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常見 QA
Q1 申請資格?
就讀高中以上學校之學生,並且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條件:
1.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
2.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但家中有2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者。
3.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但有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
款必要者。
Q2 貸款範圍?
申貸金額可適用於: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
體保險費、學海惜珠、學海飛颺及雙聯學制學生之海外研修費、
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等。
Q2 我是低收入戶學生,已經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學雜
費減免了,但平常生活花費對我來說還是一大負
擔!是不是有其他補助方案可以幫助我?
1.有的!自98學年第1學期開始,低收入戶學生可以申辦「生活
費貸款」,每學期可借貸5個月,每個月可貸6,000元,其辦理
方式與一般就學貸款相同。
2.提醒您,如果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德行評
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也可以申請「學產基金設置之低收入戶
學生助學金」喔!
Q4 我該怎麼計算就學貸款的利率?
目前學生負擔的利息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
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並額外加上0.55%來計
算。而各承貸銀行為了嘉惠學生,另外主動吸收0.06%的利息負
擔。所以,如果以目前(100年7月6日)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
蓄存款機動利率1.34%來計算,學生應負擔的利息利率為:
1.34%+0.55%-0.06%=1.83%
Q5 大學四年畢業後,我一個月大概要還多少貸
款?
以王小明為例,在他就讀大學4年期間,總共貸款金額40萬元(每
學期貸款5萬元),假設利息維持1.83%,王小明每月繳款狀況
如下:
1.寬限期間內(詳見下表):(1)對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者:
在學期間至畢業(退伍)後1年,利息由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2)家庭所得逾114萬元至120萬元(半息)者:自貸款日起,
利息由主管機關及借款學生各負擔半額。(3)家庭所得超過
120萬元,且家中有2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自貸款日
起,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2.寬限期間結束:王小明畢業(退伍)後1年,須開始償還本金
40萬元,攤還期間為8年(貸款1學期以1年攤還),每月還本
繳息金額為新臺幣4,483元;若延長至12年還款(得申請延長
1.5倍),則每月需還本繳息新臺幣3,097元。
Q6 我還有更多關於就學貸款的問題,可以問誰?
如果想知道更詳細的申辦程序,可以透過學校網站(學生事務處)
或各承貸銀行網站(就學貸款專區),參考「就學貸款須知」。
最後,如果還是有問題需要協助,你也可直接撥打教育部助學專
線080-909-5757,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