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誠信及防貪分享
廉政公署 防止貪污處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內容大綱
防貪角色及責任 幼稚園面對的風險
誠信管理及防貪監控措施
《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
防貪諮詢服務
校董會對幼稚園負有領導、管治和整體監管 的責任 –
• 堅守廉潔誠信的作業方式,對貪污採取零容 忍的態度,並確保校董會和幼稚園從上訂立 正確的方向
• 識別和評估幼稚園面對的風險
校董會防貪角色及責任
校董會對幼稚園負有領導、管治和整體監管 的責任 –
• 監督防貪系統的規劃與實施,確保幼稚園設 有並維持有效的防貪系統
• 定期檢視防貪系統,確保防貪系統奏效並切 合時宜
• 透過培訓與溝通,協助教職員了解幼稚園運 作時可能面對的貪污風險、常見貪污陷阱和 誠信挑戰,及如何妥善處理風險
校董會防貪角色及責任
幼稚園面對的風險
•法律風險
•誠信風險
•貪污風險
代理人(董事及教職員)
未得主事 人(幼稚園)同意 索取 / 接受利益
作出或不作出與主事人(幼稚園)業務有關的行為 最高刑罰︰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
提供利益者同樣犯法,最高刑罰相同《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 禮物、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
• 受僱工作或合約
• 將貸款或法律責任予以支付、 免卻或解除
• 服務或優待 (款待除外)
• 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職責
利益的定義
常見誤解
•「款待」的意思?
•可接受價值少於500 元的利益?
供應食物或飲品
,
以供該場合內即時享用,
及其他附帶或同時供應之款待傳統習俗下的饋贈 處境研究
報答人情 制訂清晰的誠信要求
通知家長有關學校的 索取/接受利益政策
傳統習俗下的饋贈 處境研究
《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代理人(董事及教職員)
使用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收據/帳目/文件 意圖欺騙主事人(幼稚園)
最高刑罰︰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利益衝突
當幼稚園董事及教職員的「私人利益」
與幼稚園的利益出現衝突
例子:
負責審批自己或親友擁有財務利益的供應 商所參與的採購
在供應商公司擔任兼職
接受供應商過於頻繁/奢華的款待
沒有依循既定的收生程序而要求校長取錄 某考生
是 是
否 否
以權謀私
偽造文件/欺詐 利益衝突
犯罪
利益衝突是否犯法 ?
「陽光測試」、社會人士的看法
記錄利益衝突的申報及處理方法
申報責任:董事及教職員
處理利益衝突的防貪建議
• 警惕
• 避免
董事及教職員
• 無法避免
• 申報
董事及教職員
• 謹慎考慮
• 適當安排
幼稚園
如何決定緩解利益衝突的措施
誠信管理系統的自我評估清單
□ 有否為校董/教職員制訂誠信指引?
□ 有否涵蓋以下必要條文 –
□ 提供、索取及接受利益?
□ 接受款待?
□ 處理利益衝突?
□ 處理機密資料?
□ 是否已制訂表格或其他申報方式,並涵蓋所需提供的 資料 –
□ 申請接受利益(已獲幼稚園許可的利益除外)?
□ 申報利益衝突及記錄處理利益衝突的決定?
□ 是否已向所有校董及教職員清楚說明誠信指引的內容?
識別需作貪污風險管理的流程和運作
檢討有關政策、常規和程序,識別任何可能 導致貪污風險的常規或不足之處,評估風險 的可能性和影響,並制訂適當監控措施以減 低有關風險
制定適當的防貪監控措施以堵塞貪污漏洞
監察和檢討有關風險和監控措施
識別、評估及管理貪污風險
欠缺清晰程序,指示及指引不足
監察與制衡不足
監管寬鬆,欠缺問責
欠缺透明度
警覺性不足
工作流程過於複雜或不切實際
常見的監控缺失
採購
不恰當地將個別(可能不合資格的)供應 商納入報價邀請名單內
制訂有利於個別供應商的規格/評核準則
向個別供應商透露敏感資料
偽造報價單
評核標書時優待個別供應商
對不合格貨品和差劣服務表現視而不見
常見貪污風險
錄取學生
濫用職權,以偏袒與其有關係的申請者
濫用或洩漏機密資料
人事管理
提供或保留職位
在評核員工表現、晉升、崗位安排中徇私
揑改值勤記錄以騙取薪金
批核虛假的津貼/開支申請
常見貪污風險
防貪監控措施
政策和運作程序
就幼稚園的主要運作制訂清晰的政策和 程序,並確保校董及教職員明白
定期檢視,並適時作出修訂
監察及制衡
預防性措施 - 例如適當分工、由適當級 別的人員審批重要的決定
偵察/阻嚇措施 - 例如抽樣審核重要的 運作程序、進行獨立稽查
透明度
公開運作程序的重要資訊,例如入學申 請資格、所需資料及錄取準則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例如幼稚園網站
資料保安
制訂政策及採取措施,管控機密資料的 提取及查閱(例如按實際運作需要決定 可接觸的機密資料、設立授權機制)
防貪監控措施
問責和管理層的監察
要求校董及教職員妥善記錄幼稚園的主 要運作過程,包括決議和相關理據,並 把記錄妥善儲存
向校董會遞交管理報告(例如採購活動 和錄取學生的定期報告和異常報告)
防貪監控措施
《學生家長誠信須知》
• 幼稚園的收生政策和程序公 開透明,家長應細閱相關資 訊及本誠信須知。
• 任何形式的捐贈或饋贈均不 會令申請人於入學事宜上得 到任何優待。
• 校董或職員均不得索取或接 受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 防止賄賂條例;提供利益者 同樣犯法。
準學生家長
• 家長無須向校董或職員提供任何利益(包 括於日常往來或傳統節日,以任何形式的 禮物表達謝意)。
• 擔任幼稚園義工或家長教師會幹事,或響 應幼稚園的各項活動,均為自願及屬志願 服務,貴子女不會因此得到任何優待。
• 家長義工或家長教師會幹事不得洩露幼稚 園的內部資料;在處理幼稚園事宜時,請 勿向他人索取、接受或提供任何利益,並 應避免利益衝突及遵守相關的申報規定。
學生家長
《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
• 於2020年12月由防止貪污處推出
• 提供簡便實用的防貪指引及文件範本,
以協助幼稚園全面提升管治效能,
完善誠信管理及內部監控
• 備有中文版及英文版
防貪指南內容
序言
第一章 : 幼稚園的管治框架 第二章 : 採購程序
第三章 : 維修及改善工程的管理 第四章 : 錄取學生
第五章 : 人事管理 附錄
附錄
• 共18個附錄,包括 –
行為守則範本
校董及職員
家長教師會幹事
採購範本
邀請報價/招標文件的誠信條款範本
工程報價單/標書評審表格範本
供應商/服務提供者表現評核表格範本
人事管理表格範本
應徵者面試評核表格範本
教師晉升面試評核表格範本
附錄一 ( 附件6 - 表格丙)
職員利益衝突 申報書範本
附錄十三工程報價單/
標書評審表格 範本
附錄十五錄取學生
評核表格範本
附錄十七 職員工作表現評核表格範本
下載
英文版
https://cpas.icac.hk/EN/Info/
Lib_List?cate_id=3&id=2551 中文版
https://cpas.icac.hk/ZH/Info/
Lib_List?cate_id=3&id=2551
文件範本 常見問題 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
為學校提供顧問服務:
就行為守則、防貪制度及監控 措施提供建議
為學校教職員提供防貪培訓
防貪諮詢服務
電話:2526 6363
電郵:cpas@cpd.icac.org.hk
網址:http://www.cpas.icac.hk
網上服務表格:
https://cpas.icac.hk/ZH/Form/Service_Form?cate_id=30
訂閱防貪諮詢服務通訊:
https://cpas.icac.hk/ZH/Form/Subscription_Form?cate_i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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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報旨在就常見的貪污風險及防貪措施提供一般介紹,而不會對各 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貪污問題提供處理方法。簡報中提及的相關法例 及防貪建議,只屬一般及概括性質,旨在以淺白的文字介紹重點,並 不可取代原本的法例條文。因此,任何人在使用本簡報而有疑問時,
應參照法例原文或徵詢廉政公署意見。廉政公署已盡力確保簡報內的 資料正確,但不會對該等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或任何特定情況下 使用的合適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陳述、申述、保證或擔保。對 於任何人士因使用本簡報的建議,或依據本簡報內的資料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或後果,廉政公署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本簡報版權歸廉政公 署所有,翻印只限作非牟利用途,惟須註明資料來源和版權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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