s TRN FCS0606160855 21: Related Reference 0221CC06000112 32A: Amount Acknowledged(确认的托收货币和金额) Date. : 10 July 2006. Currency. : USD (US DOLLAR). Amount. : #53227, 60#. 20: Sending Bank’s TRN FCS0606160858 21: Related Reference 0221CC06000113 32A: Amount Acknowledged(确认的托收货币和金额) Date. : 10 July 2006. Currency. : USD (US DOLLAR). Amount : #18128, 56# (三)光票托收业务流程 (1)委托人须填制“光票托收申请书” 。申请书上所载内容要与票据内容一致,银行留存 联上要签名或加盖委托人预留印鉴。 (2)托收行审核“光票托收申请书”和票据。 1)托收行审查“光票托收申请书”的各项内容:申请书上的币种、金额与托收票据的币 种、金额相一致;申请书上留有委托人或委托单位的签名或印章,客户联系方式;核对企业客 户委托书上的签章、票据背书与预留账户印鉴的一致性;核对、复印留存背书人及代办人的有 效证件(如身份证) 。 2)对委托人交来的票据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票据表面,要求无涂改,无污染,背书完整正 确,票据大小写份额一致,票据在有效托收日期内,出票人签字完整。在符合托收要求的票据上 加盖划线章、背书章;正反面复印票据,与委托书一并留存,并作相关登记。 3)托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具体币种和金额大小选择托收路径,并缮制委托面函后寄相. 79.

(9)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关账户行。 (3)款项收妥。托收行收到账户行贷记的款项后,将通知委托人,或委托人在该行有存 款账户,委托行将自动把款项划入委托人账户。 (4)退票。托收行收到退票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在委托人取回票据时要求签收并 收取退票手续费。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包括金额、受益人、日期等)而引起的退 票,托收行按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 (5)票据遗失。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票据丢失,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 (6)费用。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托收行照实向委托人收取。. 二、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是由卖方开立跟单汇票(即汇票连同一整套货 运单据)交给国内的托收行,再委托国外的代收行代收货款,或以发票代替汇票,连同有关的 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托收,以避免印花税负担(仅限于原来是跟单即期汇票的托收业务)的 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跟单托收按其交单方式,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与承兑交单 (Acceptance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A)。 (一)凭承兑交单 凭承兑交单就是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承兑而交出单据,是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 后,把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时由付款人付款的一种交单方式。单据凭承兑汇票 一经交出,代收行/提示行即实现了托收行的指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对交出的单据就不再承 担进一步的责任。 (二)凭付款交单 凭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将商业单据包括提单交给进口商的一 种交单方式。 按开立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凭付款交单分为凭即期付款交单与凭远期付款交单。 (1)凭即期付款交单。 凭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就是凭付款人对即期汇票付款或简单地凭付款而交出单据, 是代收行提示付款人即期付款并收妥票款后才交单给付款人的一种交单方式。单据凭着这样的 汇票付款或简单地付款而交出,代收行/提示行不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 (2)凭远期付款交单。 凭远期付款交单(D/P at ⅹⅹ Days after Sight) ,就是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付款而交出单 据。具体而言,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人承兑后由代收行保管全套 商业单据,于到期日提示付款,付款人付款后取得单据。远期付款交单的缺点是在“远期”的 时间间隔之内,如果货物已经抵达目的港,而买方尚未付款,不能得到单据,无法提取货物, 80. 以致货物滞留港口码头,易遭损失或罚款。但是代收行/提示行执行托收指示,不得不将单据延 至付款以后交出,它们没有责任。 URC522 第 7a 提到:如果说托收包含在将来日期付款的汇票,以及托收指示注明商业单据 凭付款而交出,则单据实际只能凭这样付款才可交出,代收行对产生于延迟交单的任何后果不 负责任。由此可见,URC522 是不鼓励这样的条件的。 在托收实务上我们遵循的原则是:D/P 无论汇票为即期或远期,必须是付款人付款,代收.

(10) 5 不规范的做法,还要掌握 D/P 远期托收付款交单的时限,即船只航程与单据到达代收行的时间 从理论上讲,D/P 远期对出口商是有利的。也就是说,出口商不但有物权的保障(进口商 不付款,代收行不放单),而且有票据法的保护(进口商对已承兑的汇票有到期付款的责任)。 但是,实务中并不是在任何国家、任何银行都是这样处理 D/P 远期业务的,欧洲大陆一些国家 这一托收方式,以避免一些银行当 D/A 处理,使受票人(进口商)轻易取得商业单据,违背“付 款交单”的本质与初衷。 (三)凭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商业单据 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单据可能比其他关于交单的指示更普遍,但必须注意下列类型的托收。. ) COLLECTION. 的银行,比如瑞士,就有将 D/P 远期当作 D/A 处理的习惯。所以,国际商会并不鼓励 D/P 远期. 托收结算方式(. 之差(远洋应以 15-30 天为限)、超过此限应采用 D/A 远期结算方式。. 第五章. 行放单,即“一手交钱,一手交单”。银行作为托收行,应当劝阻委托人不采用 D/P 远期这一. (1)分批部分付款(Partial Payment)。是指凭一部分即期付款其余部分承兑在将来日期付 款的单独汇票而交单。托收行指示代收行部分凭即期限付款、其余部分凭承兑远期汇票而交出 商业单据。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出口商凭进口商承兑全部金额汇票而交单所冒的风险。 (2)凭本票交单(Delivery of Documents against Promissory Note) 。由于汇票可能导致缴纳印 花税,出口商和进口商可能同意用本票代替,凭由进口商开立在约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本票而交单。 (3)凭付款承诺书交单(Delivery of Documents against Letters of Undertaking to Pay) 。即凭 进口商的承诺书承诺在将来日期付款而交单。除了能够节省印花税外,有人认为承诺书不属合法 的法规管辖范围,例如不受英国《票据法》管辖,它不像汇票那样表示从一个账户支付票款。 (4)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Delivery of Documents against A Signed Trust Receipt)。 (5)凭买方或其银行开立保函担保在固定将来日期付款而交单(Delivery of documents against letter of guarantee from the buyers or their bank guaranteeing payment must be made at a fixed future date)。. 三、直接托收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50 号指出,卖方/委托人从其银行即托收行那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 式,由其自己填写,连同托收单据直接寄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货款,并将已经填 妥的托收格式副本送给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视同本行办理一样。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50 号 认为,托收格式是一份银行格式,必须注明: (1)该笔托收受到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22 号《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URC)的约束。 (2)代收行把该笔托收看做从托收行收到的一样。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22 号是针对银行办理托收业务而制定的统一规则。托收的委托人不经 托收行,自己把托收单据直接寄给代收行,虽然效率高些,但是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22 号不愿 包括不经银行办理的托收业务,故没有提到直接托收,也未列入规则之中。. 第三节. 托收指示和托收汇票. 一、托收指示 凡送来要求托收的所有单据,都必须伴随托收指示,且注明这笔托收受《托收统一规则》的约. 81.

(11)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束并作出完全和准确的指示,银行仅被允许根据该项托收指示和《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所谓托收指示,其实就是寄送托收单据的面函(COVERING LETTER),是由托收行根据 托收申请制作而成的。 托收指示格式 The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Collection Instruction ORIGINAL Date. TO:. Our Ref No.. Dear Sirs, We send you herewith the under-mentioned item(s)/documents for collection. Drawer:. Draft. Due. No.:. Date/Tenor. Date Drawee(s):. Amount:. Goods:. From. By Par Document. To. On Draft. Invoice. B/L. Ins.. W/M. C/O. Policy/Cert. 1st 2nd. Please follow instructions marked “x”: □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acceptance. □Remit the proceeds by airmail/cable. □Airmail/cable advice of payment/acceptance. □Collect charges outside. from drawer/drawee.. □Collect interest for delay in payment. days after sight at. % P.A.. □Airmail/cable advice of non-payment/non-acceptance with reasons. □Protest for non-payment/non-acceptance with reasons. □Protest waived. □When accepted, please advise us giving due date. □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Please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der their. advice to us. □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 82. Special Instructions. For The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is collection is subject to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1995 Revision)ICC Publication No. 522. Authorized Signature(s). 托收指示必须包含 URC522 第 4 条 B 分条第Ⅰ—Ⅱ款表明的正当托收业务所必需的详细资.

(12) 5 收款指示是托收指示中的重要指示之一,即代收行如何将收妥的款项拨付给托收行,这需 要结合托收行与代收行的账户开设情况而定。常用的 3 种收款指示如下: (1)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 邮通知我行。”代收行将收妥货款贷记托收行账户,并发出贷记报单,托收行接到贷记报单, 得知货款已收妥后,可立即贷记委托人账户,完成此笔托收业务。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如图 5-3 所示。. 图 5-3. ) COLLECTION.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写明:“收妥款项,请货记我方在你行的账户,并以电报或航. 托收结算方式(. 务。因此委托人/托收行必须确保所有必要的资料和指示已经提供在托收指示中。. 第五章. 料。如果委托人/托收行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料,则代收行对延迟或不符之处不负责任。代收行对 于短少的资料应发出通知,在收到完全资料以前,代收行没有必要采取任何行动去办理托收业.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 (2)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写明: “请代收款项并以电报或航邮授权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的账 户。 ”当代收行收妥款项后,发出支付委托书(Payment Order) ,授权托收行借记自己的账户。托收 行接到支付委托书后,立即借记代收行账户,取出款项,贷记委托人账户,完成此笔托收业务。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如图 5-4 所示。. 图 5-4.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 (3)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没有账户往来。 托收行在国外第三家 X 银行开立账户时,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 并将款项汇至 X 银行贷记我行在该行的账户,并请该行以电报或航邮通知我行。”当代收行收 妥款项,汇交 X 银行贷记托收行账户并通知托收行后,托收行得知款项已收妥,可立即贷记委 托人账户,完成此笔托收业务。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没有账户往来)如图 5-5 所示。 83. 图 5-5. 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没有账户往来).

(13)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二、托收汇票 1.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 托收汇票(Collection Bill/Draft)的当事人有:托收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付款人 是进口商或买方。收款人有 3 种情况: (1)出口商是收款人。 出口商是收款人的托收汇票格式 Exchange of USD 100 000.00 ② On demand 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Or. ② At sight 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Or. ③ 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03 July, 200x. (second unpaid)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n of USD one hundred thousand. To buyer/importer. For seller/exporter. United Kingdom (2)托收行是收款人。. HongKong 托收行是收款人的托收汇票格式. Exchange for HKD21 500.00 D/P At. Tianjin, 15 April, 200x. sigh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unpaid) to the order of. The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HongKong dollars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22 bales of pongee from Tianjin to Hongkong for collection To Sunlight Garment Company, 314 Locky Road,. For Tianjin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 Tianjin. HongKong (3)代收行是收款人。. signature Manager 简式远期托收汇票. Exchange of USD100 000.00. 03 July, 200x. At thirty days 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unpaid)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hundred thousand only. To buyer/importer. For seller/exporter. United Kingdom 2.托收汇票的期限. HongKong. 托收汇票期限前面可以写 D/P 或 D/A,汇票期限有下列 3 种: (1)即期汇票(Bills payable①on demand/②at sight/③pay)。 84. (2)远期汇票(Bills payable at a period after sight)。 (3)固定日期以后一个时期付款(Bills payable at a period after a fixed date)。. 第四节. 托收结算国际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是国际商会编写出版的,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方面的重要国际惯例。.

(14) 5 手续费和开销。其他条款 7 个部分,共 26 条。该规则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 银行承办托收业务时,应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银行对在托收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风 险、开支费用、意外事故等均不负责,这些概由委托人承担。 (二)银行的义务与责任 漏、延误委托人在申请书上的指示,否则引起的后果由银行负责。银行的免责条款如下: (1)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仿造及法律效力,或对于单 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特殊条件,概不负责。 (2)银行对于任何单据代表着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质量、状况、包装、交货价值. ) COLLECTION. 银行仅被允许根据托收申请书的指示和《托收统一规则》办理委托,不得超越、修改、疏. 托收结算方式(. (一)基本精神. 第五章. 《托收统一规则》分为总则和定义,托收形式与结构,提示的形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得息、. 或存在,或对于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运输行、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或其他人的诚信、行为 和/或疏忽、偿付能力、执行能力或信誉也概不负责。 (3)银行对于任何发电、信件或单据在传递途中的延误和/或丢失引起的后果。或由于任 何电讯工具在传递中的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由于专门术语在翻译或解释上的错误,不承 担义务和责任。 (4)银行对于自己所收到的指示因意思不明需澄清所引起的延误不负责任。 (5)银行对于天灾人祸、暴动、内乱、叛乱、战争或它们所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 或罢工、停工致使营业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或责任。 此外,还规定: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如果货物直接运交银行 或者以银行为收货人,银行无提货义务(此项货物仍由发货人承担风险与责任)。 (三)关于提示、付款、承兑等手续 该规则中关于提示、付款、承兑等手续规定如下: (1)银行应按交来的单据原样向付款人发出提示。 (2)如果是即期付款的单据,银行必须毫不延误地提示付款人付款。 (3)如果是远期付款的单据,银行必须毫不延误地提示承兑,当要求付款时,必须不迟 于到期日提示付款。 (4)如果跟单托收中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委托书中必须指明在承兑或付款后将单据 交给付款人;如无此规定,单据在付款后交付。. 第五节. 跟单托收的资金融通. 在跟单托收条件下,出口商和进口商可以采用出口押汇和凭信托收据借单方式向银行获得 资金融通。 (一)托收出口押汇 托收出口押汇是指托收银行以买入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跟单汇票的方法向出口商融通 资金的一种做法。因为托收是商业信用,托收银行做押汇风险很大。在实务中,除非银行认为 进口商资信可靠,有关商品的种类、价值适合,商品市场行情与出口地政治经济情况良好。在 承做时,银行大多根据交单条件(大多仅限于 D/P 即期)酌情发放一部分汇票金额的贷款,例 如汇票金额的 60%、70%不等。. 85.

(15)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二)凭信托收据借单 凭信托收据借单,又称进口押汇,是代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 提货便利的一种融资。信托收据是进口商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保证文件,承认货物所有 权归银行,进口商只是银行的受托人。此做法对代收银行有风险,所以银行对进口商的要求很 严格。如果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授权办理凭信托收据借单,则是另一种情况。比如出口商在汇 票上注明“见票后若干天付款交单,以信托收据换取单据” (D/P at …days after sight to issure trust receipt in exchange for documents,D/P·T/R),风险则完全由出口商承担。如果进口商届时不付 款,代收银行没有任何责任。. 第六节. 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优劣程度. 一、优点 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手续简单,方便,费用相对较低。在跟单托收中,出口商以控 制货权的单据来控制货物,托收银行以交付代表货物的单据代表交货,而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 款和承兑为条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结算,出口商有一定的保障。进口 商只有付了款才可得到代表货物权的单据,此一做法相对来说,比“后 T/T”要安全。 托收业务收费比较低廉,手续比较简便,这是指与信用证业务相对比较而言的。信用证项 下的出口商向银行支付信用证通知费和议付费,而托收项下的出口商只须向银行支付托收费即 可。一般情况下托收费比议付费要低。. 二、缺点 (1)托收这一做法,相对来说,对出口商较为不利,因为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 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 (2)如果进口商因商情变换而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或者承兑后到期不付款,或者故 意拖延付款,出口商就有可能迟收货款。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是没有责任的, 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 但是就风险程度而言,选择做“D/P 即期”比做“D/A 远期”较为安全。因为 D/P 即期下 的代收银行要等进口商付了款之后才交单,出口商不会落得“货财两空”的境地。因为从理论 上来说,只要进口商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货权仍归出口商,出口商仍可将货物转卖给 其他人或运回。 相对来说,“D/A 远期”风险比较大,因为进口商有可能签署了承兑书,取走提单等单据 后,到期不来付款,或者少付款,银行和出口商是无可奈何的。 “商业信用”的风险就在这里。 作为托收结汇的进口商,“不付款”或者“不承兑”或者“承兑后不付款”的原因是多种 86. 多样的,一般有如下一些因素: 1)进口商因故倒闭破产,无力偿还。 2)商品行情发生变化,例如货价突然下跌,进口商无利可图。 3)进口国外汇、外贸管制而施加某种压力或限制。 4)进口商人员死亡或失踪等。 5)不排除国际贸易中进口商的蓄意欺骗等行为的发生。.

(16) 5 第五章. 三、对策 (1)出口商应对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作风有所了解。 (2)及时了解进口国的市场销售状况。 (3)了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行市行情。 (5)弄清进口国海关和卫生检疫当局的规章。 (6)要求进口商预付一部分款项,即付一部分定金。 (7)尽可能做 D/P 即期,少做或不做 D/A 远期。 (8)出口商在进口国最好有代理,万一发生意外,也能在进口国办理存款、保险、转运. ) COLLECTION. (4)了解进口国的外贸、外汇管制政策。. 托收结算方式(. 在托收结算的运作中,出口商可采取下列措施以降低风险:. 或运回等事宜。 (9)安排出口信用保险。 在托收业务中各地为降低风险,安全收汇,曾采取过各种防范措施。如要求进口商预付一 定比例的押金,但是也有这样一种情况,对方能够提供的押金数额过小,不能满足出口商对保 障出口收汇的需求。 例如,绍兴柯桥有一家外贸公司,其外贸要求做出口托收,约 80 万美元的纺织面料,但 是对方却提出只能预付 10%的定金,也就是说,该客商只能提供 8 万美元的定金而要求订购 80 万美元的货物。对于这类金额较大的外贸订单,由于客商提供的定金数额太小而放弃不做,显 然是不划算的。因此,出口方提出,同意先收 10%的定金,80 万美元的商品分若干次出运,每 次出运的时间,等到前一批出运商品的金额收汇后,再做下一次出运。用这种“分期出运、分 期收款”方式成交的合同,实际上是对方从表面上看,只付了总额 10%的定金,可是就每次出 运的数量来看,客户却已经付足了超过 50%的定金。毫无疑问,此一做法,对于出口商来说, 增加了保障出口托收的收汇安全系数。. 配套练习 一、填空题 1.首次进行贸易活动合作的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采用__________支付方式比较安全,这 就是因为该支付方式是以__________信用为基础。 2.顺汇中结算工具流向与资金流向__________,逆汇则__________。 3.在__________支付方式下,卖方根据买方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发运货物给买方并提交信 用证条款一致的单据,开证行/保兑银行(如有)对相符的单句负有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 4.汇付有三种方式,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 5.在__________支付方式下,卖方在收到货款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同时,把贸易单据 通过其银行寄给买方的银行,买方的银行凭买方的付款或承兑放单给买方。银行本身不承担任 何付款责任。 6.请将以下国际贸易支付方式英文名词翻译成相应的中文名词: ①ADVANCE PAYMENT:__________. 87.

(17)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②OPEN ACCOUNT__________ ③DOCUMENTARY COLLECTION__________ ④DOCUMENTARY CREDIT__________ 7.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 和__________是商业信用,__________是银行信用。 8.在__________支付方式下,买方在收到买方的付款后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 9.在__________支付方式下,卖方在收到贷款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买方在货物发运后 一定时间内付款。 10.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类型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种。 11.根据 UCP500 规定,开证行审单后决定拒付时,应用快捷方式向交单行__________次 性通知全部不符点。 12.某出口公司采用托收方式结算,一笔是 D/P30 天,前者进口商必须在__________后才 能取得单据,后者在__________后即可取得单据。 13.议付信用证分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两种。 14.托收业务的基本当事人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 15.跟单托收按交单方式可分为__________交单和__________交单。. 二、判断题 (. )1.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通知行接到开证行或受益人的要求保兑邀请后即. 成为保兑行。 (. )2.根据 UCP500 规定,如信用证未规定交单到期日,银行将接受信用证有效期. 后 21 天内提交的单据。 (. )3.根据 UCP500 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不接受备运提单,不清洁提. 单或租船提单。 (. )4.根据 UCP500 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如果信用证有可分批装. 运的规定,则允许分若干部分分别转让。 (. )5.托收业务中有两地两家银行参与,故托收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 )6.根据 UCP500 规定,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伸缩幅度,可金额方面. 没有,该证货物总值则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 )7.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一样,都有两个受益人,两家开证行。. (. )8.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 522 号规定,未经银行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 发给银行,也不能作为银行为收货人名单。否则,由发货人自行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 (. )9.根据 UCP500 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开证行承担. 必须付款之责。 88. (. )10.根据 UCP500 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和开证行的地位一样,. 承担对信用证的付款责任。 (. )11.根据 UCP500 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的修改通知一经发出,即对. 受益人和保兑行其有约束力。 (. )12.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被称为代收行。. (. )13.根据 UCP500 规定,开证申请人以开证申请书与开证行订立契约关系,信用.

(18) 5 (. )14.根据 UCP500 规定,保兑行保兑信用证后,对随后接到的修改书可自行决定 )15.根据 UCP500 规定,只有开证行明确注明“可转让”的信用方能转让。. (. )16.背对背信用证与未经保兑的转让信用证一样对供货方有利。. (. )17.在托收业务中,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定代收行,托收行可自行选择代收行。. (. )18.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对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同样承担付款责任。. (. )19.在采取托收方式结算时,如发现进口商财务状况恶化,应采取承兑交单的交. 单方式。 (. )20.根据 UCP500 规定,议付行在审核单据时未发现单据中的不符点而办理了买. ) COLLECTION. (. 托收结算方式(. 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 第五章. 证一经开出,申请人有义务付款赎单,无论单据是否相符。. 单议付,单到开证行被拒付,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议付行无权向受益人追回票款。 (. )21.根据 UCP500 规定,自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修改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所发. 出修改的约束。 (. )22.根据 UCP500 规定,对信用证每一个修改书的内容,受益人既可全部接受,. 也可以部分接受。 (. )23.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如未规定交单日期,受益人从提单日起任意一日. 交单都可以。 (. )24.根据 UCP500 规定,如遇法定节假日,信用证到期日,交单日或提单的装运. 日可以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 )25.开证行或承兑行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倒闭,开证行或保兑行对受益人均无. 追索权。 (. )26.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上如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则视为不可撤销的信. 用证。 (. )27.根据 UCP500 规定,当信用证以“止、至、直至、自从”及类似含义的词语. 用于装运日期时,将理解为不包括所提及的那一天, “以后”一词理解为包括所提及的那一天。 (. )28.根据 UCP500 规定,所有信用证都应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交单地点。. (. )29.信汇、电汇和托收业务中的结算工具与资金流向相同,随意属于顺汇。. (. )30.信用证的装效期分别为 9 月 30 日和 10 月 15 日,同时规定提单后 15 天交. 单。若受益人提交议付单据的日期是 10 月 12 日,而提单日期是 9 月 22 日,根据 UCP500 规定, 银行可以拒绝对这套单据付款。. 三、单项选择题 1.托收行的义务之一是(. ) 。. A.确保货物得到保护. B.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 C.审核单据的内容. D.保证为委托人收回款项. 2.信用证是一种(. ) 。. A.正式的付款保函. B.有条件的付款担保. C.无条件的付款担保. D.没有风险的付款方式. 89.

(19)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3.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的是( A.有银行信用作为保障 C.只管单据. )。 B.独立的文件 D.不可转让. 4.以下关于托收陈述正确的是( ) 。 A.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方式 B.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 C.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资金的融通 D.各方当事人遵循 UCP522 办理业务 5.以下关于汇款陈述正确的是( ) 。 A.由于汇出汇款申请书是汇款人和汇出行间的一种契约,所以由于汇款申请书的错 漏引起的延误、差错等,汇款人应自负后果 B.汇款属于顺汇性质 C.汇款的基本当事人包括汇款人和收款人 D.汇款方式比托收方式更安全,更迅速 6.根据 UCP500 规定,保兑行在保兑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是( A.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履行付款义务. )。. B.在开证行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履行付款义务 C.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D.开证行倒闭可拒付 7.托收业务中的 PRICIPAL 是指( A.托收行 B.代收行. )。 C.卖方. D.买方. 8.根据 UCP500 规定,开证申请人必须向开证行偿付,除非能够证明( B.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 A.货物是有缺陷的 C.收到的单据无法使货物清关. )。. D.收到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9.根据 UCP500 规定,可转让信用征不可变更的是( ) 。 A.装运日期 B.有效期 C.货物描述 10.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采用赊销支付方式通常是由于( A.买卖双方国家有战争及暴乱风险. D.申请人名称 )。. B.买卖双方首次进行贸易合作 C.买卖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互相非常信任与了解 D.卖方无法从其银行获得融资款以购买原材料备货 11.代收行的责任之一是( A.审核单据的内容. ) 。. C.服从付款人指示 90. B.执行托收行指示 D.保证付款人付款. 12.国际商会针对托收业务制定的出版物名称简称为( ) 。 A.URR 525 B.URDG 458 C.ISP 98 13.信用证主要体现了( )。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B.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C.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D.URC 522.

(20) 5 第五章. D.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 B.只对信用证负责. C.付款依据为单证相符 15.承兑交单方式下开立的汇票是( A.即期汇票 B.远期汇票. D.不能拒付 )。 C.银行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 C.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D.单据与货物相符. 17.根据 UCP500 规定,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在付款前( )。 A.要先征得进口商的同意 B.要先征询议付行的意见 C.不必首先向出口商付款. D.不必事先征询进口商的意见. 18.以下关于汇款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是汇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方式 C.是一种保证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方式. B.属于银行信用 D.是一种逆汇方式. 19.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可以通过贴现收回款项的信用证是( A.即期信用证 B.承兑信用证 C.偿付行 20.以下结算方式中属于顺汇的是( A.信用证 B.汇款. ) COLLECTION. 16.所谓信用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 A.单据与合同相符 B.单据与信用证相符. 托收结算方式(. 14.以下关于开证行的错误说法是( A.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 D.通知行. )。 C.保函. D.托收. 21.根据 UCP500 规定,即期付款信用证的汇票付款人一般应为( A.开证行或议付行 B.开证行或申请人 C.议付行或申请人. ) 。. D.开证行或付款行. 22.信用规定装期为 11 月 5 日,效期为 11 月 20 日,交单期限在装运后 20 天。货物实际 装船日为 11 月 25 日,根据 UCP500 规定,受益人提交单据的最后期限应为( )。 A.11 月 5 日 B.11 月 20 日 C.11 月 25 日 D.1 月 14 日 23.托收是一种( A.顺汇方式. )。. C.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 24.使用假远期信用证,实际上是套用( A.卖方资金 B.买方资金. B.保证出口商能得到付款的方法 D.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付款方式 ) 。 C.付款银行资金. D.议付银行资金. 25.根据 UCP500 规定,若发现单证不符拒收单据时,开证行/保兑行通知寄单行的时间应 为收到单据次日起的( )。 A.第 10 个银行工作日 C.指点 7 天. B.第 7 个银行工作日 D.第 10 天. 26.以下关于开证行责任陈述正确的是( ) 。 A.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以确定单证是否相符 B.如果单据有不符点,说服开证申请人接受单据 C.如果单据无不符点,在开证申请人同意付款后立即向受益人付款 D.付款后如果开证申请人声称货物与合同不符,立即向受益人索回已付款项 27.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方式下银行保证向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的条款的条件是. 91.

(21)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 )。 A.受益人按期履行合同. B.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 C.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交货. D.受益人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28.根据 UCP500 规定,以下关于偿付行的论述正确是( A.应仔细审单,如发现单证不符,不予偿付. )。. B.应该审单,如发现不符,在征得开证行同意后不予偿付 C.只管偿付,不管审单 D.单证不符时,要承担责任 29.信用证方式下,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银行是( )。 A.开证行 B.议付行 C.偿付行. D.通知行. 30.根据 UCP500 规定,转让信用证时不可变更的项目是( ) 。 A.信用证金额和单据 B.到期日和装运期限 C.货物描述. D.最后交单日期. 四、多项选择题 1.根据 UCP500 规定,有信用证业务银行的免责范围有( A.对单据的真伪不负责任. )。. B.对单据表面相符不负责任 C.对文电传递中的事故不负责任 D.对于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造成信用证业务不能正常进行不负责任 2.根据 UCP500 规定,开证行可以拒付货款的理由是( )。 A.开证申请人破产 B.单证不符 C.货物与合同不符 3.进出口业务中用的支付方式有( A.付款交单 B.汇款. D.单单不符 )。. 4.关于顺汇描述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主动向债权人付款 C.包括汇款和托收两种形式 5.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有( A.开证行拒付 C.进口国发生内乱或战争. C.信用证. D.托收. B.资金流向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 D.不仅有商业信用也有银行信用 )。 B.进口商破产倒闭 D.进口未申领到进口许可证. 6.根据 UCP500 规定,不能使信用证成为可以转让的措词有( )。 A.ASSIGNABLE B.TRANSMISSIBLE C.TRANSFERABLE 92. D.DIVISBLE. 7.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方式下要使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受益人必须( A.履行了合同的规定 B.履行了信用证的要求 C.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 )。. D.按合同规定履行了信用证的内容. 8.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对进口商的融资方式有( ) 。 A.贴现 B.打包放款 C.进口押汇. D.担保提货. 9.根据 UCP500 规定,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开证行可以(. ) 。.

(22) 5 第五章. A.拒付单据 B.将单据退还寄单行. 托收结算方式(. C.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D.拒付单据并将单据交给申请人 10.根据 UCP500 规定,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应做到( ) 。 A.不管单据 B.不管贸易合同 D.不管买卖双方是否已对合履约. 11.根据 UCP500 规定,以下关于承兑信用证叙述正确的是( A.承兑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代表开证行承兑汇票. )。. B.受益人得到银行承兑汇票,就等于得到了银行不可撤销地承担远期付款的承诺 C.当信用证规定付款期限是远期且不需要提交汇票时,该信用证被称为承兑信用证. ) COLLECTION. C.不管货物. D.承兑行承担了开证行的风险,到期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12.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经保兑后对受益人负责的银行有( ) 。 A.开证行 B.通知行 C.偿付行 D.保兑行 13.根据 UCP500 规定,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可以改变原信用证的以下内容( A.减少单价. )。. B.用第二受益人名称替代申请人名称 C.将装效期提前 D.增加保险单投保比例 14.托收行在向代收行寄出跟单托收项下单据前的处理手续应包括( ) 。 A.审核托收申请人制填的申请书 B.核对单据的种类和份数 C、审核单据内容是否与合同相符 15.对受益人收款有较大保证的信用证是( A.可撤销信用证 C.不可撤销信用证 16.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通常为( A.发票日后若干天 C.交单后若干天 17.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时出口商应注意( A.考察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作风 C.了解托收行的资信 18.托收结算方式下银行免责的情况有( A.单据在寄送中的延误所引起的后果. D.缮制出口托收委托书 )。 B.保兑信用证 D.软条款信用证 ) 。 B.见单后若干天 D.装船后若干天 ) 。 B.了解进口国的贸易和外汇管制 D.出口合同争取采用 CIF 条件成交 ) 。. B.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后果 93. C.单据不相符所引起的后果 D.由于疏忽没有按委托指示所引起的后果 19.一般来说,由中间商为中介达成的交易,在结算时使用较多的是( )。 A.可转让信用证 B.背对背信用证 C.循环信用证 D.对开信用证 20.根据 UCP500 规定,信用证的种类有( A.承兑 B.即期付款. )。 C.延期付款. D.担保提货.

(23)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 五、简答题 1.简述可转让信用证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目的。 2.简述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 3.简述福费廷的含义。 4.简述跟单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交易的含义。 5.汇付方式涉及哪四个基本当事人?. 六、案例分析 1.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法国,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 款。乙公 司通过其开证银行 BANK I 巴黎分行申请开立了非保兑的信用证(适用 UCP500),通知行为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信用证规定:“DATE,AND PLACE OF EXPIRY;041105 FRANCE; AVAILABLE WTTH ISSULNG BANK BY PAYMENT;LATST DATE OF SHPMENT;041102; PRESENTATION PERIOD:WT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甲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将货物装船,并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中国银行 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立刻于当日使用 DHL 将单据寄往法国的开证行。收到单据 后,开证银行 BANK I 巴黎分行以“信用证已过期”为由拒付。请问,BANK I 巴黎分行的拒 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我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美国,采用 D/P AT SIGHT 结算货款,使 用空运运输方式。甲公司为了防范风险,未征求美国代收行 BANK C 的同意,使将空运单上 的收货人作成 BANK C 随后,甲公司通过托收行 BANK R 将全套单(包括空运单)寄往 BANK C,托收行在寄单指示上注明适用《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 522 号出版物) 。BANK C 收 到单据后通过 BANK R 通知甲公司,表示拒绝根据单据上的要求提货。请问,BANK C 拒绝 提货的做法是否合理?BANK C 拒绝提货的风险与责任应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信用证 银行 2.相同 相反 3.跟单信用证 4.电汇. 信汇 票汇. 5.跟单托收 6.预付款 赊销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94. 7.汇付 托收. 信用证 汇付. 托收 信用证. 8.预付款 9.赊销 10.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11.略 12.付款 承兑汇票.

(24) 5 第五章. 13.限制议付 自由议付(公开邀请议付) 14.委托人(出票人)付款人(受票人)托收行 代收行. 二、判断题 1~5. × × √ √ ×. 6~10 √ × √ × √. 11~15 × × × √ √. 21~25 × × × × √. 26~30 √ × √ × √. 6~10 C C D C C. 11~15 B D B D B. 21~25 D D C B B. 26~30 A D C D C. 三、单项选择题 1~5. BBDBB. 16~20. B DAB B. ) COLLECTION. 16~20 × √ × × ×. 托收结算方式(. 15.付款 承兑. 四、多项选择题 1.ACD. 2.BD. 3.BCD. 4.AB. 5.BCD. 6.ABD. 7.BC. 8.CD. 9.ABC. 10.BCD. 11.ABD. 12.AD. 13.ACD. 14.ABD. 15.BC. 16.ABD. 17.ABD. 18.ABC. 19.AD. 20.ABCD. 五、简答题 1.答:可转让信用证主要适用于中间贸易。中间商(即第一收益人)为了赚取差额利润,通 常要求开立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即第二受益人) ,由供货人办理出运手续。 2.答:国际保理的项目有信用销售控制、出口贸易溶资、销售分户行的管理、应收账款 的收取或者账款回收、坏账担保或买方信用担保。 3.答: “福费廷”即包买票据,是包买商向出口人无追索权的购买的已经有债务人所在地 银行承兑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 4.答:跟单信用证之所以被认为是纯粹的单据交易,原因在于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处理 的是单据而非单据所涉及的货物、劳务及其他的履约行为。银行只负责审核的所有的单据,确 定单据从表上看是否符合信用的条件,是否以代表了所要求的货物,开证行的拒付也只能以单 据上存在的有效不符合点为理由。 5.答:汇款方式涉及的四个基本当事人是亏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六、案例分析 1.答:BANK I 的拒付理由是成立的。因为此份信用证规定的效期到期地点在法国,且信 用证指定的银行是开证行本身,而不是通知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在本案中,中国银行江苏省分 行仅仅是寄单行,甲公司将单据在有效期内交给寄单行并不能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对于这种境 外到期信用证。甲公司应该提前至少一个邮程(至少 5 天)将单据交给寄单行中国银行江苏省 分行,这样,单据才能在有效期前到达开证行柜台。 2.答:BANK C 拒绝提款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根据 URC522,除非事先征得银行的同意, 货物不得直接运交银行,也不应作成银行或其指定人为收货人。如果擅自这样做,银行无提货 义务。发货人,即甲公司,应承担 BANK C 拒绝提货的风险与责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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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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