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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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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 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研 究報 告 中華民國 九十八 年 十二 月.

(2)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 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計 畫 主 持 人:陳建忠 計畫協同主持人: 計畫協同主持人 :許宗熙 研. 究. 員:紀人豪 陳玠佑 研 究 助 理:蔡秀芬 顏正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八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九十八年十二月 十二月.

(3)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Research on Items and Contents of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of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for Performance-based Buildings. BY CHEIEN-JUNG CHEN TZOUNG-SHI SHEU JEN-HAO CHI JIE-YU CHEN SHOU-FEN TSAI CHENG-HSIUNG YEN December, 2009.

(4) 目次 目 次 表次. ………………………………………………………………...Ⅲ Ⅲ. 圖次. ………………………………………………………………...Ⅴ Ⅴ. 摘要. ………………………………………………………………...Ⅵ Ⅵ. Ⅹ.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1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 研究 緣起與背景 緣起與 背景……………………………………..1 背景 第二節 研究範圍對象 研究範圍對象與目標 對象與目標……………………………………9 與目標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12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二章 國內、 國內、外性能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15 外性能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第一節 我國推動性能法規之發展………………………………15 我國推動性能法規之發展 第二節 外國避難安全性能設計概要……………………………28 外國避難安全性能設計概要 第三節 日本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33 日本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第四節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44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第五節 小結………………………………………………………56 小結 第三章 日本與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61 日本與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第一節 日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制…………………………61 日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制 第二節 我國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制度………63 我國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第三節 其它公共安全檢查相關法規之探討……………………78 其它公共安全檢查相關法規之探討 I.

(5)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第四節 小結………………………………………………………81 小結 第四章 國內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現場勘查作業…………………89 國內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現場勘查作業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03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103 結論 第二節 建議……………………………………………………105 建議 第三節 未來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建議…………………………………………107 建議 附錄一 附錄一:日本建築基準法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表格……………109 日本建築基準法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表格 附錄二 附錄二:最新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 最新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草案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 草案)…………127 草案 附錄三:九十八年研究計劃 期中簡報會議記錄與回應情形………155 期中簡報會議記錄與回應情形 附錄四: 附錄四:第一次學者專家座談會議紀錄及回應情形………………161 第一次學者專家座談會議紀錄及回應情形 附錄五: 附錄五:第二次學者專家座談會議紀錄及回應情形………………163 第二次學者專家座談會議紀錄及回應情形 附錄六:九十八年研究計劃 期末簡報會議記錄與回應情形………169 期末簡報會議記錄與回應情形 參考書目………………………………………………………………177 參考書目. II.

(6) 表次 表 次 表1-1 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規定檢討之驗證項目表…………………7 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規定檢討之驗證項目表 表1-2 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 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表 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表………………8 證項目表 表1-3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11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 表2-1 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32 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 表2-2 日本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37 日本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 表2-3 日本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設施不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38 日本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設施不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 表2-4 日本建築中心(BCJ)性能評估項目表 性能評估項目表…………………………39 日本建築中心 性能評估項目表 表2-5 日本評定案件驗證方法統計表………………………………..41 日本評定案件驗證方法統計表 表2-6 日本評定案件申請免適用之條文統計表……………………42 日本評定案件申請免適用之條文統計表 表2-7 日本評定案件之主用途統計表………………………………..43 本評定案件之主用途統計表 表2-8 居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法之程序……………………………49 居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法之程序 表 2-9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法之程序………………………50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法之程序 表2-10 台灣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設施不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51 台灣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設施不可排除法規之驗證項目表 表2-11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評定案件統計表…52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評定案件統計表 表2-12 評定案件申請地點依縣市別統計表…………………………53 評定案件申請地點依縣市別統計表 表2-13 評定案件申請免適用之條文統計表…………………………54 評定案件申請免適用之條文統計表 表2-14 申請案件之主用途統計表……………………………………55 申請案件之主用途統計表 表2-15 我國建築物申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之驗證審查重點及使 用管理注意事項……………………………………………57 用管理注意事項 III.

(7)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表3-1 台灣地區87年至 台灣地區 年至97年火災類別分類表 年至 年火災類別分類表………………………72 年火災類別分類表 表3-2 台灣地區87~97年火災死傷人數 年火災死傷人數、 台灣地區 年火災死傷人數、財物損失統計表…………73 財物損失統計表 表3-3 台灣與日本之公共安全檢查制度與表格比較表……………74 台灣與日本之公共安全檢查制度與表格比較表 表3-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及法令依據彙整表………………76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及法令依據彙整表 表3-5 建築物公共安全之應檢查內容表……………………………77 建築物公共安全之應檢查內容表 表 3-6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書表建議修與對照表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書 表建議修與對照表.84 表建議修與對照表 表3-7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查核表..85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查核表 表 4-1 ○○購物中心新建工程之免適用條文設施規定表 購物中心新建工程之免適用條文設施規定表…………96 購物中心新建工程之免適用條文設施規定表 表4-2 案例一與案例二之現場勘查照片彙整表 案例一與案例二之現場勘查照片彙整表……………………97 現場勘查照片彙整表 表 4 -3 台北 台北○○○○ 中心85 中心 、 86 及 88 層案之免適用條文設施規定 表 ……………………………………………………………99 表 4-4 臺北 臺北○○○○土地開發 土地開發( 土地開發( 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 案之免適用條文設施規定 表………………………………………………………100 表4-5 臺北○○○○土地開發案之現場勘查照片彙整表…101. IV.

(8) 圖次 圖 次 圖1-1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驗證方式架構圖…………………………5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驗證方式架構圖 圖 1-2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適用對象……………………6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適用對象 圖1-3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14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 圖2-1 日本建築基準法性能要求項目與法令對照圖………………36 日本建築基準法性能要求項目與法令對照圖 圖3-1 一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流程圖……………………………71 一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流程圖 圖3-2 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計之公共安全檢查流程圖……83 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計之公共安全檢查流程圖. V.

(9) 摘要 摘 要. 關鍵詞:防火避難、性能設計、公共安全檢查、性能驗證 一、計 畫 緣 起 一般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辦理公共安全檢查之檢查項目與內容,包括防 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 層出入口、走廊(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 臺及緊急進口等。 目前,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建築物,在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時,在檢查項目與內容,以及檢查人員的背景條件,皆與一般建築物無異, 實有不合理須檢討之處。因此,本計畫完成國內外文獻與資料蒐集、收集歷 年來國內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案例之相關統計資料、整理出建 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相關法令規章,並訂定該類型建築物,初步公共 安全檢查的項目與內容,並召開數次學者專家座談會與工作會議,檢討改善 各項研究成果,以完成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查方案。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計畫運用相關文獻資料、性能設計建築物之案例調查與研析、最新法 規研析、實際案例訪查作業、學者專家座談會等方法,藉以探討國內建築物 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等的相關議題, 並提出研究成果及建議。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方法及步驟如下: (一)國內外相關研究資料蒐集及比較。 (二)收集國內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案例之相關資料。 (三)研擬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 容。 VI.

(10) (四)對於國內公共安全檢查與簽證制度等相關機制,提出建議方案。 (五)現行相關法規之修正建議。 (六)舉辦學者專家座談會與工作會議,檢討前述各項研究成果。 三、重要發現 (一)獲得歷年來國內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的相關資料,並將其系統化整 理,可供後續研究之參考。 (二)搜集日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等相關資料,並與我國建築物公共 安全檢查制度,予以比較分析,可作為後續法規修正及相關研究之參 考。 (三)彙整國內歷年來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之審查意見及應注 意事項,可作為該類建築物於公共安全檢查階段之重要參考資料。 (四)根據相關研究成果,針對國內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提 出公共安全檢查書表與流程之修正建議。 (五)將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其重要性能設計參數與管制條 件,製成一公共安全檢查之查核表,供該類建築物後續公共安全檢查 之參考。 四、建議事項 本計畫綜合歷次專家學者座談會及報告審查會議之委員建議,提出後續研 究發展的要項如下所述: 建議一 訂定各性能設計建築物案例之公共安全應檢查項目及內容: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構):內政部營建署、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VII.

(11)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各性能設計案例其申請排除法規皆不相同,其防火避難設施的設計參數與 管制條件,自然會不相同,故無法研訂一個制式的公共安全檢查表。所以,建 議未來性能設計建築物在申請防火避難評定階段時,即應要求申請人以本研究 的公共安全檢查之查核表為基礎,再根據個案條件與特色,修訂出適合該案之 公共安全檢查查核表,經審查後納入評定報告書中,未來該建築物進入公共安 全檢查階段時,專業檢查人由評定報告書,即可取得前述相關之查核表,並依 此進行檢查申報作業。 建議二 修訂性能設計建築物之公共安全檢查作業流程: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防火避難設施採性能設計之建築物,於公共安全檢查階段,如有與原圖說 不符或是變更影響原設計之情形,應立即送回原評定機構審核,辦理變更審查 通過後,方能繼續進行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 建議三 持續擴充專家意見諮詢: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本計畫在研究過程之中,藉由產、官、學各界的專家學者大力配合,陸續 提供相關建議,期望未來能持續擴充專家諮詢作業的範圍,邀請國內更多的學 者專家共襄盛舉,並以此調整本計畫的各項意見等內容。 VIII.

(12) 建議四 新增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講習訓練之課程: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建議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之講習複訓之課程中,加入防 火避難性能設計及綜合檢討之相關專業課程,使前述專業機構與人員得以辦理 防火避難設施採性能設計之建築物,其公共安全檢查及簽證工作。. IX.

(13) ABSTRACT ABSTRACT. :. 、. 、. Keywords Fire-Prevention Refuge Performance-based Design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1. 、Examples Verification. 、 Background Examinations on items and contents of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of the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include of fire compartment, fire wall, interior decoration, refuge floor entrance, non-refuge floor entrance, corridors, straight stairs, fire escape, special fire escape, roof evacuation platform and the emergency import. It is unreasonable having the same standard on examination items and contents and supervisory personnel’s background of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between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and usual buildings. To solve this awkward situation, internal and international related documents and regulations and statistics of the internal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were collected, to preliminarily establish the appropriate. items. and. contents. of.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for.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These results were reviewed by several times meeting and symposiums to conduct the program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for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2. 、 Res ea rc h Metho d and Proce ss This project researched relevant subjects on items and contents of the public building safety inspection of the fire refuge facilities for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by paper reading, case studying of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X.

(14) buildings, laws and regulations analyzing, real examples verification, scholar expert's symposium. Research methods and the process are as follows: (1)Collection and comparison of internal and international relevant documents. (2)Case collection of internal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3)Drawing up the items and contents of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of the fire refuge facilities for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4)Proposing the program of internal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and visa system. (5)Proposing the revise of current regulation. (6)Conducting the meeting and scholar expert's symposiums to review the research results. 3. 、 I mpo rtant R esea rc h R es ul ts (1)Information of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buildings over the years were acquired and systematized to future research. (2)Comparison of Japans and Taiwans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system of buildings were conducted as referenc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revision in the future. (3)Investigation attitudes and caution notes of the internal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were collected as important reference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3)Based on the research results, revise suggestions of sheet and flow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for the internal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were presented. (4)The important parameters and controlling conditions of the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were XI.

(15)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introduced into the examination table as a reference of futur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4. 、 Main Suggestions Some suggestions were submitted as follows.. . Suggestion 1: . Establish the items and contents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for the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Immediate strategy . Executive institution: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 Cooperative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ccompany the different exclusive regulation of each case applied for, the design parameters and controlling conditions of their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are different. It is unable to establish a fixed sheet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follow-up applicants should provide the revised examination sheet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based on this research’s result during application stage of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assessment. By investigating, the revised examination sheet can be used as a tool for examination and declaration by the specialized examiners. . Suggestion 2: . Revise the work flow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for the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Immediate strategy.  XII. Executive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16) Interior . Cooperative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The re-assessment of the building with performance-based designed fire-prevention refuge facilities should be executed when difference or change between practice and design is found during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The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should not process until the re-assessment is adopted by the original assessment institution. . Suggestion 3: . Continue to extend the suggestion consultation of expert and scholar: Immediate strategy. . Executive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 Cooperative institution: National Fire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With the big assistance from industry, government and academia, it is. suggested that consultation be continued for many other researches. . Suggestion 4: . Increase the study and training course for the specialized institution and personnel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medium to long- term strategy. . Executive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 Cooperative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new specialized courses about performance-based design and synthesized criticism should add to the original study and training courses for the specialized institution and personnel of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XIII.

(1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世界各國對於建築、消防相關法規的規定,要求建築物防火安全的 最終目標不外乎包含了以下幾點 B-1: (1)防止起火及火勢擴大,少生命財產損失。 (2)防護建築物不致因火災造成損壞與危及鄰房。 (3)提供消防搶救人員於執行救災時之必要設施。 (4)保證安全疏散,確保生命安全。 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不但建築物的種類日新月異,建築物所需的 建築材料及相關設備亦長足的進步。這樣的變化,讓建築物的結構、型 態日益多樣化,建築物的用途更加複雜化。在這樣的前提下,傳統式規 格性規範不但在適用上有困難,甚至限制了建築科技的進步與發展. A-1. 。因此,先進國家對於建築物防火安全的規範,已經從傳統式的規格規 範,逐漸的朝向以科學為基礎的防火安全工程來加以研究,即是將傳統 的規格性規範逐漸轉換為功能性規範。以期在面對不斷設計出新式建築 及創新、改進的防火材料或技術時,能以科學的方式來解決現有法規或 標準所無法詳細規範的問題 A-2。 由於台灣地區產業多元發展需求、都市人口集中,在土地資源的不 足情況下,使得建築物不可避免地朝向大型化、地下化及高層化的趨勢 發展,對於防火工程人員來說,選擇適當的消防設備逐漸成為一大難題 。從建築物可能容留人員到選擇建築材料,從雇主所期望的設計到現實 B-1. Fitzgerald Robert W., “Fundamentals of Fire Safety Building Design”, Fire Protection Handbook 15th , NFPA.. A-1. A-2. 丁育群,”我國性能式建築法規發展現況之研究”,消防與防災科技雜誌,p.34-37 ,民國 91 年 7 月。 研究簡訊,”防火性能法規的躍進—新訂建築物構造防火性能驗證技術手冊”,建築 研究簡訊第 49 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

(18)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法規的規範,同時建築物構造特殊化、多元化與設備複雜化,建築設計 人員必須面臨龐大且複雜的問題 B-2。因此,規格性法規必須擔負起可能 的財務損失及人命安全的風險,規格性法規在無法涵蓋所有火災情況下 ,就必尋求替代的解決方式,許多先進國家逐漸採行以科學和工程為基 礎的性能式法規,充分滿足建築師、建築物所有人及建築物使用人員的 需求,在考量建築物的獨特性外,同時兼具安全規範,也將所有設備系 統化的整合方式代替原有的規格性法規的獨立設計,如此一來全面性的 提升火災預防能力並降低生命財務損失 A-3。圖 1-1 為建築物防火避難安 全驗證方式架構圖。 因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得採性能設計,以新穎之技術增加設計 之彈性,免除「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並兼顧安全之需求。我國建築 法規的性能化設計是參考日本國土交通省於 2000 年 6 月公告修正避難 安全檢驗法所規劃訂定,為此,內政部於 93 年 1 月 1 日台內營字第 0920088169 號令修正發佈「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 條、第 3 條之 2 、之 3、之 4 條文及「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4 章部份條文修正,即是 建築法規性能化的起始。依據上述條文規定,在說明其避難安全性能設 計與驗證方法之「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技術手冊」A-4,即是我 國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法之重要參考手冊。其設計理念就是評個建築物避 難安全性能方向設計,以確保人員在遭受火煙侵襲前可以完成避難行動 。該手冊採用國際火災工學相關學術及規範準則資料分析避難人員能承 受之煙層下降高度,推算出避難容許時間,然後再以調查歸納所得之收 容人員密度、步行速度、出口流量、居室面積、步行距離、出口寬度等 資料,依所建立之驗算公式推估避難完成所需時間後,再與避難容許時 B-2. Sheng-Fang Huang, Wei-Cheng Fan, He-Ping Zhang, “The Development of Building Evacuation Safety Performance-based Design in Taiwan”, Fire Safety Science, Vol. 14(2), pp. 95-100, 2005.. A-3. A-4. 2. 蕭江碧,黃武達,”我國建築防火性能式法規施行機制之研究”,92 年研究報告書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技術手冊”,93 年 6 月。.

(19) 第一章 緒論 間比對,確認避難是否符合安全。 依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及第三條之四規定,建築物申請 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依前揭規定檢具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 設計計畫書及評定書者,得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 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之規定,如圖 1-2 所示。內政部並依『辦理建築物 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及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書專業機構指定要 點』規定指定評定專業機構,申請人得視其實際需求並依『建築物防火 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規定,洽上述評定專業機構辦理計 畫書之評定事宜。內政部亦於 93 年 12 月 15 日經公告指定財團法人台 灣建築中心為「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及防火避難綜合檢 討評定書之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審查評定業務 C-1。表 1-1 為建築物申請免適 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 之指定驗證項目表。 除了上述外,建築物之防火避難設施若經檢具申請書、建築物防火 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評定書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得不適 用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之規定。又建築物依建 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規定申請免適用本規則有 關建築物防火避難一部或全部之規定,應按各項目之排除法規採整棟或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A-5。 按民國 84 年 8 月 2 日建築法修正公布之第 77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規 定,略以:「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 及設備安全。---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 期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譇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 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可有 必要時亦同」。至前揭建築物應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請之對象(8 類 23 C-1 A-5.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tabc.org.tw/index.php。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民國 94 年 01 月 21 日修正。 3.

(20)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組)、檢查簽證事項(防火避難設施類 11 項及設備安全類 6 項)、檢查期 間(每 1、2、4 年一次)、申報方式及其施行日期,於『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A-6 另有明定,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如表 1-2 所示。 隨著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的實施,建築物在使用管 理上已邁入了嶄新的紀元,相較過去建築物的公共安全必須仰賴政府機 關檢查,本質上具有劃時代的變革。尤其在制度設計上,確立了建築物 使用行為的權責歸屬,明確賦予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定期委託檢 查簽證之申報義務,更借重民間大量的專業人力投入公共安全檢查工作 ,彌補建管人員的不足,使得為數眾多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均能全面委 託檢查,達到「公安無死角」的目標;另一方面,落實了「行政監督」 與「技術簽證」分立原則,建築物公共安全的實質檢查由專業檢查人簽 證負責,政府機關再針對簽證內容執行抽件複查,藉以防杜簽證不實情 事,確保簽證品質 A-7。 因此,本計畫囿於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建築物,其所有權 人、使用人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時,其防火避 難設施無法逕依現行由內政部函頒之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 檢(複)查報告書表所列之規格式條文規定辦理檢查,且申報之客體非 與性能設計計畫書所載之驗證範圍一致,是有研訂其檢查簽證項目及檢 查內容之必要。. A-6. 。 A-7. 4.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民國 85 年 09 月 25 日發布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2007 中華建築中心審核認可年鑑,96 年版。.

(21) 第一章 緒論. 確保避難安全 法定基準 方式 A :避難設施、排煙設備、內部裝 潢、防火區劃之規範標準。 (性能驗證)+(規範基準) 防火避難安全計畫 之性能驗證設計法 例如火害分析軟體(FDS、 Bulibing EXODUS 、 SIMULEX). 方式 B 一般驗證法. +. 規範基準. 方式 C 性能設計. +. 規範基準. 圖 1-1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驗證方式架構圖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 A-4). 5.

(22)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特種建 特種建築物. 舊有建築物 舊有建築物 施工作業中建築物 施工作業中建築物. 地下公共運輸系統連 接之地下建築物 超高層建築物 超高層建築物. 大規模建築物. 高科技廠房. 採性能設計. 圖 1-2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適用對象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整理. 6.

(23) 第一章 緒論 表 1-1 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表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表 項目. 排除法規 (建築設計施工編). 建築構造. 第 70 條 第 79 條 第 79 條之 2 第1項. 防火區劃. 第 79 條之 3 第 83 條. 裝修材料限制. 第 88 條 第 90 條 第 90 條之 1. 避難設施. 第 91 條 第 92 條 第 93 條第 2 款 第 94 條 第 98 條 其他. 規定概要. 驗證項目. 防火構造建築物主要 (一)結構耐火性能驗證 構造部分之防火時效 (二)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防火構造建築物之面 (一)火災延燒防止性能驗證 積防火區劃方法 (二)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垂 (一)火災延燒防止性能驗證 直防火區劃方法 (二)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一)火災延燒防止性能驗證 防止上層延燒 (二)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防火構造建築物之 11 (一)火災延燒防止性能驗證 樓以上部分面積防火 (二)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區劃方法 建築物之內部裝修材 (一)火災延燒防止性能驗證 料 (二)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直通樓梯開向屋外出 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入口 避難層開向屋外出入 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口寬度 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口寬度 走廊寬度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到達直通樓梯之步行 樓層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距離 避難層步行距離 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直通樓梯總寬度 整棟避難安全性能驗證 驗證項目由評定機構擬定後, 送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 4 點附表) 點附表. 7.

(24)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表 1-2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表 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表 項次. 檢 查 項 目. 項次. 一、防火區劃. 一、昇降設備. 二、非防火區劃分間牆 三、內部裝修材料 防 火 避 難 設 施 類. 四、避難層出入口 五、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六、走廊(室內通路) 七、直通樓梯 八、安全梯 九、特別安全梯 十、屋頂避難平台 十一、緊急進口. 檢 查 項 目. 二、避雷設備 設 備 安 全 類. 三、緊急供電系統 四、特殊供電 五、空調風管 六、燃氣設備.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 3 條第 1 項附表一) 項附表一. 8.

(25)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對象與目標 一、研究範圍對象 按建築法第 77 條第 3 項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 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認可之 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 。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至建築物防火 避難設施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之檢查項目包括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 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走廊 (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臺及緊急 進口 A-6。 另外,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建築物,在辦理建築物公共安 全檢查時,在檢查項目與內容,以及檢查人員的背景條件,皆與一般建 築物無異,實有不合理須檢討之處。因此,本計畫完成國內外文獻與資 料蒐集、收集歷年來國內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案例之相關 統計資料、整理出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相關法令規章,並訂定 該類型建築物,初步公共安全檢查的項目與內容,並召開數次學者專家 座談會與工作會議,檢討改善各項研究成果,以完成建築物採用性能設 計之公共安全查方案。 目前,根據表 1-3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從內政部 營建署採用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設施性能設計以來,94 至 98 年 10 月底 建築物申請性能設計案件共有 114 件,性能設計案與性能(含綜合)案共 計有 49 件,為本研究主要研究對象;另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4 條規定,建築物高度達 25 層或 90 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不包括建築 物用途類組 H-2 組(住宅)使用者)、或供建築物使用類組 B-2 組(商場) 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達 30,0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或與地下公共運 輸系統相連接之地下街或地下商場等建築物,依法規規定應檢具防火避 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前述三種類型之建築物不在本計畫研究對 象內。 9.

(26)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二、研究目標 本計劃擬藉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與廠商業者的協助,收集近年 來國內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案例之相關資料,預期完成下列各項研究內 容。 (一)國內外相關研究資料蒐集及比較。 (二)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 容。 (三)對於其公共安全檢查與簽證制度等相關機制,如檢查資格條 件、檢查頻率等,提出建議方案。 (四)現行法規之修正建議及草案研擬。. 10.

(27) 第一章 緒論. (單位: 單位:件). 表 1-3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 申請類別. 94 年度. 95 年度. 96 年度. 97 年度. 98 年度 (10 月底). 申請件數. 類別. 年度. 性能設計案. 1. 性能(含綜合)案. 5. 綜合檢討案. 6. 性能設計案. 5. 性能(含綜合)案. 2. 綜合檢討案. 11. 性能設計案. 7. 性能(含綜合)案. 3. 綜合檢討案. 21. 性能設計案. 4. 性能(含綜合)案. 8. 綜合檢討案. 15. 性能設計案. 7. 性能(含綜合)案. 7. 綜合檢討案. 12. 合 計. 12. 18. 31. 27. 28. 114.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整理. 11.

(28)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計畫運用國內外相關文獻回顧、全國性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性能 設計案例調查作業、現行法規研析、實際案例勘查作業、學者專家座談 會等方法,藉以探討國內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 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等的相關議題,並提出研究成果及建議。計畫之方 法及步驟分述如下: 一、國內外文獻回顧與資料蒐集 收集國內外的相關論文、著作、期刊,研究其理論、學說及方法, 並整理出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相關法令規章及統計數據,將其 內容要點予以分析與歸納。並訂定初步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及內容。 二、搜集國內建築物防火避難設計採用性能設計案例與統計 分析 本計畫擬與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的協助,搜集近年來國內建築物 防火避難設計採用性能設計案例等相關資料,並經過調查作業與統計分 析,以獲得歷年來建築物採用性能設計案例之資料庫,提供後續相關研 究之參考依據,作為未來國內推動建築物防火安全避難性能設計之重要 參考。 三、實際案例勘查與分析 針對前述案例調查、國內外文獻回顧與資料蒐集,訂定初步建築物 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並以 3~5 個有採用性能設計之建築物進行實 例比對分析,以確認其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檢查內容之適當性,以此修 正本研究的各項結論。 四、學者專家座談會 本研究計畫將舉辦專家學者座談會,邀請技師公會、廠商業者代表 、政府相關單位等專家學者對於期間的研究成果,針對本計畫提出階段 12.

(29) 第一章 緒論 性的審核,以及對於未來的研究方向提出建議。 五、結論與建議 前述各項的研究結果,經專家座談會、各階段性審查會議考核後, 將研擬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建築物,依據建築法規定辦理公共 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及檢查內容;另外,依據現行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之簽證制度,研提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之檢查資格條件 ,並提供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認可基準條文之修正建議 。 有關本研究在執行上述研究方法與步驟,其研究計畫流程如圖 1-3 所示。. 13.

(30)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研究目的與方向確認 研究方法與步驟確認 國內外相關法規與文獻研 究之資料收集. 國內建築物使用性能設 計案例調查資料收集. 擬定初步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 以國內通過性能設計之建築物探 討公共安全檢查項目之適用性 學者專家座談與階段 審查會議意見整合 期中階段性審查的會 議意見整合 修正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 針對國內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之實際案例,進行現 場勘查比對分析,並修正訂定公共檢查項目及內容 學者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會議意見整合 期末階段性審查的會 議意見整合 提出具體的建議與草 案研擬 圖 1-3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本研究整理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 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整理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整理. 14.

(31)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第二章 國內、 國內、外性能法規研析及案 性能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第一節 我國推動性能法規之發展 近十幾年來,世界各先進國家對建築防火法規之修訂,大多朝向性 能法規方向規劃,這種「性能規定」之立法精神,已逐漸蔚為世界潮流 。而我國之建築防火法規近年來亦朝向「性能式建築法規」來修正,其 目的為因應世界建築防火工程科技發展之潮流,並解決特殊建築物建構 之需求及追求安全投資之經濟效益,建立一個合理可行的法規規範,並 與國際調和,實為我國發展避難安全性能法規之主要方向。以下為歷年 來國內學者研究之報告重點: A-8 (一 一)簡賢文 簡賢文、 ,<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審議機制整合之 簡賢文、丁育群等(2004) 丁育群等 ,<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審議機制整合之. 研究> 研究> 近年來國內建築物逐漸朝向高層化、大型化及機能複雜化的需求及 建築科技的提昇,使設計者更有創作新穎建築物的發揮空間。隨著建築 技術規則歷次增修訂總則編第三條及第三條之四之相關條文,國內建築 物之防火設計已走上性能式設計之國際潮流。目前民間業者雖可循著相 關技術規範或是配套措施來進行自由彈性之設計、興建,但政府機關似 仍缺少建築與消防之性能式防火設計審查作業之整合機制來配合。有鑒 於此,該研究建立用以整合建築與消防之性能式設計審議機制,規範一 合乎本土化之性能式審議程序作業流程,以提昇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審 查效率、促進公共安全與人民福祉。該研究提供防火安全設計及送審機 制予設計者依循,進而對於政府機構審核作業標準規範提出參考內容, 以順應時代潮流趨勢,提昇防火設計審核作業之效率。. A-8. 簡賢文、丁育群等,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審議機制整合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04 年研究報告。 15.

(32)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A-3 (二 二)蕭江碧 蕭江碧、 ,<我國建築防火性能式法規施行機制之 蕭江碧、黃武達等(2003) 黃武達等 ,<我國建築防火性能式法規施行機制之. 研究> 研究> 性能法規研究緣起性能法規最早源於北歐之建築基準委員會開發 「NBK 分類體系」(1963),其後英國、歐盟、紐澳諸國均相繼修改以 往之規格式法規。近年來尤以鄰國之日本更以積極、務實之態度,從事 建築法規之改革,循序建立性能法規體系,及其相關之配套措施;冀望 於長久不景氣之惡劣經濟環境中,提高建築業界之競爭能力,迎接國際 自由貿易環境之來臨。 另外,該研究對於我國「性能式建築法規」有幾點建議: (1)性能式建築法規與消防法規「聯合審查」機制之可行性研究 就我國現階段建築防火性能式法規而言,係分為「建築法 」與「消防法」兩個體系並行。建築法系係以「建築技術規則」 為主,規範事項以建築物之防火及避難為主,並由各地方政府建 管機關負責審查;而消防法之規定則以消防設備及防焰性能為主 ,而由地方政府之消防單位負責審查。 就上述而言,目前建築物之防火性能式法規審查係採雙軌 制(建管及消防單位),由兩個單位依權責各自獨立審查。實務 上,若加強消防設備,則有可能減輕避難設施之標準,類此實務 上之問題,日後若能「聯合審查」,將可充分協調建築與消防審 查單位之意見,亦可大幅節省建築審查之時間與成本。但此一構 想於體制上究竟有無「聯合審查」之可行性,應如何施行?權責 應如何劃分?則有待於後續之相關研究加以釐清。 (2)應用性能式建築法規設計、建造之建築物,竣工後之使用管理及 安全檢查制度之研究 目前我國對於應用性能式建築法規之設計、建造建築物, 及竣工後之使用管理及安全檢查制度甚為缺乏,例如採性能式設 計之灑水幕或防火避難通道等之管理維護,與對平時使用之安全 檢查制度等,均有待於加強建立,若因使用者不當使用,或缺乏. 16.

(33)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管理維護,而導致原有之性能設計,無法發揮設計時之預期功效 (如防火避難通路堆置物品、灑水幕欠缺保養,不能動作等)。 因此,整體之性能法規體系除相關建材、工法之性能認定外,日 後之管理維護與使用監督機制,均有待進行後續研究,建立一完 整之法規體系架構。 (三 三)劉慶男等 劉慶男等( )A-9,《性能式建築設計審議機制之研究 劉慶男等(2002) ,《性能式建築設計審議機制之研究-以防火避 性能式建築設計審議機制之研究 以防火避 難設計為例》 難設計為例》 隨著國內建築新技術、材料及設計理念之發明,我國「建築技術規 則」也隨之增訂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九之一條,採行性能式設計法進行防 火避難安全設計時,經設計者提具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計畫書,送經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者,得不適用本章一部或全部之規定。目前政府相 關法規訂定趨向安全性、合理化等多方面考量,但政府機關所需具備之 審查機制卻尚未成形。 該研究主要針對未來實施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之審議機制及應有 之配套法規應作一全盤性之整合。因此,該研究之進行首先將國外相關 之資料進行彙整,包括美國、澳洲,及日本之性能法規及相關審議機制 。 美國部分,內容包括採行性能法規之概述(國際法規委員會之「建 築物及設施性能法規」,與國家消防協會之「生命安全法規性能式選項 」),美國性能法規之設計與審議流程(分為新建物與現有建築物), 性能法規之審議作業(包括申請及審核)、基準,美國替代方案之審議 機制、審議人員之資格、審議組織及人員之法律責任,及審查所需之相 關費用等審議機制之探討。 日本性能法規部分,內容包括日本性能法規發展之動機、發展趨勢 、內涵、法規層級架構,及日本性能法規在設計實務上之運用、依據性. A-9. 劉慶男、丁育群等,性能式建築設計審議機制之研究-以防火避難設計為例,內政 部建築研究所,91 年研究報告。 17.

(34)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能法規之設計步驟;建築審議組織及審議人員資格限制及其法律責任, 包括設計者者之責任、設計者與業主間之契約責任、未達標準時之責任 問題等;民間審核機構之收費標準等。 澳洲性能法規部分,包括澳洲性能法規體系與管理體系架構、性能 法規建照審議流程;建築防火安全設計體系架構;建築管理人員資格限 制;相關審議收費標準等。 最後,該研究根據上述國外性能法規體系與審議機制等成果,研擬 出一套合理之審查程序及收費標準,並建立合乎本土需求及符合國際基 本條件之性能式建築防火設計之審查機制與相關之配套法規,此為該研 究最主要之研究成果。 何明錦等( 煙 (四 四)何明錦等 何明錦等 (2002) )A-10,《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法之研究 ,《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法之研究(二 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法之研究 二)-煙 控與避難驗證及審查技術規範》 控與避難驗證及審查技術規範》 我國目前建築物避難安全設計主要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及「各 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辦理,對於多數之建築物而言, 依法執行只能提供一定程度之安全性;得對於特殊建築物而言,這兩種 法規適用上有其困難性,或不適用法規之情形,因此,如何透過「避難 安全性能」之驗證,而得以排除現行相關法規之限制,而展現具有彈性 設計之契機。目前國際上以制訂完成之性能設計規範或性能法規,主要 為紐、澳及英國之避難安全工程設計原則,日本修正之「建築基準法」 之性能法規。而美國之法規與標準目前正在進行全面性之修正,而其目 標也將設定在採用性能法規。 該研究之建築物避難安全性能之驗證方法之項目,包括居室、樓層 及整棟建築物之避難安全評估,居室及樓層之避難安全評估,為建築之 其中一居室或樓層發生火災,該樓層之避難人員從避難開始至避難結束 之避難逃生時間,與居室至走廊、樓梯因火災造成煙層下降之危險時間. A-10. 18. 何明錦、簡賢文等,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法之研究(二)-煙控與避難驗證及審 查技術規範,內政部建築研究所,91 年研究報告。.

(35)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驗證是否可以於安全時間內完成避難行動。至於整棟建築物之避難安 全性能,則為其中一居室發生火災時,建築物內全部避難人員完成避難 時間是否低於煙流入樓梯間之避難安全驗算。此外,該研究並針對各項 樓層避難安全檢證法進行解說,並以實例計算說明之。 蕭江碧等( (五 五)蕭江碧等 蕭江碧等 (2000) )A-11,《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安全有關規定之修訂 ,《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安全有關規定之修訂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安全有關規定之修訂 第四章 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 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 我國主管建築機關有鑑於防範建築物火災於未然,早已於民國七十 一年六月十五日,即於「建築技術規則」之第四章明訂「防火避難設施 及消防設備」等相關規定。然而隨著時代進步,建築物之建築型態日趨 多樣化(如高層建築、智慧型建築等),使舊有之法令及規範早已不敷 使用,甚而發生不合理現象,雖然主管建築機關曾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 九日針對第四章第 92、96、99 條等進行修正,但僅進行部分調整,並 未對於「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進行通盤性之考量。 據此,本研究即為針對「建築技術規則」之第四章之條文進行增( 修)訂工作。該研究工作之進行,係透過對世界各先進國家(包括日本 、加拿大、紐西蘭、美國,及澳洲)現行防火法規架構之分析,配合分 析檢討我國現行相關條文,包括現行條文之優、缺點,及分析條文式法 規與性能式法規於台灣之適用性等內容,作為研究基礎。進而針對「建 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之現行條 文進行研究與探討,透過該研究,將當時不合時宜或迫切需要而尚未訂 定之條文,經由產、官、學界等專家學者,共同研究,將「建築技術規 則」第四章條文逐條檢討,並提出建言。 該計畫之進行,其主要內容除將「建築技術規則」第四章條文建議 增(修)訂條文完整列出,尚包括原條文之內容說明、檢討其不合理之 處、原條文存在之疑慮,與增(修)訂條文之修正方向、背景、目的、. A-11. 蕭江碧等,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安全有關規定之修訂-第四章 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 設備,,內政部建築研究所,89 年研究報告。 19.

(36)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原因、增(修)訂條文之根據及最終之因應對策等,使研究成果更易於 瞭解。而所提出之修正建議共計 61 項,期使「建築技術規則」第四章 條文更趨於完善。進而使建築物之防火避難設施之設置更趨合理,更能 保障人民財產之安全,而該研究成果亦將作為我國日後訂定「性能法規 」之參考。 (六 六)王榮進 王榮進( )A-12,〝我國建築防火法規制度現況與展望 王榮進(1999) ,〝我國建築防火法規制度現況與展望〞,《 我國建築防火法規制度現況與展望〞,《建 〞,《建 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論文集》 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論文集》 國內建築防火法規主要分為兩大系統,一為建築法系,另一為消防 法系,建築法系著重於建築物防火構造與避難設施方面,主要規定於建 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就國內建築防火法規制度現況而言,從其架構而 言,包括制度規定與實體規定兩大部分: 「制度方面」主要在規範建築物之建造、使用、維護與改善行為, 以避免建築物遭受火災之威脅。主要規定於建築法及其相關子法,包括 :建造行為之規範、使用行為之規範、管理維護之規範、舊有建築物之 改善等相關規定。 「實體方面」則透過建築材料、建築構造設備、空間規劃及建築配 置等之管制,以確保建築物發生火災時,能避免人員之傷亡及減少財物 之損失。主要規定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建築設備編,相關 建築防火對策及其主要規定方式如下,其中滅火設備與感知通報設備之 規定與消防法系之規定重疊,應以消防法系之規定為優先適用。國內現 行建築防火法規,以個別規格式之規定為主,僅部分允許採用替代規定 。而材料與構造性能方面,則採列舉與審核認可並列方式加以規定。 隨著國內建築物的逐漸高層化、大型化及用途複合化;同時新的防 火材料及防火構造方式不斷的被開發使用。現行國內以個別規格式規定 為主的建築防火法規,已漸不符使用,對此,作者歸納國內現行建築防. A-12. 20. 王榮進,我國建築防火法規制度現況與展望,建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 討會論文集,民國 88 年。.

(37)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火法規所面臨問題如下: (1)建築物的用途分類有待整合。 (2)以個別規格式規定為主,互補替代性仍不足。 (3)缺乏建築防災計畫準則與防火避難安全設計規範。 (4)缺乏水平避難逃生規定。 (5)防火材料與防火構造測試設備不足。 為因應國內建築發展需要,以確保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同時解決 目前在建築防火管理上所遭遇之困難,短期應從相關技術規定之修正及 如何加強落實相關替代性規定著手,而長期則應參照先進國家之作法, 建立性能法規制度,以提昇國內建築防火之安全性。 王鵬智( (七 七)王鵬智 王鵬智 (1999) )A-13,〝建築物防火安全法規替代性規定之探討 ,〝建築物防火安全法規替代性規定之探討〞, 建築物防火安全法規替代性規定之探討〞, 《建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論文集》 建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論文集》 傳統上,世界各國對防火安全設計之主要方法,是使建築物構件符 合特定技術規範的規定,以達安全標準,即為「規格式(Prescriptive-based )設計法」,而該種法規就稱為「規格式法規(Prescriptive-based Codes )」。基本上規格式法規的修正,都由於某個災害發生後,為避免再度 發生,經檢討而加上更高之安全標準,而未能對建築物整體防火安全系 統作一全面性評估,以檢核是否符合原來法規制定的意旨。有鑑於此, 大多數國家常於現行法規中設有所謂的等價(Equivalency)規定,允許 建築設計者在提出驗證,並經主管官署同意下,使用替代性(Alternative )的工法與材料。近年來,由於在「火的現象」的研究上逐漸有了深入 的理解與成果,使得人們對建築物防火安全以性能分析方法逐漸可行並 受信賴。這種防火安全工程(Fire Safety Engineering,FSE)設計方法已 逐漸成為國際上建築防火安全設計的主流,採用「性能防火法規( Performance-Based Codes)」則是國際上一致的轉變。. A-13. 王鵬智,建築物防火安全法規替代性規定之探討,建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 計研討會論文集,民國 88 年。 21.

(38)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該研究係從台灣現行建築防火法規的一般規定,與法規中隱藏的性 能規定探討替代性精神。並由性能法規架構中,各國設定的目標,所衍 生的性能規定以及為達到該性能所採用的解決方法,包括防火安全工程 設計以及視為必然符合規定(Deem to Satisfy )的解決方案,其間的關 係,包括國際上建議的各種性能基準,以及評估方式,作一初步介紹。 該研究並就國內「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中,有關法規上性能 規定可替代的條文,與國外之作法或實施案例作一比較,作為往後國內 從事性能研究之參考。 替代性規定在國際法規以普遍納入,而替代性方案乃性能法規架構 中重要的一環。性能防火法規為世界性趨勢,其優點即在於僅明確的指 出建築設計中技術要求的理由或目的,而不硬性規定各項詳細規定條件 ,彌補了法規中無法變通的內容,即增加了設計上的自由度,也因此只 要能符合目的之任何方法均可以採用的,如此無形中將促進建築防火技 術的革新,在經濟上的效益必更經濟與便利。該研究最終提出三點結論 : (1)建立建築防火目標,確立性能替代目的。 (2)防火措施彼此之間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3)應再進一步的研究出防火措施彼此間替代的指標。 (八 八)丁育群 丁育群( )A-14,〝國際建築防火法規之發展趨勢 丁育群(1999) ,〝國際建築防火法規之發展趨勢〞,《 國際建築防火法規之發展趨勢〞,《建築物 〞,《建築物 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 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 環顧世界各國建築法規,有許多國家正由過去所應用之規格式法規 ,轉換成性能法規,乃為國際建築法規發展之趨勢。因此該研究之內容 ,係以研究世界各國之性能法規之發展與施行現況為主。首先就性能法 規之發展而言,該研究從國際標準組織之建築性能標準談起,進而廣泛 探討世界各國包括日本、加拿大、瑞典、澳洲、英國、紐西蘭、美國等. A-14. 22. 丁育群,國際建築防火法規之發展趨勢,建築物防火法規與防火安全設計研討會 ,民國 88 年。.

(39)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先進國家性能法規之發展歷程,及其背景,最後並簡單比較「性能式法 規」與「規格式法規」優缺點之比較,可作為研究性能法規相關課題之 基礎資料。 此外,該研究亦彙整了世界各國性能法規之發展目標與規定,以瞭 解國際上制定防火法規目標之方向與內容。最後該研究亦彙整世界各國 性能法規之架構,包括英國、瑞典、紐西蘭、澳洲、加拿大、美國與日 本之法規架構: 英國之防火法規係以火災安全工程為替代性方案為主導性規定。 加拿大現行過渡性之「目標性法規」,則係以清晰之系統訂定目標 與解決方案間之從屬關係。 澳洲之性能法規乃是提供另一種以性能導向為目的之替代方案,並 提供設計者具創造力更具有彈性之建築設計方法。 日本性能法規制度包含依規格法規及性能評定選擇其一或混和皆 可之方式審核。 最後,該研究根據世界各國性能法規之發展現況與現階段成果,考 量我國國情,提出建立本土化之性能防火法規、需建立良好之施行制度 、施行性能法規應一併考慮過渡期間之施行問題等建議。 A-15 (九 九)王鵬智等 王鵬智等(1999) ,《由加拿大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之執行 王鵬智等 ,《由加拿大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之執行. 策略》 策略》 邁入性能法規已是世界各國研修法規之趨勢,特別是在防火工程方 面,而各國實施性能法規之策略與架構不一,有採革命性作法(如紐西 蘭),亦有採用漸進式作法(如日本、加拿大),也有將現行法規納入 性能法規者。而加拿大的作法係採用「目標性法規」作為由現行法規過 渡到性能法規之橋樑,並計畫於 2001 年全面實施目標法規,藉以確切 瞭解現行法規之真正目的及其背後之涵意外,同時可疏解業界面臨新法. A-15. 王鵬智等,由加拿大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之執行策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88 年研究報告。 23.

(40)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規之困惑與反彈,達到推動性能法規之目的。 該研究之重點在於探討加拿大法規研修、邁入「目標法規」( Objective-based code )在法規制度上採行之策略,可作為我國如欲採行 「性能法規」之參考。加拿大所採行之策略包括: (1)成立工作小組執行改制任務:由國家研究協會下機構(CCBFC )制訂法規,發行及維護由加拿大法規中心擔任。 (2)重整常設委員會組織,以因應新法規架構需求。 (3)結合地方立法及執行機構力量:已藉此機會容納地方意見,形成 共識,使法規考慮層面更為完整,制度之運作更為圓融。 (4)改變模式法規概念成「核心法規」,企求全國法規適用之一致性 。即於法規研修過程中納入地方政府意見,所擬出之法令將不用 再透過地方政府立法即可適用。 (5)法規修法程序納入公聽運作程序。 (6)替代方案制度之研擬:以因應法規性能之追求所引入之大量替代 性解決方案之申請。 (7)教育訓練:為提供適當之目標法規資訊,及如何依目標法規準備 替代方案及評估。 (十 十)蘇文瑜 蘇文瑜( )A-16,《由日本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施行策略 蘇文瑜(1999) ,《由日本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施行策略 》 建築物防火工程之開發研究,已成為包括我國在內各先進國家之重 要課題,近年來我國更極力推動研究性能式防火法規。而日本國之建築 防火研究為世界建築防火研究中之佼佼者,且日本之風土民情與法規型 態與我國較為接近,因此日本之性能防火法規之研發過程與經驗,值得 為我國之借鏡。該研究之主題,即係以日本國建築基準法以及建築防火 安全法規之發展與修正歷程,及日本民間對建築基準法修正後之反應為. A-16. 24. 蘇文瑜等,由日本經驗探討我國性能防火法規施行策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87 年研究報告。.

(41)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主,以其作為我國日後修正相關法規之借鏡。 日本建築防火法規之訂定係始於明治時期之「市街地建築物法」。 二次大戰後,日本於 1950 年制訂「建築基準法」,替代先前之「市街 地建築物法」,其中關於防火法規部分,除部分引用「市街地建築物法 」外,部分也修改為具體、定量之規格式防火法規,其後隨環境改變, 日本政府也於 1970、1987 年對建築基準法進行兩次大修正,但其中仍 保留了大部分定量之規格式法規。至 1998 年日本政府為因應國內社經 結構之轉變,及國外經濟活動自由化前題下,經過多年研究,大幅修訂 「建築基準法」,修訂之三大方向最主要在將建築基準法原本之規格式 法規修改為具有「性能式法規」之樣式,其所謂三大方向為: (1)建築確認等手續之合理化:導入由具備審查能力之公正、中立民 間機構進行建築確認檢查業務之方式。 (2)建築規範內容之合理化:引進可採用多樣之材料、設備、構造方 法等之性能式規範。 (3)確保建築規範之時效性:引用中間檢查制度,對特定之構造、用 途等建築物,指定其應接受中間檢查之工程。 (十一 十一)丁育群等 )A-17,《建築技術規則性能防火法規轉換之研究 十一 丁育群等( 丁育群等(1998) ,《建築技術規則性能防火法規轉換之研究 》 近年來先進國家對於建築物防火安全改變了傳統式之規格式規範 ,而逐漸的朝向以科學為基礎之防火安全工程開發研究,亦即係以科學 之方法,來解決現有法規或標準對於新材料、新技術,因無法符合法令 而造成之限制,並可使有限之資源能達到最佳利用。本研究透過研究國 外現行性能安全設計之實例、相關技術規範,及研究成果,研討國內建 築法規規格式規定之修正方向。 而國內之建築防火法規仍偏向於傳統式之規格性規範,條文中係以. A-17. 丁育群等,建築技術規則性能防火法規轉換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87 年研 究報告。 25.

(42)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明確之數字要求。本研究彙整當時施行之規格式建築法規條文規定,探 討當時國內相關防火法規之探討,並歸納出建築物因構造型態或使用上 之用途而各種不適法問題之種類及型態,包括不適法之建築物種類、建 築結構適用上之困難,與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上有困難之種類等。 本研究並透過針對從事建築設計與消防安全專家學者之問卷調查 ,對於實務上規劃建築物安全防火設計時,常見設計上不適用線型建築 或消防相關法規規格式標準(尺寸型式規格)部分,並提供以完持應有 安全標準之可替代項目,作為內政部日後研擬建築技術規則性能法規轉 換內容之參考資料。最後本研究提出四點結論: (1)性能防火法規是一種目標規定。 (2)性能防火法規內之詳細內容會隨各案例之不同而改變。 (3)建築物之設計在符合性能規定仍須考慮規格式規範之適用。 (4)防火措施彼此之間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十二 十二)丁育群等 )A-18,《建築物性能防火法規之規劃研究 十二 丁育群等( 丁育群等(1997) ,《建築物性能防火法規之規劃研究》 建築物性能防火法規之規劃研究》 近十年來,世界各先進國家對建築物防火法規之修訂,大多朝向性 能法規(Performance-based codes )方向規劃,同時配合性能法規之需 要,各自發展防火設計方法(Fire safety design methods)。反觀當時我 國在建築防火規規定皆為「規格式法規」架構,為加強建築防災性能、 提升建築防火技術、降低建築設計成本、改善建管及消防的審查程序並 配合國際潮流,全面規劃符合我國之性能建築防火法規及技術規範,為 本研究之最大目的。本研究主要之內容包括收集與分析國外目前以實施 性能法規之法規資料與執行情況,以作為我國日後施行之參考。該研究 收集之國外資料包括: (1)英國早在 1984 年採用「住宅及建築管制法」,並於 1991 年正式 將性能法規導入建築規則。. A-18. 26. 丁育群等,建築物性能防火法規之規劃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86 年研究報告 。.

(43) 第二章 國內、外法規研析及案例分析 (2)日本於 1987 年在建築基準法第 38 條中納入「性能法規」之精神 ,並於 1988 年提出〝綜合防火設計〞作為評估、設計建築物防 火安全之證明文件。 (3)澳洲的建築性能法規於 1996 年正式頒佈,該性能法規之架構分 為 4 層,第一層係描述一般社會層面之目標需求;第二層將第一 層提出之目標轉換成一些機能性陳述(建築物防火安全之體系及 元素);第三層為認證之方法;第四層為〝視為必然符合要求〞 之解決方案。 (4)加拿大政府為避免法規過渡時期缺乏準備而導致意見分歧,決定 採用「目標性法規」,法規架構包括:第 1 層增加特定性質與 目標;第 2 層與特定目標之強制性需求;第 3 層與強制需求相 連結之〝可行性方案〞。. 27.

(44)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 第二節 外國避難安全性能設計概要 世界各國對於建築、消防相關法規的規定,要求建築物防火安全的 最終目標不外乎包含了以下幾點 B-1: (1)防止起火及火勢擴大,少生命財產損失。 (2)防護建築物不致因火災造成損壞與泙及鄰房。 (3)提供消防搶救人員於執行救災時之必要設施。 (4)保證安全疏散,確保生命安全。 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不但建築物的種類日新月異,建築物所需的 建築材料及相關設備亦長足的進步。這樣的變化,讓建築物的結構、型 態日益多樣化,建築物的用途更加複雜化。在這樣的前提下,傳統式規 格性規範不但在適用上有困難,甚至限制了建築科技的進步與發展。因 此,先進國家對於建築物防火安全的規範,已經從傳統式的規格規範, 逐漸的朝向以科學為基礎的防火安全工程來加以研究,即是將傳統的規 格性規範逐漸轉換為功能性規範。以期在面對不斷設計出新式建築及創 新、改進的防火材料或技術時,能以科學的方式來解決現有法規或標準 所無法詳細規範的問題。 以下針對美國、日本、加拿大、英國、澳洲、紐西蘭及瑞典等國之 避難相關性能法規之安全設計案例探討分析之。 (一 一 )美 美國. A-1. 美國目前並無統一的建築基準法,其國內主要採行之建築法規包括 Uniform Building Code(ICBO)、Southern Building Code(SBCCI)、Basic Building Code(BOCA)、Life Safety Code(NFPA)、New York Building Code 及 NFPA 5000 Building Code(2002),在這樣的背景下,美國性能式法規 的導入,是由美國防火協會(NFPA)、國際法規委員會(ICC)、消防工程 師協會(SFPE)等單位投入研究。其重要精神在於各項性能明確化,並規 範本身可繼續維持某些規格式規定,故美國建築法規發展趨勢即便是「. 28.

數據

表 表表 表 1-1  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建築物申請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防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 火避難一部或全部規定之指定驗證項目表表表 表  項目 排除法規 (建築設計施工編)  規定概要 驗證項目 建築構造 第 70 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主要 構造部分之
表 表 表 表 1-2  建築物建築物建築物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公共安全檢查簽公共安全檢查簽 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表證項目表證項目表 證項目表  項次 檢  查  項  目 項次   檢  查  項  目  一、防火區劃 二、非防火區劃分間牆 一、昇降設備 三、內部裝修材料 四、避難層出入口 二、避雷設備 五、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六、走廊(室內通路) 三、緊急供電系統 七、直通樓梯 八、安全梯 四、特殊供電 九、特別安全梯 十、屋頂避難平台 五、空調風管防火避難設施類 十一、緊急進口 設備安全類 六、燃
表 表 表 1-3  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表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台灣建築物防火避難評定案件統計表 ( (單位(( 單位:單位單位: :件:件 件)件)) ) 申請類別 年度 類別 申請件數 性能設計案 1  性能 (含綜合)案  5 94 年度  綜合檢討案 6  12  性能設計案 5  性能 (含綜合)案  2 95 年度  綜合檢討案 11  18  性能設計案 7  性能 (含綜合)案  3 96 年度  綜合檢討案 21  31  性能設計案
表 表 表 表 2-1  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 各國性能式法規檢討避難重點項目表  國家 避難性能檢討項目 美國 緊急升降機避難效率及信賴度的確保 日本 1.鋼骨結構的界限溫度與耐火披覆厚度。  2.加壓防排煙設備的設計。  3.內部裝修材料的設計。  加拿大 1.耐火建築物撒水設備之信賴度。  2.有無暫時避難安全處所。  3.警報廣播設備的傳達。  英國 1.建築物、火災及避難者三者間的特性。  2.防火設施、消防設備在避難上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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