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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後修補技術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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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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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後修補技術之研究. 計畫主持人:趙文成. 研究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委託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計畫編號:MOIS 891003 執行期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八十九年十月 二十一日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

(2)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後修補技術之研究. 計畫主持人:趙文成 顧. 問:陳舜田. 研 究 人 員 :張俊鴻 研 究 人 員 :呂佳霖 專 任 助 理 :胡子堯 研究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委託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計畫編號:MOIS 891003 執行期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八十九年十月 二十一日.

(3) GPN:002244891187 ISBN:.

(4) 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後修補技術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八十九年度.

(5)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計畫成果報告—鋼筋混凝土柱件 火害後修補技術之研究) 出版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電話:(02)27362389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333 號 13 樓 網址:http://www.abri.gov.tw 出版年月:八十九年十月 版(刷)次:第一版 工本費:新台幣 200 元 GPN:002244891187 ISBN:.

(6) 摘. 要. 關鍵詞:混凝土、柱構件、火害、評估、補強 本研究主要目的第一為探討混凝土在遭受火害後,其殘餘強度與 彈性模數等力學性質的變化,由實驗數據迴歸一近似的關係式,並與 前人所做的研究成果相比較,評估其合理與否。第二是將火害後的試 體予以補強,使混凝土試體的殘餘強度能夠回復原先的強度。本研究 所模擬的火害延燒時間為 0.5 小時、1.0 小時、1.5 小時、2.0 小時、 2.5 小時、3.0 小時等六段,已包括大部分的火害時間;補強方式是 以碳纖維與玻璃纖維貼布纏繞方式,外層塗以環氧樹脂固定,等待養 護時間到後,再做抗壓實驗,以瞭解複合材料的補強效果為何,由抗 壓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觀察複合材料補強試體的破壞情形,並比較與 純混凝土試體的破壞方式之不同。最後再找出圍束效應與試體殘餘強 度的關係性,作為結構物補強的最佳參考。由實驗結果得知,(1)補 強後之試體皆能恢復未受火害前之強度,(2)可利用小試體試驗結 果,應用於實尺寸構件火害分析, (3)本研究所推導之試驗公式能更 精確的預測實尺寸柱火害後強度。.

(7)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0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0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01 第二章 文獻回顧……………………………………………………...02 第一節 複合纖維材料簡介………………………………………02 1. 玻璃纖維…………………………………………………..02 2. 碳纖維……………………………………………………..03 第二節 混凝土火害後的性質……………………………………04 1. 物理性質……………………………………………….….04 2. 化學變化……………………………………………….….05 第三節 火害後混凝土之應力應變關係…………………………06 第三章 試體製作與實驗結果………………………………………...08 第一節 試驗規劃…………………………………………………08 第二節 試體製作與設計…………………………………………08 1. 試體設計……………………………………………….….08 2. 試體製造……………………………………………….….09 第三節 主要試驗儀器與設備……………………………………10 第四節 試驗項目與方法…………………………………………11 第五節 試驗流程圖………………………………………………12 第四章 試驗結果……………………………………………………...13 第一節 火害中試體的內部溫度分佈……………………………13 第二節 試體的破壞行為…………………………………………13 1. 火害後試體的破壞行為…………………………………..13 2. 補強後試體的破壞行為…………………………………..14 第三節 試體在高溫下的應力應變曲線行為……………………15 第四節 試體的抗壓強度與圍束效應……………………………18 第五節 補強後試體的應力應變曲線……………………………21.

(8) 第五章 補強混凝土理論分析………………………………………...23 第一節 火害後混凝土殘餘強度分析……………………………23 1. 試體強度分析……………………………………….…….23 2. 柱件殘餘強度分析……………………………….……….23 第二節 圍束混凝土之分析模式…………………………………2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30 第一節 結論………………………………………………………30 第二節 建議………………………………………………………32 附錄……………………………………………………………………..34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34 期末報告座談會……..…………………………………………….42 參考文獻………………………………………………………………..46.

(9) 圖. 目. 次. 圖一 火害後應力應變圖………………………………………………49 圖二 混凝土強度折減圖………………………………………………49 圖三 火害後混凝土應力應變圖………………………………………50 圖四 升溫曲線…………………………………………………………50 圖五 埋設熱電偶線示意圖……………………………………………51 圖六 溫度分佈曲線……………………………………………………51 圖七 3000psi 載重變位圖…………………………………………… 52 圖八 3000psi 應力應變圖…………………………………………… 52 圖九 7000psi 高溫下混凝土之載重變位圖………………………… 53 圖十 3000psi 高溫下混凝土之載重變位圖………………………… 53 圖十一 7000psi 混凝土高溫下之應力應變曲線…………………… 54 圖十二 3000psi 混凝土高溫下之應力應變曲線…………………… 54 圖十三 高溫爐定溫下與 ASTM E-119 升溫曲線下,3000psi 殘餘強度 曲線………………………………………………………………… 55 圖十四 各強度折減公式之比較………………………………………55 圖十五 碳纖維補強之載重變位圖……………………………………56 圖十六 玻璃纖維補強之載重變位圖…………………………………56 圖十七 碳纖維補強之應力應變圖……………………………………57 圖十八 玻璃纖維之應力應變圖………………………………………57 圖十九 柱溫度分層示意圖……………………………………………58 圖二十 柱內溫度分佈…………………………………………………58 圖二十一 碳纖維補強分析值與實驗值比較…………………………59 圖二十二 玻璃纖維補強分析值與實驗值之比較……………………59.

(10) 表. 目. 次. 表一 骨材性質…………………………………………………………60 表二 混凝土配比設計…………………………………………………60 表三 碳纖維與玻璃纖維的性質………………………………………60 表四 環氧樹脂 Epoxy 資料……………………………………………61 表五 各時段試體內部溫度分佈………………………………………61 表六 7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殘餘強度……………………………… 62 表七 3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殘餘強度……………………………… 62 表八 7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極限應變……………………………… 62 表九 3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極限應變……………………………… 63 表十 7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彈性模數……………………………… 63 表十一 3000psi 試體的火害後彈性模數…………………………… 63 表十二 碳纖維補強……………………………………………………63 表十三 玻璃纖維補強…………………………………………………64 表十四 殘餘強度理論分析……………………………………………64 表十五 柱斷面細節……………………………………………………66 表十六 柱軸力分析 1………………………………………………… 68 表十七 柱軸力分析 2………………………………………………… 70 表十八 碳纖維補強分析………………………………………………65 表十九 玻璃纖維補強分析……………………………………………65.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由於科技的進步,人類文明越來越提高,在享受物質生活 的同時,卻忽略了一些潛在危險,不當的使用足以釀成可怕的 災害,例如火災。台灣目前大部分的建築物皆為鋼筋混凝土, 因此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在火害後的結構行為就相當重要,除加 強消防設備及技術外,受火害之建築結構是應拆除重建呢?或 該加以修復補強後繼續使用?這實在是一個很重要的話題。本 研究目的在探討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修補技術之研究,以期能 經過適當的補強,使得混凝土柱件能回復原有的強度,保障居 民的生命安全。.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本研究本分為兩期,在做實驗前應廣泛收集資料,瞭解混 凝土各組成物質在高溫下的物理性質與化學性質,然後製作小 試 體 , 根 據 ASTM E-119 及 CNS 12514 的 相 關 規 範 [1]、 [2]研 究 混凝土在高溫下的各種力學性質,建立混凝土在火害後的資本 資料;第二期開始製作混凝土試體及實尺寸的柱件,做火害後 柱件的補強,並研究補強的理論分析與施工方法。但後因經費 與時程的關係,柱件的火害實驗無法在國內完成,故僅能研究 試體的補強。補強方式為在火害後的試體表面貼上碳纖維與玻 璃纖維貼布,在以回復原有強度的前提下,增加補強纖維的層 數,利用纖維對混凝土的圍束應力,增加混凝土的抗壓應力。 藉此,瞭解碳纖維和玻璃纖維圍束鋼筋混凝土結構之適用性, 以作為未來補強鋼筋混凝土結構物的最佳參考。. 1.

(12)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 一 節 複 合 纖 維 材 料 簡 介 [3]、 [4] 1.玻 璃 纖 維 玻璃纖維與普通玻璃的成份類似,均為無機氧化物的融合 體 , 主 要 為 二 氧 化 矽 (SiO 2 )。 一 般 玻 璃 質 地 堅 硬 , 性 脆 , 但 抽 成 玻 璃 纖 維 後,則 具 有 柔 軟 的 性 質,而 且 抗 張 強 度 增 加 數 十 倍。 最初之玻璃纖維是做隔熱的材料,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由於強化塑膠的大量研究發展,使得玻璃纖維漸漸用在塑膠的 補強材料方面。 玻璃纖維的製造生產,是將生玻璃以珠子或塊狀放入熱熔 器,熔融玻璃,再將熔融之玻璃抽絲製成,而普通玻璃纖維所 缺乏的特性,也可經由上漿時的表面處理及纖維加工,製成各 種成形用強化材料。除了價廉外,玻璃纖維還有以下的特性: (1)尺 寸 安 定 性 優 良 , (2)抗 張 力 強 。 (3)完 全 彈 性 , 與 金 屬 材 料 比 較 , 彈 性 限 度 內 的 能 量 吸 收 區 域 大 , (4)耐 熱 性 與 耐 燃 性 佳 , 於 370℃ , 仍 能 保 持 原 有 強 度 的 50% , 在 538℃ 時 仍 可 保 持 25% 的 原 有 強 度 , (5)電 器 絕 緣 性 良 好 , (6)耐 化 學 品 腐 蝕 優 良 , (7)與 樹 脂 黏 著 性 良 好 。 但 玻 璃 纖 維 亦 有 缺 點 , 主 要 的 缺 點 如 下 : 1.耐 磨 性 差 , 搓 揉 時 性 質 脆 弱 , 2.斷 裂 時 伸 長 度 小 。 3.彈 性 模 數 較 碳 纖 維 與 鋼 筋為小,因此應用於混凝土結構時需考慮進去。. 2.

(13) 2.碳 纖 維 碳 纖 維 的 發 展 歷 史 , 應 溯 及 1880 年 , 美 國 發 名 家 愛 迪 生 , 為製造電燈泡燈絲,利用竹絲經碳化製成碳素纖維。但實際碳 纖 維 真 正 供 工 業 材 料 使 用,是 在 1959 年 美 國 聯 合 碳 化 公 司 以 縲 縈 (Rayon)為 原 料 , 製 成 名 為 THOREL25 的 碳 纖 維 開 始 , 其 後 在 1959 年 日 本 、 1963 年 英 國 皇 家 航 空 研 究 所 相 繼 以 聚 丙 烯 睛 (Polyacrylonitile PAN)為 原 料 製 為 碳 纖 維,至 1965 年 日 本 群 馬 大 學 的 大 谷 杉 郎 教 授 發 展 出 以 瀝 青 (Pitch)為 原 料,製 成 碳 纖 維 的 新 產 品,其 後 碳 纖 維 強 化 複 合 材 料 的 利 用 愈 被 重 視。目 前, PAN 系 碳 纖 維 已 成 為 生 產 的 主 流 , 約 佔 90% 左 右 。 碳纖維之製造要訣在於如何控制層狀結構的生長及其排列 性。而溫度正是影響層狀結構生長的重要因素之一,將原料如 丙烯睛均聚合物抽絲成纖維束,再經由氧化及碳化過程而形成 高強度的碳纖維絲。其優點如下: 優點: (1) 碳 纖 維 的 密 度 小 、 重 量 輕 , 使 用 在 混 凝 土 結 構 上 不 會 增 加 太多重量,避免結構物承受太多荷重,增加額外的人力、物 力、財力,而且搬運施工上也較方便容易。 (2) 其 抗 拉 強 度 比 鋼 筋 高 出 數 倍 , 可 應 用 於 抗 拉 結 構 體 上 , 相 對的減少結構桿件的尺寸。 (3) 熱 膨 脹 係 數 小 , 在 高 溫 狀 態 下 。 體 積 改 變 量 小 , 這 對 混 凝 土結構而言,不會造成太大的熱應力現象,導致結構體的破 壞。 (4) 碳 纖 維 具 有 極 佳 的 耐 水 性 , 不 吸 水 分 , 與 水 接 觸 時 也 不 會 分解或產生化學變化。 (5) 碳 纖 維 是 一 種 耐 熱 性 佳 的 材 料 , 在 2000℃ 高 溫 下 仍 然 可 以. 3.

(14) 維 持 其 機 械 性 質,相 較 於 陶 瓷 材 料 可 耐 到 1600℃,其 耐 熱 性 遠高於陶瓷材料。 (6) 碳 纖 維 具 有 高 抗 鹼 性 , 於 自 然 條 件 下 , 不 易 受 到 腐 蝕 , 安 定性良好,歷經長時間下,其強度不會有急遽的變化。 缺點:碳纖維屬脆性材料,延展性不佳,不如鋼筋對混凝土結 構韌性之貢獻。碳纖維價格高,使用時須注意成本。. 第二節 混凝土火害後的性質 混凝土受高溫時,內部的水分及濕氣將逐漸散失,則依受 熱 溫 度 及 依 火 害 延 時 等 而 對 其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造 成 影 響。[5]、 [6] 1.物 理 性 質 剝落與爆裂為經常發生在火場現場的結構物上之現象,其 發生係由混凝土之物理變化而起,通常在加熱的前半小時內, 且最常發生在具有軸向束制或受軸壓力之細長構件中。從爆裂 的外形上來看可以分成大片爆裂及許多小片爆裂兩種。而區域 性的剝裂共有三種脆性破裂模式: (1)骨 材 劈 裂 : 由 於 混 凝 土 之 一 面 迅 速 受 熱,使 得 混 凝 土 接 近 受 熱 面 的 部 分產生雙軸向壓力,這種熱應力作用在骨材上,致使較大 骨材造成張力破壞並沿著平行於受熱面劈裂。 (2)角 隅 剝 離 :. 4.

(15) 由 於 外 部 溫 度 升 高 使 混 凝 土 產 生 了 張 力 分 量,而 使 混 凝 土 角隅處剝離。 (3)孔 隙 壓 力 過 大 造 成 破 壞 : 由於混凝土孔隙中的水分在受熱後產生蒸氣使孔隙中的 壓 力 逐 漸 加 大,當 壓 力 超 過 極 限 值 時 便 造 成 混 凝 土 的 剝 落 。 2.化 學 變 化 遭受高溫作用的混凝土組成物中,骨材會有成分分解及晶 相改變,而水泥的水化物也可能分解或失去結晶水。混凝土高 溫 下 的 化 學 反 應 可 綜 合 如 下 [7]: (1)溫 度 達 105℃ 時 , 混 凝 土 中 的 毛 細 孔 水 及 吸 附 水 逐 漸 喪 失。 (2)當 溫 度 達 約 200℃ , C-S-H 膠 體 開 始 失 去 鍵 結 水 , 發 生 化學變化。 (3)溫 度 在 250℃ 到 300℃ 之 間 , 含 Al2O3 或 Fe2O3 的 水 化 物 內 鍵 結 水 將 大 部 分 散 失 。 而 C-S-H 膠 體 的 鍵 結 水 也 會 喪 失 約 20% 。 (4)在 400℃ 至 700℃ 之 間 , C-S-H 膠 體 內 原 保 有 約 80% 的 鍵結水,將在此階段完全分解。 (5)在 440℃ 至 580℃ 之 間 , 水 泥 漿 體 中 的 Ca(OH) 2 開 始 分 解,但 是 該 反 應 是 可 逆 的。另 外,矽 質 骨 材 在 約 573℃ 時 , SiO 2 結 晶 會 由 α 相 轉 成 β 相,由 於 熱 振 動 能 量 的 增 加,使 體 積 產 生 約 0.4% 的 熱 膨 脹 量 。 (6)達 約 750℃ 時 , 石 灰 質 骨 材 中 的 碳 酸 鈣 開 始 分 解 , 釋 放 出 二 氧 化 碳 , 該 高 溫 吸 熱 產 生 的 生 石 灰 (CaO), 在 冷 卻 後 吸 收 空 氣 中 的 水 氣 會 產 生 膨 脹,可 能 造 成 混 凝 土 的 再 次 龜 裂 。. 5.

(16) (7)在 800℃ 至 1000℃ 之 間 , 水 泥 的 水 化 物 將 被 重 新 燒 結 生 成 C2S、 C3S、 C4AF 等 水 泥 主 要 成 分 。 (8)溫 度 達 1425℃ 時,剩 下 的 水 泥 水 化 物 可 能 進 一 步 熔 結 生 成 C3S。. 第三節 火害後混凝土之應力應變關係 有 關 火 害 對 混 凝 土 應 力 應 變 行 為 之 影 響 , Schneider U.及 Haksever A.曾 於 1976 年 經 由 試 驗 推 求 火 害 中 之 應 力 應 變 關 係 [9],如 圖 一 所 示;Lie T.T.等,則 提 出 混 凝 土 之 殘 餘 極 限 強 度 與 火 害 溫 度 之 關 係 [10], 如 圖 二 ; 陳 舜 田 教 授 與 謝 滄 海 教 授 曾 於 1989 年 綜 合 此 二 關 係 , 模 擬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之 應 力 應 變 關 係 [11], 如 圖 三 所 示 , 以 數 學 式 表 示 如 下 :.   fr  fc =   fr . ε max − ε c 2   )  ⋅ 1 − ( ε max   ε c − ε max 2   )  ⋅ 1 − ( max 3 ε  . ε c < ε max ε max < ε c 式 (2.1). 其中: (1 − 0.001T) ⋅ fc`  fr = (1.375 − 0.00175T) ⋅ fc` 0 . 0°C ≤ T ≤ 500°C 500°C ≤ T ≤ 700°C 700°C < T. 式 (2.2) 2. ε max =0.0025+(6T+0.04T )*10. -6. 式 (2.3). 6.

(17) 2. fc: 混 凝 土 之 應 力 (kgf/cm ) 2. fr: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殘 餘 之 極 限 抗 壓 強 度 (kgf/cm ) 2. fc`: 常 溫 混 凝 土 之 極 限 抗 壓 強 度 (kgf/cm ) ε c: 混 凝 土 之 應 變 ε max : fr 所 對 應 之 極 限 應 變 其後,楊旻森與陳舜田教授為進一步瞭解火害後混凝土之 應 力 應 變 關 係 [12], 製 作 了 175 個 直 徑 12cm、 高 24cm 的 圓 柱 試 體,其 中 水 灰 比 為 0.75、0.65、0.525 及 0.45 等 五 種,火 害 延 燒 溫 度 則 有 常 溫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及 800℃ 等 七 種,經 抗 壓 試 驗 及 迴 歸 分 析 得 到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應 力 與 應變關係,其數學式如下所示:.   ε max − ε c 2  fr ⋅ 1 − ( ε max )     fc =  fr ⋅ 1 − ( ε c − ε max ) 2     3ε max. ε c < ε max ε max < ε c 式 (2.4). 其中: (1.032 − 0.001T ) ⋅ fc `  fr = (1.38 − 0.0019 T ) ⋅ fc ` (0.66 − 0.0007 T ) ⋅ fc ` . 0°C ≤ T ≤ 400 °C 400 °C ≤ T ≤ 600 °C 600 °C < T. 式 (2.5) 2. ε max =0.0025+(6T+0.04T )*10. -6. 式 (2.6). 7.

(18) 第三章 試體製作與實驗結果 第一節 試驗規劃 本試驗之目的主要是在討論混凝土試體在經過火害後,測 其殘餘強度與彈性模樹數之變化。而補強的方式是以碳纖維與 玻璃纖維貼布纏繞,測其所能承受的軸向荷載行為,以期能回 復或是超過原有之強度。 試驗中主要的控制變因包括,試體的尺寸一致,設計強度 一致,灌製時間一致,軸向加壓荷載速率一樣、同批試體齡期 相同。試驗變數為纖維種類、混凝土試體火害時間、補強纖維 層數等,分析試體受軸壓的力學行為。. 第二節 試體設計與製作 1. 試 體 設 計 試 體 尺 寸 為 直 徑 10cm、高 20cm 之 混 凝 土 圓 柱 試 體,設 計 強 2. 2. 度 為 210kg/cm 及 490kg/cm ,所 用 骨 材 為 台 灣 中 部 溪 流 之 天 然 卵 石 所 製 成 之 碎 石,所 用 水 泥 為 台 灣 水 泥 公 司 出 產 之 品 牌 TYPE 1 型袋裝之波特蘭水泥,拌和水為一般之自來水,有關粗細骨 材之性質如表一所示。所用配比如表二所示。 碳 纖 維 、 玻 璃 纖 維 與 環 氧 樹 脂 採 用 美 商 Sika 公 司 所 生 產 , 其 碳 纖 維 型 號 為 SikaWrap Hex-230C, 玻 璃 纖 維 型 號 為 Sika Wrap Hex-430G,環 氧 樹 脂 為 Sikadur-330,以 A 劑 與 B 劑 依 4: 1 之比例混合,持續攪拌三分鐘而成,有關此實驗所用複合材 料之資料如表三、表四所列。. 8.

(19) 2. 試 體 製 作 整體試體之製作,主要包括混凝土圓柱試體之灌製、試體 加溫、冷卻、調製環氧樹脂、纏繞纖維。製作之過程如下: (1) 準 備 直 徑 10 公 分 、 高 20 公 分 的 混 凝 土 圓 柱 模 , 每 個 試 體 於 灌 置 時 分 三 層 搗 實,每 一 層 搗 25 下,經 過 一 天 時 間 拆 模 , 將 試 體 放 入 養 護 槽 內 , 達 28 天 後 將 其 取 出 。 (2) 將 養 護 完 成 之 試 體 表 面 擦 乾 , 放 入 烘 箱 內 烘 乾 至 少 五 天,這是要降低試體內之含水量,避免試體在至入高溫 爐時內部過多的含水量因外部的高溫作用而產生爆裂現 象。 (3) 將 烘 乾 完 成 之 試 體 放 入 高 溫 爐 中,高 溫 爐 的 升 溫 曲 線 係 根 據 ASTM E-119 之 規 定。由 於 本 實 驗 所 用 的 高 溫 爐 為 電 熱 式 高 溫 爐,在 加 熱 初 期 無 法 完 全 模 擬 ASTM E-119 之 升 溫曲線,但在中度加溫後即可與升溫曲線一致。因此高 溫 爐 一 次 只 放 一 顆 試 體,以 求 接 近 規 範 規 定 之 升 溫 曲 線。 (4) 試 體 在 高 溫 爐 中 的 延 燒 時 間 為 本 研 究 的 操 縱 變 因 之 一 , 延 燒 時 段 分 成 30 分 鐘 、 60 分 鐘 、 90 分 鐘 、 120 分 鐘、150 分 鐘、180 分 鐘,以 模 擬 各 種 可 能 火 災 的 時 間 , 待爐溫到達規範規定該時段之預定溫度後,即關閉高溫 爐,一天後待試體冷卻至室溫,再做之後的實驗。 (5) 在 塗 抹 環 氧 樹 脂 之 前,應 以 鋼 刷 將 表 面 裂 縫 部 分 之 粉 塵 及鬆動物質清除乾淨,並確定混凝土表面含水量低於 4 %。依試體表面用量拌和適當量的環氧樹脂,均勻塗刷 在混凝土表面,貼覆複合纖維材料,碳纖維與玻璃纖維 之 搭 接 長 度 為 10cm,這 是 為 了 要 確 保 補 強 纖 維 破 壞 時 不 會壞在搭接的部位,讓纖維的強度能完全發揮出來。試. 9.

(20) 體包裹後,應以滾輪滾平,至所有碳纖維或玻璃纖維均 沾滿環氧樹脂黏膠為止。環氧樹脂所用的量 1 平方公尺 約為 1 公斤。 (6) 如 需 補 強 兩 層 以 上 複 合 纖 維 材 料 時,應 先 待 第 一 層 鋪 完 後 24 小 時 , 再 鋪 第 二 層 , 施 工 方 法 與 第 一 層 同 。. 第三節 主要試驗儀器與設備 1. 拌 和 機 : 符 合 CNS7102 的 鼓 型 混 凝 土 拌 和 機 2. 高 溫 爐 : 由 宇 田 實 業 公 司 所 出 產 之 為 電 熱 式 高 溫 爐 , 內 部 淨 空 間 為 35cm*35cm*35cm,以 耐 火 磚 隔 絕 溫 度 之 外 傳 , 最多可設四種升溫曲線,本實驗所採用之升溫曲線符合 ASTM E119 之 規 定 , 如 圖 四 。 3. 熱 電 偶 線:本 研 究 最 高 試 驗 溫 度 達 1050℃,所 以 採 用 耐 高 溫 之 K type 型 熱 電 偶 線 。 測 量 溫 度 的 範 圍 為 -200 ℃ ~1370 ℃ 。 試 體 內 部 熱 電 偶 線 之 擺 設 位 置 為 由 中 心 到 外 圍 , 每 1cm 放 置 一 條 熱 電 偶 線 , 如 圖 五 所 示 。 4. 溫 度 資 料 蒐 集 器 : 本 實 驗 試 體 所 埋 之 熱 電 偶 線 , 必 須 經 由 資 料 蒐 集 器 轉 換 成 實 際 的 溫 度,實 驗 中 所 用 的 資 料 蒐 集 設 備 為 宇 田 實 業 公 司 生 產 之 MODEL 3081, 最 多 一 次 可 接 30 組 溫 度 資 料 。 5. 萬 能 試 驗 機 (MTS):本 實 驗 用 的 萬 能 抗 壓 機 為 UMH-100, 最 大 出 力 為 100 噸 重 。 可 同 時 讀 取 載 重 與 變 位 的 資 料 。. 第四節 試驗項目與方法. 10.

(21) 1. 試 體 在 高 溫 爐 中 加 溫 時,根 據 溫 度 資 料 蒐 集 系 統 得 知 試 體內部溫度分佈情形。 2. 將 燒 到 預 定 溫 度 之 試 體 以 MTS 做 抗 壓 試 驗,得 到 試 體 載 重與變位關係,進而求出混凝土殘餘強度與殘餘彈性模 數。 3. 試 體 在 包 覆 複 合 纖 維 材 料 之 後 , 靜 待 七 天 , 再 以 高 強 度 石 膏 蓋 平 , 待 石 膏 完 全 乾 固 後 放 入 MTS 進 行 軸 向 加 載 試 驗。此 時 應 在 試 體 表 面 並 加 裝 應 變 環,以 測 得 試 體 在 抗 壓 過程中的軸向位移。 4. 當 試 體 破 壞 時,承 受 之 軸 力 急 速 下 降,MTS 即 停 止 加 載, 完成試驗。 5. 在 複 合 材 料 束 制 下 進 行 混 凝 土 抗 壓 試 驗,經 過 分 析 可 得 複合纖維材料所受之應力。. 11.

(22) 第五節 試驗流程圖 確定研究內容 規劃試體數目 澆注試體並養護. 進高溫爐,測定溫下及爐溫 在 ASTM E-119 升 溫 曲 線 下 混凝土的力學行為. 利用碳纖維與玻璃纖維 補強火害後的試體. 分析實驗值,迴歸出 合理的補強公式. 比較前人與本研究推導 之強度折減公式,並與前人 的實驗值做比較. 撰寫報告,做為以後 構件補強之參考. 12.

(23) 第四章 試驗結果 第一節 火害中的試體內部溫度分佈 本 實 驗 所 延 燒 之 升 溫 曲 線 , 是 根 據 ASTM E-119 所 推 導 之 模 擬火場溫度時間之關係式: T=345*log(8t+1). 式 (4.1). T: 溫 度 , ℃ T: 時 間 , 分 由試體的內部溫度分佈可知,如圖六,最外一條線代表爐 溫,試體溫度由外而內遞減,顯示混凝土有良好之耐火性。在 受 熱 溫 度 約 為 600℃ 時 , 溫 度 上 升 會 稍 微 停 頓 一 下 , 這 是 因 為 石 灰 石 中 主 要 成 分 碳 酸 鈣 開 始 分 解,礦 物 分 解 需 要 大 量 的 熱 量。 由溫度分佈圖可知,在低溫時混凝土的熱傳遞方式以熱傳 導 、 對 流 為 主 , 當 溫 度 達 到 300℃ 以 上 時 , 因 骨 材 與 水 泥 漿 體 間 不 諧 和 應 變 造 成 裂 縫 , 且 C-H-S 膠 體 開 始 分 解 , 而 使 熱 導 係 數 下 降 。 當 溫 度 達 600℃ , 大 孔 隙 量 逐 漸 增 多 。 孔 隙 間 主 要 以 輻射傳遞,使熱傳係數逐漸回升,試體內部與爐溫的溫差也會 越來越小。 整理由溫度資料蒐集器所收集的試體各點溫度資料,我們 可以得到當爐溫到達我們預定的溫度時,試體內部各點的溫度 分佈情形,如表五。. 第二節 試體的破壞行為. 13.

(24) 1. 火 害 後 試 體 的 破 壞 行 為 混 凝 土 600℃ 以 下 , 試 體 外 觀 裂 縫 並 不 明 顯 , 但 在 超 過 700 ℃ 時,表 面 裂 縫 逐 漸 增 加,而 且 顏 色 逐 漸 從 灰 白 色 轉 成 淡 紅 色, 等 超 過 900℃ 時 , 裂 縫 就 已 經 相 當 明 顯 。 本 實 驗 室 將 火 害 後 的 試體靜置一天等冷卻至室溫後再做抗壓實驗,由於此段冷卻時 間會使混凝土不均勻收縮而產生二次裂縫,或是裂縫加大,抗 壓強度也會跟著降低。 在 做 抗 壓 實 驗 時,延 燒 時 間 在 600℃ 以 下 混 凝 土 試 體 其 破 壞 形 式 大 致 上 是 以 剪 力 或 是 劈 裂 的 模 式 , 但 超 過 700℃ , 由 於 裂 縫 明 顯 增 多,混 凝 土 試 體 的 破 壞 形 式 改 為 碎 裂,尤 其 是 1000℃ 以上,試體碎裂的情況更是嚴重。此時試體的抗壓強度已不到 原 先 的 10% 。 2. 補 強 後 試 體 的 破 壞 行 為 纏繞纖維混凝土試體之破壞行為,包括纖維斷裂和混凝土 被 壓 碎。由 於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的 抗 壓 強 度 皆 在 30% 以 下,所 以 對 於補強後的試體強度而言,混凝土本身並沒有提供多少幫助, 觀察混凝土的破壞形式,大多成碎裂狀,火害的溫度越高、時 間越長,碎裂的情況越嚴重。由試驗數據可以看出,玻璃纖維 補強的試體在達到極限強度時,尚還有一些殘餘強度,而碳纖 維 補 強 的 試 體 幾 乎 都 是 達 極 限 強 度 時 就 破 壞,已 沒 有 殘 餘 強 度。 在加壓過程的前期,纖維包覆的混凝土外觀並沒有明顯的 改 變,軸 向 長 度 變 化 與 徑 向 長 度 變 化 也 幾 成 線 性,過 加 壓 中 期, 此時的混凝土皆已達破壞強度,所以外圍的纖維複合材料繼續 提 供 圍 束 效 應 以 增 加 抗 壓 強 度,由 應 力 應 變 圖 來 看 (圖 十 五、圖 十 六 ),彈 性 模 數 較 前 期 稍 低,也 就 是 說,不 管 是 軸 向 應 變 或 是. 14.

(25) 徑 向 應 變 都 變 大 了,尤 其 是 徑 向 應 變,越 到 極 限 強 度 增 加 越 快, 此時約可以聽到纖維斷裂的聲音,很清脆,很小聲,到最後破 壞時,纖維樹脂材料被拉斷的聲音很大,破壞的位置不定,約 為試體長的三分之一,較常出現在上面三分之一處,但也有出 現在中間或是下面三分之一處。 比較碳纖維補強與玻璃纖維補強的破壞情形,發現在相同 的火害情況下,碳纖維的圍束效果比玻璃纖維的要好。由於碳 纖維的彈性模數比玻璃纖維高出許多,但極限應變卻不及玻璃 纖維,所以在試體破壞前儲存了大量的能量,等到一超出碳纖 維的強度即一口氣全部釋放出來。碳纖維的破壞以一整片斷裂 為主,爆裂的聲音很大聲,且幾無殘餘強度,破壞前的預警時 間很短。玻璃纖維是呈數小片斷裂,破壞威力不似碳纖維那麼 驚人。 比 較 承 受 840℃ 與 1050℃ 的 纖 維 補 強 試 體 破 壞 行 為 , 發 現 840℃ 的 破 壞 行 為 大 概 都 是 纖 維 各 成 一 小 塊 斷 裂,試 體 碎 裂 較 不 明 顯,不 像 1050℃ 的 試 體,破 壞 情 形 是 以 爆 裂 方 式,纖 維 以 較 大塊斷裂的情形居多,碎裂部位的混凝土會向四周彈出,整個 試體幾乎斷成兩截。. 第 三 節 試 體 在 高 溫 下 的 應 力 -應 變 曲 線 關 係 本實驗主要探討兩種高溫下的混凝土力學行為,一是當爐 溫到達預定溫度後,試體的殘餘強度與軸向變位的關係,根據 ASTM E-119,當 3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溫 為 840℃、6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溫 為 925℃、9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溫 為 980℃、12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溫 為 1010℃ 、 15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溫 為 1030℃ 、 180 分 鐘 時 預 計 爐. 15.

(26) 溫 為 1050℃,火 燒 後 之 試 體 待 其 冷 卻 後 測 其 載 重 與 軸 向 應 變 的 關係,如圖七所示,換成等值的應力應變關係如圖八。二是讓 整 顆 試 體 內 外 完 全 達 到 固 定 的 溫 度 , 因 為 在 爐 溫 為 840℃ 時 試 體 中 心 溫 度 已 超 過 500℃ , 故 本 研 究 所 設 定 的 溫 度 即 以 為 500 ℃ 為 第 一 溫 度 點 , 其 後 每 100℃ 量 測 一 次 , 分 別 為 600℃ 、 700 ℃、800℃、900℃、1000℃,因 本 研 究 之 最 高 溫 為 1050℃,所 以 多 測 量 1050℃ 時 混 凝 土 的 殘 餘 強 度,為 考 慮 混 凝 土 的 殘 餘 強 度百分比與原本的強度是否有關係,所以比較兩種不同抗壓強 度 之 混 凝 土 試 體,7000psi 與 3000psi。其 冷 卻 後 載 重 與 軸 向 變 位的關係如圖九、圖十,換成等值的應力應變關係如圖十一與 圖十二。發現雖然混凝土的強度不同,但火害後的殘餘強度百 分比相差無幾。圖十三為比較兩種不同加溫方式混凝土試體的 殘餘強度,由圖知第一種加溫方式的殘餘強度比第二種加溫方 式要高,這是因為當爐溫到達預定溫度時,試體的內部溫度並 不如外部那麼高,所以其殘餘強渡也較高。 歸納實驗結果,我們可以整理出試體的殘餘強度與溫度的 關 係 (如 表 六、表 七 )、殘 餘 應 變 與 溫 度 的 關 係 (如 表 八、表 九 )、 殘 餘 彈 性 模 數 與 溫 度 的 關 係 (如 表 十 、 表 十 一 )。 可 得 二 次 多 項 式、對數、指數升冪的回歸公式為: 當 T>500℃ 2. -6. 2. fr=[1.6046+(1.3T -2817T)*10 ]*fc`. R =0.998 2. fr=[-0.612Ln(T)+4.3]*fc` fr=[3.575e. 0.00377T. R =0.979. ]*fc`. 2. R =0.9947 fr=[22854540T. -2.81. 2. ]*fc`. R =0.978. 16.

(27) 由上列之各變異數知,最準確之殘餘強度公式為 2. -6. fr=[1.6046+(1.3T -2817T)*10 ]*fc`. 2. ε max=0.00938+(0.16T -111.3T)*10. 式 (4.2). -7. 2. R =0.882. ε max=0.1046Ln(T)-0.05816 2. R =0.822 ε max=0.004e. 0.0013T. 2. R =0.903 ε max=0.0002T. 0.95. 2. R =0.894 3. 2. ε max=(2T -4177T )*10. -10. +(3.136T-686.5)*10. -4. 2. R =0.951. 由上列之各變異數知,最準確之最大應變公式為 3. 2. ε max=(2T -4177T )*10. -10. +(3.136T-686.5)*10. -4. 式 (4.3). 2. -6. Er=[1.64+(1.63T -3233T)*10 ]*E. 2. Er=[-0.533Ln(T)+3.7]*E Er=[5.1134e 7. -0.00488 T. Er=318*10 *T. 2. R =0.980 R =0.925 2. ]*E. R =0.978. -3.63. 2. R =0.962. 由上列之各變異數知,最準確之最大彈性模數為 2. -6. Er=[1.64+(1.63T -3233T)*10 ]*E. 17. 式 (4.4).

(28) 其中. 2. fr: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殘 餘 極 限 抗 壓 應 力 (kgf/cm ) 2. fc`: 常 溫 混 凝 土 殘 餘 極 限 抗 壓 應 力 (kgf/cm ) ε max: fr 所 對 應 之 極 限 應 變 Er: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殘 餘 彈 性 模 數 E: 常 溫 混 凝 土 之 彈 性 模 數 比較眾人的強度折減公式,如圖十四,本研究繼續考慮了 在 800℃ 以 上 的 混 凝 土 強 渡 折 減 。 若 是 混 凝 土 的 溫 度 小 於 500℃,其 殘 餘 強 度 與 最 大 應 變,則 根 據 Lie T.T.所 導 之 式 (2.2)。. 第四節 試體的抗壓強度與圍束效應 補強之試體分成兩部分,第一部份是火害後的混凝土圓柱 試體,第二部分是未受火害的混凝土圓柱試體。 第一部份:因混凝土在模擬火害現場的高溫下試驗後,強 度 明 顯 折 減 , 試 驗 中 大 部 分 的 混 凝 土 試 體 強 度 皆 在 30% 以 下 , 本研究只要的目的就是要用適當的補強方法,使得混凝土試體 的 能 夠 回 復 或 是 超 過 原 先 的 強 度。由 試 驗 的 結 果 (表 十 二、表 十 三 )我 們 可 以 得 知,經 過 碳 纖 維 與 玻 璃 纖 維 的 補 強,皆 能 回 復 原 有的強度,對於殘餘強度較高的試體,同樣的補強條件下,其 圍束效果對試體的抗壓強度幫助較大,殘餘強度越低,圍束效 果幫助較有限。比較碳纖維與玻璃纖維的圍束效應發現,碳纖 維的補強效果比玻璃纖維要好,同樣的火害情形下,碳纖維所 能 提 高 的 抗 壓 強 度 約 比 玻 璃 纖 維 所 能 提 高 的 抗 壓 強 度 多 10% ~20% 。. 18.

(29) 本 研 究 的 原 試 體 抗 壓 強 度 為 3000psi,經 過 一 層 複 合 纖 維 的 補強皆能回復原有強度,但若是要再提高試體的抗壓強度,因 為纖維的補強效果有限,所以一層的補強可能不夠,需做兩層 以上的補強。 由實驗數據,我們可以得到試體的抗壓強度與纖維貼布層 數之關係為: fc,max=kN+fc`. 式 (4.5). 其中 fc,max: 補 強 後 試 體 抗 壓 強 度 (kgf) fc`: 混 凝 土 殘 餘 強 度 (kgf) k: 常 數 (kgf) N: 層 數 由實驗結果我們可以回歸多項式、指數、對數、升冪公式得: 對碳纖維補強 2. k=112.6r+19000. R =0.939. 2. 2. k=-0.243r +121r+19000. R =0.9391. k=1654Ln(r)+16400. R =0.905. 2. k=19064e. 0.0054r. R =0.935. 2. k=16831r. 0.08. R =0.908. 2. 由上式可得最準確之公式為 2. k=-0.243r +121r+19000. 式 (4.7). 但 若 為 簡 單 化 , 則 可 用 k=112.6r+19000. 19.

(30) 對玻璃纖維補強 2. R =0.980. 2. k=2420Ln(r)+11854. R =0.970. k=-5.565r +352r+14400 k=15860e. 0.0087r. k=12800r. 0.133. 2 2. R =0.921 2. R =0.969. 由上式得最準確之回歸公式為 2. k=-5.565r +352r+14400. 式 (4.7). 其 中,r 為 混 凝 土 試 體 殘 餘 強 度 的 百 分 比,若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的 殘 餘 強 度 為 30% , 則 r=30。. 第二部分:以未受火害的圓柱試體來作纖維包覆實驗有兩 個目的,第一是與火害補強試體作比較,第二可以模擬橋柱的 纖維補強,探討其圍束效應。 由纖維補強所增加的強度來看,無論是碳纖維還是玻璃纖 維未火害的補強皆比火害後的補強要來的低,其可能的原因是 火害後的試體表面與內部有相當多的裂縫,這些裂縫是強度折 減最主要的原因。吾人在用環氧樹脂當接著劑時,環氧樹脂會 去填充試體的微裂縫,經過 7 天的纖維補強養護後,試體本身 的殘餘強度提升不少,另一方面由於未火害的試體表面光滑無 裂縫,故增加的強度就不似火害後試體增加那麼多。 試體的抗壓強度與纖維貼布層數之關係仍為:. 20.

(31) fc,max=kN+fc` 其中 fc,max: 補 強 後 試 體 抗 壓 強 度 (kgf) fc`: 混 凝 土 強 度 (kgf) N: 層 數 k: 常 數 (未 火 害 ) 碳 纖 維 補 強 : k=16810 kgf 玻 璃 纖 維 補 強 : k=10005 kgf. 第五節 補強後試體的應力應變曲線 混凝土試體的應力應變曲線,對於結構物設計而言是一個 非常重要的依據,設計者可以由此瞭解混凝土受力後的行為, 以便可以設計出符合安全性、經濟性、實用性的結構物。 受火害之混凝土試體其應力應變曲線皆呈拋物線型,殘餘 強度越高,彈性模數也越高,過極限強度後的曲線比較短促; 殘餘強度越低的試體,其應力應變曲線過了極限強度後,應變 還會持續的增加,直到完全破壞為止。 經過複合材料的補強後,火害後試體的強度大幅提高,碳 纖維補強的載重變位關係如圖十五,玻璃纖維的載重變位關係 如圖十六,換算成應力應變如圖十七、圖十八。比較輕微火害 試體補強與火害較嚴重試體補強,前者的彈性模數雖然較後者 的彈性模數要來的高,但是並不會高很多,殘餘強度越低,彈 性 模 數 也 越 低,但 是 當 殘 餘 強 度 低 到 20% 以 下 時,其 彈 性 模 數 則極為接近。 對碳纖維的補強而言,試體經補強後抗壓強度比玻璃纖維. 21.

(32) 的補強還高,彈性模數也比玻璃纖維要來的高,其應力應變曲 線 幾 乎 是 成 一 直 線,直 到 加 壓 後 期 時,其 斜 率 才 會 稍 稍 的 變 緩, 代表混凝土此時已處於高圍壓之狀態,一到極限強度,試體馬 上就破壞,幾乎完全沒有轉折處,應力應變曲線也不會下降。 對玻璃纖維而言,其應力應變曲線一開始呈直線,至抗壓 中期後,彈性模數開始減低,應力應變曲線進入另一段斜率, 漸漸變緩,直到到達極限強度。與碳纖維不同處為,玻璃纖維 補強在到達極限強度後還有一小段的下降區,而碳纖維則無。 補強前殘餘強度越低,此段下降區越長,代表玻璃纖維補強的 試體在破壞時能量可以慢慢釋放出來,破壞時爆裂就不顯著, 而碳纖維補強的試體,一到極限強度就馬上瞬間脆化破壞,而 且是整片的破壞,其爆裂的聲音與威力就很驚人。 比較兩者的極限應變,玻璃纖維補強試體的軸向極限應變 都要比碳纖維補強要來的大,原因有二,一是玻璃纖維的極限 應變比碳纖維要極限應變還大,約大了一倍;二是玻璃纖維之 楊氏係數低於碳纖維;三是玻璃纖維的延展性優於碳纖維,單 層補強的截面積也比碳纖維大,可提供在極限強度後的殘餘強 度,增加混凝土試體的韌性。. 22.

(33) 第五章 補強混凝土理論分析 第一節 火害後混凝土殘餘強度分析 1. 試 體 強 度 分 析 依照上述所推導出殘餘強度公式與試體內部溫度分佈情 形,我們可以估計試體在火害後的殘餘強度。由表五,我們知 試 體 內 每 間 隔 1cm 的 溫 度 , 可 將 試 體 面 積 視 為 4 個 同 心 圓 環 與 一 個 中 心 圓 所 組 成,將 每 段 圓 環 的 平 均 溫 度 代 入 式 (4.2),即 可 求得每段圓環的殘餘強度,將每段殘餘強度疊加起來,即可推 知火害後試體的殘餘強度。將此分析結果與之前實驗值做比 較,如表十四,由此表發現,理論值與實際值相當接近,證明 此 強 度 折 減 公 式 在 估 計 混 凝 土 高 溫 下 的 殘 餘 強 度 時,是 合 理 的。 2.柱 件 殘 餘 強 度 評 估 由於本研究礙於經費及國外試驗室配合時程問題並未做實 尺 寸 的 柱 實 驗,故 參 考 林 建 宏、陳 舜 田 教 授 在 民 國 77 年 做 的 一 系 列 全 尺 寸 柱 的 火 害 實 驗 [17], 柱 斷 面 尺 寸 皆 為 40cm×40cm。 柱 斷 面 細 節 如 表 十 五 所 示,其 討 論 之 變 數 包 括 火 害 延 時、柱 長、 保護層厚度、混凝土長度及軸向鋼筋量,吾人以前人所導出的 強度折減公式與本實驗所歸納出的強度折減公式,來與實驗值 相比較。 (1)基 本 假 設 柱 試 體 備 妥 後 即 置 於 4m×1.5m×1.5m 之 高 溫 爐 中。此 高 溫 爐 之 升 溫 係 由 手 動 控 制 , 升 溫 之 速 率 則 按 BS476 之 升 溫 曲 線 。 柱 試體置於高溫爐中加溫到一定時間後讓其自然冷卻至常溫再由. 23.

(34) 高 溫 爐 中 取 出 , 置 於 MTS 萬 能 試 驗 儀 中 做 無 偏 心 的 軸 向 加 載 試 驗。其實驗結果如表十五所示。 本報告在分析柱件火害後的殘餘強度時,使用的公式包 括:(1)僅 考 慮 混 凝 土 及 鋼 筋 的 強 度、(2)考 慮 箍 筋 的 圍 束 效 應、 (3)在 考 慮 鋼 筋 的 圍 束 效 應 下,再 加 上 保 護 層 混 凝 土 的 強 度;第 二種情況下吾人僅考慮箍筋內的有效強度而已,箍筋外的混凝 土保護層強度一律予以忽略,但由此實驗的保護層參數來看, 混凝土的保護層所佔的面積足以影響到軸向抗壓強度,所以為 找 出 一 最 合 理 的 評 估 公 式,方 法 (3)亦 多 加 了 混 凝 土 外 層 所 提 供 的強度。另外在火害的情況下,混凝土的強度會有所折減,利 用折減完的混凝土強度把上述公式再算一次,並與實驗值做比 較。 混 凝 土 強 度 折 減 公 式 係 採 用 上 一 章 實 驗 歸 納 得 (式 4.2) 與 Lie T.T 所 導 (式 2.2)做 比 較。由 前 人 的 實 驗 得 知 [16],混 凝 土 在 400℃ 以 上 強 度 有 明 顯 的 折 減,約 剩 80%,而 在 1000℃ 以 上, 強 度 已 剩 不 到 10%,因 此 為 簡 化 計 算,本 研 究 第 一 部 份 假 設 將 400℃ 以 下 的 混 凝 土 強 度 不 變 , 1000℃ 以 上 的 混 凝 土 強 度 視 為 零 , 而 中 間 的 部 分 則 分 為 400℃ ~600℃ 、 600℃ ~800℃ 、 800℃ ~1000℃ 三 區,如 圖 十 九,而 此 三 區 的 強 度 則 取 該 區 首 尾 平 均 溫 度 的 殘 餘 強 度 , 分 別 為 500℃ 、 700℃ 、 900℃ , 而 整 個 柱 斷 面 的 軸 向 強 度 為 各 區 殘 餘 強 度 相 加 。 第 二 部 分 為 使 用 Lie T.T 的 強 度 折 減 公 式 , 由 於 此 公 式 在 火 害 超 過 700℃ 的 混 凝 土 強 度 視 為 零,所 以 我 們 的 假 設 條 件 亦 稍 有 不 同。400℃ 以 下 的 混 凝 土 強 度 依 然 假 設 不 變,400℃ ~700℃ 之 間 的 混 凝 土 取 550℃ 計 算,而 700℃ 的 混 凝 土 忽 略 不 計 。 至 於 鋼 筋 在 火 害 後 的 降 伏 強 度 , 在 500℃ 以 下,強 度 不 受 影 響,在 500℃ 以 上,則 應 考 慮 降 伏 強 度 的折減,柱斷面內的溫度分佈,參考圖二十所示。經由此簡化. 24.

(35) 之 後,兩 部 分 所 算 之 數 據 會 略 偏 於 保 守。表 十 六 為 式 (4.2)與 式 (5.1)、(5.2)、(5.3)所 得 結 果,表 十 七 為 式 (2.2)與 式 (5.1)、 (5.2)、 (5.3)所 算 得 結 果 。 (2)柱 受 火 害 後 軸 向 強 度 之 評 估 吾人使用三種分析法,如下所示: <1>僅 考 慮 混 凝 土 及 鋼 筋 的 強 度 : P1=0.85×fc`(Ag-As)+Asfy. 式 (5.1). 此 公 式 為 最 簡 單 的 柱 軸 向 強 度 分 析 公 式,不 考 慮 箍 筋 的 圍 束 作 用 , 在 與 實 驗 值 Pn 相 比 之 後 , 其 P1/Pn 的 平 均 值 為 1.222, 會 比 實 驗 值 高 是 因 為 尚 未 考 慮 火 害 , 在 將 外 層 受 火 害 的 部 分 以 公 式 (4.2)、 (2.2)加 以 折 減 後 , 其 P1`/Pn 值 分 別 降 為 0.831 與 0.802, 標 準 差 為 0.209 與 0.227, 所 以 吾 人的殘餘強度建議公式較接近實際值。由公式分析得知火 害前後的強度差異頗大。 <2>考 慮 箍 筋 的 圍 束 效 應 : P2=(0.85fc`+2K”ρ ”fy”)Acore+Asfy. 式 (5.2). P2 的 公 式 多 考 慮 了 箍 筋 的 圍 束 作 用,但 忽 略 了 保 護 層 的 強度。其想法是在施加軸向載重時箍筋會對混凝土核心產 生 一 圍 束 作 用,進 而 提 高 混 凝 土 的 抗 壓 強 度。K”是 箍 筋 的 相 對 有 效 性 係 數 , 若 有 好 的 圍 束 效 果 , 則 可 取 到 0.75, ρ ” 為橫向鋼筋比。此公式與保護層的厚度、箍筋的大小、箍 筋 的 間 距 有 較 大 的 關 連 性 ; 若 保 護 層 較 厚 , 則 Acore 相 對 的變小,軸向強度也會變小,使用較大號的箍筋或是箍筋 間距排小一點,則能提高較佳的圍束作用。. 25.

(36) P2/Pn 的 平 均 值 為 0.886, P2`/Pn 的 平 均 值 由 式 (4.2) 算 得 為 0.712,標 準 差 為 0.143,由 (2.2)算 得 為 0.742,標 準 差 為 0.115, 雖 然 P2`的 標 準 差 比 式 (5.1)更 小 , 但 是 理 論 值 與 實 驗 值 有 一 段 差 距 。 這 是 因 為 P2 的 公 式 只 考 慮 核 心 混凝土的抗壓強度與箍筋的圍束效應,對於保護層外的混 凝 土 強 度 予 以 忽 略 , 但 是 由 柱 件 的 資 料 看 來 , 邊 長 40cm 的 方 柱 其 保 護 層 最 大 為 6.4cm , 表 示 說 保 護 層 的 面 積 為 860.16cm2, 以 超 過 總 斷 面 積 的 一 半 , 雖 然 保 護 層 受 火 害 影 響較大,強度折減也較多,但仍可發揮一定的抗壓強度。 若 將 其 強 度 全 部 忽 略 掉 的 話 , 稍 嫌 不 合 理 , 所 以 P2 分 析 出 來的值才會與實驗值相差較大。 這 裡 要 注 意 的 是 , P2/Pn 小 於 1 代 表 說 我 們 所 估 計 火 害 前的柱強度比實驗中火害後的柱強度還小,當然火害後的 強度會更加的小,不管是哪一種公式,皆為最保守估計。 <3>在 考 慮 鋼 筋 的 圍 束 效 應 下 , 再 加 上 保 護 層 混 凝 土 的 強 度 P3=0.85fc`(Ag-As)+Asfy+2K”ρ ”fyAcore. 式 (5.3). 此 公 式 就 是 等 於 公 式 P1 再 加 上 箍 筋 的 圍 束 效 應 , 各 個 變數都有考慮到,將柱斷面做最合理的計算。火害前分析 值 P3 與 實 驗 值 的 比 值 平 均 為 1.236, 火 害 後 分 析 值 與 實 驗 值 的 比 值 以 (4.2)、(2.2)算 得 的 平 均 為 0.844 與 0.816,標 準 差 各 為 0.209 與 0.226。由 標 準 差 與 平 均 值 來 看,吾 人 所 導 之 強 度 折 減 公 式 皆 比 Lie T.T 所 導 的 公 式 更 接 近 實 驗 值。 兩 公 式 皆 比 P1、 P1`要 來 的 大 一 些 , 這 是 因 為 圍 束 作 用 的 關 係 。 但 仔 細 比 較 P1`/Pn 與 P3`/Pn, 發 現 雖 然 P3`的 分 析 結 果 最 接 近 實 驗 數 據 , 但 卻 只 比 P1`/Pn 大 0.014, 由 此 可知,箍筋的圍束效果對柱的抗壓強度增加有限,在求快. 26.

(37) 速勘查建築物火害後損壞情況,為節省計算的時間,可忽 略箍筋的圍束作用,此乃是較偏保守的作法。比較式 (4.2)、 (2.2)所 算 得 的 結 果 , 發 現 由 本 研 究 建 議 的 強 度 折 減公式在第一種公式與第三種公式均較接近實驗值,而第 二種公式則不如預期,可能的原因是保護層厚度太大,不 能將其所提供的軸向強度給忽略掉。 綜合以上三種公式,吾人認為,若欲做簡便估算,則可用 公 式 P1`來 計 算 殘 餘 強 度 ; 若 希 望 求 得 較 精 準 之 結 果 , 則 可 用 公 式 P3`;若 在 火 害 現 場 資 料 不 足 的 情 況 下,而 想 用 保 守 估 計 , 則 可 使 用 公 式 P2`。. 第二節 圍束混凝土之分析模式 以纖維複合材料當成火害後的混凝土補強方式,可將其視 為連續性的橫向鋼筋,既然如此,我們能把纖維材料換成等值 的 箍 筋 量 , 繼 續 用 上 述 之 公 式 (5.2), 來 作 分 析 。. ρs =. spiral體積 4A sh = DS core體積 式 (5.4). 將 上 式 之 Ash 取 tj; S 取 1 個 單 位 , 換 成 纖 維 補 強 混 凝 土 試 體之等效箍筋量比:. ρs =. 4t j D 式 (5.5). 27.

(38) 由 上 述 之 設 計 觀 念 , 我 們 可 將 式 (5.2)、 (5.3), 簡 化 成 P=(0.85fc`+8• α • t j • fu`/D)Acore. 式 (5.6). 本 試 驗 僅 針 對 混 凝 土 試 體 做 研 究 , 故 式 (5.2)、 (5.3)之 簡 化結果均相同由於纖維補強的軸向抗壓強度很小,可以將其忽 略 , 故 Asfy 趨 近 於 零 。 而 K”值 代 表 箍 筋 的 圍 束 效 果 , 對 於 圓 柱 試 體 而 言 , K”值 應 趨 近 於 1, fc`取 火 害 後 的 殘 餘 強 度 , fu` 取 纖 維 的 極 限 強 度 , Acore 代 表 圓 柱 試 體 的 面 積 , t j 為 纖 維 一 層的厚度,α1 為碳纖維圍束有效折減係數,α2 為玻璃纖維圍 束有效折減係數,由實驗知,α與殘餘強度有關,其值約在 0.7~0.9 之 間 , 殘 餘 強 度 越 低 、 α 值 越 高 。 碳 纖 維 的 圍 束 效 應 雖然比玻璃纖維好,但是同樣火害條件下的補強,其α值比玻 璃 纖 維 的 α 值 稍 小。吾 人 可 由 迴 歸 數 據 得 升 冪、二 項 式、對 數 、 指數的關係: 碳纖維: α 1 =0.6778e. 0.6445r. 2. R =0.954. 2. 2. α 1 =-0.0864r +0.52r+0.67. R =0.958. α 1 =0.0717Ln(r)+0.892. R =0.923. α 1 =0.9r. 2. 0.095. 2. R =0.927. 由變異數得最接近的關係式為 2. α 1 =-0.0864r +0.52r+0.67. 式 (5.7). 28.

(39) 玻璃纖維: α 2 = 1.057r. 0.153. 2. R =0.972. 2. 2. α 2 = -2.53r + 1.67r + 0.6. R =0.983. α 2 =0.12Ln(r)+1.02. R =0.973. α 2 = 0.6726e. 2. 0.9658r. 2. R =0.923. 由變異數得最接近的數值為 2. α 2 = -2.53r + 1.67r + 0.6. 式 (5.8). r 為 強 度 折 減 百 分 比 (% ). 表十五、表十六為上式公式所算得之結果與實驗值之比較。畫 成圖形為圖二十一、圖二十二. 若 考 慮 未 火 害 試 體 補 強 , 則 α 1、 α 2 需 作 修 正 : 碳 纖 維 補 強 : α 1 = 0.685 玻 璃 纖 維 補 強 : α 2 = 0.526. 29.

(40)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目的在以試驗的方式,探討火害後混凝土的補強方 法,以碳纖維與玻璃纖維貼布纏繞的方式來補強火害後的混凝 土試體,並分析實驗結果,與理論配合提出一套纖維補強與抗 壓強度的關係式。以下是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 混 凝 土 受 火 害 的 程 度 與 殘 餘 強 度 有 相 當 密 切 的 關 係 , 延 燒 時 間 越 長 , 殘 餘 強 度 越 低 , 當 預 定 火 害 時 間 為 0.5 小 時 時 , 殘 餘 強 度 為 28.2%,火 害 時 間 為 1.0 小 時,殘 餘 強 度 為 19.3%, 火 害 時 間 為 1.5 小 時 , 殘 餘 強 度 為 13.7%, 火 害 時 間 為 2.0 小 時 , 殘 餘 強 度 為 10.8%, 火 害 時 間 2.5 小 時 , 殘 餘 強 度 為 9.2%, 火 害 時 間 為 3.0 小 時 , 殘 餘 強 度 已 降 到 8.1%。 此 時 試 體破壞方式以碎裂居多。 2. 分 析 一 試 體 或 是 一 構 件 的 殘 餘 強 度 時 , 必 須 先 知 道 該 物 內 部的溫度分佈,再利用分區疊加法求得各區的殘餘強度,將 各區強度累加起來。以本研究之結果分析火害後柱強度與試 驗值,並與前人分析結果做比較,得本研究之分析比前人研 究更接近試驗結果。 3. 碳 纖 維 補 強 與 玻 璃 纖 維 補 強 的 施 工 方 法 雖 然 相 同 , 外 表 相 似,但是補強的效果不同,碳纖維的抗拉強度比玻璃纖維的 抗拉強度還要高,所以對於提高混凝土試體的抗壓強度而 言 , 纏 繞 碳 纖 維 優 於 玻 璃 纖 維 , 以 10cm×20cm 的 試 體 為 例 , 碳 纖 維 補 強 可 回 覆 至 未 火 害 強 度 的 162%~125%,玻 璃 纖 維 補 強 可 回 覆 至 未 火 害 強 度 的 148%~107%。火 害 愈 嚴 重,單 層 補 強 效. 30.

(41) 果則愈顯不足。 4. 補 強 後 試 體 的 應 力 應 變 曲 線 呈 現 近 似 雙 線 性 的 現 象 , 到 後 期的斜率以不像初期那麼高。玻璃纖維補強的曲線比碳纖維 補強的曲線要平緩。雙線性的轉折處雖然不明顯,但還是可 以 看 出 殘 餘 強 度 越 低,轉 折 處 也 會 越 低,而 且 變 的 更 不 明 顯 。 5. 玻 璃 纖 維 試 體 的 破 壞 模 式 是 呈 小 片 、 散 片 狀 破 壞 , 碳 纖 維 則是整片是斷裂,破壞威力驚人,所以就提高混凝土的韌性 而言,纏繞玻璃纖維優於纏繞碳纖維。 6. 因 為 一 層 碳 纖 維 或 玻 璃 纖 維 的 補 強 效 果 有 限 , 若 發 現 補 強 一層後仍無法回復原有強度,那就必須再補強第二層,直到 能回復原有強度為止。 7. 本 研 究 所 提 建 議 補 強 後 強 度 的 預 測 公 式 為 : P=(0.85fc`+8• α • t j • fu`/D)Acore 其 中 P 為 補 強 後 的 抗 壓 強 度 、 fc`為 未 補 強 混 凝 土 的 抗 壓 強 度 、 t j 為 纖 維 層 厚 度 、 fu`為 纖 維 抗 拉 強 度 、 D 為 試 體 直 徑、Acore 為 圓 柱 試 體 的 面 積,α 為 纖 維 貼 片 補 強 的 則 有 效 折 2. 減 係 數 , 若 使 用 碳 纖 維 補 強 , 則 α =-0.0864r +0.52r+0.67, 2. 若 使 用 玻 璃 纖 維 補 強 , 則 α = -2.53r + 1.67r + 0.6, r 為 混凝土殘餘強度百分比。 8. 比 較 火 害 後 試 體 的 纖 維 補 強 與 未 火 害 的 纖 維 補 強 , 發 現 (1) 未火害試體補強所增加的強度不如火害後試體補強所增加的 強度,其原因是本研究使用環氧樹脂當接合劑,但混凝土在 高溫後表面大多充滿微裂縫,而環氧樹脂會去填充混凝土試 體的裂縫,提高了試體強度;未火害的試體則因表面平滑以 致 環 氧 樹 脂 對 其 強 度 並 不 會 產 生 多 大 的 影 響。(2)由 上 述 公 式 (5.6)來 推 估 未 火 害 試 體 的 有 效 補 強 係 數 值,發 現 並 不 會 與 火 害 後 試 體 的 α 差 異 太 大,碳 纖 維 的 α 值 約 在 0.81~0.69 之 間,. 31.

(42) 玻 璃 纖 維 的 α 值 略 高 , 約 在 0.87~0.71 之 間 。. 二、建議: 1. 火 災 時 , 消 防 水 對 混 凝 土 的 殘 餘 強 度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 因 此可建議將來試體在高溫火害後急速浸水冷卻,觀察其力學 性質的變化。 2. 包 覆 纖 維 時 所 用 的 環 氧 樹 脂 , 用 量 多 寡 也 會 影 響 試 體 的 補 強強度,不過環氧樹脂的抗拉強度不如碳纖維與玻璃纖維, 本研究將其環氧樹脂影響忽略不計。若要做更精準的預測, 則環氧樹脂的影響也要考慮在內。 3.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補 強 混 凝 土 至 原 有 強 度 , 複 合 纖 維 材 料並非唯一的方式,可以考慮其它的補強,如加大尺寸、外 圍包覆鋼板或是鋼絲籠等,來提高混凝土的抗壓強度。 4. 本 研 究 僅 只 考 慮 補 強 一 層 纖 維 , 亦 可 考 慮 補 強 兩 層 至 三 層,可更提高構件或試體之強度。 5. 試 驗 中 的 纖 維 補 強 方 式 是 以 單 一 材 料 為 主 , 以 後 可 研 究 碳 纖維與玻璃纖維交錯參雜補強,兩者的比例可有所不同,期 能找出兼具碳纖維與玻璃纖維優點的補強方式。 6. 纖 維 補 強 試 體 可 放 入 高 溫 爐 中 做 二 次 火 害 實 驗 , 以 探 討 此 補強方式在二次火害後之殘餘強度與纖維熱脹冷縮導致圍束 效應的改變,並加以適當的補強。 7. 纖 維 補 強 試 體 在 做 二 次 火 害 實 驗 時 , 應 注 意 複 合 材 料 是 否 會釋放出有毒物質,影響人員的身體健康。 8. 此 次 實 驗 的 火 害 溫 度 範 圍 在 500℃ ~1050℃ , 可 繼 續 研 究 中 低 溫 下 (100℃ ~400℃ )以 及 超 高 溫 (1050℃ 以 上 )的 混 凝 土 力. 32.

(43) 學 行 為 ; 關 於 混 凝 土 的 設 計 強 度 可 再 降 低 (2000psi 以 下 ), 或者是添加飛灰爐石,以符合現在台灣某些建築物的實際情 況。 9. 本 研 究 並 未 考 慮 到 纖 維 補 強 的 耐 久 性 , 但 在 實 際 的 情 形 下,補強材料的耐久性對結構安全十分重要,所以未來的研 究方向可討論補強方式的耐久性質。 10. 本 研 究 以 小 型 圓 柱 試 體 為 主 , 但 尺 寸 效 應 對 混 凝 土 的 力 學 影響非常大,不同大小、不同形狀的試體其試驗結果也不一 樣,故我們應以所得成果做參考,繼續實尺寸的鋼筋混凝土 構件火害補強研究。 11. 未 來 在 做 實 尺 寸 的 柱 試 驗 時 , 有 幾 點 應 注 意 : 一 、 以 ACI 的公式來計算時,應同時檢查剪力強度與彎矩強度,二、在 做火害後柱補強時,除回復原有強度外,應符合現行耐震規 範要求。三、應增加實尺寸柱的數目,如此能多比較結果。 國內實驗室無法量得柱的位移,應移至國外的大型實驗室, 以 求 得 準 確 之 數 據,四、實 際 柱 件 的 火 害 情 形 是 上 端 較 嚴 重 , 中端與下端火害較輕微,所以在作補強施工時須考慮火害程 度。. 33.

(44) 附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鋼筋混凝土柱件火害修補技術之研究」專家座談 結構技師. 曾清鈺:. 問題. 答覆. 1.研 究 方 向 應 多 著 墨 於 評 估 火 建 研 所 以 往 研 究 案 已 有 鑑 定 方 害程度,判斷一建築物在火害 法,經鑑定須補強者才予以補 後是否拆除重建或修復補強。 強。 2.研 究 多 種 補 強 技 術. 敬表同意,已經此建議納入報 告中。. 3.評 估 補 強 後 的 耐 震 行 為. 敬表同意,建議建研所將補強 後的耐震行為列為後續研究。. 4.重 點 在 補 強 後 之 剩 餘 價 值 、 建 議 建 研 所 續 做 實 尺 寸 柱 的 火 補強技術的實用性、補強之使 害研究,以瞭解此補強技術的 實用性。而本試驗之數據應用. 用年限。. 於其他研究之試驗結果證明。 5.應 補 強 到 什 麼 程 度 ?. 視欲補強的目的為何,以補強 強度為主或補強韌性為主。補 強至原強度或原韌性甚至提高 其強度或其韌性。. 結構技師. 藍朝卿. 問題. 答覆. 1.火 害 對 鋼 筋 的 影 響 ?. 鋼筋受火害影響溫度在超過. 34.

(45) 750℃ 時,抗 拉 強 度 幾 乎 完 全 喪 失;待鋼筋冷卻後,其降伏前 的應力應變關係大致不受影 響。可參考建研所之前所做之 研究案。 2.現 場 火 害 時 , 柱 內 部 溫 度 如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方 法 為 燒 失 量 法 何得知?. 建築師. 王世昌. 問題. 答覆. 1.以 整 體 的 建 築 物 來 看 火 害 , 敬 表 同 意 , 已 經 此 建 議 納 入 報 而非只看單一的構件. 告中。. 2.火 害 評 估 資 訊 的 整 合 ----如 敬 表 同 意 , 唯 有 資 訊 的 整 合 才 晴光市場的火場勘定建築師與 能消除認知上的差異。可參照 結構技師之損害認定即有差異 台科大陳舜田教授等人之研究 成果。 3.火 災 時 , 消 防 水 對 混 凝 土 殘 對 高 溫 下 的 混 凝 土 急 速 冷 卻 會 餘強度的影響. 對混凝土的強度影響非常大, 至 少 折 減 60% 。. 4.可 以 做 有 壓 力 下 的 混 凝 土 火 敬 表 同 意 ,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害. 入後續研究中。. 5. 柱 件 補 強 圓 柱 與 方 柱 的 不 敬 表 同 意 , 補 強 方 柱 時 宜 先 將 同。圓柱的圍束效果要比方柱 其變成圓形或橢圓形再補強。 要好的多。 6.方 柱 補 強 時 最 好 將 補 強 之 部 敬 表 同 意 , 補 強 方 柱 時 宜 先 將 位變成圓形或近似圓形. 其變成圓形或橢圓形再補強。. 35.

(46) 7.研 究 應 加 入 耐 震 行 為 分 析 與 敬 表 同 意 ,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不同工法之比較. 入後續研究中。. 中興顧問 王亭復 問題. 答覆. 1.火 害 時 鋼 筋 之 握 裹 力 是 否 下 會 的 , 其 握 裹 力 與 滑 移 量 的 關 降?. 係可參考台科大之前所做之研 究案. 2.以 ACI 的 公 式 來 計 算 , 要 檢 敬 表 同 意 , 已 列 入 建 議 事 項 核剪力與彎矩破壞. 中。. 3. 大 、 方 形 柱 補 強 施 工 較 困 敬 表 同 意 , 尺 寸 效 應 的 影 響 相 難,且要考慮到尺寸效應,所 當重要,建議建研所將此列入 以要取合理之安全係數. 後續研究中。. 4.碳 纖 維 補 強 已 有 規 範. 本研究符合纖維廠商補強施工 程序,且以規範之公式計算其 補強後強度。. 5.探 討 火 害 中,軸 力、握 裹 力、 火 害 中,軸 力、握 裹 力、鋼 筋 、 鋼筋、混凝土之間的互制行為 混凝土之間的互制行為相當複 雜,可參考台科大之前所做之 研究案。 6.施 工 過 程 很 重 要. 敬表同意,施工程序與品質會 影響補強效果的優劣。. 7. 補 了 剪 力 , 要 注 意 彎 矩 破 敬 表 同 意 , 已 列 入 實 尺 寸 柱 補 壞,補了彎矩要注意剪力破壞 強之建議中,且需依據不同之 需求以補足剪力或彎矩。. 36.

(47)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問題. 答覆. 1.纖 維 防 火 時 效 的 問 題. 纖維於補強後應以水泥砂漿、 防火被覆或防火板予以保護。. 2.是 否 有 更 理 想 的 防 火 補 強 材 材 料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 俟 有 新 材 料. 料出現後可優先利用。.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問題. 答覆. 1.應 把 實 驗 結 果 當 作 拆 除 或 修 此 為 本 研 究 目 的 之 一 補的依據 2.補 強 纖 維 之 選 取 應 考 慮 其 彈 纖 維 有 其 固 定 之 彈 性 模 數 , 彈 性模數,最好與混凝土相近. 性模數較高者能提供較大之圍 束應力。.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鍾肇滿: 問題. 答覆. 1.纖 維 補 強 若 因 二 次 火 害 而 損 敬 表 同 意 壞的話,可再次補強,外層再 加上防火被覆 2.殘 餘 強 度 的 評 估 應 與 其 耐 震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研 究 能力一併考慮,補強時一併補 中。 強 3.對 於 老 舊 的 建 築 物 , 其 耐 震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研 究 能 力 可 能 已 不 滿 足 現 今 之 規 中。 範,在做補強時須考慮進去。. 37.

(48) 4.除 了 試 體 試 驗 外 應 做 實 尺 寸 敬 表 同 意 ,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柱之試驗。. 入後續研究中。. 土木技師公會全聯會 蔡得時 問題. 答覆. 1.對 不 同 混 凝 土 強 度 的 火 害 評 一 般 作 混 凝 土 火 害 實 驗 之 設 計 估 , 尤 其 是 低 強 度 的 混 凝 土 強 度 皆 為 3000psi 以 上 , 但 以 (2000psi 以 下 )。. 台 灣 的 施 工 品 質 來 講,2000psi 有其研究價值,建議建研所將 此列入後續研究中。. 2.若 混 凝 土 未 達 設 計 強 度 , 在 敬 表 同 意 , 有 時 亦 需 補 強 至 最 火害後補強時,應補強至原設 新耐震需求。 計之強度。 3.決 定 補 強 的 方 向 , 如 韌 性 、 視 建 築 物 需 求 而 補 足 其 韌 性 、 強度等。. 強度、變形等性能。. 4.決 定 鑑 定 之 標 準 。. 建築物火害後的鑑定標準可參 考建研所之前所做之研究案。. 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 柯鎮洋 問題. 答覆. 1.比 較 不 同 纖 維 種 類 其 補 強 結 本 研 究 比 較 了 碳 纖 維 與 玻 璃 纖 果。. 維兩種常見的補強材料,結果 已列在報告中。. 2.訂 定 纖 維 補 強 的 施 工 方 法 。 不 同 的 纖 維 廠 商 有 其 施 工 方 法,但一般不會相差太多。可 參考文中的纖維補強工法。 3.材 料 性 質 徹 底 瞭 解 。. 廠商有提供其補強材料的基本. 38.

(49) 性質,本研究也將所用之混凝 土試體作材料試驗。. 苗伯霖 問題. 答覆. 1.圍 束 效 應 之 研 究. 纖維補強之圍束效應研究已列 在報告之中。一般來說碳纖維 優於玻璃纖維。. 2.低 強 度 混 凝 土 火 害 之 研 究 。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研 究 中。 3.超 高 溫 混 凝 土 之 研 究 ( 2000 混 凝 土 在 1050 ℃ 的 強 度 已 低 度 )。. 於 10%,若 超 過 2000℃ 的 話 則 殘餘強度會更低,但仍建議建 研所將此列入後續研究中。. 4.加 飛 灰 爐 石 混 凝 土 火 害 後 之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研 究 情形。. 中。. 5.須 注 意 偏 心 火 害 與 火 害 不 均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實 尺 勻的情況。. 寸柱之研究中。. 雲科大 蘇南 問題. 答覆. 1. 廠 商 應 提 供 纖 維 之 基 本 資 已 附 在 表 中 料。 2.環 氧 樹 脂 對 圍 束 效 應 亦 有 影 環 氧 樹 脂 會 去 填 補 火 害 後 試 體 響。. 的表面裂縫,進而提升其殘餘. 39.

(50) 強度。而未火害試體的表面無 裂縫,故環氧樹脂影響不大。 3.複 合 纖 維 在 高 溫 時 是 否 會 釋 建 議 建 研 所 將 此 列 入 後 續 研 究 放出有害物質。. 中。. 4.圖 表 標 明 應 清 楚 。. 已標示清楚. 5.說 明 試 驗 條 件 , 繪 製 強 度 折 已 列 出 減圖。 6. 加 入 常 溫 時 的 纖 維 補 強 結 已 補 足 果。 7.補 強 使 用 年 限 。. 日本學者做過相關補強試驗, 指出補強可用二十餘年。. 8.100 ℃ ~400 ℃ 混 凝 土 強 度 之 後 續 研 究 將 補 足 , 現 可 參 考 台 折減。. 科大之前所做之研究案。. 交大 鄭復平 問題. 答覆. 1.實 尺 寸 柱 的 數 目 應 增 加 , 多 敬 表 同 意 , 建 議 建 研 所 在 實 尺 比較試驗結果。. 寸作實驗時將此入考慮。. 2.國 內 實 驗 室 無 法 量 測 實 尺 寸 敬 表 同 意 , 建 議 建 研 所 在 實 尺 柱的位移,應移至國外做。. 寸作實驗時將此入考慮。. 台科大 張大鵬 問題. 答覆. 1. 須 評 估 補 強 材 料 的 使 用 年 日 本 學 者 做 過 相 關 補 強 試 驗 , 限。. 指出補強可用二十餘年。. 40.

(51) 2.材 料 本 身 應 做 耐 久 性 實 驗. 建議建研所將耐久性問題列入 後續研究中。. 3.纖 維 補 強 與 混 凝 土 之 間 介 面 補 強 試 體 破 壞 位 置 在 纖 維 本 身 膠結問題。. 而非纖維的接合部,證明纖維 補強與混凝土之間介面膠結沒 有問題。. 4.補 強 前 混 凝 土 表 面 應 清 除 至 將 鬆 動 物 質 清 除 乾 淨 , 並 確 保 何種程度。. 表 面 含 水 量 在 4% 以 下 才 可 以 環氧樹脂補強。. 5.考 慮 二 次 火 害 後 熱 漲 冷 縮 所 二 次 火 害 問 題 建 議 建 研 所 列 入 造成圍束效應改變的問題。. 後續研究中。. 41.

數據

圖 二 、 混 凝 土 強 度 折 減 圖 [14]
圖 三 、 火 害 後 混 凝 土 應 力 應 變 圖 [15]  圖 四 、 升 溫 曲 線  0200400600800100012000 50 100 150 200時間(min)溫度(C)
圖 五 、 埋 設 熱 電 偶 線 示 意 圖   圖 六 、 溫 度 分 佈 曲 線 直 徑 10cm  每 隔 1cm 取 一 點  高20cm熱 電 偶
圖 七 、 3000psi 載 重 變 位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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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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